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总结是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桥梁,我想我们需要运用总结的思维方式做出更好的决策。以下是一些名人的总结感悟,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一
市环保局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渝办发〔2012〕153号)同时废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二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解释。
8.2预案修订。
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3应急协调培训。
区应急办积极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增强应对核与辐射事故处置能力。
8.4应急演练。
区生态环境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全区专业性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8.5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加强春节、国庆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快速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组织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协助。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三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事发地街道(镇)及有关部门对核与辐射事故开展前期污染损害评估,对核与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行动,根据实践经验,适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6.2事件调查。
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对核与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区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做好放射性监测工作,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由专业部门对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6.3善后处理。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终止后尽快组织实施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核与辐射事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有计划的辐射环境监测,审批、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四
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做好辐射事故风险识别、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加强放射源在生产、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做好检测、维护。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区县政府和环保部门。
3.2监测。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辐射事故监测体系。环保、卫生计生、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风险信息。要加强信息共享,公安、卫生计生、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可以预警的辐射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3.2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权限。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授权区县有关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级有关部门发布。环保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以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同级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视情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和道路。
(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宣传辐射事故应急防护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4预警调整与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定不可能发生辐射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3.4信息报告。
3.4.1报送程序。
发生事故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应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属地区县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报告,或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向市政府报告。区县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有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力争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立即分别向国务院应急办、环境保护部报告。
3.4.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发企事业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影响人员、污染面积、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信息;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初判等级;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现场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3.4.3信息续报。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包括处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3.4.4信息通报。
发生辐射事故后,环保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通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五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5)《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1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3)《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14)《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7)《咸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9)《崇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六
崇阳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xx组)应急人员:xx月xx日xx时xx分,xx单位发生xx辐射事故,根据应急办指令,应急指挥部现在进入x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状态,请你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并等候进一步通知/应急启动状态,迅速进入应急工作岗位。
辐射事故状态升级短信模板:
(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升级原因)。
应急状态终止短信模板:
应急指挥部应急人员:
(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处理概况),
已满足终止应急响应行动的条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状态终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七
各联动单位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联动单位及现场专业应急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7.2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
各应急联动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套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及相关器材,包括辐射监测设备、应急通讯器材、应急处置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7.3经费保障。
依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由财政部门通过各责任单位的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落实。
7.4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及其检查要求。
7.4.1各应急联动单位必须按照本预案赋予的应急职责,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及演练;
(3)组织开展与事故应急相关的能力建设,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5)组织开展公众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的准备;
(6)建立并保持与相关应急联动单位的联络渠道。
7.4.2应急联动单位须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相关器材和救援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八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
统一行动;。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3、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姜永超,全面负责本小组工作。
副组长:李素英,具体负责本小组工作及时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向分管院长汇报。
成员:张反巧,分管辐射管理中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肖金飞,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罗述成、游欣,负责放射科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对放射设备维护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一)严格遵守放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源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范。
(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5、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三)丢失放射性物质时:
1、保护事故现场。
2、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公安部。
3、协助公安及卫生部门迅速查找,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环保局(值班电话:12369),县环保局(值班电话:3238506)报告。
当发生辐射事故的射线装置或场所修复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安全合格,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急预案尚可解除。要及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九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校园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
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一
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
观察员:
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
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
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
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
3.1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x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3.2生产安技部安全管理责任人彭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舰宣传贯彻,过程评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对使用、储存、转让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接到事故报告,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入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3.3事务部安全保负责人张x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防盗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性组织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储存状态的`安全保卫。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迅速将误照人员送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好放射人员病史档案记录。
3.4其他相关责任人。
3.4.1工位防护责任人俞xx。
按有关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安全规程,对作业场所做好安全剂量检测,检查作业岗位人员正确佩带个人计量仪状况。一日发生误照事故,应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报告事故情况。
3.4.2储存保管责任人吕x。
对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工作完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收回保管储存。一旦发生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4.3门卫巡查负责人邵xx。
组织门卫值班人员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存在无人操作状况下的夜间、节假口、厂休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告。做好对特殊场所或区域人员进出询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场所。
3.4.4职业危害防护人顾xx。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一旦发生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或职业卫生措施未落实,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
3.4.5常检查责任人朱xx。
定期对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修,保障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运行是好,并做好记录。对从事射线装置检修、保养人员监督做好自我保护。
4.1管理部应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做好从事放射性探伤作业人员的取证、复证工作。
4.2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习,并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应急预案演习的实践评估,校正应急预案准确性、适用性。
发生较大以一卜辐射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后,由省、市根据事故性质启动一级预案程序。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或火警事故,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协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启动二级预案程序。
指放射源脱落,射线装置发生故障而引发的事故,由部门采取操作措施和防护技术,及时排除故障,控制事故影响的应急预案。
6.1安全连锁失灵或人员误照射。
6.1.2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和救治,建立并保存相应的医疗档案;
6.1.3放射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环保、公安等管理机火做好事故检查和善后处理;
6.2射线装置失控。
6.2.1立即收元源,停止探伤作业;
6.2.2向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禁止打开屏蔽防护门私自进入暴光室内排除故障;
6.2.3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下:
a、操作人员如实反映放射源失控前后的操作细节情况,分析原因;
b、确认故障原因,拟订排除方案;
e、进行模拟实验,逐个方案比较;
d、选择切实可行方案进行实施,排除故障操作;
e、确认探伤设备已进入安全状态后,人员方可进入暴光室;
6.2.4若上述实施方案失败;
a、封闭暴光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b、向环保等管理部门报告,主动接受业务监督指导;
e、确认无法排除故障时,立即要求探伤设备生产厂家业技术人员前来处理:
6.3放射源丢失、被盗;
6.3.1保护被盗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6.3.2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6.3.3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
6.3.4主动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作:
6.4现场救护;
发生辐射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反映,尽一切力量防止事故扩大,不能延误补救和救援时间。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二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陶洪臣
副组长:张文权
成员:刘广凌、尤大年、王相鹏、马福禄、安龙、叶振洋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89023348
四、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市环保局(电话)、省环保局(电话)、环保热线(电话)、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电话)、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总局、公安部、卫生部。
五、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我院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樟树市山前卫生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院长: 黄茂勇
副组长:分管院长 宋继林
成 员:陈小毛 邓转生 聂飞涛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医务科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放射源泄漏污染、放射源丢失、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市卫生局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区卫生局报告。
四、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五、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樟树市山前卫生院
2017年1月8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三
为提高在突发辐射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减轻或避免对环境污染和周围人员的危害;明确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2.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
2.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的事故。
2.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的事故。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3.1组织领导。
由部门成立防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在发生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公司应急处理组成人员。
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
(2)负责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
(3)负责向当地环保局报告本公司内发生的辐射事故;。
(4)负责公司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5)协助环保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3.2.2人员分工。
职责: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应急演练和评估;负责事故过程中的生产组织调度工作。在险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小组成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协助现场灭火;抢险及放射源脱落、被盗处理等。并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向指挥部或其他各组通报抢险进展情况。
3.3物资准备:铅衣、铅面罩、铅手套、数字射线仪。
4.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设臵好警戒。
4.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由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上报基本情况。
5人员紧急疏散、撒离。
5.1发现事故。
5.1.1当发现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时,由值长、岗位班长、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及时通知附近岗位、车间人员作好应急准备,取得辐射安全工作操作证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1.2在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的设备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5.1.3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分析、监测结果,下达紧急疏散命令。
5.2撤离方式、方法。
5.2.1事故现场和非事故现场人员:由当班安全小组长对员工进行清点,并组织撤离。
5.2.2抢救人员在撤离前、后的.报告:应急救援人员在撤离前应向应急救援小组汇报事故现场的状况以及应急处理情况,撤离后对抢救人员进行清点并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
6、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后,根据放射源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隔离区。隔离区域的边界按事业部厂区周边区域设立警戒线和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警戒人员佩带(红、黄)臂章。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隔离区,直到应急命令解除。应急恢复阶段,除事故调查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直到事故原因查明为止。
7、监测、抢险。
7.1监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应至少1~2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7.2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由应急救援小组统一进行调度和安排,联系放射性同位素供货厂家派专人来我公司对事故源进行处臵。
8、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8.1在事故现场,辐射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电离辐射引起的生物体作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从生物机体吸收辐射能量到生物效应发生,在细胞损伤的基础上,引起各组织器官和系统损伤,导致临床症状的出现,甚至机体死亡。
8.2现场急救注意事项:选择远离辐射安全事故现场设臵急救点;作好自身。
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1~2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8.3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8.4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9、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状态。
9.1当事故应急处理完毕:伤亡人员得到及时救护处臵;辐射安全事故现场无火、无烟;危险放射源残部得到处理,无坍塌、倾倒危险;事故现场无毒无害;其他条件正常时,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9.2应急结束后,通知厂内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篇十四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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