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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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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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反思自我、概括经验、推动成长的重要手段。在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和语言表达,使总结更具说服力和可读性。我们收集了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参考资料。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一

2019年以来,xx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完善税务监管体系三大重点任务,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宣传落实,推进减税降费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打赢减税降费攻坚战

采取实体化办公模式,从各业务部门抽调骨干人员充实减税办。减税降费工作开展以来,积极主动向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及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报告落实情况。主动对接外部门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政策执行动态、明晰执行口径,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加大宣传力度,内外齐抓确保全覆盖

1.内强素质,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通过多场税收业务培训,在4、5月大征期,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的重要关口,办税大厅运行通畅,实现零投诉。

在办税服务厅led宣传屏、公告栏播放和粘贴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相关的公告及政策;

与县宣传部联合在梅岭公园栈道上设置减税降费宣传“福道”;

结合“三下乡”暨“千村百镇全福行,走进xx文武溪”活动,组织骑行队开展绿色宣传,税务人员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深入宣传,充分利用活动中新闻媒体,接受福建新闻频道现场直播采访,促进红利政策深入人心。

以纳税人学堂为载体举办培训及辅导讲座5场,培训纳税人1千余人次,走访企业53户次,发放4000余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册。实施精细化名单式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积极落实局领导在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及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团队驻办税厅工作,保障征期各项减税降费工作平稳运行。尤其针对4月、5月大征期,召开征期会商分析会,合理评估办税服务厅承载能力,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征期各项工作运行顺畅。

2.扎实推进征期申报工作。对申报情况及时跟踪,对未申报纳税人,逐户做好催报工作;

积极发挥各工作小组作用,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保证申报顺利进行。落实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积极做好舆情监控,从目前情况来看,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运行正常、纳税人满意。

3.进一步强化督察督办。制定专项督察督办工作方案,细化日常督办事项,实现督察督办全覆盖,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税费征收、税费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行政救济等重点领域,明确对政策落实不力、统计把关不严,以及在宣传辅导、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重大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税收征管,保障组织收入

(一)加强收入分析预测

落实“四个坚决”要求,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和虚增收入等问题。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研判,提高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掌控能力,促进完成各项收入目标,其中中旬平均预测准确率达到97.45%,上中旬平均预测准确率达到94.66%。

(二)加强重点行业管征

加大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的监控力度,及时获取动态监控数据,掌握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充分发挥税务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实现税收支持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反哺税收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各税费种管理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343户,政策受惠面100%。有条不紊地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今年我县安排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3个,已完成清算审核项目数1个。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我局共有扣缴义务人1919户,其中有税扣缴义务人220户,已实现16181人次有税纳税人培训。

(四)加强纳税评估工作

严格执行《纳税评估工作指引》和工作规程,抓重点、挖潜力、强内控、防风险。2019年我局已完成纳税评估44户,其中本局自行推送18户,总局下达2户,省局下达24户。同时发出跨区域协作事项10件,接收协作事项1件,按时排查税收风险。

(五)新的职责划转社保费征缴如期顺利开展

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4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通过大力宣传辅导,保证税企双方知政策、懂业务、会操作,新划转险种征缴如期开展。加强与各险种经办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办事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经过数月磨合,征缴工作基本步入正轨。

三、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执法和完善税务监管

(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我局主动作为,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联合有关部门推行企业注销“一窗受理、八天办结”工作法,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注销专窗”,统一受理资料,相同资料共享,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信息期间,提前介入清税环节,实行即办和快办,一般注销快办只需八个工作日,深受纳税人欢迎,并得到省局陈秀榕总经济师的表扬性批示。2019年1-3季度,我局税务登记注销483户,其中一般注销48户,即办注销431户,容缺承诺注销4户。出口退税时限基本缩减到1个工作日。全力保障金三系统并库升级前后的平稳运行,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平均申报率98.58%。加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的宣传,努力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2018年度我局纳入信用管理户数共3100户,评价户数2919户,占比94.16%。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税

1.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是积极与法院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通过执法协作机制成功参与法院对企业欠缴税费的执行分配,依法保障征缴欠税职责行使。

2.依托内控平台强化风险控制。通过内控系统对执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控、记录,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理,实现对税收工作全覆盖,有效化解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3.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制定县局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组织召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三项制度”具体分工、时间安排、重点问题等,并积极收取各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监管。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为工作目标,把专项斗争工作融入到日常税宣、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中,有条不紊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900余份,征集意见建议18条,向市局扫黑办、县扫黑办报送涉黑涉恶线索4条,并及时反馈线索处理情况。

四、全面从严治党,铸造税务铁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我局党委中心组、各基层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6期,党员参加学习教育570余人次,组织开展道德讲坛、红色讲坛5期,收看“学习强国”专题教育片2次,邀请县道德模范黄乃澄开展宣讲活动1次,县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委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1次,党委书记陈忠元同志为全体干部上“减税降费党旗红”主题党课1次。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重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应用,对党员学习情况实行每日通报;

“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委代表走访慰问了8名困难党员;

开展“两优一先”推荐评选活动,10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县局党委表彰,此外,第二税务分局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陈仲杰同志、林信锋同志分别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第一税务分局获评福州市“五一先锋号”。

(三)狠抓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在县局范围内全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发扬“短实新”的文风,为各部门工作减负。二是开展会风、会纪整顿。着力规范会议制度与纪律,形成通报、惩戒威慑,干部会风会纪得到改善。三是规范和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实行全员备案登记管理,做好出国(境)申请、审批、证照管理各个环节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操办与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积极开展重要节点纪律督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情况进行自查,在重大节日节点,抽查单位视频监控,重点预防“纳税人带礼上门”等不良风气。五是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福州市(xx展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警示教育展、连江透堡镇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廉政教育基地(马尾潮江楼)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六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我局开展了“岗位学雷锋、志愿当先锋”、清明祭英烈、村植千树、三下乡、“春暖花开?与你相约”庆祝三八妇女节、文明交通劝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文艺汇演、“学习强国”经验分享会、青年干部读书交流会、“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参与志愿服务500余人次,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促进队伍团结融合。与县委文明办联合拍摄主题公益广告片《善》,进一步带动了社会正能量的传播。

(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实现数字人事平稳上线,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和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舆情管理、信访保密、值班安保等工作,持续推进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管理等工作,提升后勤保障管理水平。

这种枯燥的文体都可以写的这么生动!

税务局秘书工作总结

税务局党建工作总结

2021年税务局工作总结

税务局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承受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双方均为纳税人。

第三条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作价投资、入股的;

(二)以获奖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三)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四)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第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或代扣代缴契税。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财政部门依法征收契税。

财政部门可按契税征收额的5%提取征收手续费,代征手续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契税税率为3%。

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五)承受土地、房屋部分权属的,为所承受部分权属的成交价格;当部分权属改为全部权属时,为全部权属的成交价格,原已缴纳的部分权属的税款应予扣除。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又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七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标准面积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

(五)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的项目。

第九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第十一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因改变用途应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财政部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符合减征或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办理减征或免征契税手续。

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财政部门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持契税完税免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纳税人已缴纳契税,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未能实现而申请退税的,经县以上财政部门审批退税。

第十五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三

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四

202_年来,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再思想上、业务上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做以总结:

一、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并持之以恒的学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牢记“四个坚定不移”,以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大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身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正派。

二、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唯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时刻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我不但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而且还能够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以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刻苦钻研现代科学技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累积知识,拼搏进取,不断提高自己坚实的综合业务素质基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被时代淘汰,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扎实工作,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

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三禁”、“六项承诺”、“八公开”制度,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干部“十五不准”之规定。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全心全意为人明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做人名群众公仆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一生自重,时时自省,不忘自勉,处处自警,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干部、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时刻提醒和告诫自己,要注意工作和生活上的小节,无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该做的事带头做,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坚持诚信待人、诚恳感人、诚实做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存在不足

今后要加强学习,完善自我,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克服急躁情绪,调整工作方法,增强自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五、今后的打算

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同时也是与大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实践证明,只要不断的总结经验、共同研究、科学合理的制定计划,完成税收任务不是太难的。今后,我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响应局里的各项号召,克服困难、团结一心,以坚韧不拔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卓绝不懈的努力,信心百倍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用辛勤和汗水,做一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踏实、爱岗敬业高素质复合型的税务干部。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五

20__年度我局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安排与部署,牢牢把握全年税收宣传重点和方向,税收宣传工作坚持“四结合”,把税宣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税宣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税宣工作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把税法宣传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同时利用网络通讯、新闻媒体、少年税校等平台,以当前重点、热点政策问题为突破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发挥了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四结合目标 税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一)税法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二是结合税收调研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先后开展了__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建筑业劳务派遣差额征税调研、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评价机制调研以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相关科室领导和税务干部在深入开展纳税人现实性需求调研的同时,上门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分类征集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纳税人、社区居民对地税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税收执法行为满足纳税人涉税合理需求、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解决纳税人税收疑惑。

(二)税法宣传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五是开通新浪克市地税官方普法微博,通过微博这一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同时也利用这一平台宣传克市地税工作最新动态与地税人的风采。

(三)税法宣传工作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

三是推行免填单服务和征管资料电子化。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幕与纳税辅导区进行宣传,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只需提供申请证明资料或其口述内容打印出制式文书由纳税人核对后签字盖章,作为办理涉税事项的依据;纳税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通过扫描的方式转化为电子资料保存到征管软件中,实行一户式存储,实现了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征管资料的共享程度;四是实行小微企业按季申报缴纳地方税费。在克拉玛依日报连续二期以公告形式告知广大纳税人从今年7月1日起对年缴纳地方税费总额在10万元以下且为查账征收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纳税人,改为按季申报,更加方便于纳税人。

(四)税法宣传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

三是在克拉玛依地税网站开设了税收宣传、政策法规、政民互动等栏目,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政策内容和纳税指引,同时开通12366方便纳税人进行咨询。

二、创新宣传方式 提高宣传效率 以宣传月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今年我局的税收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果显著。

三是宣传范围广。在宣传期间,克市地税局以不同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受宣传教育影响的对象既包括企业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也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宣传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受教育的人群逐渐增多。

三、认真总结 积极改进 为今后宣传奠定基础

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今后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在切实做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实现税收宣传的常态化,深入企业调研、检查以及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等机会,对纳税人的税法需求进行调查,有针对性的为纳税人宣讲政策,有的放矢的进行税法宣传,真正使税收宣传取得实效。

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除了在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外,今后我局还要根据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在全年各个时期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内容,形成季度宣传有计划,月月宣传有重点,全年内容不重复宣传的局面,全面提高税收宣传的水平。同时,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率,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六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买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长春市规定:实际成交价不高于本地段土地住房交易价格的1倍)。

9月1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分类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月1日起,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为:对个人购买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上述政策精神,你购买的住宅在80平方米,如果同时符合小区容积在1%以上,那么可以界定为普通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要取得房管开具的无房证明),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的,则按3%比例计算缴纳契税。

国家只对个人购房的营业税政策作出调整的新规定,没有对个人购房契税出台过新政策。所以你的房价如果不是低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有情况下,是唯一住房应该缴纳契税80×5600×1%=4480元;不是唯一住房应该缴纳契税80×5600×3%=13440元。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我们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难攻坚,奋勇争先,坚持科学征税、依法治税、服务育税、人才兴税,运用好、发挥好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抓税收、优服务,强作风、严管理,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台州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谋篇布局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好税收服务经济职能。面对台州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和经济下行压力,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发挥国税职能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争取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去年,市里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国税职能促进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意见》(“国税50条”)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税工作的通知》等两个重要文件(“两个文件”)。从八个方面系统梳理税收政策、分类归纳服务举措,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用好税收政策这一重要手段,牢牢把握税收政策调整的历史性机遇,让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成为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有力推进我市经济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两个文件”的发出,凝聚了全市做好国税工作的各地各部门力量,优化了国税工作外部环境,提升了国税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我们把落实“两个文件”作为国税的重要工作,宣传、贯彻和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天台县局等各县(市、区)局都相继出台措施,编印落实“两个文件”指南,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欢迎,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邀请省局周广仁局长出席“台州领导干部论坛”,作《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题报告,为地方经济和财税工作指路把脉。发挥好结构性减税政策作用。我们以“实干论英雄”为载体,千方百计用足、用活、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到位、“营改增”企业抵扣到位、出口退税企业退税到位,全面助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良好发展。20xx年,办理固定资产申报抵扣15、95亿元,高新技术、民政福利、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税收减免共计5、19亿元;落实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为13、6万个体户免征增值税2、2亿元;免征城市公交车等车购税0、23亿元;落实“营改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退税服务,加快退税办理,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34、65亿元(其中免抵调库41、19亿元),相当于全市78、14%的增值税通过出口退(免)税方式返还给台州出口企业,有力支持了台州外贸经济发展。发挥好党委政府政策参谋作用。去年,我们就《税收支持地方金融业发展壮大的对策研究》等多项课题,向市里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调研性报告和政策性建议,得到吴蔚荣书记等领导肯定,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为典型点名表扬,同时在市委《领导参阅》第一期发表。该调研成果被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研究资料》第11期“税制改革”栏目采用。我们上报“营改增”专报,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国家领导人专门批示。张兵市长也在“营改增”专报上专门批示。

(二)全力以赴抓好国税收入。20xx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局上下迎难而上,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面对税制改革、政策变化带来的诸多新情况,不断加大信息管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税收分析工作力度,查找收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做好了收入预测和分析研判。加强税源监控,挖掘税收潜力,坚持堵漏增收,提升组织收入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收到了良好成效。20xx年,全市共入库国税收入246、57亿元,同比增长10、77%。其中,国税组织的财政总收入220、98亿元,同比增长14、81%;国税组织的地方财政收入62、41亿元,同比增长22%,国税对地方的贡献逐年增长。为推进开发区、集聚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专门向总局、省局争取设立了开发区税务分局,为开发区和集聚区经济社会腾飞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机构保障。在相关部门和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下,开发区税务分局已于20xx年12月31日成功运行。

(三)知冷知热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是税收的承担者,更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20xx年,我们始终秉持“明了办税、方便办税、愉快办税”的理念,用心服务、贴心服务、诚心服务,全面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用心服务。我们按照王军局长提出的“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理念,创新服务举措。玉环县局、路桥区局开通了国税微信服务平台,让纳税人动动指尖,便能享受税收服务。以微信拓展办税功能,便捷、高效地优化了服务举措。临海市局推行税银合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纳税服务走在全省前列。三门县局主动对接核电、火电等重大项目,开展全程跟踪服务,服务成效十分明显。加强全市9个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椒江区局和温岭市局被评为省示范办税服务厅,其他7个被评为省标准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满意度不断提高。积极推进社会化办税平台建设,发挥涉税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贴心服务。我们以方便纳税人为目标,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至县(市、区)局,落实“先退税后核销”政策,开展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压缩出口退税审核办理时间。20xx年全面取消税务登记证和税务发票工本费,减免工本费750、16万元。精简涉税纸质资料报送,开展自助办税、网上办税、“免填单”办理等服务,以可能做到办税时间全省最短,办事效率全省。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优化国税舆论环境。开展企业报税收宣传专版评选,举办在线访谈,参加了两期“阳光热线”栏目。温岭市局开展的“寻找最美纳税人”活动项目,入选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优秀项目,获总局表彰。此外,我局还开展“助力产业集聚·国税服务同行”活动。诚心服务。强化对全市国税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全面推进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畅通纳税人的投诉、举报渠道,提高12366服务水平。我们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引导涉税舆情,针对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行政管理等舆情热点,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涉税舆情。同时,从舆情中发现日常税收征管、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盲点,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化不利为有利,化被动为主动,构建起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四)创新求实注重科学管税。抓牢“营改增”税改红利。积极做好“营改增”政策执行、宣传辅导和跟踪服务,开展辅导式督察工作,跟踪分析试点效应,加强对试点行业的征管和风险防范,完成“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骗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调研,开展宣传培训,跟进征管,积极推进“营改增”扩围工作。20xx年全市共组织“营改增”税收收入3、67亿元。1月1日起,中央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也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政策进一步完善。创新推进信息管税。完善数据分析应用与风险管控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与第三方的信息共享,实行“电销比、电税比”监控。我们以现场会的形式在黄岩召开全市网络发票推广,我局网络发票管理工作经验做法被省局吸收借鉴,网络发票在全市覆盖面达97、11%,有效降低了纳税人涉票风险,网络发票系统已成为我市纳税人过滤假票、防范涉税风险的“火眼金睛”。由于网络发票系统运用,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入库9、53亿元,同比增长45、87%。同时,我们夯实金税三期建设基础,积极应用虚拟技术,完善虚拟平台管理,提升了数据应用,提高了系统安全运行。深入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推进税收“管户”向“管事”转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顺利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审,加强单位能耗税收预警管理和纳税评估。全市纳税评估595户,补税1、97亿元。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开展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和针对性管理。此外,不断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和各税种管理。强化增值税管理,加强发票管理,推进消费税管理,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分类管理。加强出口企业预警监控和分类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和税收征管质效。规范征管数据管理,稳妥推进个体税收征管,适时应对和化解各类矛盾。配合做好“个转企”工作,20xx年,我们被评为全市“个转企”工作先进集体。

(五)坚持不懈推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抓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执法正确率达到100%。加强执法督察,开展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收执法督察和“营改增”执法辅导式督察,加强整改落实,共补缴税款2、4亿元。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备查。落实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办法,推行说理性文书,审结重大案件31件。积极组织好“六五”普法活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总结验收各地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抓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完善提高。根据安排,仙居县局探索开展税收柔性执法,路桥区局试点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市局被评为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是市局连续九年获此殊荣。抓好税务稽查工作。开展成品油批零企业、证券公司、房地产建筑安装、出口货代公司等税收专项检查,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完成省局布置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深入打击出口骗税,开展“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骗税专项整治。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金融、保险、发电三个行业以及医疗机构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我局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成绩突出,被省局记集体三等功。落实稽查案件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制度,规范稽查文书,推进审计式检查,提高了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全市共下户检查602户,查补入库1、64亿元。

(六)激发活力加强队伍建设。队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税的工作思路,以加强班子建设和强化学习培训为手段,以行风建设为切入点,拓宽思路、完善机制、创新方法,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抓好机关党建。组织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精心研读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先行先试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五联五星”等党建活动,设立老干部党支部,重视和关心老干部工作,加强工青妇工作,玉环县局于20xx年荣获“全国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探索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仙居县局以文化引领,加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国税文化氛围。加强班子建设。配足配强基层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一把手”,先后完成对稽查局,以及温岭、玉环、路桥、三门县(市、区)局以及开发区分局主要领导的调整选配工作。加强干部交流和转任,激发了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创新队伍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椒江区局、黄岩区局长期探索干部队伍绩效管理,成效显著,黄岩区局还被省局确定为基层单位岗位绩效管理首批试点。加强人才培养,有1名干部被选拔为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开展市级人才库建设,全市共有212名干部进入人才库。抓好作风建设。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坚决克服“四风”问题。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并抓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比如市局机关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40、5%,会议费同比下降55%。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实施“四合一”督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廉政知识学习、测试。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市里要求,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清理,确定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69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25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规范了国税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关系。开展关键岗位督评、涉企政府部门评议,取得较好成绩。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财务审计。积极做好文明创建、公文处理、目标考核、管理创新、信访保密等工作,网站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公开获得“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积极抓好“多城同创”、环境卫生,加强基建项目督办,不断提高后勤保障水平。

总之,20xx年各项国税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一系列工作都得到了省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这是省局党组、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支持的结果,当然,更凝聚了我们全市广大国税干部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一直拼搏奋斗在一线的全体国税干部职工,向一直关心支持台州国税事业发展的老干部,向一直关心支持台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国税家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xx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区迎接全市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呈贡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区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xx市委办公厅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xx市呈贡区委办公室 xx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要求,在呈贡区委区政府、xx市国家税务局指导下根据区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克服困难,改进上一年度的不足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结合人员变动调整了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6年11月30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呈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呈贡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区局调整更新了《呈贡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呈贡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三方面落实。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xx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区迎接全市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局及时根据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情况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在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税流程、征管规定、工作动态、业务等各类信息,方便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自行查阅。

区局门户网站上的各类待处理事项按照信息类别对应工作制度及流程进行内部审核流转,最后由专人完成网站的信息上报,通过中国呈贡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站、呈贡国税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呈贡国税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从2014年以来至2016年11月30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次。其中公示公告125条,工作动态32条。在呈贡国税官方微博公开信息188条,官方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88条,主要内容涉及税收政策更新、政策解读、纳税时间调整、对外服务电话公示及日常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区局没有收到纳税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工作中的亮点:能及时在相关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传递相关税收政策和工作动态。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常态化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治敏锐性和大局观念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改进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有条件组织观摩学习,拓展视野。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应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常态的工作能力。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九

一、全面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

在我局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除了发票销售窗设置专窗外,申报征收、发票验旧、代开发票、抄报税、税务登记等实行全功能一窗式管理,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停留的时间,有效疏通了办税大厅的人流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推行“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热情。

为提高办税服务厅窗口和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增城国税良好形象,制定《增城市国税局评选“文明服务之星”试行办法》,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由每位前来办税服务厅办事的纳税人在办结事项后,填写一份《文明办税评议表》,对提供纳税服务的税务人员进行评议,再由各分局根据《文明办税评议表》进行统计评选出“文明服务之星”。

三、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进行改造,营造良好办税环境。

(一)合理设置办税大厅,做到办税标志鲜明醒目,对外办公时间在办税大厅入门显著位置标明。

(二)保持办税大厅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根据需要放置绿色植物或花卉。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将办税大厅办税窗口由原来高柜台设置为低柜台,让纳税人与税务人员面对面进行办税,拉近税企距离,并在各个窗口张贴明显、统一的标志,方便纳税人识别。

(四)设置税务咨询区,根据各分局实际情况,部分服务厅设置税务咨询区,部分服务厅设立导税窗口,负责受理、答复纳税人的税务咨询。

(五)设立纳税人休息区,配备休息椅、饮水机、报纸等,为排队等候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舒适的环境。

(六)设立税宣资料索取区,放置《国税之窗》、《办税指南》等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阅览和免费索取相关资料。

(七)设立办税填表区,制作相关业务流程和表格的填报说明、表样。

(八)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区,配置齐全的电脑设备,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安排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

四、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

从节约纳税成本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网上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类是电话语音申报,适用于小规模查帐征收户;第三类是储税申报,适用于“双定户”。大力推广网上申报方式,在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数字证书代办点。

五、实行投诉属实整改制度。

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投诉部门和电话,如12366热线、征管科电话、监察室电话,被纳税人投诉的,按时进行处理,经调查属实,对被投诉人进行教育,并根据情况换岗处理。

六、规范服务大厅服务制度。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办税服务大厅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工作人员负责为纳税人解答或提供指引,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向承办人转交,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敷衍。

(二)实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值班制度。由征收组长担任值班长,负责整个办税服务厅内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产生的问题。

(三)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文明办税“八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权利和义务、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有关内容,接受纳税人监督。七、拓展宣传方式和服务渠道。

(一)成立税法巡回宣讲小组进行不定期的税法宣讲。从各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税法巡回宣讲小组,不定期到各个分局进行税法宣讲,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对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讲解。通过发放小礼品的形式,提高纳税人提出问题的积极性。

(三)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举办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如与增城团市委联合举办了“税务杯”大中专学生辩论赛,通过广场辩论赛的形式,促进税法进学校,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面;各分局选取辖区内有代表性的专业市场或人流密集点,组织现场税收宣传活动,促进税法进企业、进社区。通过举办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加大税收法律知识宣传的力度。

(四)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委托工商部门派发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操作指引,增加了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温馨提示,减少纳税人因办证不及时而受到处罚情况的发生,促进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

(五)在各分局设立公告宣传栏,及时公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内容对原宣传栏进行清理,及时更新法规政策、个体定税。

(六)制作“税企心连心”小卡片,派发给到办税大厅办税的纳税人,告知纳税人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分管管理员、办税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房屋买卖契税

一、房屋买卖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房屋买卖契税的类型

1、按成交价格计算的'契税。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的契税。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的契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的契税。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三、房屋买卖契税减征或者免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推荐的房屋买卖税的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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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一

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来工作总结

(一)集中纳税的窗口。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服务的窗口。进驻中心后,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窗口工作服务的对象多种多样,情况错综复杂,他们对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有时对纳税免不了会埋怨几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消除他们心中的疙瘩。为此,我们总是以饱满的热情,热心接待每一位纳税人。采取“换位思考”提醒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待人“以心换心”,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的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中心窗口的工作一流、服务一流。

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我们努力争取财政局党组支持,将涉及“两税”征管减免工作纳入中心统一办理,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的麻烦。办理过程中,我们亲自代纳税人填写申请表格,收集相关减免资料,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办证。

(三)依法行政的窗口。依法行政是最好的税收服务,工作中做到严把政策关,严把减免审核关,照章办事,取信与民。对该收的税款,一分不漏。有一名纳税人的纳税资料转交到我们窗口,而且也提供了契税完税凭证,并通过不同的途径向我们提供了所征土地为非耕地的信息,但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进行现场勘察,最终确认为耕地,通过向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终于使这名纳税人认识并补缴了应纳耕地占用税款31万余元。对不该收的,我们也一分不要。11月份,一名纳税人前来咨询政策,我们认真查看了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基层征收机关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向纳税人多下达了近20万元的税款缴纳通知,于是窗口及时与征收人员联系,并亲自陪同纳税人前去核定税款事宜,为纳税人避免了损失,使纳税人深受感动,提前缴纳了应纳税款。

(四)政策宣传的窗口。税收工作好不好,舆论宣传是先导。为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农税征收人员,时刻牢记税收宣传是自己的责任。利用中心办事人员多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两税”宣传工作。对前来办理纳税事项或进行业务咨询的,我们不厌其烦的进行直接的耐心讲解宣传;对路过窗口的,我们发放一张介绍“两税”知识的明白纸。目前,纳税人的“两税”知识明显增多,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高,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税收征管环境。

二、工作思路

20,财政局窗口将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立足岗位,扎扎实实地开展“保持先进性、争创先锋岗”,“满意在窗口、服务创一流”的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投资者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老百姓服务”这条主线,真正做到群众满意、社会满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窗口功能

全面总结窗口运行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在中心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窗口的配合,严格按照先税后证,不完税不发证的程序,严把减免关,严格依法治税,文明征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税收税源控制机制。

(二)配备高素质窗口队伍

根据中心即将搬迁,与“两税”征收工作相关的窗口业务可能扩大的情况,我们将按照“素质高、能力强、年轻化”的原则,再选拔两名年富力强,从事农业税收工作多年,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较强政治思想素质的人员进驻中心,确保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税收征管秩序,消除多头征收,多头管理的局面,窗口将积极建议局党组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中心的有关制度,加强对基层征收部门的业务指导,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对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变动手续的,必须告知纳税人到中心窗口办理有关完税或减免手续,市、镇两级征收机关不得擅自越权办理,确保中心窗口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时效

在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时效上下功夫。继续提前介入,及时核定,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对路途远,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到窗口办理纳税而又急需办理相关证件的,窗口将推出登门服务、现场办理的措施,确保纳税人及时领取相关证件。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握组织收入原则,全力组织收入任务

今年1-9月份,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69620万元,同比增收33730万元,增长94.0%,完成市局年初下达计划任务数的127.0%。其中市直入库税款23740元,同比增收9669万元,增长68.7%;区直入库税款45880万元,同比增收24061万元,增长110.3%。预计全年我局将完成税收收入9亿元,其中市直预计完成2.8亿元,区直预计完成6.2亿元。

(二)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

一是落实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学习日,各支部集中学习,其余时间组织个人进行自学。在教学形式上,注重多学并举,形式多样。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和搞好思想发动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二是多方听取意见、认真梳理采纳。区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机关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特邀监察员、青年干部、辖区企业的意见建议,共发放收回103份调查问卷。通过深入基层调研。

三是深入开展基础制度检查。区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以省局基础制度自查指引为依据,逐一查找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本着制定一批,修订一批的原则,针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差旅费、信息考评、考勤请销假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

(三)齐心协力抓收入,多税种税收实现协调增长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专项评估力度。区局积极协调,请求政府出面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评估力度;同时以营销方式为突破口,扩大对汽车销售企业的评估面;对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企业开展专项评估。

二是通过继续开展乡镇税收专项治理。在全市率先成立乡镇税收专抓组,摸清基础税源,扩大乡镇税收专项治理面,不断完善“案头分析——会议筛选——实地核查——定额核定——纳入正常管理”的工作常态,坚持以查促收,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做到严格依法征税和个体私营税收总量稳步提升两不误,实现个体私营税收的 “减税增量”。

三是不断加强注销清算专项管理。区局成立注销税务登记审核组,负责清税核查结果的集体审议,每月上旬、下旬适时召开注销登记审核专题会议。区局成立风险应对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三个风险应对工作组,每组至少2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别承担不同类型的注销登记清税核查工作,严把注销清算最后一道关。

四是依托信息管税开展专项整治。区局依托综合治税平台提供的医保、财政返还、滞留票等信息,加大比对、分析力度,对有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相应措施。同时加强源头控管,开展发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收漏洞,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通过上述措施,今年以来各税种税收实现协调稳步增长。为金安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统一思想认识打好基础,全面启动基层建设工作

围绕国税系统集中三年时间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区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划。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能力和水平。基层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一是抓好科学管理。通过摸清楚税源、核准信息、健全制度、规范各项程序,打好管理基础,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使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申报率、入库率、所得税预缴率、逾期申报处罚率等达到上级要求。通过梳理和修订各种内务管理制度,落实定期督查,有效保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厉行节约,用有限的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升后勤保障能力。

二是提升作风效能。区局开展多种渠道教育,通过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和定期集中整顿,借群众路线教育东风,端正态度,使金安国税的作风纪律、工作效能有所改观。强化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有效促进国税干部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执法。

三是加强基层分局建设。区局大力推动基层分局建设,狠抓乡镇零散税源。通过对人员、岗位进行科学调整,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2015年恢复三十铺分局的基础上,正在积极争取省市局和各乡镇的支持,尽早恢复其他分局,不断加大对乡镇税源的征管力度、严堵漏洞,延伸服务窗口,更近距离贴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收入进一步增长。

四是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在保持金安国税省、市、区三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全国文明单位。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评比工作,力争优秀位次。在政府举办的各项中心工作评比中名次前移。

(五)着眼遵从抓规范,依法治税工作全面推进

区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通过完善制度逐步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政务公开逐步增加了执法透明;通过加强监管逐步明确了执法权限;通过专项核查整顿了税收秩序。

区局在原有7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48项,转为其他权力22项,完全保留的仅7项。通过执法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审理流程和执法文书,规范了注销清算程序和岗位职责,审定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同时区局努力推动国地税合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合作,对部分欠税企业尝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多举措并行狠抓征管,税收基础管理不断夯实

一是主体税源紧抓不放。区局定期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和实地走访,掌握区局主体税源生产经营情况,做到重点税源实时监控。

二是开展重点路段巡查。区局要求监察室和绩效办牵头,定期组织对重点路段开展巡查。确保零散税源核定公平准确。

三是推行税源区域化管理。区局在成立乡镇税源专抓组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税源区域化管理,成立南中北三个工作片。对应管理二十二个乡镇街的税源。

四是首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探索,在全市首创政府购买服务,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取得评估鉴证资料,再深入开展评估约谈,取得良好效果。

五是创新清欠方式。对于部分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区局积极帮扶,多方协调帮助筹措资金。特别是首创政府公开拍卖资产进行欠税补缴,一举解决了多年顽疾。实现政府、税务部门和企业三赢局面。

(七)同心协力抓服务,纳税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区局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力改进服务供给,以文明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一是树立全员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文明、规范、公平、高效,要尊重纳税人,使其有荣誉感,营造纳税光荣的氛围。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引导更多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尽量少上门、争取不上门。与网上办税平台融为一体,打通各类办税平台之间、纳税服务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障碍,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领导干部走访重点企业、重点企业联络员等制度。深入开展“暖企”行动,支持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广度与深度,继续推行税法“四进”,使“纳税服务质量提升年”出成绩、显亮点。

(八)以人为本抓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全面增强

今年区局落实市局巡视要求,对11个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新提拔6名副股级干部,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职务与职级并行平稳推进,全局共有52名同志职级得到调整,其中49人由科员晋级为副科,2人由副科晋级为正科,1人由正科晋级为副处。另有5人晋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今年以来,区局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干部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培训,其中参加省局培训12人次,市局培训30人次,区局全员培训5次,推荐5名同志参加mpa在职研究生考试。涌现出市局岗位能手4名,省级岗位能手1名。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3条规定的税率和第4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6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四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增加、营改增深入推进、新增税源不足等不利因素,xx区地税分局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保持了税收收入持续增长,1—10月份,共完成各类税收35843万元,地方收入34834万元,同期分别增长4.2%和3.8%,为xx区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始终抓组织收入不放松。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提高税收质效。

一是坚持议税管税。建立健全议税管税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中层干部分析组织收入形势,并结合辖区税源特点,加大对主体税种、重点企业、零散税源分析预测力度,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增收措施。

二是深化国地税合作。先后联合开展了“深度聚焦营改增”、“便民办税春风行”、“依法诚信铸发展”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培训纳税人30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10余份,解答纳税咨询372人次,完成1169户营改增纳税人的税制转换,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人一机双系统、一窗通办两家事”,降低了征收成本。

联合开展“互联网+评估”活动。先后对重点税源、零散税源和涉税风险进行评估,评估涉税风险点50多户、税款567万元,有效提升了税源管理质效。同时,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10月上旬,圆满完成了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任务,申报税款4035万元,入库税款4035万元,实现了国、地税进一步融合。

三是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按照“大力压缩陈欠,坚决制止新欠”的原则,分局及时召开清理欠税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欠税清理工作组,制定清欠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清查、信息比对、约谈公告等方法,共清理欠税11笔,入库税款达585.15万元。四是发挥职能作用。

紧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主题,深入企业12户,走进施工工地4个,召开税企恳谈会2次。认真落实“银税互动”助微工作,为建行、农商行、枣庄银行分别提供300户纳税人的纳税数据及信用等级,协调召开2次金融部门会议,会同银行深入企业9户,达成贷款意向4户,涉及贷款金额500余万元户,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始终抓党建工作不放松。牢固树立“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工作思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建设“一体化”。按照“地税工作延伸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做到哪里”的原则,年初,成立了党总支,设立了国地税联合办税厅、退休干部党支部,并对分局机关、中心税务所五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实现了党组织的全面覆盖。

二是党政管理“同步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服务纳税人相结合,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的无缝衔接。

三是工作机制“目标化”。分局与各党支部签订了以党建目标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与分局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做到了党建工作责任到人,分局、总支、支部和党员四级同抓同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责任机制。

四是组织生活“常态化”。牢固树立按制度管人、管事意识,先后制定完善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五是品牌建设“示范化”。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五亮五看”、“党旗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歌咏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精心打造了张范党建教育基地。枣庄市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座谈会40余人和滕州市市直机关党建考察团20余人,先后观摩和参观了分局党建文化教育基地,发挥了示范效应,树立了地税良好形象。

(三)始终抓队伍建设不放松。面对人员少、任务重、思想参差不齐的实际,注重从基础抓起,全面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一是打牢思想基础。以“凝聚力量、走在前列”共同愿景为牵引,认真学习枣庄地税“品行”文化;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普遍谈”与“重点谈”相结合,“定时谈”与“随时谈”相结合,广泛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能上能下”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统一共识,形成了人人担当进取、争当标兵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面提高素质。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推进素质工程为主题,全面落实干部培训计划,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化解干部“本领恐慌”。以“有用”和“创造”为出发点,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对中层干部培训重在提升管理能力,对骨干人才培训重在提升运用能力,对一线干部培训重在提升操作能力,实现了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并综合运用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实践中提升工作水平。全年业务培训11次,院校培训6次,参训达260人次,实现了多层次培训全覆盖,促进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的提高。

三是狠抓绩效管理。注重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建立周部署、月小结、季讲评、年“结账兑现”制度,形成全员定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始终抓廉政建设不放松。注重吸取经验教训,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保底工程抓紧抓实。

一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确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并先后邀请纪委、监察员的相关领导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义,用案警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干在当下、成在实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深入开展“纪律行动”。在率先开展作风纪律教育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开展为期三年的“纪律行动”规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并以专题党课、警示教育、支部讨论、座谈交流、征文比赛、全员考试为载体,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活动相结合,真正使党纪条规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群众、舆论和党政、纪检监督网络,深入排查干部在依法行政、征收入库、税收政策、优惠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内外双查双控,确保纪律风险点时时处在组织监督之中。

(五)始终抓基层建设不放松。着眼基层长远发展,注重在整体提高上下功夫。

一是抓人员配备。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严格按照民主测评、能力测试、谈话推荐、组织考察和竞争上岗程序,公开选拔了7名股级干部到基层任职。调整了5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税管员充实到基层所,优化了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税收征管质效。

二是抓“软实力”建设。为满足基层干部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立足基层基础设施和环境资源现状,在张范全力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党建、文化体系和精神家园,着力构建“一带一墙二厅三廊,即:庭院绿化带、税苑清风文化墙、党建、文化展厅和廉政、税收、服务宣传长廊。修建活动场所13500平方米,院内绿化2000平方米,新建文化墙和党建、文化展厅500平方米,安装各类宣标板牌30多幅,软硬件建设得到了优化和改善。

三是抓“创先争优”评比。广泛开展争创 “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最美xx区人”等系列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深化文明创建和社会延伸服务,组织义务献血、“爱心助学”、走访慰问困难户等公益活动,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纳税人的广泛赞誉。分局和兴仁中心税务所(张范)先后被枣庄市表彰为“工人先锋号”和“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困难和矛盾

(一)组织收入面临复杂环境的新挑战。一是土地使用税清缴难。主要是地方经济不景气,企业效益较差等因素影响。二是xx区的重点行业竞争力下降。三是可增长的税源较少。受 “营改增”因素影响,地方税收明显下降。现有财税体制下,如何保持税收的可持续增长,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

(二)改革效能面临深度释放的新要求。新型征管模式的持续升级,较好地发挥了提升征管质效的机制优势。但对照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要求,征管改革还处于深化提高阶段。尤其是营改增后,在增强征纳双方对征管模式的适应性方面,对内,如何引导税务干部增强责任和协作意识;对外,如何提升纳税遵从,都是必须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执法服务面临期望攀升的新考验。随着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纳税人权益保障需求日益拓展,社会各界监督力度逐步加大,对地税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纳税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引导税务干部在执法管理中增强责任意识、在纳税服务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是我们在执法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新考验。

(四)作风素质面临持续提升的新课题。随着岗位技能提升工程、绩效管理的深入实施,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素养和技能得到普遍提高;加上地税文化的引领、廉政作风建设的持续加强,地税形象得到了的广泛认同。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然存在一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导致部分干部职工精神懈怠、动力不足。

三、2017年工作打算

面对省市局、xx区党委管委新要求和分局建设发展的新任务,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实际,2017年,分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分析比对,摸清税源底数。围绕辖区税源结构特点,充分发挥第三方信息作用,加大对主体税种、重点企业、零散税源分析比对力度。在做好日常收入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项经济指标,深入开展税收实际负担率分析、收入负担率分析、核定征收、减免税、亏损企业以及重点行业的税源分析;各税占收入比重分析、分项目结构分析以及重点项目收入分析,进一步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二)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xx区党委管委税收保障工作职能作用,着力抓好个人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和资源税征收管理。扎实开展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管税”作用,强化“以地控税”措施,加大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力度;从严征收建筑业砂石资源税,防范执法风险。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多方融合,深化国地税合作。深化国地税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着力在联合做好税源管理、联合开展纳税评估、联合开展风险监控、联合开展税务稽查、联合加强税种管理、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合作成果体现在增收上。同时,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办公室合作,切实发挥委托代征作用,通过合作办税,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效能,避免税款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组织收入质量和效益。

(四)强化人才培养,打牢队伍基础。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税收的理念,以党建为准绳,以廉政建设为牵引,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纪律行动”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职业道德素质、廉洁自律意识,为人才强税注入生机活力。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五

2016年,我所党支部在区局机关党委和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十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局 2016年“八个一”的工作思路,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正确把握,尽职履责,紧紧抓住税费收入这一中心、全面推进财税改革,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圆满超额完区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我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修养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先后开展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以“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践行群众路线,成就税收梦想”主题的所内演讲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党员意识,提升了境界。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防止了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全面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题党课,深入开展“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大讨论活动,召开 “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文化建设。开展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徒步五公里、等多次活动,积极派员参加全系统体育运动会,营造了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一是抓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围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要求,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班子成员和干部意见,并做到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努力促进班子管理水平的提高。坚持了党务、政务、事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日益增强。

三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章》要求,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从严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每个环节。三年来,2015年党支部推举了李江莉同志在县党校进行了建党积极分子培训。

四是抓好党组织生活。督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自觉参加和开展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并利用“七一”等节日广泛开展各种活动,坚持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开展了谈话谈心活动,及时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并落实好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党组织建设。2016年11月,我党支部根据区局党工委要求,全支部7名党员均自觉、积极、主动补缴党费共计5952.52元。

三、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效能

一是制定完善各项党建制度。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健全的制度促进党建建设,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讨论,先后制订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立了长效的学习机制、党员教育机制和党员管理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完善。

二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具体化。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两个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家庭助廉责任书。认真开展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撰写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基地,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落实流程、核查、纠错、问责廉政建设四道防线,筑牢了廉政防火墙。近年来,我所党支部未发生一起廉政方面的问题,也未收到相关的投诉和信访。

三是认真开展各种创建活动。要求每个党员积极参加争创“绩效管理先进”、“对办区局科室业务先进”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打造典型、塑造模范,弘扬精神,以创建推动各方面的进步。

四、以党建促发展,全面推进税收管理改革

我所党支部始终紧密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效、新业绩。

一是积极履行税收职能。面对经济换档减速的新常态、优化税收结构的新要求以及税收管理模式的新变化,我们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质量监控,提升税源管理质效,实现了税收总量和质量的双提升。2016年,全所累计组织入库地方各项税费收入84768万元,完成年度可比计划的129.8%,比上年可比增收17332万元,可比增长20.53%。其中:

入库地方税收收入81500万元,完成年度可比计划的31.45%,比上年可比增收17929万元,可比增长28.2%;入库基金附加收入18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入库社保费收入143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016年主体税种表现突出:营业税收入25650万元,可比增收4802万元、可比增长23.03%,企业所得税收入24669万元,同比增收5977万元、可比增长31.98%;土地增值税收入3138万元,契税收入11829万元,可比增收8491万元、可比增长270.58%。

三年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2.0174亿元,平均年增幅26.8%,占区局总税收收入比重52.6%,为全区组织收入工作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深入推进风险管理。强化深度分析,减少实地检查次数,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实施行业分类专业化管理,有效开展风险应对,极大地维护了税法的刚性,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四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与服务。针对房地产、建安企业规模较大、业务复杂、财务规范、信息化程度高等特点,不断完善重点企业管理架构,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重点企业实体化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探索创新重点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及时化解了重点企业的税收风险。实现税企良性互动,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同志们,2016年城区二所党支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形势的需要和区级党委党组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城区二所党支部改选后,我们将把党建工作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税收管理现代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激发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为推进税收改革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取得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六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房屋买卖契税

一、房屋买卖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房屋买卖契税的类型

1、按成交价格计算的'契税。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的契税。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的契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的契税。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三、房屋买卖契税减征或者免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推荐的房屋买卖税的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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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七

今年以来,xx区国税局在区党委、管委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聚焦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这一中心,牢牢把握“严格管理带好队、控住风险收好税、深化改革站好位”三个基本点,咬定目标、持续发力,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迎难而上抓收入,组织收入任务较好完成。今年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收入压力,我局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坚定打硬仗打难仗的决心和信心,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1-11月累计入库税款36009万元,同比增长10.26%,增收3352万元。其中,地方级累计入库10041万元,同比增长61.22%,增收3813万元。

一是压实责任,增强组织收入合力。从严落实好“领导包片、科室包点”的收入督导机制,将收入任务细化分解至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员,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形成上下联动抓收入的格局。二是分析预测,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将纳税额前50名的税源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定期与企业负责人约谈沟通,及时了解收入变化,努力将预测准确率控制在99.5%以上,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坚守底线,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收入原则,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累计落实税收优惠8481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637万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健全机制控风险,税收征管能力有力提升。

一是优化风险管理机制。构建全员风险管理工作格局,明确各科室及相关人员的风险管理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查找收集风险点,统一报送至风控中心,由风控中心在分析识别后推送至相应科室进行风险应对,并定期召开风险联席会议,统筹风险应对名单,全程监控风险管理全过程,提高风险管理质效。

二是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按照市局“党组总体推动,多源整合分析,任务统筹发布,科室依责落实,个案复审复查,定期通报讲评”的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市局下发任务的承接和落实,集中精力做好具体的风险应对工作,对市局下发的名单逐户逐票进行核实处理,同时运用好失控发票协查、异常发票审核检查等工作机制,依据失控发票的定性及处理规定,逐户逐票进行核实处理,实现了堵漏增收。

三是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做好内查外调工作;配合市稽查局做好成品油行业重点整治,涉及我区3户企业全部自查完毕,并按规定补缴了税款。

(三)集聚合力推改革,各项改革任务高效落地。

一是全力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将营改增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三个三”要求,集聚内外力量推进营改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落地。目前,全区1169户营改增纳税人登记确认、分类培训、税控发行及发票发售、申报征收、税负分析等工作全部完成。在营改增工作中,牢牢抓住几个关键,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抓住人员保障的关键,调动一切可能的人员力量,新增前台人员5名,抽调13名业务骨干担任咨询、辅导、预审、导税等工作,确保满足工作需求。

抓住内外协作的关键,积极向区党委、管委汇报,赢得地方党政领导支持,并借助合署办公的优势,深化国地税合作,凝聚了工作合力。抓住宣传培训的关键,组建3个宣传组深入企业宣传辅导并发放资料3600余份,采取分行业集中培训、一对一上门辅导、设立辅导专员等形式进行覆盖式培训,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核算、能开票、会申报”;抓住制度落实的关键,全面落实全程双向预约、现场导税、专家预审、值班调度、延时服务等工作制度,确保改革任务高效落地。

二是深化联合办税。坚持以贯彻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发的14个联合办税文件为契机,持续深化联合办税工作。在联合办税服务建设工作中,以市局“去国地税化、去辖区化、去税种化”要求为目标,推进前台全面融合,把前台人员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作为突破口,采取以会代训、岗位轮换、互学互比等形式,促使前台人员全面学习和实践国地税业务,努力提升“一窗通办”能力;推行业务科室合署办公,对于前台推送的涉税事项,面对面研究、联合开展审批,初步构建起“前台一家受理、后台集中支持、限时办结反馈”的管理服务新格局。

(四)严格管理带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一是认真抓好绩效考核管理。年初,制定了《枣庄xx区国税局绩效管理4.0版制度体系》及《2016年枣庄xx区国税局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立足区局扁平化和人员较少的实际,将工作重心放在全面承接和完成好市局指标上,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月召开绩效分析讲评会议,分析和查找绩效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督促立行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坚持严考勤促,落实考评差异化要求,提升了考核实际效用。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区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配档表,购发《党章》等学习资料,建立每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将“两学一做”融入重点工作,在全局党员中开展“投身营改增,党员做先锋”主题实践活动,1名优秀党员被推选参加市局报告会,实现了学与做的有机结合、学习教育与税收工作的互融共促。

三是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准则》、《条例》视频讲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构建明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开展党组书记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持续深化廉政教育;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并在局内通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五)突出便民优服务,纳税服务工作质效同升。

一是创新服务举措。依托联合办税服务厅,推行国地税事项“一窗受理、业务通办”,真正实现了纳税人“走进一家门,办完两家事,三方都满意”;建设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完善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纳税人申报、领购发票、认证、代开等业务均可通过自助设备办理;取消a级、b级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发票认证,极大减轻了纳税人认证负担。

二是深化信用管理。联合地税部门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486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评定;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深化“税银互动”,优先给a级纳税人信贷支持,推动了全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强化辅导培训。积极打造实体“纳税人学堂”,定期为纳税人提供免费辅导、政策解读、税法宣传等服务,1-11月月共组织各类培训23次,累计培训纳税人4000余户次。

二、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xx区国税局将在区党委、管委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重点工作为抓手,以点带面,质效同升,扎实推进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工作站位、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从当前经济及收入形势看,2017年度组织收入任务依然相当繁重。对此,我们将在区党委、管委及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建立与重点税源企业负责人定期约谈和重大经营事项报备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收入变化情况,强化调度预测,牢牢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二是完善组织收入措施。进一步强化挖潜增收、堵漏增收措施,坚持好团队作业的方法,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的稽查、评估力度,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深挖增收潜力。三是强化税收分析机制。定期召开税收分析联席会议,落实好季分析、月通报制度,并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打造“拳头产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持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积极提升税收管理质效。

一是持续抓好营改增改进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营改增后续管理和改进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改增企业顺利融入新税制,提高营改增试点行业后续管理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全面贯彻《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重组和优化机构职能,打造科学严密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统筹推进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创新专业化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质效;做深社会化风险信息应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在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深化应用、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加大税收社会化管理服务力度。

三是努力抓好工作创新。创新一直是我们的工作短板,新一年要加大力度,努力在强管理、优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提升创新能力。

(三)持续抓好绩效考核管理,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一是抓实日常管理,严考勤促。依托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抓实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指标时间节点和考评要求进行考评,确保考出差异、考出积极性;聚焦市局指标,把功夫用在平常,把基础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常规性工作不失分或少失分;力求亮点工作形成突破,各类加分全面用力、多点开花、齐头并进。二是坚持好绩效分析讲评机制。按月召开绩效分析讲评会议,把分析讲评作为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关键环节,通过分析讲评推动问题整改,提高管理质效。三是结果挂钩应用。贯彻省、市局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和落实结果应用办法,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四)持续抓好纳税服务优化,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持续推进联合办税服务厅建设。在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厅软硬件配置、提高规范化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前台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全面提升国地税人员“一窗通办”能力,提高办税便捷度,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

二是积极完善纳税人维权机制。深化“纳税人之家”等平台建设,建立税务工作人员与纳税人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机制,加强税企沟通,实行局长值班制,随时接受纳税人投诉、申诉;发挥好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响应和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

三是认真抓好纳税信用管理。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纳税人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与深化应用,认真落实各项信用等级激励和监控措施,推动全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五)持续抓好党建廉政工作,着力筑牢工作保障体系。

一是从严落实廉政“两个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党组带头作用,主动承担所应肩负的“两个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山东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严厉追究责任缺失行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二是持续改进作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税务局契税工作总结篇十八

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例中小王的奶奶、父亲和叔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理应由他们三个继承房产。小王的奶奶取得的住宅产权显然是法定继承所得,无需缴纳契税。小王由于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力,他取得的商铺产权实质上是由奶奶、父亲、叔叔继承之后赠与他的。依据相关规定,小王取得商铺的行为应按接受赠与缴纳契税。

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部分契税

案例张大爷和老伴有一处房产登记在老伴名下,是其共同财产,老伴生前曾表示百年之后就把房子给儿子小张。老伴去世后,张大爷按照她的遗愿带儿子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计划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被告知需要先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契税,可张大爷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张大爷一家的做法从法律层面上讲,其情况是:继承开始后,张大爷放弃继承,由儿子小张继承老伴的全部遗产。同时,张大爷把自己拥有房屋50%的份额无偿赠与儿子。也就是说,小张取得的该处房产一半是继承所得,一半是接受赠与所得。因此,小张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前,应先缴纳父亲赠与自己的房屋50%份额对应的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取得房产应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036号)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小明作为非法定继承人承受房产,属于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应税行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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