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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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
时间:2023-08-28 15:00:42     小编:文锋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一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对消防维修保养,具体整改内容见合同后附清单,根据消防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及有效的相关修改文件和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釆用乙方全包干方式

1、合同工程总价为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包干价,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

2、消防主机主板更换__万元(大写:贰万元整),由乙方负责购买。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万元( __元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消防泵房水糸统和消防报警糸统整体联动__年__月__日前完工,附件中其余项目__月__日前完工。

1、支付方式:乙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2、支付时间:施工进场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款的__% __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__个工作日内,并且双方办理竣工决算后七天内;甲方付至决算价的% ;余款%作为乙方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合同编号: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工时间竣工。应整理书面竣工报告、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消防系统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时送交甲方。

甲方责任:

1、向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采购,并按所提供材料的相关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供的材料送交质检部门抽检。

2、本工程消防系统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责安装调试。

3、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返工、修改,其费用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造成的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围栏设施,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客问题;不得毁损甲方财物。

7、乙方在完工验收前,必须做到三清:“场地清、工具设备材料清、人员清”。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年。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若工程质量问题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负责。属甲方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烧坏,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__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的劳务费。

1、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二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维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质量要求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维修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登记在地址码烟感、温感探测器、楼层显示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及输出模块、消火栓按钮、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风机、电源切换、消防广播系统及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等及危险品库,eog室增加防爆探头,和消防联动有关的设施、设备进行修复 或更换。

2,增加声光报警器和报警电话,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全厂能听到,能报告主控室具体情况。

4、质量要求:达到整个消防系统能正常工作,运行状态良好,并能达到消防部门的各种技术检测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二、工程总造价及其支付方式: 。

(一)本维修工程报价为人民币 叁拾捌万伍仟元 元,( 385000 元)。

(二)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 115500 元。

2、工程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50%,即 192500 元。试运行3个月,无问题剩余20%,即 77000全部付清。

3、本工程金额为总价承包。乙方应承担其施工期间内的所有风险,不得追加任何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进场,到 20xx年 月 日止, 完成消防系统维修工作。(以通过甲方组织人员或第三方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维修结束、现场清理完毕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验收报告由甲乙双方签字,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四、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 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2.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3. 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探头保修期为二年。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提供方便。

2、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修理、改动、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的任何部件。

(二)、乙方责任

1. 在施工前乙方应确定是否需须取得公安消防大队许可,如后续牵涉到的和消防许可,报建及相关手续方面的问题所引起的停工或行政处罚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甲方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

2. 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对本消防系统进行检查修复,并做好测试及维修记录。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4、施工中乙方不得损坏、污染甲方现有的、不在施工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及设施,如有损坏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工程结束时,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并运出甲方公司。

6、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甲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

8、本维修工程自验收合格起质保期为一年。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修复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3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签订认可的维修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三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元整)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v^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五

乙方: 重庆市__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____年 6 月 1 日起至____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六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_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人文嘉园居住小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 1,2,3,4,6,10,11,12,14,15项等小区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20xx 年 2 月 10 日 0 时起至20xx年 4 月 30 日 24 时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7. 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总价款为116000元

2、拨款节点及额度: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每次付款,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发票。

七、违约责任:

2、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消防部门的验收通过,如消防系统失灵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 1 解决。

1.由 济宁市 仲裁机关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年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七

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四、合同造价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八

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四、合同造价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最新消防维保合同简单版 消防维保合同优质篇九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1建筑名称:

1.2消防设施的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广播主机(不含广播外部线路)、喷淋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甲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维修报告须在三十分钟内到现场;一般情况4小时到场。乙方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待料等原因外,应二十小时内解决问题。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3.10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举办一年不多于三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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