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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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1-06 02:47:18     小编:念青松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后的感受和思考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书中的内容,也是对自己阅读水平的一种检验。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的感受和思考。那么如何写一篇有深度和价值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先回忆起自己读书时的心理变化和阅读过程中的感受,思考书中的关键问题和主题思想,然后结合自己的经历和现实生活,将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与书中的内容相结合,形成独特的观点和见解。接着,我们可以通过描写书中的场景、人物形象和故事发展,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将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更加深入地传递给读者。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引用书中的精彩语句或者对比不同章节的写作风格等手法来丰富我们的读后感,使其更加生动有趣。这里是一些读者为某本书所写的读后感,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和观点。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一

近日看了【加拿大】简·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感触颇多。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学生,我认为规划最核心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是利益的公平分配。规划不是我们常做的大规划,形象工程;不是一叠漂亮的图纸,不是官员的政绩。

简·雅各布斯并不是一名建筑师或一名规划师。她从1952年起,开始在《建筑论坛》(architecturalforum)担任助理编辑。此后她开始设计城市设计的写作。1959年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她去美国各大城市旅行并专注于写作。1961年《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问世。

简·雅各布斯探寻城市设计问题并没有空大套的去寻找问题,而是从一些普通的平常的事情中去思考城市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什么样的街道是安全的,什么样的不是;为什么有的城市花园赏心悦目,而有的则是藏污纳垢之地和死亡陷阱;为什么有的贫民区无法改变,而有的则是在缺乏资金和政府规划不利的双重压力下完成自我更新;为什么城市的中心会衰落。解决这些问题要了解城市改造中,依据什么原则或规律,自发地或由政府主导的改造为什么获得成功,又为什么失败。

简·雅各布斯认为金钱并不能改变贫民区,并不能改变地区之间的差距。在她看来,城市要有生机,而规划改造的贫民区往往缺少生机,变得死气沉沉,然后成为少年犯罪、蓄意破坏和普遍社会失望情绪的中心。这些住宅区甚至比一个有生机的贫民区更糟糕。快车道分割了城市,它割裂了城市的联系。在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面前,他们仅仅关注城市简单的外部印象,给汽车贴上“坏蛋”的标签,认为它要为城市的弊病和城市规划给人带来的失望和无效负责。简·雅各布斯提到了波士顿北端的一个地区,这是一个房租低廉的老城区,延伸进入河边的重工业区。在官方的看法中,这是一个破败的邪恶的地方,它需要改造。在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规划和建筑专业学生经常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地方改造成为一个有着超级街区和公园的一个规规整整温文尔雅的地区。

但实际上呢?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很幸福,它们街道狭窄,但洋溢着活泼友好和健康的气氛,这里整齐干净,生机勃勃,这里是少年犯罪和婴儿死亡率最低的地区之一。但就是这样一个街区,在规划者眼中却是贫民区。在中国高速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政府带头新建高档住宅区,开发商业,新建更多的高速路来面对越来越多的汽车。人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拥挤,汽车与人的冲突加剧。在政府或是服务于政府的规划者眼中,只要是破旧的就需要拆除。这关系到两个问题,一是拆迁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黑色灰色收入,地方政府,政府官员从中获得了收益;二是所谓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这是由于中国地方官员任期较短这一国情所决定的。这些说明了城市改造在中国存在很大问题,很多规划改造并不是从公众的利益出发,二是剥夺了公众利益。这些问题从现在新闻常有强拆的报道可见一斑。

简·雅各布斯认为现行的改造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政府或是规划师认为居住在贫民区的人们需要一大块草坪,然后就实施了。但是居民们需要的是一个喝咖啡或看报纸或借五美分的地方,而不是一大块空荡荡的草坪。

在中国现实的规划管理法规中已经逐步提到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但现实中一是公共参与的热情不高,另一方面政府及规划者并没有深入地探寻民众的需求,规划很浮躁。现行的规划并不是民众需要什么,而是政府和规划者认为民众需要什么。

简·雅各布斯在书中提到的另一个关注点就是街道的安全。城市中的街道不仅仅承当着交通功能,它还是城市的第一印象。人们出行,在道路上第一个关注的问题是安全。简·雅各布斯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街道空间的安全感。她观察得出结论,传统街坊有一种“自我防卫”的机制。邻居(包括孩子)之间可以通过相互的经常照面来区分熟人和陌生人而获得安全感。而潜在的“要做坏事的人”则会感到来自邻居的目光监督。简·雅各布斯据此发展了所谓“街道眼”的理论,主张保持小尺度的街道和街道上的小店铺,用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们相互见面的机会,从而增强街道的安全感。

“街道眼”理论一出现,就引起了美国城市规划和建筑界人士的关注。一些人乐此不疲的试图将之引为实践标准,甚至还产生了一个专门的产业和专业领域。

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安全问题频发。在夜间行走在街道上的居民经常有受到伤害的,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城市发展中,以高层小区逐步代替了保有邻里关系的低层居住区。人与人的关系变得陌生,人们对街道不再有安全感。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书中提到城市要努力保持多样化,只有保持多样化的城市才有生机与活力。简·雅各布斯提出了四点来保持城市的多样化:一是城市主要用途混合的必要性;二是小尺度的街道是必须的;三是老的建筑是必要的;四是一定的密度是需要的。

现阶段中国城市规划走集中式发展道路,建立集中的开发区,商业区等等。在起到了集聚效应的同时,也造成了城市的多样性降低,不利于城市持续发展。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书中介绍了城市的衰退与更新,简·雅各布斯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释:一是多样性的自我毁灭,二是交界真空带的危害,三是非贫民区和贫民区化,四是渐次性资金和急剧性资金。

书中也介绍了解决美国城市问题的四个策略:一是对住宅的资助,二是对汽车限制,三是维持视觉和次序,四是拯救和利用廉租住宅。

仔细思量中国现行规划政策,一是加大还迁房建设,二是对部分城市实施汽车管制,三是对重要地段城市立面进行重点城市设计,四是加大廉租房建设。这与简·雅各布斯的想法相一致。

总结全文,简·雅各布斯的城市理论是:人口应该高密度聚集,因为密度意味着安全;城市不应该分区,这样人们可以在工作的地点附近居住;人行道一定要足够宽敞,让孩子在其中自有玩耍。在书中,她提倡将人口和各种活动聚集起来,共同组成一幕欢愉自在的城市生活。她提倡城市“多中心化”,强调要珍惜城市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元性与混合性。作为一名城市规划的学生,要沉下心去了解规划的本质。规划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得到保障,而不是规划本身。规划不是画图,而是一种信念,一种行之有效的城市发展计划。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二

书中作者所描述的城市街区具有其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其描述的休斯顿大街的情景和我们的老北京胡同,上海的里弄很相似。作者在导论里就说是“要抨击的是那些统治现代城市规划和重建改造正统理论的原则和目的。”有点感触,想到自己所在的城市,想要找一个可以公共参与交流共享的空间太少,几乎是没有,我觉得城市更新不应当只是关注一些表面的东西,应该更深入人的内心,前几年冷漠一度被提的热烈,我觉得不管是建筑师还是城市规划师,设计师,如果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是应该要尽可能的做出有利于人类情感共鸣的建筑,不应该只是某一个建筑只存在其单一的功能,我觉得完全是可以做到的,其实也不只是我们设计单方面的事,我觉得大众的观念需要转变,其实行走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个人都有过这样那样的设想,但是真正有权利有金钱去做的人可能又会考虑利益最大化空间集约的问题。

在中国虽有各种拆迁补偿,但年老的人们被迫离开生活了许久的家,心中难免有芥蒂。对规划者来说,那只是危房、废墟和未来的高楼大厦,但对于搬迁者来说,那里或许有着孩子的出生,青年的奋斗和老人的失去,永不可再复制的记忆都埋葬了。城市发展最大的悲哀就在这里,失去的`情感只能用物质替代。作者以她的角度研究城市规划问题,她调查和走访结果与学术界的研究结果发现两者差异巨大,这本书充满着人性关怀,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都略有涉及,但讲述的最多的还是人,是生活在这座城市、这个社区、这条街道上的人的情感。当然了,城市改造一直是持续性研究的话题,每年也会有竞赛涉及改造与重塑等等。不仅仅是对城市社区的激活,还有对城市未来的猜测,对每一个居民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对城市改造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也许这也是中国打造城市社区,进行城市改造需要注意的地方。作者说“这个学科的实践者和教授者们却忽视了对真实生活中的成功和失败的研究,对那些意料之外的成功的原因漠不关心,相反,他们只是遵循源自小城镇、郊区地带、肺结核疗养院、集市和想象中的梦中城市的行为和表象的原则――这一原则源自除城市之外的一切”.现在中国大部分的城市基本上同质化很严重,城市规划缺乏活力,就像大城市的一些郊区,很多道路设计的并没有那个合理,尤其是在城市外环的出入口处,街道显得无比混乱,现在的城市规划者,大多是在用那些板上钉钉的理论来设计,很少有设计者从人机学、行为学以及从真正的设计上来设计一个街道。

通常来说,人们总是把“整”“洁”绑在一起,“脏”“乱”系在一块儿,但是它们彼此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和因果联系。比如说我就喜欢“乱”“洁”结婚。打乱后的排列让我感觉更加自由也更加顺手还省精力。首先,物件的摆放虽乱但并不是没有固定的位置,所以不会找不到,可以说是乱中有序;再者,添新的东西的时候可以自然而然摆放而不必为了整齐美观而必须将它强行融合到原本的系统;第三,就我个人的感觉来讲,规整严格的环境虽然看上去美观,但总会给人一种压抑感,这仅代表我个人感受。就像那个著名的例子,说在草坪上如何开辟一条小路呢?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让行人自由穿梭,不久之后踩出的那条就是最佳路线。而这条最佳线路靠科学是无法计算和预测的。当然也不否定在大环境中人工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只是说在某些地方特别是细微之处,科学有时候力不能及。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三

城规2班钱天健。

在传统的城市规划中,规划者总是幻想着中心辐射的花园城市。这里既没有贫民区,也没有蜿蜒杂乱的街道。一切都按照规划者的意图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严谨的功能布局,整齐的街区划分,还有足够面积的大片绿地。

然而这一切在雅各布斯眼中都是乌托邦式的幻想,真正的城市却是密集多样的。作为一名记者,雅各布斯穿梭在大街小巷中,凭借细腻的情感,她关注的不仅局限于建筑、街道、绿地这些基本的城市组成元素,她更加注重的是作为人在城市中的感受,比如孩子们是否安全、商店生意是否兴隆、居住工作是否便利„„抛开城市的外表,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才是城市服务的首要对象。为着城市中的人们之真正所需,雅各布斯提倡增加城市人口的多样性,让人和各种活动聚集在一起,把城市变得更密,形成一种其乐融融的混乱。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街道眼”的概念。雅各布斯运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街道空间的安全感时观察到,传统街坊有一种“自我防卫”的机制,邻居之间可以通过相互的经常照面来区分熟人和陌生人从而获得安全感,而潜在的“要做坏事的人”则会感到来自邻居的目光监督。因此保持小尺度的街区和街道上的各种小店铺,用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们相互见面的机会,就会增强街道的安全感。

就这点来看我个人可以说深有感触。从我所居住的小区到离学校,抄近路只需要穿过一条小路。这条路位于旧城保护的老住宅区内,路边是成片的平房和杂木。其实这条路给人的感觉是极为不安全的,不仅岔路多,而且夜间照明也不佳,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街道边时常有居民聊天、打牌,夏天甚至还有人吃饭、纳凉,经过这里自然也就不会有危险了。

这让我不禁想起,在书中,雅各布斯将人们与活动、活动的背景——街道交织起来,展示出一幅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画面。为了阐明她的“城市生态学”,雅各布勾画了人们之间各种复杂的交互活动:孩子们在公共空间中嬉戏玩耍、邻居们在街边店铺前散步聊天,街坊们在上班途中会意地点头问候等等。她将这些活动称为“街道芭蕾”,而这与芒福德的“城市戏剧”观念、w·怀特强调公共广场的重要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城市的街道承载着保证安全性、提供交往场所、教育孩子的多重责任,然而要实现这些功能,城市的多样性才是关键。

要产生多样性,需要地区内的首要用途的多样,以此来吸引人流、短小灵活的街段,借此使街道融合、新老建筑并存,满足不同用途所需,还有最不可或缺的——密集的人群,来实现多样性。

主要用途的混合在于地区内部的主要功能必须多于一个,最好多于两个。有两种形式的多样性,一种是首要用途的多样性,把人群引到一个地方;第二种多样性是指为了首要用途而发展起来的商业,服务于被首要用途吸引来的人群。以我所在的城市南通为例,老城区发展到一定时期,兴建了新城区,但是新城区却总是缺乏人群,除了少数正在使用的写字楼,几乎不会有人选择去新城区。但是新建购物商场以后,情况就有了好转,一部分人群被从老城区的中心商务区吸引过来,由此周围的餐饮服务业也发展了起来。随着人流增加,相邻购物中心不远又兴建了游乐场,并发展成为新的首要用途,多样性开始萌发生机。

小街段的用途体现在化解长街段的沉闷单调。冗长的街段往往给人郁闷压抑的感觉,要么是因为它过长而又少有人涉足,常年无人导致了过分的冷清,要么是因为临街空间本身缺乏的街区挤满了店家,拥挤到令人压抑的境界。二者都是发展的败笔。鲜有人来往的街段除了浪费资源,更不符合街道安全的需要,成为“灰色地带”,拥挤过度的街段又不利于功能的合理发挥,产生压力。与此相较而言,小街段的优势在于它将长街道融合,多处转角又可以获得较多经济效益,同时也是人们交流沟通的最佳场所。

新老建筑交织或许在早期城市规划中不为看好。似乎推倒重建才能获得理想中的花园城市。然而新建筑成本昂贵,适合经济效益突出的活动,而老建筑相对成本较低,可以满足低成本的需要,二者相互融合或许才是最佳选择。上海世博会中,城市最佳实践区的多个案例均有关旧城保护,以巴塞罗那案例馆为例,巴塞罗那老城区中心有很多哥特式建筑。在旧城保护和利用过程中,这些古老的建筑或被严格保留原样,或适当添建与改建,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图书馆、酒吧。新城区则规划一个完全不同于老城的棋盘式路网,通过林荫大街与老城中心区相连,对老建筑的灵活运用成功保持了旧城的风貌。

在人口密度的需要上,可能不仅仅局限于人口数量上多,不能忽略的是人口的多样性。“如果我们拥有足够的金钱,就一定可以把城市建设好。”忽略居民进行非贫民化的能力,一味投入大量资金消灭贫民区的做法在本书中受到了强烈批判:耗费巨资却贡献不大、并未真正减少贫民窟,而仅仅是将贫民窟移动到别处,造就新的贫民窟、使资金更多更容易地流失到投机市场中,给城市经济带来不良影响。

60年代初正是美国大规模旧城更新计划甚嚣尘上的时期,这其中显现出的问题正是当今中国所面临的,大量资金投入城市建设却使城市失去特色,而呈现千城一面的趋势。不可不提的还有城市交通问题。汽车霸占的空间越来越多,留给自行车、行人的活动空间则越来越少,正如雅各布斯预言的那样,城市将被越来越宽的道路逐渐蚕食。人们需要的或许是集城市的各种功能于一体的小区域,它为人们提供生活工作的场所,而不是带来严重的城市污染和大幅降低的工作效率。或许小不见得一定能代表多样,但其揭露的现实问题却发人深思。

当《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来到中国,有人说,它来得太晚了;更多的人说,它来得很及时。当人们咀嚼着这位妇人的唠叨时,会发现我们的很多城市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正是美国当年所经历的。城市是由建筑和人组成的,人才是城市的主角。以城市中的人的视角规划城市才是一个规划师应有的责任。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四

这段时间我读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写了点对关于《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这本书是一本获得设计界胜赞的规划方面的参考书,还记得似乎被竭力宣传该书是有史以来关于城市的最出色著作之一。当时以为这是一本大部头的理论书籍,但是翻开书的序言就被他的第一句话吸引了。

此书是对当下城市规划和重建理论的抨击。《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序作为一个社会学家,雅各布并未面对当时美国城市现象中的所有重大问题,比如强烈的贫富差距,资本主义制度下巨大的阶级矛盾,甚至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但是雅各布作为一名非本专业作家则从的综合的社会学角度,针对当时美国盛行的存在严重问题的规划方式,提出了一些更具人性关怀、激发城市活力的规划原则。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论述是在多样化的自由发展存在一定的真善美的约束的条件下进行的,作者的原意也并非一次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划理论,或者执笔未来美国大城市的总体规划,而是希望在城市规划界引发一种对人,对丰富的城市生活的意义的关注,以及对当时战后美国的以大规模重建计划批判。她通过非专业化的清晰语言,将人们与人们的活动、活动的场所交织起来,为我们展示出一幅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画面,将她的城市生态学转化为我们身边真实而生动的街道芭蕾(streetballet)。

可以说这本书的作用更多是给迷茫的专业规划设计者们一些思想的触动,希望以此唤起一场新的城市规划革命,而她热情同样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一名新闻记者,很显然,雅各布敏感的观察力,和作为一名大城市的生活的参与者。使她清楚地认识到政府对其街区以及她周围的街区原本祥和的生活所带来的大规模破坏。她用她的热情、悲悯和激昂向传统的城市规划观念开战,旗帜鲜明地与现代城市规划唱反调:人家呼吁清除贫民区,她却提出要增加城市人口的'多样性,让人和各种活动聚集在一起;人家说应该建立现代化的城市开放空间,她却觉得要把城市变得更密,形成一种符合居住传统的适度的混乱。

这本当时被誉为妇人连篇累牍的唠叨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自1961年出版以来,即成为城市研究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经典名作,对当时美国有关都市复兴和城市未来的争论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作者以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为例,,深入考察了都市结构的基本元素以及它们在城市生活中发挥功能的方式,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使我们对城市的复杂性和城市应有的发展取向加深了理解,也为评估城市的活力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

二、雅各布关于美国旧城更新问题的核心思想。

1街道眼(streeteye)概念。

通过大量事实的调研和作者的亲身体验得出的关于城市中人行道、街区公园、街区的特性。这里她提出了著名的街道眼(streeteye)概念。区别于现代的广场绿地和城市开放空间,这是一种主张保持小尺度的街区(block)和街道上的各种小店铺,用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们相互见面的机会,从而增强街道的安全感;她论述老社区是安全的,因为邻里有着正常的交往,对社区有着强烈的认同;她指出交通拥堵不是汽车多而引起的,而是城市规划将许多区域生硬地隔离开来,让人们不得不依赖汽车。

2城市的多样性,

关于城市的关键词:多样性、混合、高密度。在雅各布斯的书中最为推崇城市的多样性,城市是人类聚居的产物,城市的主要特征就是人的活动。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城市里,而这些人的兴趣、能力、需求、财富甚至口味又都千差万别。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来看,城市都需要尽可能错综复杂并且相互支持的功用5的多样性,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这里城市的多样性在老城区获得集中的体现。老城区的多样性通常在改建保护之后就完全失去了原本的氛围。对于城市而言正是这种看似带来混乱与对立的多样性才使城市能够成为了在适应了原始的混乱的后新的因素的孵化器,成为了一种能够区别于其他的有历史发展的地方。

3街头芭蕾。

街头芭蕾描述的事很多专业建筑师看不到的东西,甚至是他们所感受不到的城市温度。只有甚或在这个街区的人才能感受那些琐碎武器的感动。比如老城南的煎饼店,比如小巷内擦肩而过的侧身,比如阳光投射在老房子屋檐投射的曲折的阴影,比如晚饭时间邻居端着饭碗的闲聊。这一切对于老城居民都有着不同的意义。

看完这本书有很深的感触,写了以上读书心得,希望以后再看此书能有不同的体会与感悟。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五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是一本获得设计界胜赞的规划方面的参考书,还记得似乎被竭力宣传该书是“有史以来关于城市的最出色著作之一”。当时以为这是一本大部头的理论书籍,但是翻开书的序言就被他的第一句话吸引了。

“此书是对当下城市规划和重建理论的抨击。―――――――――《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序”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雅各布并未面对当时美国城市现象中的所有重大问题,比如强烈的贫富差距,资本主义制度下巨大的阶级矛盾,甚至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但是雅各布作为一名非本专业作家则从的综合的社会学角度,针对当时美国盛行的存在严重问题的规划方式,提出了一些更具人性关怀、激发城市活力的规划原则。总的来说这本书的论述是在多样化的自由发展存在一定的“真善美”的约束的条件下进行的,作者的原意也并非一次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划理论,或者执笔未来美国大城市的总体规划,而是希望在城市规划界引发一种对人,对丰富的城市生活的意义的关注,以及对当时战后美国的以大规模重建计划批判。她通过非专业化的清晰语言,将人们与人们的活动、活动的场所交织起来,为我们展示出一幅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画面,将她的“城市生态学”转化为我们身边真实而生动的“街道芭蕾”(streetballet)。可以说这本书的作用更多是给迷茫的专业规划设计者们一些思想的触动,希望以此唤起一场新的城市规划革命,而她热情同样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这就是读书笔记―大城市的死与生心得体会范文。

简・雅各布斯(1916―),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她家族中几代女子都与男性一样拥有职业,而且大多数是教师。在她的家庭中女孩和男孩被同等对待,家族的这一传统塑造了她果敢而特立独行的性格。早年做过记者、速记员和自由撰稿人,1952年任《建筑论坛》助理编辑。1958年,雅各布为著名的《财富》杂志撰写了一篇关于城市中心区的文章《市中心为人民而存在》。在这篇文章中,她充满激情地批判了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大规模旧城更新项目,同时赞美了曼哈顿现状环境中街道生活的欢乐与祥和。之后写作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1968年迁居多伦多,此后她在有关发展的问题上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并担任城市规划与居住政策改革的顾问。1974年成为加拿大公民。她的著作还有《城市经济学》、《集体失忆的`黑暗世代》。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一名新闻记者,很显然,雅各布敏感的观察力,和作为一名大城市的生活的参与者。使她清楚地认识到政府对其街区以及她周围的街区原本祥和的生活所带来的大规模破坏。她用她的热情、悲悯和激昂向传统的城市规划观念开战,旗帜鲜明地与“现代城市规划”唱反调:人家呼吁清除贫民区,她却提出要增加城市人口的多样性,让人和各种活动聚集在一起;人家说应该建立现代化的城市开放空间,她却觉得要把城市变得更密,形成一种符合居住传统的适度的混乱。

这本当时被誉为妇人连篇累牍的唠叨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自20xx年出版以来,即成为城市研究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经典名作,对当时美国有关都市复兴和城市未来的争论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作者以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为例,,深入考察了都市结构的基本元素以及它们在城市生活中发挥功能的方式,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使我们对城市的复杂性和城市应有的发展取向加深了理解,也为评估城市的活力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六

administrator。

摘要:通过对简·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这本书的学习,在学习环境心理学的过程中认识到人的本质对于城市规划以及设计的重要性。

简·雅各布斯在负责报道城市重建计划的过程中,逐渐对传统的城市规划观念产生了怀疑从而写了这本书。书中讲述了城市在真正生活中是怎样运转的。在作者看来这是唯一的方式在城市规划中去知晓何种规划、何种实践能够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活力,何种实践、何种原则将窒息城市特性。读过本书后的我的第一感受是对于城市的组织和一部分的知识以及政治原因产生了自己的想法。

在我的认知中,在中国传统的城市规划是政府对于一个地点或者说一片区域的改造发展,比如说,近期受到g20影响,临近街区或者说城市都在进行新的规划或者改造,纵然现实带来了一部分益处,整个城市的景观以及形象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但是很多时候,在规划的区域,人们却不得不受到一些麻烦的事情困扰。在本书中作者讲到被剥夺权利甚至被迫离开家园的人,更基础的,我想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规划是表面工程,或许不能完全的这么说,再有一点就是小地区的规划有时候是上面要下来视察才进行的实施。某乡村地区因为g20,甚至可以说是领导原因,近期进行全面的墙壁粉白和道路改造拓宽。某种程度上,也妨碍了居民的出入,其实本来更多的其实完全可以根据经济以及现实条件在平时就进行规划和改造。所谓规划,应该是对周围地区提供帮助,但实际上往往并非如此,不仅仅是在美国的大城市,这也试用于国内。当然这只是从小处说。书中提到的一个观点我很认同,并且有很深的同感,那就是作为一个规划者,人往往运用自己的知识来告诉他什么事对城市里的人和城市有益的东西,所有的使他成为一个专家的东西告诉他,那必须是一个糟糕的地方。然而实际上城市的规划所基于的条件不是那个地方应该是怎么样的,而是那个地方实际是怎么样的。

在学习环境心理学的过程中,结合这本书我认识到人类只有在与环境适当地互动时才能生存。必须学习认清在环境中,所遭遇之不同物体的价值及其方位。这些物体分布在不同的地点,所以必须具有认知和身体的体验实践才可以了解这些地方,以成就更好的规划。由过去的经验和课本表面只是中建构出环境的影像,某种程度上不能良好的运用到现实生活之中。这种知识和经验深深地影响规划师乃至各行各业的工作和前景。

伊特森指出,个人是知觉系统的一部份,在知觉历程中有时很难将个人与环境分离,而且知觉是由个人在环境中所做的事所决定。知觉也是速度和正确性两者之间彼消我长的交易。知觉是个人之过滤历程的结果。然而,通过尝试和现实的分析能确认地真正地考虑到真正的人类需求。比如第一部分关于人行道的讲述。充分考虑到人群的不同适性,考虑到陌生人的多的时候能确保安全,就像那些很成功的城市街区那样,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讲究空间的分布、需要一些眼睛的关注和保护、人行道上需要行人。通过对现实各种情况的分析才能完好的确定规划方向。在现实中,对于人行道的基本要求就是尤其是用价值,即理由。再者可以通过小场所的运用大大加强人行道的实用性,就本质而言早就吸引力和现代完美性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准则。可惜的是现代的城市社会中往往缺失了这一部分。

联系现实的生活,撇开城市规划这一点不说,在我看来,现在即使在我们的大学里,也有很多这种现象。比如某组织的领导人(不特指主席或者指导老师),为了达到某种效果,要求底下的子组织或者人去做这样那样的事情,却不考虑实际情况和自组织真正需要的东西。像作者所说的某些楼里的通道和街道一样,是模仿上层社会公寓楼的标准设计的,但却出不起雇佣看门人和电梯工的钱。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味地追求,按照自己在脑中所形成的经验主义来进行规划和要求,要求一些表面的东西,纵然这在一定条件下会有助于组织的成长,在我看来却失去了本真的意义。人们本身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却因为市政或者说规划者的“理想状态”和经济能力本身较差的原因让整个规划显得苍白而无力。而我们原本具备环境认知的能力,所以会对某种环境中不可能存在的生态产生怀疑的态度与想法。作者本身是一名记者,她的丈夫这是一名建筑师,从书中内容来看,不仅仅是对城市规划本身的一些批判,也是对于政府和规划者乃至设计师的一些批判,除却本身对建筑和规划的建议,个人觉得很多部分在强调人。环境认知对于个体和大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是有机生命体得以在各地通行的基础,不只是人类,许多动物都已演进至在环境中探路的机制。有机生命体具有环境认知与探路的本能,才能做到的真正地认识环境和需求,从而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例如第二部分在城市多样化的条件中提到的内容很大篇幅在叙述人的多样性需求造成了对于规划的需求,包括功能、用途等多样性的需求。文中讲述老建筑之必要,我们可以联系中国实际的其他规划案例:保持了古城结构风貌的西安很容易使人建立认知意象,并感受到其强烈的地域文化特色,与它的城市结构有很大关系。城市正中有着大型的标志性建筑—钟楼。这样的城市结构带有极强的指向性和认知性,将城市里包含的众多构成部分,如不同的地形、景观、功能区域等留下来加以正确的规划和联系使之给人以整体感,每条重要干道都指向城市中心标志,给人的城市意象极为深刻。还有北京老城、咸阳城等都属于这样的城市结构。在我的家乡桐乡,其规划主要体现在水乡乌镇,青瓦老房,营造不一样的文化气氛和与众不同的城市,在这样的老城区的规划中依然不失其多样性,石拱桥、蓝印花布作坊、青石板„„满足了当地人的多样性需求,在规划发展中没有文中提到的将不发达地区或者说原本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所认为的中档建筑的建造以及老房子的推倒或者说原住民受害甚至被迫离开家园,这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随着城市化的步伐,人们对城市规划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满足其本身的居住、医疗等功能,还要在心理上给其归属感、安全感乃至于更高层次的愉悦感需求等等。面对这些要求,许多城市规划设计师都从环境心理学角度来从新考虑城市的规划设计。我从网上了解到在心理学研究里,人们能感知乃至在记忆中重现的具体空间环境的形象可以称之为认知地图。评价一座城市规划的是否合理,市民或者初次到来的游人是否能建立良好的城市认知地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建立认知地图的主要元素有如下五种: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这五种元素只有良好的组合在一起有可能形成好的城市地图。一个人身处城市中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记忆道路,然后沿着道路观察两侧的景观感受整个城市的氛围。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关于城市规划的要点。

在我国革开放初期,现代城市兴建伊始,许多高楼林立却无整体的规划,无法给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时甚至觉得某些建筑的出现十分突兀且不协调。这也是我原本和我小组同学想要去学习和调研的一个主题:《城市文化的复兴和历史街区的再生》。我们想要研究如何让历史街区和现代的城市更好的接洽,这也是规划所必须的吧。在这本书的学习中,我认识到如果用认知地图理论分析其原因,应该是其未能建立良好的组合五种构成元素,没有形成好的城市意象。因为道路作为纽带,路或者说街道具有连续性和引导指向的作用。路的终点并不全是目的,沿路的风光往往是城市给人的最初印象。在建设初期高楼本身是比较少见而新鲜的,然而未曾经过良好的规划,有时成片出现却栋栋孤立毫不连续,有时一栋大楼突兀耸立,或是建成与旁边极为不协调的超级庞然大物。这样的路旁建筑往往会打断道路本身给人的节奏感与连续感,极易使人产生压抑或是违和感,城市地图自然难建立。而现在的许多设计就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举个例子,上学期美术实习我们去了江西,也特地去了景德镇。以景德镇为例,还未下高速就开始出现极具地方特色的青花路灯,让人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然而突兀的风格却让人不由得一怔,接着看下去,随着道路慢慢延伸到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倒是毫无违和感,但是总还有可以优化的地方,或许这也只是景德所需要的宣传。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的理解和感想就是应该以人为本,即从人的本质需求和现实状况出发,而不是靠规划师或者规划者原本从课本只是或者个人意志来做一个规划。整个城市的规划不能交给理论家,而是需要用心来理解。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七

读着很无趣的书,看几十页就要歇一歇,读不下去,但因为是经典名著,还是要学习啊。

核心思想,城市的活力在于其多样性,多样性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第一,混合多种功能用途,这样才能吸引不同时段、不同目的的人来此。例如,居住区的诸多小商铺,方便人们的生活;而大量持续的人群具有监督的作用,从而保证街道的安全性。

第二,街道必须要短,容易拐弯,短街道的纵横交错,增加人们出行路线的多样性,有助于人们经过更多的店铺。第三,建筑物应该各色各样,年代和状况各不相同,新建筑的成本租金高,而老建筑的成本租金低,是很多小商小贩的栖身之地,同时,老房子为街区带来多样性与卖点。第四,人流的密度必须要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人群聚集在一起才会产生便利的价值,进而生发多样性。

此外,解决廉租住宅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地面住宅的重新整合,与外界连接起来,使其融入周围城市地区;住宅楼内的安全保证;居住者收入最高限制的取消(增加社区的集体感,即便收入增长,人们也愿意留下来)。其他内容就不多说了。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八

美国著名城市规划学家简·雅各布斯曾说过——“伟大的街道造就伟大的城市”。任何城市都是由局部的街道所构成,而街道里则流淌着城市的文化基因。街道、建筑,以及围绕它们所产生的故事、传说、文化、叙事,往往构成我们对一座城市的基本认知。

其实,如果能够以百年、甚至千年的时间单位梳理我们的记忆,便会发现每个城市是以什么样的符号方式进入我们的视野。比如,一说到成都,首先想到的是李冰的水利工程、杜甫的草庐和诸葛亮的祠堂;再比如南京,它给我们的印象除了诸多淡出历史的王朝,还有就是“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

比起用水泥和砖石搭成的建筑,文化、思想、意象和故事总是显得虚无缥缈,但有趣之处或许就在于最坚实的东西却最“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阁,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当一切都归于尘土的时候,唯有文化,唯有叙事,让城市依旧是城市自己。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九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一滴废弃的小污水。我是一个一个坏孩子,专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

我出生在一个工厂里,这个工厂每天的生产量很大,每天都有大量污水从管道流出,我就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了。我暂时就住在工厂旁的小水沟里,我的家族很强大,有很多的兄弟姐妹。别看我只是一滴小小的污水,但是我们家庭的每个成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摧毁人类,让人类在这个地球上消失。所以我们融合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个强大的部队,我们的行动开始了。

我们能做到这些,都是在人类的帮助下做到的。如果他们不随意排放污水,不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会造成这个局面。不过我想,人类一定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哈哈,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污染,很快这个世界就是我们污水族的了。

我们这个部队走遍了千山万水,在我们的一番欣赏之后,风景优美的地方就只剩下了枯枝败叶了。我们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所到之处,都能够见到我们的兄弟姐妹,也能见到我们破坏的“成果”。

咦,发生什么事了?怎么环境不仅没有恶化,反而越来越好了呢?我得去查个清楚。什么?太不可思议了,人类竟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生产我兄弟姐妹的工厂也关闭了。人类政府在呼吁保护环境,公民都积极地保护环境。不行,我们还没有统治地球呢!

在人类的努力下,环境越来越好了,到处都是一片绿色,快没有我们这个家族的立足之地了。我的兄弟姐妹们一个个都离我而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了。一滴小小的污水,阳光下的我显得多么渺小啊,我意识到了不要妄想搞破坏,只要人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要人类团结一心,共同“战斗”,我们终将是敌不过他们的。头顶的阳光越来越烈,我的生命也要就此结束了。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

世界上有一种生命,它的每一次死亡,都是为了归来。

――题记。

破茧成蝶。

也不知浑浑噩噩地在黑暗中过了多久,我终于醒来。而望见的第一眼世界,是无边的黑暗和孤独。待我柔的'身体有了知觉,我的第一个希望是从这片黑暗里出去,尽管我并不知晓外面是什么样子。我开始费力地扭动臃肿的身体,企图从哪里找到缺口。然而一切都是徒劳,于是我开始改变策略,用我并不锋利的牙齿咬破这层囚笼。但它极其坚韧,即使我咬到昏天黑地也没有效果,但我知道,不能放弃啊!就在我筋疲力竭之时,上天终于肯给予我一丝光。身处黑暗里的生命,有谁能抵抗得了光的诱惑呢?有些东西在我身体里突破了禁锢,那一刻,像被神赐予了力量,一点一点,痛苦且缓慢。我闭上眼,循着风的印迹,融入了天空的怀抱,那一刻,撕心裂肺的痛已烟消云散。浴火重生,破茧成蝶,“死亡”之后,我吟歌归来。

昙花一现。

你听过花开的声音吗?那是带泪的喜悦。我只是一朵昙花,今天是我绽放的日子。可是我的花期只有短短几时,怕是没有人可以欣赏了。罢了,我已时日不多,还是多看几眼世界吧!渐渐地,太阳要下山了,我也觉得身体有些沉重,怕是大限已到。终于,我已撑不住摇曳的身体和无尽的目眩,于是我随着太阳合上了眼。不知过了多久,我又有了知觉,头顶艳阳高照,微风和煦,只是这时的大树更高些了,原来,又是一个春天了。春秋代序,花开花谢,“死亡”之后,我吟歌归来。

日出日落。

我仰望着苍穹,又低头看看大地。一天过去了,我相交于地平线,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我从东山升起,西方落下,岁月的荏苒,季节的更替,需要我的光。只是,当残夜升起,我也该走了。待鸡鸣报晓时,我将再次照亮苍穹。红日初开,其道大光。“死亡”之后,我吟歌归来。

春与夏,秋与冬,更迭难休;死与生,亡与存,轮回辗转。“死亡”之后,我吟歌归来。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一

柔软的云朵与天空的闪烁。

为什么离我远去,

天真的世界与记忆的昏黄。

我讨厌这毒辣的阳光,

我讨厌漫无边际地猜想。

就在今夜,

月光是否会弥漫,

情人是否会哀伤。

忧郁的诗人去找寻他眼中的虚无,

注定夭折未完成的诗章。

所有的痛苦忧郁烦恼都将洗去,

一切是生者的自我感伤。

瘦小的身体承受不了太多思想,

我将奔赴永恒的`天堂。

我的面庞发热,头有些微痛。

走到月光下时,原来还有影子。

我不忍心看到他们她们哭泣,想到这里我的泪水也盈眶。

即使有天堂,少了一人的餐桌却无法言语。

回首往昔,

那些情景会再现,

而我什么都没做,是否心有不甘。

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

精神不必从外界中去寻。

从这一刻起,

不再为狭窄的个人而活。

当浴水迎下,

湖水把我吞没。

这会是预见死亡的场景。

世界到处长满了水和草,

我在黑色水面上跳跃。

如果死亡要来临,

让我尝试最后一次,

为你们而活。

即便是离去,

也是笑着的。

你们都应该微笑。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二

这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读的时候,感觉到一个老人坐在你面前,激动的向你讲着他创业的故事。外国人的书,看起来总觉得啰嗦,但是如果能够看进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最大的感受是务实。能够感受到他踏踏实实做事的热情,这可能来自于他对于零售这件事业真正的热爱。从一家门店开始,做到全美最大的零售商,中间必定遇到过许多困难,但在轻描淡写之中,一切困难都成了回味时的.趣谈。

还有就是坚持用最便宜的价格把东西卖给消费者的理念。跟目前讲的以消费者为导向本质相同。让买方获利,才能让卖方持续获利。相反的例子,百年老店西尔斯,零售的生意毛利竟然有40%,公司面临问题时,不是去想如何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是如何从他们身上获得更高的收益,这就是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最终落得倒闭的下场。

谈到自己的经营之道,总结了十点,其中有六点是关于团队建设。包括设定共同目标,分享利润,团队沟通,激励员工等方面。拥有共同愿景的团队,战斗力才能强。而创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尤为重要。

看到最后一章写这个老头的去世,很感动。他的这一生,过的太值了。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三

留学生们在选择学校时,除了学校的学术条件之外,所处地区的环境也是考虑因素,近日qs机构公布了美国最适合留学的十大城市,名校林立的波士顿夺得第一,带大家了解一下详情!

这份美国最适合留学的十大城市榜单主要参考了各个城市的五大因素,分别为:大学排名、学生及国际学生所占比例、城市吸引力、雇主活跃度以及城市生活负担水平,以下是完整的排名信息:

毫无疑问,波士顿一定是全美最适合学生的城市。仅波士顿市区内就有35所大学,而其都会区内,更是有像哈佛、mit等世界最顶尖大学。同时,波士顿也是美国最古老、最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之一,是医疗保健及投资基金中心。由于其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很高,且城市人口较多,因此对于留学生来说,无论是在留学期间还是之后找工作,波士顿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地方。

作为美国第一大城市,纽约可以提供大量商业、金融、媒体、政治、教育和娱乐等资源。大量的高素质人口以及多元化的社会是这座城市活力的体现。另外,纽约高校的学生不仅充分享受着这座城市的优质资源,也同时输出优秀的毕业生反馈这座城市。纽约本地的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福特汉姆大学以及纽约市立大学系统等,都在为纽约吸收着来自世界各地优秀学生。

位于加州湾区的旧金山有着绝佳的区位条件。适宜的气候是这座城市吸引大批年轻人的原因之一。由于毗邻硅谷,这座城市有着很浓厚的科技氛围和创业氛围。对于很多当地学生来说,这给了他们进入科技、互联网行业很大的优势。而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旧金山由于华人的占比很高,中餐厅遍布全市,所以不用担心在这里无法满足自己的中国味。

芝加哥是美国第三大城市,毫无疑问,这里是美国中西部最为中心的城市。一到节假日,芝加哥从“华丽的一英里”一直到南边的china town,都能看到来自中西部地区各所学校学生的身影。同时,芝加哥也是美国重要的金融、期货交易和商业中心,共有12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设立在此,可以提供该地区的学生很多优质的工作机会。

洛杉矶是个发展十分全面的城市,其在文化、科技、体育、国际贸易和教育方面都在美国处于领先位置。尤其是众所周知的好莱坞就位于洛杉矶,因此洛杉矶的电影、电视和音乐相关产业十分发达。大洛杉矶区域内的caltech、usc、ucla都是全美顶尖的院校。

华盛顿是美国的政治中心,因此经济色彩不浓,是大多数美国联邦政府机关与各国驻美国大使馆的所在地,也是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组织总部的所在地,还拥有为数众多的博物馆与文化史迹,像乔治城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美国天主教大学等都位于该地区!

费城是美国最老、最具历史意义的`城市之一,1790-1800年,在华盛顿建市前曾是美国的首都,因此在美国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费城也是宾夕法尼亚州最大的城市和最大的经济体城市,宾夕法尼亚大学、德雷塞尔大学等位于该城市。

匹兹堡是美国著名的钢铁工业城市,有"世界钢都"之称,现今已转型为以医疗、金融及高科技工业为主之都市,由于环境优美治安良好,多次被评为美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位于该城市的大学有匹兹堡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等。

亚特兰大是美国佐治亚州首府和最大的工商业城市,曾举办1996年的夏季奥运会,这里生活着众多美国的千万美元以上的大富豪。曾于2013年被时代杂志评为美国富人最想创业的大城市,位于该城市的大学有埃默里大学、佐治亚理工大学、佐治亚大学等。

巴尔的摩是马里兰州最大城市,离美国首都华盛顿仅有60多公里,该城市的进出口贸易在城市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约翰斯·霍普金斯应用化学研究所、国立卫生研究所、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等都位于巴尔的摩。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四

《富甲美国》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自传》。

知道这本书好久了,也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安排时间来读,真的读完收获很多,不禁感叹早点读就好了。

最近看了一本书,指导我们要多读书,任何普通人想要取得一定成就的途径(虽然不是唯一,但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读书,读大量的书,我被震撼到了,并且决定去认真做。于是我选择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富甲美国》。

这本书总共300多页,我的读书计划是每天读100页,三天读完。但是由于自己时间安排不太妥当,还是多用了一天,四天读完。

沃尔玛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创业的故事,一个关于冒险、关于努力工作的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能够看到,知晓自己的愿望并乐于动手去实现,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它还告诉我们,要坚定你的信念,即使其他所有人都不支持,也要坚持己见。

很多成功的大公司,最终成功都是源于改变优化了某种社会关系和结构,例如阿里巴巴提供电商平台,致力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今日头条致力于让信息创造价值,通过连接人与信息来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等。

沃尔玛的经营模式是折扣百货商店,大大降低了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格,让顾客花费更少的钱,以最快捷方便的方式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并且同时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山姆先生创业之处,自己开车去各地寻找最低成本的货源,后来跟产品生产商直接合作,总之选择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作为进货渠道,沃尔玛做这一切都是站在顾客的角度,为了让顾客买到最优质最低价格的产品。他们就是按照这个理念,从小处着手,最终创建了伟大的沃尔玛公司。

创新:山姆先生,对于工作的热爱几十年如一日达到了一种极致境界,每天早上醒来他都想着要改变点什么。从刚创业的时候在小镇上做百货商店的时候,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他在商店门口放刨冰机,成功引来很多顾客。公司不断壮大,他们每周六开公司周会,虽然会上并不条条框框安排具体的日程,但是邀请各分店的代表来参加,邀请外面企业负责人来参加,所有人在一起脑爆,会有各种创新的环节激发大家有更多的创新想法。经过商议通过的,会在当天下发到各分公司和分店进行执行,可谓是有创意有想法有执行力。

认真:山姆先生从刚开始做百货店,就有一股韧劲,善于研究跟工作的相关的每一个问题,每次都带着一个录音设备和一个黄色的小本子,用于时刻记录灵感和收获。善于研究竞争对手的策略,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他会去自己的每一个店铺进行调研,遇到问题立刻解决,总结到经验立马实施执行。

建立合伙人关系:沃尔玛不仅对于中高层员工给予丰厚的回报,对于基层的每一位员工也都同样对待,因为他把每一个沃尔玛的人都看成自己家人,给予他们应得的回报。并且非常关注基层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建议,因为他们是最接近客户的人。给予基层员工更多的肯定、回报和关注,员工也会同样回馈到客户,客户满意就会复购再次光临,这也是很重要的经营哲学。

效率:他很早就买了直升飞机,每次出差视察分店地形效率非常高。公司有条件的时候引入了更多的直升机,高层领导随时可以飞到想去的任意分店视察和指导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沃尔玛很早就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系统,比同行其他公司早了很多年,提升的效率不是一点点。

配送系统:他们很早就建立起自己的配送中心和系统,每个分店85%的货都是自己供应的。他们把配送系统建在各分店比较近的范围之内,系统的管理补货和配送产品的节奏;如果哪个分店缺货,他们能在一天之内补上。而其他同行的百货公司由于需要第三方公司配送,大概要四五天的时间。由此他们不仅提高了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配送中心入口处能同时容纳8―10辆货车同时送货,出货口能同时满足30辆货车出货,在当时这么庞大的系统,他们有几十个。

企业社会责任:山姆先生和爱人海伦会做各种捐赠,但是山姆先生对于此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沃尔玛公司回报社会的最重要方式,就是致力于利用这个庞大企业的影响力来推动一些改变。比如后来他发起的“买美国货”活动,就是为了应付美国日益严重的贸易逆差而发起的。

看完这本书非常震撼,后续还要重复看汲取更多的精华。我也只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只是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考。强烈推荐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认真读一下这本书,你一定会有很多收获。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五

《富甲美国》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自传》。

知道这本书好久了,也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安排时间来读,真的读完收获很多,不禁感叹早点读就好了。

最近看了一本书,指导我们要多读书,任何普通人想要取得一定成就的途径(虽然不是唯一,但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读书,读大量的书,我被震撼到了,并且决定去认真做。于是我选择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富甲美国》。

这本书总共300多页,我的读书计划是每天读100页,三天读完。但是由于自己时间安排不太妥当,还是多用了一天,四天读完。

沃尔玛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创业的故事,一个关于冒险、关于努力工作的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能够看到,知晓自己的愿望并乐于动手去实现,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它还告诉我们,要坚定你的信念,即使其他所有人都不支持,也要坚持己见。

很多成功的大公司,最终成功都是源于改变优化了某种社会关系和结构,例如阿里巴巴提供电商平台,致力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今日头条致力于让信息创造价值,通过连接人与信息来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等。

沃尔玛的经营模式是折扣百货商店,大大降低了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格,让顾客花费更少的钱,以最快捷方便的方式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并且同时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山姆先生创业之处,自己开车去各地寻找最低成本的货源,后来跟产品生产商直接合作,总之选择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作为进货渠道,沃尔玛做这一切都是站在顾客的角度,为了让顾客买到最优质最低价格的产品。他们就是按照这个理念,从小处着手,最终创建了伟大的沃尔玛公司。

创新:山姆先生,对于工作的热爱几十年如一日达到了一种极致境界,每天早上醒来他都想着要改变点什么。从刚创业的时候在小镇上做百货商店的时候,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他在商店门口放刨冰机,成功引来很多顾客。公司不断壮大,他们每周六开公司周会,虽然会上并不条条框框安排具体的日程,但是邀请各分店的代表来参加,邀请外面企业负责人来参加,所有人在一起脑爆,会有各种创新的环节激发大家有更多的创新想法。经过商议通过的,会在当天下发到各分公司和分店进行执行,可谓是有创意有想法有执行力。

认真:山姆先生从刚开始做百货店,就有一股韧劲,善于研究跟工作的相关的每一个问题,每次都带着一个录音设备和一个黄色的小本子,用于时刻记录灵感和收获。善于研究竞争对手的策略,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他会去自己的每一个店铺进行调研,遇到问题立刻解决,总结到经验立马实施执行。

建立合伙人关系:沃尔玛不仅对于中高层员工给予丰厚的回报,对于基层的每一位员工也都同样对待,因为他把每一个沃尔玛的人都看成自己家人,给予他们应得的回报。并且非常关注基层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建议,因为他们是最接近客户的人。给予基层员工更多的肯定、回报和关注,员工也会同样回馈到客户,客户满意就会复购再次光临,这也是很重要的经营哲学。

效率:他很早就买了直升飞机,每次出差视察分店地形效率非常高。公司有条件的时候引入了更多的直升机,高层领导随时可以飞到想去的任意分店视察和指导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沃尔玛很早就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系统,比同行其他公司早了很多年,提升的效率不是一点点。

配送系统:他们很早就建立起自己的配送中心和系统,每个分店85%的货都是自己供应的。他们把配送系统建在各分店比较近的范围之内,系统的管理补货和配送产品的节奏;如果哪个分店缺货,他们能在一天之内补上。而其他同行的百货公司由于需要第三方公司配送,大概要四五天的时间。由此他们不仅提高了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配送中心入口处能同时容纳8-10辆货车同时送货,出货口能同时满足30辆货车出货,在当时这么庞大的系统,他们有几十个。

企业社会责任:山姆先生和爱人海伦会做各种捐赠,但是山姆先生对于此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沃尔玛公司回报社会的最重要方式,就是致力于利用这个庞大企业的影响力来推动一些改变。比如后来他发起的“买美国货”活动,就是为了应付美国日益严重的贸易逆差而发起的。

看完这本书非常震撼,后续还要重复看汲取更多的精华。我也只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只是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考。强烈推荐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认真读一下这本书,你一定会有很多收获。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六

最近有幸读了沃尔玛公司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富甲美国》,在国内商界,此书连续多年被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小米创始人雷军等中国商业大咖广泛推崇,这本书以主人公自述的形式讲述了沃尔玛公司如何一步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明白成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大局观念、不畏艰难、文化认同”等关键因素的综合点的集合。

纵览全局,要有远见的卓识,心怀大局。山姆能够将沃尔玛公司从一个小小的零售商经营成为现今世界500强排名第一的公司,我想这与沃尔顿坚持“一切以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是分不开的。沃尔顿在书中谈到,他常常会去和顾客交流,虚心听从顾客的经验,了解顾客的需求,因为没有什么比了解并满足顾客更重要、更便捷的销售方法。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始终把自己当成一个“外人”,常常走进一线,到门店或到经营点同顾客交流,只有抓住顾客内心深处的需求,在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商品成本,保持低利润进行销售,让客户得到惊喜,不为眼前现有的利润而停止脚步,应当放眼长远利益。其实满足客户需求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每一件事情,都很花费人工,但就是这一系列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构成了良好的客户体验。客户体验不仅仅节约了商品的成本,也节约了商品的动销率。

总之,源自内心的热爱,深入一线了解客户需求,忠实的客户,勤奋的员工,正确的方向,才是一家公司足以站稳脚跟的基础,我想就是这些成就了沃尔玛,也将经营方式的宝贵经验留给了世界。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七

本书讲的是山姆·沃尔顿投身零售业并开创沃尔玛商业帝国的故事,在山姆看来,沃尔玛的成功因素大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2,客户至上的服务,基层销售人员切切实实地热爱零售,并保持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3,管理层热爱零售并且全身心地投入,员工的激励措施并给员工赋能;

4,高层的事业心,始终保持和基层的联系沟通,并且敢于面对市场竞争,力争头游;

5,创业者:山姆是一个富有激情的,事业心强,且意志坚定的一个人,终其一生始终在零售业打拼,不仅有闯劲,还有实干精神。在摸爬滚打中以竞争对手为师,以经验教训为师,以身边人为师。团结一匹有才能,有激情的人一起奋斗。尽管富可敌国,财富并没有让山姆一家人骄奢淫逸,反倒依然能保持本心,热衷社区活动和慈善事业。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八

从华为“出事”,我有意识地开始关注与美国帝国主义逻辑有关的信息,这本书从作者的亲身经历为角度,描述了一个商业巨头如何被美国以非经济手段瓦解,世界处于美国“韧实力”的控制之下,美国靠着军事实力、司法武器和信息技术所编制的一张大网,让其他国家没有反抗的余地,藏着自由贸易下的“黑暗”。
读完这本书的小伙伴应该会有一个共识:对作者的遭遇感到同情,对美国的司法感到愤怒,对于华为中兴事件也会有更多的一些理解。但这里,我想谈谈妥协与希望。
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在本身还不够强大的时候,一定会或多或少的受到欺负甚至凌辱,那我们应当如何去应对呢?从作者身上我们能看到一些力量。
虽然不合理虽然完全颠覆价值观的操作,但作者身陷囹圄孤立无援,在一个巨大的“阴谋”下,如果不学会妥协,将面临125年的监禁。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如果坚持抵抗,正义并不能得到伸张,事实也并不能让世人知晓,正像《长安十二时辰》说到的“活着才能有机会”。所以当我们并不强大的时候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机中的妥协是需要的,学会忍耐学会闷声也是一种能力;
在妥协这种能力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另一种力量,它是希望。监狱中的生存环境,未来的不可知,案件进展一次又一次让人失望直至绝望,是极具摧毁人的意志力的,如何坚持下去?真的很佩服作者,他以前一定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一个心生希望的人,才能等到自由的那一天。更了不起的是,作者重获自由后创办了公司,将自己的经历转变为知识和能力,输出给别的企业,推动国家立法的完善,让自己遭受的苦难没有白费。
落后就要挨打,这就是达尔文的世界。逆境中学会忍耐,顺境中低调发展,不虚度光阴,不失去希望,终将遇见美好。
也希望华为不会是下一个阿尔斯通。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十九

晋代对官员的挑选是推荐制,除了对选拔人员的德、能、勤、学识方面的考察,孝这一方面也很重要。

《世说新语》中就记载着这样一则孝的`故事。王戎和和峤同时丧母,都因为尽孝得到赞扬。王戎骨瘦如柴,和峤哀痛哭泣,礼仪周到。晋武帝对刘仲雄说道:“你经常去探望王戎、和峤吗?听说和峤过于悲痛,超出了礼法常规,真令人担忧。”仲雄说:“和峤虽然礼仪周到,精神状态没有受到损伤;王戎虽然礼仪不周,可是伤心过度,伤了身体,骨瘦如柴。臣认为和峤是生孝,王戎是死孝。陛下不应为和峤担忧,而应该为王戎担忧。”

这两人的孝道着实感人!在感人的孝道面前,我不敢妄下评论。但是晋武帝时期有个叫裴楷的官员去探望王戎后,回来说了一句话:“若使一恸果能伤人,濬冲必不免灭性乏讥。”意思是说:“如果一次极度的悲哀真能伤害人的身体,那么濬冲(王戎)一定免不了会被指责为不要命。”这句话就能看出王戎这个人太有心机,为了晋升或者为了取得武帝信任,他竟然利用孝来做文章。大概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纯真的感情是容不得半点装腔作势。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篇二十

仿我者死,创我者生―《素质教育在美国》读后感(网友:李莉)。

一看见《素质教育在美国》这本书,就被其封面上的几行字所吸引:“中国的学生屡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奖,而当今中国尚未培养出获诺贝尔奖的人才,这是不是发人深省的、中华民族的一大困惑?”――这也正是我一直困惑而无法释怀的一个迷。再看看作者的简历,这是一位在中国的教育中成长,在美国的教育中成才的留美博士。作者对中国和美国的教育都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思考,尤其当其儿子矿矿亲身经历了美国的教育之后,作者对中美教育的体会和思考更加具体,更加全面。当我如饥似渴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已是深夜2:00。轻轻合上书,却无论如何也合不上沉甸甸的眼皮。我是一位有着十几年教龄的教师,也是一位9岁孩子的家长,教育就像吃饭穿衣一样成为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但是我们天天相伴的教育和美国的教育相比有哪些差距和误区呢?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和反省之中。在本书的第一章《创造性能不能教》中,作者讲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受中国画启蒙教育的儿子三岁就能画出像模像样的国画。来到美国后,作者把有着绘画天赋的儿子送进了迈阿密大学美术学院办的绘画学习班。可是在这个班里,儿子却无法落笔画画,因为老师什么都不教,只让学生涂鸦似的乱画。甚为不满的作者立即让儿子退出了这个“误人子弟”的绘画班。可是一段时间之后,作者发现,美国孩子在绘画的时候有着充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从不问“像不像”,而是问“好不好”,也就是画得独特不独特。而中国孩子评判一幅画好坏的标准却是“像不像”。像不像老师的画,像不像现实中的实物。如果没有一个参照物,他们就根本无法下笔。看起来这好像只是评判标准的差异,而实际上这是一种观念上的误区,即把技能和创造分隔开,把教和训练混为一谈,结果是“许多中国的孩子具有的是相当好的绘画基本技巧以及很高的copy(拷贝)能力,但欠缺基本的创造力。”作者认为,“训练”就是要使被训练者掌握某些技能或具有某些特长,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受训者对此是没有选择的。如“训练某人用外侧踢球”,受训者就要按照教练所制定的计划和步骤一丝不苟的练习。而“教”则是一个指导和引导的过程,学生有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自由。我们常说的“传道、授业、解惑”就是对“教”这一概念最好的解释。也就是说“教”主要是一个启疑、解惑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其经过思考后,提出问题。教育者的任务则是解答问题,而不是将自己的'见解强加给受教育者。作者最后写道:把“教”混同于“训练”,就会使学生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一个别人预设的模式、计划和步骤去达到他人设计的目标。结果,教师或学校的无形外力就会延伸到本属于孩子的自由发展和思考的空间。这段话令我想起了我的女儿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女儿在上幼儿园之前是一个活泼可爱,调皮淘气的女孩。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总是反映女儿太内向,不爱说话,也不爱与其他小朋友交往。我觉得非常纳闷:在家爱说爱笑的女儿,一到幼儿园怎么就变得异常呢?我想大概女儿到了新环境不能适应的缘故吧。可是有一段时间,她连吃饭都不好好吃,一口饭含在嘴里,好半天不嚼不咽,一碗饭要吃2个多小时。我和丈夫对其软硬兼施,均不见效。有一天,她突然问我:“妈妈,你听见我吃饭的声音了吗?”我想吃饭嚼的快才会有声音。看来女儿有进步了。于是忙说:“我听见艺艺吃饭的声音了,可好听了”。可她却噘起了小嘴,仍旧一口饭含在嘴里。我疑惑地盯着她看了好一会,问道:“艺艺,吃饭有声音好不好?”“老师说,吃饭不准发出声音的。”“为什么?”我迷惑不解。“老师说,上课吃饭睡觉都不许发出声音,发出声音的孩子不是好孩子”。我鼻子一阵发酸。难怪女儿在幼儿园总是一声不吭!难怪她总是把饭含在嘴里!我们一直教育女儿要听老师的话,要做个乖孩子。原来她竟如此的乖,连吃饭咀嚼的声音都不敢发出来。女儿啊,这究竟是谁的错?其实这一错误由来已久,甚至我们已麻木到视其为理所当然的事。我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孩子自由发展和思考的空间在哪里?更没有想到过什么是教,什么是训练,更不要说去关注它们之间的区别。难怪我们的教育会变成填鸭式的训练!如果从上幼儿园开始就象驯马一样给孩子套上缰绳,钉上铁蹄,最后当然能驯出一批批温良恭顺的良马,但马的自由与灵性已荡然无存。正象布封在谈役马时所说的“马的教育从丧失自由开始,以接受束缚结束。”我们现在的教育不正是从丧失自由开始的吗?我们习惯于把孩子束缚在安静的教室里,束缚在老师的威严中,束缚在教科书的标准答案里。我们不仅把知识当作技能一样让学生死记硬背,还心安理得地教学生“沉湎”于题海中,名曰“熟能生巧”,实则只是机械般的训练而已。学生成了知识的接受器,而不是知识的主人。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甚至最基本的质疑能力都被无情地抹杀掉了。而我们还在一味地强调标准化的答案、标准化的行为、标准化的考核。当我们把学生一个个修剪得标准之后,学生所回报的却是厌倦和逃避。一位考上大学却因厌倦学习而自动要求退学的学生给《中国青年》杂志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从我5岁上学前班开始,到现在我已上了学。15年啊,如果我能活到60岁,那么它已消耗我四分之一的生命。事实上这15年我很不满意,天天披星戴月学校家里两头跑,甚至在上高中的日子里,每周只有几个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每天脑袋里装满了老师的“中心思想、标准答案、六大纪律、十项不准”等令人厌烦的一条条的稀里糊涂的东西,我们似乎从来都没有时间想一下:我在做什么?我想做什么?我该做什么?讲台上老师走马灯似地转换,我们的脑袋随着老师的身影和嘴巴转,忘记了这个世界的存在,也忘记了生命强烈跳动的脉搏。15年我们收获的东西真是太少了,回想起来总有说不出的遗憾在心间。而最令我遗憾的一件事是我曾经充当过“好学生”的角色,现在看来那曾被人津津乐道的“好学生”的赞誉真是对自己绝妙的讽刺……多令人不可思议的遗憾,多令人悲哀的遗憾!学校辛辛苦苦教出的好学生竟然为自己曾是好学生而感到遗憾!这不仅是对他自己的讽刺,更是对当前教育的讽刺。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学校、家庭、社会眼里都只有分数,大家为了分数疲于奔命,赴汤蹈火。分数高的学生称之为好学生,分数低的学生称之为差生。如今教育行政部门已下令不许称“差生”,而应称“学习有困难学生”。名称不同,评断标准却是相同的,即学习好坏,分数高低。有人曾经计算过,中国的中小学生有1亿多,如果按最保守的比例30%计算,全国大约有差生5000万。5000万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5000万相当于1个法国,10个瑞士,100个卢森堡!他们如成为合格的劳动者,举起锄头,能耕种半个中国的良田,拿起扳手,能操纵半个中国的机器;他们如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混迹社会,成为不学无术的废品,吐口唾沫,能污水遍地,哈口气,能乌云满天。教师们,我们肩负的责任太重、太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所以我们才更需要改革,更需要解放。改革我们的教育观念,改革我们的教育手段;解放学生的思想,解放学生的行为,营造“自由与开放的追问风气”,把学习的主动性还给学生,创造一种适合培养学生创造性的环境。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大力提倡“六大解放”。即解放孩子的双手、大脑、眼睛、嘴巴、时间、空间,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驰骋疆场的千里马,而不是循规蹈矩、谨小慎微、墨守成规的“小绵羊”。心理学研究表明,只有在极度轻松自如的心境下自主探索与体验生命本体的状态才是最富创造性与开拓性的,也就是说当人处于自由放松而又专注的神弛状态时,人的创造性才是最强的。马斯洛在论述人的创造力时说,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创造力,而初始创造力常处于无意识状态,这种无意识能促进人发现与发明。因此,我们现在亟待把本属于孩子的自由发展和思考的空间还给孩子。“仿我者死,创我者生”。陶行知先生这句话道出了教育的真谛。愿创造之花象陶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开的更美更艳;愿我的女儿在创造的氛围中开开心心地学习!(作者: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中学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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