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天文学发展迅速,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科研成果,对我们认识宇宙、探索外层空间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流畅,避免含糊不清和表达不清楚。接下来是一些总结的注意事项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尽职调查心得篇一
尽职调查是一项关键且必要的活动,它能帮助我们了解更多关于某个人或某个公司的信息,以更明智地做出决策。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参与了几个尽职调查项目,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认为最重要的五个方面。
首先,尽职调查时最重要的是准备充分。在开始调查之前,我们必须对目标有一个清晰的理解,明确自己想要获得什么样的信息。然后,我们应该收集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的背景、财务状况、竞争对手等等。这需要我们做大量的阅读和调查工作,但这会为我们提供一个全面的基础,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目标。
其次,进行调查时需要细致入微。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仔细审查和分析所收集到的信息,挖掘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我们应该关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注意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战略规划是否恰当,还要留意公司是否存在法律和合规问题。只有通过彻底研究和思考,我们才能发现真正重要的问题,避免将来的风险。
第三,与人沟通是尽职调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各方进行交流,以了解他们的观点和见解。这可能包括与公司高层、员工、客户和竞争对手进行会面或电话交流。通过与不同的人交谈,我们可以获得深入的洞察和不同的声音,这对我们做出决策非常重要。
第四,分析所得到的信息时需要客观和理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根据事实来评估目标的优劣势,并形成自己的观点。而不应该受到主观偏见和个人情感的影响。尽管经验和直觉重要,但我们还是应该建立在可靠和客观的数据和分析上。
最后,尽职调查不仅仅是查看信息,还需要将获得的信息转化为行动。我们的目标是为了做出最明智和明智的决策。因此,我们必须将所获得的信息与我们的决策目标匹配,制定相应的策略并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仅仅停留在信息收集阶段而不采取行动是没有意义的。
总而言之,尽职调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对于我们做出明智决策至关重要。通过准备充分、细致入微、与人沟通、客观理性和采取行动,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目标,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这些是我在尽职调查中学到的五个重要方面,我相信它们会在未来的调查中持续发挥作用。
(注:以上所给的字数只包括文章正文部分,不包括标题、段落标题和空行等内容。)
尽职调查心得篇二
四月十日入律所实习至今已有两月有余,感受颇多,著述为文,当作总结,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案源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培养社会关系
1.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本站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如何准备立案
1.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写律师法律文书
(1)写起诉状
尽职调查心得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财务尽职调查是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作为投资者,我们希望能够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风险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在进行财务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对投资决策的重要性,也学到了许多经验和教训。
第二段:有关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250字)
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不可低估。通过仔细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各种财务指标,可以了解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本结构等重要信息。此外,财务尽职调查还能帮助我们发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从而更好地评估和预测其未来发展前景。没有进行充分的财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可能会陷入盲目和损失。
第三段:进行财务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300字)
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熟练掌握财务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包括财务比率分析、现金流分析、盈利能力评估等。其次,要对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调查,了解其背景、经验和资历,以评估其是否有能力和潜力将公司带向成功。此外,还需要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环境,了解相关竞争对手和潜在风险。最后,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从中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
第四段:财务尽职调查的启示(250字)
财务尽职调查不仅仅是为了确认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更是一个提高自身投资能力和素质的过程。通过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我们可以锻炼和提升自己的分析能力,学会从财务数据中发现问题、预测风险、寻找机会。同时,通过与管理层的交流和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公司的战略和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商业感觉和洞察力。
第五段:结语(250字)
在进行财务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对投资决策的重要性和进行充分调查的必要性。财务尽职调查不仅仅关乎投资者的利益,更关乎整个投资市场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财务尽职调查,我们可以更加理性和明智地做出投资决策,避免可能的投资损失。同时,财务尽职调查也是一个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过程,帮助我们在投资领域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因此,我将继续学习和实践财务尽职调查,提高自己的投资能力,为自己和他人的财务安全保驾护航。
尽职调查心得篇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法律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在商业交易和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在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积极的调查工作,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法律尽职调查。
首先,法律尽职调查要求我们具备全面细致的审视能力。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我们需要搜集、整理以及分析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涉及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税务问题、知识产权和合同等,因此,我们需要具备全面的审查能力,才能够从海量的信息中挖掘出重要的内容,对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建议。例如,曾经有一次,我在进行某企业的尽职调查时,发现其财务数据有严重的错误,如果不是通过细致的审查,可能会导致客户在未来的交易中遭受不可预测的损失。
其次,法律尽职调查也要求我们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作为法律从业者,不仅需要熟悉并了解相关的商业法律知识,还需要掌握会计、金融、税务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只有具备这些广泛的知识背景,我们才能够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形,并避免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遗漏重要的问题。例如,有一次,我需要对一家企业的合同进行调查,该企业与多家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非常复杂,考虑到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我不仅需要了解合同法,还需要了解相关的贸易法、适用于该企业所在地的法律条文,仅仅有单一学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然后,法律尽职调查也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我们需要与各类人士进行交流,包括企业管理层、股东、律师、会计师和相关部门的官员等。因此,我们需要能够准确理解对方的意愿,并寻找共同的合作点。例如,我曾经在进行一次涉及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时,与目标企业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找到了一种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作方式,为客户带来了丰厚的收益。
最后,法律尽职调查还需要我们具备坚定的职业道德。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的职责是保护客户的权益,遵循法律和道德的标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忠于事实,对信息进行准确的披露和传递,并且绝对保密。法律尽职调查有时可能会揭示出一些不良信息或存在风险,但我们必须以诚实、正直的态度向客户提供真实的调查结果和建议。例如,在某次尽职调查中,我发现了目标企业存在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虽然这可能会影响客户的决策和交易结果,但我依然诚实地向客户提供了相关的调查结果,并帮助客户在未来的交涉中作出合理的决策。
总之,法律尽职调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不仅要求我们具备全面审视和广泛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坚定的职业道德。通过积极的尽职调查工作,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法律建议,并帮助客户在商业交易中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因此,对于任何一名法律从业者来说,掌握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法和要领是至关重要的。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我们将会获得更多的经验和体会,并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和专业的服务。
尽职调查心得篇五
第一段:引言(100字)
信贷尽职调查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深深意识到信贷尽职调查对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确保贷款安全和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善用信息技术(200字)
信贷尽职调查是一项需要大量信息收集和分析的任务。信息技术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使用信息技术,我们可以更迅速地获取大量的借款人资料和公开信息,有效地降低贷款决策的风险。此外,信息技术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借款人的信用评估,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型建立,提高贷款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三段:细致调查背后的意义(300字)
信贷尽职调查并不仅仅是收集和分析信息,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调查和分析来揭示借款人背后的真实情况。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并不如表面所示,他们可能隐瞒了一些关键信息,或者信用记录并不良好。通过细致调查,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信用历史,以此来判断其能否按时偿还贷款。这对于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预防坏账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段:团队协作的重要性(300字)
在信贷尽职调查中,团队协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贷款决策涉及大量细节和信息,一个人很难单独完成调查的工作。而通过团队协作,不仅能够更全面地收集和分析信息,还能够通过不同角度的思考和讨论,减少因个人主观判断而导致的错误决策。在我所在的团队中,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共同致力于完成信贷尽职调查工作。这种团队协作的方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加强了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互信。
第五段:不断学习与提升(300字)
信贷尽职调查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与技能。在实践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需要不断学习新的贷款政策、法规和金融市场动态。同时,学习业内最佳实践和先进技术也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我积极参加行业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与同行交流和分享经验,不断学习和探索。
结束(100字)
在信贷尽职调查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信贷调查的意义,团队协作的价值以及自我学习与提升的必要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为金融机构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同时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信贷尽职调查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和精进的工作,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在这个领域的专业能力。
尽职调查心得篇六
近年来,信贷行业持续蓬勃发展,而信用贷款的核心就是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不仅能帮助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有助于风险控制和贷款审批。在我过去的工作经验中,我深入参与了信贷尽职调查的实践,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尽职调查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背景信息。在进行信贷业务前,我们要仔细查看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经济状况。这包括个人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来源、信用记录等方面。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全面分析,可以更好地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为此,我们需要向借款人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详细的核实和分析。
其次,尽职调查要注重实地考察。尽职调查不仅仅是查看资料和数据,更重要的是通过实地考察获取第一手信息。我们需要亲自走访借款人的居住地、工作地和经营场所,与借款人面对面交谈,观察借款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了解其家庭状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这样的实地考察,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风险和还款能力。
第三,尽职调查要综合运用各种工具和手段。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可以借助市场调查、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方法获取更多信息。同时,还可以结合外部数据、征信报告等公开数据进行分析。此外,我们还可以借助专业的调查机构或独立第三方进行尽职调查,以获取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尽职调查要做好风险管理。在进行信贷业务时,我们要认真评估和管理风险。首先,要审慎选择客户,避免与高风险借款人有关联。其次,要制定正确的还款计划和风险控制策略,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
最后,尽职调查要与业务结合,实现双赢。信贷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我们要在保护自身风险的基础上,能够为客户提供帮助和支持。只有客户满意,我们的业务才能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要根据客户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实现双赢的局面。
信贷尽职调查是信用贷款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客户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尽职调查,可以更全面、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降低违约风险和贷款损失。因此,我们要始终把尽职调查作为信贷业务的核心,注重数据分析和实地考察,做好风险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实现双赢的目标。
尽职调查心得篇七
又到一年年末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而已。发自内心地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地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手机版,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多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张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抢劫罪等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3、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著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尽职调查心得篇八
第一段:引入尽职调查的概念及其重要性(200字)
尽职调查是指在进行商业交易、投资活动或人事任免等方面前,对相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查核实的过程。它是一种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能起到降低风险、提高成功率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尽职调查逐渐得到重视,无论是个体投资者还是企业管理层,都需要充分理解和运用尽职调查的方法和技巧。在我的过往经历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挑战。
第二段:尽职调查的挑战及应对方法(250字)
尽职调查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对信息的全面深入了解。在实践中,我发现有些挑战是普遍存在的。首先是信息获取的困难,尤其是在涉及重要机密期间或与竞争对手有关时。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扩大信息来源,与各方保持积极沟通,寻找其他信息渠道。其次是信息核实的不易,尤其是对涉及国际交易或外商投资的项目更为困难。此时,合理使用专业技术和工具,寻求专家或机构的帮助变得至关重要。最后是信息分析的复杂性,有时候海量的信息无法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需要我们善于挖掘、分析、比较,从中找出线索。因此,尽职调查需要我们具备全面的知识背景、深度思维和分析能力。
第三段:尽职调查在投资领域的应用(250字)
作为一名投资者,我曾多次亲身感受到尽职调查在投资决策中的重要性。尽职调查对于投资预期回报率的判断、投资风险的评估以及未来投资能否得到资本市场认可都起着关键作用。我曾在一次投资房地产项目前进行了细致的尽职调查,通过对项目地段、开发商信誉、市场需求、政策风险等多方面的调查分析,我成功避开了一个潜在的风险项目。同时,也通过对另一项目的尽职调查,发现了其巨大的潜力,最终取得了可观的回报。因此,我觉得在投资领域的尽职调查是不可或缺的。
第四段:尽职调查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250字)
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我意识到尽职调查在人事任免中的重要性。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严格的招聘程序及尽职调查。一次我需要招聘一个重要岗位的中层管理者,通过面试我认定了一位候选人很有潜力,但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我发现了该候选人此前有撒谎行为。经过沟通,我发现这个候选人在个人发展路上一直停滞不前,于是最终我决定放弃录用该候选人。通过这次经历,我意识到尽职调查在人员选拔上的重要作用,只有全面调查,才能真正发现候选人的优点和不足,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做出准确的决策。
第五段:尽职调查的规范与道德(250字)
尽职调查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道德准则。首先,我们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尽职调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其次,我们要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干扰,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和评估。此外,我们应该注重保密,尽职调查过程涉及到很多敏感信息,这些信息需要严格保密,以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或泄露。最后,我们应该诚实守信,不得故意虚假并误导他人。
总结部分(100字)
尽职调查是一个综合性、复杂性的过程。通过了解其挑战和应对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应用于投资、企业管理等领域。同时,我们也应遵守尽职调查的规范和道德标准,确保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和可信度,为我们的决策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尽职调查心得篇九
贷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种金融活动。当我们需要资金来满足某些特定需求时,贷款就成为了一个可选择的方式。然而,任何借贷行为都需要我们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我们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在我进行贷款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下面将为您分享其中的五点体会。
首先,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是至关重要的。在考虑贷款之前,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进行合理的预算。我发现,了解自己的财务情况能够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那么贷款将会给我们带来压力和风险。因此,在决定贷款之前,我们应该首先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以确保我们有能力按时偿还欠款。
其次,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也是非常重要的。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贷款产品,如个人贷款、房屋贷款、车辆贷款等。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比如,如果我们需要购买房屋,房屋贷款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它通常有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而如果我们只是需要一笔小额的资金来应急,个人贷款可能更适合。了解不同贷款产品的特点和条件,能够帮助我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第三,贷款利率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贷款利率直接影响到我们的还款金额和总支出。我发现,在选择贷款时,我们应该尽量选择低利率的贷款,以减少我们的还款压力。贷款利率通常由市场供求关系和个人信用评级等因素决定。因此,我们应该定期关注市场上的贷款利率,并在选择贷款产品时谨慎考虑。
另外,了解和评估贷款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从贷款机构借款意味着我们要与贷款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我们应该对贷款机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我们可以了解一些贷款机构的声誉和信誉,并了解他们的服务水平和还款政策。此外,我们还应该与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沟通,以确保他们能够提供我们所需的支持和帮助。选择可靠的贷款机构是保证我们合法权益和顺利还款的关键。
最后,我认为贷款尽职调查是个人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深入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考虑贷款利率、评估贷款机构等,我们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并避免陷入经济困境。贷款的决策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贷款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并对它给予足够的重视。
通过我的贷款尽职调查心得体会,我明白了贷款尽职调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我们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但是,只有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我们才能做出明智的贷款决策,并为我们的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zui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一
1、近三年审计报告(报告附注资料);
2、以收费权作质押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如有其它涉及抵押,请同时提供;
3、基础资产收费权限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政府文件等;
4、评级报告及其它重要文件;
5、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明细,包含对方科目;
6、销售客户统计表、收款方式说明(银行代收或现金收付方式);
7、每个月现金流量收支分布情况;每个月的现金流量收支分布情况;
8、分年的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
(二)原始权益人情况调查
1、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2、公司设立时及历次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批准上述公司设立的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及任职经历;
6、公司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能介绍,以及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7、公司最近三年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诉讼或仲裁文件。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勤勉尽责地通过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等方法对业务参与人以及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进行调查,并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发行文件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本指引所称业务参与人,包括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信用增级机构以及对交易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交易相关方。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管理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凡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管理人均应当勤勉尽责进行尽职调查。
第四条管理人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并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对计划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管理人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二章尽职调查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对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
第六条对业务参与人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参与人的法律存续状态、业务资质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等。
第七条对特定原始权益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特定原始权益人的设立、存续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
(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特定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
第八条对资产服务机构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与基础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情况: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的相关业务资质以及法律法规依据;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的相关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基础资产管理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基础资产与资产服务机构自有资产或其他受托资产相独立的保障措施。
第九条对托管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托管人资信水平;
(二)托管人的托管业务资质;托管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十条对提供信用增级的机构的尽职调查,应当充分反映其资信水平及偿付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三)其他情况:业务审批或管理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杠杆倍数(如有)在内的与偿付能力相关的指标;公司历史代偿情况等。
第十一条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于单一应收款债务人的入池应收款的本金余额占资产池比例超过15%,或者债务人及其关联方的入池应收款本金余额合计占资产池的比例超过20%的,应当视为重要债务人。对于重要债务人,应当全面调查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反映其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
第十二条对与基础资产的形成、管理或者资产证券化交易相关的其他重要业务参与人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人的基本情况、资信水平;参与人的相关业务资质、过往经验以及其他可能对证券化交易产生影响的因素。
第二节对基础资产的尽职调查
第十三条对基础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基础资产的法律权属、转让的合法性、基础资产的运营情况或现金流历史记录,同时应当对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和分析。
第十四条对基础资产合法性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资产形成和存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基础资产权属、涉诉、权利限制和负担等情况;基础资产可特定化情况;基础资产的完整性等。
第十五条对基础资产转让合法性的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资产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禁止或者不得转让的情形;基础资产(包括附属权益)转让需履行的批准、登记、通知等程序及相关法律效果;基础资产转让的完整性等。
第十六条管理人应当根据不同基础资产的类别特性对基础资产
现金流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资产质量状况;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历史记录;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合理预测和分析。
第三章尽职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管理人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是指管理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各种工作记录和重要资料的总称。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第十八条管理人应当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当说明调查的基准日、调查内容、调查程序等事项。
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资产证券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尽职调查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在尽职调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管理人公司公章和注明报告日期。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申请在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在资产支持证券备案完成后、挂牌转让前,管理人应当参照本指引的规定,持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第二十条管理人应当保留尽职调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存档备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三
列示公司注册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等基本信息。
二、 公司历史沿革简介
1、 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基本情况;
2、 历次股权变动过程及定价依据;
3、 以图表形式列示目前股权结构。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3、 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四、 公司业务和产品
1、 公司主要业务及盈利模式介绍,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介绍;
3、 公司业务的地区分布及主要客户情况;
4、 公司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
5、 公司业务及产品的发展前景表述。
五、 行业状况和公司行业地位
1、 说明公司所处行业背景、行业政策、行业技术状况、市场细分、进入壁垒等情况;
2、 说明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变动情况,列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3、 详细说明公司竞争优势、劣势,收入盈利、技术水平等重要指标市场排名情况。
六、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2、 说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七、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 简要分析财务情况,对于财务数据及指标存在异常以及不匹配的,说明原因。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四
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进行尽职调查:
1、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内部文件等);
3、向有关部门调取或查阅登记资料(如工商、房产、土地等);
4、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经过前期的调查,本所律师取得了量的一手资料和信息,我们对于与项目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和障碍有了初步的判断,目前谈和现有资料审阅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细节资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实与调取,并需要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
在此时,我们知悉托人与公司在收购方案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式、范围上尚有部分问题存在分歧,且尚未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为避免进行无谓的工作,我们暂停了调查工作,等待托人确定本次资产并购项目的最终方式,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根据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本所律师对东良公司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如下:
1、东良公司的延续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的不利影响;
2、东良公司原各下属子公司(粮库)的破产程序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不利影响;
4、东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状况与东良公司陈述不甚一致(详见后文);
5、东良公司的职工关系等存在一定问题,但按照目前所议定的人员方案,对我方未来影响不。
初步结论:本次并购具有可行性,但须公主岭市政府力支持与配合,且相当多的事项只有政府才能解决。
(一)签约主体
东良公司为国有资公司,出资人为公主岭市政府,公主岭市粮食局为代表公主岭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资产出售的主体仍应当为东良公司,但应经公主岭市政府(及粮食局)的同意。且鉴于本项目中有量的事项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变性、拆迁、税收优惠),且考虑到其出资人的地位,我们建议将市政府也列为签约主体之一。即最终的资产并购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宜。
(二)资产的取得
东良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主要以购买和以物抵债(通过判决)两种方式从原各子公司处取得,基本合法有效。但是拟出售资产的对应性较差:房屋产权证无法准确一一对应具体房产,存在量未登记建筑物(因未来范家屯粮库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可能性不;其余粮库的未登记建筑物因处于非主要城镇,因此政府应当不会加以处罚)、设施,资产清单与资产实物无法对应。不排除某些资产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但主要资产应当不会发生,且相关第三方可能也无法举证,主张权利。
关于资产的价值、盘点情况,应以评估报告为准。初步结论:资产处置尚未发现重法律障碍,应能实现我方交易目的。
(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存在两个问题:
1、位于响水粮库、范家屯粮库、朝阳坡粮库、双城堡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已被公主岭市政府收回。
由于该四处粮库原为国有资公司,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土地。在破产过程中,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即理论上只有建筑物所属的土地为东粮集团所有。
故土地使用权需要直接从市政府处出让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头谈判的情况看,政府同意出让,价格按照国家定价,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还(需在下一步与政府确认),应无法律障碍。
2、范家屯第一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因诉讼案件牵连,现有万余平方米处于查封状态。具体处理方式应视诉讼的情况决定,但对未来影响应能解决(在价格上调整)。
(四)双城堡粮库范围内有属于第三方的房产
双城堡粮库所属场地范围内有七处房产,已卖与第三方所有,可能影响到日后的场地管理与使用,但面积仅为数百平米。
(五)劳动方面
1、部分人员未缴社会保险,且还存在缴费记录与实际人员不符的情况,可能为后续的缴费带来一定困难。
2、劳动合同签署不规范,工资标准和工时标准存在问题。
建议东良公司与原有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纠纷,对未来新公司影响不。
(六)未来需要政府处理的事项
1、拆迁
关于托人规划中的未来拆迁工作,跟据当前的法律实践,我们建议最好由政府牵头进行土地收储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迁难度和成本。
2、规划调整
托人的拟投资项目需要量的建设用地,所需的规划变更幅度较,需政府协调。
3、税收、规费等优惠政策
4、各项扶持资金的拨付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五
简单讲,尽职调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融资方的情况只有通过详尽的、专业的调查才能摸清楚。
投资者和融资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业的内在价值,往往会出现偏差,融资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业的内在价值。因为企业内在价值不仅取决于当前的财务账面价值,同时也取决于未来的收益。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和考量必须建立在尽职调查基础上。
从投资者角度讲,尽职调查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因为任何项目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融资方过往财务账册的准确性;投资之后,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融资方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融资方运营或财务运作出现问题的因素。
融资方通常会对企业各项风险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资者则没有。因而,投资者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投资者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投资活动。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一个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1专业人员项目立项后加入工作小组实施尽职调查2拟订计划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和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基础上3尽职调查报告必须通过复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1、审阅文件资料
通过公司工商注册、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项资料审阅,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
2、参考外部信息
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
3、相关人员访谈
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
4、企业实地调查
查看企业厂房、土地、设备、产品和存货等实物资产。
5、小组内部沟通
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
1证伪原则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2实事求是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依据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3事必躬亲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
4突出重点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为本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
6横向比较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1调查目标
(1)了解公司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检查其对公司的发展演变和企业文化形成的重大影响;
(2)对公司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历史演变较为复杂,着重考察企业历史演变发展逻辑合理性。
2调查程序
(4)审查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判断其影响是否已经消除。
3调查结论
(1)公司历史演变定性判断(复杂与否)
(2)历史演变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无实质性影响(体制、人员、技术演变)
1调查目标
(1)股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2)公司股东变更的行为和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2调查程序
(8)相关股东变更资料取得当地工商资料为准。
3调查结论
(1)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有较大变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职及外部任职情况;
(3)股本变动的验资、评估及审计是否齐全,涉及国有企业,股权变革是否有国资批复文件。
1调查目标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规;
(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立、运作的实质性判断;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变动是否合法合规。 2调查程序
(2)确认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合规性;
(5)考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如设置股票期权,判断这些机制是否有利于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1调查目标
(2)了解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模式的设置对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影响。
2调查程序
(1)画出整个集团的组织构架图,标明各经营实体之间的具体组织联系;
(3)与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讨论,进一步获得公司组织结构设置方面、运行方面情况的资料。
1调查目标
(2)主要管理层是否具有与发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开拓精神和经营管理能力;
(3)了解关键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和离职情况,及其程序是否合法;
(4)了解公司与主要管理人员有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其对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影响。
2调查程序
(3)调查过去三年中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况,调查其辞职的真实原因;
(4)调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竞业禁止”的规定;
(5)与公司职员进行交流,获取其对管理团队以及企业文化贯彻情况的直观感受;
(7)了解公司为高级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8)调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适当的兼职,并说明必要的兼职是否会对其工作产生影响。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2)调查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实现的可行性、风险。
2调查程序
查阅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资料,或与经营决策层访谈,得到以下的信息:
(1)公司发展目标的定位,包括长远发展战略、具体业务计划;
(2)公司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间的关系;
(3)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法律障碍等;
(4)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计划的主要经营理念或模式、假设条件、实现步骤、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第二部分:行业和业务经营调查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2)调查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驱动因素与本质;
(3)调查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较之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地位;
4)调查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2调查程序
(1)查阅权威机构的统计资料和研究报告(如国家计委、经贸委、行业协 会、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机构),调查公司所处行业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影响其行业发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3)调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情况,公司所处链条环节情况;
(5)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特征,是属于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了解该行业对技术(或对资金、劳动力等要素)的依赖程度、技术的成熟度;了解该行业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开发支出、巨额的广告营销费用;是否应收账款周转慢;产品价格的变动特征;出口占总销售的比例等方面。
(6)调查公司近三年内销售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是处于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个阶段?调查公司产品的寿命。
(7)查阅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和发展规划文件,获取或编制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主要产品产销量明细表,了解公司产品结构构成;了解公司未来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
(8)查阅权威机构的研究报告和统计资料,调查影响公司产品需求的相关因素以及产品需求的变化趋势,分析未来几年该产品的需求状况、市场容量;获取公司所处行业中该产品的现有生产能力、未来几年生产能力的变化数据;所处行业是否因过多受到国家政策、技术进步、可替代产品的冲击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具有较大的脆弱性。
(9)对公司产品价格变动作出预测;
(12)利用各大证券报、主要证券类网站披露的公开信息,与已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选择5-10家产品结构、生产工艺相同的公司,以这些公司近几年的数据为基础,至少在生产能力、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关键设备的先进性、销售收入、销售的地理分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主营业务利润率、行业平均销售价格与主营业务利润率等方面进行比较。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供应方市场、采购政策及主要的供应商;
(2)调查公司采购业务涉及的诉讼及关联交易。
2调查程序
(5)与采购部门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应商考评制度;
(10)如果存在影响成本的重大关联采购,判断关联采购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润输送或资金转移的现象。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实际产量;
(2)调查公司生产组织、保障;
(3)成本分析;
(4)调查公司生产的质量控制、安全、环保。
2调查程序
(11)调查公司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成立以来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事故;
(13)查阅省一级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调查公司产品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因产品质量问题受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调查公司产品商标的权属及合规性;
(3)调查公司销售回款、存货积压情况;
(4)调查公司销售业务涉及的诉讼及关联交易。
2调查程序
(4)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打假力度如何;
(11)测算公司最近几个会计年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调查公司坏账、呆账风险的大小;
(15)调查关联销售的情况。如果存在对主营业务收入有重大贡献的关联销售,抽查不同时点的关联销售合同,获取关联销售的定价数据,分析不同时点的销售价格的变动,并与同类产品当时市场公允价格比较。如果存在异常,分析其对收入的影响,分析关联销售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润输送或资金转移的现象。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专利、非专利技术;
(2)调查公司研发机构、人员、资金投入;
(3)调查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
2调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行业技术标准,是否有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4)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机制保障与主要产品生产相关的非专利技术不被泄漏。
(8)调查公司新产品研究开发周期(从产品开发到进入市场的周期),主要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项目的市场需求做出描述。
1调研目标
(1)行业商业模式的演变与创新;
(2)公司现有商业模式及未来创新模式;
(3)通过商业模式理解与评估企业价值。
2调查程序
(2)商业模式参考模型主要九个要素:价值主张;消费者目标群体;分销渠道;客户关系;价值配置;核心能力;合伙伙伴网络;成本结构;收入模式等。
(5)确认公司未来商业模式发展方向,及对商业模式创新采取的准备行动;
(6)结合公司的商业模式的定位,及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对比,评估公司未来公司价值。
第三部分:法律调查
1调查目标
公司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企业是否做到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调查程序
(7)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9)是否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11)公司是否已按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了组织机构,是否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14)公司是否独立在银行开户,是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帐户的情况;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将资金存入控股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帐户的情况;
(16)检查控股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帐户,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往来帐项;
(17)获取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税务登记证,公司是否依法独立纳税;
1调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2调查程序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是否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1)签署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及决议,需审查该协议或决议有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的条款。
2)调查有无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如:
b.竞争方将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弃与竞争方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措施;
d.竞争方就解决同业竞争,以及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做出的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承诺。
(3)查阅公司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是否有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
1调查目的
(1)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
2调查程序
(5)检查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审查其内容是否公允合理,有无侵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7)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提供担保。
1调查目标
(1)公司是否存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2)上述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的影响;
2调查程序
(2)如果有上述事项,需调查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原因,诉讼或仲裁请求,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的较大影响。
第四部分:资产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并核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2调查程序
(1)了解固定资产规模、类别,并核实期末价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并与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2)调查房屋建筑物的成新度、产权归属。
3)调查机器设备成新度、技术先进性、产权归属。
4)了解有无设置抵押的固定资产,并与了解到的借款抵押进行核对。
5)了解并描述计提折旧的方法,并将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折旧”明细项核对是否相符。
6)了解并描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判断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了解并核实无形资产入账依据及价值的合理性;
1)取得无形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
2)调查每项无形资产来源;
3)判断各项无形资产入帐及入帐价值的合理性;
(4)关注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权利状况。
第五部分:财务调查
1调查目标
(1)了解并核实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利润的真实性;
(2)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因销售活动产生债权债务余额。
2调查程序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利润调查
6)主要客户调查:取得前三年主要产品的《主要客户统计表》,了解主要客户,检查主要客户中是否有关联方,对异常客户进一步详细调查。
(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帐准备、预收账款调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个会计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帐准备”、“预收账款”余额明细表,检查大额应收票据、预收款项、应收账款的客户是否为主要客户明细表中的主要客户;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户,询问原因。
2)结合销售结算方式,判断各客户账龄是否正常,对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对长期挂帐款项,判断可回收性。
3)了解前三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是否发生变化,并了解变化的原因;结合账龄分析,判断坏帐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计算各期之间营业费用变化比率,结合销售收入的变动幅度,分析营业费用变动幅度是否正常,对异常情况,应询问原因并证实。
1调查目标
(1)了解企业生产能力利用率、产销比率;
(2)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存货价值;
(3)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采购活动产生债权债务的余额;
(4)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2调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产量、销量统计表;
2)结合产量,判断生产设备利用情况;
3)结合产量、产成品库存,计算产销比率;
(2)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存货价值,为核实年销售总成本提供依据;
(4)了解并核实各期期末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1调查目标
(1)了解并核实各会计期末短期投资余额、期末市价、跌价准备;
(2)了解并核实各会计期末长期投资余额、减值准备;
(3)了解并核实各会计期间投资收益的真实性;
2调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短期投资及跌价准备余额明细表,判断投资风险;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委托贷款及投资收益明细表,判断委托贷款安全性;
1调查目标
(1)了解债务融资的规模、结构
(2)了解权益融资
2调查程序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应付债券明细表,并与会计报表核对相符;
(3)取得财务费用明细表,与贷款合同规定的利率进行复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明细表,与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个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及余额表,与各年增资、配股情况和各年利润分配方案相核对。
1调查目标
(1)调查公司执行的税种和税率;
(2)调查公司执行的税收及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3)调查公司是否依法纳税;
2调查程序
(8)如果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如:外资企业变为内资企业,是否补足了以前减免的税款。
1调查目标
(1)调查或有事项的具体情况。
(2)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影响。
2调查程序
(1)调查公司因诉讼或仲裁情况可能引起的或有负债,引证诉讼专题。
(2)如果企业对售后商品提供担保,参照历史情况,估量顾客提出诉求的可能性。
(3)公司为其他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调查提供担保的债务数额,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估算可能发生或有负债金额,确认公司是否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4)环境保护的或有负债
1)查阅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批文,明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
2)调查公司是否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
3)测算出公司可能发生的治理费用数额或者可能支付的罚金数额。
1调查目标
调查企业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
2调查程序
(1)取得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直接要求被投资企业提供未来3-5年公司的发展规划,获知企业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措施。
(2)取得企业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可行性。
1调查目标
调查企业在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的可能。
2调查程序
(2)以销售为起点,核实企业所提供的各项预测指标制定的依据;
(3)根据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调查企业各项指标实现的可能性;
(4)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生产经营的其他条件,判断企业各项指标实现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轮融资及上市计划调查
1调查目标
获知企业所提出来的与本轮融资有关的事项。
2调查程序
通过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与公司领导人交流,获知与本轮融资有关的如下信息:
(1)本轮的融资是股份转让,还是增资扩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业价值的估计、本轮融资的金额、所占的投资比例。
(3)拟引入的投资者的数量,对投资者的具体要求;目前已接触过的、有倾向性的投资者。
(4)募投项目及资金的具体用途。
(5)本轮融资时间计划。
(6)融资后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信息披露的程度及具体措施。
(8)企业能够接受的对赌协议的内容。
(9)是否有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具体内容。
1调查目标
获知企业的上市计划及已做的工作。
2调查程序
通过企业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或与公司领导人交流,获知如下与上市有关的情况。
尽职调查心得篇十六
(一)为什么要做尽职调查?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尽职调查就是通过对商业伙伴或交易对方进行调查,收集与拟议交易的关键问题相关的信息,从而达到了解商业伙伴和交易对方的目的,发现其业务上的优势和弱点,找出其现存和潜在的各种重大问题和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为作出是否与之进行拟议的合作或交易的决定以及讨价还价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提供依据和基础。
(二)尽职调查的种类
1、从尽职调查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以下种类的尽职调查:
(1)业务(客户/投资银行)
(2)财务税务(会计师)
(3)法律(律师事务所)
(4)其他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劳动人事、工程等方面)
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专业的尽职调查需要视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或者客户的要求而定。比如,如果目标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涉及环保问题,则客户可能需要聘请独立的环境技术机构做环保尽职调查;而如果目标公司为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其员工结构复杂、人数众多并且有复杂的历史遗留的劳动问题,客户或许会聘请专业的独立劳动人事问题专家就劳动人事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提供咨询。
2、从客户拟议的交易类型划分,可以主要分为以下种类的尽职调查:
(1)兼并收购
(2)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3)金融机构贷款
(4)重组、重大资产转让等方面
了解拟议交易的类型,有助于律师明确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向和范围。此外,就不同类型的交易,客户对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3、从代表客户类型划分,可以分为:
(1)投资人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
(2)目标公司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当然,对尽职调查也可以有其他类型的分类,比如针对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类别而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钢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尽职调查。
(三)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律师接受客户聘请,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摸底,以帮助客户了解目标公司设立与存续、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资产和权益的权属与限制、业务运营、守法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状态,发现、分析评估目标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问题,揭示或提示拟议交易相关的相关法律风险,为客户判断拟议交易是否可以继续进行提供依据,对目标公司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向客户提出解决方案或补救措施,为交易结构、收购价格、先决条件、交割后的义务以及交易各方的其他义务等之确定、商业计划与交易进程的调整,向客户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
(一)阶段
1、竞标阶段的尽职调查
有些尽职调查需要在竞标阶段开展。买方将基于该等尽职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做这个交易及交易价格如何。在竞标阶段,目标公司往往会要求投资人/买方作出一些承诺。比如某外国金融机构人股中国某金融机构的项目,目标公司就明确要求外国金融机构作出排他性的不竞争承诺,否则不会考虑接受其进行投资,这样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一定要包含相应的内容。在此情况下,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时候,律师就要考虑到客户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作出排他的不竞争承诺。经了解,该中国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非常广,除商业银行的一般存贷款、中间业务外,还包括信用卡业务等方面,这样律师就要考虑目标公司要求该外国金融机构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竞争承诺到底应当限于哪些方面。如果投资人/买方对其全部经营范围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竞争承诺,则承诺范围过于宽泛,对买方将来在中国进一步的业务扩展以及和中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会有非常大的不利影响。
2、投资意向书/谅解备忘录签订后的尽职调查
改变,应当主要考虑重大资产的权属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于商业而非工业用途;是否属于被抵押资产;或依照相关产业政策应被淘汰的固定资产);或资产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损坏或灭失导致资产价值降低;目标公司所称的不动产实际上是从其关联公司租赁取得或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违反立项批复或未取得政府批准等,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相关的程序与成本。当然,这个阶段的尽职调查还应当注重为客户提供防范和减低潜在法律风险、解决发现的法律问题的步骤与程序。
3、分阶段进行的尽职调查
有的尽职调查是分阶段进行的。为节省成本费用或追于时间压力,最初阶段投资人/买家可能仅仅希望对目标公司一定范围内的情况和事项进行有限的尽职调查,比如限于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基本情况(股东结构、营业范围、经营期限、业务许可)、重大资产和合同、有无诉讼/仲裁等,而在确定了在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有意进一步洽谈有关交易的前提下才决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在分阶段尽职调查的最初阶段,律师可以为客户确定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提供咨询意见。
由于客户进行最初阶段的尽职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关心的目标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在这个阶段尽职调查时,律师就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最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况下,应向客户建议进行更全面的尽职调查。
(二)方式
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审阅资料室文件
目标公司会将文件资料集中放置于其建立的资料室中供投资人/并购方审查。个别的时候,也有把文件资料发到投资人/并购方或其律师办公场所的情形。
2、现场调查
投资人/并购方及其中介机构到目标公司做现场尽职调查。目标公司会将文件资料放在专
门的资料室,并会应投资人/并购方要求指定相关的联系人,协调安排补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层访谈、负责调查问题的解答和说明的人士,甚至协调安排投资人/并购方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
现场调查对律师的法律功底和判断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时候,投资人/并购方并不要求律师写长篇大论的报告,而是要求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其汇报其所发现的重大问题,这在竞标阶段的尽职调查中尤为多见。律师开进目标公司的现场开始审阅文件后,客户可能每天晚上都会要求所有的中介机构提出问题,这种方式的调查工作的节奏非常快,律师需要尽可能快地找到关键或主要问题,在每次会议中都能提出最有价值的观点。
现场调查之所以最考验律师的功底,还在于很多时候目标公司不允许投资人/并购方的律师将文件从文件室带走,甚至在个别调查项目中不允许文件摘抄或审阅。比如,在某个钢铁项目的调查中,投资人/并购方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主要生产用地的权属,而目标公司拒绝提供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文件,而仅同意将文件的部分内容读给投资人及其律师。又如,在对金融机构进行的尽职调查中,由于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很多问题(如不良资产率等),目标公司往往很不愿意提供监管报告。不过,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文件资料的摘录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师对问题的分析与判断。
基于项目或交易的特点或需要,有的投资人可能仅仅要求其律师对有限范围内的事项做尽职调查或者首先就其关心的问题展开尽职调查。律师应当在客户要求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工作,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范围之外事项对拟议交易有重大影响,需要进行调查,律师则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在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该项调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
这一部分着重于对目标公司的沿革(即设立、变更以及存续)、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对外投资、目标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许可、执照,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情况
问题。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尽职调查,则除其权属及权利限制、许可范围和转让限制、权利期限、保密和不竞争义务等问题之外,律师还应关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合作等方面协议的条款内容。
(三)公司重大合同情况
本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涉及目标公司的重大业务合同(如采购合同、供货合同、长期供应合同、经销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仓储合同、运输协议、服务合同)、债权债务合同与各类担保合同、关联交易合同、重大资产/股权转让或处置的合同或安排、不竞争协议、进出口合同、战略合作协议、合资合同、联营协议、投资协议、保密协议、工程承包合同、市场分配协议、保险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其业务合同的类型也是不尽相同的。
(四)劳动管理
律师应审查目标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模板(包括临时及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员工保密与不竞争合同,与高管签订的聘用协议,所有适用的社会保险的投保和缴纳是否合规,有无悬而未决的劳动争议、停工、罢工、因工伤亡、向劳动管理部门的投诉,劳动部门的处罚或整改要求,员工手册和其他劳动管理制度或规则等。
(五)环境保护
本部分的调查工作应当关注目标公司是否取得环境影。向评价文件及其内容,是否取得有关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污许可证),其环保设施设备是否通过验收,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和不合要求处置固体废物的情况等。
(六)税务
大多数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部门会负责调查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法律尽职调查要么不包括这一部分的内容,要么仅限于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做税务登记、相关税务部门或海关是否发出欠税通知、欠税罚单和补缴通知,有关滞纳金或罚金是否逾期未缴等。
(七)诉讼/仲裁
在本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中,律师应当重点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在中国境内外有未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违法或违约行为,是否有尚未执行完毕的仲裁机构、法院及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判决、裁定及决定、调解书等。如有,其内容为何;有无达成和解协议、支付协议,其内容为何。
下文将以并购项目的调查为例。
(一)并购方律师的职责
(1)根据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时间和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法律尽职调查团队。
(2)了解拟议交易或项目的类型、结构和商业目的,审阅拟议交易各方所签订的意向书或谅解备忘录或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拟和发出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3)认真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页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和文件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内容向目标公司发出补充文件清单及/或问卷。
(4)掌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节奏,确定应当着重调查的重点问题,有目的地审阅文件。如果规定的尽职调查时间偏紧,文件资料量大,并购方律师需要考虑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优先把发现的重要问题报告客户,而在之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如果目标公司文件提供进程缓慢或过于拖沓,并购方律师则应当及时告知客户,以便通过客户向目标公司施压,相应延长调查时间或促使加快文件提供进程。律师未能把握好尽职调查的节奏,可能会延缓相关各方洽谈交易的进程,甚至导致客户因此而丧失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时机,不得已而退出交易。
(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并非是抄写员、记录员,将所有他看到文件资料、听到的信息不加选择地统统抄写或记录下来就算完成了调查。倘若如此,这种调查对客户而言无疑可能造成极大的成本浪费,并且不能有效地协助客户发现问题的主次,辨明风险的大小,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成果,相反会暴露出律师在此方面缺乏经验。所以说,文件摘要的好坏也是检验律师是否有好的判断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律师在做文件摘要之前应当首先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判断哪些是重要内容和问题,然后将其记录或总结下来,而不应当拿到文件就马上开始盲目地抄录,忽视了尽职调查应有的作用和目的。当然,律师在这方面的判断力并不是生来就有和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项目和交易的过程中不间断地学习和总结经验。在下文“如何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将会讨论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则。
(6)与各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与客户沟通。律师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以了解客户的要求和交易目的,并就目标公司在法律尽职调查方面的配合情况以及律师所发现有有关目标公司的阶段性的重大问题向客户汇报。
与目标公司人员沟通。帮助目标公司人员理解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的内容,并就文件资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处或无法相互印证的问题和情况等与其沟通。
与政府部门沟通。就目标公司的项目立项、用地、税务、设立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法律规定并非明确的情况下,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进行沟通往往有助于有关问题的解释和澄清。
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在现场尽职调查的进行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中介机构同时在进行调查或其各自的调查工作在时间上有部分重叠,通过彼此交换信息可以印证某些法律问题是否存在,同时避免因向各中介机构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不同而漏掉重要问题或者无法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例如,仅仅审查业务合同条文本身,律师可能无法判断含有金钱支付义务条款的合同之履行情况,而会计师通过查账即可发现有关合同项下的付款状况,有无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又如,目标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或因逾期缴税被科以罚金的情形,而判断其欠费严重程度或确认是否已缴纳罚金也需要与会计师相互沟通,通过彼此交换信息来印证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再比如,与独立进行环境保护问题调查的机构进行沟通,则可以了解到该机构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了目标公司在某处设有废物填埋场或存在严重的水污染,而这在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却未予提及或者语焉不详。这样,律师就可以为客户分析由此而引发的环保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
(7)起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与报告摘要。法律尽职调查完成之后,律师需要将有关工作成果以书面的形式记载下来,撰写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报告摘要向客户汇报。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对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及沿革、股权结构和管理结构、对外投资等方面)、经营许可和合法合规性、各类业务和融资合同/安排、关联交易、公司资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环保、劳动、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情况的汇总,列出发现的法律问题,但是,这只是报告内容的第一步。由于客户通常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无法对所发现的法律问题所产生的风险进行法律上的评估,因此,律师还应当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做简单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户了解相关问题的法律后果,提示和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继而评估最终其对交易或客户的影响,并指出有无解决办法以及相关的成本如何。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动辄几十页甚或上百页,如果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公司有几十家,且其情况复杂、历史悠久、涉及各种所有制或企业形式,尽职调查报告的篇幅还会更长。作为并购方的管理层通常没有时间通读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需要将重要或关键的法律问题总结和提炼出来,做成报告摘要(也称重要法律问题清单或概要),以满足客户管理层的要求。
(8)与客户讨论所发现的法律问题。在尽职调查的不同阶段,律师都有可能需要与客户讨论所发现的重大问题。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问题清单或调查报告,客户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问题与律师进行讨论。
(二)目标公司律师的职责
并购项目中,有越来越多的目标公司在法律尽职调查阶段开始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其配合并购方的尽职调查工作。律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协助目标公司配合收购方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1)保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目标公司将向并购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关其业务、财务、技术、工程、法律、环保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内容属于目标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或尚未公开的信息,而并购方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并不当然意味着并购交易必然会完成。为了防止属于目标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的资料或信息被披露或泄露给其竞争者或者不当公开,目标公司的律师应当要求并购方及其顾问签署保密协议,对目标公司在尽职调查期间提供的商业技术机密的资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2)与并购方和/或其律师仔细磋商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和相关文件资料提供、进场调查以及结束尽职调查的时间安排。
(3)根据并购方发出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协助目标公司收集、整理并购方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记录向调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
以后将不能以目标公司存在该等瑕疵而主张撤销拟议的交易。而如果目标公司当时未做相关披露却被收购方后来发现,则收购方将有权根据该等事件影响的程度情况决定是否完成拟议交易的交割或向目标公司索赔。
(5)协助制定文件资料室的管理规则。建立调查人员出入和资料借阅管理制度,防止集中于资料室的文件资料被擅自拿出、散失和失密,防止与项目/交易以及调查无关人员进入资料室。
(6)协调安排并购方调查人员与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沟通和访谈,管理法律尽职调查进程,防止不必要或未经许可的拖延。
对尽职调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并购方怀疑目标公司有意掩盖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诚信、对推进交易的进程缺乏诚意,甚至可能致使并购方因此退出交易。
律师在做法律尽职调查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了解交易类型和客户的商业目的和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明确法律尽职调查所处的阶段和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式。在客户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背景材料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花一些时间上google或百度网搜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设立存续情况、行业背景、特别是行业研究报告,因为行业研究报告往往能够披露同行业企业通常会存在哪些问题。这样就能有准备而战,即使还没有看法律尽职调查数据库的文件,也能提出一些问题。另外,律师也可以通过把握公司类型、公司规模、行业特点,对可能涉及的典型性问题作出大致方向性判断,比如矿业企业,要先了解矿的类型、是禁止开采还是限制开采、获得采矿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矿的储量(小型/中型/大型的矿分别适用什么样的审批层级);如有外资成分,则须研究该种矿的开采是否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同时,律师还可通过了解类似规模和业务类型的公司的运营对典型性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下文以公司文件为例。
(一)如何审查公司基本文件
1、审阅公司基本文件的目的
公司基本文件很重要,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审阅公司文件的目的(通常也是得出结论的方面)如下:
确定其是否合法设立、依法存续、出资到位;
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设立有效性及存续的因素;
确定其股权结构及可能影响股权结构的因素;
关注某些文件(如章程、股东间协议、委托持股安排等)的特别条款
设置及赋予的特别权利,以及对拟议交易可能的影响;
整理必要的公司信息以供其他方面的分析。
公司基本信息的整理是很关键的,律师需要对文件进行归纳分类,并分清主次,向客户提供最重要的信息。比如一个集团公司有几十家子公司,就要区分哪些是最主要的控股/参股公司并将其作为重点,制作一个体现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持股情况的框架图,便于让客户在第一时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
初年级律师在审查公司文件时由于经验不足,怕遗漏掉重要信息,所以于脆照单全收。但应注意,文件的摘要并不等于简单的照抄,实际上过多的摘抄只会使重点问题不突出。律师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学习如何把握拟议交易的核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摘抄。
另外,初年级律师往往陷于盲目地、机械地摘抄文件的内容,拿到调查文件还没有通篇审查就开始摘抄,而将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抛在了脑后,忽略了或看不到这些文件中的信息所隐含的重要问题。例如,在股权并购项目中,假如客户希望控股一家公司,而目标公司情况比较复杂,有许多小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那么在审阅章程的时候就要关注其中有关小股东保护的条款,更重要的还要看法律上保护小股东的规定,必要时应把有关法律中所有相关规定在正文中引用或做成附件附在正文之后。此外,如果股权过于分散,拟议交易的达成将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小股东的同意,律师应当就此提醒客户,考虑采取一些可行办法以减少不确定性。
师就应当对第一轮投资的文件做最详尽的摘要,因为这对客户而言非常重要。此外,目标公司曾经做过项目融资,有一笔10年期的贷款,贷款协议偏向于贷款人,对借款人非常不利,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所有的陈述与保证事项都摘出来,因为贷款协议偏向于贷款人,则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范围肯定很宽(有可能一次没有支付保险费、一个陈述与保证不真实都会构成违约)。作为后来投资者的律师,一定要了解前一轮交易的性质,并进一步判断对此次交易会造成何种影响。
在与房地产并购项目有关的尽职调查中,律师对相关问题的敏感性也很重要。比如,律师应当先审查开发商自有物业的建设有没有发改委颁发的开发项目核准,以及跟开发项目有关的其他许可,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是否取得。然后应当审查土地使用权以什么方式获得;如果是出让取得,就要看当时是协议出让还是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来出让;土地的使用条件为何;是否有土地闲置费问题;土地出让金有无支付凭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地权属是否不一致是否有擅自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的情形等。而对租赁物业而言,律师除了需要审查房地产权证租赁合同外,还要审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租赁登记问题、房地产出租人的权利能力问题、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优先续租权问题、租赁场所的用途等。
2、审查公司基本文件
众所周知,一般公司基本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年检报告、其他设立证照(如组织机构代码、统计、海关、外汇、财政、税务登记证照等)、内部规章制度。有些公司的基本文件在任何尽职调查中均不能被忽略,例如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但是,并非所有的公司文件都需要进行摘录或进行说明,比如组织机构代码证,除非确实缺少这些文件或其与公司营业执照不一致且公司无法提出合理理由。
特殊公司文件可能包括批准文件、批准证书、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合资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投资者权利协议、认股权协议、增资、减资、合并、改制批文、招股说明书、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不同公司形式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的公司文件会有不同。
在不同的交易中,不同文件的重要性各有差异。如在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情形下,改制的批文、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方案,甚至政府会议纪要都是非常重要的,应当注意审查、发现隐藏的潜在风险或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对那些成立年限较长的企业更要高度注意),比如改制的法律程序存在瑕疵、国有资产不当处置等问题。律师在做此类尽职调查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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