总结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表现,有助于我们认清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写总结时,要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的表达,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掌握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撰写总结。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一
公司安全科于20xx年7月1日~7月31日对贺村中原·景苑商住楼、十里牌居住小区119-122楼工程、年产2万套木工机械全自动分料锯主轴生产线项目、江山润安门业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综合楼等项目进行月查、巡查并签发整改通知单3份,检查合格,本月评定优良工程3个,评分3个工程,评定合格。
(一)文明施工:
1、年产2万套木工机械全自动分料锯主轴生产线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不到位,建筑垃圾、材料清理不及时;配电房内存在材料堆放,当仓库使用现象。(已整改到位)。
2、贺村中原·景苑商住楼工程:a区现场材料堆放较乱,落手清工作不到位;施工现场的材料、建筑垃圾清理滞后。(已整改到位)。
(二)脚手架:
1、贺村中原·景苑商住楼工程:b区8#、9#、10#楼外架拆除过程中安全警示线未设置,无关人员进出较多,项目部要对拆架人员加强教育,严禁高空抛掷杂物。(已整改到位)。
2、年产2万套木工机械全自动分料锯主轴生产线项目:外架开始搭设,按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已整改到位)。
(三)高处作业:
1、贺村中原·景苑商住楼工程:a区别墅楼层中的电梯井未做防护措施,楼梯的防护栏杆存在脱焊现象;室内作业人员(抹灰工)未戴安全帽;高层电梯井、风井口的防护门被拆除未恢复。(已整改到位)。
2、江山润安门业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综合楼工程:现场人工挖孔桩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洞口防护不严实,无安全警示标识。(已整改到位)。
(四)施工用电:
1、年产2万套木工机械全自动分料锯主轴生产线项目:钢筋机具电缆线随意拖地设置,未搭设防护棚,露天作业;现场临时电箱不符规范,电缆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存在安全用电隐患。
2、贺村中原·景苑商住楼工程:楼层电缆线(抹灰工使用小太阳等)接线不符要求,电箱未架设;a区楼层中存在电饭锅等。(已整改到位)。
3、江山润安门业有限公司厂房一、二、三、综合楼工程:现场临时电箱不符规范,电缆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钢筋机具、电箱无接零保护,存在安全用电隐患。(已整改到位)。
(五)起重机械:
贺村中原·景苑商住楼工程:要求继续加强现场使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加强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的管理,严禁随意拆除防护栏杆及加固构件。
(六)模板工程:
年产2万套木工机械全自动分料锯主轴生产线项目:一层模板支架立杆间距过大,未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搭设;斜撑、水平拉杆、顶扣等加固措施未到位。(已整改到位)。
根据本月查检查情况,公司安全科将结合20xx年6月份公司安全科月查巡查情况、市安监站组织的第二季度安全检查重点及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问题,对查出各在建项目部存在的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外架、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模板工程等主要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雨季、夏季高温天气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二
20××年,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公司继续围绕“巩固成果、强化革新、放眼长远、纵深发展”的经营方针,坚持以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并强化了安全工作管理力度,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全面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实力,为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一、经营工作。
20××年,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奋斗,扎实开展经营工作,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实现增加值万元,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较去年同期2823万元提升了。其中: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三
xx年,新区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总公司20xx年工作部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各项指标任务。现将我单位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及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安全生产达标率100%,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内,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以下,职业病发生率在0.1‰以下,杜绝死亡及各类安全、环境事故;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无重大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国家、省、市、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学习、贯彻、执行、落实率10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二)安全文明精品工程创优指标完成情况。获得20xx年“甘肃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地”2个。
(三)强化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公司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领导体系,公司所属项目实行公司领导分管制,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重视前期策划,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主体责任。
2、要求和监督所属各项目部从职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安全大检查工作入手,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有效提高了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制度建设不动摇,以制度促管理。根据总公司近两年相关管理制度的优化,为认真落实总公司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公司管理职能及项目管理实际情况,从年初开始逐步编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总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管理职能,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加以运用,从而使得各项管理工作开展起来更加顺畅,在公司项目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落实力度。
(五)以精细化为理念,主动担当,安全管控效果显著。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责任,牢牢守住安全这条“红线、底线、生命线”,时刻拧紧安全之阀,确保让安全成为刻印在心的“紧箍咒”,做安全的守护者,实现了全年无事故,确保了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顺利完成;二是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统筹管理所有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所管项目的安全工作,项目各实施单位建立各自安全管理体系,负责所属施工区域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度共组织安全专项检查5次,安全定期检查7次,组织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活动3次,下发安全隐患排查通知8份,转发落实总公司安全相关文件50余份,顺利完成20xx“安全生产月”活动;四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节点、阶段,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活动,同时积极参与新区相关监督单位、建设单位、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其中组织综合安全应急演练活动1次,专项应急演练活动3次,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专业知识。
(六)存在的不足。成绩固然可喜,但我们要学会在“热运行”下进行“冷思考”,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式任务,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仍需加强;三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20xx年,公司要在20xx年完成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明确重点、多举措并举,确保新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年度指标顺利完成。
(一)多举措并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安全管理培训、观摩学习活动,培养更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月”的安全教育;三是加大对各项目部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情况的监督力度。
(二)夯实基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及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安全考核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力度。对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大力按时完成整改,实事求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局面。
(三)完善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为了加大管理力度,使得安全管理更加的专业化,一是完善、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尤其是“指挥部领导下的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管理制度,增设相应专业化管理岗位,如机械管理、装饰装修管理等,实行指挥部岗位随项目施工进度有所调整的动态管理体制,同时加大对指挥部成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考核,提高管理层的专业知识;二是加强对公司各部、室安全责任的考核力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全员覆盖;三是完善一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方案,建立一线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长效机制,提升团队管理能力;四是争创安全文明精品工程,20xx年计划申报“甘肃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地”1个。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四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我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五一”节假日前后,加强人员配合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整治效果。充分发挥消防安全例会作用,严格检查标准,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安全生产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重点排查氧气库及辅助科科室生产安全隐患。对门诊、住院部、妇产科、防疫组等科室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整治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未配备消防器材等隐患。
(二)着力对经营户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整治。我院对重点科室开。
展排查整治,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科室真进行整改,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发出整改指令,督促进行整改。
(三)加强易氧气库和辅助科的检查。五一期间,我重点对这这两个场所进行检查,督促科室人员按操作流程操作机器,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能过上一个安全、欢快、祥和的节日。
第二季度期间,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暂无发现异常,在接下来的第三季度,我院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与及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我院的工作能顺利安全进行。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1年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思路,把握重点,促进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再作新贡献。
下面,我将简要回顾一下2011年工作,并对2011年工作讲几点意见。
2011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我们经历了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一系列的重大事件和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考验。在保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驻保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态势,全年未发生一起亡人事故,为保定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承诺落实年”为契机,“两个主体”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驻冀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xx]30号)精神,按照“统一监管同分级监管相结合,综合监管同专门监管相结合”和“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下发了《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驻保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监管责任的通知》(保安委[2011]10号),对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一进行分解,逐企业落实到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确立。近年来,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能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为契机,切实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凌云集团、保定钞票纸厂、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联合网通、中国电信等企业,在年初即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上至公司董事长,下至普通员工,逐级逐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而增强了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地保证了生产安全;保定供电公司建立自下而上的安全承诺监督机制,针对安全承诺履行情况,每月开展一次“下评上”活动,强化了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以实现本质安全为根本,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市安监局十分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作为推动中央和省属驻保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载体。一般行业在没有强制手段,缺乏激励机制,没有横向部门支持,创建工作经验不足,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相对薄弱的前提下,加强组织引导,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周福生副局长任组长的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机械制造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分析了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交流推广了天威股份、风帆股份、长安汽车、向阳航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验,从而消除了部分企业认为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是在走形式、搞花架子,对企业管理工作不会起多大作用等认识上的偏见,提高了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聘请有关专家就如何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评级工作进行讲解、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本着“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保定市2011年度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对2011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把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强化企业基础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企业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自觉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宣传发动等基础环节入手,抓紧制定修改企业内部安全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建标、对标和达标升级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保定惠阳航空螺旋浆制造厂、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通过了省安监局组织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复评验收,河北邮电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企业自评、复评工作,使我市机械行业标准化二级企业达到7家,三级企业达到9家;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省局评为2011年度全省安全标准化先进单位,保定向阳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安全处么景科同志、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安全处石建峰同志被省安监局评为2011年度安全标准化先进个人。
(三)以“隐患治理年”为载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巡查、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去年大事多、要事多的实际,我们以“隐患治理年”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等四项制度,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了“迎奥运、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有效地消除了一批生产安全隐患。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责承有关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责承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并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和物资;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责令有关企业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治。对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迟报、漏报、瞒报和预测预警不力的单位,按照《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去年,在对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共计查出隐患325处,限期整改189处,对3起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是企业自查自纠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的统一部署,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查处事故隐患和反“三违”作为改进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广泛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凌云公司增配了安管人员,由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亲自带队,加大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频次;国华定州电厂制定了《2011年隐患治理策划书》,按照“五定”原则,制订隐患整改计划,落实隐患整改费用和备件,完善控制措施;华北铝业将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到各职能部(室)和二级单位,统一监督检查文书,采取专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三违”现象,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查处。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了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奥运期间安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国华定电等企业也被省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四)以安全宣传教育为推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市安监局加强督导,使各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理念,深刻领会“培训不到位,人人是隐患”的内涵,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明确分管机构或人员,严格培训制度,保证培训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结合培训机构换证、年审工作,对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自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安全培训制度,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培训机构建设标准化,增强了办学实力,提高了培训质量。
二是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把安全教育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最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一环,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向员工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灌输科学的安全知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旋律,促进了企业员工安全思想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天威股份公司、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借助本单位广播、电视、局域网、报刊、标语等传媒,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通过案例教育、岗前宣誓、示范岗等多种形式培养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国华定州电厂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尝试与华夏铭安合作创建了定电公司企业安全教育平台,集“教育、学习、训练、考试、管理、交流”于一体的安全教育学院,获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2011年《强化安全培训创新奖》。保定供电公司创建了安全警示室,收集了1988年至xx年年间,电力生产企业发生的较典型的事故案例,通过图文并茂的展板、现代化的影音播放系统,向广大干部职工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悲剧,使公司全体员工真正领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远离“三违”,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以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早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大检查,严格值班巡查,全面落实责任和措施,严密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有效地稳定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我公司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元旦前夕我公司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成立由安全副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会上要求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结合维稳综治工作,要加强治安巡逻力量,密切配合,保障信息畅通、及时.
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局里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全公司及项目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知识宣传为重点,预防各类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火设施安全检查,防火用电安全.组织全体员工对项目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用电安全.对职工加强防火意识大力宣传,检查了其消防器材、应急预案等,并当场询问了当班人员安全操作规范等,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建筑施工安全.临近元旦,我公司的建筑施工全部停止,我们对建筑施工的留守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进行了强调.
在春节过后复工期间,我公司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各工种利用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醒各工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一岗双责、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隐患整改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具体到每个村、企业和职工,明确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3、加强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力度.
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台帐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万锦新城(一期)。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30日。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七
一、通过第一季度安全考核,各所对安全软件管理高度重视,加班加点健立和完善,认真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
二、公正验评、督促整改。
一、总体情况。
二、安全培训工作结合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安全知识题库、事故案例及农村电工安全知识手册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考试,有试卷、有评分。
三、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的较好,各所对今年国网公司发生的八起事故认真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反思、重点内容有个人笔记、有考核。
四、各所结合本所实际,对“安措”学生会主席发言稿工作按计划进行了组织落实,实施情况记录及时。
五、配电报修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安全月、百日安全”两活动,各所开展得有声有色,形式多样,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大张齐鼓营造安全用电声势,处理经济田私接乱接、线路通道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根本性作用。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八
年初成立了以连长、书记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我连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住安全这个中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住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科学理念,增强全连干部、职工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1、安全教育。对我连农业人员、养殖户重点进行管理知识、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技能知识的培训。2、安全经常化。连队安全生产检查分静态和动态检查。静态检查即每天必须对穴播机、康拜因、玉米收割机等农机具进行跟踪检查;机务副连长、安全员安全监督为动态检查,即不定时间、地点抽查,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安全管理化20xx年安全生产月总结-范文大全20xx年安全生产月总结-范文大全。我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力度,以下整改到验收实行跟踪检查,严把责任观、过程观、措施观,同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严肃制度,严格标准,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4、安全责任化、分工明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原则。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扭转;利用广播宣传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并结合团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全连出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板报15期、挂《安全宣传月》、、《三项活动》、《百日安全无事故》《消防安全》横幅各1幅;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农村夏季防火常识》、《火场自身逃生自救常识》等宣传单200余份;积极组织职工、农机人员、养殖户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交通道路安全常识7次;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11次;在农机院举办消防演练1次,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
为确保连队各项工作稳定,年初连队安全生产小组与干部签订安全责任书8份,与农机人员签安全责任书8份,与果园签订安全责任书(20xx年纪念建党96周年党课学习个人心得体会)36份,与重点部位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3 0份。小组分三个片区对营区住家户用电、取暖、道路环境卫生以及养殖卢饲草存放进行摸底排查。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重大事故预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台帐的建立完善,做到依法管安全。
2、不定期对连队辖区住家户检查安金用电、用气。线路、闸刀路线保护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全年共检查存在安全隐患1 0户,整改率100%。
3、我连养殖户有3户,在夏收、三秋拉运饲草期间,安全小组成员走家劳户,并利用广播宣传安全消防常识,将消防宣传单发放到他们手中,并要求他们及时将饲草粉碎入库,严禁饲草不粉碎入辖区内,把消除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农忙时期对每位农机户提出要求减速慢行,在玉米收获过程中,农机副连长跟车监督检查,严禁酒后驾车,并有安全员监督检查,人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6、田间用药要实行安全防护,不能人工喷施剧毒农药;喷药应戴防护面具,有入做伴。在此期闻。不能饮食、喝酒,农药瓶、袋子要统一销毁、掩埋,以免人畜中毒。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职工群众自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善。确保连队安全稳定。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要求,歙县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进行了重点检查指导。
歙县是化工大县,重要设施的遍布城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主动迅速、全面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领导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力量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并组织15个专项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方案科学、措施严密、协调有序、保障有力。
歙县对现有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4户经营企业(含加油站)、1户储存企业和27户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以及其4户他使用危化品单位(学校),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建立了监控档案,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等形式,督促各类涉及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把责任分解、细化,做好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
(一)非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领退、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做到了重要部位要有专人看管,实施了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严防出现被盗、丢失等问题。
(二)化工和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重点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环节,在建立制度、责任落实、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龙胜化工公司、中佳化工公司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实行了24小时的安全巡逻制度,确保不发生被盗、丢失和生产安全事故。
(三)电力等重要设施企业以安全防护为重点,加强防范力量,加强巡护检查,一些重要部位安装了监控、报警设备;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我县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2处,下发整改指令书2份。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定岗定责;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二是深入组织开展对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有关单位进行大检查。县安监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沿s312线各个危化品企业进行了逐个检查登记,并对企业在徽商大会和奥运火炬传递期间的安全生产及安保工作进行了强调。三是县安监局于5月13日召开全县非煤矿山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并要求企业在5月17日至19日和5月27日至5月31日重点时段实施停产休整。四是县安监局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的歙县浏阳花炮厂实行停产整改,要求鹏飞花炮厂在重点时段实施停产休整,并要求企业加强对黑火药等重点部位值班保卫。五是县质监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与县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督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户,特种设施设备168台套。对个别企业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未落实,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2份,责令限期改正。六是供电部门对全县供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安全隐患52处,整改消除2处。七是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对塔吊、重要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登记建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督,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八是县政府百日督查综合督查组对涉及徽商大会、奥运火炬的场所及其设备设施安全进行了督查,消除安全隐患6处,下发整改通知1份。
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要带药工序、批发企业成品储存仓库、民爆物品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安装图像信息监控系统,实施远程实时监控,确保安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县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和人员,确定龙胜化工公司和中佳化工公司为危化品应急卸载基地,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为科学、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危险物品事故提供物资保障。四是强化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配合,建立机制,加强协作,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发生重大事件立即上报。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国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第二章生产
第十条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
(三)生产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四)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注安全生产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经标注安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和产量进行生产,生产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十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对雷管编码打号。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和雷管编码规则,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试验或者试制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专门场地或者专门的试验室进行。严禁在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试验或者试制民用爆炸物品。
第三章销售和购买
第十八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二)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第二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的,应当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
第二十三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2年备查。
第二十四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规定。
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章运输
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第二十七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第二十八条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四)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九条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收货单位应当进行验收后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上签注,并在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三十条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
禁止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
第五章爆破作业
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
第三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作业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第三十八条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第三十九条爆破作业单位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发现、拣拾无主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六章储存
第四十条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第四十一条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四十二条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活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购买、运输以及从事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没收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组织销毁。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一)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的;
(二)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
(三)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
(四)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
(五)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
(八)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
(二)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
(三)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爆炸物品交易的;
(五)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
(七)未按照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
(三)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
(四)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
(六)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
(七)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一)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
(三)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
爆破作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规定式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省、市、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交通、工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统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和修订完善。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鼓励和支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台账制度、出入库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分别输入国家和省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负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制订全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方可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查验安全生产许可需要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现场核查时间不得超过2日,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到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对雷管编码打号。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产品检验设备和仪器。鼓励企业采用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本质安全、性能优良、满足用户需要的民用爆炸物品。
试验或者试制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专门场地或者专门的试验室进行。专门场地或者专门的试验室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爆、防火设备和应急设施,符合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禁止在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试验或者试制民用爆炸物品。
在试制期间,禁止生产或者存放其他民用爆炸物品。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到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继续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应当在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销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发新证,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类型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换发新证。
销售品种、储存能力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30日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办理变更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发新证,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和硝酸铵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查验对方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依法向运达地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及规定路线运输。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必须遵守《条例》有关规定。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有专人在场监督;
(二)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不得携带烟火或者发火物品;
(三)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五)不得超高、超宽、超载;
(六)用起重机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次吊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八)必须遵守的其他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收货单位进行验收后,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上签注接收时间、品种和数量,由购买人、运输经办人、押远员、保管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在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拣拾无主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赴现场核实,进行处置。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应当由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有民用爆破器材、弹药、火炸药等相关专业设计经验的单位进行设计。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投入使用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24小时看护,每个班次的看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
仓库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安全管理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负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其职责分工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进行整改监督;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检查或者抽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
(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负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负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受理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
(二)不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本办法自2015年2月20日起施行。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是我局(分公司)全力实现安全事故“八个为零”目标。xx年,我局未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资金安全事故、重大因公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重大的烟草物资被盗事故、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二是努力做到了“五个加强”及“五个提高”,即:加强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履行安全责任的能力;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持续改进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消除安全风险的能力;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烟草行业安全发展。
一是新班子到位后,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切实把社会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备的使用安全,计算机的信息安全,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值班人员的管理制度,形成标准科学、制度严谨、考核严格、约束有力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我局(分公司)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发现不足,发扬优点,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安全管理流程、改进程序文件,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台帐、档案、记录和考核标准。并按照岗位工作要求,系统地制定和实施管理规范、检查标准和考核办法,通过工作方法的创新和考核力度的加强,推进体系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四)强化检查监督,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户货款都应及时投入随车保险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送存银行,要求我局(分公司)出纳员严格遵守财经制度,所有现金都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且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额,在烟叶收购期间,所有烟叶款的支付均由银行代付。七是加强对卷烟仓储和烟叶收购期间的现场安全检查,要求警示标志明显,物品堆放“五距”有序,电气线路、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八是对机动车辆的机械性能进行每月定期检测一次,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都必须进行“三查”,即查方向、查制动、查机油,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保证行车安全。九是加强对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要求卷烟仓库、大院门卫、网点、各烟点仓库等重点部位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发生,并做好安全巡查和交接班记录。
在安全生产自查中,我局(分公司)不走过场、不讲形式、真抓实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分公司)将继续努力,把安全工作深入进行下去,确保全局(分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安全。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度,公司的安全工作在全体驾驶员自觉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下,通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简要的总结:
一.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安全会议制度,利用安全例会的机会,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宣讲了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常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事故案例,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例会总结了三条非常有效的安全行车经验!
1、行车时,保持四秒钟的安全距离,即驾驶员反应时间一秒钟,前车制动与本车制动前后时间差一秒钟,处理紧急情况、突发意处情况两秒钟,如下雨天还要再加上一秒钟,冰雪路面更要加长时间。训练和使用这种方法,可以使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来处理突发意外情况。
2、平稳驾驶,即要求驾驶员正确操纵车辆,缓慢加速或减速,缓慢地转向。保持安全距离,提前减速,提前使用刹车,避免紧急刹车。经过弯道时要减速行驶。变道时要缓慢渐进,转向超车或横越他车,必须选择时间或空间都很充裕时进行。遇有情况沉着冷静,从容应付。
3、抬头远看,即向前看20~40秒钟时间的行车距离,以争取时间和空间,提早发现前面可能突发的情况,及时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特别是在天气不好、有路况变化时,更应该这样做。
二.是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杜绝超速(员)行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
三是加强车辆的技术监管,在重大节假日运输前,公司又组织车辆参加交管部门的综合性能检测,凡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营运。强化每日例检工作,每天对车辆进行收车后的技术检查,检查人员认真执行例检工作标准,发现隐患及时调修,确保每台车都能以完好的技术状况投入营运,有效地预防了车辆带病运行。
20xx年,公司将继续发扬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将加大改进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建立安全驾驶的长效机制。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4、加大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车辆的技术监管工作,为车辆的运行安全提供硬件保障。
xx运输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4日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在市经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工业与质量科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积极履行本局职责,认真贯彻落实xx市、xx区安委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企业“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行业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长组成,具体负责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与区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逐级延伸,逐级落实。并下发了《xx区经济贸易局“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要求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按照我局工作部署,我们组织2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我们要求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四整顿,三加强”为主线,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从业单位实行通知督办,限期整改,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2份,并要求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及时做好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我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部署做好重大节日、节期间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民爆行业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安全生产。
一要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三要排查事故隐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留死角;
四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紧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条件与状况较差的单位,要严格督促整改,决不能以心慈手软,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局领导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是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二是查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三是查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1、企业临时工多,整体文化程度低,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有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1、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
2、督促企业加强员工的现场教育培训,逐步提高企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生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
20xx年12月20日。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执行《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xx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民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关于对民爆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遵照县局的指示,结合公路养护施工实际,11月10日-12日,我所在全所范围内进行为期两天的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检查。现总结如下:
我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此次检查由领导小组与相关道班班长和道真至镇南公路(道真段)安保工程建设施工负责人一起对民爆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大检查。
针对民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我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落实机制,并制定了方案:制定了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治措施,明确了所机关和各道班以及施工单位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填写民爆等危险物品登记表,总结民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我所严格按照上级提出“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民爆等危险品检查整治的要求,对各道班和道真至镇南公路(道真段)安保工程建设工地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以下6条民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检查标准执行: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2、实行民爆等危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保管员应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3、施工单位的民爆等危险化学品保管地必须配齐安全消防设备,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持其良好性能,保证应急时正常使用。
4、建立民爆等危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购买、收存和发放时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发现民爆等危险品丢失、被盗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
我所各队、组、室、班、点和职工住宿区均无民爆等危险物品,各施工单位石料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的购置、运输、保管和使用都符合规定,出入登记帐目相符,无违规操作情况,也无其它危险化学品,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都有了进一步提高,确保了我所公路养护管理事业持续平安稳定的发展。
二0xx年十一月十三日。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五
民爆装卸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需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总结,我对民爆装卸安全生产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并愿意与大家分享。
首先,安全意识是民爆装卸工作的基础。无论是在装卸过程中还是在平时的维护保养中,都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只有时刻提醒自己安全意识,才能在危险来临时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在工作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了解自己在装卸过程中的风险点和操作规范,做到心中有数,内外兼顾。
其次,装卸场地的规划和管理也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在选择装卸地点时,要注意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确保场地平整、稳固,并且与居民区、交通干道等有一定的距离。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好信息的沟通和传递,确保装卸过程的协调和有序。
第三,装卸设备的维护保养至关重要。民爆装卸涉及到许多特殊的装备,如吊车、叉车、起重机等,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保证装卸过程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使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作业安全。同时,要加强日常检修和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大修和检验,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四,装卸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素质也是决定装卸安全的关键因素。装卸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民爆装卸的各项规范和操作流程。在实践中,还要不断完善自己的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做到熟练掌握各种装卸方法和技巧。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做到万无一失。
最后,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也是民爆装卸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严防事故的发生。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还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掌握处理突发情况的技能,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减少事故的损失。
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民爆装卸安全生产需要全员参与,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操作规范。只有在安全意识牢固、规划管理到位、设备技能过硬、事故处理得当的基础上,民爆装卸工作才能够真正做到安全、高效、有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民爆装卸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按照年初乡党委、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撤消驻村干部,组建办公室的总体要求,财税所主要负责税收征收和会计核算中心、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及交办的其它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税所全体人员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年初县、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财税所全体人员团结一心、狠抓落实、奋力拼搏,全面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过硬的思想觉悟和扎实的政策理论水平是搞好工作的保证。为了适应新时期基层干部的要求,在工作中我们千方百计挤出时间学习,特别是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只有精通了,才能按照财政体系规范运作。每周星期一、星期五组织全所成员开展学习。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党的政策、法律法规。通过一年的学习,全所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都有明显改进。同时,树立了群众观和公仆意识,增强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市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制定了切合我乡实际的改革方案、措施,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改革精神,扎实有效的宣传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深入民心,有效的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我乡实际情况结和税费改革精神,对我乡进行了全面税费改革,改革后,直接减税180977元全乡人均减负35.5元,人均负税为33.9元,亩均负税为15. 5元。
全所人员不怕辛苦、不怕困难、努力工作。克服了“8.29”自然灾害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在今年7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了税征任务,入库资金19.3万元,入库率100%,在全县进度排第一。截止目前以超额完成税征任务。
“8.29”洪灾造成大面积的农田摧毁,税收减免工作,任务艰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因此,全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察看,做到“轻灾少减,重灾全免”的原则,采取群众自报,大家评议、实地丈量相结合的办法,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开票兑现等办法。在3月底全面完成兑现任务,达到政策落实,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全所人员深入各村将退耕还林钱粮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8月份所上集中一个半月的时间将会计核算中心、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帐务更进一步规范,分类整理,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为政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资金的运转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今年以来,继续抓好蚕桑、中药材、畜牧业、劳务输出,实现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从10月开始,全所人员深入农村,狠抓烤烟生产,目前,以落实种面积250亩,为xx年的烤烟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参与、全面配合,顺利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实现了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工作目标。
民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十七
去年以来,在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xx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弘扬安全文化,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六打六治”和克难攻坚专项行动,突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下面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去年元至12月份,我市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市各类事故死亡105人,比省控指标126人少21人;其中,发生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2人,比省控指标34人少12人,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死亡事故,分别比省控制指标净减2人、7人和3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8人,比省控制指标18人少10人;道路交通发生事故死亡83人,比省控指标92人少9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人,比省控制指标56人少35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比较大事故起数净减4起,重大事故起数净减1起。
(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稳步推进。我市于xxxx2年5月制定《xxxx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行动纲要》,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初见成效。xxxx年6月,在国务院安办召开的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经验交流会上,我市做了交流发言;10月,xxxx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被正式列为全国13个安全生产发展示范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创建规划和方案已以市政府印发,市政府于2月5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动员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亲临会场作重要讲话,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项创建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两化”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在全省开展的“两化”体系建设竞赛活动中,我市上线运行企业数位居全省第二位,获得“总量突出奖”荣誉。截止目前,我市共摸底17009家,注册运行10626家企业(其中高危行业3446家,规模上企业2541家,直管企业1842家),已全部完成分级分类;监管部门登录运行349家。登记整改隐患19716个,检查标准16631次,已编制隐患清单1929家。“两化”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了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四)克难攻坚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市19家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全部完成了自动化控制改造任务,10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在役装置设计诊断,1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全部完成重建升级,市区 8家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加装了han阻隔防爆装置;全省非煤矿山克难攻坚和机械化采掘现场会在我市召开,4家“五化”示范矿山企业装备了无人驾驶铲运机、凿岩台车、锚网台车和铲运机,机械化开采程度大幅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五)“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成果丰硕。共打击非法违法矿山34处,依法关闭取缔18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90余起,整治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56处,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点)99处,查处危化品运输、客运班线、校车等关键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5起,责令停工整顿建筑施工项目20个,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改善。
(六)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出台《关于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新赋予全市2336个社会管理网格员(其中市区963个)新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在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三张清单’管理办法,织牢食品药品安全网、生产安全网、社会安全网‘三张网络’”。6月27日和11月26日,王书记两次主持市委常委会,先后集中传达学习《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专题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深入湖北卫东控股集团公司、湖北中烟xxxx卷烟厂和道安老年公寓建筑工地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在6月16日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中,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特别强调,“要加大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让群众遇到问题时知道该找谁,由谁来协调解决!”1月27日、7月14日和10月8日,别市长先后3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去年春节和国庆节和今年元旦期间,先后三次亲自带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王忠运等市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年初,市政府与12个县(市)区、开发区以及13个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在“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和各项安全专项整治中,市安监、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联席会议制度;市纪检监察、城建、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建立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市工商、公安、城建、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建立了打击无证无照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信息通报机制,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联合执法机制日益完善。
好,今年将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力争做到全覆盖。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推进“两化”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我市不断完善专家查隐患和企业隐患排查月查、月改、月报制度,市政府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聘请专家进行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查得出、改得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华电xxxx发电厂场房占压魏荆线石油输油管道重大隐患在较短时间内整改销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保康城关城北加油站安全距离不足重大隐患已整改销号,保康223省道车峰坪山体滑坡重大隐患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滑坡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单边通行,24小时专人值班,以确保安全,预计明年元月底可以整改完毕,彻底消除隐患。
二是全力推进“两化”体系建设。去年元月以来,我市在抓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将“两化”体系建设作为隐患排查治理治本之策大力推进。通过分级分类集中培训、面对面巡回观摩、手把手就近辅导,共培训110批次共6550人次,截止去年11月底,已基本完成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调查摸底、分级分类工作,清单编制、登录注册和上网运行正有序推进,在全省开展的“两化”体系建设竞赛活动中,我市“两化”体系多项指标在全省列第二位,荣获“总量突出奖”,保康县和南漳县获先进单位奖,全市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初步形成。
三是灵活调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结合元旦、春节、高温、汛期、冰冻雨雪天气及国庆、十八届四中全会等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精心谋划,及早部署,认真督查,指导企业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和应急准备,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较好应对了复工复产、重要敏感时期和极端恶劣天气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去年8至12月,我市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监管部门执法检查、重点企业行业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在全市系统地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强力推进攻坚克难专项行动。市安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20个重点县(市、区),10个重点镇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的通知》和《xxxx市煤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市、县均成立了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攻坚克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攻坚克难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按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求,彻底整治落后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继续深化各类安全专项整治。为加强汉江城区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市政府制定出
台《城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在油气管线专项整治中,克服管线隐患生成时间长,数量多,整改难度大的困难,采取签字移交、分级整改的办法,全市316处管道违法占压隐患已整改214处,整改率达到67.7%,高于全国13.2%和全省30.9%的整改率,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地(市、州)在全省专题会上作经验交流。昆山“8.2”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市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安全。在涉氨制冷、旅游安全、非法加油站、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安法和党政同责暂行办法。我市在市委党校主体班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广泛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分别组织分管县长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乡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邀请省安监局刘向东巡视员、省安科院徐克院长专题讲授《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新《安全生产法》;各级党委、政府和首届宪法日当天,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集中发放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安全生产法》单行本4000余册。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围绕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去年全年举办11场次大型咨询活动,宣传教育面广,参与人员多,我市获得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我市获得第三名,营造了全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在全市打造了一批以xxxx烟厂、康明斯、神龙公司为代表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启动了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营造了崇尚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分区域、分行业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共计10批次8000余人;免费培训县(市、区)、开发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乡镇主要负责人130人;开展粉尘、危化、涉氨专项培训6批次1200余人,“三项岗位”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安全意识、技能和素质。
(五)强化应急管理,深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全市根据《xxxx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精心组织了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去年全年,全市共举办应急演练70余场(次),直接参加演练人数达1.5万余人。1月2日和7月3日,市政府分别在xxxx市天丹血液医院和余家湖工业园先后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石油输油管道泄漏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有效检验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法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制度。依法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应急物资储备,在机械、冶金、油气储运行业推广重要岗位现场处置方案。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召开了xxxx市矿山应急救护中队培训座谈会,邀请应急救援专家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去年10月中旬,组织矿山应急救援中队技术骨干赴陕西铜川国家矿山救援基地观摩学习了第十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 极大提高了矿山救援队伍的技战术水平,增强了实战能力。
今年以来,尽管我市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能不高,安全意识不强,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二是安全基础薄弱,乡镇一级无专门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部分企业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现象存在,安全自律意识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统领,以织牢安全生产网为落脚点,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着力抓好“五大体系”建设:
(一)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向好,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平稳大局。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预防体系。 一是加强装备能力建设,抓住“十二五”国家配备装备的机遇,实现县市区人员、装备、车辆全覆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装备能力。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克难攻坚,淘汰落后工艺,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三是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强化安全科技推广运用,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把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始终保持安全事故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探索安全监管方法,构建安全生产创新体系。一是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在线监控平台,逐步实现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上线运行,实时监测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管理水平。二是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逐步实现对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定点、定员、定责管理,织牢安全监管网。三是继续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依托“两化”体系实现安全监管效能提升,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构建安全生产文化体系。一是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媒体,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三是大力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完成安全理念、产业安全、企业安全、行业安全、城乡安全、安全监管、安全保障、安全文化、安全防范九大任务,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积极唱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主旋律,通过努力,把我市率先建设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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