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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工作方案篇一
高年级学生思想相对复杂,有的学生已开始进入叛逆期,*日里正面教育活动开展相对不多,在某些方面我们面对的德育教育工作还是很艰巨的。在爱国思想,集体荣誉、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方面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差异不大。这说明高年级学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关心时政的意识和思想觉悟,具有正义感、责任心和同情心,法制观念集体荣誉感显著增强,并渴望将来学有所成。
二、指导思想:
结合全员育人有关精神,按照学校德育工作要求,以“学生的基本道德素质同学生的基本文化素质相结合、内化与外化相结合、寓德育于生活之中、寓德育于情境之中”,全面加强学生的美育、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把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审美情操的陶冶做为本学期的工作重点,重在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内课外活动、锻炼学生能力,陶冶学生性情,形成良好的意志品格,重在为学生创设各种实践体验的情境,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在体验中情感成长。
三、小学美术德育渗透总体目标:
在*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养成学生的基本道德行为规范,进而在学生心中从小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和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为未来的优秀人才和优良的公民打好基础。加强德育基础建设,大胆创新,努力实践,开创美术德育工作特色。
四、主要内容
通过美术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民族传统艺术、现代艺术,扩大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本学期美术教学主要内容以各种基础知识、技能培养为主,基础教学包括欣赏、绘画、手工制作等,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绘画能力和欣赏作品能力,启发引导学生自己动手能力,运用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及其学习态度来继续培养学生求知欲,勇于探索,大胆创新。
五、具体措施
1、寓德育于课堂教学之中,使学生的基本道德素质与基本文化素质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对实施德育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根据各学科德育工作要点,把德育内容扎扎实实的落实到教学过程中。
2、在美术备课中,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德育渗透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环保教育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动脑动口动手等实践能力。
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工作方案篇二
教育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底色。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突出教育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注重教育价值融合,既强调人才的全面发展,又突显教育的社会价值,明确“四个服务”,确立了新时代教育发展基调。其中,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取向,人民中心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立场,全面发展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标尺。
毋庸赘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是显着的,但也不必讳言,我国当下教育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以“五唯”为代表的功利化倾向。“五唯”在教育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过于强调智育、重视分数,“分数至上”“分分计较”,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刷题”、超前学习、过度教育等现象。有的学校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本率”“北清率”甚至成为评价教育部门、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选用人才重学历轻能力,“学历高消费”“名校效应”“学历歧视”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高等学校中还存在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人才“帽子”、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以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现象。“五唯”问题严重偏离了新时代教育价值观,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评价与价值不可分割。教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教育价值是评价的目标和结果。教育价值观为教育评价提供尺度,教育评价的维度、内容、方法、标准和手段都充分体现着教育价值观的尺度,引导人们教育行为的价值选择与追求。教育评价是教育价值观导向功能的延伸,教育评价通过价值引导,调整和匡正人们错误的教育需求与价值观念,保障和实现教育价值观对人们教育行为的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篇渗透着教育价值观的立场、尺度,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为弘扬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了机制、行为、思想和环境保障。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教育评价是反映教育实践成效的完整系统。只有进行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顽瘴痼疾,从总体上匡正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实现教育行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总体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深度谋划、系统设计、全面布局,涉及教育实践的全环节、全主体、全要素、全类别以及各年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和制度,为各级各类教育和主体落实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机制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科学的教育评价一定反映教育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总体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层分类
创新
和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祛除教育中的浮躁之弊,保障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人才选拔与使用符合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要求。《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价值性。任何教育评价都包含着某种价值立场和尺度,促使全党全社会端正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教育价值创造的实践过程。《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针对不同主体的实践特点,分别建立了“科学履行职责”“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五种教育评价尺度,促使主体行为回归教育本质,形成巨大教育合力,共同创造新时代的教育价值。
优化评价结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实现教育与社会互动的良性循环,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我国教育的正确价值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遵循了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改革逻辑,必将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工作方案篇三
教育评价改革是20xx年山东省教育工作的“龙头工程”,也是我校全面开启建设世界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新征程的“龙头之战”,为打好这“最硬的一仗”,首当其冲是做好对《总体方案》的学习宣传,营造全校师生员工关心、关注、支持教育评价改革的浓厚氛围,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加强学习宣传,发展规划处编制了《山东科技大学教育评价改革学习参考材料》,会同宣传部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加大教育评价改革宣传方案》,利用宣传栏对《总体方案》精神要义进行了解读,在校园网、校报积极宣传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总体方案》进行了学习研讨,校党委书记罗公利、校长姚庆国带头撰写学习体会,为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开篇布局,被省教育厅率先在山东教育新闻网刊登,为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奠定了基础。学习才知不足,宣传方显重要,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总体方案》作为近期重要工作加以推进,组织干部师生在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上下功夫,全面领会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冲破陈旧观念束缚,打破传统思维桎梏,广泛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强大改革合力。
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用“顽瘴痼疾”这四个字来形容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足见这些问题积淀之久、弊害之深、解决之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必须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思考、潜心研究。罗公利在开学初20xx年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一定要学会反思”,其实就是强化问题导向;强调“在认识上找差距、工作上找短板、措施上找弱项、落实上找问题、安全上找盲点”,其实就是要求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要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找准问题发生的源头和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改革是山东科技大学发展的根本动力,破什么、立什么,怎么破、怎么立,要“从建校70周年的历史方位反思,从2020全省绩效考核结果反思,从树立和践行先进的办学理念反思”,强化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教育评价改革“五破五立”核心要义,从党中央关心、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对标对表《总体方案》提出的5个方面22项重点改革任务,聚焦影响学校发展的堵点难点,进一步清理办学治校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在面上推进,在点上突破。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根本利益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靶向施策,破立并举,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学校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中,在学校诸多的评价体系中,对教师的评价改革至关重要。改革完善教师评价体系,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考核和绩效分配中的运用,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要突出教学实绩导向,完善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加大绩效考核向教学的倾斜力度,把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要突出成果质量导向,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改变“侧重用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量化指标评价科研能力”的状况,积极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是否能够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的状况转变,引导教师潜心研究,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要突出人岗相适导向,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评价人才,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不以“帽子”论英雄,不以“过往”论英雄,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推动形成不拘一格选人用人的良好局面。
《总体方案》要求“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山东科技大学作为地方本科高校,本科教育应“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办出专业特色;学科建设应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国家“十四五”规划已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列为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明确要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推动沿黄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青岛作为黄河流域重要出海口和山东半岛城市群的龙头,在这一区域重大战略中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山东科技大学主校区地处青岛,如何能够利用区域优势,在主动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山东省“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和青岛“十五大攻势”中,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攻坚“深水区”、啃下“硬骨头”,发挥重要作用,形成新的办学特色,是“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但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将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变,煤矿智能化和煤炭智慧物流将成为行业发展亮点,煤炭工业发展还需要大批的工程技术人才。山东不仅是煤炭资源大省,也是第一用煤大省。山东科技大学因煤而生、因煤而兴,行业特色是立校之本、强校之基,“十四五”时期,山东科技大学应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强化行业特色,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思想升级、行动升级、效果升级”,为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强大力量,为建设世界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工作方案篇四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按照xx的“四好少年”要求开展工作。并且突出“以人为本”,以“行为习惯伴我成长”活动为载体,结合上学年少先队活动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及教训,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培养队员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行为规范为主线,培养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大队部活动中,为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和素质教育力创“道德品质”、“文化品质”和“身体品质”。以全面提升队员综合素质为目的,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爱国思想、民族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少先队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工作目标
1、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组织好主题教育活动,秉承“育人先育德,求知先修身”的理念,实行“活动中育德,生活中育人”,提高少先队教育实效。
2、以“文明班级”为载体,加强队员素养建设。培养队员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展示少先队员“文明、守纪、活泼、创新”的精神风貌。
3、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少先队的自身建设,形成制度化、常规化,增强少先队的凝聚力。
三、工作思路
(一)创立“道德品质”,抓好队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1、认真贯彻xx的“四好少年”要求,把少先队员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少先队的首要任务。继续对队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从大事着眼、小处着手,从做人与做事的角度,抓紧、抓实行为养成教育,法制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通过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努力把基本的做人与做事的道理转化为少年儿童的内在品质,培养队员爱自然、爱他人、爱自己的情感。
2、通过黑板报、班队会、演讲、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3、开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教育活动,培养队员形成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行为习惯。发挥少先队作用,加强队员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严格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文明礼仪常规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等。
4、利用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元旦、春节等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把基本做人、做事的道理转化为少先队员的情感和意志,成为他们内在的品质。
(二)创立“身体品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围绕^v^、全国少工委关于“广泛开展少先队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要求,以“快乐健身”的主题,在校开展有特色的快乐课间活动,加强学生们身体素质的锻炼。
(三)创立“文化品质”,狠抓文明礼仪教育。
学校要以少年队组织为龙头,加强队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促使队员提高礼仪意识,自觉践行文明礼仪,成为文明礼仪行动的先锋队。
开学初各中队继续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礼仪教育与训练,以创建文明班级为载体,并以“文明礼仪伴我行”为主题,以“三管六不”,“三别四带”为重点,以学生文明礼仪教育为突破口,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工作方案篇五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 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 “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工作方案篇六
教育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底色。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突出教育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注重教育价值融合,既强调人才的全面发展,又突显教育的社会价值,明确“四个服务”,确立了新时代教育发展基调。其中,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取向,人民中心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立场,全面发展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标尺。
毋庸赘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是显著的,但也不必讳言,我国当下教育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以“五唯”为代表的功利化倾向。“五唯”在教育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过于强调智育、重视分数,“分数至上”“分分计较”,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刷题”、超前学习、过度教育等现象。有的学校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本率”“北清率”甚至成为评价教育部门、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选用人才重学历轻能力,“学历高消费”“名校效应”“学历歧视”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高等学校中还存在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人才“帽子”、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以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现象。“五唯”问题严重偏离了新时代教育价值观,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评价与价值不可分割。教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教育价值是评价的目标和结果。教育价值观为教育评价提供尺度,教育评价的维度、内容、方法、标准和手段都充分体现着教育价值观的尺度,引导人们教育行为的价值选择与追求。教育评价是教育价值观导向功能的延伸,教育评价通过价值引导,调整和匡正人们错误的教育需求与价值观念,保障和实现教育价值观对人们教育行为的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篇渗透着教育价值观的立场、尺度,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为弘扬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了机制、行为、思想和环境保障。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教育评价是反映教育实践成效的完整系统。只有进行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顽瘴痼疾,从总体上匡正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实现教育行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总体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深度谋划、系统设计、全面布局,涉及教育实践的全环节、全主体、全要素、全类别以及各年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和制度,为各级各类教育和主体落实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机制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科学的教育评价一定反映教育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总体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层分类创新和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祛除教育中的浮躁之弊,保障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人才选拔与使用符合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要求。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价值性。任何教育评价都包含着某种价值立场和尺度,促使全党全社会端正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教育价值创造的实践过程。《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针对不同主体的实践特点,分别建立了“科学履行职责”“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五种教育评价尺度,促使主体行为回归教育本质,形成巨大教育合力,共同创造新时代的教育价值。
优化评价结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实现教育与社会互动的良性循环,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我国教育的正确价值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遵循了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改革逻辑,必将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读起来深受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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