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岩土勘察心得体会(案例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8 00:20:08
最优岩土勘察心得体会(案例12篇)
时间:2023-10-28 00:20:08     小编:雅蕊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写心得体会的同时,可以参考他人的经验和观点,进行思想碰撞和启发,提高自己的个人素养。心得体会是学习和成长的重要方式,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和交流。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一

岩土勘察是土地开发、建筑设计等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预测、评估地质和土壤变化,并制定适应性方案的过程。我曾经参与过一些岩土勘察的项目,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岩土勘察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新手有所帮助。

第一段:了解岩土勘察的基础知识

在进行岩土勘察之前,需要了解基础知识,例如各种地质和土壤类型的特性及其在勘察中的表现。对于新手而言,这些知识可以来源于互联网、书籍、教学课程等。我曾经参加了一些空前的课程,学习了关于岩土勘察的基础知识,这对我后来的工作很有帮助。熟悉基础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分析勘察数据,并开发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段:现场勘察仍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基础知识对于岩土勘察非常重要,但现场勘察仍然是必不可少的。现场勘察可以用来确认地质图和土壤样本的准确性,以及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更可靠的数据。此外,现场勘察还可以利用各种专业工具收集数据,例如地质钻探、地质雷达、地下水位测量仪等。对施工现场进行定位、记录和标记是必须的,这样可以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第三段:数据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

在进行岩土勘察时,数据的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错误的数据可能导致错误的建筑物设计和工程预算,甚至可能导致环境安全问题。因此,在採樣和编号土壤样本時,勘察人员必須保持严谨的态度。另外,在数据分析的过程中,勘察人员必须避免倾向性和不严谨的行为,以确保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段:结果报告的重要性

岩土勘察结果的报告对于土地的安全和设计师的工作至关重要。一个良好的报告可以清晰地描述勘察的结果,并建议适当的方案来应对特定的岩土问题。在报告中,包含了岩土勘察的全部数据和解释,必须注重冷静、事实和准确。因此优秀的报告可能需要具有优秀的写作和呈现技巧,使报告清晰、易于理解和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段:技术不断更新

随着技术和科学的不断发展,岩土勘察的方法和工具也不断更新。新技术可以使数据收集和分析更加准确和可靠,使工作效率更高。但是,对于新手而言,可能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变化。一个能追随技术更新并持续学习的勘察人员,将会能够保持自己与行业的同行者的竞争力。

总结:

作为岩土勘察的初学者,任何的基础知识和经验都是有价值的。了解基础知识可以帮助勘察人员全面了解勘察过程和方法,现场勘察阶段可以提供重要的数据,数据的准确性可以保证后续的工作的准确性,优秀的报告可以引领土地安全和设计方面的工作,随着时间和技术的发展,保持学习和适应新技术将会是一个有竞争力的勘察人员所必须的。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二

水利工程中公开水是岩土体的组成局部,其主要会直接影响建立场地基岩土体的工程特性,而且会对建筑物和水利工程地基根底的稳定性和耐久性都产生影响。任何建立工程项目的设计,普通均需经过一系列的观测、勘探、实验,查明调查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控制调查区公开水的构成、赋存、运动特征、水质水质变化规律,提供在制定应用或扫除公开水措施时的水文地质根据。但是,在实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人们通常愈加注重对勘探揭显露来的岩土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地质构造的研讨,很少直接触及水文地质参数的应用,水文地质问题常常只被以为是意味性的工作,在勘察报告中大多只是简单地对自然状态下的水文地质条件作普通性评价。在一些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地域,由于工程勘察中对水文地质问题研讨不深化,设计中又无视了水文地质问题,经常发作由公开水引发的各种岩土工程危害问题,令勘察和设计处于难堪的境地。

1、自然天文条件

这里面包括气候水文特征和地形地貌等内容,气候水文特征是指工程所属地域,是属于亚热带还是热带、季习尚候与否,具有的潮湿水平与热量等。地形地貌是指工程区域四周的水系、平原或高原特征、地形开阔平整与否、地貌腐蚀和堆积状况如何等。

2、地质环境

包括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结构特征、基底结构及其对第四系厚度的控制、地层岩性、新结构运动等方面的内容。

3、公开水位状况

包括近2——5年最高公开水位、水位变化趋向;公开水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公开水的补排关系及对公开水位的影响等。公开水位的变化对岩土工程的影响宏大,是工程勘察的重点内容。

4、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公开水类型

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主要含水层的散布、厚度及埋深,经过现场实验测定地层浸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等;场地地质条件下对公开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断定公开水水质对建筑资料的腐蚀性等。

对工程有影响的水文地质要素有:公开水的类型、公开水位及变动幅度、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厚度和散布及组合关系、土层或岩层浸透性的强弱及浸透系数、承压含水层的特征及水头号。为提高工程地质勘察质量,应在工程地质勘察中增强对水文地质问题的研讨,不只请求查明与岩土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评价公开水对岩土体和建立工程可能产生的作用及其影响,更要提出预防及管理措施的倡议,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材料,以消弭或减少公开水对工程建立的危害。但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通常短少分离根底设计和施工的需求评价公开水对岩土工程的作用和危害,今后在工程地质勘察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应重点评价公开水对岩土体和建立工程的作用和影响,预测可能产生的岩土工程危害,提出防治措施;工程地质勘察中还应亲密分离建筑物地基根底类型,查明与该地基根底类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提供选型所需的水文地质材料。不只要查明公开水的自然赋存状态和自然条件下的变化规律,更重要的是剖析和预测今后在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公开水的变化状况,及其对岩土体和建立工程的不良作用。公开水位的上下对各种建筑物及水利工程建立都很重要,在剖析工程地质问题时,公开水位以上和以下要分别看待。应从工程角度,按公开水对建筑工程的作用与影响,提出不同条件下应当着重评价的地质问题。

岩土水理性质是指岩土与公开水互相作用时岩土显现出来的各种性质,主要有容水性、持水性、给水性、毛细管性、透水性等,这些特性与构成岩士的固态、液态、气态三相严密相关。公开水在岩土体中有不同的赋存方式:按埋藏条件分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按含水层空隙性质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

岩土的物理性质是岩土与公开水互相作用显现出来的性质,而公开水在岩土中有不同的赋存方式,不同方式的公开水对岩土物理性质的影响水平有所不同,而且影响水平又与岩土类型有关。分离水是公开水在粘性土中的主要赋存方式,在砂土中含量甚微。分离水特别是弱分离水与粘性土互相作用时显现出来的性质如可塑性、收缩性、收缩性等归为粘性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因其受强力约束,活动范围极为有限,对岩土的动态物理性质影响较小。

公开水惹起的岩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公开水位升降变化和公开水动水压力作业。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三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学习能力形成了团队和个人的核心竞争力,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需要保持空杯心态、谦虚不自满,这样才能容纳。要有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创建服务型业务,对客户需要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而工作经验是要经过时间不断磨砺与沉淀的,通过不断的总结与积累而愈加成熟。工作经验至关重要,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与工作中大量数据总结得到不断积累。工作与学习是相互补充且不可分割的,这样才会不断进步,从而技术上得到提高与完善。

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提高技术质量,才能保持竞争优势,更好的完成工作。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四

从事岩土勘察多年,我深刻认识到岩土勘察工作对于土木工程的重要性。在工作实践中,我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对于勘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岩土勘察是土木工程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质量。在土地分类、地下水状况、地下岩石构造等方面进行勘察工作,为工程的设计和实施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保障。勘察是建设项目的先导,只有通过认真细致的勘察,才能保证后面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三段:心得体会

首先,勘察前必须仔细阅读有关的规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我们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勘察工作,合理分配时间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勘察计划。其次,对于勘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应该及时记录和报告,不能忽视或推迟处理。最后,在勘察后应该对勘察结果进行检查和确认,将勘察数据归档保存,确保有效使用。

第四段: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在我的岩土勘察工作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如勘察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对地表测量数据的误差评估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解决,如优化勘察计划、强化勘察方法、加强勘察技术培训等。

第五段:总结

岩土勘察工作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在岩土勘察实践中应当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技能,提高任务执行质量和效率。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勘察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就能为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土木工程做出贡献。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对岩土勘察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岩土勘察的实践中,我得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想就这一主题,写一篇1200字的关于“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的连贯的文章。

一、对于岩土勘察的认识

岩土勘察是建筑、水利、交通等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工程建设中,岩土勘察是首要的工作之一,只有勘察准确,才能避免漏检隐患,确保同工程的质量。而对于工程师来说,不仅需要具备严谨的知识技能,更需要发扬创新精神和责任感,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和推进工程的进展。

二、关于原材料的选择

在岩土勘察中,选择原材料是一个比较关键的步骤。如果使用不合适的工具和设备,或是选择质量不过关的原材料,不仅会影响勘察工作效率,还会严重影响到勘察工作质量,甚至给工程带来重大后果。因此对于原材料的选择,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价格、质量、供货等。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这样可以提高勘察成功率,使工程质量更加稳定可靠。

三、勘察过程中的细节问题

勘察的细节问题非常重要,任何一个细节问题的出现可能对勘察工作和后续的工程建设会产生重大影响。在勘察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关注勘察工作的细节,如果出现任何异常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勘察的条理性和可靠性。

四、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作为一项复杂的工程项目,岩土勘察需要多个人的共同配合完成。因此,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在勘察的过程和工作量还是在监测、事故处理的过程中,都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团队体系来协作完成工作。团队成员需要发扬与众不同的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协同工作,互相补充,共同达成目标。

五、结论

总之,在岩土勘察中,工程师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注重细节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岩土勘察的任务,为后续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需要提高勘察、监测和事故处理的理论水平,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推动勘察工作的创新和进步。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六

岩土工程是一门独特而又复杂的学科,在许多工程项目中,如地基基础、土方工程、隧道和支撑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门学科的核心是研究土壤和岩石在不同负荷、水分和温度条件下的应力、变形和破坏特性。 在此期间,我学习了许多关于岩土工程的知识,并体验了一些实践操作,由此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感悟并探讨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岩土工程。

第二段:了解岩土工程

岩土工程的主要对象是地球工程材料,其中包括各种类型的土壤和岩石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在岩土工程中,我们研究这些材料的力学、物理、化学特性以及它们与水分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些特性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预测材料的性能和行为特征。岩土工程师可以借助测试和监测等手段确定一些关键参数,以便在设计阶段进行正确的估算和模拟,从而保证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段:实践操作

在学习和实践中,我发现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显著的。尽管我们可以在课堂上掌握大量的知识,但真正在实践中应用这些知识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现实的场景和不可预知的因素。因此,在开始实际操作之前,我们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全面的评估,确定材料的特性和行为特征,以便我们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并持续监测和评估工程项目。

第四段:应用岩土工程的过程

岩土工程的实际应用过程是非常复杂而又有挑战性的,它需要我们同时考虑各种因素,如工程技术、材料、环境、物流和安全等。在实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地基沉降、内部支撑结构的稳定性和土方工程的安全等。当我们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必须保持冷静、客观和科学,遵循正确的工程方法和规范,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第五段:总结和建议

岩土工程是一个非常宝贵的学科,它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从事岩土工程的工程师而言,在设计和实践中保持冷静和理性,依靠科学方法和准确评估,持续进行现场监测和工程评估,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高效。因此,在开展岩土工程工作时,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和谨慎,紧密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和实践,以确保我们的工作得到圆满顺利的完成。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

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

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

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

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 %,以后由乙方 %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 %赔偿。

2、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

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 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

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八

勘 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变形及稳定计算、基础施工提供有关岩土技术参数和建议。

1.6承接方式:承包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

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

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

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 年_ 月_ _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按《广西工程勘察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__年版)价格文件执行;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的 %的工程进度款,计 元;勘察工作外业结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计 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关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30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工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 ;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钦州市钦北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 贰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九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

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

4.2.1本工程勘察按

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l0天内,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问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l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

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

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l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十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_____》、《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_____。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_____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_____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_____标准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_____。国家规定的_____标准中没有规定的_____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贡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定金;己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及派出机构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份。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盖章)(盖章)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十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职责,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务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务必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群众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带给方便。勘察施工中务必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回到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xx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个性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个性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带给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带给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职责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状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职责,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理解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职责延迟带给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岩土勘察心得体会篇十二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勤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民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地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近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

(盖章)  (盖章)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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