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选调生考试心得(案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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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选调生考试心得(案例12篇)
时间:2023-10-28 23:56:07     小编:曼珠

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有意识地去优化自己的行为和选择。在总结中,我们应该突出主要的内容和亮点,并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层次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一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列入全国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2、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录用。

3、安排到县直党政机关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具体承担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被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6、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山西省委组织部 0351—4045255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山西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

附件3: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二

2018天津选调生考试:选调对象、范围

选调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2018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选调范围为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部分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津参加高考,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部分基层岗位面向12所重点高校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录。12所重点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7年天津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文/天津中公教育(tjoffcn)

天津中公教育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三

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2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00人(本科213人、硕士76人、博士11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调对象 1、201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1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2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志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只能选报1个志愿。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3月3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5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长途汽车北站北出站口向东200米,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咨询电话0371-65769317,邮编450011)。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3月5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于3月3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整理后,于3月5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表5)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金水路16号龙祥宾馆13楼1302房间,咨询电话:0371-65920357)。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3月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级各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3月6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二)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12日8: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3月24日,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下午2:00—4:30考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4月14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4月21—2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2—11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本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发布。5月中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选调结果公布后,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含试用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明确职级待遇。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四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不包括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22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由省市县三级选聘、任职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聘期内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以及2017年内服务期满、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的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五

报名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地考生报销往返车费,在肥食宿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3月24日10:00至2017年3月31日17: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记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31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10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统一在合肥市进行,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中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电话:0551—62609436、62609726,邮编:230091)。

(五)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17年5月中下旬统一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职位根据1:2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职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博士研究生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1.5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调剂的原则是先同一学历层次调剂,后跨学历层次调剂。

(六)体检和考察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博士研究生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分配等其他事宜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六

招录省选调生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附件:1.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4.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人员) (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管理后台打印)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4日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七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 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八

选调生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在行测科目的题型设置上主要包括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试卷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选调生是各省单独组织招考,考试时间不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可跨省多次报考。

由于选调生报考要求比国考、省考门槛高,所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有限,全国平均报考比例10:1,国考全国平均报考比例55:1。重庆地区选调生报考比例为23:1,国考报考比例87.5:1省考报考比例为151.5:1,三者相比较,选调的竞争比例较小,更适合考生报考。

大部分省市区的选调生比其他公务员试用期少一年工资定级快一年,本科毕业定科员,硕研定副科(级别,不是职务),博研定正科。国考及省考的岗位定级基本为科员。

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培养选调生,选调生2年期间就可以进行岗位调动及晋升,相对而言,国考省考录用的普通行政单位公务员晋升速度则会满很多。

1、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2、必须通过选调生录用考试。选调对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1年来,部分省份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也可以参加报考。

5、本科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二等奖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报考,年龄方面各省份一般适当放宽。

虽然选调生的优势很明显,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考。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应满足学生干部或党员及预备党员等身份。如果你是双一流或重点高校,部分岗位学历要求甚至达到硕士及以上。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九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科目为a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4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申论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16个省辖市设置考场,笔试考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中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2016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 i 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类别 ii 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一

在经过笔试通过的开心之后,很多小伙伴又进入了焦虑状态,那就是对于面试不知道从何下手,同时也非常紧张,总觉得自己没法超越前面的同学,或者是觉得自己会被后面的人超越,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就更需要调整好我们的心态来面对我们的面试,进行积极的备考,只有调整好心态才能让我们在面试备考中积累自身的能力和实力,在真正的面试中答出我们想要的成绩。

第一、在面试备考的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思考和在意我们的分数差距和我们的排名放空自己,只有不再去想这些事情而全心致志的进入到面试备考当中时,我们才能在学习的时候更加的专注,才能真正的在备考过程中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第二、我们面临面试的前几天一定不要慌乱,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不要再去作新的题目这样只会让我们的思路更加混乱,这时候应该去稳住,最好在面试的前一天能够彻底放松下来,听听音乐,逛逛街舒缓一下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能够静下心来不再烦躁。

在我们面试的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很多的突发情况和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时候,同学们一定要记住“稳”才能赢。

大家一定要记住,每当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的时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死定了”而是我们的“机会”来了。考场上出现了特殊的情况时高分的概率有时会远远大于平时情形。

稳!一定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自己稳住,发挥出我们应有的水平,做出正确的对策,让考官真正的能看到我们身上的闪光点,这时候我们就能够比别人更有优势。

当我们掌握了“静”和“稳”之后,为了能够让考官对我们的印象更深刻,对我们更认同我们还需要真正的去抓住考官的心!那就是“准”!

“准”就是要求我们在答题的时候能够真正的去审清题干的内容。关键点和内在逻辑。更好的去答题。真正的去答出我们的见解和水平。让考官能够看到我们的能力和积累这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千万不要粗糙的审题,精细的答题。这样的答案只能够答出我们会的内容而不是考官想听到的内容。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二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

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3日16:00

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报名确认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6日18:00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对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本辖区基层党政机关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以及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考生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职位表上的联系电话。

资格初审单位对已提交的报考申请,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工作部门修改。

2015年3月13日16:00前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

2015年3月15日18:00前

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

3月16日18:00前

审核完毕。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为了更好地引导考生报名,在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比例(以交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醒考生,请考生慎重选择职位。报名结束后,于3月底公布报名总人数和各职位报名人数。

3、报名确认及缴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

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7日18:00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请考生打印备用。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原件),以及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报名表》,于

2015年3月17日18:00前

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间)办理免收费用相关手续。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办理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18:00前。报名缴费结束后,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

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8:00

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申论》(分值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笔试时间:

2015年4月25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在贵阳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予以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应提供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和年度考核情况。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各级“引导办”、“项目办”及省内各高校对相关考生进行初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初任培训

确定选调对象后,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集中进行初任培训。

(九)报到录用

培训结束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手续完备的,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5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在分配单位工作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在乡镇之间调动。

选调生安排到基层乡镇(办事处)的村(社区)工作的,同时明确为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村官,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至少1年。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一)纪律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或各市(州)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址:

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

简章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5892143

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86209103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86697733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咨询电话: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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