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作者的思想、情感以及文学艺术形式的理解和把握。写读后感时要注重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开头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结尾给人以思考和启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读者可以从中借鉴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同时也可以在阅读过程中发现更多的思考点和创作灵感。总的来说,写读后感是一种锻炼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好机会,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尝试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一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籍,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天,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打开了米歇尔。普西的《宝藏》这本图画书,书中有趣的故事和精美的插图像块磁铁似的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一遍又一遍。
《宝藏》这本书的法文原名翻译过来就是《古奇的伟大旅程》。主人公是一只患有失忆症的刺豚鼠—古奇,古奇总是忘记自己埋藏的坚果到底在哪儿。它和它的家人们原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片富饶的热带雨林里。
有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毁灭了它们的家园,它们不得不四处流浪。虽然这段旅程危险重重,但是古奇的妈妈仍然保持乐观的心态。你们猜,这趟旅程的.终点会是哪呢?让我来揭晓答案吧,它们又回到了那片热带雨林,那片森林比之前更广大、更茂密、更郁郁葱葱,因为古奇之前埋在地下的坚果又重新长出了许多果树。从此这片森林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些种子最终会长成一片到处结满果实的茂密的森林。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绘本《宝藏》一书,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特别感动。
绘本里说的是三岁刺豚鼠古奇一家的故事。古奇每天都很努力的按照妈妈要求去采摘坚果,但就是很健忘,不知道埋在哪里,有一天狂风暴雨吹毁了他们的家园,全家都等着他采摘的坚果充饥时,他却哭着跟他妈妈说自己也不知道藏在哪里了。他的妈妈没有责怪他,反而和全家开启了一段奇妙而伟大的寻找家园旅程。可是历经千辛万苦,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他的爷爷告诉他们可以再回之前的家看看,妈妈听取了爷爷的建议,回到原来的家园。到达那里他们惊奇的发现那里枝繁叶茂,一片生机,邻居猫头鹰和燕欧也回来了。原来那是古奇忘记的埋藏在地下的“宝藏”。他们一直认为宝藏是在远方,可是到头来却发现宝藏就在自己的身边。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有时候我会羡慕同学有漂亮的玩具,漂亮的公主裙,要什么就可以买什么,可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的爸爸妈妈虽然很普通,可是他们已经为我付出了很多,他们就是我身边最大的宝藏,我爱他们。
我的班主任玲老师很严厉,一年级刚开始时我有点害怕她,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她是真心为我们好,还教会我们很多知识,我很爱她,她就是我身边最大的宝藏。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三
财富属于勇敢的人,这点感悟是我读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这本书而悟出来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亨利爵士为了寻找他的弟弟来到南非,这意外促使了他和古德、艾伦的寻宝之旅。他们来到了库库安纳国,帮助真正的王子重夺王位,在女巫卡古尔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宝藏,但困在了密室里,他们凭借着他们的聪明才智、勇气,逃出了密室,获得了不计其数的宝藏。
为什么他们能逃脱密室呢?勇敢。因为他们勇敢决定穿越沙漠,来到库库安纳国;因为他们勇敢地和旧国王决一死战,帮助真正的王子重夺王位;因为他们勇敢克服困难,逃出密室,回到祖国。当时库库安纳国的老勇士因法杜斯也劝他们不要去,但因为勇敢、有勇气去,才完成了这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所罗门王的宝藏是一笔丰厚的财富,但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它,想得到它,必须要有勇气,不然,在寻宝过程中肯定被击垮,不但找不到宝藏,而且连性命都很难保住。勇敢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次,我回外婆家和表哥玩,他带我去一条小路,表哥告诉我里面有一些恐怖的声音,提醒我小心点。我刚走进去,果真听到了一些恐怖的声音,我被吓得半死不活,准备转身出去,但我又想到这本书里面的三人,他们如此勇敢,我不也应该这样吗?于是,我飞奔过去,走出了小路。
“宝藏”哪里都有,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拿走,只要你有勇气,就能拿走你人生中的“宝藏”!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四
欢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当惬意的寒假撞上了兴奋的农历新年,充满诱惑的短途游,美味的佳肴宴几乎占据了我的'整个假期,真所谓玩得尽兴,吃得过瘾。当然,尽情享受这美好假期的同时,我还饱食了一顿精神大餐,那就是阅读了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阿姨写的《恐龙的宝藏》。
这套书一共有三本,分别为《恐龙来了》、《恐龙的脚印》、《琥珀地图之谜》,它以绿蜘蛛画在树叶上的藏宝图引出故事,塑造了虚行龙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和田鼠阿仓、小猪巴罗、花猫花菲尔等生动的童话形象。故事讲述的是由于恐龙太多,食量越来越大,恐龙的森林消失了。虚行龙按树叶地图指引的方向,走向山川、城市、圆湖,在找寻宝藏的途中,认识了一群动物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去找宝藏,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他们的宝藏——森林。
书中的人物个个都十分善良,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们,其中我最喜欢小猪巴罗。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来到城市以后,第一个交到的好朋友就是巴罗,巴罗送胡萝卜给它们吃。当两个哥哥阿迪和阿木去别处的时候,阿莉又向巴罗讨要吃的,巴罗又给阿莉一根胡萝卜,还陪伴着阿莉,介绍自己和这个城市,让阿莉不觉得孤单。我觉得巴罗非常的好客,也乐于助人。妈妈常对我说,要经常帮助小伙伴,和小伙伴好好相处。虽然我每次都很努力的这样做,但有时候总会有些不情愿。和巴罗比起来,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加油,要主动的关心和帮助同学,不能斤斤计较。
正所谓“读书伴我成长,阅读点亮心灵”,读完《恐龙的宝藏》这套书,我更加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和谐。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五
“妈妈、妈妈,现在以下几点啦?我最喜欢的《国家文化宝藏》节目内容是不是自己快要出现开始了,好开心、好期待呀!”
在节目中,那一片传承上下五千年的“故事”珍贵的“宝藏”艺术,真的让我如痴如醉,感叹与震撼,我的内心无比荣耀,无比自豪。
为了让我更好地探索和理解历史的“奥秘”和古人的“智慧的结晶”,妈妈给了我这个夏天一本特别的青年版《国宝》书,高兴,兴奋我跳了三尺高,多么一双手都握在你的手里!就像打开了”古老的通道。”
春秋—越王勾践剑,黑色的菱形图案;虽然经过2400年的岁月沉淀,但它仍然闪着寒光,很锋利;因为涂覆有铬金属层的剑体,它可以使千年不锈钢,更称为“第一剑”。你看,“落,落。”勾践剑挥舞他的剑,剑剑展现“王者剑”威武霸气,令人惊叹的我,送一阵又一阵的“历害!真的很历害的!”嗡嗡声。
春秋历史时期——曾候乙编钟,由65个大大学生小小的学习编钟进行整齐挂于木质钟架之上;它能发展奏响一曲曲气势以及磅礴、美妙绝伦的旋律。你听,一首关于屈原的《离骚》正慢慢能够入耳,“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侧耳倾听着,沉浸在一个乐曲结构之中,仿佛可以一眼我们能看见大诗人屈原在感叹、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治国管理之道不能为得到楚王之间认同、理解的悲凉,但他为国、为家、为民的“忠义爱国之心”使我敬佩不已。
清周期—各种釉大瓶,其具有最经典的“瓷主”设备主体装饰层15,色釉料多达17多种,更吉利图案12;它是一流的,漂亮,做工精致的瓷器工艺“的巅峰之作”,陶瓷文化是最“辉煌盛世”。你的'奖励,陆续丰富多彩,生动釉大瓶一件事“横空出世”,它是美国出来的世界,美国的天空的;瓷器的图案,青山绿水干净,凤凰飞,百花盛开,造型生动,太赞,真的很奇妙。
阅读了《国家文化宝藏》一书,我知道了这个时代在更替发展变迁,历史在探索研究发现,未来在等待我们展望,它带来了一件又一件“国宝”的前世今生,诉说着对于一个企业又一个传奇的历史背景故事。
中国,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明,智慧和魅力的国家,我要守护,保护,弘扬文化瑰宝和中华民族精神,助力祖国!为祖国传承!为祖国骄傲!我爱你中国!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六
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这本书以后,知道了许多关于珍惜时间的故事:两个葫芦的命运、花朵学校、时间之网。。。。。。这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让我恍然大悟:时间最重要!
是啊!我们身处的世界有许多美好的食物――闪耀的群星,金色的夕阳,花瓣上的露珠,纯真的眼神,灿烂微笑。。。。。。而时间,是一切宝藏中的宝藏,是上苍赐给我们的最神圣的礼物。点滴时间,汇聚成了我们浪漫美妙的人生。看了这本书,我经常这样问自己:“每一秒,每一分,每一小时,每一天,你珍惜它了吗?宝贝她了吗?”这样问后,我发现,我更抓紧时间了!
如果你再不珍惜时间的话,几十年以后,你会问自己:“在这一生中,我做了什么?”所以,从现在开始把自己的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成两天。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七
我一直很喜欢国宝、历史和古文化类的节目以前都是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参观博物馆。这个暑假我捧起《国家宝藏》爱不释手仿佛穿越到了一件又一件古文物的身边。
书中介绍了上至90前新石器时代的贾湖骨笛下至100多年前的民国时期的宁波“万工轿”共计二十七件传世国宝都有着自己的前世今生故事。
其中“云纹铜禁”我印象特别深刻非常喜爱。它不仅将中国采购失蜡法铸造青铜器的时间提前至春秋战国时期推翻了失蜡法由印度传到中国的说法而且“云纹铜禁”还是最早的一件经科学发掘出土的禁类器物见证了中国第一个禁酒时代体现了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和文明。云纹铜禁不愧为“强国智造”的美誉。
在看《国家宝藏》书籍的同时爸爸还帮我收集电视纪录片和喜马拉雅的专辑同步收看和收听。那一件件传承着上下五千年“故事”的珍贵“宝藏”艺术品真是让我如痴如醉、震撼不已。我心中无比的骄傲无比的自豪。
原来国宝会说话的每件国宝背后都是中国古文化的秘密。中国一个历史悠久、文明智慧、魅力无穷的国家。他的历史贯穿着上下五千年文化绵延千年亘古至今博大精深一代代的文化传承一个个的宝藏缔造者一辈辈的文化守护者让中国人对于中国历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要守护国宝保护文化瑰宝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八
《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是一本成长励志的书,作者晓玲叮当,被孩子们称为“心灵的魔法师”,书名则由此而来。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花朵学校”,讲的是有两个种子,一个椭圆的,一个圆的,椭圆的种子勤奋好学,而圆的种子呢?好吃懒做,不学本领。最后,花神把它们都播种到土地里,圆的种子只长出了几个开不了花的花苞,椭圆的种子变成了一种非常美丽的花,花神给它起名叫“玫瑰”。读了“花朵学校”这个故事,我终于懂得了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讲的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在书中,作者晓玲叮当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我们交流。她小时候,为了贪两小时的玩耍,上语文课写英语,上英语课赶超生字,上数学课补习语文,上自学课写数学,回家就疯玩,结果第二天作业被打下来重写。她写此书前,一直在网上“斗地主”,三年间,什么事也没干,而“斗地主”的“职业”,从“包身工”升到了“大地主”,可是她却什么事也没干成。有一天,她幡然醒悟,知道自己在浪费美好的时光。于是,便下定决心,认真写作,呕心沥血,终于写出了《叮当的魔法》、《魔法小仙子》、《梦想风暴》、《快乐精灵》和《好玩国历险记》等这么多吸引人的书。
看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以前的自己,呀呀学语时尽情玩乐,四五岁就对上网打游戏感兴趣,听到做游戏那个开心劲呀,是几头牛也拉不回的。但是,现在的.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美好的事物都是时间变出了的。所以,我会珍惜自己的宝贵时间,学习好本领,做一个将来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九
晚上跑完步,突然很馋牛肉锅,纠结了会,一个人跑出去吃,隔壁三个纹身男,很想过去挑衅干一架。
去年一年写了百多篇读书笔记,今年半年还没过完,写到第一百篇了。
买南海和译林出版社的书要看运气,所以一般我不乐意买,这次的翻译又不太好。
托妮被称为黑人历史的百科全书,这部书算是她最巅峰的作品。第一代黑奴获得解放,户籍官喝的醉醺醺的,给了他一个dead作为姓,老戴德娶了一个印第安混血女孩伯德做妻子,通过辛勤劳作,他们拥有了一个农庄,有了第一个而已麦肯,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伯德难产死去,女儿自己钻了出来,没有肚脐眼。老戴德不识字,翻圣经找到了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派拉特作为她的名字。十二岁的时候,老戴德被白人枪杀,土地被抢走,两兄妹躲在山洞里,杀死了一个白人,而后哥哥要拿走白人的黄金,妹妹反对,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哥哥去了北方,多年后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拥有大片住宅,富甲一方。妹妹全国流浪,有一天带着女儿,孙女找到哥哥,哥哥还惦记着那些黄金。
第三代奶娃,上面还有两个姐姐,读了大学,反而成了老处女,没有上等家庭的男人愿意娶她们。奶娃同派拉特的孙女谈恋爱,按照他说的,就像嚼腻的口香糖一样又抛弃了她,于是哈格尔每个月总会发作,去追杀他。
奶娃听了父亲讲的黄金的故事,去偷窃姑妈的口袋,而里面只有石头和尸骨。于是他开着车又去那个山洞寻找,由此踏上了戴德家族的寻根之旅。
这本书既有一个黑人家庭的悲欢离合,也交织了当时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经常被杀害,于是七个黑人组成七天小组,每人值班一天,只要这一天有黑人被杀,值班的人要用同样手段杀死相同数量的白人。这本书算是现实主义题材,不过加入了些许魔幻,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白色动物,白孔雀,白鸡什么的。还有时常出现的鬼魂。
1993年托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给予的颁奖词是,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十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十一
千年的历史,只能翻开厚重的史书才能了解吗?不是的。
工致的文物,只有在博物馆隔着厚厚的玻璃展窗才能见到吗?不是的。
一张张精美的图片,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国家宝藏》里那二十七件按时间排序的文物,让我似乎站到了它们面前,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也在轻松阅读中逐渐了解。
无论是九千多年前,成功吹出世界标准音的贾湖骨笛;还是一千三百多年前,永不晃出一滴香料的香囊;或是五百年前,展现多种工艺的各种釉彩大瓶……每一个国宝都好像有了生命,向我讲述着它们的时代发生的故事。
看到安国之信—杜虎符所记录的那段历史,我不禁想起了与它之前的“相知相遇”。
第一次“相知”是在几年前的“国家宝藏”电视节目上。两人各执半面虎符,当虎符严丝合密吻合时,兵马才能被调动。他们用契合的方式来确定情报真假,古人的智慧让我折服。
第二次“相遇”是在陕西历史博物馆,我亲眼见到了杜虎符。隔着玻璃,我发现它只有我食指这么长,比电视上的感觉更小些。那小小的杜虎符上还有细巧的错金字。即使经过两千多年,它们依旧熠熠生辉。古人的高超工艺,巧妙设计再次让我赞叹。
读着《国家宝藏》我不由想四大古文明中,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的文化都已经消失了,只有中华五千年的文明流传至今。而这一件件文物,不仅仅是一件物品,也是中华文化的载体,更是中华五千年的象征。
《国家宝藏》这本书让我看见这些文物,了解这些文物,更让我为我们中华五千年的文明自豪!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十二
《国家宝藏》第二季重磅回归,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打破传统模式,一改历史节目枯燥的说教方式,用鲜活的人物形象、动人的故事展示人文历史,让观众感受到文物也有生命的历程、有灿烂的过去、有尊严的现在,还应该能健康的走向未来。
看过节目的人无不震撼于节目的用心。以明星来担当国宝守护人,明星以其自带流量的特性,自然能给节目带来了数量庞大的观众群。而让这档节目圈粉无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精心的策划,精良的制作,服化道灯的良好配合,才呈现出的节目巨大魅力。与其他真人秀综艺节目相比,这档节目更多的是教育意义。“擦掉尘土、重放光芒的国宝,从尘封的历史中走近我们,带给我们激情澎湃与豪情满怀,让我们明白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理由”。
有人说,节目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传递出一种情怀,一种融于中华民族血脉中的家国情怀,这种情怀得到了观众认同,取得了观众“共情”。是的,这档节目会让人在一览国宝的风采后对祖国的文化风物、风土人情油然而生出自豪感,在了解了每件国宝的前世今生后会觉得自己何其有幸能生而为炎黄子孙。我想,这就得真正的文化自信。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十三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埋藏的宝藏读后感篇十四
近日,央视播出的大型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火了。这档耗时两年制作的诚意之作,号召九大最具分量的国家级博物馆(院),每家甄选出3件镇馆之宝亮相。每件国宝都有一个“保护人”,由明星演员演绎国宝的前世故事。
在华丽的外表之外,《国家宝藏》之所以成功,尤其是在年轻人中颇受欢迎,一方面在于其打破了传统的文化节目固有思路,敢于创新,采用了一种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讲述方式。
《国家宝藏》广受欢迎,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文化传承,不能守旧僵化,更不能拒绝创新。只有用当下的社会语言讲出来、用当下年轻人能接受的方式传播出来,才能赋予其时代魅力。只要选对了表现方式,厚重的文化之美在这个快速迭代的时代同样能赢得公众的追捧。
《国家宝藏》从一开始就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努力将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这一追求,从第一期节目即可窥见一斑。首期展现了来自故宫博物院的三件文物,每一件都有一段“前世传奇”与一个“今生故事”,还有跟它一起血脉相依的守护人。这一切,都能让观众真切感受到:这些文物历经风雨而来,每一个都是饱满的生命、岁月的传奇。
文物不是尘封的古董,《国家宝藏》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眼千年”中日日流淌、从未褪色的文化自信。这档雅俗共赏的文化节目,是续接历史、让昨天与今天生动对话的过程,是把历史辉煌与当代文明融合的过程,是让国宝级文物从冰冷的橱窗里“走”出来,让人感知其澎湃生命力的过程。这样的节目,也是让博物馆里的宝藏真正生发其独特价值,引发公众对优秀传统文化产生骄傲自豪的过程。如此格局开阔、气势磅礴的节目,值得我们继续期待。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7474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