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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教研水平方案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要求及国家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更好地完成我校2020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制定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处方提供依据,同时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注:总得分=体重指数(bmi)得分×15%+肺活量单项得分×15%+50米跑单项得分×20%+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和其它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军体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2020年9月—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六、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请详细阅读测试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测试时带一卡通,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测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等项目的测试请保持人员间隔,人员不聚集,随测随走。
为了保证呼吸顺畅,测试时请不要佩戴口罩。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凡因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学院、军体部核准,可以免于参加测试。
凡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和自己班级测试的学生,请到测试现场的咨询处请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假,准假后方可和其它班级测试或参加补测。
正常测试结束后,于两周内成绩登录完毕,学生可自行查询。
成绩公布在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栏上。
提升教研水平方案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要求及国家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更好地完成我校2021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制定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处方提供依据,同时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注:总得分=体重指数(bmi)得分×15%+肺活量单项得分×15%+50米跑单项得分×20%+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2.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和其它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军体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2021年4月—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2.评分标准:(见附表1)。
3.单项指标与权重
1.除跑步项目外的测试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2.跑步项目的测试方式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请详细阅读测试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测试时须带一卡通,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凡因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学院、军体部核准,可以免于参加测试。
6.凡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和自己班级测试的学生,请到测试现场的咨询处请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假,准假后方可和其它班级测试或参加补测。
7.参加测试应根据个人身体素质,如遇当日身体状况不佳或测试项目难度超过个人身体情况承受能力的,可以申请缓测。
8.体测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适,无法完成该项目测试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向测试现场的老师说明情况,必要时前往医院就医。
1.正常测试结束后,于两周内成绩登录完毕,学生可自行查询。
2.成绩公布在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栏上。
提升教研水平方案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组长:覃光泽(校长)
副组长:赵先翔(副校长)
组员:体育教师及各班主任
具体由体育组负责,通过室内理论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标准》教育,让学生了解《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要求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的测试项目、方法等。从而指导学生平时的锻炼,达到增进健康的目的。
测试项目的设置按照《标准》的要求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
每年进行一次《标准》的测试,具体的时间由体育老师安排,但必须在每年的11月底完成全部项目的测试,以方便测试数据的上送。(学生体检时间由学校决定)
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测试。
由体育老师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分,并将测试成绩、得分填入学生《标准》测试成绩登记卡和数据表。
1、《标准》的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学生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1、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2、《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将整理好的上报到xxx网,和实时进行反馈。
提升教研水平方案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方案,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首在体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体育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跑操制度,每天安排中学生20分钟的大课间跑操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组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制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要统筹安排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学校“健康副校长”的工作职责。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班级微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八.强化检查评估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体育教研组的重要依据。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xx中学校2021年x月x日
提升教研水平方案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坚持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贾晓霞
副组长:董良肃席文彬刘晔
组员:宋慧敏王连喜黄勇蒋岚焦川李小艳贾磊刘志远各班主任校医
2、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体育教师负责测试的训练、成绩记录、等级评定,班主任协助体育教师做好本班学生体质测试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
4、学校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400米(50米×8往返跑)、掷实心球、50米跑(25米×2往返跑)。
三、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组汇总上报教委体卫科,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四、数据收集与整理上报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12月10日前全部上报北京市中小学体质健康网)
2、体育组全体教师负责对学生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五、具体要求与措施
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体质健康状况。
的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奖励与处罚
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对优秀体育骨干进行奖评,同时也对参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人员工进行奖评。
3、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以上者方可评为区校级“三好学生”。
4、健全奖惩制度
(1)属于下列情况者,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学校达标合格率低于80%;
学生在体育课、锻炼、测试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起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班级和个人奖励
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上报数据准确及时;
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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