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冬季的散文诗篇一
无雪的冬天连日的奔忙,无暇顾及天气及天气的变化,就连时常关注的预报也很少注意了。最近看了新闻,提到华东已经100多天不见雨雪了。忽然觉得这个冬天真的少了点什么,看着山村野外灰色的满目萧条的世界,联想起往日的情景,我的心真的也如同鲁迅当年回故乡的心情,开始悲凉起来了!
记忆中的今年最后的那场大雨可能是在9月的时节,距今也有四个多月了吧。老天好像是最后的绝唱,淅淅沥沥的秋雨一连下了六七天,平时对天气不太敏感的我也不仅在这日志上写了一首叫【秋雨】的小诗,当然那首诗也不仅仅是写雨的!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几乎没有下过雨雪,想着有一次天空中飘起了雪花我也欣喜若狂地在空间留下了;“大雪飘飘,北风萧萧;这才是冬天的味道。”的句子,但是那场雪只是给了我一场欢喜。最终也没有下成银装素裹的世界,所以就不是我心目中的冬天的模样了。
之后我遇到了一位叫飘雪的网友,显然是在这个干燥的寂寞的冬天遇到了知己。想不到她对雪花的依恋远远地超过了我对雪花的热爱。我们俩谈起对下雪的渴望的确有相见恨晚的感受。共同认为下雪的时候是地球上最干净的时候,它可以给我们营造一个童话般的世界。我想安徒生那里要不是常年与雪花相伴,就不会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问世了。更不会有那麻雀变凤凰的灰姑娘的传说了。
我常常这样想,一个漫长的冬季,假如没有雪花相伴,这该是一个多么灰暗的季节啊!我还记得小时候一位叫全子的小伙伴,我们经常在一起嬉戏玩耍。少年顽皮,我们曾经在腊月天光着脚丫在雪地里摔跤打架,把在场的大人都给震住了。大家无不惊叹我俩的对冬天的抗力和不屑。记得这一年他九岁,我八岁。他长着一张红彤彤的圆脸,说话大大的嗓门。对我来说很有主见,我对他有着一种近乎崇拜的依赖和信任。他经常带我和一帮小兄弟到离村3里路的集市上去玩。也是一个下雪的中午,他领着我们爬上了村南的那座丘陵,在岭顶那颗老柏树下他带头脱下了棉袄,光着脊梁。“我们学燕子飞!”全子带头把棉袄顶在头上,在山村的小路上,像燕子一样的飞翔。嘴里不住地喊着;飞啊,飞啊,我是燕子,我飞起来了!……小棉袄在雪花中飞扬,红红的脸蛋,全子带给我的飞翔的感觉和快乐永久地定格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可是在离这不长时间的一个早晨,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天也下着鹅毛大雪,全子的.叔叔大爷们抬着一个席筒子从我家门前走过,后面跟着比他大五六岁的哥哥,不断地用棉袄袖子擦着眼睛,不住地哭泣……我跟在他们的后面走到他们陵地的一个土坑旁,当裹着全子尸体的席筒放进土坑的时候我才知道这就是全子死了。听大人说是他突然得了脑膜炎一夜之间就不行了。我不知道悲伤,也不觉得难过。那张红红的圆脸和那年在雪中飞的感觉经常在我以后的梦里出现。
说起今年的冬天,我一直盼着下雪。盼望着下雪了写一篇关于雪的文章。但是直到现在那场久违的大雪依然未下,而且听说很少下雪的南方却受到了大雪和寒潮的侵扰。这使我又不禁想起了远在贵阳的儿子,他那里听说也结了冰。他一个人在外i漂泊了一年,衣食住行父母时常牵挂心头,前一天总算得到了他要到26号回家的信息,这无疑是在这个无雪的冬天我所得到的最好的安慰了。我设想着那个楞头小伙一进门傻乎乎地叫爸和娘的感觉,他或许是胖了,或许是瘦了。繁重的工作也许他根本就胖不起来!
今天是阴历的23日。是传说中的灶王爷升天的日子。处处洋溢着年的味道。络绎不绝的行人,门外对侧路旁的屠户正在杀猪,不时传来的声色俱厉的猪嚎,的确给这个节日的中午平添了几分年的色调,我们吃在嘴里的美味和这牲畜的最后的绝唱联系在一起我禁不住微微一笑。由于血压高的原因,我渐渐的对猪肉失去了往日的热情。虽然看到热腾腾、香喷喷的红烧肉端上桌的时候,偶尔也会不顾那些血压常规的羁绊狼吞虎咽地吃上几口。但再也找不到小时候对年和猪肉的那种渴求与期盼的感觉了。晚上吃饺子的时候,想起即将回家的儿子,心情陡然好转了起来。
其实这个冬天也并非一无是处。前几天我还在空间留言:“幸有香车迎淑女,愧无旨酒宴宾朋。”其实最先结婚的并不是弟弟,而是年龄和儿子同岁的文静妹妹,之后就是已近三十的弟弟秋华了。妹妹是我去送的她,远嫁黄河西岸的济阳县。我们一行风尘仆仆当晚在济阳县城的一家宾馆里住下。早晨小妹在穿上嫁妆的那一刻哭的跟泪人一样,红盖头下的她除了感到了新婚的喜悦,还有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及离乡背井自己将来过日子的艰辛,总之在场的我们都感叹不已。之后我也许会把这次异地的婚礼见闻写成一篇独立的日记作为纪念的。8日嫁走了貌若天仙的小妹,12日又要迎娶温柔大方的弟媳。呵呵,这个无雪的冬天,的腊月,注定要给我的家族和我的生活带来一抹红红的喜气。应该说我和出嫁婚娶的弟妹一样,也是幸福的。说不完的高兴话,喝不完的喜酒。给这个行将过去的冬天带来的依然是浓浓的喜气和美好的回忆。
冬季的散文诗篇二
冬天来了,阳光没有了夏天的酷热,也没有了秋天的干燥、白炽与热烈,我坐在城市边缘的阳台上,凝视着遍野的金黄与明媚。扑面而来的光芒温热而柔情,洒满了我的头发与衣裳。
空气里到处是无边的温暖。多少年没有这样的温暖了?没有冬天猎猎的风,没有那撕人心肺的寒冷,也没有那些不寒而栗的伤痛?阳光和煦而温馨,像一个充满了博爱的女人。
楼前是一片稀疏的白桦林。挺拔的枝干伸展到阳台的边缘。平直的望去,黄叶斑斑的小树林里满地金黄,伟岸俊美的树干都隐在了树林深处。白桦林的尽头,是一带远山,山上依然是葱葱的绿意。模糊的黛绿穿过白桦林来到阳台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冬天的辽阔与悠远。
站在最高的那座山头上,就能望到家乡,就能够望见故乡的炊烟,望见故乡的小河,望见早年父母深邃的目光中含着的焦灼与希冀,还有母亲的眼眶里滚动着的泪光。
父亲的那张刀刻斧削的面孔,在一个焦灼的夏天消失在遥远的彼岸。那个时候,夏天十分燥热。多少年以来,我总是这样想,父亲是去做一次愉快的旅行,像我的童年时代一样,他总是在那条曲曲弯弯的小道上先到达前方的一个路口,而后瞩望着我嫩稚的脚步。
想念父亲的时候,我就坐在阳台上观看这片永远平静的白桦林。又常常沿着林中的那条小路或穿过树林的尖顶到达远处的山梁。
母亲在这个春天也悄然地走了,去了父亲生活的地方。我遥想那里也有芳草萋萋的原野,也有这明媚的阳光。
半生漂泊,无论到了哪里,我还是最想念乡村里冬天的阳光。老人和孩子还有女人们,大家聚集在房屋的前面,尽情享受这阳光的照耀。鸡狗鹅鸭还有鸽子兔子,也会围拢而来。那是怎样的和煦与温暖啊。城市的阳光属于街道,属于天空,却不属于人们。
我了悟生命最终都将走向一个永恒,如白桦林的叶子。我在每年的秋冬都目睹着无尽的叶子飘飘零零纷纷扬扬地落入泥土的怀抱中。这壮观的景象令我激动震颤。叶子从迷蒙的混沌中走来,经过四季的风雨盘剥,终于摆脱了世俗与虚荣,不再留恋世间的繁荣与奢华,走进命定的归宿了。
我感觉过苍茫原野中那冬天的阳光,所有的无奈与痛苦都曾在微弱的光芒中颤抖。我因而曾崇拜夏日的骄阳,春天的绿色,秋日的荣光。可是最终我从这个冬天的阳光中得到壮丽的洗礼。
太阳每天都会升起,黑夜之后即是黎明。只要有种子存在,一切就有希望。当春风吹来的时候,种子就会在春的沐浴中绽出嫩绿,结出硕果。这是季节给予生命的全部涵义。在这个季节里,我尽可以将过去所有岁月中的不幸与磨难抛到生命之外,重新赋予生命一种全新的意义。
叶子落尽了,白桦林更现出挺拔的洒脱之美。林中的那条小径也依稀可见。冬天的阳光拥簇着白桦林。辽远的大地上已经有了一丝绿色的影子,我为此而激动不已。
冬季的散文诗篇三
西蜀大地越来越难见到下雪了。
记得上世记90年代初下过一场小雪后,好多年没见飘散雪花了,每到冬天要想见一场落雪,已成了一种奢望,直到初那场稀少的大雪。
还是小时候感受过冬天的寒冷,穿上棉衣棉裤都抵御不了严寒的袭击。
那时的冬天,下雪就是很常见很自然的事了。有时冷雨中裹着雪花,落到地上雪花就化成了雪水,这就是常说的雨夹雪。乡间的泥土小路被雪水侵泡后又冷又滑,一不小心就是一个跟斗,如果再刮起偏北风,身上的棉衣似乎都变得单薄了,脸上像冷刀割一样,片刻功夫脸就被冻得红红的,俗话说冻不死的脸,虽说冻不死也要冻出个疮来,难怪不少人脸上或耳垂上会长出冻疮。有时漫天飞舞着雪片,轻飘飘的在空气中翻转,雪片跳动着纷纷落下,渐渐地就成了雪地。此时心也随着雪片一起舞蹈,甚至高兴得在雪地上打起滚来。当初还只是薄薄的一层,一夜的功夫,第二天早上推门就见房顶上、树枝上、道路上处处白雪皑皑,厚厚的疏疏的一片银装素裹。这时就顾不上寒冷了,大家一起刨雪坑、堆雪堆、做雪人,玩得疯狂时就打起雪战来,乐此不疲。
往往雪盖大地的时候,河水冰冷刺骨,水田上凝结一层薄薄的冰,取一小块捧在手中,还不时地对着冰块吹气,痴痴地看着冰融化,小手被冻得通红,心里却是一阵欢喜。
一场大雪过后,哪些婆姨们就忙着采雪入坛,用雪水来泡盐蛋、做泡菜,说是泡出来的蛋,其蛋黄不变色又能溢出更多的油黄,是上乘下酒菜。做出来的泡菜味道可口又能保鲜。邻居有个小作坊酿酒的,腾出几个大水缸,紧紧的压满几大缸雪,说是用雪水酿出来的烧酒会更加清醇甘冽。其实,这都是民间的一些做法,或许不无道理。
那些年,只要一下大雪,旷野皑皑无垠,旱地里铺满了厚厚的雪,好似盖上一层雪被。这时庄稼人喜笑颜开了,说是个好年头,瑞雪兆丰年。是啊,厚厚的`积雪覆盖大地,既可以减少地里的热量外传,又阻挡了雪面上寒气的侵入,使地面温度不致因冬季的严寒而降得太低,同时,积雪为农作物储蓄了水分,还能增强土壤的肥力,雪被保护和滋润着农作物安全过冬。俗话说,雪盖大地,一粒收两粒。其实,当时并没有明白这一道理,后来才慢慢有了较深的理解。
下雪的冬季,值得留恋又回味无穷,只是刻在儿时的记忆里。那飘舞的雪花,那寒冷的雪水,还有那银白的雪盖,似乎被逐年明显的暖冬撵走,冬天不再寒冷了,冬季似乎丢失了。
暖冬气候让我想到了厄尔尼诺现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时起时伏的厄尔尼诺现象带来全球范围的灾害性天气,该冷的不冷,该热的不热,该天晴的地方暴雨连连洪涝成灾,该下雨的地方却是烈日炎炎土地龟裂。
当沉静下来深深思考时,很多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同我们的活动紧密相关。的确,天灾八九是人祸。厄尔尼诺现象并不仅仅是天灾,它的肆虐与猖獗同我们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有关,同地球温室效应的不断加剧有关。是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向大自然过度索取而不注意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果。
其实,人和大自然是相融在一起的。我们与大山,与河流,与森林,与风云都是平等的,万物就像一个大家庭的成员,确确实实有着一种天然的和谐与平衡。
面对苍穹,面对大地,面对万物生灵,我们还有什么可言?!低碳行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丢失的冬季,何时回归?希翼早日捡起冬季,还大地一个寒冬,还寒冬一片白雪。
冬季的散文诗篇四
马思纯把手机狠狠地摔在结冰的湖面上,并大声喊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一旁的魏大勋呆呆地问道:“我算新的还是旧的?”
这个问题恐怕马思纯自己也想不明白,魏大勋是自己的北师大同学,也是自己老师的儿子,简直可以说是马思纯的男闺蜜,见面至少有300次吧,但霍建华只和马思纯见了3次就开始动手动脚了。这事都怪齐秦,大冷的天在工体开什么演唱会,马思纯也是的,你没票你跑过来干吗?霍建华也作怪,你票给谁不行非要给马思纯。
大冷的天,这么好的一个暖男魏大勋,吻戏床戏他都没戏,还要负责搞笑。最后好不容易娶到了心仪的女子,却匆匆得癌症杆屁了。因此魏大勋不论路演来到大里,同情就跟到那里,甚至还有影迷打出了“同情魏大勋”的条幅。
魏大勋是谢娜的徒弟,谢娜收他为徒肯定也是因为他的暖,他可以不顾及自己的身份,给谢娜提包拿行李,像个跟屁虫。在《小小的愿望》中,他为了同窗好友能体面地和自己的愿望女神见面,把自己新买的运动鞋剪乱穿在好友肿成皮球的脚上。
28年前齐秦在工体的演唱会,让两位素不相识的粉丝,经历了激荡起伏伤心欲绝的爱情,而她们的爱情越浪漫,魏大勋受的伤害就越深刻。
魏大勋,你还好吧,抽空一起喝一杯,给你也暖一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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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散文诗篇五
“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魂牵梦绕心里全是你,陪你度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时刻把你珍藏在心底……”
一首催人泪下的伤感歌曲,足以能够揉碎万千多愁善感人的心肠。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曾经的开心,曾经的快乐,曾经的幸福,曾经的合拍,时时在我的眼前浮现,像电影画面一样一幕一幕的划过,令人兴奋,令人开怀,也令人潸然泪下。
精彩过后,生活总归会转入平淡。就似你一样,由于压力在心,而对我不冷不热的。纵然今后多么的难,我亦不会后悔,因为你的存在而让我不屑此生精彩,我们的故事始终象彩虹一样永不会消失,正如我说的一样,只要你不后悔我便绝不会后悔。因为爱在心中,暖在心底,虽然相思想念会让人有时伤感落泪,但是能够拥有守护你的那种幸福感是多么的`美妙!虽然我们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我需要的并不多,只要你能够永远用心爱着我,永远在你心底根深蒂固那便足够,别无所求。
我就是那一个忧伤的天蝎座,爱上你是我今生犯下的最大的错。但是,如果没有你,我的生活就象那空心稻草,杂乱无章,无色无味,无有那五味俱全的生活色彩,那真爱,那相思,那想念,那期盼,全都一无所有。
我们的过去开心幸福快乐无限,我们的现在生活平淡却也不失韵味,我们的未来我想依然会一如既往的快乐无比,幸福绵绵吧!
今生有你,让我那颗迷茫的心找到了归宿;今生有你,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油彩画;今生有你,也让我对那些歌曲中的内涵得到了诠释;今生有你,也让我懂得了真爱的含义,也流下了多少相爱的幸福的泪滴。
亲爱的,几年的时间转眼即逝,因为爱你,我会携一抹馨香,用心守候着你,静静的遥寄相思,默默的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就算是雾里看花还是水中望月,我都会永远用心相随,守得雾散见花舞,也总会有一缕温暖的月光会从窗口折射而来,那便是我们快乐的爱的温暖。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亲爱的,我爱你!!你若不离,我便不弃,你若不转身,我便绝不会离开。
“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朝朝暮暮想的全是你,爱着你一辈子,今生今世,一生守护着你”!
冬季的散文诗篇六
冬天,雪静静的飘下来了,那么宁静,那么安详……
人生,必定有着无数个冬天,而冬天的人生却那么虚幻,那么飘渺。跌跌撞撞的生命之路,一直在冬天轮回,是萧瑟,也是苦涩。每一个365天循回,是冬,冬,一个严风凛冽的季节。阴霾的烟云里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惆怅。冬天的生命,是哀怨,萧索,还是坚强?冬天到了,生命会颤抖吗?夏天的冰,总是送给人一片冰爽与舒心,并死心塌地地爱上那片绿阴,而冬天呢?冬天的冰,是寒冷的,是枯骨的,强加于人的是一种透彻心扉,欲哭无泪。
然而,沉默并不是冬的主题,天使的眼泪会拯救这片苍茫的世界,洁白晶莹的雪花,迎着冬风,一片一片,飘飞旋舞。在空中,在树梢,在屋檐,在地上,也在心头。冬天的雪,是孤独的,在漫无边际的日子里,只有她独自一人,静静默守空房。然而,冬天的雪也是坚强的,正如冬天的那些仍有气息的活动者。
这个冬天,并不寻常。外婆与外公总是交递生病,许多同校师生的无故坠楼,总使人心头无端涌上一股惆怅―生命,太脆弱了。在踽踽人生路,生命强加于我们的负荷太多,太多了,总使人猝不及防。也许,在某一个阴暗的角落,一个生命正饱受饥寒交迫的煎熬。命运,是我们无法掌控的,然而,路,却是要自己一步一步印出来的,只有昂首挺胸,才能撑过这个无情的冬天。有时候,我独自一人,漫步在那幽深的小巷,小巷里的路灯,是你永远也无法猜得透的。踩一脚,灯没亮,再跺一脚,灯却忽地亮了,像一个晶莹剔透的夜明珠,绽放在着漆黑的详夜,心,也忽地由忧伤转变为欣喜。有时候,跺一脚,灯却亮了。有时候是左脚,有时候是右脚,事实总是让你摸不透。难道,生命的多彩总是变幻莫端,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主宰者,在漫无边际的生命之路里,到底是左脚掌控明灯,还是右脚?左脚之于右脚,实质上只不过向前多跨了一步或向后滞留了一步,便总归是有了不同的效果。
要点亮冬天的生命,是该向前多跨一步,还是滞留一步?
生命,到底该如何?
冬季的散文诗篇七
每个时代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奴隶生来就是伺候奴隶主的;皇帝生来就是享福的;家中添了男丁那可是恨不得昭告天下香火旺盛。没有为什么,沉淀下来的规矩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般,认命是最大的自我安慰。
我1985年出生,虽然没有长在裹脚的岁月里,但自打我记事起就知道裹脚这回事。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但方法大同小异: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为此我还专门跑去了村里几个裹脚的老奶奶那,恳求她们脱下鞋子,让我看看她们的三寸金莲。
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太残忍了!”是我看完每一双三寸金莲后的恐惧。
【一】有关奶奶的记忆
我五岁那年,奶奶因白血病去世。关于奶奶的记忆很模糊,除了整天看见她躺在床上,脑子里就残存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的父亲去外地做生意,九十年代初,出门淘金的人还是少数,那时候的人们太保守了,或者说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恐惧的。父亲每次出门少则半月,多则数月,带走奶奶的牵挂,和她日日夜夜坐在家门口望眼欲穿的期盼。依稀记得有一次父亲出门没几天,奶奶用自家母鸡下的蛋做了鸡蛋卤手擀面盛在碗里带着我们兄妹四人去村里香火旺盛的关二爷庙里磕头,奶奶嘴里不断的念着保父亲平安的祈祷,然后恭恭敬敬地把一碗鸡蛋卤手擀面放在关二爷像面前,回来的时候奶奶的手是空的。我扯着奶奶的衣角提醒她那碗面忘在庙里了,奶奶说放在关二爷面前是为了让他慢慢地吃,表示咱们的诚心。要知道家里喂的五只鸡,只有两只是会下蛋的母鸡,一天还下不了两个蛋,平时我那身体虚弱的奶奶都不舍得吃,这次去拜关二爷,奶奶用掉了三个鸡蛋。宁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保他的儿子平安归家。可我大姑姑嫁出去好几年也没见我奶奶如此想过她呢。
第二件事是跟大哥抢肉吃。肉啊,在我小时候那个物质匮乏的村子能吃上一口肉,绝对可以在街坊邻居门前显摆好几天呢。按理说,物以稀为贵,我们兄妹四人中,我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唯独我一个女孩,我才是宠儿,有一口肉理所当然该让我吃才对嘛。可偏偏我生不逢时,在九十年代初,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还是很严重的。父亲从外地回来,带回一块猪肉,说是一口猪肉也不为过。母亲蒸好后放在盘子里端到饭桌上,我和大哥几乎同时用筷子夹住那块肉,互不相让。奶奶一筷子敲落我的筷子,大哥得逞了。我嚎啕大哭,奶奶不但没哄我,反倒甩给我一句:没给你裹脚,你就知足吧。我看着爷爷,他也不说话,似乎是默认了奶奶的做法。我清楚的记得,奶奶的葬礼上,大哥一直抱着奶奶的遗像从家里到坟头上,坟头上最后的一铁钎土也是大哥添上的。
随着时间的流失,在一天天慢慢长大后,我渐渐地明白好多事情。大哥是奶奶的长子嫡孙,倘若他生在皇宫,皇位都是他的,整个天下都是他的,更何况是一块肉。错的,并不是奶奶,而是那个年代。
【二】幸好,我那不识字的爷爷很尊重文化
爷爷从小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一九二九年出生的他在战火中长大,能吃上一顿饭就已经很知足了,哪还有力气管之乎者也怎么写,但他很尊重文化。
一九九一年,我六岁。到了读学前班的年龄,和我年纪才不多的女孩还都穿着大人的鞋子满大街跑呢。看天吃饭的黄土地上收成并不高,全家人靠几亩田地过日子就已经捉襟见肘了,就算有闲钱也是只供男丁读书。我的两个哥哥到了读书的年龄都被爷爷送到了村里的小学,我其实没指望读书这档子事的。学校的女生很少,一个班几乎几十个男生,而女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而已。三千多人口的村子,不上学的小孩很多的,书对我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我仍然耿耿于怀,反正我也去不了。爷爷当家作主,凡事大旗一挥,我父母惟命是从。
“我生在一个小山村,家里还有要吃野菜的鸡……”在我还分不清麦苗和韭菜的时候,我就认得麻丝菜了。它是一种野菜,也是李时珍《本草纲目》里的马齿厥。生长力很旺盛的,田地里小河边随处可见。它的中药药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家的鸡每天都吃这种草,个个吃的肚子圆圆的,我甚至羡慕鸡一日三餐都少不了。其实这样说也挺体面的,本来是我跟着两个哥哥每天提着篮子去村边挖麻丝菜,可自从他们上学后,喂鸡这件事就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瘦小的身子提着满篮子麻丝菜,故意不甩掉鞋子上都是泥巴,大气喘小气地跑到爷爷面前诉苦,爷爷看都没看我一眼,却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花那么多钱让他们读书,可不能喂只鸡耽误他们读书啊!”
意外的是哥哥们开学前的某天,母亲坐在门口石墩上缝制一个红色的小花书包。我好奇地走到她身边,心里想:哪个哥哥变态呢?喜欢上红色碎花这么娘炮的风格了。
在院子里吃晚饭时,爷爷问我母亲:“书包做好了没?衣服有没有洗干净?”我母亲点了点头。
“弦月,你明天跟着哥哥上学去。”
我没听错吧,耳朵是不是很久没清理,一阵风刮过来,害得我听错了啊?爷爷看着我,叫着我的名字,说让我明天上学去。
“那以后咱家的鸡吃啥啊?麻丝菜以后谁去弄啊?”说这句话时我一口稀饭还没下咽。
“你好好读书吧,以后我每天去弄麻丝菜。”爷爷轻描淡写地说完,低头喝碗里的稀饭。
我兴奋得差点彻夜难眠!
【三】我考上了初中,我那不识字的爷爷傲娇了整个村子
自上学那天起,我读书就很努力,成绩也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坦白讲那时候并没有长大建设祖国,坐一次飞机,看一次火箭之类的远大理想,但很理解爷爷每天提着篮子去地里小河边挖麻丝菜,好多次都是带着满鞋子泥巴回来。父亲一年有半年不在家,母亲大门不出小门不迈,整天有做不完的活。或者更实际地说,期中期末考试谁考的好就有煮鸡蛋吃这个奖励更吸引我。
九十年代末,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奔小康已不在少数家庭,更主要的是思想上的解放,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大多数家庭已不再那么重男轻女了。
不管男孩女孩,只要是孩子到了读书的年龄,有能力的供孩子读书,没能力的勒紧裤腰带也要供孩子读书。单从这件事上说,我的爷爷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男孩和男孩玩,女孩和女孩玩,这是规矩。我从小的玩伴到了我小学六年级,有的才从学前班读起,她们中有的甚至自己的弟弟都上四年纪了。
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让我更懂得珍惜。从小学一年级有了考试排名次后,我的成绩在全班三十七名学生中一直稳坐前五名,很顺利地考到了步行半小时到镇上的初中。记得开学那天,爷爷非要亲自送我去学校。其他同学都是三五成群的去学校,我让爷爷送,很没面子的。大哥考上初中时,爷爷就非要送,大哥执意和同学一起去,爷爷也就没再说什么。到我这儿,却怎么也说不通,后来通过我母亲才知道,因为那年我的成绩是村里第一名,在镇上是第二名。爷爷那段时间在村里逢人便说起我的成绩,恨不得在村中心的老梧桐树上贴皇榜布告全天下。
【四】乡巴佬鸡蛋的味道
小时候家里有什么好吃的,爷爷总是留给他的孙子们。如果大孙子不在,就给二孙子,如果二孙子不在,就给三孙子,反正轮不到我就对了。因为我是女孩,长大后总是要嫁出去的,就像我母亲嫁给我父亲那样,进了门就不能再说是谁家的闺女了,而要说成谁家的媳妇那样。甚至奶奶在世时,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都是我童年的阴影。
在后来,我读初三时,明显感觉爷爷已不再那么偏心了。还时不时地说:“正在用功学习的时候,多吃点。”之类的话。
上学的第一天,怀着对爷爷的感激不尽走进教师,坐在班里成为一名小学生。那时候我也知道其实小学毕业就该干嘛干嘛。再后来,渐渐地我的思想也随着知识的增多慢慢改变,从唐诗宋词到鲁迅的三味书屋里,我越来越喜欢文学带给我的快乐,那不是枯燥无味的埋头苦读,书里更孕育着五彩斑斓的世界。
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经过十年寒窗我终于如愿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两个哥哥都中考落榜,毕业后开始打零工。我是家里第一个高中生,也是我家族的第一个高中生。这等荣耀一度又成为爷爷很傲娇的话题。
由于高中离家远,我住宿在学校,每个周末回家一次。临走时,爷爷总是惦记着钱拿够了没有,在学校有没有吃饱,说出塞给我一把零钱,其实他身上的棉袄已经褪色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有一次回家,我正准备回学校。爷爷从屋里走出来偷偷地跟我摆手示意我进屋。这等好事以前都是哥哥的待遇,我受宠若惊一时没反应过来,爷爷连连摆手,我才进去。爷爷翻柜子掏出一个很精致的盒子,拆开后,我看到十个乡巴佬鸡蛋。是亲戚来看爷爷时带来的,那绝对是豪礼啊!爷爷一直没舍得吃,数着日子等我回来才拆开的。他把盒子塞到我书包里,我掏出来,从盒子里拿了两个,把剩下的连盒子递给爷爷,他又推给我,我拗不过他又拿了三个乡巴佬鸡蛋才离开。
我的梦想是将来当作家,或者和文字打交道的也行。高三,这个恨不得把一分钟劈开当两分钟用的年级,我整日埋在书里,不停地挥动着手中的笔,生怕高考那天还来不及复习。
人生最怕冷不丁的在背后挨上一枪。高三下学期,离高考越来越近,心情也越来越紧张。突然接到爷爷脑淤血病逝的噩耗,心情被四分五裂的疼痛着。我迅速地跑到老师办公室,向班主任请假五天,班主任知道我爷爷的离世后,准了我两天假。
我在爷爷的灵前守了两天一夜,入土的时候,我看见棺材被黄土一点一点的掩埋,我将再也见不到那个以我为傲娇的爷爷了。
几个月后,我拿着大学录取书跪在爷爷的坟前,跟他唠家常。
好多年后,想起那块没吃到嘴里的肉,我已经不怪奶奶的偏心了,想起爷爷让我挖麻丝菜的事,我也已经不怪爷爷的偏心了。
还好,我没生活在裹脚的年代,如果是,我也不会怪你们把我裹成三寸金莲。
冬季的散文诗篇八
以谦卑的心,为闲适而歌
圣经歌罗西书第三章写道:“所以你们既是上帝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
圣经以弗所书第四章写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圣经马太福音第五章写道:“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圣经雅各书第四章“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
谦卑之心,使林语堂能低下学者清高的眼光,放下导师的身份,把读者当做朋友,没有说教,只为闲适而歌。这样的心态,这样的.笔调,成就了林语堂的闲谈散文。怀揣对自然万物的感恩之情,放置无拘无束于心底,取材于生活之常态之中,推新于东西文化于学识之外,一生只为闲适而歌。笔者认为这就是林语堂为什么会在20世纪30年代那个千万人指责不该闲谈的岁月里极力倡导“幽默、性灵、闲适”为文学主张的理由之一吧。
“天国在你的心中”的自由,“谦卑人承受地土”的恩赐。这样的感悟贯穿于林语堂的一生,也投射于林语堂的闲谈散文之中。带着长者的谦卑之心、常品无名之氏文章的林语堂,他的笔触无处不及,他的笔调也更为自然轻松,文字的幽默也为闲适而作。这也是笔者读林语堂闲谈散文的感受。
为闲适而歌,使林语堂的闲谈散文的既如邻家小院、又如小桥流水、花径通幽。让读者感熟识而清新。
为闲适而歌,使林语堂的闲谈散文,取材更为自由。谦卑之心,并没有让林语堂一味去迎合读者的俗,他推崇健、达、雅,(健,即为健朗;达,则是明白晓畅;雅,即是文雅)是一种充满诗意和书卷气的口语化语言,而这在读者接受起来非常容易,也能够提高读者的趣味和情调。
谦卑之心,林语堂可以做到把已经写好的生活的艺术第一稿260页毁掉重写。原因是认为自己注重对西方现代物质文明批评,还不如注重中国人独特的生活方式和情调来得正确。林语堂不同中国别的作家,他明白世间万物及文化的评判不在文人笔中。闲适是文学的功用,是人生的常态,以丰富的语言歌之、谈之即可。独特的思想,结论也较为中肯了。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笔调,宇宙之大,苍蝇之微,皆可取材”。于是安眠之快乐、坐椅之舒适、品茗之淡雅、晏请之理趣无不在林语堂的笔下娓娓道来。不视寻常之态为低俗。林语堂以谦卑之心的独创“闲谈体”成外化之形。以闲适笔调娓谈生活之艺术,这就是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为什么会在美国再版40次以上,被译成10多种文字,畅销欧美10多个国家,成为中产阶级的枕边书,历经四、五年而不衰。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并且声誉日隆的著作最重要的因素吧。视读者为无话不谈的朋友,站在读者的角度,闲谈自己的人生经历、心得、体会。这就是林语堂的闲谈散文的主旋律。
闲适于你我之间,调味于笔触之中,以轻描淡写的字句来表示我们的感想。以久违朋友的亲密,谈言吐语,一举一动都是任性为之,如此闲适之态,用笔歌之悠闲自在的心情。这种情调在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中,读者可以信手拈来。
林语堂的谈躺在床上(有译为安卧眠床)和谈坐在椅上都可看成怀谦卑之心,为闲适而歌的闲谈散文。
除了上述平易题目的闲谈散文外,无所不谈中的关睢正义的结尾之故事,更是妙趣横生。实为闲适而作文写趣事一则,当然从这一闲谈散文中,我们更感林语堂的匠心独运,笔调的高超之技,常人难及。
“我想象在台北可有这一幕:
‘妈,你为什么睡不着,翻来覆去?孩子问。’
‘儿也,你不知道。你爸想娶一个年轻的女子到我们家了。’
‘谁说这种话?’
‘学校里的老师。’
冬季的散文诗篇九
我喜欢鸟语花香的春天,喜欢苍翠欲滴的夏天,也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但我更爱那白雪皑皑的冬天。
冬姑娘匆匆接走了秋婆婆的班,带着她给大自然的礼物,来到了人间。初冬,是一位美丽的,高贵的公主,舞动着她那神奇的面纱,送来片片洁白的.雪花。你瞧!一颗颗小小的雪粒,像撒下的白砂糖一样,它们在空中飘舞着,并不着急落地,好象舍不得离开天空似的。它们悄悄跳入行人的衣领里,无声无息的消失了。接着,一片片的小雪花像烟一样轻,玉一样洁,银一样白,飘飘洒洒,纷纷扬扬,从天而降,亲吻着久别的大地。慢慢的,慢慢的,小雪花变大了,变厚了,变的密密麻麻,就像谁用力摇动玉树琼花,那洁白无暇的花瓣纷纷扬扬的落下来;后来,雪越下越大,小雪花们在半空中你拉我扯,你抱住我,我你拥紧,一团团,一簇簇,仿佛无数扯碎了的棉花球从天翻滚而下。这时,整个世界就边的迷迷茫茫,美不胜收。
早晨起来,冬雾弥漫。雾散之后,立即出现一幅奇景:那青松的针叶上,凝着厚厚的白霜,像是一树树洁白的秋菊;那落叶枝条上裹着雪,宛如一株株白玉琢的树;垂柳银丝飘洒,灌木丛都边成了洁白的珊瑚丛,千姿百态,令人扑朔迷离,恍惚置身于童话世界之中。路旁的树木缀满银花,毛茸茸的,比原先粗壮了,建筑物像琼搂玉宇似的闪着耀眼的银辉。小路上就像铺了一层白色的地毯,有仿佛妙手的画家为大地绘成了一幅白色,纯洁的图案。
雪,以她素洁的灵魂,动人的姿色,神奇的变幻,不知博得了多少文人的钟爱,留下了数以万计的千古绝唱。真是“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柳宗元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含江雪”在人们面前有一次展示出了一幅静谧的风景画!
雪,依然下着,空中的雪花,就像扇动着翅膀的白蝴蝶,轻轻地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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