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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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模板17篇)
时间:2023-12-14 11:54:06     小编:雁落霞

报告的撰写还需要注重论据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以及对具体事实和数据的准确引用。编写报告时,要注重细节和形式,确保报告整体的规范和美观。这些报告范文涉及不同领域和主题,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报告的写作方式和技巧。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一

体现了作为一个水土坚持工作者强烈的责任感,还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提出了问题和看法。相信在未来的实际工作中,也会充分发扬专业精神和运用专业知识,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水土坚持工作。

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现场讲解,老师带领我实地观赏考察了南水北调工程漕河渡槽项目。然后学生们提出问题,老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解答。

实习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自流到北京天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丹江口引水。输水干渠全长1273公里,年调水规模130亿立方米。中线干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由石家庄至北京市团城湖,全长307km主体工程预计完工时间xx年底。漕河段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的组成局部,位于xx省xx市xx县城西北,距xx市约30公里。起点为吴庄隧洞进口,终点为岗头隧洞出口,线路全长9319.7米。该段主要建筑物包括吴庄隧洞、漕河渡槽、岗头隧洞、大楼西沟和大楼西南沟左岸排水等;渠道工程包括连接吴庄隧洞与漕河渡槽的土渠及连接漕河渡槽与岗头隧洞的'石渠等。该渠段设计流量为125立方米每秒,加大流量为150立方米每秒。

2渡槽建设情况。

讨论了板梁式结构和拱式结构等各种型式采用的可能性及优缺点。通过多种结构方案的具体工程安排、大量的工程量计算和技术经济综合比拟,该工程结合漕河渡槽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推荐采用20m跨(旱渡槽段)和30m跨(主河槽段)单联3槽多侧墙结构方案。

xx年12完工,该项目原计划从xx年10月开始。后由于当地的征地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xx年6月10日才完成42米宽度征地,项目部及时调整施工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组织资源配置,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精心组织,强化过程控制和目标管理。以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向前推进,xx年12月基本完成了墩身的工作,目前已完成了32跨,还剩9跨,预计今年10月份可以完工。

为三向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槽身纵坡1/390030m跨多侧墙渡槽段长1230m共41跨。每一块都不会发生拉应力,保证了建筑不会被裂开,从而保证了钢筋不会受到浸出的水的腐蚀使工程可以耐久使用。主要项目有钻孔孔桩、墩身、与槽身三大部分。孔桩是直径1.5米的端底桩,坐落在基岩上。墩身采用的空心重力墩,单墩1000方,基础为桩基或扩大基础。空心重力墩墩帽宽度为4.7m墩帽长度为23.0m槽身最大截面尺寸为22*9米,槽身距地面最大高差27米,单跨槽身砼重量3400吨,该渡槽目前属国内最大。

土方回填7.99万方,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11.28万方。石方开挖26.64万方,石渣回填1.15万方,钢筋笼块石8.89万方,浆砌石1.32万方,砼145.36万方,钢筋制安153141吨。

全预应力结构的技术在国也比较成熟,该结构设计比较理想。空心墩也能够节约本钱,因为减少了钢筋混凝土的用量,一个墩可以节省30万左右,由于重量减轻,桩的直径也减小,因此更加节约本钱了而经过结构内力计算,无论是施工期还是正常运用期都非常安全,不会有质量问题。现场我看到槽身的四隔墙分出了三个孔(见图二)外侧的两个孔已经被堵上了用于试水。每孔6m宽,5m高,检修时可以直接开车进去。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二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保护率24%。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措施万元,植物措施万元,临时措施万元,独立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在总体投资中,主体已列投资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万元。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亲临我部检查指导工作,在省、市和当地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部自进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面预控、科学组织、精细管理、平稳推进、和谐建设、美化江西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施工组织、细化施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保质量、保安全、保稳定、保生态,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各项工程进行顺利、安全质量受控、队伍稳定。现就我部水土保持等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线路全长正线公里。跨12个乡镇(场)。施工内容包括管段内改移道路、管线路迁改、三电迁改和房屋拆迁、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工程等,总投资约7亿元。

目前项目部下设5个工区,主要工程量为正线桥梁70座(特大桥21座,大桥41座,中桥28座),桥梁占线路%;隧道23座,占线路%;路基56段,占线路%。标段共预制和架设箱梁588孔,现浇梁136孔。

截至4月底,23座隧道顺利贯通,其中20座已完成二衬施工。桥梁工程施工70座,65座桥梁下部主体工程已完成。路基区间共56段,土石方及附属工程基本完成,预制生产的588孔箱梁,于8月18日全部架设完成,无砟轨道已全面展开施工。

本项目设置弃砟场38处,弃土场有43处,拌合站9个,制。

梁厂2个,施工便道16处,生产生活驻地30处。

加强宣传教育。

项目部一上场就制定了水保环保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施工生产。为增强全体参建人员的水保意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保宣传活动,并在主要路段的醒目位置挂横幅作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水保氛围。组织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增强各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水土保持工作理念和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保障。

队伍一上场,我们迅速召开动员大会,贯彻公司提出全线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客运专线。我部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管理人员,迅速投入建家安家、便道施工、拌和站建设、大小临工程建设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项目经理部制订了全线所有架子队驻地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制订了施工便道、拌合站达标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工作要求组织施工。

上场以后,我们严格按照xxx“六位一体”有关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高铁建设的高标准、新工艺,引导广大员工摒弃“旧思想”,树立“新”观念,一方面抓标准化建设的理念灌输,一方面抓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落实。以“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为总体要求,我们抓了水土保持管理的标准化、现场管理的标准化、隧道、桥梁、路基施工的标准化。

结合管段长、投资大的实际,我部在施工组织计划上,充分科学性、超前性、可行性。一是生态方面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景观变化、固体废物等进行检查,制定了环保和水保措施。二是污染方面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水质、大气、噪声、振动进行加强管理。

(1)、桥梁。

施工中,桩基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沉淀分离,沉渣外运弃至指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道路的降尘和绿化;严禁泥浆流入溪流和耕地,污染环境。桥涵开挖的弃渣集中堆放,做好相应的临时或永久防护,避免弃渣破坏下边坡的植被或影响水沟及农用灌溉沟渠的畅通;桥梁施工采取措施以防止石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目前桥下场地平整、绿化正在实施中。

(2)、路基。

土石方开挖与填筑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土石方按照工程填筑分类堆置,在堆置过程中,堆置坡度、高度进行控制,堆置位置选择在平坦、离开地表径流集中的低洼沟道的地块;开挖中尽量减少对下边坡植被的破坏,弃渣运至指定弃渣场堆弃。对于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形地貌的堆置场地,如沿河、水塘等傍水路段及丘陵挖方路段,对堆置场地采用草袋临时围栏、或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汛期,并缩短土方堆置时间;土石方分段施工时及时防护,随挖、随填、随运、随夯,不留松土。结合沿线工程分布情况和工程量大小,土石方调配以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施工期水土流失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合理组织施工。

路基工程防治主要采用了按照设计有骨架护坡,抗滑桩、锚索、喷播植草护坡等措施。

(3)、隧道。

隧道进洞前做好开挖进洞的技术方案,避免破坏非施工作业面内植被。隧道洞口临时弃渣及时清理,洞口边仰坡进行防护,及时进行骨架护坡,施工废水进行沉淀排放,弃砟运送到指定位置。洞门回填土后进行植物护坡等措施。

(4)、弃碴弃土场。

填,实施场地整治,坡面进行防护,对周边地表采取排水措施,顶面复耕和绿化,恢复植被和景观。不因场地裸露引起土壤侵蚀面的发生,引起水土流失。其次根据工程实际使用情况弃砟外运利用。

(5)、临时工程。

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生活驻地、拌合站进行规划设置,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在施工便道的修建上尽量采用改建原有道路以减少扰动,对施工便道及时进行维护,做到雨天不泥泞。制梁场、拌合站等大临工程则尽量租借当地工业场地减少大量征地,混凝土拌合站沉淀池及时清理沉淀物,污水经处理后再排放。生活驻地实施场地排水沟、沉沙池、地表硬化、边坡防护、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

二是弃渣弃土场顶面凌乱且裸露,还未平整防护;三是部分钢筋加工厂、制梁场等临时工程已施工完毕,后期恢复还未落实。

总之,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加强管理、规范作业、严格问题整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项目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达标。请各位领导放心,我们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来做好每一项水土保持工作,建成生态高铁。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四

2022年河长工作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制定节水目标,严控用水总量,实现见成效之年见成效。

3月份以来县河长办组织维修和更换县级河长制公示牌支架及画面达25处,从而一步在巩固河长公示牌的地位,也是一次有利的河长制工作的宣传。

三是积极规划好2022年度河长工作计划,实现见成效见成效之年不能只是说说而已,要有切实可行的行动纲领和考核机制,为此县河长办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市级2022年河长工作计划任务书及考核办法,于5月底编制出台了13条县级河流2022年县级河长工作计划任书(初稿)、舒城县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初稿)、舒城县2022年河长制工作制县级考核办法(初稿)并积极呈送相关河长审核。

四是积极有序地开展2022年河长制工作成效之举措。

1、依法推进河湖划界确权工作。5月24日划界确权视频会召开后,县河长办领导积极组织精干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取经,后经过6月9日第一次研讨会,现已出台方案,正在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河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并通报了某某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会议要求全面压实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落实、考核和追究,确保民主河考核断面达标。

为有效减少河流面源污染源,某某全力推进农村环境三项革命,在百神庙镇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三大革命,真正实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的工作目标。同时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化城乡环境一体化,2022年新建乡镇污水厂6座。在杭埠河和丰乐河沿岸的桃溪、千人桥两个镇的11个村,投资3750万元,进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通过实施财政补助1000万元,新建2处大型沼气工程,续建8处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全县沼气设施使用率达85%以上。

4.开展水生态修复,净化水环境。2022年以来某某实施了张母桥河、河棚河和杭埠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筹划丰乐河上游赤土堰水系修复工程建设。投资750多万元,在张母桥河和曹家河进行了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30平方公里;对杭埠河、丰乐河两侧及其主要支流南港河、清水河、龙潭河、九井河、朱槽沟河、民主河、河棚河、晓天河、五显河等两侧200米区域范围的非法养殖场(户)进行关闭或搬迁。与其同时,在全县投入资金金额万元,进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增强水系补偿和联通。

清理水域内三无船只50只;县农委开展的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收缴非法渔具331套,鱼船2艘,拆除拦河缯2处,行政拘留4人,罚款6000多元,严厉打击了电捕鱼等非法行为,切实保护了渔业资源,维护了某某水域生态环境。

6.开展河道水域岸线整治,确保水清河畅。2022年某某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共争取中小河流建设资金14880万元,治理重要河流5条,其中丰乐河林安至芦柴堰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2850万元,治理长度;龙潭河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4120万元,治理河道长度;龙潭河(将军宕河口段),总投资2630万元,治理长度10km;朱槽沟河(陈绪宕闸河口段(千人宕))治理工程,共投资2300万元,治理河道;张母桥河小河口-凌家渡大桥段治理工程,投资2980万元,治理河道长度6公里;投资1500万元对杭埠河马家河口段进行水岸线修复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启动了投资15亿的杭埠河综合治理工程;正在实施杭埠河灌区1690亩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另外进行了县级取水口,杭埠河马家河口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240居民征迁工作。

三、主要经验与做法。

某某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领导重视,部门履责,合力推动,初现成效,主要经。

验与做法有:

二是得益于领导的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县、乡两.级均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形成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

三是得益于各河长成员单位、各乡镇积极作为,围绕河长制工作要点,县水利部门在全县印发《舒城县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活动,县农委印发《舒城县开展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开展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县美好办联合住建、环保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开展舒城县农村环境改变三大革命,齐抓共管,有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四是聘请了河湖社会监督员,发布了河湖管理乡规民约,由乡镇推选,聘请42名志愿河湖管理的社会人士作为河湖监督员,义务进行河湖管理和河湖监督,城关等乡镇制订河湖管理乡规民约,促进了全社会对河长制工作的关注。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五

构成刑事犯罪案件;非法取土案2起,处罚1万元,非法无证取水案5起,处罚10万元。

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段长、^v^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镇级河段长巡河时间做到了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巡河次数做到了每周不少于1次。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1、集中开展了打捞流江河水上漂浮物工作。特别是我镇各河段长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多次亲自参加打捞各河道內水上漂浮物、白色垃圾等。同时,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巡河检查频次明显增多,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段长以及保洁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1994〕20号文件要求,已对10条主要河流和72大沟进行了划界工作,但做未带状电子图。根据阜临政办秘〔xx〕139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的《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待审核及资金落实后对河沟管理保护范围内电子带状图进行招标。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六

1、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监测值为。

2

其中项目建设区。

2

直接影响区。

2

工程建设实际占地面积为。

2

(包括水库淹没区),其中永久性占地。

2

临时性用地。

2

2、本工程建设扰动的地表面积共。

2

均设置了防护措施(包含地面硬化)扰动土地整治面积。

2

综合扰动土地整治率达达到设计要求。

3、工程建成后可能发生水土流失的面积为。

2

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达到设计要求。

4、本工程建设过程^v^计产生弃土弃渣万m。

3

弃渣场的实际堆渣量为万m。

3

实际拦渣率为达到防治目标的要求。

5、项目区属水力侵蚀一级类型区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允许侵蚀模数为500t/km。

2

a。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489t/km。

2

a,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程建设区的土壤流失控制比为。达到设计的要求。

6、本工程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2

植物措施投影面积共计。

2

林草植被恢复率为林草覆盖率为。本工程林草植被恢复率及林草覆盖率均达到了设计防治目标的要求。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七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协调机制。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危害、变化趋势以及防治等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告调查结果,公告前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将下列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并向社会公告: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

(三)连片面积较大、植被覆盖良好的岩溶区和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四)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或者人类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较为脆弱或者敏感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将下列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并向社会公告:

(一)石漠化岩溶区;。

(二)坡耕地和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分布区;。

(三)花岗岩崩岗区;。

(四)崩塌、滑坡危险区;。

(五)泥石流易发区;。

(六)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严重的其他区域。

第七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水利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等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第九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种植方式和抚育措施,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条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上整地造林和种植农作物,应当因地制宜,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台地、鱼鳞坑,竹节水平沟和等高水平条带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原有植被条件好、水土流失轻微的五度以上的坡地上整地造林,应当尽量保留原有植被,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一条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生产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并承担发生的治理费用。

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第十三条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应当采取截排水沟、沉沙池、拦挡、苫盖、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对连续堆放期超过一年的,应当分期分块采用植被或者复耕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规划水土保持监测站布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对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第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每五年对水土流失事项进行公告。

对特定区域、对象的监测,可以适时发布公告。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二)单位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八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第三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第三十七条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采取下列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一)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间作套种等;。

(二)封禁抚育、轮封轮牧、舍饲圈养;。

(三)发展沼气、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以煤、电、气代替薪柴等;。

(四)从生态脆弱地区向外移民;。

(五)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九

行动计划》和省委“263”专项行动精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全镇河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维护河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2月起,我镇紧紧围绕“1188”总目标,纵深高压开展“263”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治理好水环境、维护好水生态,落实好河长制。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团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抽调相关人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面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2、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了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及工作细则,印发了《西团镇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搞好河长制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保证,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3、考核奖惩动真碰硬。镇河长办坚持开展每旬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汇总,对每季度考核考核前五名的村进行奖励,并将全年考核结果与年终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三、强势推进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1、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22年度我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共疏浚大沟1条,中沟3条,长公里,总土方万方,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均已完工,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心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特色亮点工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大组织力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便污染河道。同时通过粪污还田、出售有机肥等形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蛋禽养殖户全部与苏港和顺公司签订了粪便回收协议,由该公司定期上门回收。本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截止目前生产马路河、老斗龙港的5户养殖户已经完成评估工作,6月底前拆除到位。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

20xx年,泸州市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以“预防为主、重点治理”方针为指导,按照水利部和我省的治水工作新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主要措施,精心谋划,真抓实干,高标准治理了一批小流域。同时,根据泸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水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在规模上、机制上、内容上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构筑起了“大水保城市生态水利”框架,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由精品小流域向规模化、整体化、城市化推进的跨跃。

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我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农、林、牧、副、渔统一规划,水、田、林、电、路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在加强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工作中,全市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增加投入,落实措施。综合利用全市投入到生态建设项目的有限资金,治理思路和方法不断拓宽,通过吸收相关行业的先进经验。在治理工程中实行招标制。对工程质量实行了“业务部门质量监控,受益群众百姓监控,”的双向质量监理制。并体现了“小工程、大监理”,从而保证了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我们在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坚持以坡耕地改造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治管结合,突出经济效益,建设生达农业,走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水土保持发展之路。

20xx年省上下达目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投入治理水土流失项目资金1875万元(泸县1250万元、合江250万元、江阳区187.5万元、龙马潭区187.5万元)。实际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平方公里,超省上下达计划的110%。通过治理,我市水土流失治理区林草覆盖率达48%,三大效益显著,我市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了良好的贯彻执行。泸州市境内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和实施率均比往年有所提高,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违法案件查处率也在提高,结案率达到100%,审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68件,全年对开发建设项目执法检查95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55万元。基本遏止了人为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大环境。

三、创森创园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是双创工作的关键年,我局担负着双创工作的水系绿化部分。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双创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依托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结合水系绿化规划,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水系林带绿化建设的高潮,把水系绿化工作有力的向前推进。全市水务系统共完成水系库区绿化面积300.5公顷,为全面完成双创目标打下了基础。

(一)进一步深入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在市水务局创森、创园规划基础上,结合20xx年即将实施的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着重规划了江河、库区绿化部分,把江河、库区绿化纳入了水土保持治理项目规划,确保创森、创园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资金保证。

(二)分解工作目标,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初市水务局把全市创森、创园水系绿化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县区,并与各县区水务局签订了双创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全市水务系统双创工作任务,使双创工作有的放矢。

同时,市水务局将双创重点区江阳、龙马潭、纳溪三区纳入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规划,打捆上报争取20xx年省级小流域治理资金用于双创工作。

(三)水务系统职工认真参与义务植树,为双创作贡献。全市水务系统于2月21日在泰安镇、3月12日在三道桥、3月29日在胡市镇组织了3次大型的植树活动,共栽植了天竺桂、小叶榕、香樟、荔枝、枇杷、竹等植物树苗1500余株,新增绿化面积近15000平方米。

四、主要做法。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此,我们结合有关宣传和新闻部门运用各种形式广造舆论,大张旗鼓地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水利宣传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向市民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水土保持观念得到了显著提高,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我市紧紧抓住规划这个龙头,依照“水保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改善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结合,水保生态建设与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的原则,按照《泸州市一20xx年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注重效益”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前些年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总体思路,为水土保持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市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开始实施,通过各方努力将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总体好转和良性循环。

(三)处理好开发建设与监督执法的关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开发建设中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为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健康发展,我市始终把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首先,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落实,使全市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做到了有法可依。严格执行水保“三同时”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狠抓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收费、监督检查“三权”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已列入政府行政并联审批,使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纳溪区、泸县、被列为全国的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试点县。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通过采取执法工作人员“约法三章”等措施,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尤其是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程序、宣传教育与法律强制合理衔接、点面结合、以点促面等方面,都是经过慎重研究,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和规范发展。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一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第二十八条在长江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内水土流失中度以上区域、重要支流内水土保持重点片区,应当按照有关水土保持规划,综合采取植被恢复、坡面治理、沟道防护、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提高区域保土、保水、过滤净化、控制面源污染的能力。

在坡耕地集中的区域,应当按照有关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坡耕地改梯田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在其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有针对性地采取下列水土保持措施:

(一)坡面治理、沟道治理、山洪排导、小型蓄水等工程措施;。

(二)造林、种草、封育保护等生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

(三)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拦、挡、排、蓄、覆盖和植树种草等措施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有效防治。

修建公路、铁路、电站,开采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非煤矿山等地下工程造成地表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恢复水源和地表水土保持功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第三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对单位和个人投资的水土流失防治项目采取投资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扶持。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防治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技术指导。

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资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由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树立标志,落实管护主体。

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治理成果的管护,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管护办法或者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二

本工程根据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集水区控制法相结合。地形地貌变化采用地面调查方法,降雨观测采用常规气象方法,设置的监测设施主要为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设置固定的地面监测点共计7处。

地面定位监测以定点监测为主,设定监测面和监测点。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对料场、渣场、典型挖填区域设置监测断面、监测点,掌握项目区水土流失变化及发展趋势。对降水、地面物质组成、植被、水土流失类型及流失量等指标采用监测点定点观测,对径流、含沙量等指标采用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对难以定位收集到的监测指标辅以实地调查法进行统计测算。调查监测主要对弃渣点、临时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及运行情况进行巡视、观察和访问。具体监测方法如下:

1、气象水文监测。

参照当地气象监测资料。

2、水土流失因子的监测。

(1)地形、地貌、植被的扰动面积、扰动强度的变化,采用实地勘测、定点调查、地形测量等方法,结合gps技术的应用,对地形、地貌、植被的扰动变化进行监测。

(2)复核建设项目占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采用查阅业主征地文件资料,结合高精度gps技术,沿扰动边际进行跟踪作业,对比计算场地占用土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

(3)复核项目挖方、填方数量及面积和各施工阶段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量及堆放面积,采用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结合实地情况调查、全站仪地形测量分析,进行对比核实,计算数量及堆放面积。

(4)项目区林草覆盖度,采用抽样统计和调查、测量等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分别确定调查地样方,并进行观测和计算。

(1)水蚀量观测。

施工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量,以及变化情况,通过监测点获取的监测记录、典型调查以及简易坡面量测法的方法进行监测。水蚀量监测主要采用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法和坡面细沟水土流失监测法。

(2)重力侵蚀状况监测。

在汛期开始、每次暴雨过后和汛期终了,按照类型,调查发生重力侵蚀的次数、地点、原因、面积、总的土石方量及洪水冲走的土石方及固体搬运物质等。

(3)土壤性质指标量测。

采用土壤理化分析手册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对于工程防治措施,主要调查其稳定性、完好程度、质量和运行状况;植物措施主要调查其林草的存活率、生长发育情况、抗冻性及其植被覆盖度的变化。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主要通过实地调查、抽样调查和核算方法进行,拦渣效益通过量测实际拦渣量进行计算。

(1)扰动土地整治率。

根据实地调查及资料分析,分类型统计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面积、永久建筑面积及扰动地表面积,分别计算各区域的扰动土地整治率。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根据实地调查及资料分析,统计水土流失面积,用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面积相除,得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3)土壤流失控制比。

根据定点监测的流失量,分析计算各类型区的土壤侵蚀量,计算各区域的土壤流失控制比,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土壤流失控制比。

(4)拦渣率。

根据弃渣堆放量和弃渣流失量,用弃渣量减去弃渣流失量即为拦渣量,算出该弃渣堆放点的拦渣率,采用加权平均法算得该项目的拦渣率。

(5)林草植被恢复率。

根据调查、量测等方法统计出实施林草植物措施面积,算得林草植被恢复率。

(6)林草覆盖率。

用已实施的植物措施面积与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相除,得林草覆盖率。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三

第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植树种草等措施,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新能源建设,减少薪炭林的砍伐,严格控制破坏地貌植被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在长江三峡库区及其重要支流,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林草建设和生态修复力度,提高水源涵养水平,减少入库泥沙和面源污染。

第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山区、丘陵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农业生产者采取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间作套种等保土耕作方法和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十七条在下列区域,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一)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

(二)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

第十八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九条开垦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的荒坡地应当采取以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种植多年生林草和中药材的,应当采取降低整地强度、保护表土层、修建坡面蓄排水工程、设置植物绿篱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开垦荒坡地面积在二十亩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并报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十条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方案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下列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一)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通信、市政、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设施项目;。

(三)矿产、冶炼、建材等工业项目;。

(四)城镇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项目;。

(五)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等开发项目。

生产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二十二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开挖、堆弃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占地面积不满五万平方米,开挖、堆弃土石方总量不满五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二十三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五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执行前款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生产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四

第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告。

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以及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结果,划分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告。

第十一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一)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重要支流水土保持规划区,其他大中型水库水土保持规划区;。

(二)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

(四)机场、港口、铁路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二级以上公路的建筑控制区;。

(五)连片面积较大、植被覆盖良好的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六)其他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或者人类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较为脆弱或者敏感的区域。

第十二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一)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二)水土流失中度以上的饮用水源地或者人口相对集中区域;。

(三)坡耕地集中的区域;。

(四)水土流失中度以上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和疏幼林地;。

(五)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内水土流失中度以上区域;。

(六)三峡水库重要支流内水土保持重点片区;。

(七)其他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当地或者下游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制约的区域。

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第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结果,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决定编制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审批后实施。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意见,并充分论证。

第十四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五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

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

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六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包括对本工程枢纽工程区、灌区配套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料场区、渣场区、施工生产区等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的监测。

1、项目建设区。

(1)工程建设永久性占地:包括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许可情况、土地利用类型、扰动范围、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及损毁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内容的监测,与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

(2)工程建设临时性占地:工程建设过程中临时用地使用许可、土地利用类型、用地数量、扰动面积、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等及其动态变化情况等,与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以及施工结束后原地貌恢复情况。

(3)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情况:综合工程建设永久占地、临时用地情况,对扰动土地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及其动态变化情况等,并与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变化原因。同时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核实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2、直接影响区。

监测内容包括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下游水体、植被、农林用地等周边未扰动区域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的的位置、面积、土地利用类型等内容及其变化情况进行监测,以及被影响区域的水土流失是否得有效预防和治理。

3、监测频次和程序。

(1)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局图,实地界定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

(2)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监测方法和频次监测各分区的扰动情况,并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变化原因。

(3)分析汇总扰动情况监测结果,提出监测意见。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七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划分了枢纽工程区、灌区配套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料场区、渣场区、施工生产区、搬迁安置区共7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设置不同类型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配置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有机结合,临时防护措施相辅佐,建立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能达到保护地表、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了道路、取土场数量,未建设搬迁安置区,各防治分区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布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过程中,针对各个防治分区水土流失的特点,布设了设计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这些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较好实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合理,既能保证主体工程的安全,又起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扰动区域的生态环境的目的。经验收调查,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按照方案设计的措施布局实施。

建设单位非常重视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确保了水土保持投资。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按照水土保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与环境美化很好地结合起来。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已实施的林草植被生长状况较好,工程措施无损坏,能起到较好的保水保土效应。

工程建设中,采取了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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