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知识面,通过学习不同学科培养综合能力。总结应该突出重点,简练明了,不必罗列所有的细节。以下是一些有关艺术创作的经验,希望对创作者们能有所启发。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一
致:区排号铺的业主/租户:先生/小姐
您好!感谢阁下一直以来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贵单元因占道经营(将货物、广告水牌、杂物等堆放在铺外),上述问题违反了******《业户公约》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或展示任何物品。我司将根据《业户公约》第八十一条第九款:“如有违反第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市场管理人有权责令其即时清理、恢复原状,同时每次收取违约金100-1000元。”的相关条款对物品进行清理收取保管费200元,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阁下负责。
多谢合作!
年月日
致:区排号铺的业主/租户:先生/小姐
您好!感谢阁下一直以来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贵单元因占道经营(将货物、广告水牌、杂物等堆放在铺外),上述问题违反了******《业户公约》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或展示任何物品。我司将根据《业户公约》第八十一条第九款:“如有违反第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市场管理人有权责令其即时清理、恢复原状,同时每次收取违约金100-1000元。”的相关条款对物品进行清理收取保管费200元,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阁下负责。
多谢合作!
年月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二
给市民营造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浓厚的节日氛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芝罘区城管大队机动中队节日期间放弃休假,集中整治辖区环境。
据介绍,该中队在加大夜间露天餐饮监管力度的同时,对市区主次干道重点路段加强文明劝导,在市区人流量大的地方,采用徒步、不间断巡逻的方式,对各种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明显改善了市容环境。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三
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
no:
根据xx文明城市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商户经营秩序,我xx于年月日对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你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违反《xx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限你店在收到本通知后一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执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xx街道xxxx
年月日
送达人:签收人:
限期整改通知书
no:
根据xx文明城市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商户经营秩序,我xx于年月日对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你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违反《xx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限你店在收到本通知后一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执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xx街道xxxx
年月日
送达人:签收人: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四
为确保207国道镇区段改造工程的顺利施工,加强集镇街道规范管理,依法整顿街道镇容镇貌、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缔长塘镇每月古历逢六和逢九的逢场赶集。
二、严禁各类商贩在街道路面上摆摊设点、占道为市。
三、严禁机动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街道路面上,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四、户外悬挂横幅、广告或招牌,必须经镇城管部门许可同意。对已经破损或挂放不合理的招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未经镇城管部门同意悬挂的横幅、广告或招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和清理。对占道经营、危害交通安全的,依法扣押货物;对占道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阻碍执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月十四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五
城镇占道经营问题是当今城市管理,尤其是城管执法部门,比较关注又深感棘手的问题。一边是菜农卖菜难、“菜贱伤农”的尴尬境遇,一边是市民买菜难、菜价贵的抱怨;一边是马路市场影响城市环境,明知不对却愈演愈烈之势,一边是执法人员围追堵截见效甚微。为有效治理占道经营顽症,要清楚的认识其危害,采取有效措施来化解矛盾,在这次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活动中,我选择了对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情况如下:
一、调研的方式、范围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走访、了解当事人的方式。配合“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针对青云路、雪涛路;两侧的沿街店面25户,长期占道摊点20户,临时占道摊点20户,及附近居住的居民、学生25人进行调查研究。被调查人员中城中居民、下岗职工15户占17%;城区失地居民20户占22%;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15户占17%;农民15户占17%;工薪阶层20人占22%;学生5人占5%。
二、调研内容
对待取缔占道经营的态度,从被调查者反应的情况来看,非常赞成取缔占道经营现象,还路于民的有46人,占51%;认为应当取缔但应给予合理安排的有27人,占30%;认为方便了周围群众的生活的有15人,占17%;认为不该取缔,否则危及其生存的有2人,占2%。
三、占道经营屡治不绝的原因
(一)是唯一一所农产品批发市场地处县城东郊,地方偏远,消费者买菜不易,菜农卖菜难。县城多数住宅小区周边无蔬菜门市或蔬菜门市蔬菜价格偏高,不能吸引附近居民。农民自己种植的蔬菜一般于夏秋季节集中、量大,居民需求量大,季节性蔬菜不可能全部进入蔬菜市场、蔬菜门市和超市销售,因此这个时节占道经营的菜农多数是种植季节性蔬菜的农民。
(二)是下岗职工、城区失地居民,这些人一无足够的资金开设店铺,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找不到就业门路,为了养家糊口只能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成为其谋生的途径之一。
(三)是占道经营符合周边群众就近购物的习惯,也为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由于占道经营业户大多数是流动摊贩,他们长年不交各种费用,加之人力成本低廉,所售商品价格自然就低。从服务居民这个角度看,占道经营具有“便民”和“扰民”的双重性,如卖菜、修自行车、修鞋等,确实方便了周边的群众,并且路边摊点的蔬菜水果,既新鲜又便宜,经营摊点大多又在住宅小区周边,确实符合了小区居民的购物特点,因此也吸引了一部分居民的消费热情。
四、治理占道经营的几点建议
占道经营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而且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单纯靠突击整治和取缔的'方法,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并且形成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恶性循环。因为我们目前还不能让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过上“不用劳动就小康”的生活,我们也无法改变占道经营的便民利民的特性,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现有市场配套不健全的大环境下,尽量化解矛盾,根据占道经营的特点分类管理,达到既让弱势群体有“活路”,而我们的工作又有“出路”的目的。为此,建议应从现有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先疏后堵、疏堵结合的方法,充分治理城市管理中的这个难题。
(一)对于季节性蔬菜、水果销售。我县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青云路和新兴街交叉口、雪涛路北段这里会自发形成市场。每年不同季节的时令蔬菜、水果都会自发的到此处经营批发,蔬菜、水果上市时,这里是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每到此时马路上全部都是摊点,不仅影响市容、还经常引起交通堵塞。执法人员早上6点就上班到此处盯守,并在周边的小巷给小贩设定交易区但,由于周边小巷比较分散,影响蔬菜销售,因此城管人员稍有疏忽便又出现小贩占路经营现象,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可以采取加强监管和疏导力度,设定交易时间段等措施。
(二)对于街边长期占道摊点。例如老汽车站附件的路边小吃、新赵都超市门口,早起和傍晚这里占道经营现象十分严重,安全隐患大(如小摊点使用的液化气罐),烤羊肉串和麻辣烫等产生的油烟污染严重,食品安全也有问题,收摊后产生的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建议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在适当路段、街巷,统一规划场地、标识,或设计一批造型统一的简易货柜或者销售亭,以便于规范和管理,这样既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时急需,又能促进弱势群体就业。
(三)对于农户的自产自销的产品和失业人员的零售摊点。从我县实际来看,种菜的菜农多是城郊农民,如县城西郊的魏村种甘蓝和花菜的菜农、城西北郊大姚堡村种花生、大白菜的菜农,以及城北道东堡村的苹果基地等农民,这些村都有几十年的种植传统。另外城中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多数年龄大、生活困难,往往从批发市场上批发一些蔬菜水果,然后随心选个路边就卖。建议可以通过在路边悬挂条幅和公益广告位(如灯杆、电线杆等)悬挂长期的取缔占道经营的牌匾,以及指领到某某处去销售的指引牌。
(四)对于十二生肖广场周边的环境管理。广场是一个城市的基本形象,也是群众健身娱乐的重要场所。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八字算命等严重影响了交通和周边环境秩序,建议执法人员结合广场管理部门共同清理,作为广场管理部门更有义务配合去管理好自己的辖区,把占道经营规范到指定场所经营。
最后我希望通过各相关部门的综合规划治理和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真正实现占道经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便民化的目的,达到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共赢的局面。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环境秩序,深入推进美丽武清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在全区上下营造“当好东道主,办好绿博会”的社会氛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对城区非法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止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堆放物品的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
2.禁止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3.对不服从管理或者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暂扣违法行为涉及的工具或者物品,并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特此通告。
xx区人民政府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七
5月10日,夹江县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范围内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县城管局组织20名执法人员,兵分两路,重点对县城街心花园、东大街、体育路等道路上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行动中,县城管局执法人员逐街逐路地走到每个占道经营的摊位和店铺前,对商贩进行教育劝导,主动协助清理占道物品。同时,对部分商户无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长期占用公共空间摆放的广告牌进行了收缴或拆除。
县城管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整洁的市容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以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八
致:******店面瓷砖商业城各业主/租户:您好!感谢贵店一直以来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接消防部门及城管执法部门通知,从今日起,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违章占道乱摆放瓷砖、未进店经营、乱搭乱建的店铺;占道经营及违章搭建;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擅自在店外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等有损城镇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贵单元因占用消防通道经营(将货物、杂物等堆放在店铺外),违反了相关规定。为了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我公司现决定限您在三日内将通道的物品清理干净,严禁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自3月8日至3月13日为自行整改阶段,从3月14日起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店负责。
谢谢合作!
***********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08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九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占道经营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居住环境。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决定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城市道路两侧、校园附近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设摊点、流动经营。
二、严禁沿街商铺倚门设摊、店外设摊、设棚等。
三、临街商户未经审批严禁占道促销,擅自设立拱门,严禁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桌椅。
四、严禁户外占道进行电、氧、气焊等加工作业,以及占道修理、洗车等作业。
五、严禁在道路两侧屠宰家禽、家畜和进行食物加工。
六、临街商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于各类违规占道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从严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举报违法违规占道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0479—7538006 12319(请用固话拨打)。
八、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由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二连浩特市创城工作指挥部
年3月5日
为进一步治理城市脏乱差,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按照辉县市委、市政府“清洁辉县大行动”的统一安排,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辉县市城区占道经营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月30日起取缔城区一切店外经营和违规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重点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或生产加工制作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商品和从事维修、清洗车辆、汽车美容等违章行为。 二、街道两旁的餐饮店、烧烤店严禁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无店铺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及违章占道经营餐饮行为一律取缔。 三、严格规范厂家、商家的节假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搭棚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四、市区主次干道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各流动摊贩、商贩必须自觉进入城区各农贸市场经营。 五、所有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确保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所有工程车辆禁止在城区主要干道停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经营秩序工作,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请在规定时间自觉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觉整改到位的,市城管部门将组织有关执法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依法清除(扣押)其相关物品,并予以罚款。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辉县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月28日
为确保207国道镇区段改造工程的顺利施工,加强集镇街道规范管理,依法整顿街道镇容镇貌、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缔长塘镇每月古历逢六和逢九的逢场赶集。
二、严禁各类商贩在街道路面上摆摊设点、占道为市。
三、严禁机动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街道路面上,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四、户外悬挂横幅、广告或招牌,必须经镇城管部门许可同意。对已经破损或挂放不合理的招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未经镇城管部门同意悬挂的横幅、广告或招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和清理。对占道经营、危害交通安全的,依法扣押货物;对占道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阻碍执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月十四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取缔天宫北路农副产品占道经营,占道经营户搬迁到西部现代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南大水产品市场临时疏导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天宫北路农副产品占道经营行为,从20xx年10月14日起,所有占道经营的摊点必须停止摆摊设点,售卖产品。根据具体情况和自愿原则,占道经营户迁入西部现代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南大水产品市场临时疏导点,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和指定位置摆摊设点,依法经营。
二、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天宫北路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允许再有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城管、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10月8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一
以“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为目标,场镇范围
卫生整洁,主要街道临街店铺无占道经营(作业)、无破蓬散架、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等现象,广告、牌扁规范美观,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高。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占道经营秩序治理工作
组,在社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世泽
副组长:代利辉
成员:刘远智江英袁祥明何君王根
1、组长负主持占道经营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占道经营的组织、安排、协调、指挥,也要对各组员的考勤、协助考核、提供奖惩依据等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3、组员按组长安排,实行分包包段责任制,统分结合,要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听从安排,接受监督,按时保质完成好各项工作。
1、加大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等政策宣传、解释、劝导和处理。
2、场镇范围内所有商户达到座商归店、流商归市、立面整洁,店外不悬挂商品,规范占道作业行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商贩,有效整治洗车店、废旧品收购店,维修加工等商户,规范管理好农户自产自消的季节性蔬菜、水果等。
3、拆除破蓬散架、配合相关部门拆除不规范建筑和构筑物,制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行为。
4、加强对商户宣传活动、横幅广告、牌扁等管理,拆除不规范的广告和牌扁。
1、加强管理,严格上下班及各项制度,要求人员坚守岗位,实行上下班双考核制度,即组长签到制和办公室考核相结合。
2、所有人员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做为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成立督查考核组,落实考核评比细则,每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情况,每半月出通报一期,每月拿出评比意见和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xx县板桥坝社区居民委员会
20xx年2月9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二
10月9日,市城管执法人员在南北大街、大西街等市区重点街道对占道经营商户进行清理整治。
在油坊巷口,来往的车辆、行人接连不断,加之不少商户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市场周边乱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道路交通经常出现堵塞情况。城管执法人员对多家占道经营的水果摊贩进行耐心的劝说清理,并督促清扫队伍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在光武路一桥北万象城旁的人行道上,以前经常停满了摩托车、自行车,行人根本无法通行。自从市城管局对这里进行清理整治后,现在这里没有任何车辆乱停放,非机动车道干净整洁。
市城管执法人员还加强日常巡查,对重要路段进行定人定岗,规范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乱象。同时,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重点,针对我市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彻底整治,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三
为有效治理店外经营和非法占道经营,缓解早高峰交通拥堵压力,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乱点区域经营进行了集中治理。
一是“早告知”,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致辖区居民和商户的一封信》,并采用执法车辆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市民和商户深入了解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容环境管理标准要求,获得群众的.支持理解与积极配合。
二是“勤管理”,采取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无缝隙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规范管理。同时采取专人定点巡查与执法车辆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各类违规行为无机可乘、无处遁形。
三是“抓重点”,通过划定重点区域、一般区域,使城区执法工作目标明确,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工作成效。
四是“防反弹”,实施错时执法、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有效遏制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反弹回潮。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四
为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治乱”和文明创建成果,春节期间,状元街道联合交警三大队一中队和状元执法中队迅速行动,对辖区农贸市场及龙腾北路六龙桥周边摊位占道经营进行专项整治,积极营造整洁的市容市貌,确保节假日道路畅通有序。
此次整治行动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依法严格对辖区内所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物品进行强制收缴、切割、破除,加强对占道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治乱”行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有力震慑了占道经营行为,整治了占道经营乱象,受到市民好评,不少群众还积极配合,投入整治行动。
据了解,状元街道将整治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作为城市管理“治乱”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为营造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而努力。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五
为进一步治理城市脏乱差,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按照辉县市委、市政府“清洁辉县大行动”的统一安排,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辉县市城区占道经营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月30日起取缔城区一切店外经营和违规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重点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或生产加工制作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商品和从事维修、清洗车辆、汽车美容等违章行为。
二、街道两旁的餐饮店、烧烤店严禁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无店铺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及违章占道经营餐饮行为一律取缔。
三、严格规范厂家、商家的节假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搭棚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四、市区主次干道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各流动摊贩、商贩必须自觉进入城区各农贸市场经营。
五、所有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确保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所有工程车辆禁止在城区主要干道停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经营秩序工作,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请在规定时间自觉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觉整改到位的,市城管部门将组织有关执法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依法清除(扣押)其相关物品,并予以罚款。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辉县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月28日
占道经营通知书篇十六
为巩固创卫攻坚成果,给辖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7月29日上午,由沙坪坝区市政和曾家镇建管办、镇食药监办、镇机关网格员、派出所、交巡警、龙桥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物业协管队组成的创卫攻坚队开展执法行动,重点对龙桥社区辖区内占道经营、骑门摊点、乱搭乱建进行集中整治,对辖区“三小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执法行动队伍共计60余人,分为两组。一组对“三小行业”进行逐一检查,劝导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对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商户现场下发执法意见书,督促商户进行整改。二组针对占道经营、骑门摊点、乱搭乱建的'现象进行整治。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得到附近的居民称赞和支持,认为这样的行动让辖区的街面看起来清爽不少,创卫让社区的生活环境更加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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