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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一
3月29日至31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原料厂、本钢炼钢厂、本钢特钢厂、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本钢石灰石矿白灰车间、本钢一机修、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三台浆液泵中的两台因故障停运,只有一台运转,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称,因故障停运的'设施将尽快修复。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已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目前还在与市环保局审批处、市建委污水办沟通了解情况中。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并且调出二氧化硫浓度曲线发现浓度达到288.07mg/m3时,浓度不再上升。执法人员怀疑企业私自调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上限。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解释称,该在线监控设施尚未验收,且自动监控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差距过大。炼铁厂已和市环境监测站沟通,近期将对烧结机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要求自动监控运维商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修正,自动监控数据将恢复正常。通过查看其他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二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委托书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改办发﹝20xx﹞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xx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名府办函〔20xx〕11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xxx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我区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五
1、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及时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州人大批复预决算的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加强稳增长政策落实跟踪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民生资金、政府投资、国有企业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深化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要求,规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领导、部门负责、财务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长效机制,落实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得到落实,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州政府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公开推动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工作,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及广大民众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制定了《海北财政内部风险控制办法》等八个办法,为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公开,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依照具体情况向上级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4、运用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制作一部《草原天更蓝》电视、微信短剧和下载相关普法短剧进行播放宣传,向《青海财政》杂志、州级报刊等宣传渠道投稿,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互联网+政策宣传”行动,充分运用公共传播载体、财政门户网站等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及时更新财政门户网站内容,进一步扩大财政影响面,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环境。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酒泉市工商局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 20xx年度,该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该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该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酒泉市工商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抓好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定了《xx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履职尽责,勇于当担,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及时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州人大批复预决算的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加强稳增长政策落实跟踪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民生资金、政府投资、国有企业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深化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要求,规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领导、部门负责、财务督促、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的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长效机制,落实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得到落实,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州政府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公开推动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工作,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及广大民众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制定了《海北财政内部风险控制办法》等八个办法,为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公开,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依照具体情况向上级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4、运用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制作一部《草原天更蓝》电视、微信短剧和下载相关普法短剧进行播放宣传,向《青海财政》杂志、州级报刊等宣传渠道投稿,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互联网+政策宣传”行动,充分运用公共传播载体、财政门户网站等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及时更新财政门户网站内容,进一步扩大财政影响面,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环境。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做好财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通过政府审定的清理涉及到我局日常行政以及业务工作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对于废止或宣布实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定期对不公开的财政法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保密审查应当“准确、客观、谨慎、稳妥”的原则,审查财政信息是否涉密、是否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是否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科室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一旦发现涉密信息上网,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局保密领导小组,并及时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积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各科室组织起草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过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核准。对涉密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州政府办公室确定。
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运维工作,增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网站各栏目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健康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提供情况的监督,保障信息来源通畅;挖掘网站信息来源,增加业界新闻栏目,直接从署网站、省厅网站转载署、州机关信息,缓解网站信息日常更新的问题。认真组织好采集和报送工作,对财政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和责任落实进行量化分解,细化到科室,要求责任科室和个人提供有内容、有深度、有阅览价值的信息,及时完善更新内容,切实发挥财政门户网站方便和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4、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成员,确保工作不缺位,不落位。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工作职能,减少重复作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1、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确定的职权范围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财政监督检查、综合、预算绩效评价科等从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财政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监管工作量、监管风险等进行调研和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制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4、持续推进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落实抽查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第三方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增强守法自觉性。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5、实行动态管理。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xx〕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xx〕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应于6月14日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应于6月14日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九
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52号)印发后,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xx年8月1日制定了《灵璧县水利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20xx年12月11日制定了《灵璧县水利行业诚信“黑红名单”发布工作方案》、《灵璧县水利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了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确定县水利局3项随机抽查清单,建立了10名执法人员的名录库和3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一单两库”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开展“双随机”抽查。县水利局根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求,严格限制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截至到目前,已抽查事项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局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各职能科室要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职能股室根据业务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动员。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县水利局加强对执法人员技术培训,加强对抽查对象宣传的力度,使他们充分认识随机抽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转变执法理念,达到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的目的。
根据《灵璧县水利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一单两库”确定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时间节点,有序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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