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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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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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一

1.负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综合、协调、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

3.协助委、局领导制订并落实办案计划,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4.协调办理查报件、阅处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承担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与区委组织部的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二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纪检监督工作法

乡镇纪检专干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三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党员及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协助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进行审查或提出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的监督,保证社区党务和居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七)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

(八)承办社区党委和上级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四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五

2.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党纪教育;

3.协助公司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检查和处理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党员的违纪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受理群众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

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六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七

岗位责任是劳动者对具体工作内容的责任。并达到岗位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二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第六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八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九

20-年以来,本人在委局领导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坚定信心,坚持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和同志们互敬互爱,和谐相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谋一己之私、不损人利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严要求、轻得失、重素质,力争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本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方面取得里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作如下总结:

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拓宽思路,解放思想是做好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的基础,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是履行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只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才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厚望。在学习方式上,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历次学习外,还坚持自学,并注重把工作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了《党章读本》“八荣八耻”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观看了《忏悔录》《学习党章报告会》和其他一些讲座,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一年来,在委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我积极支持配合主任工作,根据县纪委20-年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努力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配合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确定的今年以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题精神,我县把学习宣传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增强教育效果。结合我县实际,把3月份至9月份确定为我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月。并于4月份配合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宣传街”活动。“七.一”期间结合全县纪念建党85周年,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共1245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竞答活动。在国庆长假期间收集党员干部手机信息,以便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掌握和了解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等相关知识,加强了广大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党的观念,增强了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做好相关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做好党风廉政学习资料的有关征订通知,组织全县纪检组(室)征订《学习党章规范言行-党章学习读本》和最新党风廉政电教片。共组织征订《学习党章-规范言行--党章学习读本》32本、电教片《忏悔录》10盘、电教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学习党章报告会》9盘(不包括个别单位自行征订部分);并及时组织征订了《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

2、认真做好编制《纪检信息》工作。共收到各类信息60条,采用52条,全年编辑《纪检监察信息》12期。

3、配合搞好其他宣传工作。首先配合在龙镇大桥建设指挥部设立工程廉政建设“意见箱”,在施工工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并在建设工地制作永久性警示标语2幅。其次组织全县348名任实职副科级(包括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及电教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学习党章报告会》等宣传教育片,并要求每人写出一篇体会。。

三是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发挥自己的业余兴趣爱好,在《南伞》季刊上发表了《我的士兵生活》、《酒瓶泪》、《怀念爸爸》、《从现在起做一个幸福的人》等诗歌散文,以求用好的作品教育人、鼓舞人、感染人。

1)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今年以来,我的理论学习只满足于单位组织的学习,自学时间少,其主要原因还是自主性不够,闲时学一下,忙时学的少,有时看书读报纸也只是看看大标题,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理解不深,停留在“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阶段,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地得到提高。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方面做得不够。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对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不足,方法不多。

3)具体工作中,政治敏锐性不够,思想解放不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十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十一

第一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内容篇十二

1、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发扬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灞桥,财政局监察科工作职责。

2、负责拟定监察科工作计划。

3、按照分工负责印鉴的使用保管及文件拟定,年终归类归档。

4、对上访人员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

5、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

6、在调查取证中要实事求是,重证据,管理制度《财政局监察科工作职责》。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监察科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各科室、各街办财政所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举报财政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调查及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财政监督检查更好的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

5、负责拟定财政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监察科科长职责

在主管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财经制度。

2、抓好科内思想政治工作及廉政工作。

3、负责科工作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负责做好科与市局,区局有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5、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经调查财政人员确实有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监督检查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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