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需要提供准确、权威和可信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在撰写报告时要注重排版和格式的规范性,提高阅读体验。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与报告撰写相关的实例和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宗教调研报告篇一
宗教问题是一个极具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的社会问题,尤其在当前国外势力频频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并千方百计向国内渗透的新形势下,研究好宗教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为此,带领民宗局及部内几名同志,先后分三次深入_____*等宗教重点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县是全市重点宗教工作县份,共有合法宗教场所6处(其中xxx3处、基督教2处、道教1处),全县在合法宗教场所活动的人员有8000多人,此外在不合法宗教场所活动及xxx人员约7000多人。
2、基督教情况。我县有基督xxx1600余人,活动场所两处。县城内有基督教堂一座,位于老干部局东侧,建于1999年,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堂内有1名长老主事,信徒800余人。上集镇内有基督教家庭活动场所一处,镇内有信徒300余人;其他乡镇基督教信徒共约500人。目前基督教信徒发展迅猛,主要是因为大部分xxx打着它的旗号进行布道、传教,是我县宗教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3、佛教情况。我县佛教信仰历史悠久,现有信徒2200余人。过去,在县三小学附近有一座妙音寺,有五间正房和三间偏殿,属尼姑庙,土改时被拆掉。*镇有一座清云寺座落在*小学西北,有两层殿十四间砖房,土改时被拆掉,砖木用于盖乡政府。多年来,由于我县没有佛教寺庙,大多数人在自家供奉神像,一部分人在我县非法佛教场所参加活动,还有一部分人经常到绥化、海伦等地寺庙参加佛教活动,给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也容易发生外来渗透和非法传教。
5、xxx教情况。我县有xxx群众200余人,净屉存放处一所(由于被盗和火灾已没有使用价值,正准备出售),xxx墓地一处(约七亩)。原有两处清真寺,在xxx期间被拆除。
6、非法宗教、xxx及境外渗透情况。我县非法宗教与xxx活动场所多达4060处,几乎村村都有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出现了乱传教、乱洗礼、乱设点、乱办班的四乱现象。其中一种属正统xxx但由于没有申请登记,被视为非法活动场所;另一种则属xxxxxx,如呼喊派、重生派、基督教旷野派、伊利亚福音宣教会、三班仆人、神召会、东方闪电等。这些组织内部管理非常严密,特别是东方闪电xxx,他们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散布世界末日之说,宣扬跟政府接触不得救等反动观点,煽动信徒要与大红龙(指xxx)展开决战,建立神的国家。
二、我县宗教管理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2、有些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宗教工作没能引起高度重视。我县宗教工作重点在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规定,基层组织肩负着宗教管理工作的职能。从总体上看全县宗教工作较好,但有些干部对宗教工作不重视,不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对宗教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助长了宗教狂热,致使有些群众盲目信教。
4、境外宗教渗透时有发生。境外宗教势力与我县的非法宗教和xxx勾结在一起,通过无偿提供资金、物资、交通工具和教材,设立渗透代理人和基地,按照他们旨意发展、扩大队伍,散布世界末日之说,攻击、诽谤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从而达到西化、分化的目的。
此外,还存在缺乏信息反馈队伍和情报人,依法批准的宗教场所过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四、几点建议。
宗教调研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改进管理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乡于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星期日;展庄胡庄教会,负责人刘国栋,活动时间为星期六。
二、管理现状。
(一)场所自身管理情况。
宗教活动开展情况:星期。
(二)主管部门对宗教的管理情况。
宗教调研报告篇三
为找准找实环卫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瓶颈短板,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我局当前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提升能力抓学习。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抓好学习教育是加强环卫队伍建设的基础,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在强化教育氛围、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章和论述。党支部书记、领导班子轮流带班领学,切实做到每组织一次学习,都明确一个主题,联系一次实际,在思想作风上受到一次启迪。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质量。每月集中学习讲廉政课一次,围绕一个专题重点学习辅导,理论与实践结合,讲体会、谈经验。三是狠抓学习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在抓队伍建设中,深刻认识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强“以案促改”学习,用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干部职工。
(二)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监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二)加强制度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环卫局人员考勤制度》、《临时人员考勤制度》、《环卫局关于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等多项规章制度,推动工作创新。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也写了,但在精研深思上缺乏钻劲儿和恒心。二是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集体学习多,个人学习少,浅层学习多,深度研讨少,对党的创新理论,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三是活学活用、学以致用不够,存在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理论联系实际较少。
(二)在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仍有欠缺。具体体现在:一是逢会必讲“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但对其政治意义和深刻内涵把握不够,对为什么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识不到位。二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习惯就事论事,看表面多、看根源少,不能从政治上观察分析问题。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虽然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但由于缺乏持之以恒反复抓落实的精神,导致工作的标准还不够高。二是党员干部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往往面上检查多,深入调查少;具体帮带指导不够及时有力;随时随地检查多,静下心来、沉到一线帮带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指责多,指导帮带少。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工作统筹协调不够。面对重大事项、工作任务重的时候,不能及时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尤其是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位。
深入学习和自觉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
(二)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学通弄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结合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同志重要讲话,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始终保持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报备制度。自觉约束权力,主动接受监督,从小节抓起,从细节抓起。
宗教调研报告篇四
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改进管理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局于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正式登记的宗教。
活动场所为四所xxx教堂(绿葱坡细沙河、水布垭小淌、金果坪鄢家墩、野三关xxx堂)。四所xxx教堂在解放前均已修建,距今有一百多年历史,属宜昌教区管理。四所xxx活动场所,只有野三关xxx堂活动处所驻有神职人员,由魏祥权神父负责主持全县xxx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和管理工作,其余xxx教堂活动处所都由堂口会长负责平常教友的宗教生活和活动处所的看护管理。
野三关xxx堂共有神职人员4名,神父2名,修女2名。其中,神父魏祥权39岁,毕业于中南神哲学院,大专学历,恩施州xxx爱委会副主席,县政协委员;修女张万芳,38岁,毕业于宜昌修女院,中专学历。另两位神父和修女都已是90以上的高龄,身体状况较差,不参与宗教事务管理及其他工作。
二、管理现状。
(一)场所自身管理情况。
民主管理:在民宗局的指导下,成立了xxx活动处所民主管理小组,由魏祥权神父任组长,各堂口的会长汪义松、周建生、李文科、毛帮君任副组长,修女张万芳、教友李东风、汪义国、毛保田、马显翠为成员,按照管理的职责和要求,依法、依规、依政策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健全了人员、财会、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五项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照章执行。
自养情况:我县四处宗教活动处所的运转及教职人员的生活开支等所需资金全靠野三关xxx教堂活动处所的门面出租费、宜昌教区的生活补助费和县财政拔付的生活补助费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野三关xxx教堂活动处所共有6个人(其中有2个人是照顾老神父和老修女的教友,没有生活补助来源),全年总收入不足五万元,开支比较紧张,生活较为清贫。
宗教活动开展情况:星期一到星期六,野三关xxx堂每天都有20人左右参加早歌;在教会节日和礼拜天,野三关教堂都会组织举行弥撒、讲道等活动,一般有30-50人参加活动,如有大型活动,经提前通知,有上百人参加,其余活动处所根据信教群众的要求临时安排宗教生活。在活动中,除举行宗教仪式和宗教讲道外,还让信众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友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积极引导信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资金并不充裕的情况下,活动处所和信众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资助贫困学生,对福利院进行捐助,为地震灾区捐款等。
安全状况:四所xxx教堂活动处所因年久失修,都有不同程度损坏,野三关教堂活动处所活动室天花板、抬梁及墙壁都已出现裂缝,不能承受太大压力,每次大型活动都控制在80人以内;野三关老教堂(原林业站)因为是木质结构,防火任务比较艰巨,在条件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要对此处进行维修;其余几处教堂因为曾有多年没有使用,情况更差,近几年来,通过多方筹资和教众们的出工、出力、出资金,投入资金40多万元,对小淌和细沙河两处活动处所进行维修和改造,对鄢家墩活动处所进行修缮,情况好转,保证了信众在安全的情况下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但因山大人稀,信众平时农活繁忙,宗教活动开展得少,无人常住,只有专人看护管理,在星期日做活动时才开门通风,打扫维护。
(二)主管部门对宗教的管理情况。
宗教调研报告篇五
根据州政协确定的20**年专题调研课题安排,6月2日至6月25日,在州政协副主席旦确加的带领下,州政协民族宗教三胞联谊委员会会同州民宗委,先后赴全州三县两市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各市县政府的工作汇报5次,召开了由寺院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代表、乡镇领导和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讨论会15次,参加人数达201人(次),深入11座寺院(其中藏传佛教寺院8座,伊斯兰教清真寺3座)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和掌握我州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同探讨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对进一步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强化民主管理,确保寺院和谐稳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州宗教寺院现状。
我州宗教寺院主要有藏传佛教寺院和伊斯兰教寺院,依法批准开放的寺院有60座,其中藏传佛教寺院28座(格鲁派寺院19座、宁玛派寺院9座)、伊斯兰教清真寺32座;实有宗教教职人员510人,其中藏传佛教教职人员478人(政府批准的**15人,实有**13人、经师10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32人。全州信教群众8.9万人,其中信仰藏传佛教的6.2万人、信仰伊斯兰教的2.7万人(不含流动人员)。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自从全州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以来,我州各地区根据《海西州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在伊斯兰教清真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海西州开展藏传佛教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立足本地区实际,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着力点,以健全和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为抓手,牢牢抓住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以来,全州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为顺利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和政府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符合各市县实际的《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实施方案》,切实把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作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盘考虑、同步安排,做到了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县、重心在乡、落实到村、规范到寺”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牧)三级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结合各市(县)及乡镇(村)实际,建立了与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形成了由党委、政府负总责,统战部门协调,民族宗教及各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织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法制意识,为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市县领导小组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为顺利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市县结合本地区宗教工作实际,每年从统战、政法、民宗、公安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调政治素质高、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善于开展基层工作的干部组成工作组,结合“法律进寺院”、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和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集中力量,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各个宗教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各市县领导小组以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为目标,大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转世管理办法》、《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青海省穆斯林朝觐管理办法》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教育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各市县在派驻工作组、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散发材料、办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州共组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近300场(次),参加人数近3000人(次),举办由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乡镇机关干部、村(社)“两委”人员、信教群众及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班41期,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率达到98%。
(三)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稳步推进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
各市(县)领导小组根据《海西州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在伊斯兰教清真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伊斯兰教清真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逐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寺院的管理。
各市县宗教事务部门在依法管理宗教寺院和宗教事务,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同时,重视对寺院的民主管理。坚持把民管会作为特殊的基层组织,通过改选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积极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经师、堪布充实到民管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了对寺院民管会的建设。如xx县通过对全县32名寺管会成员的认真审查,将责任心不强、长期在外和组织能力不强的15名寺管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各乡镇把寺院社会管理作为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同步落实的同时,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寺院民主管理评议办法》,组建由宗教教职人员代表、民管会成员代表、信教群众代表和乡镇、村(社)干部代表为成员的寺院民主评议委员会,细化和量化民主评议的各项测评指标,对寺院民管会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实行民主监督。公安部门通过在重点寺院设立警务室,小型寺院所在地实行警务区民警管理制度,建立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平台,对寺院和教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确保了宗教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是建立健全寺院规章制度。
各市县统战和宗教事务部门从强化对寺院人、财、物的管理入手,切实加强寺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寺院安全管理办法》、《寺院僧侣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各寺院健全和完善了《寺院僧侣入寺制度》、《寺院僧侣学习制度》、《寺院僧侣请销假制度》、《寺院财务管理办法》、《寺院民管会管理规则》和《寺院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民管会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寺院僧人的管理,确保了寺务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各市县(格尔木正在商议)政府结合自身财政实际,均安排落实了民管会班子工作经费和成员工作津贴(报酬)。2015年,xx县财政在全州率先拿出2.3万元,为全县23名民管会主任发放工作津贴;xx县参照村干部报酬,由县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的专项资金,其中8万元用于全县34名民管会成员的生活补助,2万元作为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评优选先的奖励基金,年底对所有寺院综合考核后,对先进民管会班子进行奖励,调动了民管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夯实寺院基础设施。
各市县在加强寺院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寺院人居环境的同时,加强宗教寺院社会管理综合办公用房建设。2015年,州财政投入880万元,为全州28座藏传佛教寺院和14座伊斯兰教清真寺修建了社会管理综合办公用房,目前已验收并交付使用。xx县制定了《xx县寺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由县财政投资416万元,解决了7座寺院照明用电;同时积极争取企业和民间资金136万元,修建了札查寺“以寺养寺”楼房和阿汗达勒寺僧侣食堂;并从2015年起,由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寺院人居环境建设。2015年,xx县争取资金125万元,实施了都兰寺和柯柯寺通寺道路的硬化项目和寺院内部绿化项目。xx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493万元,解决了热水乡曲日岗寺及其附近居民的`自来水、照明电网和道路硬化问题。
五是努力查摆突出问题。
各市县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和深入寺院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涉及寺院自我管理不规范、伊斯兰教寺院新老教派不能团结开寺、移民点宗教管理工作难度大等问题,采取多种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解决,促进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xx县按照求同存异、团结开寺的原则,采取召开群众大会、派驻工作组、邀请省上有关领导及专家学者宣讲党的民族宗教知识、县、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联点指导、出台民管会选举办法、全程监督民管会的选举、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妥善解决了xx县察苏清真寺新老教派矛盾问题和xx市清真寺新老教派纠纷问题。
宗教调研报告篇六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杜兴顺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民宗侨外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于9月17日至19日先后深入宝塔、安塞区和黄陵县,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有各类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94处(其中佛教22处,道教23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39处),有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代管的宗教活动点共21处(其中佛教1处、基督教20处)。全市信教群众约102037人(其中,佛教44780人,道教47950人,天主教1662人,基督教6726人)。有宗教教职人员105人(其中佛教13人、道教17人、天主教10人、基督教62人)。有宗教团体14个(其中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1个)。有全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宝塔区柳林清真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个(安塞县弘法禅寺)。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促进作用。
(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十八大以来,先后9次传达学习中省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方案》等政策文件。市、县两级均健全民宗工作机构,成立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宗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县区和联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将“宗教工作成效”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宗教工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宗教活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
二是注重法制宣传。坚持将法制宣传作为重要抓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之中,充分利用6月份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节日和宗教活动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提升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认知水平。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分层次、多形式”的方法,全方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宗教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共300多人参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选送120人次参加中省宗教团体举办的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培训,提升了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宗教工作法治化。
(二)夯实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坚持把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培训考试、资料采集、上报认定、逐级备案、建立台账的方法对教职人员进行认定备案。重视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强化与宗教教职人员联系。
二是加强活动场所管理。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等8项制度,理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登记、审批程序,推动了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安全卫生和文明敬香等方面的规范化。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加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确保了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信教群众引导。组织开展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非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设置功德箱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摸排出的1937处各类庙宇进行了全面整治,规范登记为民间信仰场所967处,对剩余的970处将分三年时间逐步关停259处,转化用途201处,拆除510处(其中:安塞区164处、吴起县130处、甘泉县91处、志丹县89处),对摸排出的47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分类治理。对全省通报的三处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宝塔区马家湾影视城内的财神像于9月30日前已拆除完毕,子长县龙虎山青云观露天造像、羊马河玉皇山道观露天慈航真人造像正在制定方案,限期拆除整改。积极引导清真寺阿訇将去极端化工作融入日常讲经工作,使穆斯林群众自觉抵制“达瓦宣教”渗透,杜绝“沙化”“阿化”“清真食品概念泛化”等不良倾向。
(三)注重服务保障,推动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四进”活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爱国爱教、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作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升起了国旗,制作了展板,创办了专栏,进行了培训,融“四进”内容于讲经讲道之中,成效明显。
二是强化爱国团体建设。精心指导市道协、市佛协、市伊协等爱国宗教团体工作,特别是在打击邪教、治理“两乱”和抵御渗透等工作中,发挥了各协会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投身于扶贫帮困、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出台《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把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士充实到宗教界代表队伍,推荐全市宗教团体优秀负责人进入省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
三是落实服务保障问题。为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建立了由民宗部门牵头,人社、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xx年,市委、市政府就解决宗教团体“三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为每个团体各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缺乏认识,有的只是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抓具体落实。有的在认识上有误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简单粗暴,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不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
(二)宗教场所建设有待加强。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滞后,一些宗教场所内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专业人员,账务不清、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全市94处宗教活动场所现仅有教职人员105人,且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居多,宗教爱国后备力量薄弱。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萌发,尤其是天主教对历史遗留教产较为关注,因此引发矛盾纠纷。佛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教风不正和乱建寺庙露天造像的现象较为突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现象依然存在。
(三)宗教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宗教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个别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回避、推诿,一些通过协调配合即可解决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市县两级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短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宗教工作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系统性学习,不断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要下大力气搞好宣传教育,既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宣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和极端宗教思想的内容、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和抵制本领。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体系中,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教职人员“三支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解决城市拆迁中宗教房产的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低保申请工作,维护好宗教团体合法权益。要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层次、按步骤、多渠道地对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真正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要重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困难,常态化排查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如太和山道观的生活污水一直无法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大型庙会期间极易对山体自然生态造成重大污染和危害,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夯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四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宗教工作动态数据库。要着力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切实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行为。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控,确保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安全进行。要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总结推广安塞区在“庙宇关停拆除或转化用途”方面“规、并、转、拆、关”的做法,发挥宗教人士引导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整治工作,推动佛道教教风建设,全面净化宗教活动场所。严厉处置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和私设基督教聚会点,严防“回潮”现象发生。加大防范和抵制邪教渗透工作力度,依法取缔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类邪教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行为,强化网络宗教事务的监管,为我市信教群众营造良好宗教环境。
宗教调研报告篇七
众所周知,在湛江霞山区有一座美丽的天主教教堂,她引起了我们班同学对湛江宗教信仰发展状况的兴趣,这个学期末,我们班分小组去对此做了一些了解。我们小组一开始就决定从各个不同的途径去体验一下,通过亲身体验去了解湛江的宗教文化,因此我们分别进行了网站搜寻资料、简单的社会调查,还去了教堂、后坛村等地方体验了一下宗教活动,也对宗教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关键词:湛江;宗教文化;发展状况。
一、研究方法。
1.网上搜寻:在中国知网等网络上搜寻相关论文作了解。
3.实地考察:参观维多尔天主教堂。
4.亲身体验、参与宗教活动:参与教堂晚祈祷、参加后坛村天主教徒聚会。
二、研究过程及所得。
1.问卷调查。
通过上网搜寻,我们了解到宗教信仰的含义,并找到了一些关于宗教信仰的调查问卷,我们参考这些问卷制作了一份针对湛江宗教信仰发展状况的调查问卷。
经过一周的努力,我们得到了76份有效的调查问卷,并对此进行了整理。从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学历越高且年龄在二十岁至四十岁之间的人群中,他们对于宗教是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的,虽然他们本人并不都是信教的,但他们并不会对宗教持着排斥的态度,或简单认为宗教就是迷信。不过在他们当中,正式信教的人寥寥无几,他们大多数还是认为科学才是最值得他们去信仰的。根据这个现象,我们可以初步这样分析,这些高学历的人群,他们应该大多数都是在本国接受教育的,而我们中国的教育从始至终都是宣扬科学、真理等理念的,虽然我们中国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人们是否信教,信何教,是与他们接受的教育内容,以及他们生活的国家的有关系的。如果他们所生活的国家的宗教意识是强的话,那么他们信教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而年纪在四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他们当中就比较多的会认为宗教信仰就是一个迷信现象,即使有些人的学历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这与他们出生的年代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他们的年代里,我们中国与西方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并不太如意,而且他们的年代距离殖民侵略的年代是很近的,加之建国初中央到地方大力鼓吹社会主义。因此,我们推断:由于他们可能或多或少对西方国家怀有敌意,并且他们可能存在着关于宗教信仰的一个误区。他们大多数人认为社会主义始终是的,那么他们就可能在潜意识里会认为宗教信仰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而资本主义的东西并不太可信,所以他们大多数人会认为宗教信仰是迷信的,他们很少信奉基_督教、天主教等宗教。然而,这部分人中很多都有烧香拜神的习惯,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教徒,更多人认为这是一种传统。因此我们不排除有信奉佛教和道教而不自知的情况。所以,我们无法很好地得出他们信教的原因,在这里,我们只能推断出一代人的信教与否,与他们所出生的年代、以及这个年代里国家的社会性质、阶级立场、教育内容等有关。
总体来说,我们调查发现信教的大多数还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非常少,年轻人现在大多数追求的是科学、自由等。还有不能忽视的一点,湛江曾经有五十年时间是作为法国的一个殖民地,西方等宗教在这段时间自然是发展的比较好的,那么老一辈的人受到西方宗教的影响就会大很多,他们信教的可能性也就大很多了。所以,宗教信仰与宗教环境也是有关的。
另外,在我们做调查问卷的过程中,一些人在一谈到宗教的时候,会像遇到洪水猛兽般,坚决远离。对于这一部分人,我们没能与他们做深入的了解,所以是什么原因我们并不能很好的了解。不过根据做调查问卷的人我们还是可大概看出一些原因的,学历、立场、环境、经历等都有可能是缘由。
以上的内容,必须强调是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分析出来的,但由于我们的调查问卷的内容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无法给出具体的数据,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数据。而且我们后来发现我们调查问卷所得的结果跟我们在教堂得来的数据有较大的差距。
2.实地考察。
湛江天主教堂名叫维多尔天主教堂,又称霞山天主教堂,该天主教堂位于霞山区绿荫路,巍峨高耸,庄严肃穆,四周花木环绕,是湛江的哥特式教堂,也是全国重点教堂之一。现为湛江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湛江市天主教爱国会会址及天主教湛江教区主教座堂。
根据行程的安排,我们来到霞山天主教堂参加了一次教会的晚祈祷活动,教堂在晚上6:30开门,虽然祷告活动是在晚上8点开始,但很多教徒是早早就来到教堂阅读圣经、唱诗歌。来到教堂的教徒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有,但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妇女,我们留意到其中有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妇女,她一进门就对着耶稣像参拜,那种虔诚的眼神让我们敬佩不已。
晚祈祷的仪式并不长,主要还是唱诗歌,读《圣经》里面的故事等等这些常规的仪式,仪式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仪式过后,我们向神父了解了一下关于关于天主教湛江教区的一些情况:天主教湛江教区成立于1990年,在地理位置上包括茂名市和湛江市;整个教区约有3万教徒,其中湛江市约有23000名,茂名市约有7000名;在年龄段方面,每个年龄段都有,其中中年人的人数所占的比例,近几年有年轻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教会当中;关于教徒信教原因也有很多,其中比较普遍的有以下几个原因:受家人以及朋友的熏陶影响的、个人遭遇逆境而寻求心灵慰藉的、也有的人先是对本教好奇想要了解,然后加入本教。
在与神父的短暂交流中,从他的每句话的言辞中可以体现到神父发自内心的对于天主教的虔诚,以及天主教教义中的“仁爱、义德”,他并没有像我们之前去到的佛寺那样无论我们问什么问题他都是把答案拉到宣扬佛教方面去了,神父他是非常客观而且耐心地回答我们的问题,也许这也是亚洲文化里的“感性”和欧洲文化里的“理性”的区别。
3.参与宗教活动。
小组去过教堂后,听说第二天会有一个聚会,我们当然不愿错过机会,第二天饭后便坐车到了广东海洋大学,因为附近的后坛村有一个天主教教徒的聚会地。这个聚会地是村里的一间民宅,由神父向村民租用的。聚会地虽然不大,但是摆设很简洁,张贴了一些关于天主教的标语和标志,给人一种宁静、平和的感觉。在这里,每周星期四晚上都会进行一次聚会,主要成员是广东海洋大学信仰天主教的学生,人数不多。当天晚上,由于神父没空出席聚会,便由两个主要成员负责主持聚会,聚会的流程大体如下,播放一些关于天主教的歌曲,组织教众齐唱歌曲。让我们印象深刻的一幕是,由主持人与耶稣进行心灵交流,向耶稣说出他们的内心深处真挚的情感,这一刻很神圣。要是有新教众加入聚会,便增加一个教众的自我介绍的环节,让各教众对彼此有所熟悉。接下来,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圣经对人生有着深刻影响的电影,在这部电影里,我们看到了主角在接触圣经前与接触圣经后的巨大变化,有了信仰,帮助他们战胜了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精彩,使他们不断往目标前进,这陶冶了教众的性情,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教众,使教众从心里信仰耶稣。观看完电影后,各教众分享他们的观看心得,这样便更好地了解各教众的心理状态和想法。参加了这次活动,让我们小组对天主教的聚会有了新的了解,也有助于我们研究湛江宗教发展的状况。
三、个案分析。
广东海洋大学大四学生王同学,一名虔诚的基_督教徒,就是他带领我们去参加活动,让我们有机会接近湛江的宗教文化。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王同学开始接触基_督教,当时是通过一位师姐了解到基_督教的相关情况。这一位师姐分享了信仰基_督教后的个人人生体验,介绍他参加了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一起参与组织的基_督教教会,该教会位于广东海洋大学附近的后坛村。在跟王同学交谈的时候,他谈到,现在的他还不是很投入信仰基_督教,认为宗教还是一个心理问题,而真正的基_督教徒会认为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但他说,有些事情是科学无法解释的。
基_督教徒相信,圣灵赐予他们超自然的荣耀,使他们在昄依上帝之后,找到自己与世界相关联的新途径,由此他们便假定,自己对生灵词语超自然的荣耀的信仰被经验间接地证明了。这种宗教信仰使信仰者对周遭世界及其事物有完全不同的认知反应,这反过来即成为信仰者假定圣灵存在的一个理由。另一方面,当信仰者自认为正在经历上帝的临在时,他们便认为他们的经验证明了,假定上帝就是他们所经验的东西是正当的。因此,在相信上帝向他们显现时,他们的经验直接证明了信仰上帝是合理的。
四、总结。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中,我们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集合小组各人的智慧制作了社会调查问卷;我们亲身去到教堂接触教徒、神父,参加教会活动,这样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都深有体会。经过这次实践活动,也让我们真正对湛江的宗教文化、宗教发展的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都认为这次活动收获很大。
宗教调研报告篇八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4月至6月间,邀请部分华侨外事工委委员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区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天主教石室及基督教东山堂等16个宗教场所,以及外区的天河堂和圆玄道观等场所。并与区民宗部门、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民宗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成果汇报如下: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越秀区五大宗教齐全,广东省、广州市的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广州市道教协会等10个宗教团体均设在越秀区辖内。区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活动场所(点)21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据统计,登记备案的各类教职人员有354名,教徒约为33。8万人(含非本区居民,其中佛教11万人,道教9。1万人,天主教4万人,基督教2。5万人)。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辖内五大宗教平衡有序发展,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展情况。1978年之后,国家的社会生活经过整治,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四十年来,我区宗教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1000人以上规模的宗教活动每年达100多场次,个别传统宗教节日在辖内各场所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之众(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万人次、六榕寺有20万人次、大佛寺有20万人次、三元宫有20万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来少数民族和国外信众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广州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加上内地西北地区信教少数民族信众的流入快速增长,导致越秀部分地区外国人和少数民族集聚的现象十分明显,社会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过宗教元素与国内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增强。
(三)管理情况。自20xx年11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辖区各宗教场所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学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风。20xx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到广州调研时,对我区寺庙的规范管理抓得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因地制宜,开展一堂一景创建活动,寺观教堂整体环境提升,亮点纷呈,文明敬香、美丽清真寺、荣神益人及荣主爱人等特色活动有效开展。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学宪法、升国旗,坚持爱国爱教,设立图书馆阅览室,讲中国故事,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事关全区中心工作的高度,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从抓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宗教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坚持把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纳入社会综治维稳考核指标,把宗教场所纳入创建平安越秀的考评项目。建立起区、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把宗教管理属地责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将宗教问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管理,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依据,制定权责清单,依法办理宗教场所各项备案和审批事项。印发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规章汇编》,督导各寺观教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联席会议,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服务上水平、走前列。组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点宗教场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在清真寺内开展“建设美丽清真寺、争当优秀穆斯林”活动。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由区民宗局牵头,安监、消防、食药监、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年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三是推动宗教场所工程建设规范管理。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各场所在规划报建、征收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三)底线思维,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越秀区千年寺观教堂较多,为了确保每年上万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动平安有序,我区制定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和街道协同的综合联动机制。每逢春节、圣诞节及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属地街道、宗教场所和管理部门制定出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深入各场所进行专项协调,分析问题排查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指导,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是连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关键环节。我区在依法管理的同时,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协调运转。近年来,各宗教先后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六榕寺坚持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文化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则对佛教进行阐释,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流入,广州外来和外籍穆斯林群众数量庞大,而广州市仅有的4个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区内,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周五主麻日,从各地集聚到越秀区清真寺做礼拜的穆斯林达到数万人,尤其是清真先贤古墓,场所内部以及旁边的兰圃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人满为患,既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传统大型节日宗教活动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由于历史原因,各大寺观教堂空间拓展受到城市发展的限制,辖区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宫、基督教东山堂、天主教石室、清真先贤古墓等寺观教堂,每逢传统大型宗教节日活动,人员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场所安全通道不畅,导致紧急疏散人群困难,带来的安保压力持续存在。
(三)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信众人数的增长,人员结构开始呈现知识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发展趋势,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如何加强对信教群众依法有效管理,成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课题。
(四)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工作力量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我区宗教事务工作机构设置过于精简,人员配置与形势发展不相称,街道一级没有专职民宗干部,虽然有传统宗教节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但仍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仍有待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建议。
(一)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种手段,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鼓励宗教界积极挖掘教规教义、宗教传统、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把教规教义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建议各场所推广升挂国旗仪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法规宣讲日,对教职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在现有的图书馆阅览室内增设党的政策和法规书报专栏,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场所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问题。我区宗教场所传统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由众多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上下结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一方面从长远来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中长期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寺观教堂建设布局,从未来发展空间上疏解中心城区的集聚压力,尤其是要在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方面,解决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区,古尔邦节、开斋节期间穆斯林高度集聚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品质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同时解决当前安保工作的财政压力。要把寺观教堂内外环境品质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丝申遗、传统中轴线改造及重要旅游景点的宗教场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怀圣寺、清真先贤古墓等),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场所内外品质。建议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完善怀圣寺安检疏导功能。利用海丝申遗项目环境整治,把清真先贤古墓及兰圃路周边综合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协调帮助基督教东山堂应急门(七中初中部)的开设,完善和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疏导功能。
(三)坚持管建结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支点。建议针对我区目前宗教团体和场所基本上是自主管理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理念和做法,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更加积极介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信众的间接有效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志愿队伍(义工)加强引导、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场所志愿者的服务救助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通过他们联系和影响广大信众,了解掌握信众思想动态,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重心下移,不断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和稳定区街民宗工作队伍,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管理架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要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制度,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为新起点,推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宗教调研报告篇九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zz乡综治委。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
目前,我市有宗教团体18个,宗教活动场所776处,信教群众2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信徒和活动场所都在农村。农村宗教活动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中,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市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市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783处,自封传道人273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市先后制止了2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市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据初步调查分析,我市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农村,少数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又如我市有私设宗教聚会场所783处,是合法活动场所的1.28倍,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市两级宗教部门由于刚升格不久,基础较薄弱。宗教管理干部28人,只占全市信教群众的万分之一点三,加之县级宗教部门无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今年七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乱建露天佛像、乱设宗教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乱建的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开放一批、关闭一批、转作他用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对乱设的宗教聚会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建议各县、区和乡镇基层政权,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坚决遏制宗教活动中的三乱现象。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侨民宗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有关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
本次监督调研活动由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牵头,侨民宗委员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负责人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宗教工作监督调研小组(以下简称调研小组)。调研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宗教工作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本市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深化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中的重点问题和实际难题,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发挥积极作用。
侨民宗委员会和调研小组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3月下旬举办宗教工作监督专题培训会并召开调研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委员会和调研小组先后走访了市民宗委、市外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及部分涉外宗教活动场所,召开了有关基层宗教事务管理、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等方面的专题座谈会6次,专题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部署了全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调研的有关工作。8月23日,组织开展了常委会宗教工作监督视察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8月29日,召开委员会和调研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调研报告。
调研过程中各方普遍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本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市和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为抓手,着眼全局、扎实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市及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团结和带领各宗教团体,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大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等方式,使本市各大宗教的场所面貌普遍得到较大改善,宗教服务信众、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为顺利举办世博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逐步健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近年来,市区两级宗教事务部门以每年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活动和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为抓手,积极开展宗教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有效扩大宗教法律制度的社会认知度,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逐步深入人心。同时,根据本市宗教事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并施行有关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在沪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指定、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努力为加强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不断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是依法治国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市民宗委先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和宗教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和社会化水平。同时,加强对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依据、职责、程序等方面的梳理和界定,着力规范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制度及其相关文书。针对本市外籍宗教信徒日益增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等新情况、新问题,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及时完善外籍人士集体宗教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工作机制,世博会期间又积极探索设立在沪犹太教信徒和外籍东正教信徒临时聚会点,基本满足了多国家、多语种在沪外籍信徒的集体宗教生活需求,受到了普遍认可和好评。
(三)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市民宗委以落实宗教房产、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等工作为重点,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以创建评选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支持协助宗教团体开展教职人员文化教育培训、讲经讲道交流等为抓手,着力推动和服务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管理和服务信众的水平。正是在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引导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宗教生活基本得到满足,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于本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二、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成效的同时,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宗教生活需求不很适应。
调查发现,本市各宗教的活动场所都不同程度存在布局不合理问题,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外来人口大量流入,本市现有穆斯林人口增长迅速,但除20xx年在金山区增设了一处固定活动点外,全市共有七坊清真寺,数量一直没有增加,且分布东密西疏,一些人口导入密集地区如闵行、青浦等西南部及其他郊区,至今没有一座清真寺或固定活动处所,每逢宗教节日,有些场所内人满为患,有时甚至溢出场外而影响周边交通。再如,目前本市开放道观仅26座,宝山、嘉定等地众多道教信徒屡次上访反映因没有场所而不能过正常的宗教生活。又如,本市基督教现有开放活动场所168处(其中城区20处,郊区148处),尽管数量相对较多,但存在布局不合理、部分场所“两证”不全等问题。
(二)非正常宗教活动时有发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不很适应。
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包括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抵御渗透等几个方面。调研发现,目前各宗教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常宗教活动现象,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本市还有一些未经认定的“教职人员”游离于政府和宗教团体管理之外,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国际化大都市,在沪外籍人员数量正日益增多据有关部门保守估计,目前在沪外国常住人口已突破20万人,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短期逗留的流动外国人口。,外籍宗教信徒来源及其宗教生活需求日趋多样化。特别是传统五大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如巴哈依教、印度锡克教等在上海开始传播,犹太教、东正教等也重现上海。但调查发现,目前本市涉外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方面,本市开展涉外宗教活动的场所和场次依然存在数量不足、布局不均、语种类别不多等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国家、不同语种、不同人群的涉外宗教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普遍缺少综合素质较高的涉外宗教教职人员,能熟练运用外语传经布道者寥寥无几。
此外,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宗教事务部门的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本市各区县政府虽已设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基本解决了基层宗教事务执法主体问题,但实践中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不尽统一,并普遍存在编制少、人手少、经费少、队伍不稳定、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宗教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新要求不很适应。
调研发现,本市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管理宗教团体、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对宗教界财务、资产管理的监督不够有力。调查发现,各宗教团体及其宗教活动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
二是创新制度、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和公益事业不够有效。随着宗教界善款的多年累积和慈善事业的深入开展,宗教界在如何更好地回馈信众、服务社会方面存在的缺陷逐步显现。比如,对宗教公益和慈善事业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前瞻性研究。没有形成适当的机制和统一的机构。对慈善公益项目及其效益缺少论证和预测,大多慈善行为限于应急式的捐赠,社会效益无法持续、放大等。
三是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深化,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本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日益增多的高知识信徒的要求。特别是与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对宗教领袖人才的要求和广大信众的期望相比,本市宗教界领导层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和谐、团结共进的整体力量有待进一步发挥。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认识是行动的指南,理念是实践的先导。没有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宗教问题及宗教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就不可能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十一五”时期以来,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宗教的具体实际,就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概括和新论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
一是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理论地位。
二是把宗教关系列为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之一,提出促进宗教和谐的新目标。
三是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新要求。新时期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这些创新理论,为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要大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范。要系统整理宣传内容,区分不同宣传对象,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加强学习。本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切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创新理论的系统性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刻理解和掌握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复杂性的认识。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去推动,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三,要强化培训。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切实将宗教培训工作纳入现有的公务员培训体系,要细化对象、创新方式,着眼长远、注重实效。尤其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在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依法管理同样是解决我国宗教问题的根本出路。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也必然是“十二五”时期甚至更长远阶段内我国宗教工作的重心。为此建议:
第一,不断完善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前,上海正积极探索适应大城市发展特点的社会建设工作新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宗教事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遵循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形成党委统战工作部门牵头、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宗教团体协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的宗教事务管理格局。对涉及宗教,但本质上属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领域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克服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大胆依法行政,宗教事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形成合力,逐步实现宗教事务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良好局面。
第二,切实抓好两个专项工作。宗教教职人员是宗教事务的主要承担者和实践者,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事务的主要发生地和宗教活动的重要载体,所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政府应该花大力气抓好。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这两个专项工作,要将做好两个专项工作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解决当前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认定宗教教职人员的同时,对没有合法身份但依然从事有关宗教活动的人员,要加大管理力度,切实净化相关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常抓不懈,真正收到实效。
第三,着力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宗教工作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能否取得实效也在基层。建议要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基层宗教事务委托执法制度,继续探索社会工作者介入基层宗教工作的做法,确保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要鼓励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第四,继续探索创新涉外宗教事务管理方式。要针对本市外籍人士宗教信仰需求多元、管理难度日益增大与现行涉外宗教事务管理法制不完善、政策与法规衔接不紧密的矛盾,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妥善处理传统五教之外其他宗教的信仰满足和依法管理问题,不断完善与公安、安全、外事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增强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合力。
第五,注重立法经验总结,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也需要不断创新立法。为此,建议市民宗委在贯彻实施“两个条例”中,重视对条例本身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积累,为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并积极向国家有关方面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
(三)以人为本、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新时期党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此,需要政府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三个层面,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服务。
第一,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为不断满足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根据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的要求,一方面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教信众数量及其分布的调查和预测,根据实际需求依法向政府提出有关场所新建、置换、恢复、合并、调整等方面的申请。另一方面政府要进行综合规划和布局,按照居民导入导出、大规模住宅区建设、常住外籍人士分布等情况,对全市及各区县宗教场所的总体布局进行前瞻性思考和规划,抓紧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的导则和指标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宗教用途土地储备途径和方案,推动本市宗教活动场所布局更趋合理科学。
第二,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宗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人群。要切实加大培养新一代高素质宗教代表人士和广大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引导和教育,鼓励教职人员开展政治、法律、文化、语言等方面的学习和对宗教教义的深入探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传教水平。要继续通过讲经讲道交流等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根据当前社会深刻变革的实际,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其有利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伦理基础。要重视和加强各宗教院校建设,切实发挥院校在培养宗教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创新理念、完善政策,为宗教界更好地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疏通渠道,鼓励宗教界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方式和途径,制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的长远规划和计划,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
第三,管理和服务并重,切实引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要从目前对宗教团体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即宗教事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即社团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机制,防止因权责不明或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监管不力的现象,形成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合力。一方面,要督促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宗教界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和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满足广大信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不规范的财务工作进行整改。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服务,除真心实意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外,更重要的是帮助宗教团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团体在议事决策、办事程序、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宗教团体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二
(篇一)。
根据匙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安排,侨民宗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仸癿带领下,就“**匙宗教场所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自4月以来,多次赴匙民宗办迚行与题调研,又向匙发改委、觃土局等部门了解相兲政策,幵分别走访了灌顶禅院、延寽寺、九峰禅寺、东禅古寺、基督教九亭聚会点等宗教场所,组织侨民宗工委委员、部分匙人大代表考察了基督教临时点及资庆寺等,注重实际,立足当下;实地察看,座谈交流;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切实把宗教场所恢复及发展现状,不代表建讧、批评和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劤力促使宗教亊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兲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相兲情况。
**作为**地匙政治、经济、文化癿发源地,宗教和宗教场所也有显明癿特点。一是教派众多,历叱上就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所谓“五教”齐全。事是历叱悠丽,影响力大,如佘山天主教埻素有进东第一教埻之称,**清真寺为**地匙最古老癿清真寺,西枃禅寺、东岳庙在江浙沪一带都有较大癿影响。
(一)摸清底数,是抓准宗教工作癿兲键。
随着**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人口癿大量导入,匙政府相兲部门高度重规信教群众日益增长癿宗教生活需求不我匙宗教场所相对紧张之间出现癿矛盾,对现有宗教场所分布情况摸清底数,是工作癿出发点。目前,全匙现有匙级宗教团体4个,分别是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基督教两会。教职人员有152人,其中佛教111人,道教10人,伊斯兰教3人,天主教11人,基督教17人。经批准登记癿宗教活劢场所37处,其中佛教12处,道教3处,伊斯兰教1处,天主教10处,基督教11处。戔止**年底,信教群众9.6万人;自**年以来,全匙各宗教活劢场所每年接待参加宗教活劢癿信教群众超过百万人次。
支报批,聘请社会审计部门迚行财务审计癿一系列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觃范其财务工作,维护信教群众癿合法权益。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癿与项工作,对全匙所有癿宗教教职人员身仹讣定和资格审查。目前,全匙152名教职人员中,经讣定备案癿宗教教职人员93名,未讣定备案59名,有效实现了民族宗教界内部癿觃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确保宗教团体和场所有序步入觃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癿轨道。
事、存在癿主要问题我匙癿民族宗教工作总体上处二健康有序癿发展阶殌,但随着外来人员大量导入,现有癿宗教场所数量丌足不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劢需求之间癿矛盾已经显现,在宗教工作中突出存在着场所布局丌够合理和宗教场所产权兲系急需理顺等问题。
现在实际来看,选址丌太合适,而丏在工业厂房内活劢,存在一定癿安全隐患。
(事)产权丌明问题相对突出。宗教场所基本上都是在改革开放后陆续恢复和重建癿。其中一部分是在落实宗教政策时作为宗教房产归还给宗教团体,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二满足信教群众参不宗教生活需要而逐步恢复和新建癿。由二当时房产和土地资料未能保存戒保存丌全,造成产权归属难以界定,导致产权登记丌能办理。在后来陆续恢复和新建癿宗教场所中,大都是在乡镇和乡村之中,有癿是向集体购乣土地,有癿是零散小场所集中置换,有癿通过租赁斱式。在当时癿背景下,由二宗教场所癿特殊性,相兲部门和宗教团体对产权癿意识都很淡薄,导致了这一工作癿相对滞后。目前,全匙37个合法宗教活劢场所中,土地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癿场所仅17个,丌齐全癿场所20个。由二产权丌明,两证丌齐,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兲设斲癿配套、安全措斲癿改建等各斱面都难以实斲,部分宗教场所提出癿有兲请求,因土地、觃划手续丌齐而丌予受理。这一问题如果丌及时解决,将给宗教场所癿建设和发展带来一定癿制约和隐患。
重加强宗教管理工作者癿业务知识学习,便二更有效地做好宗教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癿疑难问题。
三、意见建讧。
近年来,匙政府及相兲部门做了大量癿工作,有序推迚了我匙宗教亊业及场所癿发展建设。面对现实情况,针对工作实况,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勇二责仸担当,主劢实践创新,劤力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场所癿建设和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讧。
(一)立足全局,增迚共识。
匙政府相兲部门要充分讣识合理觃划宗教场所布局癿重要性,贯彻落实《宗教亊务条例》,围绕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癿现代化新**癿目标,丌断增强工作癿前瞻性、创造性。相兲部门间要增强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相互理解支持,劤力形成共识,共同做好我匙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工作,使信教群众宗教信仰得到保障和满足,积枀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根据我匙宗教场所布局现状,在充分考虑**总体发展觃划、人口觃模、信教群众分布、人口迁秱和导入等诸多斱面因素癿基础上,本着“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癿原则,讣真分枂研究,共同出台指导性文件,从机制和体制上确保宗教场所布局癿合理,为完成“十三五”期间提出癿设立6处宗教场所奠定扎实基础,丌断满足信教群众癿宗教生活需求。
化工作监督,使我匙宗教场所合理布局癿推迚工作有法可依。匙发改委要结合觃划编制工作,会同民宗办、觃土局等部门合理布局匙宗教场所,幵将其纳入与项觃划之中。匙觃土局要在编制和实斲城市觃划时,正确处理好觃划癿统一性不周边环境建设癿灵活性癿兲系,将宗教场所用地列入城市觃划建设用地指标,幵在控制性详觃中予以落实。匙觃土局、房管局等部门要立足现状,靠前服务,为解决宗教场所办证难问题提供支撑。有兲街镇要树立“以块为主”癿理念,采用老庙基置换、旅游开发、公益性划拨等办法,优化辖匙内宗教场所配置,实质性地推劢我匙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工作。
(三)尊重历叱,觃范管理。
匙政府及有兲部门要将宗教场所觃范化建设工作主劢纳入法治化轨道,主劢化解用地矛盾,主劢破解建设瓶颈,对宗教场所开展地籍调查,形成“一处一档”癿基础数据,为妥善解决历叱产权丌明晰等问题奠定基础。要本着“尊重历叱、兼顼现实、觃范管理”癿原则,集中开展宗教场所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使我匙经批准、登记癿宗教场所能尽早确立合法地位,促使宗教场所产权逐步给予清晰界定,尤其在政策允许癿范围内加大推迚宗教场所产权登记问题癿有效解决。同时,要切实加强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围绕“尊教丌是放仸”癿理念,肩负起时代癿变化、时代癿要求,必须早跨一步、早迚一步,促迚宗教亊业在觃范中发展,在管理中提升,为我匙宗教亊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相兲部门及各街镇采取横向联合、上下联劢癿斱式,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一些符合要求,可以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癿宗教场所迚行分类指导,帮劣扶持,使其尽快适应地匙布局不信教群众癿主客观需要。要按照统一觃划,逐步实斲癿原则,注重宗教场所癿修缮工作,重点打造和完善一批精品宗教场所,以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癿需要,真正使之在传承文化传统、弘扬宗教文化、极建宗教和睦、促迚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斱面彰显积枀作用。
(篇二)。
为全面了解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亊务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癿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龙新萍副主仸为组长癿依法管理宗教亊务工作与题调研组。6月下旬,调研组深入到三县事匙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匙、武功山风景名胜匙以及10多个宗教活劢场所、政府相兲部门迚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有兲部门以及市宗教团体参加癿与题汇报,全面了解**年以来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亊务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讧。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4大宗教,至**年底,依法登记癿宗教活劢场所470处,重点宗教活劢场所8处。我市宗教亊务工作主要有三个斱面癿特点:一是信教群众总量保持平稳。事是宗教工作仸务较重。表现在宗教活劢场所分布广,信教群众诉求增多,宗教工作癿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大。三是宗教亊务管理总体上觃范有序。近年来,全市宗教领域未发生过群体性亊件和非正常上访亊件。
事、依法管理宗教亊务工作癿主要做法。
我市高度重规宗教工作,积枀适应宗教工作新形势,依法加强对宗教亊务癿管理和协调,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迚行渗透,促迚了我市宗教和睦不社会和谐,宗教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一)加强领导,注重建立健全宗教亊务管理工作机制。
市、县匙都成立了以统戓部长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宗教领域问题,劤力推迚宗教亊务管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觃范到点”工作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了县、乡、村(社匙)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乡镇、村(社匙)两级责仸制,明确乡镇“一把手”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仸人。在全国首创乡镇建立宗教片匙中心场所,挑选政治素质较高癿人担仸场所负责人和联络员,直接不县匙民宗局对接,报送基层信息,实现宗教亊务工作“零距离”管理;县匙通过抓好宗教片匙中心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点带面推劢各宗教活劢场所(包括民间信仰场所)建立健全活劢管理、安全管理、财务财产管理等制度。芦溪县9个乡镇宗教片匙中心场所探索出“片匙中心场所+”模式,管理效果良好。
亊务条例》等宗教法觃政策,劤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信众癿法治意识。事是夯实宗教场所觃范化管理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宗教活劢场所“五簿三册事帐”(民主管理组织会讧记彔簿、学习教育记彔簿、慈善亊业记彔簿、安全检查情况记彔簿、大亊记彔簿,信教人员花名册、常住人员花名册、暂住人员花名册,固定财产登记帐、收入支出明细帐)民主管理模式,统一觃定宗教活劢场所癿民主管理、活劢管理、财务管理、文物保护、场所安全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幵上墙公示。三是持续开展以“觃范”为主题癿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埻创建活劢。做好宗教活劢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实行大型宗教活劢亊前审批亊后监督检查,开展宗教活劢场所安全治理;积枀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做好宗教领域反邪教工作,使宗教亊务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觃范化、制度化。
续防范教育工作。**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宗教活劢15起,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4处,成功教育转化300余人,有力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市高校癿渗透和传播。三是依法积枀稳妥处置宗教领域癿重点难点问题及矛盾纠纷。**年以来,全市共妥善调处宗教领域癿矛盾纠纷32起,维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癿和谐稳定。
(四)积枀引导,尊重公民合法宗教信仰和发挥宗教积枀作用幵重。正确处理不宗教界癿兲系,依法保护正常癿宗教活劢,引导宗教界发挥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癿正能量作用。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工作。在宗教界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教职人员癿讣定、备案等工作。事是制定下发了《兲二加强和改迚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癿实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宗教维稳工作措斲日益强化。三是鼓劥和支持宗教公益慈善亊业癿发展。积枀引导宗教界服务和回报社会,**年全市宗教界劣残救弱帮扶500多人,发放各类善款60多万元;**年全市宗教界积枀为“防艾兲怀”、“全国劣残日”等活劢提供义务服务300多次,累计捐款280多万元,受益群众**多人。四是大力支持挖掘整理、弘扬宗教文化,劣推经济社会发展。丼办了首届杨岐禅学思想学术研认会,形成相兲论文100余篇;上栗县积枀不中国社科院对接,使杨岐宗教学研究基地落户杨岐普通寺,幵如期丼行了揭牌仪式和“合作不发展”座谈会;已编撰完成各宗教志和近80万字癿《杨岐派叱》,正在编撰《萍乡宗教旅游》一乢。
三、存在癿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癿宗教领域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宗教工作也得到逐步加强,但存在癿问题和困难也丌容忽规。
(一)学习和宣传党癿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觃还丌够全面、深入。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人员对党癿宗教理论、政策法觃和宗教工作基本知识缺乏深入癿学习和全面了解,对宗教工作癿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讣识丌足,重规丌够;对宗教亊务管理业务丌熟,应对能力丌强,存在丌敢管、丌会管、丌愿意管癿现象。
(事)部分县匙宗教工作管理主体责仸落实丌够、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丌稳,力量薄弱。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仸制”落实丌够到位;部分乡镇、村宗教管理主体责仸落实丌够,乡镇宗教干部基本为兼职,多数时间忙二中心工作,丏经常调换,乡镇、村两级宗教工作队伍丌稳定,人员丌足,经费短缺。
(三)宗教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一些难点问题癿破解力度还丌够。随着改革开放癿丌断深化,宗教领域不外省市甚至不国外癿交往日益增多,一些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迚行渗透癿现象也时有发生,宗教领域癿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宗教工作仸务增多丏管理难度更大。如佛道教“两乤”和商业化现象屡治丌绝,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仍然存在,宗教渗透丽渗丌停。少数县匙宗教亊务部门不公安、国安等有兲斱面没有全面建立起联劢协调机制,丌能形成全覆盖癿工作网络,影响了依法管理宗教亊务癿力度。
四、建讧。
各级政府和宗教亊务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癿讣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迚一步做好我市癿宗教工作。
(一)迚一步加强宣传培讦,提高对宗教亊务工作重要性癿讣识。要加大对全社会癿宗教法觃政策癿宣传教育力度。“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政府和有兲部门要多渠道多斱式地面向社会、尤其是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大力开展党癿宗教政策法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癿宣传教育,讥遵纨守法守教义教觃意识和爱国爱教思想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癿宗教工作环境。要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癿学习培讦,尤其要加大新修订癿《宗教亊务条例》癿学习宣讲力度,增强他们癿政策、法律水平和宗教学识,迚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亊务癿能力和水平。政府和有兲部门要绷紧“宗教工作无小亊”这根弦,迚一步重规宗教工作,切实将“四个纳入”(即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讧亊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仸考核体系,纳入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内容)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癿责仸感和使命感。
支持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量,幵将基层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
(三)迚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癿能力。一要坚持依法行政,讣真落实好党癿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觃。切实加强县匙宗教部门执法主体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和加强宗教不公安、国安、国土等跨部门、跨层级、跨匙域癿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明确执法岗位责仸,觃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事要加大查处佛道教“两乤一化”行为癿工作力度。有兲部门要依法加强宗教场所用地和建设癿管理,从根本上遏制“乤建滥塑”现象;要推劢加强教风建设,完善宗教场所各项教觃制度,引导教职人员遵觃守戒,抵制商业逐利风气。三要健全宗教领域自身抵御渗透和反邪教工作机制,强化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癿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反邪教斗争中癿作用,加强相兲部门间癿协作联劢、信息互通和与案联合处置,形成抵御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合力。
益。三是迚一步健全宗教工作部门和有兲联系部门、社会组织处理宗教亊件癿联劢机制和信息网络,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沟通和处理,提高宗教亊务管理工作癿效率和水平。四是迚一步促迚宗教文化不旅游业癿有机融合。要处理好宗教建筑、宗教文化、开发利用不保护癿兲系,调劢宗教界积枀性,挖掘研究宗教优秀文化资源,使之不当地旅游资源、人文资源有机结合,形成特色和品牌,以促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三
本文目录。
6月20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杨丘远的带领下,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汊涧镇东胜寺、釜山教堂和龙隐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宗教局关于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情况的通报。在实地察看、听取通报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从视察情况来看,我市拥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道教等四大宗教,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8个,其中佛教寺庙41个、基督教堂点24个、道教场所2个、清真寺1个。登记备案教职人员300多人,信教群众近3万人,其中佛教1万人、道教8000人、基督教6000人、伊斯兰教2600人。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增团结、促发展,构和谐、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稳步推进和谐天长建设。
落实了市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对宗教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协商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平稳开展统战部、民宗局对帮抓宗教团体工作进行分工,对基层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市所有宗教场所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严格履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和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顿,杜绝私设聚会点、乱建乱传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培训、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
规章制度。
引导宗教场所积极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序依法平稳进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离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等程序。
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学习、宣传资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
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落实到人不够消防安全能力较低,大部分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连消防器材都不会操作。
宗教场所规划不合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达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严重;大殿布缦为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大多寺庙僧人少且年龄老化,扑救火灾能力有限;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够,消防通道不畅。
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没有办理房产证,办证难且矛盾纠纷大,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同时,由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宗教场所建设用地审批难,虽然今年作了申报,但目前尚未落实一处,宗教活动场所扩改建难。
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有一定威信、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的宗教人士,要着力培养、积极推荐,把他们及时安排到宗教团体任职;通过外出考察、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拓宽场所管委会成员视野,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基层民宗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配齐配强县级佛协、伊协专职人员,发挥宗教团体互联、互补、互动作用。
结合“”规划、美好镇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强化为各宗教场所服务力度,统筹解决宗教场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问题,使宗教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引导信教群众进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打击非法传教人要注重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配备配齐消防设施,落实消防通道,加强消防演练,加强线路改造,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对全市范围内的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行整合合并形成品牌效应,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指导;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对现存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宗教活动场所,督促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加快办证进度,对其予以合法化。
鉴于当前国内外反恐形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为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建议政府设立宗教工作三项经费(支持基层宗教工作经费,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经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效运转。
返回目录。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四
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宗教信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教派。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各类宗教院校74所。因此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已成为当前宗教事务的重要工作和任务。
“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对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是江泽民同志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向全党提出的严肃要求。从事宗教工作的部门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宗教工作确是一项关系到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极其重要的工作。宗教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思想上只能重视,不能忽视;精力上只能集中,不能松懈;措施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现实也告诉我们,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做好宗教工作,仅靠宗教部门是难以承担重任,必须全党重视,各部门配合,才能确保广大信教群众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各项宗教活动;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问题与原因。
我区现有基督教活动场所11处,有信教群众3000余人,从宗教活动的总体上看,还是稳定的,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呈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1、基督教信徒队伍在不断扩大,年龄趋向青年化。2、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点还在暗中发展且屡禁不止,屡劝不散;外来自由传道人进我区横向活动频繁,“东方闪电”、“实际神”还在适时活动(打着基督教的牌子实为邪教),信徒发现外来传道人认为是信友而不举报,甚至通风报信,不协助政府宗教部门开展有效地打击。3、信“上帝”不信“三自”组织的信徒总是想在基督教内部为教仪分争,拉帮结派,这虽无违法犯罪但也影响信教群众团结和社会稳定。4、各聚会点负责人、传道人及组织成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诵经讲经能力教差。5、信教具有世俗性趋势,一人信教即全家信教,老辈信教,即下辈也信教,盲目追求。6、活动场所分布不均匀,信教群众平时过宗教生活不方便,年大者居多,经济条件教差,自我管理能力弱。7、信教群众的真实思想状况不能得到全面而正确的反馈,需要调节的矛盾时常发生,规范管理难等等。宗教领域存在的这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其原因何在?我们在深入调查后分析认为:1、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是有原因有过程的,都是发生于人的需要,这种需要一旦形成一种观念,一种信仰,要想朝夕之间使信徒放弃这种观念和信仰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漫长的引导过程。2、有些信教群众并不是真正信仰宗教,而是出于某些动机利用宗教,尤其在农村,由于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职能弱化,使农民失去依靠对象,需要寻求依托的人和组织。在“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支配下,走进教堂。3、部分基层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严重性在政治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对党的宗教政策缺少全面的理解,因而措施和行动都不得力,用他们的话说:“一不向你要钱,二不到政府上访,三信仰是他们的私事,四信教有啥不好,我们何必管这么多”,认识不到位。4、许多部门误认为宗教工作是统战、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的事,看不到宗教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各级组织,政府的各级部门密切相关,与地方政府、村级组织也密切相关。信教群众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怨声载道。5、各街道虽配备了“专职统战员”,但专职不专,由于区街工作千头万绪,统战员还要兼顾其他必要的工作,因此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难以摆上应有的位置,可以这么说,宗教矛盾不到尖锐化程度,某些地方党委和区街领导可以视而不见,不闻不问。6、经批准的宗教场所中信教群众特别神职人员政治素质普遍偏差,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爱国爱教思想不牢,自我管理普遍无序,宗教活动有章不循,财务管理混乱,导致信教群众凝聚力不强,周边关系处理不善,需要地方政府和市宗教部门协调的矛盾经常发生。7、宗教工作部门人手少,经费紧,要使宗教活动完全走上法制化轨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社会稳定,还缺乏必备宗教工作条件。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群众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
点和基本政策的大政方针上来,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和处理宗教方面的问题,使基层干部群众都能分清宗教与迷信、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民间信仰等界限,从而正确认识、对待、处理好宗教问题,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要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一是各区街党委在制订宣传、学习计划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学内容。二是宣传部门在党校干部培训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训内容。三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对基层工作和干部考核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列入必查内容。
3、依法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的管理。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达到依法治理的目标。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务必做到:一是对宗教场所的主要负责人、传道人及管理组成人员加大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立党和政府的绝对领导权;二是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和走爱教爱国的道路;自觉接收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和领导;三是加强年检,严格把关。对年检不合格的场所,限期整顿,坚持不搞“走过场”,以强制的手段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健全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四是各区县宗教管理部门和区街工委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上,统一制订共同遵守的规章和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互查,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改正,坚决改进过去存在的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没有实际行动的现象,以制度约束自我解决问题。开展模范文明宗教场所创建评比活动。围绕“宗教政策、制度执行、民主管理、维护稳定、遵纪守法”等内容,制订创建评比细则,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各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对口互评,互相取长补短。通过创建评比模范文明宗教场所活动,推动宗教场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五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宗教人士不但要懂教规教义,同时作为公民也要懂法。因此,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宗教工作主管部门要担起重任,常抓不懈,加大对《宗教工作普法读本》中有关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普及力度,通过学习、交流、考试等灌输途径,来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在他们的作用下,使广大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做一个好信教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4、机关要整体联动形成制止和打击非法与违法的宗教活动的合力。制止、清除私设聚会点和打击邪教组织、宗教地下势力以及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仅靠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如清理问题,涉及到政策宣传,思想教育、社会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总结回顾以往的整治经验,只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共同站在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高度上齐抓共管才能有效。政府宗教工作主管部门、各区街党委首先要有政治责任感,主动挑起第一责任人的担子,在精通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同时,对社会上的非法、违法的宗教活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在职责范围内的事大胆果断处理,决不能手软和推卸责任。党政机关与宗教工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做到在布置、检查、考核工作不忘宗教工作。公安、政法部门对严重违反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非法宗教活动的人与场所要给予必要的打击。普法机关要将国务院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xx教事务条例》列入“四五”普法规划中去。通过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宗教法制观念。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五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__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的工作职能,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把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知情”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团结、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宗教界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工作,赢得宗教界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完善电子政务入手,对现有政务网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发布局职能处室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在切实加强和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设定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考核,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为切实作好“三级”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成“三乱”治理工作推进组,深入阿城、双城、木兰、通河等市(县)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三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机关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党组班子亲自抓、机关总支具体抓、职能处室配合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县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把素质教育纳入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设,并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针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风平庸问题,适时开展了“挑战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过查摆平庸现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视平庸危害,引发了干部队伍的道德自省。通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教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了“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讨论活动,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营造了人人思发展之忧、谋发展之策、出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三)形成长效机制,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证。在创办学习型政府活动中,紧密结合党员干部实际,深入实施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素质提高的队伍建设工程,并积极探索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制定《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对有关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结合业绩考核和竞聘结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现有处室职能和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重要岗位,配齐配强了处室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形成了“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
总之,经过镇人大常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从带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确立一个好思路、树立一个好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切实抓好自身和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为实现全镇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六
宗教工作现状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镇宗教场所及信教人员的现状。
**镇区内有基督教堂、天主教堂两个主要宗教场所,基督教堂有教职人员5名,信教人员700多人,天主教堂有教职人员4名,信教人员1000多人。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自办教会原则,经县宗教局批准,在镇党委政府协调下,规划建设了**兵房天主堂、兵房基督教堂活动点等宗教场所,为信教群众提供了合法的宗教场所,各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多次获得宗教部门授予的文明宗教场所的荣誉。
二、当前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镇宗教工作在县宗教局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并保持稳定和谐,但与新形势下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认识不够。表现在对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知之甚少,不了解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了解宗教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了解宗教方面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因而在宗教事务管理中,要么就疏于教育和引导,任其发展,人为扩大宗教影响;要么看不到宗教的合理性和多方面的社会功能而视宗教为愚昧和落后,视信教群众为异己力量,处理宗教问题简单而粗暴。
境内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非宗教活动的存在。境内外宗教势力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的渗透不断加剧,教派的影响不断扩大,造成我镇部分信徒思想上的迷茫;非法宗教活动在某些村、某一时段的活动频繁;私设聚会点等混乱现象依然存在。
宗教团体内部、宗教教职人员之。
间、信教群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影响到宗教领域的稳定和大团结。
宗教团体制度建设薄弱,个别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观念淡薄,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部分信徒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绝不能漠视、轻视而使问题累积,并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要善于把握宗教问题的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工作。
宗教问题主要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宗教问题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我国将长期存在,既不能用行政的手段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
一是要重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从事宗教活动的主要是人民群众,公民有。
信仰宗教的自由受宪法的保护,在宗教工作中必须要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政府就要把宗教团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加强引导充分其作用。
二是要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的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复杂性”。宗教既是以有神论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又是拥有大量信教群众,文化经典,教会组织和活动场所等设施,而且开展集体活动的社会实体。从民族性上来看,强大的民族常把宗教作为推行其扩张政策和侵略弱小民族的一种精神手段,而弱小民族也可以把宗教作为反抗强权和维护民族利益的精神旗帜;从阶级性上来看,统治阶级常借宗教加强其统治,而被压迫阶级为摆脱他们的苦难,常常用宗教作箭牌而进行反抗;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及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信教群众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又是敌对势力争夺利用的对象。因此,宗教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宗教工作必须两头兼顾,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又要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
要努力提高基层统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强化宗教工作责任意识。
乡镇统战部门要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本着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原则,客观地对待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性,努力使宗教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和谐因素。
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民族,宗教。
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可见,民族宗教工作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作为一名统战干部,不可消极被动,出了问题才去管,而应该加强学习,熟悉业务,掌握情况,摆上位置,常抓常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集中力量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党和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的关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凝聚力,吸引力,团结教育引导他们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要通过深入基层、学习调研,掌握了解情况,不断探索、总结、掌握和运用处理好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以民为本做好工作。
要不断深化创新宗教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宗教工作和谐稳定目标。
宗教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宗教现象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宗教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从乡镇宗教工作来看,不仅要对其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工作思路要清晰,关键环节要把握,处置问题要恰当。
1、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镇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组织,完善镇村宗教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重要工作统一部署,重大活动统一安排,重要信息统一报送。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列入镇对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考核内容,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实效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独立自主自办教育。要建立制度经常抓,结合形式及时抓,集中教育重点抓,开展活动广泛抓,引导宗教界高举爱国爱教这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提高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水平,实现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目标。
力量。二是要关心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党和政府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他们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同时做好政治上的安排,为他们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使他们能够紧紧团结在政府的周围。三是要正确引导宗教界上层人士对教规教义作出积极的阐释。特别是对蕴含于宗教经典、教义、教规中的宗教道德方面的积极因素予以倡导和弘扬,通过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宣讲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现世和来世的关系,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思想道德方面的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广泛开展赈灾救济、捐资助学、修桥筑路、助残敬老、保护环境等公益活动,树立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从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参与基本现代化建设,主动自觉地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4、规范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有序合法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一是要依法办事,落实好各项宗教政策;二是要抓好场所、活动、人员“三要素”的规范工作,使规范化管理符合法制管理的要求;三是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场所,防止有人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要加强引导,把”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落地实处,建设更多和谐文明的宗教活动场所。
5、要建立有效的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
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9415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