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心得体会 预算教学心得体会(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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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预算心得体会 预算教学心得体会(优秀8篇)
时间:2024-01-07 10:49:12     小编:文轩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预算心得体会篇一

在教育活动中,预算教学作为一种实用性非常高的教学方式,被广泛地运用于各学段各学科的教学中。在我任教多年的经历中,我深刻地感受到预算教学对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的预算教学心得体会:

在预算教学中,学生通过参与预算制定与调整的过程,能够使学生对于自身的创新潜能有更深入的认识,进而激发出他们的创造力。在我的物理教学中,我通过为学生设定各种不同的预算限制,如利用不同的材料、设备与工具来完成同一项任务,从而激发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帮助他们培养创新的技能与态度。

二、预算教学能够提高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预算教学中,学生不仅需要根据所给的预算,进行各项决策与计划,更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地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反思进行调整与改进,进而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在我的历史课上,我通过让学生使用有限的预算,根据文化考古中的历史文物实地考察与现场测量,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预算教学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价值观。

预算教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资源的有限性,明确个人与团队之间资源协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能够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价值观。在我的手工课上,我按照一定的预算,让学生利用具体的手工材料进行创作,不但能够锻炼学生的想象、创造能力,也能够让学生了解每一件手工艺品都具有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而教育学生珍惜生命中的一切物质与文化财富。

四、预算教学能够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在预算教学中,学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业的分配、计划和控制,并且对于预算的使用有着一定的限制。因此,预算教学不仅能够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培养出自我管理的能力,还能够锻炼学生的计算能力和口算技能。在我的数学课上,我通过设计实际情境的课堂预算,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培养了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预算教学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

预算教学可以将学生从纸上谈兵,带入实际操作环境中,帮助学生在实践基础上理解理论,提高学生在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能力上的综合水平。在我的地理课上,我通过为学生设定不同的预算限制,将理论地理知识转化为实际实验活动,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地理知识,并且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检验看到预算效益与理论知识的联系,真正将理论知识变成实际应用。

总而言之,预算教学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教学模式,可以帮助学生在多个方面得到提升,各学科各领域中都有其应有的应用。作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挖掘教学资源,让学生们不断进步成长,并帮助他们面对未来的挑战。

预算心得体会篇二

通过本次为期一周的施工组织安装工程预算课程实训,加深了对课本内容的认识,也学会了查阅相关课程资料,针对施工组织的大致过程有更深刻的理解与掌握。

首先,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主要包括对三大目标进行科学控制即:质量、进度、成本。通过基本的课程设计,进一步掌握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理,以及在施工组织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其次,在课程设计的过程中,通过对课本内容的充分理解和对安装工程预算规范的详细解读,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也从中了解了施工技术在施工组织中的关键性,施工组织在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性。我也借本次课程设计补足自己的弱点,施工组织是工程施工的'指导和方向。

预算心得体会篇三

新预算法(全文)。

新预算法全文共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自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新预算法的详细内容。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自20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

第十七条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第十八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中央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未设立专门委员会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研究提出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对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依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八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条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通知。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前款所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第三十四条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

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预算心得体会篇四

我于20xx年4月底应聘进入公司预算经营部,在将近一年的时间中,新的工作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欢乐,使我收获了的知识,获取了更加丰富的经验。20xx年将要过去,将到来,在这一年中有进步亦有不足,为了更好的干好明年的工作,使明年的工作更上一层楼,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和回顾如下:

作为一名预算人员,我能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地完成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的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请假。在外能够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在内团结公司同事,互相帮助。

本年度公司内部结算的主要工程是于赵社区·三和竹园14#、19#楼,牟庄社区14#、17#楼,平原军仓名邸b1—b4#楼,景慧佳园1#—7#楼,根据工程图纸、变更及签证等手续与施工队核对出了工程的竣工结算,结算误差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今年由预算科投标的工程有武城中医院门诊楼工程、德州市二屯安置项目楼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武城宏图嘉苑安置楼工程、平原明君华苑工程、陵县陆海石油2#车间工程、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大门操场等附属工程、德州市运河开发区古运新城安置项目室外工程、华晨驾校业务大厅工程。在招投标报价编制的过程中均按规定进行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外工程的结算主要有武城锦绣嘉园工程。于赵社区·三和竹园14#、19#楼工程结算正在准备中。

本年度公司内部工程材料工程量提取及现场核实工程量的`工程有于赵社区·三和竹园14#、19#楼装修工程工程量,牟庄社区主体材料计划及现场施工材料用量核实,平原军仓名邸工程与施工现场和对工程量,公司自己开发的景慧佳园项目材料计划工程量及现场工程量核实。

本年度中能够利用间隙时间加强学习,今年9月份参加了定额站组织的预算员业务学习及培训,及时掌握了定额及预决算方面的新规定。

在今年的工作中,本人能够积极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通过公司组织的学习如何创立企业品牌、如何提高团队合作精神等内容,使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工作也更加认真细致了。因为预算员的工作就是跟数字打交道,所以我们对数字的要求应该更准确。在与工地技术员校核工程量的时候,就应做到每一笔工程量都能真实、清晰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核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笔工程量都进行仔细的对比,做到“二无”,一无重复,二无漏项。在审核施工单位的现场签证时,更要细致认真,严格把关,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了解签证发生的原因;其次,要审查签证的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是在定额包含的范围内,是否存在重复、虚报工程量等失实的现象。再次,对那些内容不祥细、手续不完备的签证要退回重做。总之,我会把经手的每一笔工程量都尽可能的做得准确无误。

1、今年的工作虽然都能按要求完成,没有影响到其它科室的正常工作,但还是存在着不足。

2、计划做得不是很到位,使我们的工作有不少都比较被动。

3、学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通过对外审计工作我发现自己掌握的东西仍然不够全面。

4、与同事之间的交流还不够深,业务能力还不够强。今后,我会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变被动为主动,将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1、积极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更严格的要求自己。

2、做好每个月的工作计划安排,加强对在建工程的人工及材料的监控力度,提前分析出其定额用量。

3、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使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针对自己的不足,多向同事请教,对于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地向领导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平时多收集有关现行的定额资料文件,加强学习工程量计算的技巧、软件的使用等业务知识。

回顾过去,是不平凡一年,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及认知能力。我深知:我的经验及实践水平还不够,还需要继续投入到公司这个大熔炉中去磨炼,还需要继续投身社会实践,不断的提高自己、强化内在素质,积极进取,以适应公司的发展。积极学习各种规范、规程、标准,高标准、严要求。认真领会学习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争做一名“合格的企业员工”,端正自己的思想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自己的所长,克己所短,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找出得失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使自己能够更加胜任预算工作,更好的为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

预算心得体会篇五

结算的编制。利润不是干出来的,而是算出来的。结算编制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利润的多少。结算编制的首要问题是:结算书要整洁、美观。有审结算的过程中,有的单位结算书像投标书一样漂亮,让人看着就觉得很正规,心里很舒服。需要注意的是,结算书最好用活页纸,不要钉死。在编制结算过程中,预算人员不要怕麻烦,最好能编制三套结算书。一套报建设方,一套报自己的领导,一套自己留用。个人觉得,最少也应编制两套,自己的那套可以不要。报领导的要把没有30%以上把握的洽商剔除掉,并解释说这就是我们的结算目标。而报建设方的,能做多大做多大。所有建设方签认和没有签认的洽商都要编制预算,而且要就高不就低。不要怕建设方生气,只要是你能解释出原因的,都编制进去。被建设方砍掉也没关系。其实建设方也是希望砍下去的越多越好。自己留用的那套的意义就在于,这就是自己的心里底线。结算书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按日期顺序排列,编号编制。一定要有汇总,一定要有封面。

其它的结算方法,那就是审核过程中,吃透合同条款,仔细核算。

心细、勤快、知道如何得到自己需要的答案等,如果你做到了,那有三年就可以达到精通。

简介:一个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

2.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

工程造价审计:

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一、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认。

工程最终造价的审查、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本着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才能实事求是地搞好这项工作。

对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

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中土方量(场外运输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与竣工图是否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

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

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

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工程最终造价的正确性。

建筑工程土建预算审查技巧。

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工、料消耗的文件,是考核工程投资经济合理的依据。所以做好工程预算的审查工作,将有利于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

现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浅谈建筑工程土建预算的审查技巧。

一、重视搜集完备的依据性文件。

审查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搜集完备的编制预算的依据文件、材料,包括:

1、建筑和结构专业提交的全套土建施工图;

2、总图专业提交的土石方工程和道路、挡土墙、围墙等构筑物的平立剖图;

4、工程所在地的类似工程预算文件及技术经济指标(供参考)。

二、抓住审查重点。

工程量计算、单价套用和间接费的计取是审查工作的重点,应认真对待,一丝不苟。

1、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查。

审查时应注意:a、编制预算时所使用的综合预算定额是否适用于本工程;b、预算书中不得重列综合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量范围;c、是否按定额规定的规则计算工程量;d、防止出现张冠李戴,错套单价的现象。

各分部审核的重点不同,现按分部分述如下:

(1)土石方分部。

应注意、本分部仅适用于土石方、满堂基础及基础定额中未综合的土石方项目。

运土数量中,是否已扣除了回填土数量。如有地下室土石方工程时,在计算承台或砼基础时应扣减挖、填、运土的含量。计算挖土高度时,不得把底板(或承台)的底标高作为挖土高度,应扣除原泥皮线标高。地下室土方量要计入工作面的土方量。

要辨明挖土的土壤类别,以防止套错单价。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应注意增列地下水排水费用。

(2)基础分部:

打桩分部的定额仅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陆上桩基工程,不适用打试桩及在室内或支架上打桩。

审查时应注意有否忘列各类桩基所对应的机械进、退场费用及组装、拆卸费用。对于冲(钻)孔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1米内的砍桩头费用,定额已包括,不得重列。超过1米砍桩头及吊运机械费用,不得漏计。

人工挖孔桩定额已包含扩孔5cm砼工程量,预算中不得重计,人工挖孔桩的弃土工程量不得漏列。

(3)墙体分部。

砧石墙定额仅适用于平墙,非平墙每m3应增加1.4工日。

墙基与墙身的分界线划分应符合规定。内墙、外墙、框架间墙与非框架间墙应分别计算。墙体工程量不应包括门、窗洞口及0.3m3以上的孔洞数量。

计算墙身长度中,属于框架间墙应扣柱位。墙体高度计算,墙。

预算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预算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具。无论是个人、家庭或者企业,都需要进行预算来合理分配和管理有限的资源。在长期的预算实践中,我逐渐体会到了一些心得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我关于做预算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第二段:明确目标以避免浪费(250字)。

做预算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只有确定了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预算。例如,如果想要存款买车,就要充分考虑每个月的收入和支出,合理划定买车的时间和具体金额,并且根据预算调整生活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这样一来,预算就能帮助我们实现既定的目标,避免浪费。

第三段:合理分配资源以保持平衡(300字)。

在做预算时,要学会合理分配已有的资源,避免过度依赖某一方面而导致其他方面的不平衡。比如,在家庭预算中,我们需要考虑到食物、住宿、教育、娱乐等各个方面的需求,并且给予相应的经济支持,保持平衡的生活状态。只有通过合理分配资源,才能在每个方面都得到满足,保持整体的平衡。

第四段:灵活调整预算以应对变化(300字)。

预算不是一成不变的,生活中难免会有变化和紧急情况的发生。因此,在做预算时,我们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并时刻准备好应对可能发生的变化。例如,突发疾病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或者收入暂时减少导致无法按计划储蓄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及时调整预算,重新安排支出和储蓄的比例,以适应新的变化,并保持财务的稳定。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200字)。

通过长期的预算实践,我深刻意识到预算对于我们的生活是多么重要。它不仅帮助我们合理分配和管理资源,还让我们在面对变化时能够灵活应对。我希望能够继续保持预算的习惯,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理财能力。预算不仅仅是一种管理工具,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有通过预算,我们才能更好地掌握自己的财务状况,实现更好的生活质量。

总结:

通过以上的五个段落,我对于“做预算心得体会”这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通过明确目标、合理分配资源、灵活调整预算等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个人或家庭的财务状况。预算不仅是一种财务管理工具,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有通过预算,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规划未来、保持财务的稳定,实现更好的生活质量。

预算心得体会篇七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如何衔接,为日后中国特色全口径预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础。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原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还是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的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从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

1、限制举债主体。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2、控制举债规模。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

3、明确举债方式。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4、限定债务资金用途。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设投资,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列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新预算法第14条和34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举借债务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作出说明。

6、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仅解决了地方政府多年来举债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也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原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规定,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对转移支付的种类、设立原则和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

1、种类。从纵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从横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2、原则和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3、预算编制方法。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同时还增加关于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的规定。

4、下达时限。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将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地方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同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预算法增加规定,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等内容。为确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同时,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新预算法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财政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这就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出了空间.

预算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花销也随之增多。然而,在一定的经济范围内,我们还是需要合理控制自己的开支,遵守预算原则。不过困扰我的是,我时常在预算方面出现失控的情况,导致超出预算。这让我深感不安,于是我开始思考其中的原因,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预算超标的原因之一是购物时的冲动消费。我承认自己在面对喜欢的商品时,常常会失去理智,无法克制自己的购买欲望。我经常告诫自己,应该提前制定好购物清单,明确要购买的东西以及其预算。但是,在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时,我会忘掉自己的计划,盲目地购买我心仪的物品。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预算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经济状况的不负责任。

其次,不理性的消费观念也会导致预算超标。有些人追求名牌、奢侈品的心态过于浓厚,盲目崇拜物质享受,从而导致预算超出实际情况。我在这方面也有同样的困扰,我常常感到身份和地位的焦虑,为了追逐表面的虚荣,不顾一切地进行消费。这让我意识到,消费观念的转变势在必行。要想理性地控制开支,我们必须学会从内心中培养节俭和理性的消费观念。

另外,预算超标的原因还包括自我放纵和物质虚荣心的驱使。在我身边有很多朋友和同学都喜欢炫耀他们所拥有的昂贵物品。看到他们的新手机、新款服装和豪车,我就会感到自卑和嫉妒,渴望能拥有同样的东西。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我会不计后果地超出预算,将自己推向经济困境中。然而,坦然面对自己真实的经济状况,才能避免这样的后悔。

最后,缺乏理财知识和技巧也是导致预算超标的原因之一。学会理财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合理分配资金。然而,很多人对于理财知识的了解甚少。我也曾在这方面处于漠不关心的状态。当我开始关注理财时,我发现合理运用理财技巧能够帮助我更好地控制开支,减少超出预算的情况。通过制定储蓄计划、投资规划和遵循理财原则,我逐渐摆脱了预算超标的尴尬境地,实现了自己的财务目标。

综上所述,预算超标是我们生活中常常遇到的问题。通过总结自己的失控经历和思考原因,我意识到只有合理控制自己的消费心态,培养节俭和理性消费的观念,才能避免预算超出实际情况。此外,学习理财知识和技巧,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也是避免超出预算的关键。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更加注意预算的制定和执行,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我相信,只有通过持久的努力和改变不良的消费习惯,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理财规划,掌握自己的经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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