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雾都孤儿的读后感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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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雾都孤儿的读后感范文(14篇)
时间:2023-10-27 17:19:14     小编:雁落霞

读后感是一种认真思考的过程,它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信息。读后感是表达自己对某种文学作品的思考和理解,是以读书为基础的个人体验的一种书面表达。以下是一些读后感的写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写出精彩的读后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狄更斯的经典著作。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小孩奥利弗的辛酸成长史。同时我们也可以把他当作是狄更斯的悲惨童年回忆录。是你身边的圈子,决定了你是怎样的人。

正是有着和小奥利弗一样悲惨的童年经历,狄更斯才能写出这本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著作。在我的理解里,这本书也是一本教你为人做事的书籍。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而奥利弗在一个黑暗的社会里成长,但社会的黑暗面并没有腐蚀他原本纯洁的内心。当我们身处黑暗,周遭所有的一切,对我们抛之以白眼,我们是否会永怀一颗善良之心,不被这个社会所染指。“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是这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这也让我想起了《三毛流浪记》的三毛,三毛和奥利弗同样是身处阴沟,但他们仍能仰望星空,永葆一颗善良之心。

no、2故事简介

奥利弗的妈妈是一个单亲妈妈,母亲偷偷地将他生下,生下她后的她却因体弱多病而去世了,所以他就成了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幼小的奥利弗留在了她出生的这个教堂。过着“僧多粥少”“食不果腹”的悲惨生活。

不仅如此,他还受到了教堂主人的谩骂与毒打。并且过后还将他卖给了当地有巴姆经营的棺材店里,在这里他的境遇也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常常是被人冷落,恶意叫其加工,他在这里过着食不饱,穿不暖,吃不香的生活。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奥利弗受不了这种生活,于是偷偷的逃跑了。逃出去的小奥利弗又误入贼窝,还被扒手(本。金斯利)教唆去实施偷窃。聪明的小奥利弗与他们盘旋,不肯听其命令的他又再次遭到了刽子手们的混合双打。

而他的善良也打动了南希(刽子手的情妇),她帮助他逃离了这个贼窝。逃出去的小奥利弗准备逃向伦敦,在路上,尽管饥渴难耐,他也没有通过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去满足自己的饥饿感。他一路沿街乞讨,最后因为饿的发晕,被路过的布朗洛先生给带回了家里。

而这位布朗洛先生也是解开他身世之谜的关键人物。奥利弗父亲家境优渥,死后还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产,奥利弗还找到了自己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小姨。最后的结局是奥利弗继承了财产,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no、3读后感悟

这本书你在刚开始读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有点晦涩。有点读不下去的感觉。但是你越往后读,你就感觉这本书越精彩。这得归功于狄更斯巧妙的写作手法。

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个地方,就是小奥利弗的善良与坚强。你看他小小年纪就已经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与折磨,社会不断地用刀反复的捅他,他却把这当做是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理由。社会笼罩的黑暗背景之下,却没笼罩住他那颗洁白无瑕的心。

之前在贼窝呆过的他受到了刽子手们的强烈毒打,在他们被抓入警局后,奥利弗还去监狱看了他们。这也正说明了奥利弗内心的善良。无疑他是乐观主义派,单线时无情地给他一巴掌时,他选择与其击掌。

这也是很现实但很残酷的三个问题。我记得在《奇葩说》里面有这么句话:俄罗斯方块告诉我们,你合群了,你就消失了。所以,尽管现实很残酷,但我们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在大片的星空中,正确的知道自己的那片星空的位置。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二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遭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很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我们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其他人也不知晓他的父亲到底是哪个,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容了奥利弗,但孤儿院对里面的小孩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孩子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目前的孩子真的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晓人间冷暖,每一个都是家里的小霸王,父母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孩子都在父母怀里撒娇哭闹的年龄,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掌握了独立。

奥利弗在遭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一个人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培养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如何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同意,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方法强迫奥利弗,但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如此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非常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其他人的影响,一直维持着一颗纯洁的心。无论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能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怨恨过其他人,也没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大家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去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的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一直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父亲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因此得到应有些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将来,我了解了人间的冷暖,愈加珍惜自己所拥有些的所有。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三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四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附:《赵氏孤儿》剧情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五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六

在高一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的文学巨著,有《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昆虫记》等。其中,最让我感触颇多的莫过于《雾都孤儿》了!

这篇小说的作者是伟大的作家狄更斯。他将这个世界上的丑恶事物在小说中放大。让那些普通小偷变成了恶贯满盈,无恶不作的恶棍。就比如在《雾都孤儿》中写到的费金和赛克斯。费金是贼窝首领,专门训练并指使小扒手进行偷窃,然后坐收渔利,曾接受蒙克斯的赏金,把善良的奥利弗培养成一个扒手,但事情败露后被捕,死于绞刑架上。而赛克斯是费金的同伙,入室抢劫犯,心黑手辣,几无人性,曾想亲手杀死自己的得力助手南希——尽管她对赛克斯有多么的忠心和维护。

每当我看到这两个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计谋时,我都气的直发抖,我想如果这两个人是真实存在的话,我一定会指着他们的鼻子狠狠地骂他们一顿。但是,每当我看到关于奥利弗的情节时,我都会被他那身怀正义感的言语所吸引。

奥利弗是这本书的主角,他出生在济贫院里,每天都要受尽非人的虐待,生性善良,倔强,受同父异母的哥哥的迫害,数度落入贼窝,但最终得到父亲生前好友的救助而脱险,并得到了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

当我看到结尾时,慢慢地合上了书,心里不禁感叹道:“奥利弗的经历完美的诠释了一个道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从奥利弗出生时他的不幸就开始了,从在济贫院里遭到非人的虐待,和落入偷窃贼手中被关进小黑屋里,没有床,没有吃喝,没有窗户,晚上经受着寒风的肆虐,但他却一直咬牙坚持,不被黑暗与邪恶所笼罩。他就像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体现了奥利弗的纯洁和善良。最后奥利弗终于得救,开始了自己幸福的人生。就像蚕一样,从出生下来一直在积累,一次又一次得蜕变,最后终于得以破茧成蝶,展翅高飞。

不管前方有多么的困难,多么的黑暗,我们都应该做好自己,不被外物所干扰,走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七

一个瘦骨嶙峋的男孩子惊慌失措地飞奔在伦敦街头,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手持木棍,面目狰狞,正咬牙切齿地追赶着这可怜的孩子。这就是出现在《雾都孤儿》上的醒目封面。

小奥利费,多么可怜的人儿啊!从小生活在喧嚣、肮脏的环境里,时常见到各种血腥、不堪入目的画面,吃不饱、穿不暖,得不到亲人的爱抚与关心,甚至连一个小小的生日礼物都不能得到,上天对这个善良的孩子是多么不公啊!可是,上帝将他放置地狱,他却宛若沐浴阳光。在无比艰辛、痛苦的遭遇中,小奥利费那颗心却依旧善良、诚挚、感恩。伦敦社会上各种各样不堪的事物没有腐蚀他美好的心灵,对老绅士、对好朋友狄克,对所有善待他的人,他都是那么感恩,渴望为他们付出,为他们祈祷。多么可爱的孩子啊!

小奥利费没有俊朗的面庞,健硕的身材,名贵的出身,有的只是瘦骨如柴的身躯和苍白得如同大理石的脸,但这小天使的所作所为都折射出了世间最美丽的人性光辉!要知道,小奥利费的坚强、真诚、感恩、善良,在我们如今拥挤不堪的社会是多么难能可贵啊!在奥利费面前,我深深地惭愧了,和奥利费相比,我拥有太多太多,父母的爱包围着我,亲朋好友的关切鼓励着我,老师的知识哺育着我,大自然滋养着我……可这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仿佛熟视无睹,殊不知,这些东西在小小的奥利费心中是一笔多么宝贵的财富啊!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露丝,她一心一意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深深打动了我。当她看见瘦弱的奥利费时,眼泪便簌簌而下,当奥利费平安归来时,她也感动得泪光闪闪。尤其是对一个作恶多端的女贼,她没有大骂,没有厌恶,用双手轻轻扶起她,想法设法地劝其金盆洗手,还默默在心中为其祈祷。多么善良的姑娘啊!她对生活感恩、真诚,对在乎的人虔诚的祷告,对雨露、阳光都万分感激!她如同上帝派到人间的救世主,给周边的人带去了无尽的幸福。

《雾都孤儿》真是一本令人心中感悟颇多的书籍,爱书的你有时间一定要好好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和我一样深深沉醉其中。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八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欺凌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九

干爹:“跳下来,我接着你”。

孩子跳下来了,干爹却没有接住他。

干爹:“你听着,干爹就要你记住,谁也不能信。”

孩子又爬上房子上。

养父:“跳下来,爹接着你。”

孩子跳了下来,养父接住了他。

然后养父什么也没有说,我想他想告诉他,至少,爹,你可以相信。

人生中有很多不幸,也许你不幸拥有了第一种,会摔得很疼吧。

有个朋友逗趣的说:“我爬上去,下面会连个人都没有,我得自己想办法下去。”我想我明白她独身在外的无奈、无助与飘零。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人是个群居动物,总要有所“依”。心中无所依,无所靠,就会有种流放的感觉,就像海中一只漂不到岸边的独影伐,连个自己可以掌控的划桨都没有,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是怎么登上这筏的,无奈也好,被迫也罢,终究你现在是在伐上了。

而我想告诉她,既然我们这一身无奈的躯壳被流放到了大海,那就让心也流放吧,不用把心系于岸上,也许我们本该属于大海。心身异处,无异于身首异处,将心系于岸,身却在海,也无异于让自己行尸走肉的活着。放下岸,就做只漂流筏。不断努力编织扩大筏,等有一天,回头再看,岸,已不再是“岸”。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一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二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牲畜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三

电影雾都孤儿是改编于查尔斯·狄更斯所作的同名小说。这本小说,揭露了当时隐藏在伦敦狭小、胺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作者批判当时的灰暗社会并以此作为题材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因不堪忍受棺材铺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由于南西的良心发现,告诉了他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第一次的偷窃对象——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以前偷窃两个对象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资产阶级和坏人的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而使奥里弗逃离魔爪起最大作用的三个人物,两个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老绅士和他父亲的老朋友。

而另一个是南西,她虽然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肮脏的环境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这说明她的本质是善良的。南希最后死了,但正因为她的死才召唤出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的死,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奥利弗、老绅士、他父亲的老朋友包括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始终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了他们坚强、圣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也正因为他们几个的同情,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充满爱的帮助,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少了一个窃贼,又多了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世上的人都想他们一样富有同情心的话,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被社会所抛弃的人,更不会有被生活所迫而从事犯罪的人。

而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有绝对的善与恶的,而故事恰恰反应了人们心中的一种渴望与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奥利弗得到了幸福,坏人都得到了该有的惩罚。人们不论环境恶劣与否,复杂与否,都必要保持一颗圣洁的心,善良与博爱的精神,这样,不但我们会拥有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而且快乐与幸福将与我们相伴永远。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四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我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终,幸运的奥利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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