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家禽养殖合同 家禽养殖心得体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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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家禽养殖合同 家禽养殖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时间:2023-10-17 16:56:04     小编:MJ笔神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禽养殖合同篇一

家禽养殖是广大农户和养殖户常常从事的一项农业生产活动。通过长时间的实践,在家禽养殖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家禽养殖的选址、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品种选择、市场营销等方面,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家禽养殖的选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选址要考虑周边环境是否适宜家禽的饲养,如空气、水源、土壤等;同时要选择离市场较近的地方,以方便产品的销售。在选址时,我曾经犯过错误,将养殖场选在了附近有重工业的区域,导致家禽生长缓慢,而饲养环境的恶劣也容易导致疾病的传播。因此,选址要慎重,考虑全面。

其次,饲养管理是家禽养殖中最重要的一环。合理的饲养管理,可以使家禽健康快速地成长。我认为给家禽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是至关重要的,比如保持饲养场的清洁,定期消毒,营造良好的通风条件等。此外,合理的饲料配方也非常关键。根据不同生长阶段的需求,正确搭配饲料,可以满足家禽对各种营养物质的需求,保持家禽的健康和生长速度。总之,在饲养管理方面,我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改进和调整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三,疾病防治是家禽养殖中必须要注意的一点。经营家禽养殖,难免会遇到一些病害的问题。但只要我们加强预防和控制,就能降低病害发生的风险。为了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我经常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兽医知识,了解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并做好养殖场的卫生消毒工作。此外,定期请兽医上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家禽的疾病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选择适合的品种也是家禽养殖的关键之一。不同的品种在生长速度、抗病能力、肉质等方面都有所差异。据我的经验,宜养金华鸡若以肉为目标时,生长速度快,肉质鲜美,抗病能力较强,是非常不错的选择;而如果养殖目标为蛋鸡,那么选择层鸡品种更为合适。因此,在选择家禽品种时,要根据自家的经济实力、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技术水平来进行选择。

最后,市场营销是家禽养殖的最终目标。养殖的成果只有通过市场销售才能获得收益。在市场营销方面,我认为做好两点非常重要。首先,要了解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养殖的规模和品种。其次,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产品附加值。例如,提供绿色无公害的家禽产品,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并带来更高的销售收入。

通过长时间的家禽养殖实践,我对家禽养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选址、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品种选择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我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够对其他从事家禽养殖的农户和养殖户有所帮助,取得良好的养殖效益和经济收入。

家禽养殖合同篇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定理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_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登记的____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是,其养殖的____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禽畜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食粮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 .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__种苗________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知道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

养殖人(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销售人

销售人(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这个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家禽养殖合同篇三

乙方(养殖户):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鸽、兔养殖事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1、甲方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随时有权抽验乙方的种兔及种鸽、和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

2、在养殖户养殖的肉兔及乳鸽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车辆到乙方处提货回收,出车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品种优良的种兔及种鸽、动物疫病防疫及相关药品。

4、甲方切实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1、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养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时向甲方汇报疫情动向,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产品及乳鸽。

2、甲方提供的种兔、种鸽乙方按市场价格逐次从出栏回收产品中扣除,乙方所生产的肉兔及乳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现金收购。

3、在乙方的养殖过程中,采取甲方“统一供种,统一供应育肥饲料,统一供药”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种鸽、种兔、饲料、兽药应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统一调配,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4、乙方负责饲养种鸽、种兔,在饲养期间必须保证种鸽、种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乙方负赔偿;如动物疫病、天灾、不可控制的力量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鉴定,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1、甲方按市场价格估算种鸽、种兔价格。直到种鸽、种兔自身价格由乳鸽、肉兔返还合作社完后,种鸽、种兔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产生的乳鸽、肉兔必须卖给甲方。

2、甲方在核验并计量计重后,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1、双方应根据合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违约纠纷,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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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养殖合同篇四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三条本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本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二章名称、住所及业务范围

家禽养殖合同篇五

1.1 形态特征:蚯蚓属环节动物门寡毛纲,因生活环境不同,分陆栖蚯蚓和水栖蚯蚓(水蚯蚓)两大类。目前 全世界已知的蚯蚓有2700多种,我国蚯蚓品种有160多种,但可供养殖的种类不多,陆栖蚯 蚓主要是正蚓科爱胜蚓属的赤子爱胜蚓(eisenia foetida savigny),俗称 红蚯蚓,在我国分布很广。七十年代末从日本引进的“大平二号”也属此品种,一般体长50-90mm,体宽3-5mm,成蚓体重0.45-1.12g,体色紫红,但也随饲料、水份、光照 的不同体色有深浅变化。此类蚯蚓有生长发育快,繁殖率高,易于高密度饲养,单位面积产 量高等优点,是人工养殖首选品种。

1.2 生活习性:蚯蚓属腐食性动物,怕光、怕震动、怕高温严寒,喜欢栖息在温暖、潮湿、通气、富含大量 有机质的土壤里,难以在一般耕地、红壤中见到。蚯蚓正常活动的温度为5-35℃,生长适 宜温度为18-25℃,蚓床基料适宜含水量为30%-50%(用手轻捏粪料指缝间有水滴流出则其 含水量为40%左右),适宜的ph值为6-8。

1.3 蚯蚓繁殖:蚯蚓属雌雄同体,但须异体交配才能繁殖,性成熟的蚯蚓(即出现生育环)在交配一周后各自 产卵,但产卵频率与湿度、温度等有很大关系。当温度18-25℃,湿度30%-50%,通风条件 好时,一般3-5天就产卵一粒;当温度高于35℃或低于13℃时,产卵数量明显减少。卵茧孵 化适宜温度为18-25℃,此时孵化时间短,约20天左右,孵化率高。每个卵茧内一般含幼蚓 2-4条,少的1条,多的5-6条,刚孵出的幼蚓细白如线,经40-50天的饲养生长达到性成 熟。蚯蚓繁殖的高峰期8个月左右,1-1.5年后开始衰老死亡。

蚯蚓场建造

牛粪经5-10天堆放发酵,其间进行1-2次的翻堆混匀就可使用,含水量要求30%-40%。猪粪需用5%-10%(湿重)碎稻草(或其它草料)均匀混合后堆成高1m左右的料堆进行发 酵(含水量同牛粪),注意防止堆料太实,7-10天后进行翻堆,继续发酵,一般进行2-3次翻堆 后,可使猪粪发酵腐熟,呈松软状,此时就可用作饲养蚯蚓的粪料。粪料的发酵好坏,直接 关系到饲养蚯蚓产量的高低,必须重视此项工作。

蚓种放养

蚓床做好后,把发酵好的猪牛粪放入引床内,粪料堆放高度20cm左右,靠中间走 道一侧留出20cm空间留作放养蚓种。放养蚓种前先浇湿蚓床,然后把带有粪料的蚓种侧放 在蚓床内的猪牛粪边,至于蚓种放养密度没有一定的要求。但忌在蚓床上堆满猪牛粪后放蚓 种,以免造成蚓种损失。

饲养管理

5.1 适时添料:适时添料是指蚓床中还有20%-30%饲料时,采收蚯蚓后就要及时添加腐熟的粪料。添加粪料 的方法主要采用侧面添加法和上面条状添加法。夏季高温季节,猪粪可采用在贮粪池中加水 成糊状发酵后,以条状形式直接浇在蚓床粪料上。如果久不添料又不浇水,会造成蚓体缩小,蚯蚓无法生存时会自溶死亡。

5.2 保温通气:夏季高温天气尽量做到每天下午洒水一次,有条件的单位最好采用深井水或低温水,并结合 覆盖稻草保湿,春、秋季3-5天洒水一次,冬季视具体情况而定。洒水时要做到匀、细,洒 出水的冲力要小。另外,夏季高温季节通过掀盖大棚四周的薄膜以利通风换气和降温。

5.3 粪料疏松:粪料疏松除结合蚯蚓采收时进行疏松外,还需视粪料板结情况,每月松土一次。使用铁耙松 土时动作要轻巧,尽量避免表层的卵茧翻入粪料底部,以免影响卵茧的孵化率。5.4 每年7-8月份夏季高温天气,应采取一些降温措施,力争把蚓床中的粪料温度降到30 ℃以内,以利蚯蚓正常生长和繁殖。采取的措施,一是搭棚遮荫,夏季用蓝色塑料薄膜,其 上再覆盖稻草编织的帘子或遮阳网;二是在棚内蚓床上覆盖一层稻草;三是每天下午浇水降 温,千万不能用洒得很热的稻田水。5.5 冬季保温:冬季到来前,做好大棚密封保暖工作,在棚内蚓床上覆盖稻草,有条件的单位再在稻 草外覆盖一层薄膜,力争把粪料温度最低控制在10-15℃以上,以利蚯蚓正常生长和繁殖。

5.6 蚓粪清除:当粪料表面的蚓粪过多时,应结合添加粪料和蚯蚓采收及时把蚓粪清除。具体方法是将蚓床 上面15-20cm厚度的粪料(其中有大小蚯蚓及卵茧)铲出放在旁边蚓床上或塑料薄膜上,深 度以铁铲下面基本无蚯蚓及卵茧为准,然后把下面的蚓粪铲出运走,把表层粪料再搬回到蚓 床上。

敌害防除

经过这几年蚯蚓的饲养,发现蚯蚓的病害较少,主要是一些敌害要防除,如蝼蛄对 蚯蚓的危害较大,它先吃卵茧,后吃小蚯蚓,在松土及采收蚯蚓时,一旦发现要及时将它处 死。在秋、冬季一些鸟类,野外没东西吃时,常来吃卵茧,另外还有老鼠、蛇、蚂蚁等。

蚯蚓采收

依据蚯蚓饲养密度大小和生产需要合理安排采收蚯蚓,原则上抓大留小。采收方法 主要是用特制铁质扁刺小钉耙,把蚓床粪料铲出疏松,再用手拣出含蚯蚓较多的粪料堆放在 塑料薄膜上,因蚯蚓怕光过15-20分钟后蚯蚓逐渐向下部移动直至塑料薄膜,然后将表层粪 料逐渐刮掉放回蚓床,最后剩下的就是干净蚯蚓,此法比较简单实用。

家禽养殖合同篇六

近年来,台前县绿源养牛协会在和市、县科协的指导帮助下,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科普工作。2008年5月份,我镇全面启动“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程”,建成了以“1站2点51室”为主体的科普惠农服务网络,有效形成协会科普惠农合力,促进了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有力推进了全线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自身发展情况

绿源养牛协会成立以前,有很多规模较小的养牛散户不是不懂经营、不会管理,就是缺资金、缺技术。看到这种状况,一些养殖户认为在养牛这一项目上,只有形成规模、联合经营,才能形成市场,出质量、见效益,才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经各养牛户协调商讨,于2006年5月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养牛协会。为实现协会的长效发展,我们制定了《章程》,在协会管理、服务人员设立上,我们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管理层设协会负责会长一名,会长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会员咨询与监督,在负责全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生产资料定购、产品销售。根据会员情况,又聘任2名技术水平高的技术服务人员,专门为会员提供技术服务,并在协会办公室设立电话服务热线,随时接听和解决会员生产中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按照《章程》,明确协会宗旨、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义务权利,做到责任明确,义务清楚。另外,我们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协会运作程序,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总结经验,制定规划,为实现协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辐射发展带动情况

几个人富不算富,所有群众富了才算富。为使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尽快致富,协会在很多村庄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吸纳群众参加到协会中来。经常邀请市、县农牧专家和技术人员给他们讲课,传授养殖技术,让群众能够在科学养殖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投入,增加收益。同时,协会负责给会员提供优质奶牛、肉牛品种,供应饲料,免费防疫和进行技术指导等。对资金有困难的农户,由协会借支或贴息,等农户见了效益后再扣除。正是有了协会的大力支持,很多群众通过养牛摆脱了贫困,有的发展成为小有规模的养牛专业户,成为协会新的成员,壮大了协会的组织。

2007发展新会员1300多户(包括周边县市),在搞好肉牛养殖的基础上,聘请奶牛胚胎移植专家教授,攻克奶牛性空胚胎移植技术,首先带动500个农户,免费发放技术资料,为台前县建立绿色养殖示范带做出贡献。

2008发展新会员1500户(包括周边县市),聘请河北农科院河南农科院专家教授及县直单位农业技术人员授课25次以上,组织协会骨干举办培训班25次,培训会员及农民2000人次,科普讲座36次,受训人数不少于4000人次,免费发放技术资料9000册(份),建设一个面积200亩生态养殖基地。

2009年发展新会员2000户(包括周边县市),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及技术人员授课40次,组织协会骨干培训24次,培训会员及农民不少于3000人次,免费发放技术资料13000册(份),建设2个以上面积200亩的生态养殖区。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协会基础条件问题:会员思想认识不足,相当多的农户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缺乏发展广泛而坚定的群众基础,表现在对合作制的实质、内容和意义、作用认识不清楚。

2、成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管理水平,没有建立健全的一系列相关法规和制度,需要一大批专家教授和专业技术人才,这最给协会带来很大难题与损失。所以今年将会对会员的素质进行严格考核。养禽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采取了开展知识讲座、举办培训班、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使禽病诊断和防治技术的新成果得到推广,使他们特别是基层兽医人员的知识逐渐得到普及和提高。另外,还应该提高饲养 管理水平,通过政府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引导,使广大农户不要在某一区域内过分密集的兴办养殖场,并推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强协会会员的综合素质,培育出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村人才队伍作为发展协会的经济组织中间力量。

3是巩固好本地市场,为把我县畜牧业上第一个协会办好,在抓好外地市场的同时,传统销售规模小,形式散、管理差,时有时无,价格不稳定的劣势,养牛协会将协助工商、行政部门狠抓市场交易的秩序,形成合力,共同进退。

四、对科普惠农兴村的意见和建议

加大对绿源养牛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建议上级部门设立养牛协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对养牛协会改革发展予以重点扶持,使绿源养牛协会有足够实力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目前,养牛协会整体还难以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承载起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职能作用,难以承接政府职能转变而需要转移给行业协会的责任。上级政府应从我县民营经济发达、区域特色经济突出这一实际出发,结合我县养牛协会建设的具体情况,出台我县养牛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协会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进一步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配套政策、法制建设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规范绿源养牛协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使之更好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上级科协尽可能支持协会科技图书、报刊、影碟等,专家多下点指导工作;尽可能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充电。加强与大专院校的科技联姻,大力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

家禽养殖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特订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乙方租  ——家禽养殖业,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校园土地完好无损坏;

2、甲、乙双方租借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3、租金每年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交清,租金由中心学校委托柳桥中心小学收取;

4、乙方根据需要可以维修现有房屋使用。

合同期满,乙方归还甲方房屋建筑面积如少于原面积,乙方按当年建筑造价补偿甲方房产损失。

5、合同期满,乙方必须立即撤除在卢列中学一切投入设施,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的经济损失。

如甲方因政策还可以继续向外租借或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

7、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议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禽养殖合同篇八

四川省家畜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暂行办法

(1980年7月9日川府发〔1980〕153号)

第一章 检疫对象

第一条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畜禽是:猪、牛、羊、马、驴、绵羊、山羊、犬、免、鸡、鸭、鹅、蜜蜂,以及试验、演艺、观赏动物,野兽、野禽、鱼类等。

检疫疫病是:炭疽、牛瘟、口蹄疫、巴氏杆菌病、猪瘟、猪丹毒、猪喘气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仔猪副伤寒、猪囊虫、牛肺疫、牛结核、羊痘、马传染性贫血病、鼻疽、鸡新城疫、鸭瘟、鸡马立克病、狂犬病、猪密螺旋体痢疾、非洲猪瘟、兰舌病、非洲马瘟和耕牛血吸虫病。

第二条 第二条 检疫的畜禽肉类、肉制品及其副产品,按农业、卫生、商业外贸四部《 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检验和兽医卫生管理。

第三条 第三条 检疫的生皮、包括牛、马、骡、驴、山羊、绵羊、猪皮及野生动物毛皮。检疫的生毛,指羽毛、鬃毛、尾。各种畜禽的骨、角、蹄也应检疫。

生皮中的羔皮(不包括胎羔皮)、猬皮、绵羊皮、马驹皮、骡驹皮、山羊皮、牛皮、马皮、骡皮、鹿皮、猪皮应按炭疽沉淀反应操作检疫,其它皮张暂不作炭疽检疫。

凡未经屠宰场或产地畜产经营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炭疽逐张检疫的生皮,应就地或在省内集中地方逐张用炭疽沉淀素血清进行检疫。

经过炭疽逐张检疫的生皮与未经检疫的生皮,应分别存放,作出明显标记。如因混装或散包重新组件分不清已检和未检的生皮,应一律重新检疫。

在无疫情时,毛、骨、角、蹄只作一般消毒。

第四条 第四条 蜜蜂,检疫幼虫腐烂病,孢子虫病。

第五条 第五条 根据防疫需要,本办法未列的疫病需要检疫时,由省畜牧局临时规定。

第二章 检疫分工

第六条 第六条 家畜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归口省畜牧部门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畜牧部门和所属兽医检疫机关对权对有关部门的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和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查、签证、换证工作。

第七条 第七条 畜牧部门所属家畜检疫站,负责执行畜禽及产品进出省境和省内的运输检疫、卫生管理和签发运输检疫证明。在未设家畜检疫站的地方,省内运输检疫由县(市)畜牧兽医站办理。

产地检疫由县、区、社畜牧兽医站负责。

第八条 第八条 商业食品系统的饲养场、屠宰场、肉联厂、经营站收购和饲养的肉用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兽医卫生管理工作,暂由商业部门卫检机构负责,并出具检疫检验证明,凭证办理省内本系统的调运。调出省的肉用畜禽及其产品,按第十八、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 第九条 外贸、供销、畜产经营部门收购的生皮、毛、骨、角、蹄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畜禽,并按第三、四条规定进行检疫,要取得产地县以上畜牧兽医站的检疫证明,才能办理省内调运。调出省的畜禽产品按十八、十九条规定办理运输检疫手续。

第十条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门在承办畜禽及产品运输时,活畜禽要查验检疫证明,畜禽产品要查验检疫或消毒证明,检疫和消毒证明的签证单位,除商业食品系统在省内本系统的肉用畜禽及产品的调拨可凭商业部门卫检机构的证明外,其余一律凭第七条规定的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证明办理运输,无证不得承运。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运输部门对装运过畜禽及产品的车厢、轮船、飞机、货舱等应及时进行消毒,对卸下的畜禽粪便及其附属设备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处理。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军运代号的畜禽及产品,地方不进行检疫和签证。军队的生产、生活用畜禽及产品,按第七条规定办理运输检疫。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外贸部门出口肉类、蛋类的检疫,由工厂卫检部门负责,商检机关进行监督与检查,并换证出口。运输检疫按第十八、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商业食品部门没有卫检机构无法进行检疫的,应由畜牧部门检疫机关进行检疫。

第三章 产地检疫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收购畜禽,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畜禽,并经兽医检疫,取得检疫证明或预防注射证(或注射耳号),方能收购。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把好社、队关,严格制止买进、卖出有病畜禽。在发生传染病的地方,经县人民政府确定为疫点、疫区的,应进行严格封锁隔离。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加强市场检疫,不准病畜禽及病死的畜禽肉进入市场、作到上市初检,成交复检,并发给检疫证。市场散市后要认真作好消毒工作。

第四章 运输检疫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运输畜禽及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货主),在启运畜禽前三天和启运畜禽产品前十五天,应向当地畜牧部门所属家畜检疫站申请检疫,同时交出产地检疫证明,方能办理运输检疫手续。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家兽医检疫机关,根据货主提出的检疫证明对畜禽及产品进行抽检、复检、消毒或必要的卫生处理,合格后签发运输检疫证。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饲养、畜产经营单位,从省外调进畜禽及产品,必须取得调出地区畜牧部门家畜检疫站的检疫、消毒证明,并向到达站畜牧部门所属家畜检疫站报检。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门承办运输时,要核对检疫证书的品名、数量与运单,作到实物与运单相符,并加盖印章后方可承运。还要将运单交到达站(港)检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运输畜禽必须押运员或随行兽医。途中发现病死畜禽或产品变质时,不得抛弃、宰杀、出卖、要立即向车、船、飞机负责人报告,并在指定站(港)卸下。由当地兽医检疫机关监督货主按防疫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无押运人员的,到达站(港)的畜禽及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运输部门通知畜牧部门所属家畜检疫站进行检疫。

一、途中或到达后发现有病死畜禽的;

二、根据兽医检疫机关的防疫要求,需要复检复验的。

第五章 病畜处理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产地检疫中发现病畜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因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炭疽等烈性传染病死亡的,应就地销毁或深埋。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商业系统的饲养场、屠宰场、肉联厂、经营站内发生病死畜禽,必须按照国家四部《肉品卫生检验规程》和有关防疫卫生规定,由商业系统的卫检机构负责监督处理。上述单位必须专门设立病畜处理间,严禁病、健畜禽混宰和加工。

第六章 种畜调运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从国外进口种畜、禽、蜂,必须征得畜牧部门同意,经农业部审核批准,组织进口。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进口种畜由出口国兽医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明,并经我国口岸动物检疫所进行检后始得运回。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不得从有牛瘟、兰舌病、牛结节性疹、痒螨、牛传染性鼻气管炎、非洲猪瘟、猪弧菌痢疾、鸡马立克病等传染病的国家进口畜禽。不得从途经港澳进口种畜禽。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从外省调进种用畜禽,必须来自非疫区,并要取得当地国家检疫机关的检疫证明。运到省内要经省指定的检疫站进行检疫后,始得运进饲养单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或不接受检疫、检查、监督而扩散疫情,造成损失者,应承担经济责任。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直到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省畜牧局制定下发。

为防止家畜家禽(以下简称畜禽)疫病的传播蔓延,加强畜禽 及其产品的检疫和卫生管理,保障人畜健康和农牧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家禽养殖合同篇九

家禽生产的外部环境因素对家禽的.健康、生产性能的发挥及疾病的控制都有着重要作用.从与家禽生产密不可分的几个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场址的选择及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空气、光照、噪音、饲料和饮水、微生物等方面探讨它们对家禽保健所产生的影响,以期引起人们对家禽养殖环境的重视.

作者:查贵有作者单位:巢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巢湖,23800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23)分类号:x503.221关键词:养殖环境家禽保健卫生防疫

家禽养殖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 的养殖生产管理。买受人负责 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

第二条:出卖人承诺养殖的 为 只(头),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 前足额向买受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 公斤(只、头)。

第三条: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出卖人养殖的 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买受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公斤(只、头)的收购价为。

第五条:买受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

第六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优惠供应,具体价格为 种苗 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瓶、支)元。

第七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养殖管理过程中,因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或因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出现质量问题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养殖的,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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