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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一
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许多靠以往经验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别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督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督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管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决定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随意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仍然存在对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办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然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办法。这种旧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因为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管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管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管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管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必须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统一领导,并不意味执行机构脱离当地法院而独立。有人提出将执行机构从法院脱离出来交地方行政机关,独立于政府,这样对抗衡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执行的能力会大大降低,更不利解决执行难,也不利于执行机构内部执行权的行使。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内部应实行三权分离,即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督权分离。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和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笔者建议,随着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的增加,中院执行一审案件的数量将逐渐减少。中院执行机构可不设实施庭,对受理执行案件可以将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基层院执行。中院执行机构可设裁判庭和监督庭,裁判庭主要对基层院裁判不服的裁决案件进行复议裁判。监督庭一是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监督,执行人员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法院执行机构案件的协调、管理,如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执行案件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执行警力集中执行,以扩大影响。监督庭人员每年拿出大量时间制定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监督考评经过。为了体现考评公正、公开,监督庭在考评过程中可以邀请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在内,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进行考评。
基层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可以根据执行机构人员多少来灵活确定,执行人员少的执行局,可只设实施庭。裁决庭可以临时组成,也可以将裁决庭纳入院内审判庭,由其他庭审判人员进行听证裁决。中院可以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定执行方法。基层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可由中院监督庭、本院审理委会、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共同监督。
(三)、执行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
水无势差不会流动,社会无竞争、无失业就不会前进。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开展好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就必须打破现在大锅饭的现象,必须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机制。将企业管理理念的项目管理机制引入执行队伍的'管理。执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数量,包质量,包效率。以执行人员办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标准来衡量办案能力的标尺。执行机构每年应留有待岗或下岗的名额,对于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高院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执行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有一种竞争感、责任感。那时执行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对面对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规范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管理执行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规范执行,促进执法公正与效率的思想理
首先规范执行指导思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从理想信念入手。因此,执行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基础。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上,坚持秉公执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以公开促公正;在践行服务大局理念上,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真正做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
其次规范执行用语、执行行为。良言一句暖三冬,语言是开心的钥匙。现在一些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闹事、上访,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部分也是由于我们执行人员的执行用语不文明,人文素养不高所造成的。工作中经常把自己的私愤发泄在当事人身上,冷言冷语刺痛他们,有的甚至恶语中伤,使本来是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因此,执行人员不仅应当做到熟知法律业务知识、办案程序娴熟,而且还应当学习哲学、心理学,了解中国传统道德和法律文化的关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百姓疾苦,公序良俗,人情事理等。执行人员具备了充实的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以上丰富的人文知识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就会使司法工作能力达到一个新的境界,在执行工作中就能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不良倾向,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以情办案。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执行行为的基础。
建立健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发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一直到结案审批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力求用规范的制度来规范各项执行工作,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执行规律和相关程序可以将执行案件的整个流程,分为4个阶段,即执行案件受理审查阶段,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阶段,强制执行阶段和结案报批阶段。每一个阶段从工作流程、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再制定更具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制定出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掌握,是每个执行干警业务整训的重点。制度实施过程中坚持所有的管理措施都以被人接受为前提,因为在制定时已经让大家共同参与,允许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大家理解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不理解,对一些规章制度的遵守不重视。这就要向大家讲明道理,增强监督与被监督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本身是对大家的一种爱护,同时也是一项制度,所有的人都没有例外,它与对人的信任与否没有关系。规范执行行为不限于8小时之内,由于执行工作的特点,决定执行人员不能整日不离法院。这就要求落实制度可以变换形式,如通过交谈了解执行人员的思想;以家访或电话访问了解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同样可以起到监督制度的实施。
(三)以执行期限为主线,严格执限管理促进执行效率。
由于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参与,有关部门协助,外加上我国公民财产不透明等因素,造成一些案件受人为因素影响久拖不结。因此,在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执行。坚持抓案件流程中法定环节的节点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其中重要环节的执行案件执行期限的监控。首先,着重抓住执行案件三个环节的时间控制。第一,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当案件执行期限到了还有一个月时,承办人须向庭长报告案件执行的流程情况并提出执结案件措施和方案;第二,当执行期限达6个月时须由承办人提前10天向局长提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审核同意后再由院长报批延长3个月执限。其次,为预防超执限发生,执行法院应设置案件执限预警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每月低前以书面形式对将近6个月的案件亮出黄牌警示。承办人无故超执行期限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季度考核中对执行局予以扣分,执行局将扣分分解责任到人。执行法院可以将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所承办的案件《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和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张贴墙上,便于当事人对执行期限的监督。除此以外,应注重对工作中容易发生的一些环节,重申办案过程应严格按照民诉法、最高院及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方面的操作规定。例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强调承办人应在收案后3日内发出;对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事项要仔细查看委托权限,防止代理权限不清;送达回证上非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清代收人身份与当事人关系;在案件裁定中止前,承办人应将所有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当事人公开,克服对案件中止的随意性。
(四)抓住典型事例,开展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对执行队伍的管理一方面要通过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和监督,做到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常查不怠,从而使全体执行干警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中积极地工作。另一方面,要经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针对少数执行人员作风粗糙拖拉、态度生硬粗暴、采取执行措施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要人人查摆问题,()抓落实整改措施,抓制度规范建设,督促整改。要严格遵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对查出问题的干警要公开处理,以警示他人,努力实现执行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
(五)抓住热点案件,注重言传身教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规范执行行为,领导必须率先垂范,领导必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言行影响着干警的行为,执行制度必须一视同仁,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让下属口服心服,对于一些执行热点和难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院庭领导要带头办理亲自指挥,用规范的执行行为和良好的执行风范为执行干警展示榜样的风采。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作为一支重要的警卫力量,司法辅助队伍。在法院的刑事案件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保障人民法院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我们同时需要看到,由于司法警察在法院内部不属于主流工作,也并不直接介入参与审判工作,导致了很多地方法院对于法警工作不够重视,关心不足,投入不足,保障不足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法院法警工作压力,精神压力都比较大。容易导致法警思想焦虑,情绪不稳,疲劳感强等不良后果,而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仍然较为严峻,法院的日常工作中不和谐因素仍将长期存在。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缓解法警的工作压力,提高法警队伍的日常工作保障能力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解决上述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购置装备,提高技术水平等等老套的思路。装备保障固然是法警队伍所需要的,但从工作思路和方针方面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则更加直接与有效。
当前,造成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工作压力过大的原因主要有:
法警人数不足。按照相关规定与规范,法警人数应当在法院总人数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但现实情况却是大量的司法辅助或者司法行政岗位人员占用了法警的编制,却不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这样或许解决了严控编制的形势下法院的用人问题,但却对法警的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法警人数不足,直接导致所有的司法警察工作都集中到了为数不多的法警身上,大大加大了法警的工作负荷和压力,从实际来讲容易造成法警工作时间过长,体力精力消耗过大。容易使法院安全警卫工作出现隐患,对于保障法警队伍的战斗力非常不利。
法警需要承担的工作过多。除了刑事审判与强制执行工作外,由于当前的安保形势较为严峻,法警的实际工作范围其实远不止这两项:以笔者所在的法院为例,信访值班,办公大楼值班,法院入口安检等均需法警参与,仅仅是这几项工作就需要至少三到四名法警参与,为了保障法院工作安全,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发生问题的民事,行政等案件也需要法警进行值守。而如果遇到刑事审判日时,法警的警力更是捉襟见肘,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大部分情况下法警将陷入警力严重不足的局面,将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或者兄弟单位进行求助,不仅耽误了第一处置时间与时机,也容易造成警力不足,事态控制不及时进而导致严重后果出现的局面。因此除了警力不足外对法警工作范围与职责进行细化与分工对于保障法警队伍战斗力非常重要。
法警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处于被动防御地位。刑事审判在法警的日常工作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法警基本贯穿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押解,看守,值庭,警卫等等,外人往往会误认以为法警非常威风,具有很大的权利权限等等,然而事实却是:由于不具有执法权,工作范围狭窄等原因,法警的工作其实非常被动且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例如庭审中双方家属可能发生的冲突,被害方对于被告人可能发生的攻击行为,旁听人员的喧哗吵闹,乃至法警直接遭到攻击谩骂等等情况都可能会发生,而一方面法警没有强制执法权,所拥有的也仅是带离,驱逐这样的常规手段。除非当事人作出明显的违法举动,否则难以采取直接措施。另一方面对于刑事审判工作包括被告人的约束管控在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法警只能采取被动防御,无法做到有效预警及有效控制。有时虽然事件没有直接发生,但只要安全隐患或不稳定因素存在,法警就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与戒备状态,预防各类事件发生。长时间保持高度紧张状态下法警的身心疲惫是可想而知的,不利于对于缓解法警的精神焦虑。
法院对于法警工作的部署存在优化空间。服务于审判工作当然是法警的本职。但工作也需要讲求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等手段无疑对于工作能力的提升大有好处。我们应当看到,现阶段法警工作仍然存在优化提升的空间:如审判工作时间与数量的安排方面:有时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安排得过密,过频。而每场刑事审判的持续时间都是难以预知的,有时甚至一场庭审就要连续几个小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判日安排的庭审过多,势必造成法警工作量大大加大,现实地说,法警上下午都需要到看守所提押被告人,而如果上午的庭审结束的过晚势必导致法警放弃休息时间立即需要投入下午的工作,对于法警的体力与精力消耗过大。同时有些地区未成年犯人是集中于地级市看守所集中关押的,而下级法院需要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法警就必须长途跋涉前往市级看守所进行提押工作,仅是路程往返就需要较大的消耗。而如果在审判日中同时还安排了其他案件的话,那么法警就必须在奔波劳累后又重新投入工作中,笔者就曾亲身经历过数次这样的工作,令人深感疲倦与劳累。如果法院能够在工作安排上做出优化调整,其效能是不言而喻的。
应该来说,各地法院的发展情况不同,法警工作遇到的问题也各不相同,类似的问题或者困扰应该是普遍存在的。笔者并不想进行空洞的论述,而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表现突出,存在共性的问题,并积极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法,缓解司法警察的工作压力,保障司法警察工作能力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都是大有益处的,对于法警队伍的整体能力提升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如前所述,一味地强调装备保障水平,大力购置装备和各类警用器材等其实并不是治本的方法,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从策略上,从方法上找到出路,再辅以装备水平的提高才能真正收到实效。针对以上罗列的四点,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有针对性且细化的措施手段加以解决或者改善:
实现法警的归队化管理。应当从制度层面严格保障法警队伍的人员数量,各地法院应当对法院系统的总人数,法警人数及实际从事法警工作的人数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法院系统应当配备的法警人数以及到底有多少法警编制被其他岗位占用的实际情况。对法院人员的分工进行调整,从大局角度出发,实行严格的法警归队管理制度,保障全体法警全部归队并集中管理。划清法警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界限,对于不愿从事或不宜从事法警的人员进行转岗,法警总人数确实存在不足的可以根据编制情况进行招录,保障法警人数。人力是第一资源,必须优先确保法警队伍人员足额,才能保证法警队伍旺盛的战斗力与保障水平。
对于法警工作范围进行划分。法警毫无疑问应当负责法院的安全工作,但不宜过多过深地介入法院其他部门的工作,进而影响到自身的工作保障。法警在除刑事审判工作以外的时间内应当处于机动待命的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情况,而不应局限于某一工作岗位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代替的岗位造成警力的浪费。对于信访工作而言,由于涉及法院领导的接访与接待,为保障法院人员安全应当由法警进行值班,但可以把信访接待日与刑事审判日错开,使得警力资源得到充分高效的利用。对于民事或行政案件需要法警协助的,应当由案件主办人事前评估案件及当事人的情况,认为确有必要时再申请法警进行协助。对于办公大楼及安检等工作可以由保安人员进行以节约警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法警就可以高枕无忧,如前所述,法警在工作时间段内应当在法院内处于待命状态,随时行动,随时反应。在情况发生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即可,而不是空洞地浪费时间与精力值守与某处。对于法警而言,刑事审判时是第一任务,其他事物应该按照其重要程度依次进行,不能抛开本职或主要工作去做不是非做不可的事情,造成本末倒置。通俗的说。法警应当处于以逸待劳的状态,优先保障本职工作,需要时介入法院其他工作。
加强法警的治安管控能力。治安管控能力不应仅仅应用于公安机关,事实上法警也可以运用这一能力,在工作中化被动为主动。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法警面对的是大量的当事人以及原被告双方家属,各种不稳定因素很多。运用治安管控手段非常正常也非常必要,过去由于法警工作范围狭窄,对于治安管控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治安管控能力非常薄弱。而提高法警的治安管控能力也并非想象中的困难,实际上只要进行事先研判,事中监控,事后总结就能大幅度减轻法警的工作压力:在刑事审判或其他活动中事先即对被告人,原被告双方及家属,当事人,旁听群众等人群进行充分的了解与分析,必要时借助派出所,居委会,政府部门等机构予以帮助。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存在情绪过激,可能发生各种问题的采取限制旁听人员人数,进行严格的安检措施,不允许可能出现问题的人员进行旁听等手段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作安全,同时事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与疏导,讲明法庭纪律及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与人情事理。督促当事人遵章守纪,遵守法庭纪律。笔者以前曾设想过如果能赋予法警一定的执法权限,或许可以加强法警的工作保障能力,但其一短时间内修改相关法规并不现实,其二当前我党正在积极倡导践行群众路线。法警如果一味地采取甚至滥用强制措施,对于干群关系和谐,文明理性对待群众存在负面影响,因此笔者现在认为,把工作做足,做透,在事先即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在事前多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大幅度减轻后续工作的压力,在刑事审判或者其工作中面临的潜在危险将大为降低,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警队伍应当向公安机关进行借鉴与学习,学习公安机关的舆情分析,信息研判,梳理总结等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与水平。
法院系统内部优化工作分配。法院内部也应当着力缓解法警的工作压力。从现实角度来说,优化工作分配很有必要,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审判活动的安排应当科学合理,做到时间,空间的充分利用,对于审判时间可能较长的庭审应当安排单独进行或者同一时段内不再安排其他庭审,降低法警的工作强度,未成年人案件尽可能不与其他案件安排在同一日或时段内进行,避免法警体力精力消耗过大。上下午的审判活动应当详细计算好时间做出案件数,时间点的合理安排与确定,充分考虑法警的上下班时间与工作量在适宜的范围内。避免法警工作过于劳累,保障法警拥有足够的饮食与休息时间。在工作范围之外,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采取设立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组织各类积极有益的文体活动等等措施以缓解法警的工作压力,使广大法警充分感受到单位和集体的温暖与关爱。当然,这些工作可以视实际情况与现实条件逐步进行,但对于工作的优化分配应当积极稳妥地快速推进,有效缓解法警的工作疲劳与压力,保障法警队伍顺利履行职能。
结语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三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许多靠以往经验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别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督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督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管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决定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随意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仍然存在对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办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然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办法。这种旧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因为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管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管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管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管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必须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四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而全国超过80%的案件消化在基层法院,着力提高基层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了重中之重。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对xxxx县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突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递增,但办案法官的数量并未随之相应增加,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越来越多,“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xxxx4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2661件,办结2451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2件,个人最高结案161件,工作压力较大。我院现有编内在职公务员88人,距93人的编制有5个空缺。xxxx0年以来,xxxx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招考共新录用人员20人,但同时也有11名干警不同方式的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整体素质与适应新形势发展有差距。一是法官队伍构成复杂,职业化程度不高。当前基层法院的法官有的是从行政机关调入,有的是教师改行调入,有的是转业军人安置,有的是“以工代干”转正。二是大部分法官第一学历低。虽然从表面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法官所占比重达到了80%甚至90%,但这些人大多数是在职参加业大、函授毕业,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的数量很少,法学专业毕业的更是极少数。法官队伍的这种状况很难适应目前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服务意识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前,有的干警公仆意识树立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作风不深入,坐堂问案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少。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存在对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司法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审判队伍流动机制僵化。新施行的《法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规范化程度及报考条件的提高,再加上国家政法专项编制的严肃性和相对固定性,这在促进法院部门提高队伍素质与工作能力的同时,也给现行的司法体制带来的一定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引进人才门槛高,基层法院补充新鲜血液难,人才更新进程慢。虽然近几年形成了公务员的招考制度,但由于基层法院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干警待遇较差,法院竞争力较小,人才选择面较窄,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有的招考时人数甚至达不到开考比例。
鉴于上述四点问题,xxxx县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今年来,xxxx县法院把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转变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最高院摄制的专题教育片。利用正反典型进行了6次警示教育,组织了一次“xxxx故事·干警讲述”的演讲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
(二)大力培养审判后备力量,缓解法官断层问题。
坚持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有计划地将具有法官资格的干警放到利于锻炼和成长的岗位。坚持人岗适配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岗位以及实行“轮岗交流”方式,形成人岗良性互动的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配置人才资源。通过审判与执行法官间的轮岗交流和审判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弱化因长期处于同一岗位而产生的“心理性疲劳”,从而实现法官的良性互动和人员的合理配置,促使干部转换思想,增强对不同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密切工作配合和协调,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化建设提供人才互动的平台。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实现由理论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现政治性要求与专业性要求的统一、目标任务与实现路径的统一、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的统一。尤其注意了认真研究和把握年轻干部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增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了《干警教育培训方案》,编制了培训计划,选派18人参加了最高院、省高院等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结合xxxx法院实际,建立健全了院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管人与管事、管人与管案、管人与用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运行的工作机制。出台了《xxxx县人民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对上下班纪律、警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坚持部门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基层党建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抓党建工作来带动法院队伍建设也是法院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的发挥党建工作带队伍、促审判的作用,摸清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现状,法官管理处将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年的重点调研内容。我们通过发放调研提纲的形式梳理出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期望对今后全市法院的党建工作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基层法院党组织及党建工作现状
截止到*年*月*日,全市基层法院共有在编干警*人,中共党员*人,党员比例达到*%,*个基层院共有*个党总支,*个党支部;
全市基层法院共有退休干警*人,退休党员*人;
全市基层法院共有临时工*人,临时工党员仅有*人;
全市基层法院中层领导干部党员比例达到了*%,*岁以下干警党员比例仅为*%。
二、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党员比例较高,党员素质较好,党组织机构较健全,尤其是中层领导干部中间有非常好的党员基础;
各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思想比较明确,能够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
各单位党的制度落实较好,能够抓住关键,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活动;
党建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与新形势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
(一)全市没有一名专职党建工作干部。我市基层法院的党组织机构一般设有院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建工作一般由党总支负责,党总支书记都是由党组成员兼任,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全部都是兼任(大部分是政工部门工作人员),全市*个基层院没有一个专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干部的编制、待遇没有落实。这很大原因来自于地方组织部门和编制部门没有给法院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的编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建工作在有些领导的意识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样的状况,使得支部工作、法院党务工作因为其他工作的影响而只能停留于表面,在实际工作中便会产生一些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工作难于落实,工作人员积极性也不高。
(二)党组织生活形式较单一,个别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由于社会矛盾频发,当前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加上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现象严重。法官普遍认为基层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只要把审判业务做好了就行,往往以开庭或案件多等为由推脱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则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只是业务工作的附加,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甚至有的个别领导干部也是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不愿或很少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对党建工作敷衍了事,故而在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个别法院党组织活动仅限于应付上级检查时的会议记录,党组织活动没有,或者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死气沉沉。有的党员一年难得开上一个会,过上一个组织生活,使得很多党员把自己的党员身份都淡忘了,甚至会忘记交党费,这样何谈党员意识、何谈宗旨意识,何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后备党员培养力度不够。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全市基层法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人,其中中共党员*人,党员人数占干警总人数的*%,党员基础较好。然而,截止到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共有退休干警*人,其中的中共党员*人,退休干警中党员比例达到了*%,比例明显高于党员总体比例。全市基层法院*岁以下年轻干警党员比例仅为*%,比退休干警的党员比例低了*个百分点,也低于全体党员比例,由此可见,年轻干警入党积极性并不高。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全市基层法院后备党员的培养计划还不够合理,客观上存在着党员法官“断层”问题,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困难,也说明我们年轻同志入党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对党组织的认可度也不高,这对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势必会造成威胁。
(四)党组织活动经费没有保障。经调研发现,我市所有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都没有财政部门的专项经费支持,遇到党组织活动都是各自从办公经费里边挤。基层法院办公办案经费有时还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更别说党建工作的经费问题了,没有工作、活动经费,党建工作、党务活动就很难开展,也难免会造成党建工作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的现象。
(五)党建工作督查指导考核体制不够健全。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上下级法院在审判业务上是监督关系,但在党务上却没有明确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还是领导关系,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全市也没有形成对党务工作的考核机制和办法,所以在实践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往往只是下达任务,具体指导很少,检查督促很少,各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显得比较散乱无序,各地发展也不平衡,缺乏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
其次是法院党组织自身管理上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党务工作责任制缺乏硬性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靠党务人员做多少算多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比较严重,大多数基层法院党组织主要是为应付检查而临时抱佛脚,很少讲求实效,且自身检查也很少,工作中存在着抓而不严的问题,造成法院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很多党务工作流于形式。
(六)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的审判形势下,思想领域的苗头和矛盾错综复杂,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大多数基层法院在这方面恰恰做得不够,只把口号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标语上,而没有政治思想工作分门别类,细化落实。平时,党务工作者没有沉下心来对党员干警进行深入的交流,不知道现在的干警思想动态是什么,他们八小时以外想的什么。对党员干警的政治进步,身体健康,夫妻关系和家庭困难关心较少,没有使党的组织真正成为每个党员都乐意来谈理想、讲愿望、提建议、诉衷肠、倒苦水甚至发牢骚的党员之家。因此,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就无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只能做些表面和徒劳无效的工作。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在这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在法院工作中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增强法院“公信力”实现“以党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是我们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基层法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肩负着保障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是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的基石;
是推动基层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
是人民法院永葆人民性和先进性的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
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实践路径;
是巩固我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堡垒。第一,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基层法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只有加强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才能使广大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立场问题上不动摇,积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建设的大局。第二,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是强化法院队伍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手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精髓和本质内涵。加强基层法院党的建设,就是在强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在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引导法官全力为大局服务,倾心为人民司法,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始终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第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不断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社会主义司法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司法的人民性。它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我国司法领域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在司法领域的体现。法院的党建效果通常体现在审判作风上,审判作风不仅代表着法院的司法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判断,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关系到法院队伍建设的成败。我们基层法院直接接触群众一线,因此,抓住了这条主线,就抓住了一切工作的关键,抓好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就有了坚实基础。
(二)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党员思想根基,增强为人民服务本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思想政治教育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是只当“传声员”。作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对新时期法院干警的思想动态要有个充分的了解,做到“要教育什么”和“该如何教育”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总的来说,不能脱离法院工作主题,要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与各项主题实践学习活动相结合。法院每年都有相应的主题实践学习活动,如“改进司法作风建设年”“人民法官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必须与这些活动紧密结合,同时,加强政治形势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党员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新的眼光、新的视野,研究、探索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二是明确教育内容。要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占领司法意识形态阵地,培养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行,把法官履行审判权力和对组织承担的责任,内化为个人的信念,成为法官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责任心和自觉的行动。三是注意教育方法。单纯的说教不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更易引起干警的反感,所以加强教育一定要改进方法。可以组织学习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大会报告与谈心沟通相结合、摆大道理与说小道理相结合的办法,要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在各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作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有效的教育活动,达到增强党员干警政治敏锐性的效果。
(三)要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机制,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机制。首先,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实行基层法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把党建各项工作量化管理,年终将抓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当年度考核内容。其次,基层法院党建本身要建立健全检查、汇报、讲评、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政工党务部门具体抓,各部门认真落实,按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包括《党建工作制度》、《党组织议事规则》、《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建立组织建设工作档案,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活动,减少工作随意性。党总支从党员学习培训、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监督约束、激励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形成“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发挥作用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长效机制,从而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
(四)要健全对党员的廉政监管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拓宽监督视野,实现无缝隙、全方位监督。通过《廉政保证金制度》、《首问责任制》、《廉政责任状》等制度,加强对干警的制约与监督,规范职业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自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干警“永远居安思危、永远如履薄冰、永远兢兢业业、永远公正廉洁”,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队伍。
(五)要落实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保障性措施。再好的工作也需要人去执行,无论如何,执行任务都要有一定的物质保障。为使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基层法院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法院政工党务工作机构,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配齐、配强、配好人员,支持他们履行职责。二是加强政工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通过定期选送人员继续深造或参加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帮助政工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落实党务干部的待遇和职权,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把党务工作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提高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其次是要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党建工作的专项拨款,即使不能实现地方财政的专款,也要在法院自身经费中对党建工作给予充分保障,有充足的预算,以确保党建活动有效开展。
(六)要丰富党组织活动的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任何内容都要有相应的形式来体现,切合实际的活动是党的工作的必要依托和载体。依托法院的整体工作组织好重大节日纪念、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增强干警的组织荣誉感等系列活动。树好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真正重视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坚持办好党务知识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等等,总之,丰富多彩的党组织工作形式是保证党务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党组织要积极想办法,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七)要加强党员后备力量的培养。面对基层法院年轻党员比例偏低的现状,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想办法,重点要加强对近几年招录的*岁以下人员的培养,把他们当中优秀人员吸收到党组织里来,为法院党员队伍增添新鲜血液,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展。要经常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与他们交流思想,向他们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的温暖,从而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
以党建工作作为源动力提升审判工作公信力,是一项长期的政治工作,基层法院一定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全面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不断发展”工作宗旨,把党建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法院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和民一庭组成基层基础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全市人民法庭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强化**市法院基层基础提出工作思路。
一、调研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人民法院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前沿,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是人民法院在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履行审判职能、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治力量;
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人民法庭根植基层,最能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能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最能知道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运行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有效解决,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人民法庭基本情况
**市共有3个基层人民法院**个人民法庭,分别为**市法院**法庭、**法庭、**法庭、**法庭、**法庭、**法庭,**区法院**法庭、**法庭、***法庭,**区法院**法庭。除**法庭仍在选址重建、**法庭正在建设外,其他*个人民法庭均通过了**省高院“双达标”考核,其中,**法庭、**法庭、**法庭被评为示范法庭。
(一)法庭基础建设
20**年,**省高院决定在全省人民法庭开展“全面双达标”活动,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人民法庭全面实现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双达标”,并制定了工作评估标准。**市法院严格对标对表评估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基础建设,人民法庭基本实现了“基础设施规范化、开庭办案科技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文化建设特色化、驻庭生活庭院化”,大部分指标达到了**省高院评估标准,仅个别指标未达标,如部分人民法庭从经济成本出发,未建设食堂和厨房,法庭干警在附近其他单位食堂搭膳;
所有人民法庭均未建设远程会议系统,法庭干警在院机关统一参加视频会议,主要是考虑到该系统建设成本大,使用频率不高;
部分人民法庭对文化建设不重视,有的宣传栏内容滞后,有的法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有的格言警句含有西方元素,与当前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符。
(二)法庭规范管理
1.人员配备和案件数量情况
除**法庭正在建设,尚未配备人员也未开始收案外,其他*个法庭均配备了至少*名员额法官,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符合人数要求。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普遍没有配齐,仅**法庭、**法庭各配备了*名法警,**法庭配备*名专职保安,且**法庭和**法庭的法警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不从事安保工作。
2.审判质效和案件类型情况
20**年,所有人民法庭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均达到了**%以上;
调撤率总体不够理想,仅**法庭、**法庭、**法庭达到了**%以上的目标;
发改率有**法庭和**法庭未达到低于全省法院平均值的目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普遍较高,仅**法庭未达到**%以上的目标;
诉前调解、委派调解案件占案件受理数的比重也基本超过了指标要求,仅**法庭未达到**%的目标。
3.司法服务情况
**市人民法庭均设有立案窗口,能够提供咨询、立案、受理当事人信访等服务。建立了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非工作日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部分法庭设置了巡回办案点,方便群众诉讼,如**法庭在辖区共设立四个家事审判调解室,作为巡回办案点与诉讼服务点;
**法庭在**核心景区设立了旅游速裁巡回办案点,快速调处旅游纠纷;
**法庭在高速交警、地方交警各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在**办事处设立一个诉讼服务点,专门调处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诉源治理,去年,**市人民法庭以“一站式”建设为契机,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打造了“***”工作室、“无讼乡镇”中童经验、金融纠纷“调解速裁一条龙”机制等工作品牌。
4.党建工作情况
**市人民法庭党员人数普遍不足*名,人民法庭均成立联合党支部,**市法院人民法庭联合成立第二党支部,**区法院人民法庭联合成立第三党支部,**区法院**法庭与院机关部门联合成立第四党支部。所有法庭均设有党员活动室,与会议室兼顾设置,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党建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专业化法庭建设情况
**市人民法庭除**法庭为城区法庭外,其他均为乡镇法庭。所有法庭为综合性法庭,未建立专业化法庭,部分法庭结合当地的案件类型特点,在综合性审判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专业化审判,奠定了一定的专业化法庭建设基础,如**法庭早在20**年5月就成立了家事审判工作室,多年来致力于家事审判;
**法庭辖**景区,很大一部分案件为旅游纠纷,该庭积极开展旅游速裁,有效化解涉旅纠纷;
平定法庭主动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抵制天价彩礼,助推移风易俗;
**法庭除审理辖区综合性案件外,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四)**市中院对法庭业务指导情况
**法院的法庭数量和民事法官人数均不多,存在地方小、圈子小、关系熟的现象,**市中院民事审判部门与人民法庭沟通联络更为容易,有利于市中院对法庭开展审判业务指导。法庭法官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时,经常会请示市中院民事法官,市中院民事法官在审理上诉案件遇到疑问时,会经常联系一审法官,或深入案件发生地与一审法官现场交流,共同开展调查或调解工作。近年来,**市中院针对人民法庭裁判尺度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等问题,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提高审判指导的覆盖面。上述业务指导措施,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法庭审判质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示范法庭数量勉强达到省高院要求
根据省高院《关于抓规范管理促内涵提升强基层基础的指导意见》(*高法[20**]**号)要求,每个地市示范人民法庭占比不低于**%。**市现有**个人民法庭,按照该要求,示范法庭数量应当不少于*个,当前,**市仅**市法院**法庭、**区法院平定法庭和**区法院**法庭为示范法庭,勉强达到数量要求。
2.管理相对松散考核缺乏常态化
在法庭管理上,由于法庭远离法院机关,上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存在困难,只能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人民法庭主要依靠自我监督,管理是否规范主要依赖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能力。在监管内容上,近年来,**省高院和**市中院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驻庭工作制度,对审判质效只通报到基层法院一级,对安保、党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组织检查不够,产生了上级法院检查什么,人民法庭只重视什么的倾向。在法庭考核上,多年来,**市中院和基层法院未对人民法庭开展考核,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开展后,**省高院每年组织一次对当年申报“双达标”的法庭进行考核,并评定是否达标。通过考核后,省高院不再对该法庭进行考核,仅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发现问题和不足,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报省高院党组研究摘牌。
3.**市中院对法庭审判指导有待加强规范
**市中院民一庭负责对辖区法院民事审判和人民法庭业务指导,在具体指导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判指导没有归口管理。市中院民事案件由速裁团队、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等多个部门审理,基层法院法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主要向市中院办案水平较高、关系较为密切、热心答疑解惑的法官请示,市中院民一庭的业务指导职能未能得到体现。二是审判指导工作不够规范。去年,**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基层法院请求指导案件的规定》,但在具体的落实中,两级法院为图方便,民事案件请示大多按照非正式请示案件办理,且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多是通过电话简单沟通,没有经过讨论研究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查即直接答复,受法官个人办案理念、认知程度等限制,其解答指导有时不具有权威性。三是主动指导意识薄弱。**市中院对法庭的业务指导工作未形成常态化,基本处于被动答复的状态,未能主动梳理分析法庭审理案件的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法庭开展审判工作。
4.法庭安全保卫存在风险隐患
今年年初,**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对全市法院开展了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其中涵盖了所有的人民法庭,检查结果显示,法庭安保工作普遍不受重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法庭干警没有充分意识到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审理的案件为一般民事案件,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极低,且多年来未发生恶性突发事件,造成思想上松懈麻痹。二是安保力量和装备配备不足。除**法庭配备一名专职安保人员外,其他法庭均未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所有法庭不同程度地存在安保设备配备不齐的问题,有的法庭安保设备处于年久失修、无法使用的状态。三是应急联动机制缺失。基层法院普遍没有针对法庭实际制定专门的安保方案,司法警察大队与法庭日常联络较少,缺乏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法庭与所在地派出所缺乏制度层面沟通,在打击扰乱法庭工作秩序行为方面力度不够。对于上述问题,**市中院发出整改通知后,部分法院还在整改当中,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
5.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不够
此次调研邀请了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人员参与座谈,上述单位人员反映,与法庭的协作配合主要依赖于和法庭干警的私人关系,他们认为,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与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共同体,如果纠纷无法化解,最终要进入司法程序,因此希望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市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主要体现在个案指导、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中,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性不足,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主要原因是法庭干警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是党委政府部门的事,体现不了法庭工作量和业绩,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审理案件上,对如何延伸法庭审判职能思考不多,缺乏举措。在诉讼中,存在就案办案的思想,没有树立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在调解过程中不善于和当地党委政府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效果还有待提升,集中反映在去年全市法庭案件调撤率不够理想。
6.法庭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严重
**市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法庭干警普遍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就是组织学习、抄抄笔记,业务工作才是硬指标,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更没有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除按照硬性要求开展规定动作外,基本没有自选动作,甚至有的人民法庭规定动作都没有做到位,如组织生活会不合格,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党支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等。作为联合党支部,各法庭地理位置相隔较远,在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抽出时间集中开展支部活动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1.持续开展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
根据省高院《关于加强“双达标”人民法庭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高法[2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工作的意见》(*高法[20**]**号),省高院将持之以恒地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继续组织对“双达标”法庭的考核、复核工作。**市法院尚有*个法庭未参加“双达标”考核,**法庭今年完成建设后,如果人员配备到位并开始收案,要积极争取评为示范法庭;
雷溪法庭待选址完成后,要以示范法庭为目标,高标准推进重建工作,上述*个法庭要确保至少*个被评为示范法庭。省高院每三年对已评定的“双达标”人民法庭进行一次复核,**市已达标的*个法庭要继续对照“双达标”评估标准,逐项提升,尤其是部分软硬件基础较好的法庭如**法庭,努力达到示范法庭标准,待省高院启动复核工作后,逐级提出申请,向省高院申报示范法庭。
2.对人民法庭实行常态化考核
在**省高院《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工作评估标准(修订)》(*高法[20**]***号)基础上,融入省高院对人民法庭工作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民法庭考核办法,对全市人民法庭实行年度考核。为提升法庭考核成效,**市中院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建立中院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坚持院领导集中调研常态化,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市中院由办公室牵头,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审管办、立案庭、民一庭、行装处、法警支队等部门联合成立督查指导小组,定期通报审判质效,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结果。人民法庭考核结果作为法庭干警提拔重用、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人民法庭的审判指导
法庭案件类型主要是婚姻家庭与合同纠纷,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问题。从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角度出发,建议将全市法庭案件请示明确归口**市中院民一庭办理。民一庭要督促法庭严格按照《关于办理基层法院请求指导案件的规定》,开展好案件请示工作,即使是非正式请示案件,也要履行相应的程序,便于市中院法官更好地掌握案情,作出更加准确的答复。鉴于法庭上诉案件分布在**市中院各民事审判部门,为提升民一庭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中院院领导在集中调研法庭工作中收集到的审判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民一庭,其他民事审判部门审理法庭上诉案件中,发现类案不同判、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也要及时反馈给民一庭。民一庭应当通过日常梳理、分析、反馈法庭案件审理情况,定期召开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会议、发布典型案例、通报负面案例等多种形式,总结经验,推动法庭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4.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安全管理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充分认识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基层法院院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法庭庭长要切实肩负起主要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法庭发生安全事故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月底前,所有人民法庭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齐安保设备,并确保会用、能用、有用;
各基层法院要建立应急处突机制,对内加强司法警察大队和法庭工作配合,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对外建立警务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人民法庭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及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培训和演练,增强法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落实到位。
5.建设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人民法庭要强化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和地方社会治理工作,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联结点,探索总结适合当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纠纷。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基层政法单位、村居两委、仲裁机构等基层国家机关、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汇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以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和导向指引。根据辖区纠纷的类型和特点,推动在法庭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或将符合条件的人民法庭转型为专业化法庭,通过专业化案件类案专审、简案速裁,提高对类型化案件的解纷能力,加强对行业的约束和规范,进一步预防群体性、类型化矛盾纠纷产生。**市中院立案庭要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效,帮助打造更多特色亮点品牌。
6.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
建立完善理论和业务学习机制,解决好法庭干警对学习不重视、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加强经费保障,多开展法庭干警愿意参加、喜欢参加的党建活动,提高法庭干警的活力和凝聚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法庭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职责,建立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调动党建工作积极性。人民法庭要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理念,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并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党建工作品牌,作为法庭年度考核的加分项目。**市中院机关党委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党建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交流学习,达到共同提升的效果。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七
法院党建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党建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领导在司法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案件数量呈“井喷式”爆发,大量的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导致人民法院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面对“三项重点工作”的全面部署,面对基层法院面临的诸多新情况,如何发挥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作用,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审判工作的提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法院党建工作本是体现党的领导,保障党员法官先进性的重要旗帜,对于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现实中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因素致使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开展不够理想,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司法公正提高的影响不能起到明显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专门的机构编制与人员配备
当前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开展党建工作的需要组建了机关党委专门负责全院党建工作并组织、领导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开展。但基层法院并未设立专门的机构开展党建工作,主要是挂靠办公室或由政治处负责。而办公室和政治处在基层法院需要解决和开展的工作全然不止党建,党建工作也难以成为该部门的工作重心和主要任务,不利于党务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
(二)缺乏合理清晰定位,工作目标不明确
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导致党建工作缺乏一个合理清晰地定位,工作主题不够清晰或工作目标不够明确。不少同志认为法院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在于审判、执行工作,党建工作有被边缘化或弱化的趋势与倾向。
(三)缺乏资源导致工作瓶颈难以突破
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难日益凸显且在短时间内难以从根本上扭转,法官尤其是高素质法官少。造成这一困境一方面是因为将法官等同于普通公务员实行行政化管理致使法官入口不畅,一方面是因为法官政治、经济待遇与繁重的案件压力之间的剪刀差过大致使人才流失严重。在这种背景下,基层法院不可能将大量、优秀的人才配备到党建部门,使得党建工作缺乏资源导致工作瓶颈难以突破。
二、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抓班子、聚人心、带队伍、强素质等举措,使得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我国,几乎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加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疑、难、新”案件不断增多,对法官处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官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方式的变化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审判队伍中的大多数人,已习惯于用陈旧的知识经验来处理新问题,必然不同程度地影响案件的处理。
二是少数党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一些党员不注意思想改造,混同于一般群众,不求上进,淡漠贡献和奉献;少数法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
三是审执队伍的服务意识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缺乏良好的司法作风。少数干警服务意识不强,存在特权思想,对群众及当事人淡漠;一些干警存在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引发当事人不满。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主动沟通,不能耐心释明,造成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三、基层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路径选择
针对基层法院在党建、队建方面存在的上述不足和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和改善。而如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对基层法院来说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在当前新形势下,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警队伍,就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人民法院就不可能完成好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任。下面就基层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路径选择作简要探讨。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强化思想观念更新。基层法院要抓好党建工作,必须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既要坚持党委的正确领导,又要认识到法院队伍建设具有自身的独特方面。要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队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思想。
二是强化党组自身建设。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良好形象”的奋斗目标,由班子成员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要加强学习,通过学习型党组建设,带动全院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作风恳谈会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地剖析党组领导班子存在的不足,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从而增强凝聚力,形成队伍合力。
三是强化党组织基础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充实教育内容,以提高党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基础工作扎实,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措施严密,服务意识端正,工作作风深入”的管理目标,不断创新和完善党组织管理机制。在狠抓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度落实,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内部运转协调,审执公正透明,院风廉洁高效”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开展创先争优,优化队伍工作作风
队伍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必须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让公正裁判融入社会价值体系。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争当勤学标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为载体,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断刻苦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结合法院和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争当敬业模范。广泛开业务技能培训、比赛,通过开展庭审技能、调解技能、执行技能、书记员技能、法警技能、文书制作技能、工作服务保障技能练兵;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书记员速录、规范执行、公文写作评比竞赛;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累计无发改案件法官、累计无上诉案件法官;评选优秀书记员、优秀法警、优秀裁判文书等方式,督促党员干警带头争创佳绩,全面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将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主动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争当自律表率。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严于律己、奉公守法,模范遵守法律和有关廉洁规定,恪守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法官形象。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和谐卫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主动抵制歪风邪气,树立以身作则当表率的形象。
(三)强化廉政教育,提高队伍廉政素质
要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为切入点,从筑牢“三大工程”入手,狠抓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
一是筑牢思想教育工程,增强队伍公正廉洁司法修养。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队伍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让公正裁判融入社会价值体系;强化效率意识教育,让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合法权益;强化廉洁品质教育,使法官保持思想纯洁、品行端正,始终做到秉公办案、廉洁司法,以司法良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二是筑牢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队伍公正廉洁司法能力。继续坚持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载体,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通过定期组织法官论坛、旁听庭审、案件点评等形式,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促进全员业务能力的提高。
三是筑牢廉洁教育工程,树立队伍公正廉洁司法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干警廉政档案、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强化制度落实、监督管理、惩防并举,主动把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书面汇报工作并征求意见,开展“千名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和视察法院工作活动。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无缝隙、全方位监督。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仍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用党建来带动队建,才有可能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品德高尚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从而促进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八
推行党支部“三知四谈”思想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会作关于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xx年党建工作情况
一是紧扣思想建设,提升了理论武装的引领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x中全会精神,两级中心组开展xxx余次集中学习研讨,党员干部进行xxx余次学习发言。全面学习宣传国网公司战略目标,开展“学战略、讲担当、干精彩”主题党日xxx场,组织“我为战略添精彩”大家谈活动,撰写体会文章xxx篇。广泛开展庆祝_xxx周年xx项主题活动,组织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讲工作条例、讲国网战略、讲红领党课”活动,全面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是践行初心使命,提升了战疫必胜的凝聚力。
面对常态性新冠肺炎疫情,始终牢记国企姓党的根本属性,以高度政治自觉履责担当、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倡议书,吹响“集结号”,高擎党的旗帜,因地制宜织密“战斗网格”、建强“组织堡垒”,xxx支党员突击队、xxx名党员奋战在抗疫保电最前沿。在防汛保电、脱贫攻坚等重大考验面前,广大党员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党旗在大战大考第一线高高飘扬。
三是突出作用发挥,提升了服务发展的源动力。
坚决落实“六个持续用力”要求,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6个方面、xx条重点举措落地,党建工作质量持续提升。选聘xx名“组织生活观察员”覆盖xxx个基层党支部,举办“领航·筑垒·铸魂”线下培训8期、“红领驿站·云端课堂”线上培训3期。推进“党建+安全生产”“党建+电网建设”等九大工程建设,创设党员示范岗xxx个、责任区xx个,激发全员在突破难点、增创优势、提质增效中亮旗争先。
四是围绕创新创效,提升了统战团青的创造力。
推行党支部“三知四谈”思想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持续增强。开展“旗帜领航程·共筑同心圆”活动,引导统战人士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制定“xx先锋百千万”工程计划,举办“青马工程”培训班,开展第七届“十佳青年”评选,青年争先的氛围日益浓厚。
20xx年,公司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被国网公司党组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抗疫功勋集体”荣誉称号,xx个集体、xx名个人得到国网公司党组、省委、省公司党委抗疫表扬表彰,x个集体、x名个人分别受到省委组织部和国网公司党组防汛抢险通报表扬。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公司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基层基础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内嵌融入上仍需加力。对此,我们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解决。
二、20xx年党建工作重点措施
公司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x中全会精神,以“发展为先、严实为要、强基固本、凝聚力量”为总基调,抓牢理论武装这个关键,突出组织建设这个重点,把握党建价值这个抓手,落实“旗帜领航·提质登高”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拓展年”各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基层生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举旗帜,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开展“讲政治、强担当、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锻造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栉风沐雨铸辉煌、砥砺初心再扬帆”为主题策划开展“访先烈故里,讲红色故事”“与电网同行、为党旗增辉”等系列活动。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权威读本,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普及大落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是提质增效,强化党建专业管理。
全面总结去年工作,高质量编制“十四五”党建工作规划。落实“旗帜领航·提质登高”行动计划,实施“强根铸魂”工程,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拓展年”各项工作,推动党的建设提质量、再登高、创一流。推进新时代“红领工程”建设,开展“红领赋能”示范创建行动。深化量化计划管理,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健全质量管控机制,促进党建工作抓在日常、做在平常。
三是夯基固本,优化基层组织建设。
持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优化组织设置,夯实组织基础,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司20xx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督导公司x个基层党委、xx个基层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探索“党建·家”管理模式,推动公司系统党建工作平衡发展、全面提升。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树立“红领匠心”导向,实施“党建明白人”素质提升计划。
四是融入融合,彰显党建价值创造。
深入推进“党建+”九大工程建设,深化“党建+安全”双通报、双考核管理,做实做优“党建+常态防疫”特色实践,加强项目化管理和过程管控,推动上下联动、重心下沉,由“党委+”向“支部+”拓展。做大做强共产党员服务队品牌,组织开展党员服务队竞赛,统筹开展“做好电力先行官、架起党群连心桥”主题活动,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把疫情期间应对重大危机的经验固化为有效的工作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凝心聚力,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常态化开展“三知四谈”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挖掘平凡人平凡事,大力选树先进典型人物,全面激发企业生机和活力。坚持党内政治文化引领,推动国网公司战略文化体系落地落实。发挥大统战工作优势,开展“我为公司发展添动力”“旗帜领航程·共筑同心圆”主题活动。深化“xx先锋”工作,持续推进“青马工程”,举办第二期“青马班”,开展“主题团日”“青年大学习”“青春心向党”等各类思想引导活动,为企业发展贡献青春智慧。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九
法院党组、院支部在县委、县人大、机关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文秘114,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监督和指导下,学习上身先士率、带头提高;工作上以身作则,带头苦干;廉政上率先垂范、带头秉公执法;待遇上不搞特殊,带头艰苦奋斗;作风上不主观臆断、带头发扬民主。事事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工作大局、求实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和探索支部生活的新路子、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干警队伍立下了汗马功劳,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一、机构名称及党员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共××县人民法院党组。
中共××县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
县人民法院党组现由三人组成,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2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49岁,最小的41岁,三人均为法律大专学历。
茂县法院支部现有党员33人,其中退休人员11人。在职干警33人,党员干警22人,占干警总数的67。其中本科3人,专科17人,中专(高中)2人;26至30岁3人,31至35岁1人,36至45岁12人,46至50岁4人,50岁以上2人。
二、抓教育、不忘宗旨、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
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也有所抬头,不断冲击和侵蚀法官队伍。因此,当前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党组、支部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审判工(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作的前提和保障,不能有丝毫削弱,应当加强。只有搞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担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使命。没有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审判任务,肩负起神圣的使命;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不正之风冲击和侵蚀下一些干警就可能丧失职业道德,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党建工作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根“生命线”不放。近几年,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院里在年初安排全年工作的一号文件中,对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作出规定,并制定与之配套的文件,使这项工作全年有安排、阶段有部署,做到常抓不懈。其次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挂帅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政治部设人专门抓。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三、抓学习、提高素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篇十
20____年的工作开展当中,坚持做到个人工作与本镇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时俱进,突出重点,强化教育,立足防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确保全镇的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纪委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分解。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协调部门,并进行延伸细化,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20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基层支部委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延伸到人、到岗。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镇、村两级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分解的内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负起责、负好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制,对下属失教、失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从严追究,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真正做到了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考核、同落实。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主要任务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了“三个抓好”: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严格要求、坚持了诫勉谈话制度,及时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对4个村18名支委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于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按照包村工作职责,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认真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镇、村两级领导干部为教育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按照“分层施教”的原则,针对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程度低、素质较差的问题,着重组织村干部学习了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有关规定,还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下发到每一名机关干部和村干部手中,要求镇村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2、强化廉政教育,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利用党员学习日,通过组织学习文件、观看“警钟长鸣”、“失衡的权利,变轨的人生”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使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真正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4、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耿棚镇实际,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全镇党员干部接受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一种“倡廉、尚廉、促廉、保廉”的良好氛围,反腐倡廉勤政为民教育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实效。
三、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反腐倡廉制度。
按照上级的部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先后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请权确权,绘制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作出公开承诺。全镇25个镇直机关、20个村(居)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专题学习教育12场次,开办宣传教育专栏2个。确定职权总数106个,绘制权力运行图38个,排查高、中、低三种廉政风险点97个,制定防控措施97个,制定相关制度数12个。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作出书面公开承诺,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推进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是标本兼治、逐步加大反腐治本力度的根本途径,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坚持以正面教育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实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重新修订了《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制定并实行了《镇村两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村级重点工程监督制度》,制定了《村级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扩大了审计范围,规范了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四、认真做好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积极化解干群矛盾,保持农村稳定。
1、建立并完善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重点问题、重点人台帐制度
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制度,鼓励实名举报,严格基层信访责任追究,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____年我镇在镇级设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村级信访接待日制度,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每月的10日共同接待基层党员、群众的来访,切实解决党员、群众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切实解决农村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在镇、村两级建立了信访事前排查机制,每年安排两次对各村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来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信访重点人进行整理,经整理后建立各村重点问题、重点人台帐,以方便问题的解决和事后监督。
2、加大办案力度,建立“不敢为”的惩处机制。
查办案件工作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有效手段,目前已调查处理案件3起,部分党员的违纪问题正在审理中,将给予党纪处分:今年3月份,镇纪委立案查处了灵台村党支部委员、文书因工作失职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落到实处。
1、加强载体建设,注重硬件配置,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看得见”。
具体做法是:一是由镇党政办公室和宣传办公室负责,在耿棚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上加裁党务公开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宣传。二是在原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重新制作了8块党务公开公示栏,镇会议室增设镇机关党员信息栏,将全机关党员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三是为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四是各村增设党务公开栏。
2、在全镇各村统一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
要求各村党务公开栏设在村务、财务公开栏旁边,党务公开以方便、实际为原则,不强求一致。同时要求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公开栏公示与会议公开、文件公开、广播站广播公开结合起来;即时公开与长期公开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公开及时到位。
3、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
六、下年工作计划:
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按时高效地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三、坚持每月两次集体学习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适应新形势需要。
四、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主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多和镇领导汇报,多和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六、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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