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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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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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一

20xx年襄阳市“酷滑湖北·百万人参与冰雪运动”系列赛事活动

圆梦冬奥同享未来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全民健身助力乡村振兴”“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全民健身你我同行”“欢乐冰雪健康中国”“激扬中国梦快乐冰雪行”“燃情冰雪共迎冬奥”“纯洁的冰雪激情的约会”“冰雪梦健康梦中国梦”“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等。可结合实际,提出有地区特色、积极向上、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20xx年1月至3月

时间:20xx年1月

地点:市体育运动中心楚星滑冰场

指导单位: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心

活动要求:通过启动仪式的举办,普及冰雪知识、宣传冬奥,营造全民迎冬奥的良好氛围,扩大冰雪运动影响力。

(二)冰雪体验活动

1.冰雪体验季

时间:20xx年1月至3月

指导单位: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东津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心

协办单位:保康县横冲滑雪场

保康县梅花寨滑雪场

襄阳市楚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东津新区民发世纪广场冠军滑冰场

活动要求:各滑雪场和滑冰场发放冰雪体验券,鼓励市民走近冰雪运动、体验和感受冰雪运动带来的快乐。

2.冰雪文化展

时间:20xx年1月至3月

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活动要求:通过布置迎冬奥宣传标语、展板、知识竞猜、“我向冬奥送祝福”等活动,向市民普及推广冰雪知识,使其感受冬奥文化的魅力。

3.旱地冰雪嘉年华

时间:20xx年2月至3月

地点:由各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

活动要求:通过轮滑、滑板等旱地项目展示冰雪运动的趣味性,普及冰雪运动基础动作和知识,组织开展冰雪项目旱地基础动作培训,为不断扩宽我市冰雪运动人群打好基础。

严格按照襄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场活动期间落实以下措施:

(一)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必须身体健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签署《个人自愿参赛和防疫责任书》。

(二)活动当日,所有参加人员需扫健康码和行程码,实行“绿码”准入制。现场实施体温检测,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处于隔离期等人员,谢绝参与活动。

(三)所有参加人员进入活动现场等待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运动时摘下口罩。

(四)所有参加人员入场、排队、运动时,相互间隔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

(五)若有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参与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20xx年襄阳市“酷滑湖北·百万人参与冰雪运动”系列赛事活动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采取周密措施、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布置主题背景或横幅,做好迎冬奥氛围营造和冰雪项目知识普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激发百姓积极参加冰雪运动的热情,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

(二)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对冰雪场地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管理,督促参与者穿戴运动服装和装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研判疫情和活动风险,建立熔断机制,坚决杜绝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传播和任何意外事故发生。

(三)做好活动宣传。要充分发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和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突出亮点、创新思想报道本次冰雪活动,普及冰雪运动知识,拓展冰雪运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赛事活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冰雪运动、喜迎北京冬奥会”的浓厚氛围。

(四)推广和总结经验。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推广普及冰雪运动、营造喜迎北京冬奥会浓厚氛围。各主办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活动总结、精选活动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xxx@。联系人:张玮佳,xxx。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二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旗下产品秋林格瓦斯饮料,又称格瓦斯(又叫克瓦斯、卡瓦斯)源自俄罗斯,中文翻译为用面包发酵酿制的碳酸饮料,采用其传统发酵工艺加工,是国内目前为大列巴(大面包)酿造的饮品。格瓦斯是以山花蜜、啤酒花、谷物浆火、白糖、黑糖等天然物质为原料,经多种乳酸菌,酵母菌复合发酵酿制而成的微醇性生物饮品。其口感醇香微甜,具有开胃、健脾、降血压、消除疲劳等保健作用,与“德国啤酒”、“美国可乐”、“保加利亚布扎”一起被公誉为世界四大民族饮品。

此饮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以俄式大面包(大列巴)、麦芽糖为基质,经糖化、乳酸菌、多菌株混合发酵而成。颜色近似啤酒而略呈红色,酸甜适度,口感极佳,是一种无酒精的发酵清凉饮料。

秋林格瓦斯是一种具有俄罗斯特色的饮品,历史悠久,在哈尔滨当地被众多消费者所了解。然而,在其他省市却很少有人知道,即使有消费者想购买,在其他地区也不容易买到。并且,秋林格瓦斯口味独特,有益身体健康,价格适中,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所以,为了提高秋林格瓦斯饮品的销售,积极地宣传秋林格瓦斯的文化,从而更好的开发这一领域的市场。

据统计,中国目前有50多个城市宣称要建设中国的“动漫之都”或“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其中已挂牌的接近30个。除了深圳、长沙、杭州、苏州这些原本就有动漫发展基础的城市外,河北石家庄、广西柳州、辽宁阜新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二三线城市也加入发展动漫行列。仅江苏一地,就有苏州、无锡、常州三个“动漫基地”。各地动漫产业基地纷纷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动漫企业和动漫教育机构入驻,为发展动漫产业寄予厚望。

动画产业跻身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新趋势。当今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一个重要标志。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以影视动画片为原创品的系列开发从创意生产到销售,形成了完整的、延伸的产业链,呈现出越来越强的产业化趋势。

所以我打算把广告的设计和动漫元素相结合,通过相关的动漫图片和饮料图片相结合制作横幅广告、邮件广告、软文等,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个有实力的、国际化的、历史悠久的`、时尚的、健康的、品牌好、口碑好的饮料形象。以健康、自然的主题,清新。热血的风格表现出来。主要通过静态图片形式进行设计,具体的广告设计会根据情况调整。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产发〔20xx〕19号)文件精神,为抓好20xx年度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的落实,制订本实施方案。

依托我县的优势特色产业基础,重点支持玉米(鲜食玉米)、水稻、杂粮杂豆(大豆)、猪牛羊、特色水产、禽蛋奶(乳)、人参、梅花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林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加销各环节实现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二、三产增值收益,实现多元持续增收。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实施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的积极性。二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较好。围绕我县的优势特色资源,着力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级培育工作。三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一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规模化土地流转、种质资源培育与引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储藏等设施设备、农机具库棚建设等方面。

二是加工转化提升项目。支持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科研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厂房建设等方面。

三是新型业态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农业、展示展销体验店、电商平台等方面建设。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xx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用于生产经营等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县(市、区)为单位,流动资金贴息补助安排原则上不超过该县资金总量的30%。

在项目选取上,对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立项条件,同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试点示范和提档升级建设相结合;以及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对接,有稳定技术依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我县获得20xx年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资金总额度为12万元。

项目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2、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

3、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4、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文件

5、项目管理制度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材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胶装)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1、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成立辉南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辉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农业部门是实施项目责任主体、财政部门是资金监督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落实工作。

2、上报方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备案。

3、组织实施。辉南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完成初审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把握标准,通过实地踏查,审阅项目材料,完成项目审查工作,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入围的企业项目在辉南县农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4、资金拨付。项目经项目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在辉南县农网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核定的资金额度,直接拨付项目资金到相关企业。

5、项目总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分配资金使用情况及补助资金发挥的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1、各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必须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定给予严肃处理。企业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获得财政同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2、各申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报送项目进度,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四

为确保“四年实现脱贫,五年同步小康”目标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和要求,决定利用2015年到2020年的6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新能源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为做好项目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户光伏扶贫,帮助部分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脱贫项目,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式持续稳定增收。

(二)政府主导,贫困户自愿。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优先选择积极性高、自愿筹资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尊重科学,确保实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

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三、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2015年首批实施对象从201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5000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安装。根据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以及前期对贫困户安装意愿摸底情况,结合县供电、小水电部门的电网接入建议,将到户指标分配到各乡镇。其中,头陀镇、姚河乡、石关乡、响肠镇、来榜镇、毛尖山乡、菖蒲镇等7个乡镇分别以梓树村、沈桥村、东冲村、新浒村、枫树村、红旗村、毛畈村、岩河村等8个村为重点安排,在满足重点村贫困户需求的基础上,余户可安排到全县其他村。各乡镇应根据供电、小水电部门接入建议及各村、贫困户积极程度,采取投票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定实施户,适当向贫困村的贫困户倾斜,相对集中安排。优先安排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对光伏到户项目积极性高的贫困户。

系统四周无树木、山岭及建筑物遮挡,如有树木遮挡阳光,须同意砍伐遮光树木;房屋周边有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在能够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安装;有220v交流电源且单独立户的电表(电表户头必须与户主姓名一致);朝向南面的水泥屋面平顶最宜于施工采光,朝向东南、西南的次之。

(三)建设模式。对房屋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贫困户,在自家屋顶安装发电设备,实现自用及并网发电。对房屋或光照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协调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且按照项目用地要求,自行平整建设场地。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kw需总投资估算2.4万元。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约0.8万元左右)。

系统的申请》(附件2)。县将根据乡镇、村及贫困户积极程度,分批分步按省定指标予以实施,对积极性高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程序优先安排落实光伏产业扶贫到户项目。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各实施类型户的摸底登记工作。

(二)申请、审核、复核阶段(2015年6月20日—7月30日)1、农户申请、评议、初选。农户自愿向村提出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项目实施的初选名单,报乡镇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贫困户、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附件3),确保拟实施户具备项目建设条件,乡镇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3、复核。由县扶贫办组织班子成员带队(并邀请中标企业的专业人员参与)分赴试点乡(镇)、村督查检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相关条件进行逐户复核,确定最终的实施对象并予以公示。

连同贫困户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村、乡镇盖章后,分户整理归档。确保每户申报档案整齐完备。于2015年7月30日前精准确定光伏扶贫拟实施户及每户安装地点。

(三)资金筹集阶段(2015年7月30日—8月30日)。村成立组织负责收取每户0.8万元自筹资金,实行乡镇资金筹集名单及进度零报告制度,即每日下午5时前向县扶贫办报送。

(四)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阶段(2015年8月30日-11月30日)。在项目立项审批后,由招标局负责招标,确定设备的供应及安装企业;由中标企业负责安装调试并对项目实施的乡镇、村和安装户进行日常管护培训、发放维护手册。县供电公司、小水电集团与贫困户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计量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并网发电。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首批项目并网发电。

(五)评估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底前)。由县扶贫办组织技术第三方、监察、审计、财政、光伏办、供电等单位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和技术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

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承建企业免费维修;8年后,运行维护从发电收入中拿出0.02元/度建立运维基金);探索成立专业化公司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或建立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财产保险制度。

(二)政策补贴和收益结算。由县供电公司、小水电集团根据国家、省、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实施项目的贫困户支付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电量的政策补贴资金。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一季度一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及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乡镇、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并网、调试、供电部门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抄表和补贴资金结算,做好向上级供电部门的协调、争取、安全生产;县委督查办负责督查督办;县监察局负责对项目乡镇实施情况进行效能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组织乡(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选择、公示、群众自筹资金动员与收取、项目推进、施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

(三)强化考核考评。把光伏发电扶贫工程作为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产业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乡镇、村要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县直帮扶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乡镇、村抓好项目落实推进。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五

竹林资源是我市的特色优势资源,竹产业是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为贯彻落实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科学培育竹林资源,增强笋竹加工、流通企业创新能力,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竹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南政综(20xx)1号)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产业发展目标

按照“提一、攻二、育三”的竹产业发展思路,到20xx年,全市竹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以上,其中一产产值35亿元,二产产值320亿元,三产产值45亿元(详见附件1)。力争20xx年实现竹产业400亿元产值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集中发力阶段,20xx—20xx年)。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新建丰产高效竹林3万亩,累计建成丰产高效竹林面积51万亩以上。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新上一批有市场前景、产品附加值高、规模大的笋竹加工企业在我市落户。启动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第二阶段(持续发力阶段,20xx—20xx年)。以企业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三化”建设为依托,发展笋食品、竹板材、竹餐橱用具、竹炭、竹工艺品、笋竹生化产品等六大类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建成资源相对充足、加工利用率充分、竹文化旅游和笋竹商贸活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详见附件2)。

二、科学培育竹林资源

以建立优质、高效、可持续经营的竹林资源体系为目标,稳定现有毛竹林面积,着力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适度发展雷竹,到20xx年雷竹面积达2万亩,其中20xx-20xx年新发展雷竹面积5000亩(详见附件3)。以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资金项目和南平市节能减排毛竹林优化改造基地建设为依托,开展竹林丰产培育和低产改造,落实竹林丰产培育任务(详见附件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利用竹林空间,种植金线莲、黄精等中药材和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养殖牧鸡等家禽和野生鸟类。力争到20xx年林下种植类基地涉及竹林面积1万亩,林下养殖类基地涉及竹林面积0.5万亩。以竹山机耕路、水利灌溉、施有机肥料和套种无患子等年度示范任务为抓手(详见附件5),毛竹林培育重点推广竹阔混交林经营、竹山引水灌溉、施有机肥料、生物防治病虫害等绿色生态培育新技术,保护毛竹林内的阔叶树,实施毛竹林岗顶营造防火林带项目战略,开展毛竹纯林内人工套种阔叶树,新建竹山机耕路一侧和竹山灌溉蓄水池四周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有水源条件的毛竹林山场建立灌溉设施,开展竹山灌溉,调节竹山土壤水肥状况,全面推广施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病虫害,力争到20xx年发展竹阔混交林30万亩,竹山灌溉面积10万亩,施有机肥为主的配方施肥面积5万亩,基本实现竹山道路网络。

对毛竹林内种植阔叶树每亩达40株(新建机耕路一侧和竹山灌溉蓄水池四周套种阔叶树按40株折1亩计算),按生态修复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毛竹林岗顶种植阔叶树宽度16米,连续长度1公里,种植密度167株/亩,按防火林带建设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在松溪、建溪、崇阳溪沿线地势较高河滩地、山坡下部的平坦空地,老化荒芜的柑桔地和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推广雷竹种植,实行集约栽培,把好新造雷竹林苗木、水肥、覆盖“三关”。对新造雷竹成片面积达5亩以上,亩均种植雷竹60株、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的,经当年年底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鼓励未列入规划种植任务的乡镇、街道发展种植雷竹,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同等补助。在房道镇西际村(毛竹)、东峰镇井岐村(雷竹)、小桥镇后塘村(毛竹)和迪口镇迪口村(毛竹)等4个村建立4片集设施、科技示范和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带动全市竹林资源培育上新水平。从20xx年起至20xx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除享受南平市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或省现代竹业项目的资金补助外,市政府每年每片给予补助1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应择优建立1片竹林示范片,每个乡镇示范片毛生林面积不小于200亩、雷竹等小径竹不小于100亩,每个街道示范片毛竹林面积不小于100亩、雷竹等小径竹不小于50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林业局)

三、推动产业集中集聚

每年整合安排不少于20xx万元资金建立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竹产业的产业研究、规划、培育、推广、品牌建设及竹林碳汇实验示范区建设等。不断完善笋竹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管理先进、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笋竹加工企业投资落户,把笋竹城建成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笋竹产业集群。对新引进的竹产业企业,在税收、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执行。凡获国家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项目落户产业项目区,竣工投产后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建瓯市竹产业展示馆,把我市笋竹资源、笋竹加工企业及其笋竹产品通过实物、文字图片、影像等形式集中展示,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加强外引内联,通过龙头企业增资扩产、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和招商选资新上一批项目,完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延伸,推动竹产业全面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雷竹开发,对创办雷竹笋加工、雷竹专业合作社和建立雷竹笋销售市场的企业,在用地、用电、贷款、办证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农办、笋竹城管委会、林业局)

四、精心培育龙头企业

确定“两重两新”培育机制,建立分类评估机制,根据行业中的影响力、财政贡献率、产品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等指标,确定重点行业及龙头骨干企业名单;根据竹产业细分行业发展的态势、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即将投产的新项目等情况,确定新兴行业及新兴企业名单。对列入“两重两新”培育对象实行“一企(业)一策”,重点扶持。用好用足中央和省上、南平扶持原中央苏区县、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低碳试点城市、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现代竹业的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积极帮助策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上下游企业之间、生产企业与研发机构之间的强强联合,鼓励和帮助竹加工企业通过联营、合并、兼并等方式组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整体包装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竹加工产业。对于法人实体和注册地在建瓯市范围的工业企业在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后,企业税收在建瓯市交纳的,给予重点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

五、强化科技支撑体系

积极引进和转化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竹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快推进竹产业转化升级。发挥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平台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校对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特别是加快推进我市与厦门大学共建“海西竹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基地)”,建设“五大工程实验室”(竹材料工程、竹食品工程、竹能源化学品工程、竹工艺品工程、竹文化与健康工程)和竹产业技术中试基地、竹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和竹产品分析检测中心“三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竹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延伸产业链,推动竹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省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建立笋竹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促进我市笋竹产品朝标准化生产方向迈进。对被评为省优秀新产品奖、省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竹加工企业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财政局)

六、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打造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加大目前我市笋竹产品已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品牌称号的产品宣传,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带动竹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品牌创建,赋予笋竹产品更高的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提高附加值。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竹加工企业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品牌创建办)

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把竹产业作为信贷重点,制定具体的金融扶持政策,逐步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扩大信贷规模,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符合条件笋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授信额度,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最大限度地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创新开展竹林抵押贷款,对毛竹林连片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或雷竹林50亩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绿瓯农林发展公司优先给予林权抵押贷款担保。(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行建瓯支行,市农办、林业局、绿瓯农林发展公司)

八、大力开发竹林旅游

开发竹林旅游,提高竹林综合效益,选择条件较好的竹林作为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加以开发。举办以竹文化为主题的竹生态旅游节,打造“竹林生态旅游”品牌。鼓励开发“竹园游”、“竹家乐”等竹林旅游,将条件成熟的竹林(园),列入我市一、二日游精品路线,扶持申报星级乡村旅游项目。在房道镇西际村建设以“竹生产、竹观光、竹体验、竹养生、竹文化”为内容的复合型休闲养生旅游项目——“千竹园”景区。以合福高铁开通为契机,开辟竹旅游精品线路,并与根艺城、北津湖、万木林、归宗岩等景区对接,延伸旅游产业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林业局)

九、完善商贸流通建设

整合资源,合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笋竹交易中心,完善中心的各项功能,引进“互联网+”,建立o2o电子商务模式,促进产销对接,形成实体店与电商同步运行的交易平台,并为笋竹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服务。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生产,争取将竹地板、竹胶板列入“建材下乡”名录,将竹产品纳入绿色建材采购目录,将竹质办公家具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充分挖掘竹产品市场消费潜力。本市政府类项目(办公用品、基建、装修等)必须优先使用竹材;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中,竹景观必须占景观工程量的20%以上。企业类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从低碳环保可持续和建设优雅竹城的角度,大力宣传、引导项目业主单位和采购机构广泛使用竹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财政局)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建瓯市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和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竹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竹产业办,设在市林业局),成员由林业、财政、科技、发改、经信、规划建设和旅游、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全市竹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分配年度发展计划,组织考核验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从竹产业发展形势和创建绿色生态经济强市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全市上下形成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合力。落实挂点帮扶制度,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市领导挂点联系,所在乡镇和引资单位全程跟踪服务;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挂点扶持竹产业发展,选派人员享受重点项目服务政策,并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十一、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将竹产业发展纳入全市创业竞赛和绩效考核的内容,根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由市竹产业办下达每年竹林培育、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培育等建设任务。竹产业办联合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加快竹产业发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每季度公布考评成绩、名次,给予奖励。对考评综合评分60分以下倒数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六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1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注:名单附后)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15]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16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县冰雪产业实施方案 冰雪运动推广实施方案篇七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注:名单附后)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16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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