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编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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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方案编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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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篇一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篇二

巴州金实工贸有限公司

机电、运输专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巴州金实工贸有限公司机电科

巴州金实煤矿

机电、运输专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根据规定,每旬对机电、运输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安全排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领导机构

成 员:刘明刚 王德林 王子文 席成发

三、检查范围

每旬对机电、运输系统基础资料管理、井上下供电线路、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输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采掘设备、各设备保护整定、岗位人员待岗情况、岗位职责熟悉情况、机电材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基础资料管理

(1)煤矿设立专门机电运输系统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 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2)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 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3)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记录, 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

(4)矿井要有及时填绘的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井下运输系统图, 通讯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资料。

(5)矿井主风机、主水泵、主绞车、空压机、瓦斯抽放泵等主 要机电大型设施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6)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 全标志管理的, 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 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

2、供电管理

(1)矿井供电系统应安全、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2)矿井通风、提升、主排水、压风、监测监控等 设备的主要负荷, 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采用“双风机、双电 源” ,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 保护装置, 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 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 电装置。

3、管网管理

(1)煤矿是否按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和排水系统, 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铺设压风和供水管路。压风管路 和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 20米管路 要采取保护措施。

(2)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应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 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 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 0.5米以上, 敷 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 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 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 100毫米, 采掘工作面管路 直径不小于 50毫米。

(4)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 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 度超过 5毫米的现象。

(5)供水施救系统应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6)排水系统应确保满足矿井排水要求。

4、硐室和电缆管理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变电硐 室长度超过 6m 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 1个安全出口。硐室内各种设 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 0.5m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0.8m 以上的通道, 硐室装设的栅栏门或防火铁门必须向外开, 硐室必须配备灭 火器材,并进行瓦斯检测。

(2)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3)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 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0.3m 以外的 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1m 以上的地方。

(4)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 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

(5)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 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 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5、照明、通信和信号管理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 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等地点必须 安设照明。

(2)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行人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 3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 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15m。

(3)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 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4)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 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 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 数多 10%。

(5)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 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 工作面,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 所和地面通风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6、运输设备及保护管理

7、主通风机

各项保护装置试验灵敏可靠,运行良好,检查维护及记录齐全,机房设施齐全,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岗位技能情况。

8、其它机电运输方面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总结

对每旬的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 要以‘五定’形式定时、定人进行及时整改,每月月底对当月的专项检查及时总结,确保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

金实煤矿机电科

2018年4月20日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篇三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xx市 20xx 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xx号)、《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镇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44 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 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0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 号)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摸清各类应当接受培训及已接受培训人员底数,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力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 10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四、成立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组

由镇长xx任组长,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工作;副镇长xx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安监办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排查以及督促隐患整治;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 20xx年5月15 日起至 20l2年 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企业自查、村(居)委会检查以及镇安监办大排查、xx市安监局大排查、xx市安监局检查组抽查、xx市整改复查6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自查方案,全面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播、会议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自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三)镇安办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对本次行动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自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镇安委会将对镇内各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并对大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xx市安监局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xx市安监局对全市范围内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工矿科负责对非煤矿山及各类冶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化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煤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同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资格证的取证、换证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执法大队负责对以上各类企业进行抽查。

(五)迎接xx市安监局抽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xx市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至少抽查8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今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复查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市安监局要对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结合,抓好整改。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行动要与其它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保证本次行动不走过场,查细查实,又要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执法促进企业安全培训、以安全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提高。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项执法活动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切实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要按照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给予上限处罚。

(四)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及有操作证书。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篇四

(一)进行动员部署(20__年6月底)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宣传低保规范的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将20__年6月的农村低保在册人员在村内长期公示,公布镇民生中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进行举报,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镇上将对举报信息统一登记,逐一核实,为专项清理整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二)开展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8月)

1、全面复核重新认定现有低保对象。按照《_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__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农村低保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摸排,做到清理清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核查、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应保未保”等问题;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摸底家庭经济状况,看是否存在“富人吃低保”问题;查低保户一折通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查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及干部职工家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查公开公示程序,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查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看是否存在拆户拼户、平均分摊、二次分配、将低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私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低保管理规范,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2、严查违规行为。要以低保工作中村委责任是否落实,建立完善和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低保中优亲厚友、评议不公以及信访反映的案件进行集中整改。对清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即:户内拥有机动车辆、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补充新增,切实解决农村低保执行中不公平、不公正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充分发挥村委在低保对象认定中的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及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

3、细化操作规范程序。各村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清理规范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申请、资格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公开、资金发放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促进本村低保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化运行。严禁不经调查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直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规范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有效期管理办法,完善保障对象定期报告、定期核查等相关制度,加大动态管理力度。

4、完善工作机制。要对现有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及办法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和困难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办法,细化分类及补差标准的确定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要从根本解决收入核查难、对象认定人为因素多、认定过程不科学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防止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调整不及时及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三)抓好问题整改(20__年8月底起持续进行)

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认真抓好排查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各村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同时深入查找原因,切实解决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镇上将派出工作组赴各村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四)形成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我镇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较多的行政村,督促其抓紧整改落实;10月底,各村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报告上报镇民生中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篇五

各办局、企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基础建设等主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开发区统一领导,经济发展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

环保分局、六石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质监站、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部门

1.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效防范、处置重特大化学事故。

全面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抓好安全发展规划、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危险物品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六石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

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综合防控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五位一体”模式,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等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进行实体化运行。

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红木家具产业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一企一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有关单位利用各类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水平。

(牵头部门:六石派出所、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等)。

3.开展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抓好从2014年9月份开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两年行动。

强化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不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认证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对高危作业实施定额、限员生产。

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施工;严格工程项目开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动态监管。

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国土分局、质监站、行政执法大队、供电所等)。

4.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

推进学校、企业安全标准化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制度,重点加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可爆燃粉尘作业场所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督查;加强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

(牵头部门:防雷设施检测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

5.开展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措施,督促有关重点行业和企业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07—2008),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

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作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护;同时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等)

在认真抓好上述五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各局办、企业、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至4月上旬)。

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请各相关牵头部门抓紧制定本系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治理整顿阶段(4月中旬至8月底)。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

三是重点监控阶段(9 月至11月)。

主要是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针对秋冬季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四是验收考核阶段(20xx年12月)。

12月上、中旬,开发区结合年度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12月下旬,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迎接市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责任落实。

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我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方案。

各单位、企业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每个具体的负责人。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督协调,配合部门主动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

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

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突出重点和严格执法。

落实每月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针对行业、季节特点,有重点开展专项主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按照“三定”(定专人负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落实时间)原则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

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由主管部门督办。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

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广泛推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

一、整治目标,整治对象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2、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违法犯罪活动;

5、开展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特别是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6、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面开展一次核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1、xx集镇和xx庄村周边地区及荷当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

3、xx庄村治安问题重点人居住处及活动区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徐家庄村党支部、村委会、治调会等基层组织协同作战,密切配合,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工作未能取得实效的,镇综治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xx庄村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群防群治。

建立健全村级治保会和调委会工作制度,切实解决治保调解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争取治保调解工作在组织、人员、报酬、场所方面“四落实”。

加强对治保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组织巡逻防范等作用,实现镇、派出所、村、户之间的整体联防网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三)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违法犯罪活动。

从4月1日开始,集中专班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保持对该村违法犯罪特别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净化该村社会风气。

集中整治期间,重点对地下“民间私彩”、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行动进行查处和打击,力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2人,使赌博、盗窃等案件得到根本遏制。

(四)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调解、治保组织作用,多渠道获取情报信息,把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把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实际困难和问题上,全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稳定。

(五)加强治安防范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推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民风不纯、无事生非等反应突出的治安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会同治保会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六)广泛发动群众,抓好普法教育。

一是把全民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经常、抓深入、抓实效,使广大农民群众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问题,保护自己;集中整治期间,召开一次群众法制教育大会,发放相关宣传教育资料,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知法。

三是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四是与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平安家庭评选活动,树立正气,净化民风,营造环境。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篇六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砖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与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各窑厂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对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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