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具备明确的条款和清晰的语言,以避免解释上的歧义。怎样才能使合同的内容更加明确和具体?通过研读范文,可以了解合同中常用的措辞和格式要求。
网络交易合同篇一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自动滴灌种植系统产品一批并在单位内安装自用事项协商同意,并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认真了解并通过详细核算,决定订购乙方如下产品:
产品明细。
备注:以上费用含运输费、安装费。
1、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要求,供货及安装期时间为一周,计划从20__年04月29日开始,到20__年05月3日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水电供应,并向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场所供乙方存放产品和其他工作相关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员协助施工,如有变更,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相关事宜。
4、指定人员配合项目施工及其验收。
四、验收内容:
1、按照甲方采购清单的产品全部安装到位。
2、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菜苗栽种和种子播种完成。
3、全套灌溉设备实现自动供水。
五、结算方式:。
1.工程安装苗木栽育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天内一次性结清。
2.合同执行期间,增加的货物,经双方确认后,应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交易合同篇二
1、用户知悉并认可:交易平台仅为了满足用户进行《问道手游》日常交易需求,并未授予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利用交易平台进行本协议不认可的牟利或任何其他商业目的使用的权利。一经发现,交易平台服务团队将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自行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用户利用交易平台从事本协议不认可的牟利或为商业目的使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2、用户知悉并认可:用户无权对交易平台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在未经交易平台服务团队和/或与其合作伙伴、关联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交易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3、发生下述情况之一:
(2)交易平台收到任何第三方、用户关联的交易方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提出异议或投诉;
(3)交易平台发现用户的“雷霆游戏”账号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5)交易平台发现用户存在其他交易异常。
则,交易平台服务团队有权暂时或永久拒绝为用户及与用户关联的交易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自行决定是否对用户的“雷霆游戏”账号进行调查以及调查期限,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平台服务团队有权根据用户情节的严重程度自行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暂停或取消在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
(2)要求用户退还或收回用户通过交易平台购买所得或正在出售的交易物品;
(4)向用户追索争议交易款项并要求用户承担合理的追索费用;
(5)资金止付;
(6)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退还给买方或其他有权用户;
(7)其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游戏账号采取警告、暂时冻结玩法、永久冻结玩法、暂时隔离、永久隔离、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扣除违规交易所得、交易功能限制、冻结游戏虚拟物品、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倒扣数值、暂时限制游戏行为等措施。
网络交易合同篇三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一事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需要从20__年2月12日起向甲方购买pe给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电线管材及配件,以满足公司的施工进度。
定价方法:。
根据制造商的报价,每批管道的价格降低30%。
质量标准:。
甲方应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管道;
如工程有特殊要求,由乙方另行提出,并按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甲方工程用管计划的相关资料,作为甲方编制供管计划的依据。
2.乙方应被指定为乙方货物的收货人,并负责移交甲方提供的所有管道..管道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指定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收货人签名样本及相应的乙方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
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详细列出实际施工所需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的需求清单,并在交货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求清单(加盖乙方公章)。
4.在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2小时内,乙方收货人应根据需求清单和交货清单检查管道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量子力学。乙方收货人如认为检查有错误,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到现场再次检查。
5.乙方对所供材料进行核实后,乙方收货人应在甲方的发货清单上签字收货,并出具货物的收发单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1.甲方应根据管道的批次提供相应制造商的质量证书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
2.管道到货后24小时内,乙方必须按照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对到场的管道进行抽样检查,并对结果进行二次复检;初验发现问题,应通知甲方在24小时内参加复检,现场管道应妥善保管;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参加复试的,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合理意见..
3.检验周期为管道进场后七天;如果管道进场超过七天,乙方没有有效的检测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认为管道质量合格。当现场管道通过测试时,乙方应将测试结果通知甲方。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测试不合格,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由于乙方对管道的不当使用、储存和维护而导致的所有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付款责任:如有银行现金汇票,以市场贴现为准。
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所有款项。乙方不得在项目中途向其他供应商索要货物。如发生此类行为,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相关责任:。
1.乙方退货,如有非质量问题拒绝收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管道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退回或拒收。
2.变更目的地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变更收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新收货人身份证和乙方授权书的复印件..
4.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能交货货物总值的5%。
5.乙方应在检验期内将不合格管道的结果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应按质量评估价格。
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供货。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的5‰的违约金。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未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未能或未能履行的原因。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仓储维护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责任明确或合同终止后3天内,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否则视为逾期付款。
大概一万块钱用于管道。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网络交易合同篇四
承包人: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__休闲洗_中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
甲方将座落在的__洗_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__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甲方将经营休闲中心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______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营证照。
1、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休闲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
2、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消费卡。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者在持甲方消费卡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或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休闲洗_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
3、甲方将休闲洗_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洗_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休闲洗_中心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休闲洗_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网络交易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规则》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并使用乙方提供的易货帐户及易换额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约。
1、本合约所称"易货帐户",是指甲方在申领易货交易卡时,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而设立的专门用于易货交易结算的非资金帐户。该帐户只供持卡人易货交易结算之用,不作任何其它用途。
2、本合约所称"易换额度",是专用于易货帐户并反映持卡人易货交易记录的债权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基本计量单位,一个基本计量单位的易换额度,代表价值1元人民币的某种特定产品的提货权。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状况,与甲方签定总价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易货交易代理合同,并据此合同,给甲方易货交易卡易货帐户提供价值相当于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易换额度,供甲方在乙方的会员企业中,采购甲方所需要的商品。
1、承担因使用易换额度采购商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2、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采购商品而形成的债务的具体原则和方式是:
(1)以甲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易换的方式偿还债务;
(2)确定产品易换价格的原则是:依照易换额度持有者向甲方申请产品易换当时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确定该种产品的易换价格。
(3)易换产品的价格及数量确认后,甲方保证按易换额度持有者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4)甲方不得以缺货、停产或供不应求等原因拒绝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并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产品易换要求_________日之内办完供货手续,否则,易换额度持有者有权要求甲方对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以货币资金偿还。
(5)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产品停产或缺货等现象,甲方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要求_________日内,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还清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折算比例按易换额度与人民币1:1计算。
(6)若在甲方既无力以产品易换偿还易换额度,又未能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货币资金偿还易换额度要求_________日内还清债务,则超过_________天后,按未偿还债务金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加收罚金。
使用易换额度采购商品时,甲方同意按采购金额的3%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向乙方缴纳易货交易手续费。易货交易手续费在甲方委托乙方划转易换额度时,通过银行资金帐户一次性缴纳。
甲方应按本合约第五条承诺的原则、方式、顺序和时间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而形成的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依法要求甲方偿还。
甲方应遵守《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规则》,严格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易货帐户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遇易货交易卡易货单证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定易货交易确实存在,甲方不得拒绝划转该易换额度。
1、提供易货交易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2、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3、提供易货帐户对帐服务;
5、对甲方关于易货帐户的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在30日内予以答复;
6、向甲方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7、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状况保密。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近2个月的易货帐户对帐单。
甲方应及时对易货帐户对帐,对不符帐务须在索取易货帐户对帐单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绝划转申请。甲方在易货帐户对帐单发出日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收到对帐单的,应及时向乙方所要易货帐户对帐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甲方出租或转借易货交易卡易货帐户,视为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受理甲方易货帐户销户_________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本合同不因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易货交易规则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甲方中途换续新卡、开设新的易货帐户、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易换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本合约所依附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易货交易规则修改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交易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产品情况。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数量。
(一)数量单位。
(二)包装货计价重量:含包装不含包装。
(三)决定交付数量的时间、地点注:允许%正负尾差/合理镑差/在途自然增减量,计算方法:
(四)过与不足数量的计价。
四、随货单证(注:主要是保证产品交易合法性方面的单证)。
五、质保期、售后服务。
六、交货条款。
(一)交货期限。
(二)迟延交货。
(三)提前交货。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通知。
七、运输条款。
八、包装条款。
(一)内包装。
(二)内外包装填塞物。
(三)外包装。
(四)装运标记。
(五)唛头。
九、付款条件。
供方应在内向需方支付全部货款,但在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十、检验条款。
(一)检验标准。
(二)检验方法。
(三)检验地点。
(四)检验单位、时间、内容,异议时间。
十一、违约责任。
(一)1、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视为供方不能如约交货,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特此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如包含了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则该货物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任何第三人均不能根据知识产权对标的物提出任何权利或主张。供方违反本条款的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三)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质保条款和索赔条款的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但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赔偿数额。
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四)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若外商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外商的索赔,或按前款规定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依外商索赔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赔偿数额。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诉讼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视情况选择适用)。
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具有法律效力。供方:
需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网络交易合同篇七
一、谈判主题。
二、谈判人员构成。
三、谈判背景介绍。
(备注:这三部分也可在模拟现场以双方合作的形式用ppt的形式展示给观众,以让观众对整个谈判有一个大概了解。)。
四、谈判设计。
我方、对方优劣势分析。
我方目标层次分析(顶线目标、底线目标、可接受的目标)。
(备注:这一部分由每一个小组的两方各自撰写)。
五、谈判合同(初拟)。
(备注:谈判全程结束后可能达成的协议,实质上是各方对于整个谈判结果的猜测。可以各自拿出一份合同,也可以双方商定后拿出一份统一的合同)。
关于模拟谈判的补充说明:
每一小组的谈判时间为30分钟左右。
谈判结束时请简要总结此次谈判达成的协议和可能遗留的问题。
谈判计划书范文二:
一、谈判双方公司背景。
网络交易合同篇八
发包人:
承包人:
保证人: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__休闲洗_中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
甲方将座落在的__洗_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__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甲方将经营休闲中心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______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营证照。
1、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休闲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
2、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消费卡。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者在持甲方消费卡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或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休闲洗_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
3、甲方将休闲洗_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洗_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休闲洗_中心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休闲洗_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担保方:
日期:
网络交易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基于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的数据处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提供的基于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的数据服务,涉及的各种数据处理功能,均为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内置的功能。
二、甲方根据乙方介绍和系统演示,能够正确理解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所具有各种功能,能够正确理解乙方提出的基于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的数据服务的含义和范围。
三、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同意:
1.甲方明白intermet网络和其他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完全保证其存放内容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乙方提供相应的措施以利于甲方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但不担保非乙方原因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甲方保证不上传任何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及危害服务器安全的程序和数据。
四、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3.乙方提供足够的空间来保存甲方的数据;。
4.对甲方提出的关于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的任何问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书面答复;如果是甲方软件系统的原因引起的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要尽力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5.定期备份甲方的数据。
五、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__个__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客户端,服务期限_________个月(服务期限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网络报表平台服务器端进行设置,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设置好后的用户名和系统访问初始密码,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甲方指定的邮箱中。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服务的费用标准为每个客户端每月人民币_________,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合同到期后,甲方若要继续购买这项服务,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服务购买合同。
七、乙方收到甲方的服务费后,本项服务正式开始。
八、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3.当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其服务费用,在乙方继续提供该项服务至结束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而仍未收到甲方应付的费用。
十一、双方同意当合同发生争议或合同中有未尽事宜时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商业裙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方米)的交易信息并寻找买家,协助与购买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
丘号: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一
【
合同。
导语】为大家提供网络交易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标准合同,希望大家喜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选择)。
(一)支付宝()。
(二)网上银行支付()。
(三)货到付款()。
(四)其它()。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进行网络团购的,团购起止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承诺本次团购购买者达_____人时成团交易,逾期未达约定人数的不成团交易,甲方支付货款通过原支付方式返还。本次团购每一名用户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超过________份。
第五条购买商品的,乙方将所购商品送至甲方收货地,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所需运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购买服务的,甲方持消费凭证(网站下载网络经营者反馈的有关信息、密码、凭证等)于_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消费。
第六条甲方收到所购商品后,应核对商品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是否符合约定,检查商品是否损坏。符合约定的签收;不符合约定的不予签收。
验收后,发现问题的,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在自收到货物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10日内予以与甲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乙方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质量要求,符合网页介绍的性能标准,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的质量状况。
第八条乙方必须在销售网页上设置退款功能并予以标注。甲方未购得商品或者消费的,所支付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款通过__________________退还。
第九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对所购商品或者服务有相关信息的知情权。
(二)甲方应仔细阅读乙方网页所展示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了解网络购销活动详情后签订本合同。
(三)乙方负责将本合同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甲方可登录乙方网站,进入已购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项中查询或打印相关信息。
(四)乙方保证其网页展示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合法与真实。
(五)乙方应依法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将甲方的个人信息披露给他人。
第十条违约责任_。
(一)甲方违反约定无故拒绝接受所购商品或者服务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采用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网站交易的安全,导致甲方的信息泄漏,或擅自将甲方的个人信息披露给他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项办理: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方点击购买“确认”键起成立并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或者法定理由,合同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日。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二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甲方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_________。
3.车辆_________。
4.设备_________。
5.商标_________。
6.专利_________。
7.技术项目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在_________地点将产权完整地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省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三
(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
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
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
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
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
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
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
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
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
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
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
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五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____________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________。
9、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仓库。
如交货地点不在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与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货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货仓库提前交货,经市场批准可提前进行交货。
11、验货期限: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
12、相关费用: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货款收付方式:买卖双方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买方货款分期支付标准及进度按《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14、卖方交货及担保:卖方须在交货日倒数第二个营业日开市前,向市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仓单。在提交仓单之前,卖方须为其交货向买方提供担保,担保金由市场代收,支付的标准及进度如下:
(1)首期担保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吨,于成交时一次性支付;
(2)交货日当月第一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3)交货日当月第十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4)若发生市场结算价高于卖方的订货价,卖方须及时补足上述最低金额之外的价差;
还给卖方;
(8)卖方可用仓单向市场办理委托交付,赎回相应货物数量的担保金。
15、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市场,并委托市场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16、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买方未按市场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货款;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担保金;
(3)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足额仓单及相关凭证;
(4)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出现上述第(1)﹑(2)﹑(3)种情况,即视为违约方中止该合同,并即时委托市场对该合同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违约方的货款或担保金弥补合同转让的损失后,余额返还。不足弥补的,守约方将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转让在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即视为违约方委托市场在交货日(含)起十个营业日内协助购销相应货物实现交收,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期间,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标准为:违约数量乘以每个营业日_________元∕吨,双方均认可由市场代为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并直接支付给守约方。超过十个营业日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守约方的成交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合同终止。
出现上述第(4)种情况,该部分货物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市场将该部分货物的20%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仍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享有追索权。
17、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市场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
18、在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通知市场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买卖双方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补偿费。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双方认可的市场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双方认可的市场价)1、17数量(吨)
19、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市场收市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交货合同,协调办理交货事宜,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买卖双方按交货价结算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交货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交货价)1、17数量(吨)
20、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场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引起诉讼,双方约定由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合同于买卖双方通过市场的交易系统报价成交时视为签订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六
出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中介方(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丙方完成煤炭交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主成交后签订由丙方监制的《煤炭购销合同》流水号:_________并委托丙方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装车手续及交割过程。
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进入丙方搭建的交易平台并通过________交易形式,拓展信息渠道,化解交易风险。(1.市场挂牌2.信用中介)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可靠,并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丙方的义务。
2.乙方保证通过丙方交割的煤炭在法律上无限制交易的情况,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由其承担,并以以下两种方式提供有交货能力证明:
(1)乙方在丙方中转仓库台帐下有相应数量的存煤。
(2)乙方与煤炭所有权人已签订可执行的《煤炭购销合同》,并可立即办理过户或装车手续。
3.甲方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标准向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中介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将对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2.丙方保证通过其结算资金的安全性。
3.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费的权利。
4.甲乙丙方均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不得将涉及本次交易任何合同内容泄露给其他方,否则甲乙方均有权向丙方提出索偿。
五、货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委托中介方付款结算
中介方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丙方结算全部货款,同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交割数量、时间、合同执行期限、质量要求及相关奖罚条款,留一份由丙方备案。
2.甲方将全部货款汇入丙方帐户,向丙方支付___元/吨的中介服务费。
3.本合同签署完毕后,丙方监督乙方在_2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或装车手续后,丙方根据《煤炭供需合同》向乙方约定帐户按___%支付货款。如丙方向乙方约定帐户以外的帐户付款造成甲方出现任何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4.装车后,委托化验方将作为质量结算依据的化验报告及时传真给丙方,丙方依据《购销合同》约定及化验报告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结算单并传真给甲乙双方,双方若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2日内向丙方提出延缓结算申请,若未在2日内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按结算单进行结算。
5.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经丙方确认无误后,丙方按结算单向乙方支付余款,将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金额与实际装车结算情况对比,多退少补。
6.甲乙丙三方约定,结算按照一单一结,若应收款项方提出款项暂不结算,用作备存,应向交易市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1.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项下的煤炭交易无法实现,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
2.三方若出现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果五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诉讼。一切诉讼都应向中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委托期到,若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中丙方与甲方、乙方之间构成居间法律关系,最终解释权归属华中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十、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文件后产生约束力。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七
第60号。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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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合同篇十八
很多电子商务网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如下的规则:“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网站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网站不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等。
点评:网站安全与稳定对商家而言是其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对用户而言是保障其交易安全的前提。故对商家而言,保障网站具备基本的安全性、稳定性是其基本义务。对此,基于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安全性、稳定性方面存在较大缺陷的现实,上述规则的存在,无疑加大了用户的交易风险,免除了商家自身保障网站安全、稳定的责任,具有霸王条款属性,该类缺乏法律效力。
2、用户账号、密码及资金安全保护缺陷。
现有大部分网站对基于用户账号下的相关责任皆有如下类似的规定:“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点评:用户的账号及密码、资金安全依赖两方面的保护:一是用户自身的妥善保管,二是网站方面的安全保护措施。该规定将一切基于用户账号引起的责任归于用户,缺乏基本的合理性,并非所有的责任都是因为用户自身保管方面的过错所致,网站系统安全也是导致用户账号信息泄露或被盗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此类责任非属用户过错所致,故用户无承担全责的依据,网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该类免责条款免除己方责任,加大对方责任,具有霸王条款的属性,该条款欠缺相应的法律效力。
3、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缺陷。
用户隐私信息是用户权益的重要部分,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在用户隐私信息保护方面的缺陷主要包括:一是无相应的隐私保障规则;二是虽有关于隐私保障的规定,但或者规定过于概括,或者规定本身存在瑕疵不利用户保护。在现有电子商务网站的相关隐私保护条款中,主要缺陷存在于隐私保护的除外情形规定中,较多网站将“符合其他相关要求”、“为保障网站的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等作为隐私保护的除外情形。
点评:网站通过类似规则设定兜底条款,实则无限制扩大对用户隐私信息的利用,更甚至明确将维护网站(商标权等)权益作为利用用户隐私信息的条件,无疑是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而网站对诸如“紧急情况”、“公共利益”、“不可抗力”等概念的'扩大解释或者界定不明,亦将导致用户隐私权益面临巨大风险。
4、用户支付安全保障缺陷。
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对用户支付安全保障的缺陷主要存在于网上支付中,很多网站的交易及支付规则中对网上支付有如下类似规则:“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失败或成功,您可通过电话、atm、柜台或登录网上银行等各种方式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果款项已被扣除,网上支付交易应该是成功的。”
点评:此规定的缺陷在于网站将用户支付结果的确定义务归于用户,由用户通过查询余额的方式来查明支付是否成功,而无论对于支付成功或失败,网站均应有相应提示,且必须是明确的、惟一的提示,而如依该条款,用户的资金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因为用户在网上支付后并不能即刻得到支付是否成功的结论,同时,上述规定最终也没有规定确定支付成功与否的方法,而仅仅表示“网上支付交易应该是成功的”,仍旧具有不确定性,用户的交易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5、配送相关责任缺陷。
网上交易中的配送模式主要以第三方配送为主,该模式下配送相关责任的缺陷,主要在于货到后核对机制的欠缺以及配送过程中货物致损等相关责任分配不明。
点评:在第三方配送模式下,网站并非直接的货物配送方,对于货物的运输及送达、签收、付款等相关流程不直接参与,而保障用户利益的基本原则就需要网站尽可能确保用户及时收到货物并货物的完整性,因此第三方配送模式下货到后的电话核对机制必不可缺,而现有电子商务网站普遍欠缺该制度。
6、第三方配送责任承担。
对于第三方配送时货物运输过程中导致的货物损失及相应的责任承担问题,现有绝大部分电子商务网站配送规则中对此未作明确规定。
点评:该制度的欠缺将导致用户因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而影响正常购物,或者因责任无法明确而最终导致用户无故承担责任或无法追偿。
7、退换货规则缺陷。
网络交易合同篇十九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提供,包装费用由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办理,运输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办理,保险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网络交易合同篇二十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合同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_____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_____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_____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_____30—15:_____00(认购期内为9:_____30—16:_____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_____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_____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合同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合同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合同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合同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合同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合同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_____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合同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合同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
网络交易合同篇二十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
期间的所有产品在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
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
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
一致的价格。
2.3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
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
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
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
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
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日内进行确认。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天进行结算。
4.2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3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图片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甲方对上述资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
5.8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空盒”产品(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20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5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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