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人们生活的基石,只有身体健康才能享受到更多美好的事物。如果我们想写出一篇好的文章,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向他人请教和咨询,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一
为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城市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城市安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核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以及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外且有可能影响本区的核与辐射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快速应对、军地协同。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二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辐射事故抢险救援队伍业务指导,并牵头建立辐射事故抢险救援专家库,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或兼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6.2物资和装备保障。
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信息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环保部门要将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环保应急物资库建设。
6.3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的通信联系,组织现场信息通信保障,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视频、音频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
6.4交通保障。
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运输保障体系,保障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5技术保障。
环保部门要鼓励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配备,充分发挥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作用,不断提高辐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智能化、数字化和科学化水平。
6.6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保障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处置资金,确保应急处置资金需要。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三
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环保局积极参与善后有关工作。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和理赔工作。
5.2事故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5.3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环保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一般、较大辐射事故向事发地区县政府提交报告;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向市政府提交报告。评估结论作为事故调查处理、损害赔偿和环境修复的重要依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四
在辐射事故应急状态终止时,应发出应急终结报告。终结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辐射事故单位;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
(4)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5)事故原因;
(7)经验教训等。
发现涉及恐怖袭击引发的突发辐射事件需及时向市反恐办报告。
崇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根据上级政府及部门的应急指令,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协助做好较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见附件2)。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五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解释。
8.2预案修订。
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3应急协调培训。
区应急办积极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增强应对核与辐射事故处置能力。
8.4应急演练。
区生态环境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全区专业性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8.5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加强春节、国庆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快速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组织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协助。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六
崇阳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xx组)应急人员:xx月xx日xx时xx分,xx单位发生xx辐射事故,根据应急办指令,应急指挥部现在进入x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状态,请你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并等候进一步通知/应急启动状态,迅速进入应急工作岗位。
辐射事故状态升级短信模板:
(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升级原因)。
应急状态终止短信模板:
应急指挥部应急人员:
(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处理概况),
已满足终止应急响应行动的条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状态终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七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事发地街道(镇)及有关部门对核与辐射事故开展前期污染损害评估,对核与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行动,根据实践经验,适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6.2事件调查。
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对核与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区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做好放射性监测工作,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由专业部门对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6.3善后处理。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终止后尽快组织实施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核与辐射事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有计划的辐射环境监测,审批、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八
《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责任主体;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负责。
3.2应急联动机构。
总值班室或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本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3.3.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核与辐射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区一般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区领导确定,其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当启动一般核与辐射事故响应时,启用区总值班室作为区应急联动指挥场所。当启动特大、重大或较大核与辐射事故响应时,启用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区应急联动指挥场所。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区领导批准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3.4职能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主管辐射安全的职能部门,协助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本区一般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特大、重大和较大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3.5专家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处置一般核与辐射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一般核与辐射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技术支持和舆情应对;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环境影响评价。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九
有效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控制或减轻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5)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市境内坠落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6)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内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参考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1.5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辐射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我市境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件或境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
1.5.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5.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5.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5)《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1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3)《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14)《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7)《咸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9)《崇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一
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下,在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监测、污染处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调查评估等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2.2区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一般、较大辐射事故由事发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牵头应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较大辐射事故,区县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市指挥部即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二
(2)承担县辐射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辐射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及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一般辐射事故的处置工作;协助xxx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组织应急期间和应急终止后的辐射环境监测评价,收贮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组织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演练;组织和建立辐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辐射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指导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为一般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等工作;在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3)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警戒、交通管制以及事故场外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做好群众疏散等工作;组织打击制造传播辐射类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4)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医用射线装置辐射事故的现场处置;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救治受到辐射损伤的人员和非辐射损伤的受伤人员;负责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人员的辐射防护指导、辐射剂量监测与控制及其他疾病诊疗;向受到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5)负责参与制订突发辐射事故控制规划,把辐射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中的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
(6)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应急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等工作。
(7)参与一般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组织协调因辐射事故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8)负责协调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等工作。
(9)负责受辐射事故影响严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0)负责因辐射事故造成污染,致使城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燃气供应等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事故的评估和恢复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13)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各部门应当在同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编制各自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人员和联络方式报同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三
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
观察员:
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
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
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
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
3.1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x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3.2生产安技部安全管理责任人彭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舰宣传贯彻,过程评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对使用、储存、转让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接到事故报告,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入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3.3事务部安全保负责人张x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防盗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性组织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储存状态的`安全保卫。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迅速将误照人员送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好放射人员病史档案记录。
3.4其他相关责任人。
3.4.1工位防护责任人俞xx。
按有关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安全规程,对作业场所做好安全剂量检测,检查作业岗位人员正确佩带个人计量仪状况。一日发生误照事故,应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报告事故情况。
3.4.2储存保管责任人吕x。
对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工作完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收回保管储存。一旦发生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4.3门卫巡查负责人邵xx。
组织门卫值班人员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存在无人操作状况下的夜间、节假口、厂休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告。做好对特殊场所或区域人员进出询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场所。
3.4.4职业危害防护人顾xx。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一旦发生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或职业卫生措施未落实,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
3.4.5常检查责任人朱xx。
定期对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修,保障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运行是好,并做好记录。对从事射线装置检修、保养人员监督做好自我保护。
4.1管理部应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做好从事放射性探伤作业人员的取证、复证工作。
4.2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习,并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应急预案演习的实践评估,校正应急预案准确性、适用性。
发生较大以一卜辐射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后,由省、市根据事故性质启动一级预案程序。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或火警事故,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协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启动二级预案程序。
指放射源脱落,射线装置发生故障而引发的事故,由部门采取操作措施和防护技术,及时排除故障,控制事故影响的应急预案。
6.1安全连锁失灵或人员误照射。
6.1.2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和救治,建立并保存相应的医疗档案;
6.1.3放射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环保、公安等管理机火做好事故检查和善后处理;
6.2射线装置失控。
6.2.1立即收元源,停止探伤作业;
6.2.2向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禁止打开屏蔽防护门私自进入暴光室内排除故障;
6.2.3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下:
a、操作人员如实反映放射源失控前后的操作细节情况,分析原因;
b、确认故障原因,拟订排除方案;
e、进行模拟实验,逐个方案比较;
d、选择切实可行方案进行实施,排除故障操作;
e、确认探伤设备已进入安全状态后,人员方可进入暴光室;
6.2.4若上述实施方案失败;
a、封闭暴光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b、向环保等管理部门报告,主动接受业务监督指导;
e、确认无法排除故障时,立即要求探伤设备生产厂家业技术人员前来处理:
6.3放射源丢失、被盗;
6.3.1保护被盗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6.3.2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6.3.3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
6.3.4主动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作:
6.4现场救护;
发生辐射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反映,尽一切力量防止事故扩大,不能延误补救和救援时间。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四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
统一行动;。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3、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姜永超,全面负责本小组工作。
副组长:李素英,具体负责本小组工作及时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向分管院长汇报。
成员:张反巧,分管辐射管理中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肖金飞,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罗述成、游欣,负责放射科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对放射设备维护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一)严格遵守放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源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范。
(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5、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三)丢失放射性物质时:
1、保护事故现场。
2、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公安部。
3、协助公安及卫生部门迅速查找,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环保局(值班电话:12369),县环保局(值班电话:3238506)报告。
当发生辐射事故的射线装置或场所修复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安全合格,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急预案尚可解除。要及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五
一.演练前的准备:
1、指挥机构:
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小组由门诊主任、护士长、前台主管等组成。门诊主任任总指挥,护士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其它岗位协调配合。
2、物件准备:
准备好使用的器材(防护服、铅衣、铅帽、铅围脖、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计等),现场要设置安全使用的各种标志。
二、演练实施:
拍摄过程中x射线机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工作。
1.总指挥发出演练命令。
2.演练人员到指定场地集合,监测人员穿好防护服。
3.前台主管接到报警后,迅速汇报门诊主任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封闭事故现场的指令,指挥x射线操作人员立即切断射线装置电源,同时发出警报。
5.护士长立即封锁现场,疏散员工,使所有在场的无关人员迅速撤离:
将原有的警戒区域扩大2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在危险区域外担任警戒。
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应急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和剂量报警仪。
8、事故得到解决后,总指挥立即成立由医疗、护理、放射人员等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放射事故处理完毕,解除警报和撤销警戒线。
1、事故检查及原因分析:
事后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拍摄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机器报警无法正常拍摄。
处理措施。
立即停止一切操作,安排患者离开警戒区至安全区域等候,并安抚患者情绪。
立即关闭计算机系统,紧急致电维修人员。
如果长时间不恢复,立即贴出告示,安排未检查人员。
总指挥负责协调对故障进行排除,并查清发生事故的原因,督促相关责任认真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且要求在事故调查及故障未排除期间不得进行相关无损检测作业。
事故结案。
事故善后工作处理完后由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总结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演练现场总结点评:
项目演练结束后,总指挥对演练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指出以下几点问题:
1.主要问题就是操作人员日常工作时操作步骤存在瑕疵,导致机器报警无法正常拍摄。今后要认真开展日常检修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损作业活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出现。
2.现场人员疏散无序,要从思想上提高对应急演练的重视程度,各岗位人员要切实付好管理责任,认真开展演练工作,做好正式演练前的预备工作,扎扎实实的把演练工作做好,这样才能在真的事故到来时,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
3.操作人员在日常操作时,要细致、严谨的开展无损检测工作,负责人定期对相关人员进培训,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防微杜渐,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保护好自身及同事门人身安全工作。
点评完毕副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_______东门路口腔门诊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六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校园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七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陶洪臣
副组长:张文权
成员:刘广凌、尤大年、王相鹏、马福禄、安龙、叶振洋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89023348
四、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市环保局(电话)、省环保局(电话)、环保热线(电话)、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电话)、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总局、公安部、卫生部。
五、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我院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樟树市山前卫生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院长: 黄茂勇
副组长:分管院长 宋继林
成 员:陈小毛 邓转生 聂飞涛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医务科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放射源泄漏污染、放射源丢失、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市卫生局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区卫生局报告。
四、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五、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樟树市山前卫生院
201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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