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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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3篇)
时间:2023-10-28 21:44:05     小编:MJ笔神

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要注意尊重事实和真实性,不夸大和虚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合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今天我们学了有关生命的一组课文,让我感受很深。

今天,我去奶奶家,看见一截小苗,,过了几天竟然冒出一朵小花,那小小的苗竟然蕴涵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

一天弟弟把奶奶种的一棵小树剪了个精光,可是过了几天那棵小树竟然有长了起来,那棵树里隐藏着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啊!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爱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杏林子在十二岁那年患风湿性关节炎,导致身体百分之八十关节损坏,但她仍不放弃写作,在病痛中写出几十多部剧本和许多散文,她对生活、对生命乐观的毅力,使她成为"台湾最有影响的作家”。

本文主要讲了三件事,第一是:作者在灯下写稿,一只飞蛾在她头顶上飞来飞去,她趁飞蛾停下来的时候捉住它,飞蛾那种求生欲望的精神使作者震惊,从中作者明白了生命就是在危急时刻决不放弃,有强烈的求生欲望才行。

第二是:墙角砖缝里掉进了一粒香瓜子,小瓜苗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让作者感受到,连这小小的种子也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更何况是我们,这使作者认识到生命的价值。

第三是:作者用医生的听诊器聆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带给了作者极大的震撼。由此,作者感悟: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读过这篇文章后,我也有很深的感悟: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身体,只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乐观向上,就一定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杏林子用它那颗敏锐的心感受到,生命是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是砖缝里瓜苗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顽强,是心脏生命的`跳动。

读了杏林子的这篇文章,我的心也开始变得细腻起来,我也开始关注生命:那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钢钱草死了,叶子倒在盆里,一捏变成了粉末。我把花盆连同铜钱草的残躯扔到了院子里。

一场大雨不期而至,几天过去了,铜钱草的花盆里竟然长出了几个小小的嫩芽。土红色的叶柄,嫩绿色的小小叶片,娇弱而又生动。叶子死去了,跟还默默的活着,一有机会,它使会爆发出惊人的生命力。我不得不对铜钱草刮目相看。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今天,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我深有体会。

接着,作者又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一粒香瓜子,过来几天,竟冒出一节小瓜苗,这小小的`瓜苗竟然能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只存活了几天,但我感受到了这一颗小种子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啊。虽然它存活的时间十分短暂,但只要能存活一刻,幼苗就不会放弃生活的希望!

最后,作者向我们简述:有一次,我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我被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所震撼。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当我初读这句“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说可以使用生命,又可以糟蹋生命呢?仔细想了想才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要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这就是好好使用生命,而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就是在白白的糟蹋生命。

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懈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以前我对生命的理解很浅薄,生命怎么好呢?不就是活一辈子吗?有啥可稀罕的!可是当我看见周围有那么多热爱生命的例子:绝境中奋力挣扎的飞蛾;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小瓜苗;一声声沉稳而又规律的心跳,都给予我极大的鼓励。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下和小朋友们玩耍,忽然发现了地上有蚂蚁,出于好玩,我捏起了一只蚂蚁,张开手指,想看看它是什么样的,可是我手中的蚂蚁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它还在和死亡搏斗,丝毫没有向命运屈服,仍然奋力挣扎着------过来一会儿,我被蚂蚁求生的精神所打动,忍不住放了它。

以上的几个实例中的主角,似乎都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着它们,那是什么呢?对了,那是生命的力量!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会白活一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叫《生命生命》。

这篇文章选于杏林子,杏林子几乎全身不能动弹,头不能转洞,腿也不能行走。杏林子一生却写了40多篇文章,他们都这样热爱生命,向我们这样全身上下没有一丁点病的'人更应该热爱生命!杏林子几乎全身瘫痪,都很热爱学习,我们一定要热爱学习,天天向上。

杏林子这样热爱生命,热爱学习,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生命价值。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今天,我学了《生命生命》的课文,我对这篇课文感受非常深刻。

课文讲了三件事: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这三件事告诉我们,生命非常顽强......

令我感触很深的是两件事。第一件事写的是:有一次,作者在写稿,一只飞蛾在头顶上飞来飞去,作者一伸手抓住了它,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跃动,她忍不住放了它!

第二件事写的是:有一次,作者不小心把一粒香瓜子掉进了砖缝中,过了几天,竟然发芽了,即使它只活了几天。

学习了这篇课文,我的.感受很深,我们一定要热爱生命。即使我们的一生有着重重困难,我们不要被生命屈服。

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让我们把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人的生命从自己的哭声开始,在别人的泪水中结束。

生命是脆弱的,如在我们身边的小生命。小时候,我们或许喜欢用笔尖挑弄在书上运动的小动物,直至小生命不再动摇了,才停止了挥霍。然而,生命被夺取的小动物默默承受着痛苦;生命却如此脆弱。

生命是幸福,失去生命是空虚的痛苦。新生的婴儿是父母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哭声带来了喜悦;对于父母来说,这是的幸福。宝宝很小,总让人感到要保护她,似乎充满了魅力一样。但相反,平时生活在一起的亲人,突然躺着再也不起来了。家里突然空出一个座位,一双筷子,一个碗。心里的空虚却无法填补,因为失去的是内心无法替代的人啊!惆怅,难过,可生命就是这样随着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别哭,生命面临枯萎是抓不住的。

人的生命如花。当自己还是一颗埋在土中的种子时,只能等待水滴孕育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当种子渐渐长芽的时候,嫩绿的视觉视正是生命!那是新生,最惊喜的一瞬间。你看,土地上一颗小芽探头出来的时候,稚嫩清新。当小芽慢慢长成花的时候,证明花朵在努力地盛放。在延伸着生命的意义,为人们带来芬芳,带来美好的心情,这是花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九

前几天,我读了课文《生命生命》。看完之后,我思绪万千。生命生命主要通过写飞蛾求生、砖缝中顽强生长的小瓜苗和静听心跳这三件事,写出了生命的宝贵。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生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珍惜生命的例子:史蒂芬霍金是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之一,他也是一位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战士。有一次,霍金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也被划破了,缝了13针。大约两天后,他有回到了办公室工作。虽然霍金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但他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霍金做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时间简史》。探索着宇宙的起源。

雷锋叔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告诉我们:虽然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做许多有意义的事,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 lightness 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 or not 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一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二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三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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