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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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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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篇一

1、农村大集市场开办者是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对食品进场经营业户进行登记备案。

2、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的食品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须符合相关规定。

3、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农村集市贸易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指导。

4、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农村集市开办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常识等内容的培训。

5、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在农村集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常识等内容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篇二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2、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农贸市场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

第三条 全区农贸市场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为负责单位,区工商局负总责,区城管办负责监督考评,农贸市场管理者为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交易秩序。

(一)市场内实行划行归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腌卤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二)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三)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摆货经营。

(四)市场内通道和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严禁“暴市”。

(五)市场内除农民直销区外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六)市场设置公平秤,为消费者服务并接受消费者监督

(一)进入市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二)应根据市场规模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巡查。

(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三证”齐全,确保先体检、后上岗,先培训、后从业。市场主办者应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

(四)场内饮食行业应做到容器清洁,食品新鲜,防蝇、防尘设施齐备,生熟食分开,实行工具售货。

(五)经营人员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夹钱工具,对一切经营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六)场内饮食店铺、经营腌卤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摊点(店铺)均应配置冷藏设备。

(七)销售鲜肉、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经营摊点(店铺)应修建上下水设施,并做到随时清扫,无积水污垢。

(一)市场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承担并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应做到“交易不散,保洁不断”,对场内产生的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

(二)市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果屑箱,放置有序,清洁无损,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场内经营者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由保洁人员定时清理。

(四)根据市场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消杀人员,负责场内除害消杀工作。做到日有小规模消杀,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消杀,确保市场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市场内店铺前后、摊位前后严格落实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确保不出现卫生死角。

(六)市场内点杀家禽应符合“前店卖,后店杀,店内不见屎、毛、血”的标准,剐剖水产品应符合废弃物袋装化要求,地面不见杂物,防止血污外溢。并做到关门收摊前彻底打扫清洁卫生。

(一)市场内各种安全制度健全落实,人员、职责、岗位责任明确。

(二)实行巡场值班,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并实行值班记录。

(三)市场内应保持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人不得挤占场内消防通道。

(四)场内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五)市场内基础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场内建筑设施。

(六)市场治安工作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场内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立即报告。

(一)场内保持设施配套齐备、功能完善。

(二)场内货架、池台统一;标牌吊挂、雨蓬设置、“三防”设施等整洁有序。

(三)场内禁止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四)场内无坑洼积水,保持道路平整,上下水畅通。

(五)市场应设置停车场并有指示牌。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七)市场应设置科普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传,并定期更换内容。

(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市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农贸市场。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举办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承担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进场经营者)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二)摊位布局情况;

(四)卫生检验设备和人员情况;

(五)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农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

(一)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

(二)采光和照明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需要;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和垃圾收集设施;

(四)市场的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四)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第五条农贸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农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对进入农贸市场的食品和农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食品卫生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数量应当与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数量相适应。

(一)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三)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四)食品卫生违规处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七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可疑受农药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农副产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

第八条农贸市场内应当配备卫生保洁人员,保证市场内的环境清洁,维护市场内卫生设施与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农贸市场应设立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公示栏,建立食品卫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卫生检查、检测情况,对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进场经营者应在公示栏公告。

第一条市场举办者应当做好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好市场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对市场所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指导。

第二条市场举办者应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建立进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

第三条市场举办者应当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卫生保证协议书,约定违反本规范的责任,加强对进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市场举办者应对所有进场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可疑受污染的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

(二)经营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是否根据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落实进出货台账制度;

(五)食品进货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索证;

第六条市场举办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进场经营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怀疑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现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立即对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处理涉及食品卫生问题的群众投诉,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进场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市场内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第一条进场经营者按照规定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二条进场经营者应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台帐中应注明所销售食品的来源、数量、保质期,并定期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限。

第二十二条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进场经营者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结果报告单。顾客需要了解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的,销售者必须保证能够提供。

第三条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发的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六)营业场所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为保证食品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和条件。

(三)具备食具清洗、消毒条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条经营鲜活产品应具备能够保持产品鲜活的设施和条件。

第七条农贸市场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下列食品或当作食品的物品:

(二)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六)河豚鱼、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十)《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篇五

为发挥耒阳的区位优势,形成湘南贸易旺市,我局计划在近几年内将城区几个骨干市场升级改造成超市型市场。20xx年,我局管辖的三个城区骨干市场升级改造将全面启动,灶市综合市场规划设计、拆迁工作已经完成,改造工程总投资3400万元,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营业面积9000平方米,将建成一个高标准的、新型的综合型市场,为带动灶市地区的经济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蔡子池蔬菜批发市场计划xx年完成规划、设计及拆迁工作,拟总投资4000万元,按照超市型蔬菜市场要求进行改造,有效改善我市市民的菜篮子工程;金山服装城是城区商贸的金山角,现有市场的容量与不断发展的城市规模很不适应,同时消防隐患异常突出,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二期改造工程政府常务会议已经通过,市场规划、图纸设计已经完成,招商协议初步达成,市场拆迁工作也正在逐步实施,计划20xx完成总投资1个亿,完成商城部分建设,该市场通过改造兴建,将进一步扩大面积,改善环境,增添设备,优化组合,无论在硬件设施上和软件管理上都堪称一流水平,居全省先进地位,“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市场人气会更旺,生意会更火,可谓建好一座市场,造福一方百姓,市场将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20xx年,我们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在管理模式上有新突破,在工作方式上有新改变,特别是要制订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经营户,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是计划推行经营户积分管理制度,对违反市场管理条例的进行扣分,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分,采用评选文明经营户的作法,给予精神、物质奖励,让积分和评选与租金挂勾,对违反市场管理条例且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将终止其合同,严禁进入市场经营。

二是规范门面转让制度,严禁经营户擅自将门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让,要严控高价转让,以保持市场的平稳。

三是规范门面转租制度,特别是严控转租标准,实行限额控制,以保持市场的长兴不衰。

接管社会市场是市场管理局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在接管方面已迈出了喜人的步伐,市场业主反映较好,成绩值得肯定。20**年国务院取消工商两费的收取,市场经营户的负担进一步减轻,但同时出现部分社会市场无人管理或无法正常管理的局面,为此,我局争取20xx年将城区尚未接管的社会市场尽量全部纳入我局管理范围,同时加强对农村社会市场的指导,把条件成熟的市场接管过来。我局将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队伍的优势,将市场管理和物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市场管理与物业管理探索一条切合耒阳的管理路子。

我市市场发展较快,但缺少合理规划布局,大多数市场都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所以市场建设布局存在不合理性。按照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0xx年我们将努力搞好新建市场的论证、考察和报批,联合商务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市场,加强市场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新建市场的审批关。

20xx年将是我局快速发展的新起点,我们的市场升级改造大潮已经拉开序幕,憧憬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市场管理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将飞速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市场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大全篇六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抓好节日期间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猪肉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加大猪肉市场打击力度。

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依法审核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不法行为。

三、认真做好市场巡查工作

四、继续强化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市场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市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防风、防雪、防火工作。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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