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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有待优化。调研中看出,该局部分人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存在“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个别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无差别的税收管理的要求,人力资源配置尚欠考量,配置效率低下。二是税收管理员职责界定有待规范。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繁杂,精力分散,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各自分片工作,一管到底,工作无法形成合力,且缺乏有效地监控制约,难以规避执法风险。三是风险管理意识有待增强。不少干部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没有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和纳税人遵从度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存在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等。
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践
○程音胜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法。以灌南县国税局为例,去年该局按照“科学分类、探索规律、整合资源、集约管理”的要求,按行业成立了四个专业化管理分局:第二分局负责全县所有县本级企业、房地产企业、商贸企业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第三分局负责全县所有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第四分局负责全县所有金属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第五分局负责全县所有化工、船舶修造等行业的税收管理。实践证明,专业化管理分局的成立,为减少税收流失、促进行业税负公平、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效奠定了基础。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有待优化。调研中看出,该局部分人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存在“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个别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无差别的税收管理的要求,人力资源配置尚欠考量,配置效率低下。二是税收管理员职责界定有待规范。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繁杂,精力分散,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各自分片工作,一管到底,工作无法形成合力,且缺乏有效地监控制约,难以规避执法风险。三是风险管理意识有待增强。不少干部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没有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和纳税人遵从度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存在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等。
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举措
如何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该局主要从四个“化”入手: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将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理员选调到县局机关,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专门从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把握税源发展趋势、以专业纳税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税收风险应对等深层次税源管理工作;责任区税收管理员主要由那些年龄较大、业务能力相对较低、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担任,其职责主要负责实地调查、数据维护、开展格式化巡查、发票核查、税收执行等事务性工作。
强化大企业管理。今年该局在第二分局加挂大企业管理科,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点对点”的风险应对、税源监控、全面审计等工作,指导大企业所在专业化管理分局做好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尝试推行客户协调员制度,对重点大企业实现个性化服务和全程服务,不断提高大企业自觉遵从意识和自我遵从能力。
细化个体税收管理。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今年该局发挥第三分局专业管理个体税收的优势,在个体定期定额达点户中按照专卖店、专业市场、重点行业等进行细分,成立专业化责任区。专门设置查账征收户责任区,配备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同时,参考属地、规模等因素,做好定额测算核定工作,全面推行定额大公开,按地域适时公开定额清册,利用社会力量实施监督制约,减少漏征漏管,确保税负公平。
深化行业税收管理。一是创建纳税评估数据模型。综合行业聚集度、税源规模、贸易方式、产品品种等因素,以及大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各行业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根据各行业及各大企业的经营和核算特点,完善各行业和大企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编写各行业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指南。二是成立行业税收管理协会。通过协会,共商行业税收管理措施,为行业税收管理搜集第一手资料,指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是建立行业税收情报库。拓展从第三方获取信息的渠道,建立日常情报搜集制度和内外情报交换制度,采集行业有关经济指标、财务指标、税负指标等,解决行业管理信息总量欠缺、征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是构建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有序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讲评,实行责任区每月自评、专业化管理分局所有责任区每月互评、县局每季度点评,形成以内部办公网为平台的“月度讲评项目化、季度讲评任务化”的税收风险管理讲评格局。
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产生的效应是凸现的,它使岗位职责更加明晰,管理机制更加合理,工作重点更加突出,风险管理更加到位,征管质效更加明显。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对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及实践应用的初步探讨
近年来,风险管理开始进入中国税务管理领域,衍生出“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它是指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降低税收流失的一系列程序,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能创造出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有效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本文从理论到实践,从国际和国内全新视角,进一步开拓视野,广泛借鉴国际上税收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探索构建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对于有效推进和实施乌市税收风险管理,提高征管质效,降低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税收风险管理包括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本文重点阐述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
一、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源分布领域越来越广泛,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这是一个简单的税收经济学原理。但在实际税源管理过程中,由于受诸多客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税源并不一定完全形成税收,从而导致客观税源决定的纳税能力与实际税收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差异,这种差异表明税源管理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税务稽查年鉴》公布的,全国税务稽查数据显示的全国税收流失率,与同期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总额,可以推算出同期全国税收流失额。从数量上看,我国税收流失的总量逐年增加,近五年每年在3000-4000亿元左右,数额惊人。税收流失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弱化了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如何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是理论界和各地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不断探索的课题。健全法制、完善税制,规范税式支出、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等等,其中最直接有效可控的措施,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自200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的要求,即“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信息管税”、“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的提出,为实施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做了技术、业务和理论的准备。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在诸多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风险概述
1.税收风险及税收风险特征。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是指国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在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人未全面遵从税法的情况下,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使实际税收的征收结果与税收预期之间客观上发生偏差。
税收风险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管理性税收风险,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纳税遵从风险,二是税收执法风险。本文研究的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非故意性不遵从,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故意或恶意不遵从,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属性:隐蔽性和潜伏性,税收风险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并加以管理。纳税人利用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处理为隐形风险,促使风险累积,导致风险压力,形成真正的税收流失;难于化解性,税收风险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运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及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密切相关,使得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化解的管理难度较大;传导性,税收风险会在上级或下级税收之间传导和扩散,导致整个税收系统风险共担。税收系统又与社会经济紧密相关,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所以,税收风险仍然是最为严重的社会性风险。
2.税收风险的分类及表现形式。税收风险的分类: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和企业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的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按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分为纳税人风险,扣缴义务人风险,税务代理人风险,纳税担保人风险,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风险;按税收征管过程的具体环节,分为税务登记风险,财务核算风险,税源监控风险,纳税申报风险,信息报送风险,税务检查风险。
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在纳税人方面表现为少缴税(可能是无意造成的,也可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晋中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转变税源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税机关和国税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则,确定税收风险区域,识别纳税人风险特征,根据纳税人风险特征的类型、多少、偏差程度等,进行风险排序,并根据纳税人风险类型、风险形成的情形等,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和措施,实现对纳税人税收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第三条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评价反馈四个环节,各环节循环往复,为全封闭式循环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坚持持续改进方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将各种风险动态化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不断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优化、更新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和方向,以达到专业化管理目标。
第四条 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以风险预警为手段,切实有效地在税收征管查各环节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既要依托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收入风险管理系统、山西国税四位一体互动管理平-1-
台和晋中国税税收管理员信息化工作平台及第三方信息等在信息归集、过程规范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又要发挥税收管理人员在掌握纳税人信息和实际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实行“人机结合”,切实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能。
第五条 风险识别是指运用风险分析的工具和方法,确定风险区域、辩识纳税人税收风险特征的税收风险管理活动。
第六条 分局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的识别工作。
政策法规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定期实施政策分析,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角度,分析现行政策对本地区税收流失的影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风险分布的基本情况。政策分析应对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适时组织实施。
纳税评估科应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并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以降低各类风险的发生。应定期组织实施案例分析,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税收管理案例,分析纳税人税款流失与纳税人某些特征之间的关系,研究税收风险在本地区的分布规律。
数据分析中心应综合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等应用软件中的税收财务数据信息及外部采集的第三方数据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和逻辑比对,查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
2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中可能存在的偏离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风险点,并按照风险级别进行排序,为风险应对指明方向和重点。
纳税服务科要利用在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缴销和违章处理等方面获得的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风险信息,寻找防范的途径。
税源管理科应发挥征管一线的优势,实施基础分析。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分析辖区范围内税收风险的分布情况和主要特点,鼓励税务人员分析、寻找、提供新的税收风险特征。
各部门的政策分析、税收分析、案例分析和经验分析应形成书面分析报告,通过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分析动态、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为把握规律提供平台。
第七条 税收风险识别的信息源主要是纳税人报送信息、税务机关采集信息、社会举报的信息和第三方提供信息。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源质量的管理,提高所获源信息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并积极拓展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渠道,不断提高第三方提供信息在税收风险识别源信息中的比重。
第八条 税源专业化管理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运用推理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寻找税收风险点,以税收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发生造成税收流失的严重程度为主要评价因素,对掌握的纳税人信息进行风险排序。根据风险程度因地制宜地调整不同的风险风析方法,提高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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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风险应对是指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税收风险类型、风险形成的情形及原因等情况,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的税收风险管理活动。
第十条 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和纳税服务科是税收风险应对的执行部门。
第十一条 税收风险管理评价反馈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风险识别、评定和应对全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评价反馈情况,及时更新、优化、完善,不断健全整个税收风险管理体系,达到防范、应对、抵御、化解税收风险的目的。
第十二条 各风险应对部门在应对结束后,应及时将应对结果反馈回数据分析中心,数据分析中心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调整数据分析的方向和重点。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成果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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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点
20xx年,全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以实现税收收入准期足额入库保障的最大化为目标,以实现税法遵从最大化为任务,按照“坚持一个中心,构建两个机制,狠抓三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加强风险分析,全面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一个中心:即以开发运行省级数据业务集中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为中心。两个机制:即数据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数据管理机制包括第三方涉税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管理和公共涉税数据(上市企业年报等)自主采集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完善和建设风险管理制度保障体系、机关实体化风险运作机制,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和内外协作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全面落实风险任务的扎口管理。三项建设:即风险分析模型、指标和典型案例库建设、风险管理专业团队建设和风险应对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20xx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理念,凝聚思想共识(一)加强风险管理理念宣传
通过召开全省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加强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印制风险管理手册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宣传,让全省各级地税干部深刻理解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和税收风险管理对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税收风险管理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二、健全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做好市、县两级风险监控部门的机构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的跟踪管理,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全面贯彻风险管理的理念,规范计划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的基本内容和工作流程,构建统一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各职能部门横向互动、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内外协作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在20xx年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风险计划管理办法、风险应对管理办法、风险应对日常审核及抽样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税收风险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机制,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五)完善落实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 开展跨地区经营企业、省级列明企业和全省范围内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管理,市县两级风控部门要做好本级税收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的探索和尝试。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的职能要求,各司其职,逐渐从以指挥和指导为主向直接承担税源监控管理职能的转变,积极推进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建设。
(六)完善落实风险任务扎口管理机制
加强与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主动作为,推进风险任务扎口管理,做好过渡期内税收风险任务经同级风险监控部门会签备案或统一下派的扎口管理机制建设和工作磨合,避免多头重复下达税收风险任务,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
(七)完善落实风险任务绩效评价机制 1.组织实施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的日常审核。
2.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风险应对质量抽样复审,对风险应对的质量、流程、方法做出评价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促进风险应对质量的提升。
四、务求实效,统筹协调信息化和人才体系建设 (八)统筹协调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1.对接总局金税三期,开发省级数据业务集中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并试点运行。评估现有征管业务软件功能模块的应用现状和业务改造要求,将征管业务系统、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平台、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进行软件功能和用户权限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完成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的试点及全省推广工作 (九)统筹协调典型案例库、风险指标和模型建设 1.科学统筹全省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风险识别指标建设工作,确定年度建设重点,全面梳理和整合各地的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和风险识别指标。
2.有计划地开展全省税收风险管理竞赛,及时将实用性强、运行效果好的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部署到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中推广使用,为风险分析提供有力工具。
3.组织风险应对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应用,建立税收风险应对典型案例库供各地学习借鉴。组织编写指标、模型应用手册及风险应对工作指引,指导应对部门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十)统筹协调风险管理专家人才库和团队建设 1.按照不同层级风险管理岗位的业务要求,科学组织风险管理知识培训,强化各级风险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培养;
2.建设省、市两级税收风险管理专家人才库,实施团队化管理方式,并对团队成员进行深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打造一批“专业、复合、务实、创新”的税收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税收风险管理指标
目 录
一、a级风险指标也称特级风险指标(6个)2 a
1、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 2 a
2、应付帐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 2 a
3、新认定一般纳税人3个月销售收入超过1个亿或6个月超过3个亿:虚开隐患。 2 a
4、期间费用总额大于销售收入的30%:虚抵,虚开隐患。 3 a
5、增值税超高税负企业:所得税隐患,虚开隐患。 3 a
6、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虚开隐患,虚抵隐患。 3
二、b级风险指标也称高级风险指标(10个)4 b
1、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现象:偷税风险。 4 b
2、存货为负数:多转成本等偷税风险。 5 b
3、既有预收账款又有存货: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5 b
4、存货大于销售收入的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6 b
5、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虚转成本,价格倒挂,偷税风险。 7 b
6、全年有销售收入无增值税企业:虚抵,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7 b
7、应收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8 b
8、应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8 b
9、预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8 b
10、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低于总收入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8
三、c级风险指标也称中级风险指标(10个)9 c
1、其他应收款大于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 9 c
2、其他应付款大于销售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 9 c
3、流转税申报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及损益表收入不一致: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 9 c
4、增值税超低税负企业:可能存在虚抵、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 10 c
5、所得税超低贡献率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偷税的风险。 11 c
6、运费抵扣异常:可能存在虚抵运费、偷税的风险。 11 c
7、有在建工程又有留抵税金:可能存在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 11 c
8、固定资产大额抵扣,导致当期不实现增值税:可能存在超范围抵扣、偷税的风险。 12 c
9、农产品抵扣异常: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98%,其他企业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10%,可能存在虚抵农产品、偷税的风险。 12 c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金额达到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真销售、虚假损失、不转进项税等偷税风险。 12
四、d类风险指标也称一般风险指标(9个)13 d
1、营业外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13 d
2、补贴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13 d
3、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14 d
4、待摊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14 d
5、营业外支出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15 d
6、有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但无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帐外经营或隐瞒分红、分息,偷税的风险。 15 d
7、其他应收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15 d
8、其他应付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15 d
9、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超过总进项40%:可能存在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 15
税收风险管理指标
税收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少缴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管理,其主要管理手段是通过税收风险指标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管理员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专项整治等应对措施消除风险,以达到提高征管质量的目的。
风险指标设计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相关数据违背经营常规的要求。如往来金额过大,库存过大,成本费用过大等。二是申报税款低于当期各项税收平均指标或最低指标。如企业存在理论少缴税款,增值税低税负,所得税低贡献率,长期有收入无税款等。三是风险指标数据的取得要有征管信息系统的支持,即能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提取到该数据。
根据上述原则选取的风险指标按照企业经营过程和申报结果可分为:资金往来异常,货物异常,收入异常,成本费用异常,税负异常,抵扣异常等六大类,三十五个指标,基本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以后,随着对各种风险指标的研究,成熟一个添加一个,以满足风险监控的需要。现将六大类三十五项指标详细分述如下:
一、a级风险指标也称特级风险指标(6个)
a级风险指标主要是对可能存在虚假交易和虚开虚抵隐患的行为进行监控的指标,这些指标出现异常是最高级别的税收风险。
a
1、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
应收账款是核算企业销售后未收回的货款,出现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说明除本期销售没收回货款外,上期销售也有大量没收回的货款,这就是只销售货物不收回货款(或基本不收回货款)的情况。一个没有经营性现金流的交易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交易的真实性。如果其交易存在虚假或部分虚假,则虚开的风险是巨大的。
另外,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现象也可能是企业乱记账,乱对应科目造成。例如,企业销售的未开票货物(以后还要开票),正确的应记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而企业错误地记为应收账款的增加和库存商品(产成品、在途商品)的减少等。
a
2、应付帐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
应付账款是核算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货款。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说明企业销售的货物购进时都没有(或绝大部分没有)付款,购货长期不用付款使交易的虚假成分增大,虚开的风险也很大。a
3、新认定一般纳税人3个月销售收入超过1个亿或6个月超过3个亿:虚开隐患。
按正常规律,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经营初期由于资金、市场营销经验、客户忠诚度等原因短期内销售收入一般不会很大。对在短期内销售暴增的新开业户应注意其经营业务的真实性,防止虚开和突然注销。a
4、期间费用总额大于销售收入的30%:虚抵,虚开隐患。
企业毛利率一般不会超过30%(个别企业除外),如果期间费用大于销售收入的30%,则企业经营根本无利可图,是不能正常运转的。企业期间费用大于30%一般是由于非正常费用挤入造成的,最常见的一是多列运费,二是多列成品油,三是多列过桥过路费,四是虚构工资津补贴等,五是多列其他各项杂费等。其中许多项目既多抵进项税又多列支费用。
a
5、增值税超高税负企业:所得税隐患,虚开隐患。
商贸企业税负超过2%(即企业有11.76%的毛利),从增值税负的角度反算,企业的毛利均超过了正常水平,但在实际经营中,这些企业税负高并不是因为毛利高造成,而是由于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发票所致。即这部分企业入账的成本费用中有很多发票的取得是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即有的是找来的假票,有的是与经营无关的其他发票,有的是代开的其他发票,还有一些是白条入账,这些不合理、不规范的进货发票和费用发票在计算所得税时是不能列支的,那么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就存在很大的隐患。由于这些企业进项发票无法正常取得,使我们对其业务的真实性很难判断。因此这些企业中极易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隐患。
a
6、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虚开隐患,虚抵隐患。 企业留抵税金是反映存货中所含的税金,其最大数额不应大于存货×17%。造成留抵税金大于存货×17%的原因一是企业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即成本大于收入。二是有非成本因素的税金抵扣过大,如固定资产、运费、成品油、农产品等。三是进项票取得不及时,即估价入库的货物已销售,但进项发票滞后取得。以上无论哪种情况,税收上都存在明显疑点
二、b级风险指标也称高级风险指标(10个)
b级风险指标主要是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十分明显的偷税行为,而且数额可能较大的行为进行监控的指标。这些指标出现异常是高级别税收风险,绝大部分存在明显的偷税疑点。b
1、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现象:偷税风险。
所谓“存在理论少缴税款”就是根据我国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和计算方法,用一个相对准确的公式计算出每个企业理论上应纳的增值税额,用这个理论应纳税额减去实际缴纳的税额就是存在的理论少缴税额。根据增值税设计原理,企业应纳增值税=企业毛利额(增值额)×17%,但中国的增值税实行扣税法计算,一些费用项目固定资产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主要包括运费、汽油费、固定资产等。同时,我国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所以还应考虑到期初期末留抵税金的影响,其中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中还包括一些活劳动(非抵扣项目),经测算,一般工业成本中的非抵扣项目占5%以上。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我们得出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的公式:
商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17%-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 工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95%)×17%-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 对每户企业理论少缴税款的计算解决了用行业平均税负进行监控导致的疑点不准确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例如某企业毛利率是20%,税负应达到3.4%(20%×17%),但该企业通过各种作弊手段使自己的税负始终在2.1%左右,而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税负监控值为1.8%,虽然该企业实际税负较低,但税务机关始终监控不到,实际上该企业的偷税率仍在38.24%((3.4-2.1)÷3.4×100%),对这类企业,通过理论少缴税额的计算就使其暴露在税务监管之下。
对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的企业,虽然指明了其存在的问题,但存在问题的具体环节和科目还需要进一步检查评估才能找到,但至少给我们提供了其纳税额与所挣毛利额差距很大的线索,这类企业容易存在虚抵、延压收入等税收问题。
b
2、存货为负数:多转成本等偷税风险。
存货是不应该为负数的,存货负数反映为企业多结转了成本,造成这种的原因一是人为抬高结转成本价格,二是人为多转数量,三是销售产品与实际结转产品的品种不对,如销售了5个水杯,结转了5个轮胎等,税收疑点相当明显。
b
3、既有预收账款又有存货: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预收账款是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时先收货款但没有发货的款项。预收账款一般是在企业销售的货物比较紧俏的情况下发生的,即购货需要先付款预定,否则买不到货。因此,有预收账款的货物凭其紧俏程度一般不应有大额存货。如果企业既有预收账款又有存货则可能存在货物已经发出但没有记销售的情况。b
4、存货大于销售收入的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商业企业存货是库存商品,工业企业存货是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按照存货周转率的要求,企业的存货一年至少要周转5圈以上,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20%。在企业存货周转率考核中,低于3(圈)的为不达标,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33%以上为不达标,反映为存货太大。存货周转率=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平均存货平均存货=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存货周转率
假定当期累计销售成本为100,若周转率最低为3,则平均存货=100/3=33.33。
假定企业销售毛利为10%,则存货最高(剔除个别特殊企业)应占销售收入的30%,超过30%则为异常状况。另外,从实际经营情况看,存货达到销售收入30%,则意味着存货够3.6个月销售,已经超出企业一般备货2-3个月储量的要求。
企业超大库存往往是货物已经销售,但不记销售、不转成本、不申报纳税而长期趴在库存中隐藏,使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不符,形成库存虚数。有的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记载某商品进货后几年都不动,实际早已无货,且数额巨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库存,税收疑点十分明显。b
5、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虚转成本,价格倒挂,偷税风险。
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就是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由于市场行情原因,有时企业可能短期或个别交易存在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情况,但如果某企业长期存在低于成本价销售则存在较大异常。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企业售价没问题,是人为多转成本造成了成本大于收入。二是企业成本没问题,是人为压低开票价格,使开票价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从而逃避纳税。三是企业低价销售是为了促进销售数量吃厂家的返利,这部分返利最少应能抵消企业低价销售部分的损失,但这部分返利企业往往不记账。b
6、全年有销售收入无增值税企业:虚抵,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对有销售收入但没实现增值税的企业,这显然是异常状况,但出现这种状况的企业往往用以下理由应对税务机关:一是开业初期进货量大,所以一直没抵扣完,或是为了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进货多,全年也没抵扣完,一直有留抵。这种情况多存在于各种地区代理商、总经销等企业,但实际上企业存在着定期返利或实际销售后人为不记账仍在库存商品账户中趴着等状况。二是长年低于进价销售导致不实现税款,主要是经营公用事业产品的企业,如水、电、热力、煤气、天然气、汽柴油等国家控制价格的单位,但实际上国家对这些单位都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或给予一定的补贴。三是对区域总代理企业低价销售产品造成长期不实现税款,主要是区域总代理和生产厂家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实际购买价与开票价格不符,厂家通过对总代理考核,在月底或季度末对代理商价格进行调整或让利。四是其他人为压低产品售价,造成购销倒挂或人为虚抵进项等也是造成长年不实现税款的原因。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全年不实现税款都存在着较大的隐患,应彻底查清。
b
7、应收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应收账款为负数就是实际收回的货款多于应收的货款,即多收回了货款。正常情况下是不应出现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将收回的货款记在应收货款的反方以隐瞒收入造成。另外,导致应收账款为负数的还可能是企业乱用错用科目,隐瞒其他事项造成。b
8、应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应付账款负数反映的是没有应付的货款,而有收回的货款。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企业将收回的货款隐瞒在该科目逃避纳税的行为。
b
9、预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预付账款负数反映的是没有预付的货款而有收回的货款,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企业将收回的货款隐瞒在该科目逃避纳税的行为。
b
10、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低于总收入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对商业零售企业特别是经营终端消费品的烟酒、食品、手机、家电、服装、汽车修理等企业一般应该有无票收入,因为这些企业100%地开票纳税是很难做到的,根据过去已发案件统计和省局纳税服务处对个体零售纳税人调查及国有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绝大部分高于30%的事实等,其无票收入一般在总收入的30%--70%之间。
三、c级风险指标也称中级风险指标(10个)
c级风险指标是对不直接涉税项目异常进行的监控,这些项目虽然异常但是不能直接确定其是否存在偷税,还需要结合账簿和企业经营情况检查后确定。这些指标异常,涉及偷税风险较大,但须进一步核实,是中级风险。
c
1、其他应收款大于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核算不涉及货物交易的应收应付款项。按正常说其应是不涉税科目,但有的企业就是钻这样的空子,将有货物交易的本应计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款项专门混入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科目,这样就要求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比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要求进行异常监控,当然,也可能是股权交易、资金拆借、分红分息、返利等形成的。
c
2、其他应付款大于销售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 参照“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说明。
c
3、流转税申报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及损益表收入不一致: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
流转税申报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及损益表收入不一致一般是由以下情况造成。一是企业是兼营单位,有营业税项目,如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收入等,这样导致申报收入不一致。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企业财务核算上是否将增值税项目和非增值税项目的核算严格分开,是否存在两个项目在一个帐内核算,营业税业务的抵扣税金在增值税项目抵扣;所得税方面,两项业务的成本计算和结转截然不同,有无乱转、多转成本费用现象。二是税务机关评估、稽查中查出的少计收入部分只补充申报了流转税,没有补充申报所得税,或只补充申报了所得税没有补充申报流转税,或者只调整了损益表的收入没进行纳税申报表调整,导致三者收入不一致和少缴税款。三是人为故意或计算错误造成。有的企业将销售材料收入、下脚料收入、废品收入等故意不申报增值税,只申报所得税等,造成三者不一致和少缴税款。c
4、增值税超低税负企业:可能存在虚抵、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
我们对工业、商业零售、商业批发三大类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得出,95%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在7%以上,95%的商业批发企业毛利率在0.8%以上。因此,正常经营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税负应在1.19%以上(毛利率7%×税率17%),商业批发企业税负应在0.136%以上(毛利率0.8%×税率17%),当然对非正常经营和亏损企业则另当别论。
对低税负企业应加强日常监控管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掌握单个商品的销售毛利率,测算其合理税负应该是多少;对超低税负企业,要通过评估和稽查手段进行检查剖析,每查一户要彻底解决一户存在的问题。
要注意超低税负企业和低于行业平均税负企业的区别,超低税负企业存在税收问题的概率很高,而低于行业平均税负企业存在税收问题的概率相对较低。
c
5、所得税超低贡献率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偷税的风险。
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最低毛利率为7%,商业批发最低毛利率为0.8%,企业费用率占毛利率的比例一般为30%-40%之间,我们按高费用率40%计算,毛利中最低应有60%是纯利,即工业的纯利率为4.2%(7%×60%),商业的纯利率0.48%(0.8%×60%),那么,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最低应为1.05%(4.2%×25%),商业批发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最低应为0.12%(0.48%×25%),对毛利率数值的采用只是按一般正常情况下大多数企业的取值,个别特例企业不足以影响指标的实用性。
对低贡献率企业检查和低税负企业的检查基本相同,一要靠日常对企业毛利和纯利情况的掌握和监控,二要靠账实结合的评估检查。
c
6、运费抵扣异常:可能存在虚抵运费、偷税的风险。
运费抵扣税额占到总进项税额1%以上的视为异常,应予以检查,主要是防止虚抵运费,既影响增值税又影响所得税。
c
7、有在建工程又有留抵税金:可能存在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
凡有在建工程的,其工程材料往往与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商品货物等容易混淆,在建工程进项税予以抵扣,部分生产材料被在建工程领用但仍摊入生产成本,还有基建运费、利息等混转现象。因此,凡有在建工程的单位均应对其详细检查。
c
8、固定资产大额抵扣,导致当期不实现增值税:可能存在超范围抵扣、偷税的风险。
要查看固定资产是否本单位应抵扣的项目,有无将土建部分抵扣,或将关联单位的固定资产抵扣等。查看大的项目中固定资产的抵扣范围是否正确等。防止多抵和虚抵固定资产。
c
9、农产品抵扣异常: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98%,其他企业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10%,可能存在虚抵农产品、偷税的风险。
对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经销企业,主要包括棉花、花生、粮食、油菜籽等,如果农产品抵扣税额超过98%或经营额过大,要结合实际分析其购销存数量的真实性,以防止虚开收购发票多抵进项和向下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使用农产品作为原辅材料的企业,如酿酒、食品加工等,农产品抵扣比例超过全部进项税额的10%(不含面粉加工)的要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真实需要那么多的农产品,有无从农产品收购企业接受虚开的现象。
c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金额达到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真销售、虚假损失、不转进项税等偷税风险。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是核算流动资产盘亏、报废、损毁但还未经批准转销处理的损失。该项损失中既涉及已抵扣税金的进项转出,又涉及批准核销后减少应税所得,因此该项损失应查清具体形成原因和处理是否正确。
该项损失在税收上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将已销售的货物不记销售,长期在库存中趴着,库存较大无法掩盖时,通过盘亏、报废、损毁等各种理由计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并分期或一次转入损失处理,冲减利润,但对其所涉及的进项税金往往不予进项转出,能蒙混过去就蒙过去。
四、d类风险指标也称一般风险指标(9个)
d类风险指标是指对间接涉税的科目、项目出现数据异常可能导致税收问题进行监控的指标,该类指标异常一般可能出现少缴税款的问题,但不是恶性行为,是一般性税收风险。
d
1、营业外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营业外收入是核算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企业营业外收入数额较大时,就需要弄清该部分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是否应该纳税,防止有的企业将应税收入故意计入营业外收入以逃避纳税。如有的企业将下脚料收入和销售废品收入,违约金收入等计入营业外收入。
d
2、补贴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补贴收入主要核算税费返还和财政补贴款,这部分收入中财政补贴是免税的,但返还的税费是要合并缴纳所得税的,如福利企业退还的增值税及有的企业把上级部门各种费用性返还等都计入补贴收入,这都是要合并纳税的。因此应查清补贴收入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d
3、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预提费用主要核算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利息、修理费等。但有的企业为了扩大当期费用或对不同属期的费用进行人为调节,故意多提预提费用;还有的企业将不属于预提范围的事项进行预提,如预提运费,预提工资等造成核算期预提费用较大。因此,如果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则仅预提费用就消耗1%的利润,应详细查清预提的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影响当期所得税。
d
4、待摊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待摊费用主要核算各种预先支付但不能一次摊入成本费用的支出。主要包括开办费、预付的租金、保险费、修理费等。如果待摊费用金额过大,则很可能企业将不属于待摊费用的项目混入了待摊费用。如将基建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摊派、集资款、捐献,以及运费、上级管理费、统筹费、违约金等各种杂费列入待摊项目。因此,待摊费用较大时就有扩大成本费用挤占利润之嫌。应查明每笔待摊费用的真实性质。d
5、营业外支出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时主要是查企业是否将应由税后列支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赞助、捐赠等列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对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各种减值准备等要查看其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多列支出的现象。
d
6、有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但无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帐外经营或隐瞒分红、分息,偷税的风险。 对有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但没有投资收益的要查看其投资项目的性质、座落地点、机构级次、股份比例、及分配方案、纳税方式等;看是否有应分配所得、是否按规定纳税,有无帐外经营等。d
7、其他应收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参照“应收账款为负数”的说明。
d
8、其他应付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 参照“应付账款为负数”的说明。
d
9、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超过总进项40%:可能存在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
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额超过总进项40%说明该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消耗的原料从国外进口占比较大,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看其从国外进口的货物是否企业必须的,查看其生产经营现场是否真正有国外进口货物及消耗比例是否正常,查看其进口完税凭证手续是否齐全,交易是否真实。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省国税征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省局决定借鉴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为全面推进这项重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首先,要充分认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形成鲜明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难以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各地要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统一对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思想认识。
其次,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利条件。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管理理论,建立了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以ctaisv2.0综合征管软件为基础,开发完成了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三位一体,外部信息交换顺畅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ctais2.0江苏优化版。2007年以来,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等。这些重要举措不仅表明,风险管理的一些具体要求已经存在于税收征管实践中,同时也为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并运用好这些有利条件。
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各级各部门和税收征管各主要环节,专业化分工要求高,统一协调性要求高。因此,各级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实施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各级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建设的领导小组直接承担实施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税源联动管理联席会议直接承担各级风险管理的协调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税源管理的各环节,要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通过调整完善管理职责和运行流程,使联动机制迅速融入到风险管理的新格局中。经过努力,全省国税系统按照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管理监控评估等程序架构,形成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上下互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体系。
二、转变管理职能、发挥资源优势,细化省市局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能配置,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
省市局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省市局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要从政策制度管理为主的职能导向,向政策制度遵从管理的职能导向转变,努力使省市局直接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大流程格局中,逐步承担起风险管理运行流程中的“风险目标规划管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管理、风险应对支持管理和上收管理”等重要职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工作任务重点包括:
建立风险分析识别管理工作机制。要筛选、整合监控决策系统中的税源预警监控指标和税源管理联动指标,建立省级风险特征指标库。计统部门牵头管理日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主要从事税收风险的宏观分析,包括经济与税收、跨税种、跨部门以及重点税源的综合税收风险分析;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的特点、难点和热点,深化各税种管理中、各专业管理中的税收风险分析;征管部门主要从事税收程序性风险分析;稽查部门、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还要通过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典型案例解剖,开展微观风险分析。
建立适应风险分析识别要求的风险信息情报管理机制。征管和信息中心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基于监控决策系统的信息查询分析模块,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是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采集地税、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信息;提升跨地区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
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应对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年度专项检查、行业纳税评估等风险应对的总体规划和分部门风险应对的计划安排。省局本级开展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联动纳税评估,由征管处牵头负责。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由稽查局牵头负责。深入研究不同时期主要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
总结
设计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为基层风险应对提供专业支持;做好数据模型、分析工具的研发工作,研究收集制定业务操作模本、评估审计指南等,提高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指导力和支撑力,这项工作,由省局征管处牵头负责。对基层一线遇到的复杂政策和征管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专家指导帮助。部分重要复杂应对事项上收到省局直接进行风险应对;联系部分大企业直接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这项工作主要由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保障机制。征管和计统部门要发挥联席会议秘书部门作用,做好全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提高提供依据。
省辖市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地区风险管理年度规划工作。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建立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参照省局的部门分工,组织好日常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建立风险等级排序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税收风险发生的特点和人力资源分布状况,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相关参数的调整维护,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规划,做好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指南、模板的编制工作。结合省局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年度联动纳税评估、整合专项检查等规划部署工作。对部分复杂事项实施上收管理;按照大企业管理的统一要求,开展上收大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对一线一些风险应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及时的支持帮助。做好全年风险管理总结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
三、
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细化县以下税务机关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县局以下国税机关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以科学组织实施风险应对为主轴,以推进县局实体化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县局机关要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县局机关要认真落实“把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简化考评考核等行政事务性工作,不断提高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管理的职能比重。具体职能包括:在纳税人较多的地区,直接承担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工作;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的风险分析识别工作;直接承担部分复杂事项的组织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行业风险应对管理;按照风险类型直接实施专业化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风险分析监控、风险应对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市局上收管
理的协助配合工作等。在纳税人比较多的地区,按照风险类型实施专业化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事项,也可以由县局所属的专门机构承担。
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要合理分解户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具体职责分解范围,由省辖市作出统一规定。要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管理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在专业机构或县局等更高层面上,建立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不再实行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根据风险等级排序针对不特定纳税户,开展大企业管理、专业评估、行业管理等工作。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些县(区)局,作为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指导意见。省辖市局可根据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实际,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科学安排好风险应对工作。在风险应对策略选择上,要从偏重税收执法,向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转变。在风险应对对象确定上,要从无差别的平均管理,向基于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转变。在风险应对模式选择上,要改变不区别“纳税人规模、风险类别”实施单一应对的模式,对大企业实施个性化的分析、监控,对中小企业按行业、风险类型等实施效能型管理。在风险应对方式上,要从简单地开展实地稽查取证方式,向重点做好申报数据、基础信息与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审核和案头分析工作转变。在风险应对技术应用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开展应对处理的能力。
四、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全省上下要全面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原理及其实践应用知识的培训,省局分次分批完成对各级领导和师资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五月底之前培训到全体国税干部。年内,各地要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做好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关的以“纳税评估、税收经济分析、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稽查、反避税、计算机操作”等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为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要求提供智力保障。
省局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成功开发了基层管理平台,近期将完成基层管理平台的上线部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系统解读基层管理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设置,迅速培养一批熟练操作的业务骨干。上线初期要确保各级各部门都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基层分局的综合管理岗、各税源管理部门均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年底前力争达到从事专业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人人都能操作应用。二是要按照基层管理平台中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风险特征库的管理岗及相应的责任人员,承担本级风险特征指标的分析解读、采集编写、选择维护等工作。要明确风险等级及应对策略选择的管理岗位及相应的人员,承担纳税人风险等级的解读、干预以及不同等级纳税人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等工作。各级要明确本级各部门与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要逐步适应并加强对风险特征库、风险等级排序、高风险纳税人应对策略选择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设置好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策略选择分配、风险信息补充采集等专门管理岗位,确保各项功能衔接顺畅,发挥设计效果。三是要做好基层管理平台与监控决策系统中风险特征库、联动管理平台、流程管理系统中相应工作流之间的信息流贯通对接和数据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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