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国乡振司法〔2022〕5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为做好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一)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新调整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6900元),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农户家庭成员情况,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集中排查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和一般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农户的帮扶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帮扶措施,特别是参加医保等健康帮扶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重点: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着重排查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各类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六)集中排查重点区域。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无脱贫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开展重点排查。
(一)脱贫户。重点关注2020年当年标注脱贫和人均纯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脱贫户。
(二)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2021年度和2022年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农户。
(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关注其中的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四)农村低保对象。重点关注2021年以来新纳入和申请未纳入低保的农户。
(五)农村残疾人家庭。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家庭和2021年以来致残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点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点关注2022年危房改造或维修的家庭。
(八)饮水安全问题家庭。重点关注分散式饮水工程饮用水农户。
(九)收入不稳家庭。重点关注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就业不稳和产业发展失败的家庭。
(十)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重点关注一般农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脱贫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农户。
以上重点人群清单于4月30日,统一反馈至各村。
(一)乡收到重点人群清单分发到村,并汇总掌握各村摸排情况,成立督查小组进行督促指导村级排查,建立重点人群摸排台账及问题清单,全程跟踪指导。村级要通过集中排查,先摸清重点人群农户情况,其次是其他一般农户情况,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马步乡xx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逐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
(二)对排查新发现的困难农户,要按照防返贫监测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分类进行处理。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
(三)对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坚决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返贫致贫风险,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进行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要尽早发现、认真审核,及时补充完善。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乡将于5月5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各村专干要确保掌握集中排查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充分组织监测网格员、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干部、专职信息员等力量,采取上门入户、实地摸排等方式,逐户摸清情况,准确记录摸排信息。
(三)信息采集录入(5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时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同时将集中排查主要数据按《马步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到乡村振兴工作站。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村要及时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精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实做好排查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为更好统计数据,各职能办按照规定格式提供数据并确保数据准确性。乡村振兴工作站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社保、住建、教育等相关职能办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简化工作流程,各村对排查中发现的困难农户,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需即刻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通过各职能办进行数据比对,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统筹做好集中排查发现问题、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举一反三,一体整改。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规模性返贫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强化调度指导。各职能办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查中遇到的问题。乡村振兴工作站将根据实际汇总情况,对各村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我乡将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夯实工作作风。各村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过程扎实、排查数据详实、排查结果真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纸面排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人不漏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在全县11个乡镇,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农转非”后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建立健全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根据20xx年省、市监测范围标准,确定我县监测范围为7000元。监测范围作为纳入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要综合考虑重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及返贫致贫情况,进行综合衡量。
2.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定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xx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和无监测对象的行政村。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医保局、卫健委、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残联、应急管理局、妇联、县委统战部、团县委、民政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级明确专人填写《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问题清单》(附件2)。
集中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全面培训部署阶段(4月27日—4月30日)。出台《固镇县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全县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层网格划分和基层网格员调整,各乡镇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监测手册》,做到每个网格员人手一册(《网格化监测手册》)、人手一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入户开展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镇村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户见面,不在本地的要电话走访,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村组网格员和村两委包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对本村组要户户到、人人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联系人对所帮扶对象在家的要入户,在外的要电话沟通联系;乡镇包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第一书记对本村入户率要达到30%以上。此次排查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日—6月9日)。各乡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乡镇及时上报县局汇总后统一向省局提出申请,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整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放相应权限。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9日—6月11日)。各乡镇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经验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王松妹;联系电话:0552—6058032)。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对所辖村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抽样户数不少于300户,且要对所辖村实施抽样全覆盖。县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对乡(镇)村进行督促指导,帮助镇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对所有乡镇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各乡镇抽样纸质材料均要保存。县局将在集中排查开展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暗访调研、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对工作进展较慢、质量较差、问题较多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并及时通报,督促推进工作。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xx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考核评估督查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三
为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乡村振兴局《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年度监测范围调整。在20xx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基础上,综合考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价指数变化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等情况,20xx年拟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参考(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为准),研判“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综合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以家庭为单位,面向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关注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脱贫的贫困户、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强部门协同能力,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排查的同时,充分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拓展预警信息来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全部纳入监测对象,落实监测联系人,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计划,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4.调整优化识别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确定”的程序开展监测识别,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帮扶计划制定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
(1)入户核查初判。村级在排查中获取预警信息后,组织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入户核查。对初判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指导其填写数据比对“承诺授权书”,按照信息采集表精准采集基本信息、风险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数据比对。由县级乡村振兴局协调民政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给乡镇、村。对半年内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群开展过数据比对的,可不重复开展比对。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
(3)村级评议公示。村级采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结合数据比对结果,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组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提出针对性帮扶计划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公告确定。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审定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帮扶计划并进行公告,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及时组织乡镇、村信息员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共享监测对象名单,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确保精简规范、提高实效。公示环节只在村内开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则上识别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在确定监测对象后,落实监测联系人和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不超过10天。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普遍认可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识别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2.对核实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识别程序重新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精准对应、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2.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
3.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
4.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5.对排查发现收入已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经帮扶后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在内容上,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2.在区域上,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特别是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2%的乡镇、村,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逐乡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错漏、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未落实、未及时标注“风险消除”等问题。
3.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后续扶持工作情况
全面排查辖区内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基本产业、基本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五基"工程推进情况,确保易地搬迁人口稳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排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及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移风易俗及良好行为引导、法治与德治宣教活动开展情况,搬迁群众就业、安置房入驻和社会融入、用水用电安全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8)。
2.排查的组织方式。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排查采取入户排查与面上排查相结合方式,与集中大排查同步进行。入户排查由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镇村组织,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进行,汇总形成易地搬迁户的问题清单。面上排查由县易地搬迁办和乡村振兴局牵头,组成排查专班,重点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帮扶车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排查的具体要求。由各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排查专班,统一梳理到户、到点排查发现的问题,单独汇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形成专项排查报告,与集中大排查报告一并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六)核实核准数据信息
结合前期下发疑点数据和排查发现的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致”情况,提高数据质量。
1.排查信息全面性。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监测联系人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2.排查信息准确性。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
3.排查信息时效性。重点关注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变化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4.完善台账资料。按照“宜简不宜繁”的要求,完善台账资料,乡镇档案以学习、研究部署工作等为主,村档案以识别消除程序、政策落实等为主,户档案以明白卡等为主。
5.压实数据管理责任。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的原则,乡镇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压实村级采集责任、信息员维护责任、乡镇审核把关责任,确保系统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进行培训部署(5月6日前完成)。完成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7日前完成)。各乡镇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乡村网格员信息员等力量,结合各地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上报,以县级为单位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待上级批准后,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操作。
开展工作总结(6月8日前完成)。各乡镇对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全国同时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级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给予集中大排查工作充分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县直相关单位、各驻村工作队也要全力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要准确把握集中排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关键环节、方法步骤,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对入户调查内容进行梳理分析、整理合并,防止重复入户和填表登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严把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履行纳入程序,要杜绝“唯收入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现象发生。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帮扶。要紧盯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数据,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到“三一致”。
(四)强化督导指导。集中排查期间,省、市乡村振兴局和县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对各乡镇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滞后等问题。对工作不认真、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甚至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四
每个脱贫摘帽县建成x个农业科技园区,x家以上“星创天地”。选派“三区”科技特派员x名,本地科技特派员x名以上(其中脱贫摘帽县x名),开展培训x万人次以上,转化或示范x项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以科技助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提升科技在脱贫防贫工作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中的支撑能力,确保完成全市科技扶贫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因地制宜选派科技特派员。每个县组建至少x个科技服务团队,贫困村所在乡镇至少有x家科技服务站,年初签订服务协议。从市农业局、林业局、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派专业技术人才组成2020年度“三区”科技科技特派员队伍。发挥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主动性,结合本县农业发展和扶贫脱贫任务,从本县农业科技园区、农林部门、职业学校、农技协会中选派本土专家,从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选派技术能手,x个脱贫摘帽县共计选派x人以上(含每个县x名网络科技特派员)组成本地科技特派员队伍,保持贫困村全覆盖。积极扩大培训覆盖面和针对性,以对本地扶贫产业、特色产业中的企业、合作社、扶贫微工厂、扶贫车间培训为主,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培训和对口帮扶,推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致富,同时兼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和有关贫困人员的培训,每半年开展x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技术培训,实事求是开展贫困人员培训,对培训中包含贫困人口的要做好登记。
(二)开展法人特派员结对帮扶工作。以落实科技部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为抓手,鼓励从市重点农业科研院所、各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星创天地等选派法人科技特派员,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或基层组织等结对帮扶,围绕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贫困地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贫困地区脱贫需求等方面服务。
(三)实施重点人群帮扶工作。要结合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清单,及时分析掌握贫困户、边缘户等重点贫困群众需求,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开展科技培训,提升就业本领。对本县特色扶贫产业、工厂、车间等进行重点帮扶,采取主动上门与网络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协助产业扶贫。
(四)组织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培训市科技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培训,以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政策解读和乡村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能力和积极性。
(五)大力支持星创天地建设。组织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宣传政策、讲清条件,预先开展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摸底工作,由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提前审核把关,协助完善申报材料,并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提高成功率,全市力争星创天地新增x家,总数达到x家以上。支持返乡农民工、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返乡人员到园区进行创新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争创省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三农”领域重点任务,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力争新增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x家,总数达到x家。
(七)促进成熟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对接京津及我省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以提升我市玉米、小麦优势种质资源、设施蔬菜、特色果品以及农业智能设备等发展水平为重点,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支持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小巨人、科技特派员等,推广、展示一批适合扶贫特色产业应用的易操作、好转化、可复制、见效快的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科技成果,力争年转化各级各类适用技术或成果x项以上。
(八)实施“互联网+科技扶贫”行动。鼓励市县自媒体、电商、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个人等担任“网络科技特派员”,通过互联网途径宣传推广科技政策、生产技术,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科技培训,通过网络电商推广和销售扶贫产业生产产品。
(一)落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要发挥市县两级科技扶贫协调指导小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科技扶贫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分析脱贫攻坚形势,调度脱贫攻坚工作。非贫困县要根据需要选派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发展星创天地、争创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转化或示范科技成果。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加强派出人员的跟踪督导,落实扶贫政策、做好服务保障。
(二)抓好本部门驻村工作队管理。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制定所派出驻村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对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x次本单位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工作。驻村工作队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书面汇报工作。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五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有效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基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
监测内容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监测对象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灾害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情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注:确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帮扶内容
七、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馈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巩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某乡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某县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的汇报
防返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监测实施方案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 xx 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 5000 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 xx 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 月 月 25 日-4 月 月 5 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 月 月 6 日-4 月 月 10 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 月 月 11 日-4 月 月 15 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 月 16 日-6 月 月 30 日)
1 、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 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 、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7 至 12 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 “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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