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看完读后感(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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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看完读后感(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8 19:07:09     小编:QJ墨客

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容呈现形式、文字表达和情感渲染的评价和赞美。如何在读后感中给出建议和评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经典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看完读后感篇一

武侠片是中国特有的类型片,简单来说就是体现侠义精神的电影。

虽然如此,但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也不得不与国际有更多的接触,这已经是必然趋势。在进入国际的同时也为武侠电影带来了新的机遇。《龙门飞甲》就是凭着吸收国外的技术和人才从而在3d武侠上开宗立派。

同时,在后现代大背景之下下当今这个江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界限已经日益模糊,艺术也已经成为了商品。武侠电影作为传统的商业片类型它的盈利潜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却难得见到哪部影片做到了艺术与商业的完美结合。

目前武侠片的另一个危机就是全球化的过程中东西方文化并非处于对等状态。以好莱坞为主要代表的电影对武侠片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的武侠电影在风格上也逐渐不知不觉得向好莱坞是大片靠拢,民族性一步步丢失。而要进入国际市场这似乎是必要的牺牲,在这一点上《无极》就是例子。

从受众而言他们的需求也在变化。观众花几十块钱不是来看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更不是来接受教育的。教化性的电影不再能够吸引人们进入电影院,连《建党伟业》这样所谓的主旋律电影都不得不做出了娱乐的姿态,武侠电影更不用说。江湖人物总是在想尽办法满足观众眼球的需要,从情节,从奇观,从场景。那武侠片观众的观影期待是什么?是一个“侠”,是一个拥有非凡武功的侠客,但是这个侠客不用超常的暴力伤人而是保护弱者。观众希望以这样的形式来取得世俗不如意的暂时麻醉。

总的来说,武侠电影就是成人童话,至于如何讲好这个童话一直是拍摄武侠片的“江湖中人”探索的问题。如果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江湖,那么如今的江湖就是这个在全球化与平民化的风云之下苦苦修炼。

看完读后感篇二

刺激很感动的教育片。看完后会有一个声音在里的大脑里想起。那是一种对身边环境的关注。由于电影投射出来对我们生存环境的思索,让人更加迫切的关注我们的生态环境,你会忍不住的担忧这个我们天天生活的小星球,会忍不住的思考自己的行为,会忍不住的要苛守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自觉的保护我们的星球。

我把他当作一部非常精彩的教育片看,我是个比较实际的人。看电影吧,总觉得不能只看,总要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有点什么收获吧。一部精彩的动画,含着深刻的教育意义并没什么不好。完全满足我那种做撒事就要有点收获的小思想。

娜乌西卡是个风之谷的公主,更是个勇敢善良的少女。宫老爷子赋予了他探索生命的奥秘,救赎人类的重任。她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勇敢那么的美丽与坚强,有谁能说看过风之谷不爱那么一个女孩,不为之动容。有谁不会因为世界上有那么一个女孩而激动。当他看着受伤的蝗虫疼惜的流下泪水,那一刻是否你的眼睛也饱含了泪水,当他为了消除蝗虫的愤怒为了人类的幸福而牺牲的时候,你是不是也像风之谷的人们一样哭的一塌糊涂。而当看到那个死去的孩子感动了蝗虫,又重新被赋予生命的时候,出现在蝗虫搭建的金色田野上奔跑的时候,没人能不被那浓郁的色彩而吸引赞叹吧。

看完读后感篇三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创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我看着《呐喊》这本书的简介,心中的兴趣一下子的涌了上来。

《呐喊》里我最熟悉的是《故乡》;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件小事》,《一件小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雇了一辆人力车去了s门,路上撞倒了一个老人。“我”着急的叫车夫离开,而车夫却把老人扶到了巡警分驻所。后来“我”懂了,便托巡警给了车夫给了一把铜圆。

其实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的外表和内心是不同的,高贵的人不一定心灵美,低下的人不一定心灵丑。相反,贫苦的人对那些同样受欺负的人都拥有一颗同情关爱的心。因为他们能体会到受人之下的感觉。

我认为,在生活中,大家要将心比心,关心他人。学习小的“车夫精神”弘扬大的美好品质。

看完读后感篇四

“翻开此书,原本以为这会是一本记者主要记叙自己光辉经历的自传体,或是畅谈自己如何成功的书籍,可却没有想到这本书却是柴静记录对自己的内省与反思的书。”

柴静先是写自己进入中央台时内心的感受。在中央台人生地不熟的她总会被人嘲笑,努力做了很多事情却还是做不好。看到这儿,我不由心疼她,但想到这也许是每个人人生中都会经历的事情,一开始懵懂而无知,会被人批评,被人嘲笑,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从批评中醒悟,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改变它,让自己变优秀。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第十章的故事。柴静认为世界上事事非非繁多,像安娜和法拉奇一样知名的记者,都认为世界上只分为掌权者与被侮辱者。像他们一样的人,也有许多,柴静一开始是这么认为的,我也是。

可是事情、世界往往比人们想象的更加错综复杂。有时看似可怜的被侮辱者,也有着贪婪的一面。他们与掌权者一样,只是为了同样一个目的——利益,而他们之所以表现的可怜,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势力拼不过掌权者,而没有达到目标利益,才会把掌权者告上法庭。读完此文,我明白了世界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黑白分明、两极分化,掌权者也未尝没有可怜的一面,受压者也未尝没有强势的一面,但是人们却仅仅凭借着自己的主观意愿去评价事物,往往走到探索真相的.半山腰就嚎啕大哭,于是真相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之中。

柴静的文字总是那么发人深省,读来我受益匪浅。从她的身上,我不仅明白了人应当坚强乐观的去面对一切,更懂得了,看待任何事物要有自己的理解,分为两面去看,而不能仅仅看浮于表面的东西。

看完读后感篇五

人一旦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也变得真实。

读书,是自己的日常必需品。随着年龄的增多,眼睛不好使,我又迷上了听书。去年年底,我无意间在读书369平台看到了有听书《活着》合集,几乎一口气听完,还不过瘾,又网上看书,搜余华的《活着》改编的电影来看。看一遍哭一遍,哭了还要看,看着看着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我被美丽纯朴的家珍所感动,被福贵一家的遭遇所打动,被福贵对苦难的承受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所折服。一个既嫖又赌的纨绔子弟几乎一夜间把家里一百多亩地及房产输了个精光,老爸被他活活气死了。在去帮妈妈买药的途中又被抓去做壮丁,从死神手中捡回一条命,先后妈妈、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甥相继死了,最后他跟一头别人不要的老牛相依为命,却不抱怨,乐观地活着。

我想:是什么力量支撑着福贵顽强地活下去?是爱,是爱让福贵顽强地活着。当他因赌一夜至贫时,是父母妻子的爱包容了他;在他妻子被丈人接走时,是母亲对媳妇的信任引导他洗心革面。在他遭受儿子的意外死亡悲痛欲绝时,他心里想着的是怎么不让妻子受伤。尽管妻子有病,福贵不离不弃。越是残酷的打击越显示出福贵顽强的承受能力和耐挫能力。最后即使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他因为心中有爱,和一头老牛生活在一起。是的,亲人的实体不在了,但,亲人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他的脑海里,陪伴着他。

人到底为什么而活?家珍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福贵妈妈说:人只要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人活着,是因为爱。因为心中有爱,一家人想方设法要在一起;因为心中有爱,人就活得开心;因为心中有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因为心中有爱,所以累并快乐着。

当富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口,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富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肤浅。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此时的富贵再也不会不顾及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居,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老累过度卧病在床,富贵进城请医治疗,没想到被国民军拉壮丁,富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富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富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富贵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富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富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富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富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疼冲磨的所剩无几,单富贵还活着,他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甥相继离去,留下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这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野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富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实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富贵在静静的午后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富贵一生的悲催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富贵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富贵却在那个悲催的时代里好好的活着,带着那份别人不懂的释然。

我希望大家都能看看余华的《活着》,明确活着的目的,明确幸福的含义,不要顾此失彼,忘了本真,忘了初心。

看完读后感篇六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他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大家生活在新社会里,大家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大家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大家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看完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满怀敬佩之情看了《雷锋》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雷锋爷爷的童年背景和雷锋爷爷“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中所做的好事。

《雷锋》让我们受益匪浅,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现在,让我们向雷锋爷爷学习,树立起新的标风!

看完读后感篇八

看完了《呐喊》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动乱的背景下,他们的无知和愚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他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他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他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他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他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大家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看完读后感篇九

今天上午九点在新建的政府礼堂,参加了县委宣传部组织的党员干部观看电影《郭明义》活动,随着墙壁灯的陆续熄灭,白色的荧屏展现出彩色的图像,仿佛真的走进了久违了电影院的感觉,一场震人肺腑的故事,在小小的荧屏上展开,观郭明义电影有感。

平常的报纸、新闻中没少听说过郭明义的事迹,但从来没有在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这次通过立体的形象在脑海中刻下牢固的印迹。

郭明义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人。在担任两年的翻译工作中,面对强势的外国专家不卑不亢,敢于坚持原则,为集体挽回了十万美金的损失。在暴风雨交加的夜晚,带领职工抢塌方路段。

郭明义是一个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人。面对着比自己住房困难的职工,他多次把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给了别人,而一家三口挤在狭小的房子里蜗居。当看到龙门小学的孩子们渴望看到电视的强烈愿望时,他把自己家买的第三台电视捐献给了贫困山区的小学。他在16年的时间里向社会捐了12万元,相当于自己工资收入的一半。

郭明义是一个乐于助人、替人着想的人。面对承受病痛折磨的付苗苗和一个热爱跳舞的男孩,他伸出了援助之手,给她们以希望了生命。他为付苗苗捐款;带着女儿关爱苗苗,给她带来了欢笑;他通过广播呼吁社会各界捐献骨髓;在得知苗苗即将离开人世时最大的愿望是想当一回空姐时,他多次找到航空公司求人家实现了苗苗最后的愿望,放飞她人生最大的梦想。为了救助热爱跳舞的男孩,他坚持不懈地苦苦寻找骨髓配型合适的李国华整整三年。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为了实现别人的愿望,他放弃了多少个假日,当他找到骨髓相配的人时,他那激动的泪水,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内心。

看完读后感篇十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这本书向我们主要介绍了7种昆虫。

?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小时候,每到夏天,我都会在外婆家住上一阵子。跟着大我三岁的表哥,我们几乎翻遍了院内院外的每一个角落。大有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情趣。捉过萤火虫,掏过蚂蚁洞,撅过蝉的幼虫,甚至还养过数不清的蝈蝈。跟昆虫没少打过交道。殊不知,在阅读了《昆虫记》后,我竟被深深地震撼了。我从不知观察虫子,与虫子打交道还有如此高深的学问。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许许多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竟使我有种第一次进入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的幻觉,我仿佛成了“虫盲”。

法布尔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看完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看完读后感篇十二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题记

在《看见》中,我们沐浴了一次又一次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激荡。在现实的鞭策下,柴静逐渐成长成熟,她从花里胡哨的小年轻成长为成熟稳重出色的.中央主持人。在瞬息万变的镜头下,我们看见的是人物风景的变化,她却读懂了人世情怀,品悟了酸甜苦辣。我们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在《看见》中,我们懂得了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

一路看见,读懂人情。“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中”生和死,苦难和苍老,都蕴涵在每一个人体内,总有一天我们会与之遭逢。人生而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求认识与了解自我”虐猫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对踩猫女的批判上,充斥在人心中的只有痛恨。“采访时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这期节目彻底改变了我对“死刑“的认识与理解。采访就是为了我们戳破那块幕布,让我们看透事实,了解实质。没有人甘心成为遭受鄙夷的社会底层人物,现实就像一块镜子,有美就有丑,但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一路走来,品悟生活。《看见》是真实地述说,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动人的描述,没有豪迈的呐喊,有的只是朴实的记录,真情流露。柴静没有刻意选取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超多的新闻报道里,之选取了留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这就是生活,真实即生活。看见的是视觉享受,品读的是人生真谛。用心去感受,才能读懂生活。

人生漫漫,生活五味杂陈。怀揣一颗真心,看人间百态,品人世情怀。

看完读后感篇十三

看了九夜茴的小说《匆匆那年》,心里堵得慌。这不仅仅是小说中那些人的青春,也是我们的青春。想念读书的那段时光,青娇晶、壮志班。虽然回不到过去的那段岁月,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走失。

这本书在我手机里有几年了了,但一直没有看。这段时间拍了电视剧、电影,这本书火了。偶然间看到同学在空间里发布的关于这本书的状态,提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陈寻的.青春有很多人,孙涛、杨晴、海冰、吴婷婷、赵烨、乔燃。他有着这个年龄的骄傲。一开始喜欢方茴也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渐渐地他对她有了兴趣。陈寻很有个性,为了让方茴看到篮球场上的他,就把校服反着穿。

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面临着很多考验。陈寻的朋友海冰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每次朋友聚会时海冰都会暗示方茴。方茴是胆小的,很怕以前的事情会再次发生。陈寻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方面和方茴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悄悄地跟儿时的伙伴在一起。期间又因为这些事让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矛盾。

还是中学生的她们恋爱必须低调点,特别是老师和父母知道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同一个班上的他们说话的机会很少。

上大学以后他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了。没有来自外界的压力,两个人的感情变得很平淡,这个时候的陈寻可能觉得方茴太无趣了,因为方茴是那么的安静。陈寻还未和方茴分手,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沈晓棠。这是一个完全异于方茴的女子,热情又大方,他不用偷偷摸摸地与儿时的伙伴聚会,也可以大大方方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沈晓棠就个性上来说和陈寻很像。陈寻早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方茴的。

方茴的青春只有陈寻,以至于分手后一直没有走出来,甚至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其实这样有何用呢,让陈寻后悔与愧疚又能怎样,他的心早已变了。继续在一起两人都难受。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对方是个,仍旧爱的死去活来。

陈寻注意到方茴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但乔燃喜欢方茴是真的喜欢。他们都好静,又有相同的爱好。性格相同的他们注定没能在一起,若是乔燃勇敢一点,先于陈寻向方茴表明心意,故事可能就会换个方式发展了。

林嘉茉的青春是敢爱敢恨的,或许是因为太年轻了,她处事并没有特别考虑旁人的感受。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管苏凯有没有女朋友,管方茴和陈寻是不是在一起。爱情在她的世界里是第一,友情次之。我甚至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哪一个人,她喜欢的是爱情带给她的感觉。

苏凯要去读大学前,他们聚在一起,嘉茉喝了很多酒。其实她做一系列事情还是希望苏凯能注意到她,能够因此喜欢她,就像后来的方茴做的那些伤害自己的事情一样。

故事里的这些人的形象都很鲜明,有一个共同点是大家都很傻。青春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傻,但又是无比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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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读后感篇十四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终于的终于,她累了。“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两年后,我们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他问:什么好处?她说;请我吃饭吧。他问去哪吃。她轻声说:哈根达斯。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看完读后感篇十五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看完读后感篇十六

《史记》记载了许多古代的名人名将:汉高祖刘邦,西楚霸王项羽,“烈丈夫”伍子胥,助秦称霸的李斯,商人政客吕不韦,横扫齐国的乐毅,以奇制胜的田单,“至圣先师”孔子,贤相管仲、晏子,枉死的`彭越等等生动形象的人物,而且每个人都有描述他们各自的故事,使这本书更栩栩如生。读起来,就好像回到了那一战争连连、动荡不安的历史场面,使我身临其境。

《史记》最吸引我的人物是“烈丈夫”伍子胥。伍子胥是吴国的大臣,毕生都对吴王忠心耿耿,常向吴王献良策,吴王也十分重用他,这就是吴国为什么多年来都国泰民安的原因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吴王夫差的时候,吴王居然听信奸臣的谗言,不再重用伍子胥,还赐伍子胥宝剑,命他自杀。伍子胥死前,老泪纵横,悲愤交加,他说:“我毕生都对吴国忠心耿耿,我献良策,夫差反而觉得我烦闷,整天就顾着饮酒作乐,国家政事一点儿也不理,再这样下去,吴国迟早会被邻国越国吞噬啊!”说完便自刎而死。终于,果然不出伍子胥所料,过了不久,越王勾践率领大军攻打吴国,打败吴军,吴国灭亡。从中我体会到夫差没有慧眼识人,把奸臣收入国家,那也算了,还要听信他,把忠臣全杀光了,以导致吴国灭亡。我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史记》里记录了许多栩栩如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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