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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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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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篇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社会稳定为基础,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革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为杠杆,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在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战略性重组,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和布局,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扭亏为盈。附营企业资产整体出售,国有资产退出,系统内平衡调控,职工身份置换,现金安置职工,实行民营化改制。

㈠、摸清企业家底

摸清底子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为确保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首先严格资产认定,对企业涉及的资产、债权、债务,坚持从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入手,摸清两方面的情况。

1、人员构成情况

__区粮食系统有军粮供应站(此次改革不涉及)、收储经营总公司及6户附营企业:食用油脂厂、面粉厂、广告公司、饲料公司、编织袋厂,粮贸公司共8户企业。

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共涉及改革对象532人,其中退休职工259人(含内退50人),应置换身份273人,各企业人员组成情况为:收储公司职工总数:327人,其中退休职工184人(含内退35人),应置换身份143人;油脂厂职工总数:47人,其中退休14人,应置换身份33人;面粉厂职工总数:79人,其中退休职工30人,应置换身份49人;广告公司职工总数:10人,应置换身份10人;饲料公司职工总人数:26人,其中退休3人(含内退1人),应置换身份23人;编织袋厂职工总数:19人,其中退休9人(含内退6人),应置换身份10人,粮贸公司职工总数:24人,其中退休19人(含内退6人),应置换身份5人。

2、资产及债权债务

7户企业共有资产76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1.5万元,固定资产2165.1万元,其他资产95万元,负债8560.6万元,资产负债率达112%。

(二)制定改革方案。

20__年5月,我局成立了粮食系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在弄清企业家底的基础上,粮改领导小组认真领会上级粮改政策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经过充分讨论,反复研究,分别制定《__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改革方案》、《__县塑料编织袋厂改革方案》、《__县食用油脂厂改革方案》、《__县粮贸公司改革方案》、《__县面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改革方案》、《__县广告公司企业改革方案》及《__县饲料公司企业改革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__年4月、12月对收储经营总公司、面粉厂、粮贸公司、编织袋厂、油脂厂等5家企业改制方案给予批复。改革方案中明晰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身份全部终止,明确了收储企业以出让部分国有资产,现金安置职工,清偿债务,创建国有粮食独资公司的形式进行改革。其余4户附营企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现金安置职工,清偿债务的形式进行改革。并根据各企业实际明确职工安置补助标准,收储总公司在职职工每人4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814元安置补偿金,面粉厂、粮贸公司、编织袋厂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736元安置补偿金,油脂厂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500元安置补偿金。

(三)认真细致做好改革所需资金的详细测算工作。

为使企业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我局粮改领导小组对改革所需费用进行详细测算,7户企业改革安置资金及其它支出所需资金为1950.8万元。其中:在职职工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人员273人,需安置资金552万元;内部退养职工50人,在内退期间需发放生活费及应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353.9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39.7万元;退休职工209人应一次性缴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费用为559.3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140.7万元;应支付107名退休职工未领安家费和建房费73.9万元;应退22名职工现金入股股金21.1万元;支付职工遗属补助费用为23.7万元;应支付改革前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143.7万元;清偿其它债权单位和个人欠款42.8万元。

(四)盘活资产,筹措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

妥善安置好企业现有职工,是确保社会稳定和粮改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而安置的关键在于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在改革过程中,我局党政领导千方百计筹措安置资金,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筹集资金:1、清收旧帐。一是清收职工往来借款及经营过程中的赊帐欠款。二是对企业原有债权进行清偿。2、变现资产。一是企业整体出售,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二是对职工原有宿舍进行产权出让收入;三是对企业现有其他可变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四是盘活资产收入。通过清收旧帐和变现资产筹集改革成本750.5万元。其中:收储经营总公司资产变现收入513.5万元,油脂厂资产收入30万元,编织袋厂资产收入60万元,粮贸公司变现收入22万元;办公楼拆迁补偿款125万元

至20__年10月止,用变现资产安置职工273人,共支付资金750.5万元,其中:支付安置金552万元,支付职工安家费35.6万元,抚恤费16.7万元,一次性支付职工遗属补助23.7万元,补交改革前欠交养老保险金101.4万元、清退职工股金21.1万元。并结合企业实际,对男年满50周岁工龄30年,女年满40周岁工龄20年,再就业困难的64名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办理提前退养手续13人,目前通过清收旧帐和变现资产筹集改革成本750.5万元,尚缺口资金1200.3万元,。(五)成立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为更好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成立粮食局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收储经营总公司深化企业改革及附营企业民营化改制后的离退休人员和办理内部退养人员全部进入中心管理,使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工作得以继续进行,实现对离退休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落实老同志的“两个待遇”。

根据我局改革目标和改革所需资金测算,现企业改革资金缺口1200.3万元,资金组成情况如下:

(一)、退休职工209人应一次性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559.3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124万元,应支付未领取安家费和建房费38.3万元,合计721.6万元;

(二)、内部退养的50名职工在内退期间需发放生活费及应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353.9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39.7万元,合计393.6万元;

(三)、“三项保险”欠费问题。由于各企业没有能力缴纳“三项保险”,到目前为止拖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计85.1万元。致使职工的保险权利得不到保障,终止国有企业身份的职工不能办理个人社保续保手续,患病职工得不到及时治疗。

为了更好地发展粮食经济,搞活流通,使企业轻装上阵,让改革深入彻底地进行,需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由于企业欠费,到目前为止,有80个退休职工未进入医保,这些职工一天比一天老,但医疗保险未交,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致使粮食系统的工作存在不稳定因素,今后的重点就是解决80个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

二、内部退休人员中有一部分按照当时__市的政策,已经达到退休条件,但是退休审批权上划到省上以后,由于省上不承认__市制定的关于粮食系统的特殊工种政策,致使一部分人无法办理退休,增加企业负担,希望市粮食局帮助协调解决。

三、市政府搬迁重建占用饲料公司的土地8.15亩,按照现在的搬迁补偿价格,应补偿饲料公司580万元,望市粮食局帮助协调。

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意见》文件精神及省、

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省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从根本上改革和转变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和债务重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粮食流通体制。

一是先解除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后企业合并原则。先解除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特殊群体人员除外),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重组,后对粮库进行合并。

二是依法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改革方案依法按程序平稳操作。

三是确保稳定原则。从职工切身利益着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既要改革到位,又要保持社会稳定。

(一)彻底转变国有粮食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对市第一粮库以外的21户粮库,按照区域、规模保留4户。

(三)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落实省、市下达我市的地方储备粮计划,确保粮食安全。

(四)转制后的企业要不断创新经营方式,搞活粮食流通,建立与农民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农、工、科、贸一体化或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建立粮食产销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向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延伸、向社会粮油消费领域延伸。

(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改革问题

1、保留军供站为国有独资的粮食企业。负责军粮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军粮的优质供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市第一粮库在农发行清收贷款的基础上,实施股份制改革,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3、在妥善处理粮食财务挂帐的基础上,对21户粮库的资产、债务和权益合并到保留的4户粮库,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对被合并的17户粮库、粮油供应公司和粮油贸易公司实物资产实行整体出售。

(二)关于职工安置问题

1、按海政办发〔2005〕49号文件《转发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解除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按相关部门核定的补偿金标准,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既按2005年全系统在册职工(扣除内养人员)平均工资769元/月,计算职工工龄补偿金;对企业内养人员、工伤、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执行,或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办法。

2、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3、离休人员原有政策待遇不变,退休人员按现行政策参加住院统筹定点管理医疗保险。

4、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转制企业优先安置上岗就业。

5、粮食局组建粮改职工托管办公室,负责内养人员及离退休职工的事务性工作管理。

6、企业内养人员生活费及相关待遇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三)关于企业历史财务挂帐问题

1、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2年3月31日之前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已按有关规定消化。对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经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按中央过渡期延长五年的政策,安排财政预算,落实财政应负担的利息。

2、我市粮食企业1998年6月1日到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前,对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财务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粮食局集中管理,利息由粮食风险基金列支。对政策性之外的各类挂帐,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结合产权制度改革,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

(四)关于职工安置资金筹集问题

职工安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出售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收益全部缴入市财政。

市政府成立粮食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粮食局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严格依法操作,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合法、公开透明。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稳定。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粮食企业的体制改革,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扶持粮食企业快速发展。农发行按相关政策对保留粮食企业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对保留粮食企业,参照执行国家对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免3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免征粮食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三)粮食局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分类指导、跟踪检查和经验总结。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篇三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呼声渐高,国企改革也被寄予更多的期望。国有粮食企业一方面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盈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还需承担储备粮油储管的政策性任务,经营管理和发展面临着较大挑战。

在国有粮食企业的工作中,如何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保证储备粮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良好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起着主导作用。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的管理经营和体制机制,规范企业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行为,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从而推动企业依法、高效、健康发展,使生产经营管理的效益达到最好的状态,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资产运营的安全和高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某区改革前有6家国有粮食企业,即区中心储备库、粮油储运公司、城区军粮供应站(军供站)及3个街道的基层粮站,其中只有中心储备库有自有仓容2万吨,6家企业总人数70余人。这些企业储备管理着区级地方储备原粮、应急大米和食用油,工作的到位与否,直接关系着全区粮食安全保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国有粮食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队伍老化突出。企业普遍存在“老人、老粮、老账”等突出问题,企业员工平均年龄53岁以上,45岁以下的仅8人,每家企业实际只有一名负责人,管理薄弱,且随着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加,人员减少和老化趋势日益严重。

  (二)自主经营困难。由于粮食购销政策性强,利润薄,风险大,受近年粮价波动大以及粮食企业经营不善、人员老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粮食购销业务不仅难开展,也不敢开展,企业自营购销业务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企业市场经营收益缺失,无形中为政府增加财政负担。

  (三)收入渠道缩减。由于购销开展难,企业粮食经营盈利能力低,尤其是因仅中心储备库有自有仓容,储备粮任务和补贴逐渐向其集中,其他的粮食企业收入慢慢转向主要依靠旧仓库物业出租的租金和自有资金外借利息生成,收入渠道明显缩减。

  (四)中心储备库储管力量薄弱。中心储备库储备粮储量占全区的9成。但因企业前几年的购销经营中发生经营事故,造成负债,导致企业职工与系统其他企业相比,收入低、差距大,承储任务、责任重,职工工作积极性差,抵触情绪大,同时面临着仓库管保员陆续退休,队伍老化、管理弱化等问题。由于职工收入低,也难以将其他企业人员调整充实进中心储备库,无形中给地方储备粮油的安全管理埋下隐患。

为了落实好粮食政策,确保地方储备粮油有人管理、安全管理,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粮食主管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机构改革如下。

(一)整合企业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以确保储备粮安全为前提,合理调整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整合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合的思路是:保留中心储备粮库、粮油储运公司、城区军粮供应站,整合东海、北峰、城东3个粮站为城区中心粮站。明确各个新单位机构、职责:

1.中心储备粮库。国有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性质不变,受托负责所属国有资产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区级粮食政策性任务,主要承储管理区地方性粮油储备。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内设科室党组织负责人由主任兼任。

2.粮油储运公司、城区军粮供应站。企业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性质不变,两个单位保留原状,合署办公,受托负责所属国有资产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应急粮油储备任务及调配供应工作。人员及工资福利在两个单位内统一调配。军供站保留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

3.城区中心粮食管理站。归并三个街道粮食管理站,组建城区中心粮食管理站,企业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性质保持不变。撤销三个粮站的管理班子,组建一套经营管理班子,受托负责整合后所属国有资产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应急粮油储备任务及调配供应工作。

(二)明确重点任务,调整收入标准。根据区国有粮食企业工资规定,中心储备粮库职工工资与企业标准一样,但因经营事故发生后,其物业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归还经营欠款,因此,与其他企业相比,职工收入差距大,致使中心储备粮库存在人员老化、企业财务状况差、职工收入低、集中承储区级地方储备粮任务重责任大的状况,为充分调动职工保粮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并便于调入人员充实管理力量,区粮食管理部门按不低于区粮食企业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标准,调整提高中心储备粮库职工效益工资。

具体举措:一是为了解决中心储备粮库人员老化、任务重、收入低的矛盾,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中心储备库决定调整职工效益工资,设立储备粮“安全管理奖”,以缩小与其他粮食企业员工的收入差距,即按储运公司(含军供站)及其他三个粮站年计提效益工资的平均额为上限设立奖励金,奖励金标准的核定实行一定两年。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当中心储备粮库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情况下,先按照在岗人员人均定额标准发放奖励金,其余奖金由主管部门视情况给予核拨。二是充分考虑储粮损耗是困扰粮食承储企业的难点问题,特别是近几年粮虫变种多、抗药性强而造成的虫害损耗,对老旧仓库管理是愈来愈难以控制,经与其他县区粮库横向对比,损耗一般在1%-3%,中心储备粮库近年储粮损耗也在1.5%左右。粮食主管部门设定中心储备粮库储粮定额损耗控制在稻谷1.5%、小麦1.3%以内,对超定额损耗部份或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储备粮管理损失,则从“安全管理奖”中冲抵,冲抵后不足部份,依序对企业岗位工资实行下浮冲抵。三是为量化考核储备粮工作落实情况,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储备粮油安全管理按照粮油仓储管理相关规定、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有关细则制定《中心储备粮库仓储管理考评办法》,做好量化考核工作。

(三)强化廉洁自律,助推企业发展。粮食主管部门吸取前几年经营事故的教训,充分重视国有企业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廉洁经营与粮食储存管理工作相结合,避免因个人思想腐化导致影响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把廉洁从业思想建设和企业的日常业务工作协同推进,使企业的发展聚力量、添后劲、促发展。一是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后,设立区国有企业监管机构,通过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二是将廉洁自律作为国有粮食企业文化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含,把落实廉洁教育工作作为国有粮食企业文化的重要举措,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更好开展,有利于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朝着正确的价值观发展,使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企业经营任务开展各项工作,杜绝经营事故的再次发生。三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管理粮食企业经营行为,明确各国有粮食企业,狠抓储备粮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每年度的储备粮轮换计划,合理安排粮食进出库时间,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落实储备粮集中管理,将区级储备粮集中到中心储备粮库进行储存管理,实现储备、经营分开。同时,加强财务监督,落实企业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同财政、审计部门的配合,不定期开展针对粮食企业的财务检查、审计检查工作;健立储备粮管理激励机制,在中心储备粮库设立储备粮“管理安全奖”,一方面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稳定职工情绪,调动职工保粮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强管理安全意识,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近五来来,各企业能紧密围绕区级储备粮仓储、轮换、应急粮油和军供等经营工作实际,较好完成每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指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随着人员招录工作的完成,人员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都慢慢走上正轨,企业利润和职工收入有较大改观,员工的储粮和经营积极性有较增强。

但国有粮食企业长期以政策性储粮管理为主要任务,缺乏对市场购销经营管理和粮食市场价格变动规律上的经验把控,加之先前的经营事故,企业受挫的经营能力和积极性正在恢复。如何在确保在完成储备粮管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使企业能较好地融入市场竞争中,还需我们在思想上更加解放,制度上更加完善,可通过探索成立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参股的股份制企业,进一步完善明确经营风险和经营事故的区别和责任认定等配套措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加健康地发展。结语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统销时期有着十分严密而完备的体制、机制,粮食统销市场化后,这种体制和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加之粮食问题慢慢走离社会的重点视角,粮食体制功能逐渐弱化,粮食安全隐患有所凸显,这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尽快探求更加完备的解决办法。

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篇四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xx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xx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xx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发展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体改、工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国有粮食企业混改方案篇五

局属各单位:

为尽快解决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彻底完成企业改革任务,在充分征求市财政、国资、市总工会、劳动及经委等部门意见后,根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批示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弥补历史陈欠。利用市政府协调筹借的x万元资金,全额支付x年改制时拖欠经济补偿金和其它历史陈欠,全额支付企业生活区移交费用,建立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内退人员进中心的正常运作机制并支付相应费用。以此建立实施企业重组的良好环境。

(二)实施企业重组。根据目前粮食市场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除保留部分国有性质的粮食购销企业以行使应对突发事件、稳定市场、平抑粮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职能外,其余企业实施关闭和破产。保留企业实行减员增效,解聘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全额支付相关费用。以此建立符合国家规定职能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彻底解决问题。受首批暂借资金额的限制,剩余的问题主要是剩下的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的费用、内退人员未来3年的生活费用、五金及社保缴费基数等上涨带来的不可预见费,待下一步通过逐步变现系统内资产等方式予以解决。

(一)召开动员会,宣讲政策,布置任务。各企业按要求上报各自的实施方案及续聘职工的计划。此项工作11月27日前完成。

(二)补发x年拖欠的经济补偿金。各企业按照x年改制时标准加上适当利息计算拖欠的经济补偿(主营企业5.85%×6年,附营企业5.85%×5年),并为每一名职工建立一张存单,将该资金直接拔付给职工本人。此项工作11月28日前完成。

(三)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制定减员增效的方案。除三家关闭的附营企业外,其余保留建制的企业都必须向工会或职工宣讲此次减员增效的原因,并详细介绍本企业的减员增效方案。此项工作11月29日前完成。

(四)发放精简分流经济补偿金及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一次性补偿金。对于不再聘用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企业应按标准发放经经济补偿金,这部分资金也直接拔付到职工本人账户。重新聘用人员退返该部分经济补偿金,上缴至中心。此项工作12月15日完成。

(五)解决后续遗留问题。

(1)三家附营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内退人员进“中心”工作,由“中心”承担。所有手续必须在2010年元月20日前交接完毕。这三家附营企业的关闭手续应在2010年春节前完成。

(2)生活移交工作,由各企业自行办理,资金按需拔付。所有移交工作力争在x年元月20前完成。

(3)局党组统筹安排各关闭企业领导班子及军转干部,此项工作在改制完成后进行。

(六)三库破产工作

根据局党组意见,三库破产后拟由市军供站摘牌,此前应将现存放在该库的政策性粮食及相应贷款划转至市军供站。三库职工安置费用及标准比照市属粮食企业。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拟报请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参加的“三库破产领导小组”。此项工作12月上旬启动。

(一)经济补偿金

1.x年改革拖欠的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未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工龄发给x元,现一次性全额补发,并支付相应利息。

2.本次企业重组精简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次性支付x年改革至本次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测算办法:月工资低于x元以上的,x元*x年至今工作年限;月工资高于x元以上的,按本人实际*x年至今工作年限。

特别说明:按政策规定,xxxx年至今的经济补偿金应按职工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我系统大部分职工按上述标准远远达不到x元/月,但考虑我系统某些企业x年以来还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公积金等情况,经政府批准决定按x元/年标准给予补偿,这xxx元/年的补偿标准包含xxxx改制以来各类历史拖欠等。

(二)一次性统筹外费用

1.标准:退休职工本人月统筹外费用低于x元的,一次性补偿x元;本人月统筹外费用高于150的,按照退休职工本人月统筹外费用×x个月,一次性结清。

2.全系统自x年元月一日起,对新产生的退休职工将不再执行企业统筹外工资制度。

(三)工伤、病残的职工按其伤残标准依法予以补偿。

(四)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聘和内退人员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五)参加(接续)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退休人员

1.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问题。关闭破产企业按人均3万元的标准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大病医疗救助金)后,建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救助基金,享受医保待遇。

2.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费用按x元/人计算。

(七)拖欠医药费:参加医保前拖欠的职工医药费,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报销。

(八)生活区移交:按照合移交号等文件规定,移交生活区并支付相关费用。

为确保解决改革遗留问题的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建议:由“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管先期x万资金的收存、支付并审核用途,根据各单位申报的资金使用计划转报市财政局分步拨付。

(一)为保障遗留问题的顺利解决,各企业应及时成立“解决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各企业法人代表为该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企业要将有关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相关政策向职工进行宣讲,并积极主动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

(三)在充分听取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精心制定合法、规范的操作方案,并依法操作。同时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各单位应分别查找信访维稳风险点,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应对方案。

(四)关闭和破产企业,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做好清算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企业领导班子应恪尽职守,勇挑重担。此次遗留问题解决完成后,市局将根据每个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此项工作中的表现,对各企业领导班子重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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