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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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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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个周全的方案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制定方案过程中,应该预留调整和改进的空间,及时修正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方案制定是一门科学和艺术,以下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把握方案制定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技巧。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标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      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      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    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      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1、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2、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1、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合同范本《标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附则:

1、甲方和乙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2、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乙方不得再订立背离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所谓实质性内容,是指中标药品价格、货款结算办法、价格优惠等涉及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内容。更不允许甲方以任何方式,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后向乙方索取额外的利益。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甲方: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二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全球性食品恶性事件频发,怎样做好工作。下面是有20xx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

承诺书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

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

黑板报

、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 夏

沈文霞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 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

说明书

,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 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 后勤保障 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 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深化“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1、部分职责调整后食药监局主要职能介绍;

2、《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警信息;

4、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打假治劣所取得成效;

5、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和诚信档案的建立方案介绍;

6、有关申请示范街、示范店的详细说明;

7、药品检验技术支撑;

8、振兴地方新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发展动态;

9、市民咨询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选登;

10、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要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

时间:10月份。

责任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药品市场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负责所管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局团委负责社区宣传活动。

2、设计、编印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资料。组织编印介绍职能的形象折页以及包括职能介绍、向社会承诺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彩页。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县广播电台开设“食药监之声”。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在电视台播发“滚动字幕”。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在xx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6、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通过与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沟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成效、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7、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微博互动平台。通过主流的新浪和腾讯微博,建立市民与食药监局的互动,加大与市民的沟通力度。并向市民宣传安全饮食和用药。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8、强化门户网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上投诉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

四、相关要求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对外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外宣传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强化外宣意识,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三)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介绍职能、宣传工作、展示形象”这条主线来部署和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多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多与新闻记者交朋友,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强大声势、达到最佳效果。

(四)统一扎口,注重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稿件的质量,对需接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的,要事先精心准备稿件,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五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如何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呢?本站小编这就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药品宣传活动的一些实施

策划方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及追责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的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工作部署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深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宣传引导舆论、推进工作、扩大影响的功能,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影子,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图文,为强化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监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秦义勇,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姚思聪,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首枰,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元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凤波,市食品安全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蓝静,办公室主任

张肇峰,人事科科长

韦艳洁,财务科科长

肖明,行政审批办主任

莫舒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欧轩昂,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邓超,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自忠,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唐汉生,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覃继征,稽查科科长

王芳,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甘美荣,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苏毅,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

黄甫壮,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张妮,食品安全综合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凤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蓝静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妮、梁菊晶、杨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

(三)需要及时公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

(四)“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宣传的内容。

四、具体举措

在抓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件大事:

(一)丰富和完善示范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内容

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乡推进”示范乡—环江县大安乡乡政府所在地、七个行政村(社区)和移风易俗公共服务食堂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四品一械”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及科普知识,增强农村群众自我法律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二)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根据节气和形势需要,预防发生季节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害和化妆品危害事件等,在河池电视台、河池日报和局机关网站上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

(三)在报纸上设立专版进行综宣传合性

在河池日报上设立专版,每月出版一期。一是刊登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科普知识;二是宣传“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三是宣传全市系统强化监管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四是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五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人事科。

(四)开展“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通过开展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丰富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事权划分,在金城江区选取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内学校、大型企业等公共场合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编撰“四品一械”安全小手册发放。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利用通信平台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

借助移动或联通、电信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送“四品一械”安全知识讯息和警示,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四品一械”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各科室要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宣传工作是做好“四品一械”监管工作内容之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材料,使宣传更好地服务于“四品一械”监管工作。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掌握“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要深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把我市的“四品一械”宣传工作做好。

(三)健全机制,落实资金。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鼓励大家积极踊跃投稿,组织材料,开展“四品一械”宣传工作;财务科要强化经费保障,为“四品一械”宣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深化“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1、部分职责调整后食药监局主要职能介绍;

2、《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警信息;

4、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打假治劣所取得成效;

5、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和诚信档案的建立方案介绍;

6、有关申请示范街、示范店的详细说明;

7、药品检验技术支撑;

8、振兴地方新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发展动态;

9、市民咨询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选登;

10、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要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

时间:10月份。

责任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药品市场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负责所管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局团委负责社区宣传活动。

2、设计、编印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资料。组织编印介绍职能的形象折页以及包括职能介绍、向社会

承诺书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彩页。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县广播电台开设“食药监之声”。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在电视台播发“滚动字幕”。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在xx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6、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通过与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沟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成效、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7、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微博互动平台。通过主流的新浪和腾讯微博,建立市民与食药监局的互动,加大与市民的沟通力度。并向市民宣传安全饮食和用药。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8、强化门户网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上投诉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

四、相关要求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对外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外宣传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强化外宣意识,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三)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介绍职能、宣传工作、展示形象”这条主线来部署和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多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多与新闻记者交朋友,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强大声势、达到最佳效果。

(四)统一扎口,注重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稿件的质量,对需接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的,要事先精心准备稿件,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六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发展,在我市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状,现就政府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转变财政支持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精神食粮,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凡参与政府购买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免费或低票价向社会公众提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社会参与”的模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二)先进性原则。

凡参与政府购买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社会化原则。

政府既向国有文化单位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也向具备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购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四)普遍性原则。

参与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产品和项目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群众喜闻乐见、参与面广,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购买对象

国有文化企业、民营文化企业或群众文化团体、文化类协会组织以及具备提供公益文化服务条件的个人。

四、购买种类及条件

本方案涉及的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有:演出类服务、文化展览类服务、文化培训讲座类服务,城市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及其他公共文化服务等。

(一)演出类服务

国有专业演出机构需满足《铜川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铜财教〔2013〕17号)规定条件,民营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一年以上,管理规范,具有组织公益性演出的经验和基础。

2、组织的演出活动提前10日在文化部门登记备案。

3、企业或团队参演演职人员30人以上,能够提供整台文艺节目(时长不少于90分钟),年演出能力达20场以上。

4、企业或团队提供的文艺节目30%以上属于原创,创作内容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精神。

5、每次演出有完整的演出方案、记录、剧照、节目单等资料,并提供文化部门统一印制的《演出回执单》且记录内容完整。

(二)文化展览类服务

1、参与主体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在文化部门备案的合法机构或组织。

2、举办展览的个人最低条件必须是市级以上专业文化协会会员。

3、展览内容仅限为书画、摄影以及民间艺术。

4、每次提供的文化展览产品(作品)不少于100件(幅),展览时间不少于5天,观看人数不少于500人。

5、提供完整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安全、有序参观。

(三)文化培训、讲座类服务

1、主要针对区县(含区县)以下文化骨干类培训。

2、需提前30天报文化部门审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受益群众每次(场)不少于200人,时间不少于2小时。

4、有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资料齐全。

(四)城市社区公益电影放映

1、放映主体必须是具备有效资质的.机构或个人。

2、放映计划和放映内容须经文化广电局审核同意。

3、须提供社区放映证明材料。

4、须制定安全预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放映现场安全有序。

(五)其他类

1、政府临时下达的文化活动任务。

2、由文化、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五、购买价格

(一)演出类参照《铜川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中确定的场次和价格。

(二)文化展览类服务每次(场)暂按3000元/场·次。

(四)城市社区公益电影放映400元/场。

购买价格按公共文化服务成本的变化采取浮动管理。

六、实施程序

(一)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总额,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市级文化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编制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购买确认。

国有文化企业参与的演出类服务按《铜川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购买程序确认;民营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参与的演出类服务按照本意见规定确认;其他3类服务申请由市文化广电局对其资质及服务内容进行审查确认。

(三)签订合同。

凡被确定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对象的,由市文化广电局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明确购买服务项目内容、任务、服务期限、资金支付、违约责任等。

(四)经费拨付。

国有文化企业参与的演出类服务仍按原经费拨付办法执行;民营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参与的演出类服务及其他3类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拨付由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协商拨付,申请经费补助的文化企业和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须提供相关资料(即资格审查条件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绩效考评。

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评,重点考评服务的质量,参与群众的规模、群众满意度及活动影响力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成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行整体安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意愿有计划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市文化广电局要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估和确认;市财政局要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群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为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市各级政府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综〔2015〕13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克拉玛依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15〕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政企分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分年度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三、实施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事项外,下列事项均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范围:

(一)基本公共服务。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

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技术性服务。

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五)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组织实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利用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网,介绍购买服务政策,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经验,为社会各界答疑解惑。

采用专家讲座、座谈讨论、政策解读等形式,开展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培训工作。

(二)分步组织实施

2015年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开展前期工作。

2016年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

2015年12月,经审核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本级确定39个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

各区结合实际工作,参照市本级实施目录,确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目标任务,要求实施项目不少于5个项目。

重点在公共教育、公共体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建设、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综合性规划编制、项目评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2017年在市本级单位和各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适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所有事项均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范围之内。

(三)分级组织实施

部门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部门(单位)为主体责任,由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部门规范运作。

项目资金分配到各区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各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

(四)政策指导与支持

1.完善制度办法。

财政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指导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明确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进展情况,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办法,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操作程序和绩效评价办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中承接主体有关政策,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效率。

2.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与部门预算编制衔接,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一起布置、一起编制、一起审核、一起公开。

从2016年起,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体系,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

3.充分发挥部门购买主体作用。

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编报本单位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依法确定购买方式、选择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跟踪履约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办理资金支付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同时,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4.规范承接主体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与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相应调整财政预算保障方式,防止出现既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同时又花钱购买服务的行为。

5.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

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

依法依规,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广泛服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加强财政部门组织领导。

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为重要的财政改革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健全财政、机构编制、人社和民政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五)绩效评价

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选择供给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典型推动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掌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将各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交流推广。

一是各级部门每半年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以便全面了解掌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市本级各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本部门、本区的经验做法,编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分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等,半年工作总结于每年7月1日前、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七)研究建立激励制度

结合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激励制度,研究设立我市专项奖励资金、以奖代补、通报表彰等激励制度,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较好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七

保证夏季高温条件下生产作业和日常办公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下文是单位购买防暑药品请示,欢迎阅读!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

由于我厂员工在铸银板、焊接、酶白等工序中都是在高温的状况下操作,现又当值高温酷暑季节,近来,就有部分员工出现了不同情度的中暑现象。为了员工的心身健康、公司利益不受影响,我厂特申请公司能够发放一些防暑药品。另外我们还需要九套铸板时穿的工作服。

妥否,请公司领导批示!

尊敬的场领导:

情况说明:为保证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生产作业和日常办公的正常进行,保障场内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夏季中暑、腹泻等病症的出现,特申请购买防暑必需药品,包括行管人员,各分场、工业园养护公司和生态园、小区物业,共计132人。

防暑药品:

绿豆、防暑腹泻药品、茶叶(仅限于行管人员)

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当否,请批示。

为保证夏季高温条件下生产作业和日常办公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申请采购一批防暑降温药品发放给职工,用于职工夏季高温作业的防暑降温,望领导批准。防暑药品如下:

风油精:2瓶

避蚊剂:2瓶

人丹丸:2瓶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的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工作部署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深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宣传引导舆论、推进工作、扩大影响的功能,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影子,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图文,为强化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监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秦义勇,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姚思聪,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首枰,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元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凤波,市食品安全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蓝静,办公室主任

张肇峰,人事科科长

韦艳洁,财务科科长

肖明,行政审批办主任

莫舒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欧轩昂,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邓超,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自忠,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唐汉生,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覃继征,稽查科科长

王芳,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甘美荣,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苏毅,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

黄甫壮,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张妮,食品安全综合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凤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蓝静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妮、梁菊晶、杨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

(三)需要及时公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

(四)“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宣传的内容。

四、具体举措

在抓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件大事:

(一)丰富和完善示范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内容

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乡推进”示范乡—环江县大安乡乡政府所在地、七个行政村(社区)和移风易俗公共服务食堂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四品一械”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及科普知识,增强农村群众自我法律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二)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根据节气和形势需要,预防发生季节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害和化妆品危害事件等,在河池电视台、河池日报和局机关网站上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

(三)在报纸上设立专版进行综宣传合性

在河池日报上设立专版,每月出版一期。一是刊登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科普知识;二是宣传“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三是宣传全市系统强化监管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四是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五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人事科。

(四)开展“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通过开展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丰富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事权划分,在金城江区选取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内学校、大型企业等公共场合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编撰“四品一械”安全小手册发放。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利用通信平台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

借助移动或联通、电信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送“四品一械”安全知识讯息和警示,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四品一械”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各科室要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宣传工作是做好“四品一械”监管工作内容之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材料,使宣传更好地服务于“四品一械”监管工作。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掌握“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要深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把我市的“四品一械”宣传工作做好。

(三)健全机制,落实资金。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鼓励大家积极踊跃投稿,组织材料,开展“四品一械”宣传工作;财务科要强化经费保障,为“四品一械”宣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九

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大幕,这将令近几年勃然兴起、亦乱象丛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面临变局。

《财经》记者获悉,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据悉,文件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

在这份统领性文件之下,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由于此次整治涉及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参与其中。

据了解背景的权威人士介绍,这场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经过广泛征集意见,酝酿近一年之久,在2015年9月前后形成了方案初稿,原计划今年春节前后发布,后因计划调整至今。

在全国性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之际,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直在进行中。

2015年底,“e租宝”被深圳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官方报道称,“e租宝”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今年4月,百亿级理财平台“中晋资产”被上海警方查封,20余名核心成员在机场被截获。近日,上海浦东警方对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刑事立案。

有消息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等地先后暂停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3月底,北京市更是出台了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全面暂停房地产众筹业务。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支付清算协会、证监会等牵头组建。业界认为,这打破了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该协会旨在通过自律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

在经历了几年的爆炸式成长后,互联网金融行至十字路口,曾经的虚热将退烧。而在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部门和业界就互联网金融是否应该监管、如何监管,一直存在争议,也曾尝试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不过进展并不顺利。

直至去年以来,以p2p倒闭风潮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飙升,社会压力和经济连锁反应明显,引致监管层痛下决心整治乱象。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各类业态分由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截至目前,网络支付已经形成相对成型的监管制度,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保监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他监管法则仍未最终落地。

业界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在“弱监管”状态,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

甲方:乙方: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法人: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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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__公司与__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__公司与__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__公司与__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年月日至_年月日至。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着眼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为平台,以信息系统为运行依托,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管理责任为核心,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排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成立

**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致学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陈吉、镇委宣传委员陈荣红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任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时与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镇、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网格员,健全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

(一)监管工作制度化(由镇食安办负责,镇食药监管所配合。)

152

”工作机制。即:制定一套制度(

**

镇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网格管理制度、

**

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细则、

**

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把握五个重点领域(学校、食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两个手段(宣传手段和镇、村二级网络)。

(二)宣传教育常态化(由镇宣传办牵头,镇食安办、食药监管所、村(社区)配合)

7

月中旬组织一次大型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

9

10

幅,发放宣传单不低于

2000

人次。

(三)排查整治无缝化(由食药监管所牵头,中心学校、派出所、城管、综治办、供电、工商、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我镇确定的

5

个重点监管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和整治,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学校及周边。对全镇

17

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严格监管,并在开学前对照学校食堂管理标准严格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对其内部超市、食品餐饮经营门店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联合镇城管队对学校周边的餐饮进行规范,严厉打击流动非法经营小摊贩。

2.

食品生产企业。对全镇

12

家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标准化监管,定期对其进、销货台账进行检查,对其执行生产环节消毒规程进行抽查,对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执行卫生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

3.

非法生产小作坊。根据各村(社区)排查上报情况,严厉打击全镇范围内出现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进行回查。

4.

1

名,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5.

餐饮服务单位。对全镇餐饮店建立台账,严格要求各餐饮店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食品售卖,严格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随时更新本店资料。

(四)网络监管无缝化

“触角”。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有机结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强宣传,充分展示整治工作成效

充分利用学校、村(社区)、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三

1、 采购药品 (包括医用氧) 医疗器械必须从具有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 、 企业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

2、对首次发生供货业务的药品(包括医用氧)生产或经营企业应确 认其合法资格,索取加盖该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 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索取销售人员企业法人委托授权 、 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保存备查,同时做好审验记录。 对首次发生供货业务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 应确认其合法 资格,索取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 索取销售人员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留存备查; 并 做好审验记录。

3、采购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 《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 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查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加 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 品进口批件》 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进口药材应有 《进口药材批件》 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购进中药饮片还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和标签。

6、不得从事下列采购活动: (1)向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 、 、 企业许可证让》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 的.单位和个体采购药品、 医疗器械。 (2)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医疗器械。 (3)未经批准采购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4)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

7、严禁将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委托、承包给个人。 8、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 验收记录内容必须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 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人 和复核人等, 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限 1 年, 但不得少 于 2 年。 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必须包括: 医疗器械名称、 型号、 规格、编号(批号)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使用卫 生耗材)还应标明灭菌有效期、生产厂商。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四

市财政局:

我局就目前救灾物资储备明显不足的问题向市政府紧急汇报,提请购置救灾帐篷、折叠床、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此报告经市政府征求贵局意见后,同意暂时按照转移安置20xx人标准,购置340顶救灾帐篷(260顶单帐篷、80顶棉帐篷),棉衣、棉被、褥子的储备数量尚能满足安置20xx人的需求,暂时不予采购。

帐篷和折叠床是救灾应急的重要物资,我局意见本次采购就简就快,争取时间,简化程序,按照单一来源方式招标采购,确保6月底前完成采购任务。其理由是:

(一)今年我市气候极端异常,从4月下旬开始就已提前进入汛期,局地暴雨较往年明显增多,不断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目前灾害已造成11人死亡,3人失踪。从四月下旬到现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市发生的暴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就相当于去年一年的水平,今年防大汛备大灾的形势十分紧迫。目前我局储备的救灾应急物资远远达不到启动《预案》的最低标准,急需尽快补充采购,确保汛期极端天气引发大灾的应急保障能力。

(二)根据省上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地于今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责任体系,以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协调联动、物资保障等为重点完善各级各类救灾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引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准备。本次采购的救灾物资是按照紧急转移安置20xx人(是《兰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启动最低级别转移安置10000人的20%)物资保障标准而补充采购的,是完善应急救助预案的重点内容,也是启动预案和保证预案具有可操作性的先决条件,应与《预案》需修订完善的其他方面在6月底前同步完成。

(三)我局救灾物资储备库还没有建成,目前已采购的物资集中在省仓储公司253库房存放,库房面积有限,已存满物资。此次采购的物资只能由供应商免费代管,兰州本地有仓储能力的供应商,据我们考察只有一两家,因此只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xxx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五

2015

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

由省药品采购机构统一发放用户名。

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分为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医保(新农合)药品(不含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和非医保(新农合)药品采购平台。各采购用户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按照规定在相应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在我省医疗机构年采购总金额中药品品规金额占比排序累计

80%

以上,且有

3

2

家。采购用户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属于国家组织或委托谈判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按照国家制定的谈判方案执行,各采购用户按照谈判结果进行采购。

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不足

3

家企业生产和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以及招标、谈判暂无结果的药品,均实行直接挂网交易,由

采购

用户根据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能力等因素择优自主议价采购。同等质量药品应按价格就低原则采购。

属于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由国家统一确定的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价格和各采购用户的需求数量自行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通用名相同而非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采购用户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按国家现行规定,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除国家组织谈判议价的药品外,均采用直接挂网方式采购,由采购用户根据临床需求,与相关企业自行议价采购,并严格执行自费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医保(新农合)、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目录范围。医保目录中划分不明确的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确认后列入。其他有关目录划分不明确的药品,参照多数省份的认定结果。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与综合改革配套的自行采购具体办法,报省医改办和国务院医改办备案后执行。试点城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国家组织谈判、定点生产药品应执行国家统一定价,其他药品成交价不得高于省中标价。成交价明显低于省中标价的,省中标价则按试点城市成交价进行调整。

属于直接挂网范围的药品,北京或天津市已审核通过的,可直接纳入我省数据信息库实现挂网交易,不再重复进行资质审核。积极推动统一药品资质审核标准,实现京津冀资质审核结果互认。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其中,基本药物配送须达到全省所有采购用户全覆盖,每个生产企业在每个采购用户只能委托

1

家配送企业,全省范围内最多不得超过

55

家;非基本药物由生产企业按药品选择一定数量的配送企业配送。

急救用药原则上须在

4

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配送企业应在接到采购用户网上采购订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配送,凡在实际配送过程中不能完成配送工作的,生产企业可自行变更配送企业,每月只能变更一次。

中标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80%

时,备选药品可依次增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备选药品可依次替补。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药品,不得参加我省下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投标。

省药品采购机构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定期进行挂网药品增补,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药品即可挂网交易。直接挂网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6

个月内无交易的,终止其挂网资格。被终止挂网资格的药品,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挂网。

采购用户采购评标药品时,应按所申报的需求量在中标药品范围内选定药品,并与生产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和时限、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等内容。

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参考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

3

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

2

种。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得高于医疗机构业务支出的

30%

各采购用户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的程序,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以票决制方式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使用目录。

各采购用户按

“每周

1

次”的原则,自行确定上网采购的固定日期。各采购用户要按照网上订单及时办理药品验收入库,不得接收与网上订单通用名、剂型、规格或生产企业等不符的药品。要实时网上操作,确保药品采购的各个环节全封闭网上规范运行。

各采购用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

30

,

也不得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付款时间。鼓励采购用户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鼓励采购用户按照互惠互利原则,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医疗机构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坚持政府主导,维护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省有关部门要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实现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院、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省药品采购机构要建立平台信息实时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的申请,对资质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审核和修正。

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医疗机构服务监控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采购用户,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冻结网上采购资格、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要加强市场监测和跟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收集分析药品供求信息,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

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情况的监督。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将加强对高回扣药品品规重点跟踪监控,并建立

“黑名单”制度,切实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

。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关制度

,

明确医师处方权限,规范医生诊疗用药行为,强化药师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控制“大处方”和过度医疗,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成本调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垄断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

“走票”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药品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建立药品价格重点监测体系,科学确定监测品种,重点监测药品出厂价格、集中采购价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以及药品市场供应变化等情况。切实加强低价药品监测,及时汇总分析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相关信息,及时应对药品价格异常波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提高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管理、评价、统计分析和动态监管等能力。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和各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名单

,

以及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率、不良记录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物价、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药品采购中质量安全、价格监测、配送使用和医保(新农合)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向医保部门开放网上招标采购平台的运行情况,增强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与惠民实效。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要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足额结算医疗费用。

各设区市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责任和指导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按时回款、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等重点环节和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及时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定药品采购指导目录等方式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选购药品,减少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盲目性。

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药品采购机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防范和杜绝各种廉政风险。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v^劳动合同法》、《^v^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 年 / 月 / 日起至从/ 年 / 月 / 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 年 / 月 / 日起至从/ 年 / 月 / 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专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 3500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6 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二)享有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同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 规范的不当要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换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二)(三)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无 ;

(二) ;

(三) ;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法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市司法局、市司法局、 省司法厅 。

十四、合同附件(甲方规章目录等)。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甲方规章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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