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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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
时间:2023-09-05 05:46:28     小编:紫衣梦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篇一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2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疾或瘫痪也可能是导致二次坠落、触电、窒息等危机生命的二次伤害。

2.1.组织机构

2.2.《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6.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3.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1.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地点或部位发生的情况,并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检查伤者情况,不要乱晃动。立即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公司负责人或应急值班室。并立即拨打应急电话或120急救电话。

3.2.2.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医生留通道,使其可以最快速度到达伤员处。高空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3.2.3.发现坠落伤员,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医院,或是用车送往医院,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

3.2.4.若伤员已不能动,或不清醒,切不可乱抬,更不能背起来送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此时应进一步检查伤者是否骨折,若有骨折,应采用夹板固定,找两到三块比骨折骨头稍长一点的木板,托住骨折部位,绑三道绳,使骨折处由夹板依托不产生横向受力,绑绳不能太紧,以能够在夹板上左右移动1-2厘米为宜。

3.2.5.送医院时应先找一块能使伤者平躺的木板,然后在伤者一侧将小臂伸入伤者身下,并有人分别托住头、肩、腰、胯、腿等部位,同时用力,将伤者平稳托起,再平稳放在木板上,抬着木板送医院。

3.2.6.等待外部医疗人员救援。将工程所在位置、工程名称、联系人、事故种类、伤害情况等通知医务人员前来救护。如遇特殊情况应拨打110通知警方前来协助抢救伤员。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物,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3.2.7.若坠落在地坑内,也要按上述程序救护。若地坑内杂物太多,应由几个人小心抬抱,放在平板上抬出。若坠落在地井中,无法让伤者平躺,则应小心将伤者抱入筐中吊上来,施救时应注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伤者脊椎、颈椎受力。

3.2.8.如果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处置措施固定好伤亡人员,防止在抢救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

3.2.9.如果是支撑结构(脚手架等)塌陷,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时,应仔细观察周边的物体,应先固定好相关设备,做好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详细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10.如果是高空平台口、上料平台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不牢固或安全绳断裂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时,应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3.2.11.如果是悬空高空作业中出现人员高处坠落时,应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救援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悬空高处作业救援。

3.3.信息报告

3.3.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应急保障

3.5.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5.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5.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5.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2套。

3.5.4.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5.5.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5.6.防护用品:包括封闭式防化、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5.8.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5.9.人员技能保障: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1.5.在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尽量采取通风措施,排除有毒有害气体,避免佩带呼吸器工作等。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救援用的高压绝缘杆、接地线、隔离栏等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耐压等级。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防止燃烧物爆炸。

4.3.3.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4.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5.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6.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7.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现场自救和互救的原则应包括安全撤离,妥善避险;沉着冷静,控制情绪;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服从指挥。

4.4.2.一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又无人救援,此时务必镇静自救。

4.4.3.人工呼吸时一定要保持气道通畅;口对口要严密不漏气;必须能观察到病人胸部随吹气、排气而有起伏。

4.4.4.胸外心脏按压时按压力量不宜过重或过轻;按压部位一定要准确;要耐心地持续按压,及时在运输途中也不能间断。

4.4.5.骨折人员搬运前应先固定、再绑扎,后搬运。

4.4.6.大面积或重度烫伤,不可擅自涂抹任何东西,应保持创面清洁完整,用清洁衣物或毛巾盖住伤口,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处理。

4.5.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其他主要事项方面

4.6.1.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2.预防留口、通道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4.6.3.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6.4.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发现事故后,在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

4.6.5.车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例如:绑带、夹板、紫药水、碘伏、纱布等。

4.6.6.加强自身防护,避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

4.7.应急救援结束后

4.7.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7.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7.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7.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7.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7.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7.7.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篇二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华(电话:xxxxxxx)

副组长:王相荣(电话:xxxxxxx)

校长室:xxx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下各镇下各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xxxxx。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篇三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车间主任、环保安全部气防站、武装保卫部,车间主任立即通知车间副主任、工段长、安全员、技术员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抢救中毒人员。

2、在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工段长、安全员、技术员组织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前,由值班长或工段长、班长组织抢救中毒人员。

3、车间主任到现场后由车间主任统一指挥抢救工作。

4、在事故现场如有压缩空气,值班长应安排人员向中毒人员附近通入压缩空气。

5、中毒人员救出后,应将中毒人员抬到空气新鲜处进行人工抢救或送医院抢救。

6、在抢救中毒人员期间,值班长应安排人员在控制室维持正常生产。

7、抢救结束后,车间主任应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厂保卫人员维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车间主任,车间主任立即通知车间副主任、工段长、安全员、技术员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抢救中毒人员。

2、在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工段长、安全员、技术员组织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前,由值班长或工段长、班长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在保卫人员未到前,在事故现场布置警戒,以免其他人误入中毒区域。

3、车间主任到现场后由车间主任统一指挥抢救工作。

4、中毒人员救出后,应将中毒人员抬到空气新鲜处进行人工抢救或送医院抢救。

5、在抢救中毒人员期间,值班长应安排人员在控制室维持正常生产。

6、抢救结束后,车间主任应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厂保卫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车间主任。

2、值班长、班长组织人员用木棍、破布尽量堵塞住漏处,并关死地沟阀门,从地沟阀门至排水口处用大量水冲洗,往漏油槽中加水,并将油转到其它贮槽,地沟中油回收到油放空槽。

3、在厂排水沟漏油地段布置警岗,排水沟附近不许有明火,环安处应对排水沟中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车间主任,拨“119”通知消防队赶往事故现场抢救。

2、在车间主任、消防队员未到前,由值班长、工段长、班长组织人员利及现场灭火器具进行灭火抢救工作。

3、当消防队员来灭火时,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协助消防队一起灭火,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处。

4、灭火结束后,车间应配合保卫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询问停电原因,向车间主任报告停电情况。

2、关闭塔加热蒸汽,切断泵电源,关闭泵进出口阀。

3、初馏份、纯苯、甲苯、二甲苯切至不合格产品槽,吹出苯、未洗混合份可进入相应的产品贮槽。其余按正常停车程序处理。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询问停水原因,并报告车间主任。

2、关各塔加热蒸汽,停各塔原料泵,待塔顶温度降低后方可停各塔回流。

3、初馏份、纯苯、甲苯、二甲苯、未洗份可进入相应的产品贮槽,其余按正常停车程序处理。

1、必须立即报告生产调度人员,询问停汽原因,并报告车间主任。

2、停各塔原料泵,待塔顶温度降低后方可停各塔回流。

3、关各塔加热蒸汽阀门,未洗混合份、纯苯残油、吹苯残渣停止采出。

1、立即通知生产运行处,询问停电原因,并报告车间主任。

2、关闭管式炉煤气阀门。

3、切断一、二段电源,并用蒸汽吹通一、二段炉管。

4、其余程序按正常停车处理。

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篇四

1、锅炉房建立备用供水系统,该系统应能保证在日常供水系统出现重大的故障时向锅炉内紧急补水。

2、尽快完善高山水池水位自动监测装置,避免高山水池因补水不及时导致的缺水问题。

3、锅炉房配备突然停电时的报警电源,保证全面停电时报警信号能立即报警。

4、加强日常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及锅炉房全体员工处理锅炉重大事故的技能。

5、每年组织一次锅炉事故演习。事故演习要提高制定演习项目,认真实施。

6、保证足够的设备投入,加强日常检修,使设备不带病运行。

7、搞好锅炉定检和大修工作,并保证质量。

8、完善锅炉应有的各种保护,尤其是三大安全附件必须灵敏可靠,且要定期效验与试验。

9、认真执行锅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10、各级干部要加强上岗查岗力度,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排查处理。

11、完善消防系统和逃生系统,且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这些设施。

12、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锅炉处于更加安全的状态。

13、加强供水管网及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与改造,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14、防止超压运行

(1)保证锅炉负荷稳定,并进行定期手动排汽和自动排气试验,做好记录,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下升。

(2)定期效验安全阀,防止安全阀失灵。

(3)定期效验压力表,保证读数准确。

15、防止过热

(1)防止缺水。每班冲洗水位表,定期清理旋塞阀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警报器或超限警报设备,使其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2)防止积垢。正确使用水处理设施,保证损炉水质达标。认真进行青面排污和定期排污。

16、防止腐蚀。采取有效的水处理和除氧措施,保证给水和锅炉水质便格。加强停炉保养。

17、保持锅炉燃烧稳定,避免锅炉骤冷骤热。加强对封头扳边等应力集中的部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裂纹和起槽必须立即处理。

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篇五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一)液氨:xx有限公司

(二)汽油:xx加油站。

(三)苯(粗苯):xx有限公司

(四)乙炔:xx气厂

(五)氧气:xx气体厂、xx气体经销处

(六)液氯:xx市造纸化工厂、xx有限责任公司

(七)二甲醚:xx有限公司

(八)乙醇:xx酒精厂

(九)甲酸:xx有限公司

(十)天然气:xx公司

(十一)硝酸:xx工厂

(十二)液化气:xx液化气站

(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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