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犯错中成长,在经验中积累。3、在写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总结是一种寻找进步方向的有效工具。如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是写一份好总结的关键。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因为喜欢读书篇一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给了我知识和智慧,给了我力量和勇气。难怪有人说:“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格林童话》到《十万个为什么》,从注拼音的故事书到文学名著……我读过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今天我是升旗手》了主人公肖晓从小跟自己的奶奶爷爷住在一起。他心中有一个梦想:要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愿望总是实现不了,尽管这样,肖晓也从没有放弃过这个愿望。终于,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亲手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这对于肖晓来说说真是激动万分。当然,肖晓也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太固执,造成了不少麻烦。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觉得做人应该像肖晓一样执着、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不要慌张,越慌越解决不了问题,不仅要冷静,还要尝试勇于解决问题。文中的肖晓就像一扇窗,我们要吸取他身上的优点,改正缺点。
我有一个书柜,上面有许多书。这些书,我读也读不完,品也品不尽。因为书中包含人生哲理,是要我们细细品味的。有句话说得好:“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自知。”书中的许多道理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理解的,但经过一些事情之后,你再读一读,再细细的品一品,就一定会豁然开朗的!
那次的考试,我发挥失常,成绩极糟。我垂头丧气走进房间,十分懊恼和惭愧,更多的还是失落。在书桌上,我看到了妈妈给我买的《名人成才的启迪故事》,突然想到了这句名言:“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是啊,在生活中,不要为了一点点的小事情、一点点的挫折所打倒。一次失败算不了什么的,只要吸取教训,下一次便一定可以成功的!。如果就为了这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的话,就不可能发生奇迹了。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一些麻烦事,但只要努力,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会用知识和智慧伴着我们度过一生!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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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读书篇二
今年五一长假,未到外地长途旅游,闲来无事,按着惯例,又是同家人步行去郊区玩玩。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大好季节。
一场细雨过后。杨柳新芽,草木明秀,和风徐吹,阳光明媚。
顺着潺潺小溪走下去,一路上,耳畔不时会听着小鸟幽婉的鸣叫声。举目远望,那青山、那绿水、那被花海掩映着的青堂瓦舍,还有那片片绿油油的麦浪和刚刚出土的谷苗,让从城里走来的人,眼前一亮,胸心顿时开阔起来。
农村春晨的空气格外新鲜。当坐在青青的草地上,仰望蓝天、白云和飞燕,深深呼吸着泥土和野花散发出来的特有的芳香气味,立时会感到精神爽朗……这时,在城里整日被高楼大厦埋着压着的感觉一下子没了,你定会觉得你突然挣脱枷锁重获自由了,被纷繁杂事缠着身而透不过气的烦恼和忧愁飞走了,你定会觉得心里头波澜不惊,轻轻松松、自由自在,成为大地的主人了。偶而听到“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还有“鸟鸣翠柳”声,你定会觉得被城市里喧闹嘈杂的噪音涨鼓了的耳膜,平复而舒展了,清静泰和的境界你已身处其中了!
看来,不必长途去“旅”,近地来“游”,同样可以享受到大自然的恩赐!农村虽无名山大川,名胜古迹,然,现代人所标榜的“绿色环保”、“天然氧吧”、“节能减排”、“生态平衡”……现代新农村不失为是典范!
举家郊游,当然要举行一次丰盛的野餐了。这是在大酒店,在家吃饭时所没有的特别的感觉。
带上每个人喜欢吃的、喝的,在草地上铺好一块塑料布为桌,大家席地而坐,一边欣赏着农村风光,一边进餐,你吃一口香肠,他吃一块鸡腿,你喝一口啤酒,我嘬一口二锅头,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好不惬意!十分潇洒!如果你喜欢吃野菜,那么不妨带上春饼和葱酱,就地采些苦菜,洗过,巻好就吃,又败火又纯绿色哪!
城里人在家里呆腻了,心情郁闷了,小两口闹叽叽了,需要放松放松了……到农村到郊外经常走走,不失为最好的选择,是个很不错的去处,你会得到莫大的快乐和意外的收获的。
我喜欢美丽的`春天,尤其是新农村的春天,这是一个播洒希望的季节,也是一个从头再来的季节!每年山花烂漫、布谷催春时分,我都会带上家人去郊外踏青赏春,因为尝到了甜头,从而养成了习惯。
每每全家人郊游归来,我们都会亲手采上一把野花带回家,那路边野花,有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紫色的……五颜六色,十分惹眼,招人喜爱。到家后,把它们插在花瓶里,长时间地回味着郊游的乐趣,永远地享受着大自然给我们人类带来的恩赐。
因为喜欢读书篇三
读书,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的书。
你可以尝试着拿一本你最喜欢的一本读物,坐在窗前,聆听着鸟儿的叫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静下心来静静地看以本书,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可是在我看来,这一切都被打破。由于每天都要学习写作业,所以很少的能挤出一点时间像以前那样静静地看以本书,这令我很烦恼。
另外沈石溪的书也不错,他的书是我最喜爱的书之一。在他的书中我可以了解到很多知识,如动物的习性,性格和习惯。比如在《狼王梦》中,这本书,把狼的`生活规律,习性,以及狼之间所发生的事情,这些都被描写的淋漓尽致,生动,有趣。让我不得不觉得读书是一件乐事。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最幸福的事。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读书是一种享受,我爱读书,的感觉!
因为喜欢读书篇四
读书是很快乐的事。每次去图书馆我就眉开眼笑、兴高采烈的看书。我最近看的一本书书上面说有四只猫叫小白、小黄、小黑还有猫妈咪。有一天小黄跑育烟囱上它走啊走看到骨头它说:“这是谁吃的?”它碰到一只老鼠爸爸它好奇的问:“你是谁?”故事真是有趣、精彩!
我喜欢溜冰。溜冰是一个很好的.运动,我常常全力以赴,但有时还会屁股开花,让我痛得叫妈妈。三五好友一起溜冰,你追我,我追你,真快乐!但是如果调皮捣蛋不认真,教练就像恶魔一样,真可怕!但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全力以赴的学习,我就一定可以溜得像风一样。
我有好多好多的喜欢,希望你跟我一样,有很多的喜欢,也跟我一样的快乐!
因为喜欢读书篇五
我,是一个“小书迷”,对各种书都十分感兴趣,不管是什么书,我都喜欢看,我整天沉浸在书海之中。,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辨别力,让我认识了许多知识,教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带我了解了许多事情,是我知道了很多的故事,给我的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种书有各种书的用途,童话书可以让我看到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故事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古诗;书可以叫我怎样写作;漫画书可以让我笑口常开,促进了思维的发展,真是好处多多啊!我非常爱护书,买回来的书我都整齐的包好,也没有折记号的痕迹,因此我的书都很整洁,借给别人书时,也要他保证不能弄坏的情况下,我才借给他,又一次,我把一本新买的书借给同学,同学换的时候,发现他在上面写满了数学算式,我伤心了很久,还跟他闹翻了。书,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乐趣,是我在数的百花园粒,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
因为喜欢读书篇六
也不知道书是谁发明的,也不管是谁发明的,反正书是个好东西。
书蕴藏着人类的智慧,怪不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字里行间蕴藏着未知的奇妙世界。读一本书就要每个字都要读透每读透一个字就像一次奇妙的旅行在字与字之间邀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对书有种莫名奇妙的情感。一本书有它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也有我们的价值。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既会增加书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的价值。
喜欢跟随书中人们去旅游他们哭的时候我也会感到伤感。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开心。读忧伤的文字心里就会闷闷不乐;读喜悦的文字心里就会很开心;可不管怎么读文字就是文字是它与标点符号才能构成一本书。我们总能从文字中读出忧伤、读出喜悦、读出感情。
每读完一段就像呷着一口茶。读完一章就像在尝一杯茶。读完整本书就像在品味着一壶好茶。品出人类的智慧和情感。
因为喜欢读书篇七
我的弟弟拿着他的一幅画对我说:“姐姐,看这是我画的,”我感觉说!“小老弟,画的真好。告诉老姐,你为什么会学画画呀?”我弟弟说,因为他长大了想当画家。我的妈妈听这时,顿时眉开眼笑起来,看看这么点大的孩子就这么有远大的志向,还要当画家。我笑了一下,并没有表态。
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并不支持我弟弟和我妈的这一想法,我也挺烦这句话的。小孩子动不动就说自己要这样家那样家。会唱两首歌,就说自己长大要当音乐家;跳了两天的舞蹈,就说自己希望愿望就是当舞蹈家;学了一点美术,就说要做一个画家。其实这些小孩子他们自己并不懂什么,这些都是大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的。我也是受这种教育长大的。我的老师们也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告诉我们要树立远大的志向,要朝这个理想努力奋斗。所以我们也就信誓旦旦的说要成为什么什么家?可当我逐渐长大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的人想要成为“什么家”的同学越来越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与自己曾经说过的,要成为什么家这种道路越来越偏远。而且真正的我长大了,我们就变得为了提高作文水平儿去看课外书,为了考大学时能有优势,而去学习美术或者是音乐和体育。很少会有人因为只是喜欢而去学习某项技能,我们都是带着目的性学习的。
虽然从古至今,我们的观念一直都没有变,那就是人们读书是有功利性的。老师和家长也一直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城的找到好工作,找到了好工作,人生才能幸福后以及有好日子过,学习就带了太多的功利色彩,渐渐的把我们带入了歧途。时代在发展,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观念却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转换过来。我就很纳闷,学习最高的境界应该是出于喜欢,为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功利性的目的呢?难道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就非要在这方面上有很大的成就吗?难道就不能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有兴趣才去学习吗?我想让我们真正学习享受的过程,能够愉悦的`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不仅是在学习方面,延伸到社会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斥着类似的问题,我们完全被生活中的功利所绑架了。变成了生活中的各种目的和需求的奴隶。我们上大学是为了找工作,我们工作是为了挣钱,我们去进修是为了升职等等,甚至有些人交朋友,也要用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作为出发点;选择恋爱对象,也要看看对方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反应出了现代我们的生活,是一种功利性的存在。其实这样挺累的,就不能活的单纯快乐一点吗?不为了任何的目的,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就去做。就像是一场随心所欲的旅途,不要在意目的地在哪里,只要看到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还有你停留的地方,用心去欣赏这一场旅途的过程。只因为喜欢这一切都是轻松而美好的。
我高中的美术老师他画了很多画,也出了很多有名的作品。可是他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我小学的语文老师也是如此,他非常喜欢写作,他的文采特别好,所以他写了很多作品,可是他也并没有想要成为作家,只是因为他喜欢。抛开功利的枷锁,让我们只是因为喜欢而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因为喜欢读书篇八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
因为喜欢读书篇九
因为我知道读书有许多好处。
读书可以使我乐趣多。翻开一本《安徒生童话》,就像是让你走进了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有着惊险刺激的场面,有着幸福美满的场面,总之,一个个都是身临其境。有的时候,我会为着悲惨的情节而流泪,然而我也会为坏蛋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大快人心。读书让我感受到了许多的情感,使我时不时地情绪化,给了我丰富的感情。看了《安徒生童话》后,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可怜,拇指姑娘是多么的可爱啊!
读书可以使我学问多。翻开一本《好词,好句,好段》,翻开一本《作文大全》,会使你的作文水平提高,翻开一本《新华字典》,会使你的错别字减少,翻开一本《数学解题方法》,会使你的数学难题迎刃而解你翻开的书越多,你得到的学问越多。
不错吧!这些都是读书的好处,读书让我拥有快乐,读书让我增了学问,读书让我长了见识,读书给了我不少的好处。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一
这是一个周末,完全放松状态下,还是有好多事情要做。
阳光正在遍布城市,极具穿透力的光,也只能向着面阳的地方行走。高楼阻隔了阳光渗透大地的边边角角。是的,万事故难全,一个简单的拥抱,也只能抱紧对方身体的一面。那么,何必还要求全。
世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所谓完美,是你避开瑕疵,只愿意看到美的一面,相信它是完美的。这一点尤为重要,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不必因为丝丝缕缕的不完美而沮丧,也不必因为不完美而不去追逐最大限度的完美。正如我们的一生,有许多残缺和遗憾,是难免的。因为,有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的初心是追求一种完美或圆满。细想,连我们美丽的生命都将在某一天远离,又有什么是永恒不变或毫无瑕疵的。
人们常说放下,其实,更多时候人们并没有真正放下。许多事是放不下的,只是无法挽留时,不得不无可奈何地放下。所以,充满了凄怨和苍凉。有些悲凉一直充斥在之后所有的日子,如风如云或烈或淡,悠悠扬扬,陪伴终身。
趁阳光恰好,精力尚旺,能步行千万里,不要囚禁自己,跋山涉水,苦中作乐。特别羡慕那些敢于挑战的人,全身心地投入一件事中,将潜能发挥到极致。活着,所有看似实实在在的存在,到一定的时候也变成了一种虚空,可那正是我们无比纠结过的。一个人放空了眼眸所及的一切,然后,放空自己的内心,如一芦苇一样轻盈地淡然地摇曳。全身心地投入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之中,精益求精,奋发努力,成与败不要放在心上,用心了,努力了,快乐了便好。
刚一进入络时,认识了好多朋友,有过单独的交流,而走着走着都不知去向了,变得遥遥远远。那些熟悉的`名字被越来越多陌生的名字取代,所以,我在网络渐渐地变得孤寂而懒散。坚持开办了十三年的好心情美文网关闭好几年了,可是我一直在想念,还有哪里认识的朋友。到江上已有四年多了,网络依旧,可却没有几个熟悉的名字了,缘于自己很少与人交流,更就没几个朋友了。
与牧野清风结交是在好心情,后来她引我来到江上,又介绍我认识九品幽莲、春雨阳光等人。有一段时间,她天天给我留言,我每天的第一件事便是给她回复。后来,突然她也很少出现了,我也不去打扰她。她信仰上了佛教,执念于修行。前两天我正在想念她时,突然发现了她给我的留言,甚是高兴。她很真诚率性,她什么都与我说,相互鼓励支持,可都渐渐地有些疏于文字,但又都放不下文字。是的,文字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是从心底流淌出的声音和旋律,是我们发现的美丽和感悟的快慰,是我们活在世间最美好的执爱,是我们对一切美丽的感动、歌颂和赞赏。因为网络文学的存在,结交了几个网络文友,我总算是有了几个知音,能共同支撑起一个共同的梦。然而,朋友必定不是永恒的,来来往往,离离散散,走着走着,就远了,散了。
刚进江山不久,遇见江山整个屏幕变黑,是一位网友去世了。隔屏悼念,心里一股凉意掠过,仿佛我与他曾经相识,其实,是他走了之后,我才有幸打开他的江山,浏览他的文字。
今天,打开江山时,又是黑屏。我不像上次一样莫名其妙,而是知道又有人远去了。他是王晓东,他比我入住江山时间要短,却写下了大量的文章,短篇五百六十二篇,两个长篇。他是笔尖为暖社团的编辑,编文三千多篇。就在罹患肝癌期间,他还努力地完成了自己最后一个中篇小说《小镇风云》。一个如此执爱文学的人,如此努力写作的人,如此勤劳的人,还有多少事没有做完,多少心愿没了,却不得不无奈地放下逐多的念想,逐多的爱恋,逐多的追寻,逐多不舍……其实,他在今年的九月就已经走了,而江山却在此时才知道这一噩耗。
游走在网络,除了文字和热爱,我们很少关注一个人的其他。生活里的种种也许只有几个彼此接触多的文友略知。是啊!一个人在网络悄然离开,也许根本就没有人在意,因为。暂时或长时间地离开网络的人多了,谁都要在现实生活里挣扎,哪里能天天猫在网络里享受文字的盛宴。
前天在微信群里读到一篇悼念网络文学作者闲云野鹤的文章。他突然急性心梗去世,都已半年多了,一位经常与他切磋写作心得的网友才从他同学那里知道他离世的消息。茫茫人海,尤其虚拟的网络,他们来不及与网友告别。
珍惜,是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词。可是,有好多事不是我们不珍惜,而是无法珍惜。巴西球员兴高采烈地去参加比赛,预想过关于比赛的各种各样的结果,就是没想到会在没有到达比赛现场,便魂飞魄散。有人还在纠结夫妻间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突然山摇地动,瞬间身边的很多人不知去向,那一刻,绝望充斥,还有什么值得我们纠缠不清和念念不忘。所以,活着真好,其他不过是活着的一点点缀,有与无并无大碍。我劝告哪些为了活得更好而不择手段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生命高于一切,冒着生命危险拥有了一切,而生命没有了,一切都是零。
所有财富,不过是满足我们衣、食、住、行和活着的快乐。多少才算富有?无限。而贫穷,则是一无所有,只拥有自己,抑或连健康都没有。丢失双腿的陈洲,活出了精彩,就是健全的人也没有多少人能比。如今,有人常想,我想去流浪。其实,流浪者是多么的富有啊,随身的家当,随意的行走,可能更多凄风苦雨饥寒交迫,可也更多自在、快乐和富足。食能裹腹,衣能蔽体,躺在随便一个角落就能安眠,何其快乐无忧。当然,有人会说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是的,我不是鼓励人们都做懒汉,苟且偷生,活着跟没有活过一样,而是,他们那种不贪婪的状态,那种满足。知足常乐。太富有何尝不是一种负累。我蔑视现在人们互相攀比和炫富。结个婚挂一串金镯子,仿佛那就是婚姻最大的幸福。死了亲人,在灵前摆着一摞摞的人民币,却也只能给死人烧纸币,那就算孝顺?尤其看不惯一些人的财大气粗和毫无教养。你有钱怎么了,不就是有钱吗,起码的社会规则还得坚守吧,不能因为有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将所有人不放在眼里吧。真正的有钱人,是精神的富有,他们胸怀天下,看得到群众的疾苦,愿意慈善事业,情愿救助那些处在困境中的人们,他们并不张扬,而是默默地做着自己能做且想做乐意做的事情,这才是大写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看着一篇优美的文字时,总是心潮起伏,按捺不住激动。文字可以传递给人无数的场景,无数的人物,无数的美丽,无数动感十足的画面,你不由得就会置身其中,尤其是心,荡气回肠。加上文字排序的朗朗上口,犹如美酒,醇香醉人。文字是艺术,文章更是艺术,徜徉其中,应有尽有。只是你要静下来,慢慢地品,细细地嚼,静静地思,全身心地融入书中,置身书中的世界。领略妙不可言未曾谋面的奇异景观,如花就开在眼前,如海涛就在耳旁,如你就在那条小路上走走停停,风情入怀,美感十足,如梦如幻。不是远足千里才有美景,只要愿意,文字会将一切带到眼前。只要你展开想象的翅膀,在文字的指引下,游历名胜古迹,湖光山色,尽揽风光无限。
喜欢文字如水一样流淌,叮咚着幽怨着舒唱着一路向前。不管滩险水急还是浅谈残喘,一息尚存,便悠悠地沿着河床前进。不恋花不峦美色,不嫌枯叶飘飘,不慕鱼儿贪玩,不管阳光灿照还是月色清幽,它都唱着自己的歌,欢快地流经必经的河道,吻过那些水底万劫不屈的石头,冲走轻浮的沙粒,走过自己的岁月。
人生的路途,我们犹如江河里的一滴水,在汹涌的浪涛里奔突,在平静的流动间畅游,或在无聊的沉寂里随波逐流,又或在争强好胜中被抛在滩头,奄奄一息或永远。做一朵浪花,也要开成浪花的姿态。就算被大浪淘汰或一个不经意抛弃,那也是绚烂过的生命。
是的,一切的努力和奋勇向前,都是在争取一份生命的精彩和绚丽。不为来而来,不为生而生,而要强劲出一点来过的印迹,或生着的美丽,要有生命的色彩。不是与周围的一切争争抢抢,而是将自己丰盈成一朵最美最大最璀璨的花。有些人一直怕吃亏,总爱算计,即使一直都在占便宜,又如何?真就快乐了吗?不见得。心胸不够博大,待人不够博爱,为人不够真诚,做事不够专一,算来算去,也不过是凄慌度日,还比他人辛苦,多了一份算计,多么劳心费神。
晨阳与夕阳最是灿烂,来得敞亮,走得璀璨。所以,来了,就坦坦荡荡,爱我所爱,做我所做,苦吃得,福享得,累受得,在何种境地都能活出人的模样。
晨阳从东方映入窗内,灿灿的,红彤彤地照在花上,又将花的影子映在墙上。
此刻,夕阳同样灿烂地映射在东面的墙上,也将花叶儿映像在墙上,但它很快就要回家了。在我回到家时,它只留下一些余辉在西山上绚丽。
欣赏无时无刻不在的美丽,欢笑着走。
快乐,是人生的主旋律。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二
一直刻骨铭心的喜欢苍山洱海,喜欢大理。纯洁美丽的白族姑娘金花的大理,跳优美孔雀舞的白族女子杨丽萍的大理,一直迷得我神魂颠倒,迷得我心疼,也叫无数外省人有了神秘美丽的云南印象。
很遗憾,此生既不能生在大理,又不能活在大理。我喜欢看大理三塔的倒景,喜欢看大理古城、古城墙的古朴,喜欢旷世兰花大理大雪素一般美丽的白族金花,喜欢白族小伙子“阿鹏”一般雄健挺拔的苍山,喜欢大理风花雪月的美丽浪漫。
就常跟大理文友们说,大理的兄弟们是很有福的,生在美丽的大理,活在美丽的大理,睡在美丽的大理,走在美丽的大理,梦在美丽的大理,醒在美丽的大理。
大理自古美女才子多,山清水秀的大理,很养人,才子佳人自古以来很不少。细雨绵绵的日子,走近垂柳丝像秀发一般披垂的温柔洱海边,说不定就逢着了一位阿诗玛那样的大理彝族美女;阳光灿烂的春季,走进苍山,说不定就遇到了一位杨丽萍那样有才、山茶花和绿孔雀那般美丽的白族姑娘;收割的季节,走进大理的村落,也许就会结识一位晓雪那样的高大英俊的白族诗人才子。
大理这个高原水乡,很独特,独特在她很有高原纯洁淡水湖的温柔、水韵和灵性,又同时很有高耸雄峻挺拔的苍山的阳刚大气。
我的遗憾,本来是有可能补足的,不能出生在大理,起码还有机会活在大理,可是,她没有给我机会。她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典型的大理美女,小巧玲珑、小鸟依人的样子,水灵灵的,皮肤细腻腻白嫩嫩的。看见她纯洁幽深的眼睛,就像看到了遥远神秘的大理,看见了令无数人向往的大理蝴蝶泉,看到了遥远的滇西高原浩渺无垠的淡水天然湖洱海,那么纯净,那么无暇,那么像一个幽深迷人的美梦。
她不能算是我的情人,那时侯只是我暗恋她,是单恋。那时候我胆子很小,单独遇到女生,都会脸红心跳。而她那时候也同样羞涩腼腆,胆小内向,也或者有些心高气傲,有些冷酷。我悄悄给她写过情书,先是上课前后偷偷放进她的书包里,后来又偷偷通过邮局邮寄给她。我那时候虽然已经是十九岁的小伙子,但是确实胆小羞涩,见到女生就两腿发抖。但是,我又确实被她大理洱海、大理秀丽苍山一般美丽的模样迷住了。但是,她没有给我机会,没有理我。
我遗憾至今,总恨她,为什么不理我,不然当年我就跟着去大理教书了,那样我就可以每天活在美丽的大理,睡在美丽的大理,走在美丽的大理,梦在美丽的大理,醒在美丽的大理了。
她不给我机会,我就找不到去大理的理由,找不到去大理的借口。
楚雄与大理,其实是一衣带水的邻居。楚大高速公路,去大理不到二百公里,时间只需花两个多小时。楚雄是彝族自治州,大理也有大量彝族同胞,楚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过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大理彝族也过火把节,只是晚一天,农历六月二十五日。
就一直很想去大理洱海边住几天,就那么样像阿鹏一样,赤着脚,在洱海边拾取高原淡水湖里的海螺,就那样吹一吹洱海的风,就那样沐浴洱海的月,还可以老夫聊发少年狂,做个白日梦,黑日梦,梦见我的那一个大理姑娘,金花一般在洱海边的.一棵古柳树下等着我约会。而且,那时候,梦里的我才二十出头,那么年轻,那么充满希望和梦想。
其实,我是去过大理的,两次,当然,没有年轻美丽的大理姑娘、白族姑娘在洱海边等我,鼓得眼睛生疼,还是不见年轻美丽的金花,不见我的大理姑娘。我很惆怅,惆怅翻腾摇荡的洱海水,惆怅冷冷冰冰的洱海月,惆怅呼啦呼啦的下关风,惆怅冷冷漠漠的上关花。戏称的“阿鹏”倒是有好几个,是几位白族文友,坐在阳光灿烂风景优美的洱海边,陪我吃大理的美酒,洱海的水草水菜,还有一道特色菜“洱海螺丝黄”,而我全然吃不出滋味。“阿鹏”们,还热情地给我唱白族民歌,大理民歌,整得我更加刻骨铭心的喜欢大理,爱大理,心里也更加遗憾,更加痛,我既不能生在大理,又不能活在大理,而我的“阿鹏”文友们,我的大理姑娘,却可以每天活在大理,在洱海边晨跑晨练,在洱海里洗澡畅游,在洱海边夜游散步,在洱海边笑语欢歌。
大理国权臣、宰相高量成,辞官退隐后,久居楚雄紫溪山中,栽种山茶花,他对楚雄,对紫溪山情有独钟。而我世居楚雄,定居紫溪山下,却只钟情大理,钟情大理的苍山,大理的洱海,大理的孔雀舞,大理的蝴蝶泉。
很多姑娘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告诉她们,很遗憾,我只喜欢大理美女,大理姑娘,洱海,苍山,蝴蝶泉,叫我无法移情别恋。
大理美女,可惜我都够不着。那么,我就掬一捧洱海的美丽淡水吧,那么,我就采一朵苍山的山茶花吧……权当是拉着了大理姑娘的手了。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三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四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五
河马很安静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爬呀爬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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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读书篇十六
――刘燕燕。
幼儿处于成长阶段的懵懂期,调皮、好动、想象力丰富但理解能力有限,需要以实际参照物为课程实施的主体,而且要取材于幼儿的生活,引导幼儿获取直接的知识经验,课程目标的设定既要符合幼儿现在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幼儿之后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铺垫。
为了响应号召,真正实现以幼儿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园内的教学主体的改观也让我们进入了新的教学思维,12月份的课程实施是以幼儿的直接兴趣为主,课程前期发放了美食调查表,让幼儿将自己的想法和喜欢的美食以绘画的形势记录下来,经过记录的整合最终确定为“面包”这一美食。
主题框架下的`内容制定也是源于幼儿的生活,起初从认识面包开始,这一环节通过两条路径实施,一方面为了让幼儿有一定的知识经验的积累所以让幼儿在家长的带领下去面包店进行参观,积累前期经验,另外一方面紧接着展开教学活动,以讨论我喜欢的面包为主线进行讨论,让幼儿运用自己的语言进行描述,这样印象才会深刻,看着幼儿争先恐后的表达内心深处一定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其次,面包的好朋友一主题中幼儿更是兴趣浓厚,丝毫没有退减,尤其是通过图片看到各式各样的面包夹裹着奶油,幼儿仿佛嗅到了它们的香味,不时的说出“哇!好香啊!”“老师,我问到了香香的味道,好想吃啊。”
于是下一次的教学活动当然是让幼儿进行制作品尝了,记得一次面包制作中每位幼儿都显得迫不及待,面对美食显然他们都没有了抵抗力,动动这个,动动那个。此次操作我没有进行操作示范,而是把主动权完全交给了他们,只在操作前提了一些卫生要求和注重合作分享,只见小朋友在操作期间很安静似乎已经融入其中,不受任何干扰。制作结束后进行了互相的分享,看着他们开心的表情这就是属于他们的成就感,一次小小的满足。
结合主题班内创设了一个面包店的情境,让幼儿在家长的陪同下选取两种不同类型的面包带到幼儿园一方面可以供幼儿观察,一方面可以进行品尝,一举两得。幼儿兴高采烈的将面包递到老师手中,并主动告诉老师这是我最喜欢的面包,因为它香香的、甜甜的,你一定要保管好他们哦。由于幼儿喜好不同所以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面包,让班级内有了一丝面包店的氛围,当然也成为了幼儿的聚集地,只要稍有空闲时间就会围在面包前,你一言我一语,谈论的不亦乐乎。
给幼儿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在引导幼儿获取经验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的学习中,希望幼儿能够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幼儿的学习环境和生活化情境是密不可分的,在不断接受问题挑战的过程中获得新的经验,给幼儿创设环境,让环境问题化,学着学着就会了,所以作为老师我们要支持幼儿在环境中解决问题,进而引导幼儿将直接经验迁移到社会活动中去。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七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八
鹰,是天之骄子,拥有坚韧不拔的品质与搏击长空勇气。我喜欢雄鹰的品质与勇气,它激发我前进的持续动力。
还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气,我们一家子来到了海拔一千多米的神仙居,远远望去,山地被乳白色的浓雾包围着,若隐若现,一条石阶蜿蜒而上,消失在云雾的`尽头。我望着高高耸立在云雾之中的山峰,摆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率先开始登山。一路上,两旁的树木青翠欲滴,溪流清澈见底,远处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瀑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真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半山腰的观景平台,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望见一旁的告示牌上写着此处距离山顶还有600多米。我刚才的“牛犊”气势全没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早知道这么累,刚才还是选择乘缆车了。”我正想开口说原路返回时,爸爸笑着对我说:“你不会是还没登顶就想要下山了吧!若真是这样,那你跟你的偶像——鹰比起来可就差远了!”
爸爸的話,一下子激起了我的斗志,我红着脸说:“才没有呢!”说罢,我又开始登山了,爸爸、妈妈紧随其后。尽管山路越来越陡,有的石阶落差甚至超过了一米,我咬咬牙,拄着登山杖,慢慢爬上去,此刻有一股力量在鼓舞着我,支持着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不断前进,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又能看到不同的风景。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的眼前豁然开朗了,我们到达了神仙居的顶峰。此时浓雾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站在观景平台的边缘,缕缕薄雾犹如给神仙居披上了一层薄纱,在微风的吹拂和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美丽动人!我不禁感慨万千:雄鹰只有抛下恐惧,才能在天空翱翔;人也是如此,只有坚韧不拔,才能谱写辉煌的一页!
品读雄鹰,让你坚韧不拔;品读雄鹰,让你充满勇气;品读雄鹰,让你领悟生命的真谛!我喜欢读雄鹰!
因为喜欢读书篇十九
停电了,漆黑笼罩整个房间。网络中断,也终断了与一远方朋友的闲谈。房内,静悄悄。对面楼有拉开窗玻璃的声音。有人在嘀咕哪么停电了?接着就是其他人的抱怨和开窗声。看来这突然停电,措手不及的不仅仅只我一人。
躺于床上。睡意朦胧。却始终难以进入深度睡眠。翻来覆去的。数次的睁眼闭眼,房内的漆黑也随之变淡。走下床,拉开窗帘,合上纱窗,屋内就有了暗淡的光色。三两的夜行人声和车声挤了进来。
就着微光,重又躺床上。终是睡不着。记得家里还有蜡烛的。于是又起来翻找,未果。
手机还有少余电,听了会音乐。睡意浓。
只是大脑始终无法实质的进入睡眠。似醒非醒,似睡非睡。昏昏沉沉。
朦胧中。脑海中翻转出许多的人和事。母亲日渐老去佝偻的背影,前夫这些年几年如一日对女儿的抚养。自己这些年的幸与不幸。前几天无疾而终的赤壁之行。生活中那些走近了或者远离了的朋友,还有网络上那些陪我度过无数孤独与无聊的朋友们。
许多的许多。因为每天的瞎忙,无从去记忆,也无从去感激。我们的喜怒悲欢,我们的得到和失去,我们每天的疲于奔命,都源于两个字:生活。任何人都受不住生活。亘古至今。
年近四十。当说老了。心却向往着年轻的情怀。比如爱情。比如回不去的青春的容颜。只是时间一天天的变化,日子每天都有不同,我却还是老样子。于是就退而求其次,于是想让自己由里而外,举止优雅起来,思绪丰盈起来。想做心思细腻的女人。想长发飘飘。想高跟,想长裙,想婀娜多姿。想让自己揪住青春的尾巴的时间能更久一些。想让自己在着装的色调上更张狂些。想这些的张和狂,其实预示着,我们已不再年轻。只因年轻的身和心,是不需要这些的铺排的。
于是给自己添置衣物的时候开始偏向于那些款式颜色年轻化的衣物,也会学穿高跟。学着化些淡的妆,学着碎步轻移,学着斯斯文文的'吃东西,学着说话放慢语速。只是遗憾,骨子里终究没有流淌这样的血液。学来学去,除了累了我自己,我的言行举止还是大大咧咧,直言快语。淑女和优雅,我终究未能征服你。女友说,我们这个年龄,一切的改变,当以舒适为前提。我想是的。做自己。让自己的内心舒坦比什么都重要。
喜欢一个人独处,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喜欢赤脚在干净的地板上走动,无需拖鞋与袜子。然后也喜欢躺在床上,听我喜欢的葫芦丝。或者,看些时尚杂志和风格迥异的长篇爱情。
喜欢去名典喝茶。喜欢去逛街。喜欢去歌厅。我还喜欢,哪天天上掉了馅饼,突然的,我就成了有钱人。
因为喜欢读书篇二十
雨似佳人泪,闻声须断肠。
对于雨,应该是古代文客的至宝,或者情感上的淡妆知己。
似乎只有叠声词才可充分描绘完全雨的形影。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是万物迎接雨的前奏;淅淅切切,点点滴滴,是细雨初落,空城乍冷的开篇。
心静的人尤喜爱雨,仿佛可以从雨中倾听出自然的音律,万物的心声。不必太为雨而伤情,因为它并非仅仅是伤感的代表。有时雨是微妙的信使,寄渡此时此刻的情意。
晓天雨凉离恨,望断痴盼生情。
夜雨阑珊,徒增几分优美;细雨轻缓,与内心添上几笔怅惋。静坐听雨,心中默默地想念着一个人,零乱的雨与繁乱的心交织,回忆与旧事浮出。于是,在纸面提上“此刻稍回首,轻笔淡相思”。工整的语句浅绘昨日的一面,以慰情感的空短。
微笑,总是可以给人以悦目,正如听雨的美妙,总可以洗礼空静的心灵。静若与雨结合,仿佛恰好完美。
劝君一句,何不“留得相思去听雨”,寄情于雨,化伤为静。这世间,又如何不是缺少这样的转换。
听雨,听得不是零乱,听得不是交错,更不是洒脱。能听懂的是内心的一个静。因为只有心此时静了,雨声方可正真入耳,继而美妙,有时伤感。
因为喜欢读书篇二十一
夜晚归家的路途,看到车窗外闪过的树木,一排排整齐地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孤寂地生长。黑色的夜在这样流动的际遇里,让我着迷。它空旷,它缥缈,它神秘,它清醒而毫无所虑。而四周零散的家家灯火,像燃烧的火焰,跳跃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
我因此而在一刹那间理清了这些天来所有的困惑与忧惧。那一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既然你已知道人生的本质,又何必为为它所困?我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一无所有,却仿佛可以安放我整个孤寂的心。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黑夜,喜欢在夜色下散步,喜欢在夜里看树木的枝桠在夜空中的疏影,喜欢看仰望寥落的星星和月色,喜欢在空旷安静的黑夜或思考,或放空,或怀远......因为黑色的夜,至少在外表上给了这个世界一片宁静。而我在黑夜里,可以找到最真实的自己,可以自己和自己对话,而不必受着白天多种扰乱。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过年的心情几近为负数。面临着毕业,于是工作、结婚的问题成为父母长辈们的家常话。但每每我都是除了几句应答的话之外,就是缄默不言。就如同没有了过年的心情的那种不想言说。因为实在无法言说。所有的关乎不过是寻求物质上的稳定。然而人生啊,还是得自己一个人走,获得的、失去的,心痛的、快乐的,如人饮水,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只看到结果和表象,关心的也只是一些外在的而已。一年又一年的初始,便是在这样的杯盘酒盏之间的喧嚣中,消耗着一些集体无意识的热情。
有人说,过年,我们却慢慢失却了一种心情。
也许,只有小孩子还依旧对过年充满期待与欢乐吧。于是,我也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一种无缘由的悲哀。
然而,在那一小段黑夜中的路途里,我却更加清晰地明了人生的'虚无与本质。那样的画面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种种场景,那些场景里透着对于人生短暂与始终的思考。但现实确是如跛足道人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想来曹雪芹早已悟透人世种种,才会如此写。
而我是一个俗人,经常会被现实所困,尚不能悟透这人生种种,更不用说人世了。但还有一颗想觉悟的心,就像会一直坚持认识自己那样。人不应该停下认识自己的脚步,因为人最应该坚持认识的就是自己。而我需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了悟这人生种种。
夜深,人未眠。前几天看到特别喜欢的老师分享的川端康成的一篇文章,有一句写着:夜深,海棠花未眠。觉得这句话甚美。以前上完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穿过林荫路,在幽暗的路旁看见过一棵正在盛开的茶花,一大片的茶花在远处灯光投来的微微光亮下大朵大朵流缀下来,好似在闪着红色的光,而叶片像是黑色的,已经沾染了夜的气息。我在花前伫立了一会儿,觉得这样美丽的时刻大概也只有夜里才有吧。
夜里,打字,清空心里的一些东西,是一个内在消化的过程。我因此也喜欢上这样的夜。写下这些东西,并不为获得什么,只需要随心随性而写。夜是安静而自由的,愿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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