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一
2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_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四大战略”的关键期、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树立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阳泉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三是《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二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党的事业全局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为此,党中央决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整改,旨在加强干部队伍质量建设,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和任务。在这次整改工作中,我深感收获颇丰,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和技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整改工作让我看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过去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不够科学、不严肃认真的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干部任用不当、失职失责的情况。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机制不完善导致的,同时也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些不良风气有关。整改工作充分暴露了这些问题和不足,为我们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其次,整改工作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政治标准。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核心目标是选拔符合党的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的干部。这一点我深有体会,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忠诚度决定了其是否能够胜任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以政治品德和政治立场为首要标准,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
第三,整改工作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要注重选拔能力过硬的人。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了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实行了更为严格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只有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干部,才能更好地适应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明确技术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两者的平衡,注重培养全面发展、懂得沟通合作、善于倾听、具备领导力的干部。
第四,整改工作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过程。在过去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这让一些合格的干部被淘汰或者不被重视,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吸收了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建议,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最后,整改工作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专业培训,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只有具备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法和手段,才能更好地挖掘和选拔出优秀的干部人才,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干部选拔任用的整改工作对于提高干部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整个整改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加强政治标准、注重能力素质、规范程序和提高科学性等方面的措施来加以改进。相信通过这次整改工作,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选拔任用一支政治坚定、工作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三
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xq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xx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
新《条例》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的要求,近些年来,我局也存在一些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例如对基层干部尤其是借调、挂职干部关心不够,听取其合理化诉求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具体的情况,对其政治待遇、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方面存在规章制度制定的较多而对基层执行情况和督查的偏少,平时在办公室听汇报工作的多而主动下基层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少的问题;“官僚主义”方面存在对一些基层单位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基层有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与一线职工交流少的问题监管落实不到位;懒、散、庸、推、拖等机关病尚未得到彻底根治;“享乐主义”方面存在工作生活上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对一些单位热的情招待,抵制不够坚决;“奢靡之风”方面还存在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的情况;针对这些新情况、请问题的出现,如何把握好《条列》,用好《条列》,为全局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工作服务好尤其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一)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与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相比,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xx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二)更加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访群众、促和谐”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强化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厅局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录制及任中纠错、任后究责等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参与者、责任者和选用结果。考察选用干部时,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特别要看在xqww反恐严峻形势下的政治敏锐性;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积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和民主。
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局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局党委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适合我局实际的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局党委班子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局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于加强监督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重要作用。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猜您感兴趣: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五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欢迎参考!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xx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
规章制度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六
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谈谈
心得体会
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感想,欢迎大家阅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20xx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20xx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
调研报告
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四大战略”的关键期、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树立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阳泉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 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三是《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近年来,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
黑板报
、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心得体会篇八
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分享
心得体会
范文。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阅读。近年来,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
黑板报
、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近年来,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763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