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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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
时间:2023-09-06 10:46:17     小编:BW笔侠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篇一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准化库房建设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库房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库房管理体系,按照“制度健全、归类有序、帐物相符”的原则对库房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做好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定期进行盘点。对库房物品按物料种类、规格分区堆放整齐。健全相关制度,对出库相关物品统筹调配,本着“节约、节俭”的原则,教育相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爱护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1)负责物资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2)负责物资的装卸和搬运。

(3)负责对废品进行处理

(4)负责检验物资以及处理有缺陷物资。

(1)物资到达项目部库房后,库管员根据清单上所列名称、数量、型号和规格进行核对,经相关负责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才可入库。如发现和清单不符或有损坏,应立即和厂家联系进行处理。

(2)库管员对入库物资填写入库单,并报请相关领导人签字。

(3)物资管理要严格把关,出现以下情况时要拒绝验收和入库:

a、未经项目经理或物资设备部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库的物资,库管员应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1)物资入库后,应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因库房大小使得不同的物资需要叠放,必须坚持坚固结实的物资在下面。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数量有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对库房中码放的各类物资必须贴明标示,以方便管理。码放物资时必须整齐,不同类别之间应留有空间方便移动存取。

(4)保持货物清洁,对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灰尘,货物上不能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东西。

(5)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库的`物资(如电缆、钢管),应露天堆放,做到防雨、防晒、防盗等。

(6)架子队使用剩余的物资在清点后入库,严格区分好合格品、缺陷品和废品,并记录入账。

(7)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个人用品,应贴明标签,统一整齐摆放。

(1)库管员凭领料单向领料人如实领发,如果领料单没有相关领导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应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如果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以技术采购。

(4)任何人在没有领料手续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上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

(5)需要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上交旧物资,填写申请,并报相关领导批阅。

(1)库管员应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库房地面干净,顶部无蛛网等杂物,物资码放整齐。

(2)日常库房门窗应保持关闭,库房钥匙必须保管完好,防止物资被盗和无故缺失。

(3)库管员应保证库房照明系统完好和消防系统完好,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处理。

(4)库管员应保证每个区域的物资和标识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更正,以便快速领取。

(5)库管员应不定时检查物资的台账库存与实际库存是否相符。

(6)对有缺陷的物资和废品应及时正确处理,要将损失降到最低。

(7)库管员需不定时检查库房周围环境,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篇二

为了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函[2006]37号、西人[2008]16号文的精神,特制订马家嘴小学2007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全体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学校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说明:离岗退养人员可不参加考核,直接确定称职(合格)等次。

3、学校正职,根据西人【2008】16号文的精神,不参加学校的考核,直接由区教育局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t 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方法:

1、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定量评分相结合,考核教师一年德、能、勤、绩。

2、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加减分分别计入总分。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创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建设、廉政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滤布厂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五、实施程序:

1、第一步:产生优秀候选人:

根据区人事局精神,按照职称、年龄、学科的划分,以人数的40%投票产生候选教师 (在编在岗62人,内养10人共计72人)。

在职在岗候选人员分配表

40岁以下教师28人 40岁以上教师26人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学科 人数 候选人数

语文 10 4 语文 7 3

数学 8 3 数学 4 2

术科 10 4 术科 15 6

小计 28人 11人 小计 26人 11人

合计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计优秀候选教师22人。

2、第二步:产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由教职工代表和中层干部中非候选教师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人员由学校领导小组随机抽调。

3、第三步:产生年度优秀教师:

在22位候选人中根据德、能、勤、绩计分,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教师10人。

记分办法:

学年度考核总分由群众投票40分、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绩效考核20分四部分组成。

1、德、能计分方法:

由群众投票(40分)+ 考核领导小组投票(20分)组成

2、出勤计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旷工 上班 迟到早退 上课迟到、早退、离岗 全勤

3、教师成绩计分方法:

(1)教师个人获奖计分方法:

级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 未评奖项等级按二等奖计分

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库房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库房管理体系,按照“制度健全、归类有序、帐物相符”的原则对库房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做好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定期进行盘点。对库房物品按物料种类、规格分区堆放整齐。健全相关制度,对出库相关物品统筹调配,本着“节约、节俭”的原则,教育相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爱护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1)负责物资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2)负责物资的装卸和搬运。

(3)负责对废品进行处理

(4)负责检验物资以及处理有缺陷物资。

(1)物资到达项目部库房后,库管员根据清单上所列名称、数量、型号和规格进行核对,经相关负责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才可入库。如发现和清单不符或有损坏,应立即和厂家联系进行处理。

(2)库管员对入库物资填写入库单,并报请相关领导人签字。

(3)物资管理要严格把关,出现以下情况时要拒绝验收和入库:

a、未经项目经理或物资设备部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库的物资,库管员应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1)物资入库后,应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因库房大小使得不同的物资需要叠放,必须坚持坚固结实的物资在下面。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数量有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对库房中码放的各类物资必须贴明标示,以方便管理。码放物资时必须整齐,不同类别之间应留有空间方便移动存取。

(4)保持货物清洁,对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灰尘,货物上不能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东西。

(5)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库的物资(如电缆、钢管),应露天堆放,做到防雨、防晒、防盗等。

(6)架子队使用剩余的物资在清点后入库,严格区分好合格品、缺陷品和废品,并记录入账。

(7)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个人用品,应贴明标签,统一整齐摆放。

(1)库管员凭领料单向领料人如实领发,如果领料单没有相关领导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应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如果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以技术采购。

(4)任何人在没有领料手续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上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

(5)需要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上交旧物资,填写申请,并报相关领导批阅。

(1)库管员应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库房地面干净,顶部无蛛网等杂物,物资码放整齐。

(2)日常库房门窗应保持关闭,库房钥匙必须保管完好,防止物资被盗和无故缺失。

(3)库管员应保证库房照明系统完好和消防系统完好,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处理。

(4)库管员应保证每个区域的物资和标识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更正,以便快速领取。

(5)库管员应不定时检查物资的台账库存与实际库存是否相符。

(6)对有缺陷的物资和废品应及时正确处理,要将损失降到最低。

(7)库管员需不定时检查库房周围环境,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履行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节处于良好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从抓源头、控过程入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安全员的积极性,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及时检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坚持加强方针目标管理。每年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制订体现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根据责任制管理要求对目标进行纵横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跟踪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2、坚持加强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工作例会,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3、坚持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责任、职责和权利,建立完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定期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对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全面贯彻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获取,并及时转化为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检查、执行和评价,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基础档案资料、记录和台账。

5、及时满足安全生产所需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设立安全生产经费专用账户;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预算,按计划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有效配备各项装备设施。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审验和各级维护要求,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备设施齐全有效,加强对临近报废车辆的监管,并完善车辆和装备设施的基础档案。

7、坚持推进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加强对现有gps监控、oa办公系统和场地监控等科技手段应用和管理,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开展科技攻关课题研究,逐步实现“科技强安”。

8、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每年制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加强对老员工的再教育、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新技术新工艺投入使用前的专项教育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审,做好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9、坚持加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相关方管理制度。各种标志标线醒目、清晰和准确;加强对驾驶员、车辆和途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资质达标、车辆技术状况完好、途中遵章行驶、依法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10、坚持加强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建立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危险源持续改进机制、危险源评审机制。对作业场所、岗位和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危险源辩识工作,完善防范和应急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建立危险源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定期监控和备案。

11、坚持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制订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按照“五到位”的原则进行治理和备案。

12、坚持加强职业健康建设。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按要求发放劳保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完善职工健康、宣传培训和用品发放等各项记录台账。

13、坚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承诺、印发安全知识手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总结交流活动,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举报,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丰富企业的安全文化。

14、坚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定期对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完善,报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相关协作单位,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5、迅速严格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完善事故档案和事故台账。

16、坚持做好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每年年终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和完善,稳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体现公司自身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盖章

xx年x月x日

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篇五

按照全省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暨教育装备推进会和漯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漯河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校服质量管理标准方案。

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体现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是学校流动的文化。而学生校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当前,与校服有关的各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加快攻坚,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

为进一步强化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仪器馆。

漯河市校服定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吕登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国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馆长)

成员:周琦(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副馆长、分管负责)

包雪琴(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校服管理工作专干)

一是明确规范采购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在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要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严格制定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当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宣传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21《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的,或各学校统一组织自行采购的,方案和采购结果须报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备案。

四是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市质检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六是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激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创造力,不断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

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届时将遴选1-2个县区为试点,对有关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据依规严肃问责。

从8月份开始至12月份,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区、市属各学校将本县区、本单位当月的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月底前,发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报告内容包括: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

在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结束之前,于11月3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

请各县区、直属分局、市属各学校于8月15日前将本单位校服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人员(见漯河市校服工作联系表)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定位线标准方案图画篇六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方案》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方案》强调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二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三是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四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五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六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大力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方案》明确改革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从20xx到20xx年,主要是推进改革的试点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现行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清理和复审;第二阶段从2017到2018年,主要是稳妥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第三阶段从2019到2020年,基本建成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标准化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

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相继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itu秘书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

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

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

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

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是重要的市场规则,必须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

目前,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但是制定主体多,28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万余项,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

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的标准不能有效供给。

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要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企业能动性受到抑制,缺乏创新和竞争力。

四是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

标准反映各方共同利益,各类标准之间需要衔接配套。

很多标准技术面广、产业链长,特别是一些标准涉及部门多、相关方立场不一致,协调难度大,由于缺乏权威、高效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越重要的标准越“难产”。

有的标准实施效果不明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尚未形成多部门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格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

标准化工作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二是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国情。

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既发挥好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改革措施

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一)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承担。

(二)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标准范围上,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和监督;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统一立项和编号,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开展对外通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建立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达到年度国际标准制定总数的50%。

(20xx年完成)

——确有必要强制的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2017年完成)

——进一步明晰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逐步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

(2018年完成)

——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2017年完成)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基本完善并全面实施。

(2017年完成)

——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2018年完成)

——理顺并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限定在公益类范围,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2020年完成)

——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数量显著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我国标准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

(2020年完成)

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

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

2.

标准化工作推行方案

3.

标准化工作方案

4.

标准化工作总结

5.

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6.

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7.

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

8.

企业标准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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