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协议审核要注意(案例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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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协议审核要注意(案例19篇)
时间:2023-11-03 05:02:11     小编:雨中梧

个人成长与自我实现,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总结的完美是基于对自己成长的真实认识和未来发展的展望。这些总结范文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一

股权融资协议书注意就是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融资协议里的注意事项,欢迎大家阅读!

1.财务业绩

我们了解到某家去年5月撤回上市申请的公司a,在2011年年初引入pe机构签订协议时,大股东承诺2011年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且2012年和2013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均达到25%以上。结果,由于a公司在2011年底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pe机构在2011年11月就以a公司预测2011年业绩未兑现承诺为由要求大股东进行业绩赔偿。

另一家日前刚拿到发行批文的公司b,曾于2008年引进pe机构,承诺2008-2010年净利润分别达到4200万元、5800万元和8000万元。最终,b公司2009年和2010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仅1680万元、3600万元。

业绩赔偿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赔股份,另一种是赔钱,后者较为普遍。

t1年度补偿款金额=投资方投资总额×(1-公司t1年度实际净利润/公司t1年度承诺净利润)

在pe、vc投资领域的律师眼中,业绩赔偿也算是一种保底条款。“业绩承诺就是一种保底,公司经营是有亏有赚的,而且受很多客观情况影响,谁也不能承诺一定会赚、会赚多少。

保底条款是有很大争议的,如今理财产品明确不允许有保底条款,那作为pe、vc这样的专业投资机构更不应该出现保底条款。”

在财务业绩对赌时,需要注意的是设定合理的业绩增长幅度;最好将对赌协议设为重复博弈结构,降低当事人在博弈中的不确定性。不少pe、vc与公司方的纠纷起因就是大股东对将来形势的误判,承诺值过高。

2.上市时间

关于“上市时间”的约定即赌的是被投公司在约定时间内能否上市。

公司一旦进入上市程序,对赌协议中监管层认为影响公司股权稳定和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协议须要解除。但是,“解除对赌协议对pe、vc来说不保险(放心保),公司现在只是报了材料,万一不能通过证监会审核怎么办?所以,很多pe、vc又会想办法,表面上递一份材料给证监会表示对赌解除,私底下又会跟公司再签一份"有条件恢复"协议,比如说将来没有成功上市,那之前对赌协议要继续完成。”

3.非财务业绩

与财务业绩相对,对赌标的还可以是非财务业绩,包括kpi、用户人数、产量、产品销售量、技术研发等。一般来说,对赌标的不宜太细太过准确,最好能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否则公司会为达成业绩做一些短视行为。所以公司可以要求在对赌协议中加入更多柔性条款,而多方面的非财务业绩标的可以让协议更加均衡可控,比如财务绩效、企业行为、管理层等多方面指标等。

4.关联交易

该条款是指被投公司在约定期间若发生不符合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公司或大股东须按关联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向投资方赔偿损失。

上述a公司的对赌协议中就有此条,若公司发生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大股东须按关联交易额的10%向pe、vc赔偿损失。

不过,相关pe机构人士表示,“关联交易限制主要是防止利益输送,但是对赌协议中的业绩补偿行为,也是利益输送的一种。这一条款与业绩补偿是相矛盾的。”

5.债权和债务

该条款指若公司未向投资方披露对外担保、债务等,在实际发生赔付后,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或大股东赔偿。

债权债务赔偿公式=公司承担债务和责任的实际赔付总额×投资方持股比例

6.竞业限制

公司上市或被并购前,大股东不得通过其他公司或通过其关联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7.股权转让限制

该条款是指对约定任一方的股权转让设置一定条件,仅当条件达到时方可进行股权转让。“如果大股东要卖股份,这是很敏感的事情,要么不看好公司,或者转移某些利益,这是很严重的事情。当然也有可能是公司要被收购了,大家一起卖。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要被收购了,出价很高,投资人和创始人都很满意,但创始人有好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就是不想卖,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条款是领售权,会约定大部分股东如果同意卖是可以卖的。”毛圣博这样解释道。

但这里应注意的是,在投资协议中的股权限制约定对于被限制方而言仅为合同义务,被限制方擅自转让其股权后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并不能避免被投公司股东变更的事实。因此,通常会将股权限制条款写入公司章程,使其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效力。实践中,亦有案例通过原股东向投资人质押其股权的方式实现对原股东的股权转让限制。

8.引进新投资者限制

将来新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的每股价格不能低于投资方认购时的价格,若低于之前认购价格,投资方的认购价格将自动调整为新投资者认购价格,溢价部分折成公司相应股份。

9.反稀释权

该条款是指在投资方之后进入的新投资者的等额投资所拥有的权益不得超过投资方,投资方的股权比例不会因为新投资者进入而降低。

“反稀释权”与“引进新投资者限制”相似。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涉及股权变动的条款时,应审慎分析法律法规对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10.优先分红权

公司或大股东签订此条约后,每年公司的净利润要按pe、vc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优先于其他股东分给pe、vc红利。

11.优先购股权

公司上市前若要增发股份,pe、vc优先于其他股东认购增发的股份。

12.优先清算权

公司进行清算时,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前述a公司的pe、vc机构就要求,若自己的优先清偿权因任何原因无法实际履行的,有权要求a公司大股东以现金补偿差价。此外,a公司被并购,且并购前的公司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并购后公司的表决权合计少于50%;或者,公司全部或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被转让给第三方,这两种情况都被视为a公司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上述三种“优先”权,均是将pe、vc所享有的权利放在了公司大股东之前,目的是为了让pe、vc的利益得到可靠的保障。

13.共同售股权

公司原股东向第三方出售其股权时,pe、vc以同等条件根据其与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向该第三方出售其股权,否则原股东不得向该第三方出售其股权。

此条款除了限制了公司原股东的自由,也为pe、vc增加了一条退出路径。

14.强卖权

投资方在其卖出其持有公司的股权时,要求原股东一同卖出股权。

强卖权尤其需要警惕,很有可能导致公司大股东的控股权旁落他人

15.一票否决权

投资方要求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对特定决议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这一权利只能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公司法》第4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也就是“同股同权”。

16.管理层对赌

在某一对赌目标达不到时由投资方获得被投公司的多数席位,增加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

17.回购承诺

公司在约定期间若违反约定相关内容,投资方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二

协议人:张三,男,出生日期,工作单位,现住址。

协议人:李四,女,出生日期,工作单位,现住址。

张三与李四与×年×月登记离婚,现因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如下:

一、张三与李四离婚。

二、婚生之女张×由李四抚养,张三自离婚之日起每月给付女儿张×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张三可每星期六探视女儿一次,时间为早8点至晚8点,由张三自行接送。

三、婚前财产各自所有,详见清单。

四、共同财产及现有存款5万元全部归李四所有,张三可于领取离婚证后3日内将其个人婚前财产、衣物取回,详见清单。

五、现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两居室一套归李四所有,李四给付张三房屋折价款10万元,该房屋贷款由李四自行偿还,张三协助李四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李四承担。

六、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七、张三一次性给付李四生活帮助费30万元。

上述第五项、七项均于领取离婚证后7日内执行。

协议人: 协议人:

日期: 日期:

附:财产清单

注:

1. 离婚协议无须办理公证,在离婚手续办理完结时即可生效。

2. 如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可经过诉讼程序解决。

3. 如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在发现财产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4. 双方婚前、婚后达成的财产协议均有效,可按该协议分割财产。

5. 如果一方或双方开办公司,对股东身份、份额的约定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6.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今后如有大额医疗费、教育费等可双方事先约定,如未约定依法双方共同负担,有争议时可诉讼解决。

7. 离婚后户口迁移可双方约定迁移时间,诉讼中一般不予解决此问题。

8. 有多份离婚协议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离婚协议书书写注意事项: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由于女方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女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女性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男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如日后想反悔,想到法院起诉撤销的难度很大,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三思。离婚协议书一般要写三份,其中一份在留存婚姻登记处。

离婚协议书(范本)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元给对方(按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备注:以上离婚协议书是标准版本,各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编辑,未用着的条款可予删除。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户口已迁入新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户口不在北京的当事人,如果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8、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 1

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四)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五)签署离婚协议应注意的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

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

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

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六)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提示您: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对于以上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程序见诉讼离婚的内容。

(七)离婚协议的反悔

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们认为,对于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形,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然该解释第九条对于在协议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上也明确了可撤销、变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相关条款中所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离婚协议中明确的财产;对于协议中未涉及的双方共同财产,均不受此解释的限制。

对于在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效力的问题,目前有二种不同的观点。

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但也有人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根据最高院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效力。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不愿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依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书一方面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面是确认双方对协议上列明的财产的分割意见,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八)涉外协议离婚

1、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

如果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或外国国籍者,需要到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

2、申办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3、申办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居民: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3)华侨、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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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审核要注意篇三

财会人员对发票比较熟悉,知道发票是盖有税务监制章。但不能说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凭证都不合规。如盖有财政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汽车票、火车票及飞机票;医院使用的专用收据等;如果去境外出差,“形式发票”也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还有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及裁决书也是可以入账凭证的。在自制原始凭证中,如借款单也是可以作为付款依据。

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即:不合法的便条、不合规的单据来充当原始凭证。在实际中财会人员时而遇到白条入账的情况,是不是所有的白条都应拒之门外呢?当然不是,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如果是以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入账,则是违法行为,不可入账。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允许入账,如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确实无法取得发票,从真实性的原则出发,以相关的制自凭证来入账。对于白条,能否在所得税前抵扣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这里的关键点是如何证明相关支出是必要及正常的支出。对于生产经营行为,内部原始凭证如成本核算资料、折旧资料等,可以作为合规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而对外购采购货物及服务等,从税收实践来看,需要有合规的票据来证明,否则在对企业进行汇算所得税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会计人员在审核单据时候,需要全面地审核如下事项:审核发票的名称、发票的类型、填制日期和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在发票审核时需关注发票上需要写明单位的全称,但需要区分一种情况,对于有些必须要个人实名登记的发票,如飞机票、火车票、住宿费发票、手机话费发票(李志远注:个人抬头的手机话费发票可能会存在争议,但这种发票如果作为职工福利或工资性补贴,我认为是可以的)则可以认定为合规发票;对于发票的类型要留意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对于填制人与复核人应是不同的经办人,如果填制人及审核人为同一人,则是不符合常理。对于盖章,则需要盖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或带有五角星的公章,或是合同专用章等。如果上述要素不合规的票证虽然在会计上进行了账务处理,但也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的风险。

在日常的付款中,财会人员也时而看到收到的发票时间比发票上填写的时间滞后很多,有的还是跨年度的。在会计上能否入账呢?我们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费用已作预提在当年入账,但当年未取得发票;第二种情况是当年取得了发票但未在当年入账,即是跨年入账。针对第一种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实务中在当年所得税预缴时可按账面发生额核算,但需要在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要取得发票,否则要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针对第二种情况,从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出发,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下年度费用中列支(李志远注:金额小,影响小的,可以在下年度入账),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再来看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当期费用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至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实务中,各地税局的执行也不尽相同,总的原则是时间越久,税前抵扣的难度越大。另外,从企业的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如果经常出现发票跨年度入账的情况,也说明管理不够到位而要引起重视。

定额发票也称为手撕发票。因为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是固定的,如果实际没有消费到定额发票的金额但以定额发票的金额报账的话,往往也不太好发现其中的问题。当然,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定额发票将会越来越少,慢慢会退出历史舞台。

应定期及不定期地在相应国地税务网站或通过当地的纳税服务中心及本地主管税务机关等方式咨询发票的真伪,以减少或杜绝假x发票的发生。(李志远注:事实上很多单位是逢票必查)

所谓阴阳发票,即是指发票的对应联次内容不一致。在审查发票时,要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正反双面颜色是否一致,内容是否完整,辨别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当然这种现象也会随着税控机开立发票的普及而逐步减少。

偷梁换柱意为伪造。是指所提供发票与真实业务不匹配。实务中,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经济业务根本就没有发生,而假借所取得的`发票(有可能是买的假x发票)要求报销付款;第二种情况是业务真实发生,但发票的内容如品种被变更;第三种情况是真实发票因遗失等原因而找不到了,只能找一张其他类型的发票来替代入账(李志远注:这三种情况涉嫌虚开发票)。根据《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指通过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把原来真实的加以改变,歪曲了发票原来的面目。会计人员在审核时需要由火眼金睛来识别这些伎俩。(李志远:干会计还得学点刑侦手段)

如果报销付款中出现连续多张连号的发票,则该发票可能存在不符合业务的真实性。(李志远:这个属于较低级的造假)

对于不合规的经济业务,财会人员不要参与出馊主意,去动歪点子帮企业去买假x发票入账(李志远:财务人员即便要替企业着想,但也不能主动给业务人员出“坏点子”,出了事我们兜不住的)。根据《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单位及个人还有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会人员在审核凭证时,对于不真实及其他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凭证拒绝时要向对方说明原因,语言表达要婉转一些,不要“得理不让人”,这样也使得对方易于接受(李志远:做好财务工作,和别的工作一样,也要先做人)。另外,我们尽量要做到对事不对人,不能因为对方是主管或是高管,对不合规的票据我们就照单全收,是原则的事情仍要坚持,不可没有底线。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四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五

1) 报销单的填写:字迹清晰,费用项目分类明确,时间、地点是否清楚,附件页数、大小写金额准确,经手人、模块负责人签名。

2) 附件原始单据的合法性:金额准确,单据是否正规发票,发票开具是否正确,抬头名称是否正确,内容是否与实际一致;发票与非发票单据是否分开整理。

3) 报销费用的合理性:费用产生的前因后果是否明确,相关附件是否齐全(oa记录,明细表等),如:车辆费用附车辆行驶记录表、加油充值一览表等,差旅费附出差行程明细表,手机补贴附手机登记明细表。

运输运费、快递费的审核,是否附明细表,抽查核对单价、考核项目、回单、运输协议书等是否正确、齐全,对比前期运费是否上涨,如有上涨查明原因。

(1)“凭证粘贴单”上粘贴的各次车、船、飞机票别、车次、席别、出发和到达地点、日期、金额的单据,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相符。

(2)粘贴的住宿费单据金额,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相符。

(3)粘贴的市内交通费票据单价、张数和计算的金额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相符。

(4)粘贴的订票费、退票费、邮电费、行李费、运输搬运费、资料费、文具费、会议交通费和

其他

等项费用原始报销单据,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分项合计金额相符。

(5)检查厚纸板式的火车票是否将中间的夹层撕去,并依次粘贴牢固,决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车票和市内交通费成叠装订报销。

(6)对丢失车船票原始报销凭证后要求办理报销的,注意查看是否附有经过领导批准的人个书面情况检查报告书。

(7)对丢失住宿费单据的,要注意查看是否附有取得原住宿单位补开的住宿费单据或住宿费收费证明书。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六

律师在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最好是面谈的形式或直接参与谈判,摸清当事人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动机。实践中,明明是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买卖合同处理;明明是一般合作建房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处理,结果导致合同名不副实。有的当事人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明明是企业相互借贷合同,确要搞成一份合作经营合同。

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乃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律师要特别注意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断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除了上述规定外,还要注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律师在起草和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关于合同有效性问题,事实上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当合同个别条款无效时,律师只需修改该个别条款;当整个合同无效时,律师就要放弃当事人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

应注意合同的平衡性

的义务相对应。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草稿,要么得不到签署,要么变成“显示公平”!虽然律师是受合同一方委托,律师当然要注意委托方的利益,但若不考虑合同相对方的利益或者不注意合同的平衡性,绝对不是一个好律师!有的律师在起草合同时,还往往为合同相对方设立了诸多陷阱而沾沾自喜。殊不知,你的“聪明才智”迟早会被“发现”。要么你辛辛苦苦起草的合同草稿被改得面目全非或被“束之高阁”,要么你起草的合同虽然得到了签署,但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这些陷阱会逐步暴露而遭到合同相对方的种种刁难。最终,导致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吃亏的,还是你的当事人,甚至是你本人。“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教训不可不吸!

应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

应注意合同结构的合理性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合同通常由三部

分组成,即首部、内容、结尾。首部一般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常见的鉴于条款)、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适用、保密、权利放弃、权利转让、继承者和受让人、修订、可分割性、全部协议(常见的取代条款)、未尽事宜、通知、合同正副本份数及保存、附件等;合同结尾一般包括签约单位盖章及签约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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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审核要注意篇七

融资租赁合同审核时要注意什么?融资租赁合同审核要注意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方面、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方面、融资租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方面、融资租赁合同形式的合法性方面等事项。

要核实出租人有无合法的资格,写进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的出租人一定要写其全称,并签字盖章,同时审查盖章单位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如果对方是法人企业,则要审查其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即是否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对方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也可与之签约,但一定要慎重,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其资格。

实践中,要防备某些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人却以合法的身份进行诈骗。

并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发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无效。

所以,承租人一定要认真审查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

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

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

同样,承租人也必须对出租人进行资信调查,选择合适的出租人,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审查方法主要是看对方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是否过期等。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

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以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方式使对方作出不符合内心意思的表示而签订合同,这都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亦规定: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一旦一方当事人发现自己在签合同时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意思表示并不真实,从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受到伤害时,都应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当然,合同是否无效,是否应予以撤销,其确认权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行使,它只能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独享。

此款经常会有不填或漏填的陷阱出现。

为此,应按规定严格填写租赁财产名称、国别、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总金额。

每一项都要填写具体。

要特别注意财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财产的标的`物,否则,标的物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易出现纠纷。

租赁财产的名称要写得具体、清楚、详细。

如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租赁,一定要写清楚商标,品种、型号、规格、号码,当发生纠纷或者出租物被偷换、遗失时,能有解决纠纷的依据。

对于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一定要规定或注明清楚,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

条款中要求出租的数量要准确,质量必须具体,如财产租赁前的实际质量;返还租赁物时必须达到的质量。

对某些易变旧或者易磨损的设备,要在合同中约定其磨损的标准。

有的交货、验收签订不具体。

应在合同中写清交货地点、时间,分期交货的,还要写清每期交货数和具体期日。

应写清验收时间、方法和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

租金金额一般由购买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成本、租赁利息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的其他费用构成。

合同中要明确手续费、保险费、运费等费用是否包括在租金中。

租金一般应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如果购买租赁物使用外币的,可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币种支付。

租金币种的选择可以与购买合同中的币种相同也可以不同,但要注意汇率风险的防范。

利率也是影响租金总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利率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固定利率是在全部租赁期间租赁费率固定不变。

浮动利率就是每隔一定时期租赁费率根据市场利率或贷款利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租金的次数,每次支付的金额,是在每次付租期开始日交付租金还是在每次付租期末日交付租金等。

对保证条款,一定要写清保证种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购买租赁物成本的20%。

除此之外,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人。

当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纳租金或履行其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

对担保人的资格以及担保能力等,出租人应认真审查。

租赁期间,租赁物应当保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之处。

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可列入租金总额,也可单独列出而不列入租金总额。

有关保险事宜的具体办理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

保险赔偿金由承租人享有。

租赁物如是进口货物,应交纳海关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款。

即使是国内货物,如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应纳税的,也应交纳相应税款。

关于税收的承担,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承担供货人迟延交货或供货产品质量瑕疵的责任,由供货人对此负责。

租赁起止日期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重要影响。

起租日是租赁开始日期。

实践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根据下列日期约定起租日:

(1)出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的价金之日。

(2)货物运抵货港之日。

(3)承租人交付验收证或接收证之日。

(4)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日期。

出租人、承租人各自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实现了自己的全部义务,租赁关系即告终止。

要详细、具体规定租赁财产的用途,对某些财产的使用范围的限制要注明。

要把好租赁财产的维修和保养规定关,因为这事关租赁物能否保持长久使用,不至于因缺乏修理和保养而受到严重损害的问题。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保养维修由出租人承担是正确的。

但是,合同中必须强调清楚的是:这种责任的承担对于出租人来说,只能是在正常使用、操作租赁物的过程对租赁物保养维修的承担,而不是一切承担。

因为租赁物由于承租人的非正常使用或者有意破坏所导致的毁损和经济损失,理应属于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承担范围。

在实践中,有时为了方便起见,经双方商定,租赁物的保养维修也可由承租人承担,只要明确其费用负担就行了。

一般地说,日常的维修保养承租人应该承担,而大的机器故障或租赁物的大修,却是出租人的承担范围。

这样规定,便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也可增强其保养的责任感。

(1)必须在租赁合同中规定出租人需要变更出租物所有权时,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承租人不同意或者不征求承租人意见,则原承租合同继续对新的所有权者有效,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2)对于租赁合同的解除,必须规定其解除的条件。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利用租赁物参与或进行非法活动;逾期不交纳租金或者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等等,要规定清楚。

(3)对承租人将合同转让的情况,要明确规定其征求出租人意见的义务,并且对转租后第二承租人的行为负责。

(1)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按合同规定的租赁物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维修等。

(2)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是:合同规定依按时交纳租金;合理、正确地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保管、保养、维修租赁物,不得随意转租、拆租等。

在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约行为及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规定由于承租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的损坏,丢失应负责修复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或赔偿等。

融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常不写本项,或只简单地写退租、续租、留购。

应注意正确填写本项。

退租要确定具体期日和退租交接手续。

续租要确定续租确定日及续租手续、程序。

留购要确定留购价格、支付币种、方式、时间、交接手续。

此条款中常有少填违约责任或明确潜在地填写违约责任的附加条件的陷阱出现。

应详尽填写违约责任,剔除附加条件,同时注意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防止承租人义务责任的增多。

(2)防止对方义务责任的减少。

(3)保证权利、义务、责任的一致性。

(4)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不填或只填协商解决。

建议选择便利、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关、方式和地域管辖。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八

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在我国协议离婚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离婚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

2、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在协议分割贷款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

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5、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

6、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在父母对抚养期限上做明确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7、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

所以在这里建议大家,如果真的`想要离婚,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毕竟离婚也是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应该慎重行事,以免造成更大伤害。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程序如下:

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

五、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九

离婚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此本人专门就协议离婚应注意的问题谈一谈本人的观点,权且作为那些协议离婚的夫妻的一点提示吧。一,协议离婚必须是在双方完全自离婚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此本人专门就协议离婚应注意的问题谈一谈本人的观点,权且作为那些协议离婚的夫妻的一点提示吧。

一,协议离婚必须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在本人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多是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并没有完全作好协议离婚的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达成的,随意性很强,因此协议后又反悔得非常普遍,结果双方又因此而不得不上法院重新进行离婚讼诉。协议离婚不但没有节省时间和精力,相反还更加的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因为一方反悔,就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隔阂。因此本人建议,夫妻双方虽然感情破裂了,虽然想要离婚了,但也不必非要今天就离不可(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问题上是急不可待,很少有不着急的),更何况即使你今天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真的.办理离婚手续还是需要时间的呢!因此夫妻双方都一定要在具备了一定的协议离婚的心理后再签订离婚协议为好。

二,财产分割一定要明确、准确、全面,不可以模棱两可,也不可以顾此失彼。

四,如果有一方较为勉强,就尽可能的不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而选择诉讼的方式。

六,约定好生效的时间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

一、签协议书

1、类别:选“并轨”

2、学校意见栏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河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用人单位意见栏:签单位时注意,一定要问清你所签的单位,有没有人事权,即能否接收档案。

(1)有人事权,能接收的档案,只盖左边“用人单位(公司)章”即可,档案接收地址填写“用人单位(公司)”的详细地址就行。

(3)公司没人事权,也没有上级有人事权的主管单位的,档案地址不要随便填。公司不接收档案的,要办公司所在地的人事代理,不能回原籍更不能回老家。回原籍,一般是档案打回高招报考生源地的招办,档案容易丢失。

而办人事代理档案不会丢失,还可从办人事代理当天起算工龄,而且有正事的报到证,更能保证公司承认你的经历,随后换工作、考公务员才能办理新的报到证。此类办人事代理后档案转寄地址:填写公司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地址。

另外,毕业前暂时未找到单位的,也需办理人事代理,这样从毕业就可算工龄„„方式是直接拿协议书到某地“人才市场(交流中心)”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盖章。

4、协议书签完后,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辅导员等候学校收取办理报到证。

5、违约需要:(1)旧单位的解约证明,违约金自理;(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3)旧协议书;(4)个人申请(辅导员签字、副书记签字、就业处副处长签字);(5)领新协议书、到学院找辅导员盖章„„违约一般毕业当年6月之后才能办理。

二、考研人签协议注意

1、能考上的尽量不签,签了也得约好不交违约金„„真得交你就交吧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一

就业协议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对于大学生而言,签署就业协议要慎重承诺,一旦承诺就要严格信守。

签订时,五大风险需规避

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下面几种风险:

就业协议的期限:就业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将成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于大学生是初次就业,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不宜将第一次期限约定的非常长,以便在不合适的时候及时作出调整。

改派成本:就业协议强调的是“三方签约”,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由于就业协议每个毕业生仅有一份,所以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高校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违约金:违约金虽然是对双方的一个保障,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双方的承诺需要通过违约金来约束,尤其对于企业来说,由于毕业生往往是先就业再择业,一遇到更好的工作就不惜毁约,极大的增加了企业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单位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理,漫天要价,趁机牟利。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对于那些违约金约定数额较高的企业,毕业生应该考量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及承受能力,而不要“病急乱投医”。

工作内容: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己的学识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日后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等要有明确的约定。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大学生毕业后作为劳动者最大的权益,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应当约定明确。

签订后,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失效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并生效,就业协议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如果有关于工资待遇、住房等的补充协议,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对协议内容应给予认可。

除了时间一个在先一个在后以外,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还有许多不同:

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计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两者的管辖权也不同,因为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相关争议和纠纷由法院直接受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因此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近毕业,又到了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大四狗可千万不能因为学校催的'紧就随便签一份就业协议来应付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几则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大学生张某,是外地在沪就读的大学生,成绩优异,被上海一家房产公司相中并签订了就业协议,约定企业为其办理大学生毕业入沪手续,以及必须工作两年的约定,并约定了违约金5000元。

报到后,张某很快在公司的帮助下办妥了户籍手续;待到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却不愿意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而只愿意签订一年,以至于协商不成,张某一怒之下辞职离开了公司。

公司随即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不遵守就业协议的约定,无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专家点评:

用人单位的要求应被支持。根据《就业协议》,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提供工作岗位、办理户籍的义务;而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要求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并未超出双方在就业协议中的约定,是有约定依据的。但张某拒签,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双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处于非法状态,并且其离职行为也违反了协议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

小冯毕业前与一家单位的市场部签了就业协议,并在7月份毕业后来到这家单位上班。但是工作了不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很难适应单位高强度的工作方式,而且现有工作也不适合其今后发展定位,于是在8月底向单位提交了解除协议申请,虽然单位答应了他的离职要求,却以违约为由,要求其必须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小冯觉得很委屈,身体不好无法胜任工作是客观原因,再说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凭什么说自己违约?自己在公司已经了一个多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要交5000元?由于小冯不肯交违约金,单位就拒绝帮助其办理离职手续,双方的僵持让小冯感觉损失很大。专家点评:

单位要求不应得到支持,如前所述,就业协议是小冯与公司签订的约定将来建立劳动关系的民事合同,7月份毕业后小冯已按照约定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原就业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而双方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如果小冯仍处于试用期内,依据劳动法规定,小冯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属事实劳动关系,小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须支付违约金。

但反之,如果在报到后,毕业生因为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则应该按照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处于试用期,单位也不能将随意其辞退。

就业小贴士

在毕业求职的过程中,除了关注就业协议签订的风险外,大学生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建议或许值得考虑:

不要轻易交保:一些企业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为了保障协议的履行,要求学生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这往往成为大学生受骗的陷阱。

不要虚假陈述:诚信是一项收益最稳定长期投资,而欺骗终有一天被拆穿,大学生在投递简历、面试等过程中不能过度夸大甚至欺骗。

不要希望一劳永逸:一些毕业生在接到用人单位的用人通知后,往往会认为万事大吉,可以放松自己了,但是故步自封的人很容易被淘汰。应届毕业生一方面要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尽可能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以适应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工作。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为要凭协议书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并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有一些其他的事项或特殊的'约定,应当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写明。其内容可为“如本人考上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该协议效力终止”,也可为协议期内工资多少,违约时是否缴纳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一般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在备注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如果不涉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违反政策,并只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学校是不予干涉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必须要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字,否则当发生争议时,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而且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使命就完成了,其效力也自动消失。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三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生于____年___月___日 。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确认各项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归相应一方个人所有、承担。

双方就婚后财产事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

一、婚后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二、婚后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房贷期限为____个月(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每月还贷本息共计________元,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三、位于_______的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男方,现双方协商一致,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归女方所有。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因男方或女方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男女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

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五、双方应保证除上述约定的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如任何一方有上述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并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如果男方再次出轨或者与婚外异性怀孕生子,则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后续新增的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七、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

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合同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各方各执壹份。

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四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生于____年___月___日。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双方确认各项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归相应一方个人所有、承担。

双方就婚后财产事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

一、婚后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二、婚后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房贷期限为____个月(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每月还贷本息共计________元,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三、位于_______的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男方,现双方协商一致,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归女方所有。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因男方或女方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男女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

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五、双方应保证除上述约定的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如任何一方有上述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并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如果男方再次出轨或者与婚外异性怀孕生子,则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后续新增的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七、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

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合同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各方各执壹份。

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乙方以本项目策划顾问的角色向甲方提供专业策划服务;

(二)服务内容:甲方业务的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具体内容包括:

1、甲方营销业务流程的提炼及梳理。

2、营销策略的制定及执行,并根据结果进行修正。

3、选取一个区域进行营销样板的建设。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12个月,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2日。

1、根据营销策划需要,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进度计划等)真实、完整。

2、对乙方提出的企划文本及创意、设计等方案作出确认,并及时对乙方的`阶段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建设性要求和意见并确认。

3、甲方所委托项目应遵守所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保证广告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各项费用。

1、乙方应选派公司主力人员成立专项案组服务于甲方,执行服务期内的各项相关工作。

2、乙方负责组织服务期内各项会议(如甲方认为有必要,甲方也可以组织相关会议),并制作会议纪录,并将会议纪录于会议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3、负责解释说明策划方案的真实意图和操作步骤。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或终稿应保证内容完整、设计精美,并保证出品内容的准确性。所有文案及设计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发布、制作。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专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1、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形成的图文影像等应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提供给其它公司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广告或印刷品发布时的大幅图片设计等知识产权问题,其素材需要向专门的图片公司购买。

3、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乙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被他人追究责任的,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实际损失。

4、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在项目推广的广告、印刷品及各类形象包装上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logo等必要标识。

2、费用总计: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3、乙方收取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1、服务期内因遭遇不可抗力或由于行政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项目策划等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如乙方的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报告,经多次书面沟通无效,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协议。

4、服务期内,如乙方的计划、成果未经甲方确认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如该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六

可以,建议你还是签了吧,

因为这个关系到学校的毕业率。

像你这样的问题,我当时毕业的时候也遇到过。

如果你要去福州工作,公司肯定要你的档案,而你的档案现在还在学校,如果不办理就业协议书,你的档案是没有办法转走的,除非等你毕业的半年以后。

对你的工作影响程度你自己断定吧,因为你没有档案,所以用人单位没有办法确认你的学历等等证明。

补充

没有和你签劳动协议吗?

如果没有签那么可能是私营企业,或者你还在试用期,有些公司也是在你试用期结束以后才和你签合同的。

[本地毕业生可不可以不签就业协议啊?]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七

1. 重大决策的制定。

谁控制了董事会,就控制了公司,拥有对重大决策的制定权。

大股东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会。

通常,股东协议书可以有一个条款,规定一些特定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的批准。

这种规定可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2 融资安排和股东给公司的贷款。

公司运作起来经常需要股东投钱进来,为了保障投钱股东的利益,可以考虑拿公司的资产来抵押给投钱股东,并且支付合理的利息。

3. 股份转让条款,指一个股东想买断另一个股东时如何处理的条款。

一个常见的规定是,一方可以提出买断另一方股份的提议和出价,另一方有权决定接受还是拒绝。

如果另一方拒绝,则必须要反过来按原来的出价买断提议方的股份。

这种规定提供了对双方利益的保护和一个有效的股东退出机制。

4. 股东离婚时导致股份被分割给前配偶时如何处理。

可以考虑制定一个买断条款,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买断转给前配偶的股份。

5. 股东有意外时,如死亡、残废时,如何处理。

一、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

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

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二、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三、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四、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

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该股东填补责任的连带责任。

资本充实责任是只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种责任是连带责任,股东中的任一人对全部公司的资产不足均负有充实责任,先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可以向违约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分担。

这种责任是法律强制责任,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

五、公司未能设立的责任的约定

1、对外责任。

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八

《就业协议书》作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和一套(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契约(合同)式”就业模式将是今后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而在近几年一些高校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过程中,学生和用人单位毁约现象时有发生,这在社会及学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或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不尽完善。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是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虽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目前使用的协议书存在的问题

按照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但这样的协议书随着形势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安徽省教委制定的协议书为例,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协议的内容简单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2、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比如:双方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后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责任等均没有规定,易产生纠纷,而且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

3、协议书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协议书只能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无法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包括私营企业)在供需见面会上与学生大量地签定协议,从而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但事后却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一部分学生进入;另外,一部分学生同时和多家单位签协议书,最后只能选择一家。这种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协议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三、签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主协议(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

2、写清补充协议内容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写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xx届的同学即将步入社会,在实习和找工作的时候时常会有一些困惑,尤其是关系到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实习协议、三方协议和offer的时候。这里详细和大家科普一下这几者的区别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5、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公布一次,20xx年7月1日起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是人民币635元。

(1)要保持”平常心”。在竞争面前,人人都会紧张,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面试时你紧张,别人也会紧张,这是客观存在的,要接受这一客观事实。这时你不妨坦率地承认自己紧张,也许会求得理解。同时要进行自我暗示,提醒自己镇静下来,常用的方法是或大声讲话,把面对的考官当熟人对待;或掌握讲话的节奏,”慢慢道来”;或握紧双拳、闭目片刻,先听后讲;或调侃两三句等等,都有助于消除紧张。

6、协议的形式要合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协议审核要注意篇十九

一、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必须确认在诉讼中争议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确定这个前提后,按照以下原则从法律上进行分割:

(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签房屋分割协议要注意什么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6、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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