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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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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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一

我校成立了安全应急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我校从开学到学期末,共进行校园安全应急演练4次。包括消防应急疏散演练、防震应急疏散演练、防暴力进入校园应急演练等。学校全体师生参与,达到全员得到应急演练的目的,全体师生能够熟悉掌握学校逃生路线,基本的灭火和防震自救措施。

我校利用大课间时间,统一对我校乘车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乘车学生提出要求,乘车时禁止在车内打闹,禁止在车内吃零食等。通过校车应急疏散演练,强和校车司机、跟车教师、及学生得到锻炼。校车司机协助校车教师组织学生按疏散,学生不慌乱、不推撞、打闹、不大声喧哗。

学生到达安全区域后,按先后顺序集结站队。校车照管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上报结果。

我校通过全体教师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消防法》、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内容。针对新颁布《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xx主持,对如何规范用电、如何规范学校用火、如何使用灭火器进行了实地操作和指导。

最后通过本次应急培训,使我校全体师生对应急疏散的知识与技能熟悉,以确保应急组织和所有可能参与应急响应的人员具备并保持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圆满完成我校应急培训任务。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二

201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关注民生、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解放思想、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一年。全县卫生系统要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贯彻法律法规,规范卫生应急处置

宣传、贯彻、实施应急法律法规,有利于深入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举办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对从事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务技术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三、预防为主,做好卫生应急准备

认真抓好应急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医疗一线医务人员、应急队伍的全员培训。组织考核型应急演练,着重考核业务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修订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科学检验和动态更新修订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预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发传染病检测技术体系,做好技术储备。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对各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督导。

四、着眼长远,落实卫生应急发展战略

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调研,对比先进单位,找出差距,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我县卫生应急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战略研究,解放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全局,促进我县卫生应急工作科学、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与技术建设,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等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提高我县卫生应急管理、现场调查处理和检验检测能力。

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实施,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督导。开展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和工作任务的评价,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评估,不断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开展。

六、重心下移,开展卫生应急基层工作

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和义务宣传员队伍。

七、联防联控,协调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不断强化卫生应急合作,建立完善跨单位的信息通报、技术培训、资源共享、人才交流、联合演练、定期会议等机制,实现各单位应急优势互补。继续加强与农业、林业、检验检疫、工商、交通、教育、航空、气象、宣传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逐步编织起跨部门的联防联控网络。

八、加强宣教,提高公众危机意识

不断完善风险沟通机制,加强媒体应对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利用和引导媒体的能力。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采用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折页、宣传教育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危机应对意识和认知水平与防护能力。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三

业 危 害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采石场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粉尘、噪声、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长:

电话:

副组长:

电话:

成员: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2、应急救援行动组

组 长:

电话:

电话:

成员:办公室、爆破组

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故

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 长:

电话:

成 员:生产组

职责:负责救治、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

4、救援运输与治安维护组

组 长:

电话:

成 员:运输队

职责:负责保证事故发生期间的交通秩序,保证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畅通,为抢险车辆及救护车辆提供便利条件;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及事故中伤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运输畅通。

5、通讯联络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

电话: 成员:后勤

职责:负责保证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负责物资保障、给养、各类物资供应及后勤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

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噪声防护用品;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毒面具等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2、应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四

为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物资调控,规范应急工 作有序运行,促进物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应急备品保障能 力,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 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 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 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与管理 应急物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 物质支撑。本中心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个体防护装备、 现场工作人员预防性药品、现场样本采集保存装备、现场快 速鉴定检测装备和试剂、现场消杀灭装备及药品等。 根据“分工协作,整合资源,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 方针,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 保障急需”的原则,是建立健全本中心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的 重要举措,将为进一步完善本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对预 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重要保障。

二、物资仓储管理 合理储备应急物资,并整合实物储备资源。严格根据卫 生行政部门及规范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求进行储备。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申请所需资金,编制

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二)卫生应急装备的'管理须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应急办负 责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补充、调整和更新管理。

(三)对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实施监管。对公共卫生应 急物资储备调用、耗损状况及疾病预防控制实际工作需要, 及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调整、补充、更新及维护保养计划, 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经费预算,保证应急物资足量储 备、满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四)负责储备物资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 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回收、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建立管理责任制,确定 专人负责管理。

三、物资使用调配制度

(一)卫生应急物资应由应急办根据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统 一调配和使用,原则上仅限于应急处置工作、卫生保障或应 急演练中使用。

(二)统一调配使用的卫生应急物资,由应急办公室如实在 《卫生应急物资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三)调用出库的卫生应急物资使用后,对可重复使用的, 负责回收和维护保养。

(四)对已消耗或不可回收的,应填写耗损管理相关记录并 说明情况,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做耗损处理。

(五)对使用有效期较短、市场供应充分且在日常应急工作 中经常使用的卫生储备物资,可以实行动态储备管理,各有 关储备单位可按照“用旧补新、先进先出、等量更替”的原 则调出使用,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的新物资进行储备,避免浪 费。

四、物资维护制度

(一)储备物资地点必须具备防火、防盗、警报(或监视系 统) 重点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分类管理个人防护、医用器材、医疗急救装备、后勤 保障设备、消杀器械和药品、中毒救治药品、核和辐射抢救 药品、重大事件发生后抢救药品、传染病救治药品、疫苗和 血清等物质。

(三)库房应符合物资储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 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对需 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冷库、冷藏柜、冰柜 中保存。

(四)应急物资由于过期、变质、锈蚀失效或损毁报废的, 应由物资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并注明失效、损坏的原因。

(五)应急物资丢失或去向不明的,应急物资管理人员要写 出专门的报告,说明损失数量、损失价值、影响程度,并按 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仓管员要上班时间在岗,下班时间保持手机畅通,应急状态时一叫就到,保证应急物资发放的快捷。

(七)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维护保 养,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在应急工作结 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与管理单位入库。

五、应急物资的补充、更新

(一)对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实行全程监控管。

(二)根据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耗损状况及疾病预防 控制和救治的实际需要,及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调整、补 充、更新保养计划,并协同财政部门搞好预算。

(三)保证卫生应急物资足额储备、满足疫情处置和医疗救 治工作的需要。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五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布局合理,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原则,根据地域和突发事件等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是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与管理,参与特别重大及其他需要响应的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成员(以下简称队员)来自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应急时承担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或规定。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并委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委托建设单位)具体承担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予以授牌管理。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批准后,对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条件的卫生应急队伍进行授牌管理,享受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六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构成。应急管理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每队20人左右,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每支队伍配10名左右的后备人员(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要求见附件1)。

第七条队员遴选条件: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与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第八条队员的遴选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委托建设单位审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队员审批表见附件2)。

第三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一)制订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统一指挥和调度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二)指导、监督、检查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国卫生应急队伍的评估和授牌工作;

(四)组织指导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国卫生应急队伍评比奖惩工作。

第十条委托建设单位职责:

(一)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具体购置、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具体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四)制订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具体管理方案。

第十一条队员所在单位职责:

(二)保障队员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卫生应急行动;

(三) 参与研究、制订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

(四) 承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执行卫生应急任务的知情权;

(三)享受接受卫生应急专业培训和演练的权利;

(四)享受优先获取卫生应急相关工作资料的权利;

(五)享有卫生应急工作建议权。

第十四条队员承担的义务:

(一)服从上级的统一领导,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及时报告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中发现的特殊情况;

(五)参与对省级及以下卫生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工作指导。

第四章 队伍管理

第十五条队员原则上3年进行一次调整,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留任。因健康、出国(1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者,经委托建设单位核准终止任用,并及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队长及委托建设单位,以保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数据库的信息准确和传递畅通。

第十七条委托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制订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委托建设单位发出调用函,由委托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前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应急救援;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调用,后补手续的方式。

第十九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在开展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时,接受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指挥,并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规范等,定期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委托建设单位报告工作进展,遇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协助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完成相关工作。

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队员要服从队长指令,履行各自分工和职责。

第二十条 队伍完成卫生应急任务后,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委托建设单位实施现场撤离,并由队长负责按要求提交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执行国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时,应当遵照通行的国际惯例,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尊严和形象。

第五章 装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委托建设单位参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进行装备,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采购,队伍标识、服装、队旗、通讯等要求统一。队伍装备纳入委托建设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委托建设单位承担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保证队伍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

第二十四条在卫生应急行动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进行统一调配。

第二十五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国内外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在确保国家卫生应急行动需要的前提下,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央财政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培训和演练等经费给予必要支持。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国家卫生应急队员现场工作表现突出者,根据国家或部门相关规定予以嘉奖和表彰。委托建设单位和队员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对国家卫生应急队员的职称晋级、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委托建设单位或队员所在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卫生应急任务出色的,给予相应表彰。

第二十八条国家卫生应急队员或其所在单位,在卫生应急行动中,不服从调派者,不认真履职,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者,经委托建设单位核实,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对队员予以除名,并对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如因失职等原因造成突发事件危害扩大,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七

一、基本原则:

1、加强宣传,教育为主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尤其重要,要坚持“加强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常抓不懈。

2、科学管理,抓好落实要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抓好具体落实,严格把关,决不出现漏洞。

二、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具体措施、要求

1、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及常规卫生知识宣传落实,使师生掌握基本卫生常识。

2、上好卫生课,坚持每年的卫生体检制度,做好疫苗接种。

3、注意饮用水的管理工作,有食堂的学校要坚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4、坚持学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5、学校校医药不断提高素质,能够胜任简单的处置工作。

四、事故处置办法

1、发现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疗室、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3、保留有关事物、食品,以备卫生部门取样检查。

4、迅速排查中毒师生名单,检查他们的身体,及时报告给卫生部门。

5、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处理等工作。

7、事故处理后,做好师生的情绪调解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市卫生应急工作报告篇八

为了顺利完成应急大练兵工作,我院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大练兵工作。对以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副组长,医务部、护理部、感控科、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新的改组和更新,并成立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及职责。

为了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工作,我院再次对已有的各类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再讨论和修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适应范围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突发事件等级划分、应急反应原则、应急反应措施、信息报送制度等。重点做好了3项工作:首先完善了各类医疗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整合了应急队伍人员配置;其次强化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院领导总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并严格填写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杜绝重大可防性案件发生。

(一)范围对象:全院职工、全体村医。重点: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业务骨干。

(二)活动内容: 理论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1、卫生应急工作基本概念和“一案三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2、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预案的基本内容;

4、信息报告的要求、方法,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

5、鼠疫、禽流感等突发应急传染病防控要点;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理论与技术;

7、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医学救援基本技术;

8、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

9、核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相关技术。

为使我院能够时刻应对卫生应急工作,我院定期组织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设备的性能状况,按规定进行了经常性维护、保养、补充和更新,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的完好。

我县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活动开展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セ疃开展不平衡、演练的实效性不高ノ颐蔷鲂囊哉獯窝萘肺契机,结合演练中的经验,按照县卫生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强化措施,积极行动为更好开展我院工作打好基础,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xxxxx卫生院

20xx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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