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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一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系死亡人___之父母。
乙方___供养的全体亲属处理___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
甲方单位职工___20xx年5月日参加工作,于20xx年6月__日18点下班后在宿舍内休息因患有____疾病,起床后感觉眩晕随经同公司工友送往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因病情严重后转到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住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___为非工伤死亡。___于____年__月__日出生,供养亲属情况:
父亲:姓名____年龄____出生日期____职业____家庭住址____
母亲:姓名____年龄____出生日期____职业____家庭住址____
为妥善处理___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实施条例》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为本企业职工2个月的平均工资20xx元、供养亲属补助金供养人为2人的为本企业职工9个月的平均工资9000元。
二、甲方以人道主义精神发展为本,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关于___的住院救护费12000元,停尸费3500元由甲方承担。除法律规定之外,甲方另外再一次性补偿乙方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平均工资等费用共计39000元整。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补偿给付义务。
四、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补偿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补偿款项在供养亲属人数及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印)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乙方: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星期____。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妻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女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子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
鉴于:于年月日分时分在前往甲方积家御景项目上班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代表死者工作单位的甲方和代表死者亲属的乙方(系死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死亡待遇等问题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属于非因工死亡,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自愿原则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以及死者丧葬费等其他全部费用。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甲方在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应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赔付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费用总额中。
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双方就死亡事件终结性处理方案,乙方自愿放弃申请工伤、仲裁、诉讼及其他权利。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以及甲方的分包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和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也不存在任何其他有关死者劳动关系的争议或其他未了事项。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四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意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以作为甲方对收货方的赔偿,甲方表示同意。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第一条履行完毕后,放弃对乙方其它责任的追究。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五
乙方(死者直系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父亲(死者)(身份证号码)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甲方,并于20xx年5月5日凌晨(下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双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确认:
1、死者发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亦非工作原因,属于非因工死亡;。
2、甲方在事发第一时间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抢救费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费余元;。
3、乙方属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资、福利已经发放完毕。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担的款项)人民币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收款方式:
2、银行转账: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则乙方应当从已收补偿款中依法分配给权利主张者,确保其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退还补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对本协议事项内容保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六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为甲方员工,________年__月____日在项目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者的后续事宜,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依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发生受伤事故后死亡一事属于工伤事故,甲方愿意承担____工亡一事的赔偿责任。
1、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________。
2、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________。
3、________/______保证已得到______的授权和认可,保证具有代表______作为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
1、清楚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清楚明白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内容。
2、确认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3、保证乙方为死者的全部直系亲属,其中______为死者父亲,______为死者配偶,不存在其他直系亲属,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
4、本协议所涉及的补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以后因此事衍生任何的结果及法律纠纷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除死者生前的抢救费用、治疗费用,以及________年__月____日前的伙食费用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条例》、《____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所需化妆、火化、骨灰盒等费用、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金。
除1确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乙方也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向乙方支付了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甲方于乙方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收费票据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万元整)。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指定接收款项的银行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银行,户名:____,账号:________。甲方履行补偿义务以银行付款证明为依据。
4、上述款项的分配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亦无权干涉。
鉴于甲方已为死者购买工伤保险。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后,视为乙方向社会保险申请工伤认定、申领工亡待遇等权益转让给了甲方。乙方不得再向社会保险主张任何权利,如乙方直接向社会保险主张工亡待遇的,社保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亡待遇归甲方所有。
1、乙方确认和保证作为签约代表已取得死者所供养或直系亲属的授权,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在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有其他权利主体向甲方主张补偿或赔偿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补偿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a、就______工亡一事向媒体、网络、行政或者主管部门发布消息、投诉或者信访;
c、在甲方住所或甲方______处静坐、喧闹或者闹事。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系死者 的法定继承人。
年 月 日, 因 死亡,现双方就 死亡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17〕36号),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遵守执行。
第一、乙方保证其是 所有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并已经取得口头及书面授权,其与甲方签订的本协议对所有法定继承人均产生法律效力。
第二、双方确认 是非因工死亡;
第三、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同死者 发生及终止劳动关系及因死者 非因工死亡事宜所引发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四、 死亡后火化等事务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及处理。
第五、甲方依法、按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非因工死亡补偿等各项费用)人民币 元整作为补偿。
第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并捺指模: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鉴于: 于20 年 月 日 分时 分在前往甲方积家御景项目上班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代表死者工作单位的.甲方和代表死者亲属的乙方(系死者 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 死亡待遇等问题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属于非因工死亡,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自愿原则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以及死者丧葬费等其他全部费用。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甲方在2017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应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赔付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费用总额中。
二、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双方就 死亡事件终结性处理方案,乙方自愿放弃申请工伤、仲裁、诉讼及其他权利。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以及甲方的分包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和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也不存在任何其他有关死者劳动关系的争议或其他未了事项。
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xx
乙方: ,男, 岁,住址 ,身份证号: 系受害人xx之 (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
甲方单位职工xx,于x年x月x日在xx人寿保险公司值夜班期间意外死亡。后经xxx单位检验,xx血液中酒精含量为xxmg/ml,可认定为醉酒,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xx为非因工伤死亡。xx于××××年××月××日生,供养亲属情况:
为妥善处理xx非因工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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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八
甲方:马宗果家属()
乙方:溧阳申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马宗果(身份证号612524198311275635)系乙方职员,于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医院诊断为脑疝形成珠网膜下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善解决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丧葬事宜:甲方负责处理死者丧葬的全部事宜(从太平间起到死者安葬完毕为止)。
二、补偿金额:
1、太平间尸体存放及相关费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费用3080元;运尸费2300元(从神木县医院太平间到榆林殡仪馆)。
2、丧葬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3个月的补助(3个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12个月的补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属来回车费补贴:10580元(壹万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属电话费补贴:500元(伍佰元整)。
6、发放未领月工资,金额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医院费用、安排家属宾馆食宿费用,该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保留追讨之权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元。
五、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六、见证条款:丙方见证双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补偿协议
七、甲方负责补偿款项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协议签订执行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对乙方提起诉讼、仲裁,如甲方跟非乙方提起诉讼、仲裁,乙方会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诉讼、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签名及手印):
丙方(签名及手印):
20xx年x月xx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方职工_同志于20__年_月__日醉酒死亡,现甲、乙、丙、丁四方就该起事件的争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已经为乙方垫付4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款__万元(包含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2、甲、乙双方就本次事件的赔偿、补偿等所有争议问题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其他争议。
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出具的户口簿、身份证、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存在问题,则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104000元补偿款全部返还甲方,并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所有权利,丙方和丁方对乙方上述返还补偿款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乙方承诺不得再就本次事件,以劳动、侵权或任何其他理由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要求赔偿、补偿或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并不得干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
5、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李除乙方外再无其他近亲属。如有乙方之外的李的近亲属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主张权利,则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104000元补偿款全部返还甲方,并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所有权利,丙方和丁方对乙方上述返还补偿款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如果乙方违反第4条的约定,又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主张权利或干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因此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造成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补偿款、赔偿款等等),全部由丙方和丁方承担,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丁方:
年月日年月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
___年___月___日,乙方与甲方儿子___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乙方自愿对甲方进行赔偿。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其中,事故发生后已支付6万元,剩余20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当天支付到甲方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二、甲方收到26万元赔偿款后,自愿向乙方出具谅解书,并自愿放弃对乙方其他赔偿请求的权利。
三、协议签订后,对于甲方剩余的损失,乙方应提供其驾驶证及肇事车辆___的行驶证等保险理赔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肇事车辆___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赔偿款。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联系方式:___联系方式: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代表人:xxx,系甲方行政总监。
乙方:xxx,女,身份号:452702xxxxxx4361,广西宜州市人,系死者xxx(男,身份证号:512921xxxxxxx2418,四川南充市人)配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xxx非因工死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的辞职,并于20xx年7月31日结清乙方及xxx生前的全部薪资。
3、甲方就乙方配偶的意外死亡表示沉痛哀悼和惋惜,并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向乙方支付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各项费用共计壹万元整。乙方对该款项无任何异议,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并表示接受。
4、乙方自愿放弃死者xxx生前与甲方因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各项仲裁、诉讼的权利。
5、乙方自愿放弃死者xxx因死亡所引发的与甲方有关的`各项仲裁、诉讼权利。
6、乙方自领取第2条、第3条款项之日起,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即刻终结,并保证不再向甲方要求额外增加包括经济利益在内的其他民事权利。
7、甲乙双方均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重大误解等情形,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使上述的权利,履行上述的义务。
甲方代表人:
乙方: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_________因急性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死亡,甲方为体恤死者家属,特与死者_________的妻子、儿子、女儿及大哥四人(共同作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经清楚死者_________的死亡属于急性心肌梗塞导致,对此没有异议(详见医院有关证明)。
2、乙方已经清楚并详细了解到死者_________在发病至死亡期间,甲方已经及时将死者______甲方(盖章):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人):,男,岁,身份证号:
乙方于___在吉利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四
丙方(李某儿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儿):李女。
戊方(李某父亲):李父。
己方(李某母亲):青某。
见证单位(见证人):
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偿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事实:
1、李某,男,汉族,现年46岁,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卢某,女,壮族,现年38岁,身份证号:;两人育有一儿子和一女儿,
儿子姓名:李男,现年14周岁,身份证号:;。
女儿姓名:李女,现年16周岁,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李父,现年75周岁,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青某,现年72周岁,身份证号:。
2、双方确认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由甲方据实承担,共计×××元。
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
月平均工资也参照本数额确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丧葬补助金为6×1288=7728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1824元。
工亡补助金中扣除。
母亲支付8年,儿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
4×12×1288×30%=18547.2元。女儿为2×12×1288×30%=9273.6元。合计:88099.2元。
人,所以,每人应按25%计算是正确的。)。
5、以上各项总计157651.2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零分元)。
五、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补偿的款额应当进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应的直系亲属支付。
丧葬补助金由承办丧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办);。
系的远近合理分配。但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参照法定继承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各自取得。
的利益处理上述款项。
据此,上述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领取:
列表--略。
付剩余款项。
七、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本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其它无争议。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见证方各一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五
【工伤保险相关资讯】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陈颖华的死亡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经核算共计:446,534.00元。陈颖华父母已经死亡,现有一女儿陈雪飞,生前再婚配偶王淑华,两人对该赔(补)偿金额表示认可。
近日,五常市民陈雪飞向记者反映五常市教育局在发放其父陈颖华工伤死亡赔(补)偿金时存在违规发放,导致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她无法领到相关赔偿。
五常市长山中心学校教师陈颖华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五常市长山乡中心学校对陈颖华的死亡依法申请工伤,7月10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陈颖华的死亡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经核算共计:446,534.00元。陈颖华父母已经死亡,现有一女儿陈雪飞,生前再婚配偶王淑华,两人对该赔(补)偿金额表示认可。
人在上海的陈雪飞联系五常市教育局,要求在她和继母王淑华共同到场情况下才能领取该赔(补)偿款却遭到拒绝,她回到五常后,钱已被王淑华领走。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陈雪飞认为应当在她和继母同时到场情况下才能够发放,但学校称王淑华收款时已写明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即此事与学校无关。
另外,陈雪飞告诉记者,之前的工伤赔偿材料,都是由陈雪飞和王淑华两人共同申报,根据正常程序,全部赔偿金应由五常市财政拨款到长山乡教育办,由二人共同到场领取。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在财政拨付款到位前7天,教育局却通知长山乡中心学校提前垫钱支付给了王淑华一人。随后陈雪飞多次找到五常市教育局,一位姓谢的副局长表示法律没有规定赔补偿金不能由其继母一人领取。
北京中高盛律所律师李滨认为,学校要求王淑华写明承担一切责任的说明时,就等同于学校已明知此事不合规,通过收款说明来推卸责任。而该说明,对不知情的第三方陈雪华来讲,在法律上是毫无约束力的。同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39条,上述446,534.00元,应当在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王淑华与陈雪飞协商并达成分配协议后,按照协议分别支付;若王淑华与陈雪飞经协商无法达成分配协议的,应当在王淑华与陈雪飞经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分配份额后,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进行支付。
为此,记者联系到参与人之一的五常市教育局人事股股长佟海波,他表示分管此事的谢姓副局长正在开会,下午会给记者回电,但截至发稿,几天来一直无人回复此事。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夫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系夫妻关系。2012年12月22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甲乙双方将肇事者**、**、**、**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告上法庭,经**县人民法院“(2012)*民一初字第**”审理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10月12日“(2012)*民一终字第**号”判决:1、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偿110228元;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243855.32元;3、**赔偿109196.85元;4、**赔偿18399.32元。四项合计481679.49元。
经过一年的法律维权,事情已基本结束,为了让甲乙双方早日从失子丧夫的悲痛中摆脱出来,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亲生女**的监护抚养及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应甲方的强烈要求乙方同意将**的监护扶养权让渡给甲方,由甲方监护抚养至成人。自协议签字后,**的监护权、抚养义务转给甲方。
2、一审原告诉求**的扶养费92104元从赔偿金中提出;乙方由于无固定职业,生活拮据,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至**18周岁,共15年计18000元,从乙方应得赔偿款中扣除,二项合计110104元,应单独存放,由甲方管理用于**的生活费用。
3、事故发生后,**已付120000元,**已付20240元,**已付20000元,合计160240元,由甲方保管,扣除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下剩元。
4、终审判决肖用兵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以及**垫付的20000元,合计32643.83元应从赔偿金中扣除。其中:**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垫付的20000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甲方,由甲方负责返还;**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还。
5、赔偿金481679.49元扣除**的扶养费92104元以及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元,下剩元由甲乙双方按三份平分,每人得元。
6、乙方从应得的赔偿金元中扣除**的抚养费36000元,加应付**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实得元。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存一份,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二xxx年月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七
翟彦兵在郭连成(系翟彦兵的舅舅)带领下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甲方工地,于201x年7月19日突发疾病,经xx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现甲方本着人道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于201x年8月1日全部付清(已过付)。
二、甲方已支付乙方因抢救翟彦兵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家人食宿费等费用共计4700.00元(肆仟柒佰元整)。
三、乙方及其他亲属不得再就翟彦兵意外死亡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门、机关透露、投诉本事件或提任何异议;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事故发生地点相关单位声誉的行为。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自行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四人保证并确认其为死者翟彦兵的全部近亲属。乙方清楚了解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六、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甲方对此事件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需退还甲方人民币。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交通、通讯、误工(按200元/天)、公证、律师费。
八、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由xxxx法院依法审理。
九、上述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胁迫行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翟彦兵之父(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母(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妻及孩子(签字、指印)。
二0一x年八月一日。
收到条。
今收到ss、ss过付的翟彦兵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现金)等费用共计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收款人:翟彦兵之父(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母(签字、指印)。
翟彦兵之妻及孩子(签字、指印)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备注:1、收款人必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过付赔偿款;
2、收款人必须提供死者户口注销证明文件、火花证明文件后方可过付赔偿款;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万壹仟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刘三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刘三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河南省__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20xx年8月25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叁拾伍万壹仟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刘三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十九
1、《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
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补偿,并不包括对其他损害的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补偿金虽不是死者的遗产,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其遗产在死者死亡后即转化为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的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接受赔偿的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并非平均分配。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二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7时00分,于_____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_____、王_____)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与__________国道交叉口西1.5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_____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于__________(甲方)与王__________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_____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__________支付给了王__________的哥哥王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__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因工死亡赔偿金协议书篇二十一
身份证号码:____,系的(亲属关系)。
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龄____。
出生日期:__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妥善处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20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李元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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