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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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
时间:2023-09-08 04:52:16     小编:BW笔侠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篇一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基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补足短板,全面提档升级,增强公益性,提高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推动新时代闻喜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到“十四五”末,努力实现全县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县财政资金。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资金。

(三)社会资金。

(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

工程建设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盘活空闲用地、边角地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统筹规划、贴近百姓、方便可达,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量力而行。

(二)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相对集中

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工程可以新建,也可以在原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可与足球场地结合,相对集中满足多人群、多项目使用;以动休闲为主要功能,配置一定数量的体育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绿地、美化景观等。

(三)地方为主、多方参与、体现公益

坚持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落到实处。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和营,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行管理,切实体现工程建设的公益性并提高健身中心的综合利用率。

1、小型:建设面积达到1000m2或以上,可开展5个以上动项目,包括篮球、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

2、中型:建设面积达到2000㎡或以上,可开展7个以上动项目,包括两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器械健身、门球或网球等。

3、大型:建设面积达到3000m2或以上,可开展10个以上动项目,包括2—3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器械健身、门球、柔力球、网球、气排球、儿童游乐等。

(二)辅助设施建设内容

1、配套照明设施,可在晚间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广场舞、乒乓球、气排球、太极拳等项目动。

2、健身中心建设围网,田网周围可建设环形健身跑道。

3、一间不小于20m2配套服务房(具备体育彩票销售、饮料副食补给、管理人员休息等功能)。

4、若干场地标识牌(体现中国体育彩票、省体育局、市人民政府援建等内容)和动休息座椅。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12乡镇乡镇长和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闻喜县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从实际出发,细化工作目标,制作具体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力争把工程建设纳入项目储备库,争取上级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实施方案》的进度、数量,每年列出乡镇全民健身工程专项预算,保障建设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供给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减少审批事项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卫健局:负责统揽工程建设的资金申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把工程建设列入本辖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各成员单位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资金、设计和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工程指导

县卫健局要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推进,严格工程项目库申报和审核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计划和标准,严格资助资金使用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和监督当地工程建设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于本年12月1日之前将下年建设项目前期资料报送至县领导组办公室,争取入市级项目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及实施,严格遵守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规范,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事项发生。各乡镇政府作为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照全民健身中心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健全场地设施使用规章制度和人员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篇二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和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整治拆改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辆、治理扬尘污染、加强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为重点,大力开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执法监管,加强目标考核,努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负责、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x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超过13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过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x市区和各县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超过12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过7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

主要任务

(一)强化燃煤污染防治。 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

积极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和接受域外电力规模、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x年底,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控制在76%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和市x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委会)。

2.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战略。

(1)推进实施气化x工程。x年引进各种天然气资源达到10亿立方米;依托国家干线输气管道,加快干线、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x年底基本实现管道燃气通达县城(市区)、产业集聚区和临近具备条件的乡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加快推进新能源示范市建设。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农业大棚农光互补、鱼光互补、荒山荒坡光伏电站等光伏电站建设,x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1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3.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1)加强城市煤炭总量控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x〕1015号)要求,依据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管委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2)严格执行《x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暂行管理办法》,在禁燃区域内禁止销售、燃烧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等高污染燃料,对生产、经营性单位或个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根据城市建设规模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x发改能源〔x〕1548号)要求,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确保x年底前基本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加强商品煤质量管控。

x年6月底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x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发改、工信、环保、质检、工商、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级政府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购销、进口、使用企业的监管职责分工等,切实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工作,对生产、销售、使用劣质煤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减轻冬季燃煤污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实施燃煤锅炉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1)加快城市供热管网配套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进一步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和面积,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城(市区)实施集中供热,不断提高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率,减少市民取暖燃煤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整治。10月底前市建成区和各县(市)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可结合实际,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市域内所有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单台出力65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x)》表1要求,单台出力65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大力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在确保全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x年10月底前,x发电厂1#、9#、10#机组、x发电厂1#、2#机组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对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不到排放限值要求的机组,一律停产。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机组)、热电联产机组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x市政府、x发电厂。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6.提升建筑品质。

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强制性标准;各类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x年完成2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转变建造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施工能力,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建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7.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依据省定任务分解下达x年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目标任务,依法淘汰到位,并向社会公告。关停不符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独立炼铁企业(不包括国家认定的铸造企业)和独立转炉炼钢企业,淘汰450立方米以下高炉、40吨以下转炉和停运的电解铝产能、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8.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

在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对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9.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

(1)强化水泥粉磨站治理。6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泥粉磨站烟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x)》表1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达到以下标准:生产车间全密闭并配备收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物料堆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设施,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出入口要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依法关停长期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水泥粉磨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强化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对照《x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x)》表1要求,10月底前完成对标准所涉及企业的炉窑进行烟气提标治理,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治污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并查封、扣押排污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强化砖瓦行业窑炉废气综合治理。6月底前完成砖瓦窑炉的废气治理,废气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x)》表2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石化行业全面推行设备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无组织vocs控制,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启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整治,在表面涂装行业,通过源头、工艺、末端控制等手段,要求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0.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按照《x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涉汞、涉铅、高毒农药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我市省控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x年下降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11.实施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

以焦炭、煤化工、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工业用煤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编制x—x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推动行政区内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2.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继续开展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完成辖区内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新建加油站、油库及新购油罐车须装有油气回收装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13.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治理。

针对部分区域燃煤、工业、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情况,依据空气质量排名,对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14.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

8月底前完成省定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辆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5.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10月底前,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含农用车和摩托车)一律不得在市内销售。11月1日起,新购置的对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不办理注册登记证、不予核发环保标志、营运车辆不办理营运手续。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16.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

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验,对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积极探索安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两标合一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17.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执行《x市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区域和时限要求,对于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辆等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查处违规行驶车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18.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x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机动车区域数据平台搭建,实现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联网报送,系统评估机动车减排效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1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情况摸底调查,研究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管理措施,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进行强制治理或淘汰,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转让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20.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x年,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21.加大建筑、道路扬尘监管治理力度。

(1)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减少城市道路扬尘。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化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x年,x市城市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对城市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建立城市周边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渣土车抛洒等道路扬尘问题。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治理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落实《x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治理暂行办法》要求,增加机械化清扫设备,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x、安楚路、北外环、东外环、x公路、x公路、x线、x高速大道等重点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清扫保洁力度。完成省定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2.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

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23.开展露天料堆扬尘专项治理。

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组织当地公安、国土、交通、公路、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和农田等场所露天堆存或晾晒水渣、煤泥、砂石、渣土等物料的储存和经销的单位或个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

24.加强运输扬尘管理。

制定运输扬尘管理办法,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要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25.开展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

开展非煤矿山、石料加工企业扬尘专项整治,治理露天开采、石料加工、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五)强化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26.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7.减少农业生产过程大气污染。

研究制定农业施肥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28.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进一步完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建立“市(县、区)督导为主、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和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禁烧管理责任体系,特别是夏收、秋收期间,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实现x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29.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10月底前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x)》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0.严禁垃圾露天焚烧。

认真执行《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严禁在市区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树叶、垃圾或其他杂物。对焚烧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1.控制烟花爆竹燃放。

x年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理办法,明确禁燃禁放的时段和区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32.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实行与x相同的应急响应标准,修订《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响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根据《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细化完善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应急预案,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科学确定细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和工地停工范围,为依法依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3.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在科学预测研判的基础上,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要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把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4.加强重点时段管控。

x年11月1日至x年3月31日,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所有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冬季采暖期积极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尽可能减少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力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削减污染峰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强化政策科技支撑。

3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巡回宣讲、开办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36.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修订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对大气污染较重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以及重点区域(园区),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措施,以经济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7.认真执行vocs相关产品税费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在部分行业开展vocs收费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8.贯彻执行环保新标准。

切实做好《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x)》、《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x)》、《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x)》等有关行业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四、保障措施 39.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是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于x年3月底前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办备案,每月20日前,向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点任务落实情况,x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

总结

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0.加大资金投入。

市、县两级财政要积极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散煤燃烧控制、黄标车淘汰、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41.加强执法监管。

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导检查。

市环保局对“散、小、乱、差”企业整治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高污染禁燃区监管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行政执法局对城市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对机动车超载和对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公安局对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禁行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燃煤质量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2.实行信息公开。

建立全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公开制度,每月在x日报、x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并在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依规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3.严格考核奖惩。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x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对对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实施年度考核。把环境质量“不降反升”作为刚性约束条件,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当地政府实施生态补偿扣款,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的有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对达不到治理要求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篇三

按照区委、区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与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建设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方位整治和不懈努力,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不细、作业不精等问题。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未央“经济增长先导区、城市形象展示区、社会管理示范区、现代都市宜居区、执政为民模范区”的新形象。

为了切实落实市区各级精细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将地区精细化管理做出成效,服务地区群众,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成立辛家庙街道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街道四城联创办公室主任

执法三中队队长

党政办公室主任

社会事务科科长

城市管理科科长

城改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辛家庙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辛家庙街道四城联创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西敏同志担任。负责街道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督促协调和上报等工作。

根据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实际,成立各专项工作小组。

(一组)、辛家庙街道公共秩序治理组

执法三中队牵头,四城联创办、城市管理科、辛家庙派出所配合

1、车辆无序停放问题。

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要求道路停车场(含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做到标识统一、标志明显,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挤占盲道现象。

2、占道经营问题。

按照层级管理工作要求,疏堵结合治理出店经营,实现“严禁区无违法行为,严控区标准提高,疏导区管理规范”的目标。

3、沿街门店乱贴乱挂乱放问题。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定期责成沿街商户对各自门前环境进行清理,做到橱窗无乱贴、门店外干净整洁。年底前,全区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达标率达到85%。

4、街头散发野广告问题。

加强执法力量,落实责任到人,建立重点值守、巡回检查、及时追呼工作机制。有关行业的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严禁违规制发宣传品。年底前,彻底解决街头散发野广告问题。

5、施工围墙标准不一问题。

按照标准统一、施工精细、及时拆除的要求,加强施工工地围墙(围挡)设置管理。

6、废品回收周边环境卫生。

加强对废品收购站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逐个清理门前杂物,加大对占道整理废品作业的处罚力度。建立废品收购站由城管执法人员专人监管机制,治理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行为,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二组)、街道大环境治理组

四城联创办牵头,城市管理科、城改办配合

1、清扫人员不足问题。

按照一类道路2班制作业,每33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二类道路1.5班制作业,每38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三类道路1班制作业,每48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要求,标准化配备保洁人员,并根据机扫情况进行适当调配。年底前,确保保洁人员足额到位。

2、果皮箱设置不规范问题。

按照一类道路每50米1个、二类道路每100米1个、三类道路每150米1个,人流密集区域适当增加,同一街区同规格、同标准设置的要求,达到充足实用、统一美观的效果。定期对沿街的果皮箱破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年底前,全部配置到位。

3、公厕开放问题。

提高公厕服务质量,要求管理员坚守岗位,保证开放时间,保持日常保洁不间断,确保主要道路、重点区域24小时开放,其他路段和区域公厕5∶00—23∶00时开放,开放率达到100%。临时性停水停电应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正常开放,因大修等需正常关闭应提前张贴告示明确恢复开放时间。

4、护栏保洁问题。

建立定期擦洗和维护制度,保持护栏整洁美观。凡降雨后,各类护栏各责任单位必须在一天内清洗完毕。

5、绿化带绿篱间隙保洁问题。

健全绿地养管规章制度和标准,完善检查办法和评价体系,对各类绿地、绿化带实行全天候保洁,在重大节假日对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保洁管理。彻底清理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保持道路绿篱间隙干净无垃圾、无杂物。年底前,全区一、二类道路绿化带维护达到无白色垃圾的保洁要求。

6、道路灰带问题。

城市出入口道路统一按照不低于城市二类道路标准进行日常保洁;对城市一、二类道路和出入口道路道沿下(道路护栏下)每天冲洗一次,确保道路机扫率不低于50%;一周内无降雨时,在全市进行大冲洗,做到道路无灰带、无污物,路面见本色。年底前,区内一、二类道路、城市出入口道路达到无“灰带”。

(三组)、辛家庙街道城市提升组

城市管理科牵头,四城联创办、城改办、执法三中队、辛家庙派出所配合。

1、人行天桥脏乱无序问题。

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强人行天桥管理,达到桥面整洁、无摆摊设点、无散发野广告等行为;对地区内人行天桥进行桥名编注,增加监控设备,提高设施运行管护信息反馈和维修效率;完善天桥上的盲人标志和led滚动指路牌,服务市民便利通行。

2、城市夜景景观问题。

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对城市夜景照明亮化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改造完善区内无灯缺灯街巷的道路照明设施,加快实施城市夜景点亮工程,逐步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形象,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

3、架空线缆落地问题。

加强环境保障,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架空线缆落地工作进度,强化施工前与地下管网管线涉及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整治私拉乱接行为,净化城市空间环境。

4、街头标识牌户外广告规范设置问题。

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城市街道电线杆、灯杆、楼宇及其它市政设施上的各类乱设置标识牌进行集中清理,对私自设置的商业性标识牌、废弃标识牌进行拆除;对重复栽设的杆体及设置的标识牌进行归拢集中设置。户外广告达到设置规范、美观协调,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无违规设置现象。

5、地区扬尘问题。

硬化城区出入口及城市主干道周边道路,加强新建工地出入口管理,安装冲洗设备,消除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减少扬尘污染。

6、建筑工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制定扬尘污染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定期对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和奖惩。完善建筑工地内部管理规章,重点是对工地内部道路监管要全覆盖。制定施工工地出口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确保高尖装载和无资质车辆不出工地。渣土清运通道做到当天冲洗。

(四组)、解决街头流浪乞讨问题。

社会事务科牵头,辛家庙派出所、执法三中队配合。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引导劝离护送救助工作机制,对城市主干道及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城市广场、宾馆酒店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严格管控、有效劝离、安全护送、无条件救助,对利用乞讨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组)、渣土车超速行驶和乱倾倒问题。

城市管理科牵头,执法三中队、辛家庙派出所配合。

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渣土车闯红灯、乱倾倒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对超速行驶等违章率高的区域,追究区域监管单位、人员责任。

(六组)、街道精细化管理巡查报道组

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四城联创办、执法三中队、辛家庙派出所配合。

加强对各治理组跟踪报道,发现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同时营造地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氛围,引导地区居民共同参与,各单位共同提高的新局面。

以上各项治理工作由发文开始,截止到2013年年底,贯彻全年各项工作当中,不得间断。实行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考核。本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纳入2013年地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街道党政办和四城联创办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由四城联创办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与考核。

(二)监督。结合区上考核结果和地区检查考核情况,由办事处对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经费。本方案中道路硬化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市级有关部门将依据城建计划进行补助。其它涉及经费问题的,按原渠道足额安排。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既是对当前地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更是不断适应大西安建设和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建设的客观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以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为切入点和工作点,夯实责任,扎实落实,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二)对照任务,制定措施。各科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措施。要简化程序,量化标准,明确目标,并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务实管用的工作模式,切实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夯实责任,加强协作。城管、市容、执法等科室要按照要求,分别对各项任务牵头负责,认真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牵头部门对接,强化配合力度,切实做到既明确、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分片包干,积极配合。没有明确工作任务的科室,要按照街道包村包社区制度,加强对所包单位的督促检查,配合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辛家庙街道)

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篇四

为全面整合应用社会监控资源,进一步织密城市视频监控网络,提升城市治安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xx年至2xx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天网”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哈尔滨、服务新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将视频监控设施覆盖全市每个重点角落;进一步完善“一个系统、三道防线、三张防控网”城市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视频监控覆盖。通过开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有重点、分层次地整合社会监控资源,使视频监控点联成片、形成面、织成网,把“天眼”联结成“天网”,进而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以视频研判应用、电子防控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视频应用作业平台,为开展视频智能管控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资源效能,全面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此项工作于2xx年底全部完成。

(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对现有全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联网扩容,即对已建成的“天眼”工程三级监控平台部署联网及高清系统扩容设备,使其具备2万个视频图像联网和3个以上高清监控摄像机的接入能力。此项工作于2xx年底完成。

(三)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监控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各区、县(市)在街道、路口、繁华地段、广场等公共部位由于拆迁、道路改造、施工困难等原因尚未实现视频监控覆盖问题,在未覆盖部位安装176个标清监控摄像机;以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重点,逐步开展前端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市)公共部位安装1593个高清监控摄像机。2xx年底,至少完成359个标清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和531个高清监控设施建设,2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全市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在未封闭或半封闭式居民区和易发案居民区完成安装智能电子抓拍设施6套,在各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建设接入平台,并联网运行,实现对出入居民区车辆轨迹信息的实时掌握,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区的治安防控能力,构建“平安社区”。2xx年底,至少完成2套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2xx年末完成全部建设。

(五)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在各区、县(市)社会面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居民区、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继续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42352个监控摄像机,进一步加大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覆盖密度。2xx年底,至少完成14117个社会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2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逐步将现有2万个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资源全部联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实现实时调控和联网应用。2012年底,至少完成8万个社会视频图像联网建设,2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资金保障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建设。

(二)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接入、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含前端抓拍设备、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拍系统接入平台及链路)建设由各区、县(市)财政出资建设。

(三)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对于居民区监控设施的建设,新建居民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已入住的居民社区住宅由物业公司筹资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无人经管的居民区住宅由所辖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xx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5月31日至1月31日)。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xx年和2xx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xx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其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负责将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建设和居民小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按要求将监控图像接入本级平台。市、区县(市)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天网”工程使用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两级公安机关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开展社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本级平台。

(二)财政部门。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解决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科技、工信部门。市、区(县、市)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四)城乡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监控点位的规划工作,并对辖区内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天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电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监控点位取电标准,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公共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并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六)建设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督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篇五

实施方案

1、“青蓝工程”活动内容是聘请我校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通过指导老师的传、帮、带、手把手地传授给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学艺术,使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水平得到提高,尽快成为教学骨干、能手,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1、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应按新课标要求,认真学习新课标,钻研教材、熟悉教材结构、教材特点,精心设计教案,虚心请指导老师审阅教案。指导老师严格要求被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审阅教案,给出评价意见或改进建议。签订双方责任书。每月底上交一份活动情况记录。

2、被指导青年教师经常听指导老师与其他老师的课,并写好听课心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认真上好入门课、过关课、汇报课。指导教师要耐心指导青年教师上课,及时提出评价意见并写好评课意见,做到初期有落实、中期有检查、期终有验收。3、指导教师应通过听课(节数不限)、说课等方式跟踪、了解被指导教师的教学情况,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研、课改、和课题申报等工作,使青年教师有更多的机会参加选题工作,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教务处、教研组成员要增强责任感,切实使“青蓝工程”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注重教师的培养质量,使这项活动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伊宁市达达木图镇下苏拉宫村小学

2018年9月

实施方案的细化方案篇六

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体现其先进性,建立健全学校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为广大家长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做到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做实事,做好事,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特制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 措 施:

1、动员启动,挂牌服务。召开服务民生工作大会,布置安排安排学校服务民生有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并举行党员宣誓承诺。

2、搞好调研,摸清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学生和教职工中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状况,为搞好扶贫帮扶掌握第一手材料。

3、节日慰问,服务民生。结合春节,对学校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帮扶慰问。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春节慰问,保证每一个困难职工能够过上一个温馨、快乐、幸福的春节。并建立起党员干部帮扶机制,进行长期帮扶。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在寒假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符合学校减免政策的,对学杂费等进行减免并进行春节的慰问。同时,建立起长期帮扶机制,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4、建立包保,结对服务。建立健全学校帮扶机制,对学校困难教职工,实施领导干部保包制度。针对实际情况,每两个干部包保一个困难职工,除了春节慰问之外,并进行长年包保,保证能够顺利工作和生活。对困难学生,实施全校教职工包保制度,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包保两人,党员同志每人至少包保一人,保证每一个贫困学生能够顺利求学。包保人做好平时包保记录。

5、开展承诺,党员示范。按照局党委要求,深入开展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把服务民生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内容,开展“党员承诺制”,保证每一个党员在服务民生上,有具体行动,有先进体现。开展“党员·责任·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示范课、示范岗,缴纳特殊党费,建立“阳光基金”等方式,把“党员责任区”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通过示范行动更好为学生服务,为学校教职工服务。

6、义务门诊,服务差生。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员教师义务门诊,摸清学校学习差生情况,利用假期和平时周二、三、四自习时间,对学校学习偏差生进行集中辅导。力争每一个偏差生都能够享受义务门诊的福利,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从而更好地为偏差生服务。

7、抓好“回头看”,完善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总结表彰一批服务民生先进典型。根据局里“五看”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服务民生工作的“回头看”工作,重点抓好四看:一看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取得真正实效;二看党员有服务民生作用发挥情况,对照承诺认真总结;三看帮扶特殊群众是否及时、到位,群众是否意;四看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坚持长效。

三、建立健全服务民生机制

为保证服务民生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开展,并坚持制度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包保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同志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特困职工、特困学生(包括行为偏差生),实行包保制度,解决特困职工和学生的生活困难,并坚持长期包保。把包保情况,作为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党员教师义务门诊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教师义务门诊制度,扩大义务门诊的范围,增加义务门诊的次数,使更多的学习偏差生学生受益。

3、建立健全学校节慰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慰问制度,丰富慰问的形式。做到六必问:节日必问、生病必问、生小孩必问、结婚必问、乔迁必问、家庭有特殊困难必问。

4、建立健全党员服务承诺制度。健全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把服务承诺制度化,建立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每个党员制度服务计划。把党员践诺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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