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应该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色彩和不可靠的数据。报告的结构应该合理,各个部分之间应该有明确的逻辑关系和过渡。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包括商业、科学、技术等。
专项清理报告篇一
上,能按照《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和《xx县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列支费用,按照“勤俭办社,厉行节约”的方针管理财务收支,大额费用按规定报批列支,各项提留按规定标准或指导意见计提。我社将在今后的业务经营中,继续严格财务费用的管理,认真执行财务核算制度,依法合规列支费用,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汇报材料。
专项清理报告篇二
1、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思想,按时开放图书室,努力做好图书、报刊的管理工作。
2、学习管理学,逐步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认真细致、及时做好图书登记造册工作。根据“中图法”分类归橱,贴好书签,按书号顺序陈列,做到便于查阅。
3、密切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意了解图书出版信息,根据各科教和学的需要,不断充实图书,及时做好新书登记造册和分类编目工作。
4、严格执行借书规则,使之流通迅速,充分发挥图书作用。
5、每天及时调换阅报架上的报纸,新到的期刊应全部及时陈列。
6、加强工作责任心,及时修补损坏的书报、杂志,做好图书保藏工作。图书室每天打扫一次,经常开窗通风,雷雨季后必要时将图书分批翻晒,防止霉蛀,并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7、对新到书刊、报纸,认真清点验收,发现欠缺要及时追补。每学年结束,进行一次盘点,将全年图书总量和金额统计清楚,并及时填好报损表。
1、严格管理全室灭火器材设备,并按要求在规定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准随意移动,更不准擅自挪做它用或转移地点。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及时更换。
2、充分发挥安全保卫作用,做到随时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自己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从不延误。
3、上班时巡视门窗物件有无异样,如发现案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4、下班时关窗锁门、断水断电。若遇到停水停电时,一定要检查水阀、电源开关是否关好。
5、遵守图书室钥匙管理制度,不私藏私配图书室钥匙。
6、保证未经编目的书刊不被他人擅自携出室外,已编书刊需到借阅处办理借书手续后方能带走。
7、书刊一律不得放在地上。若不得已而为之,地面必须有垫物,以防水泡或污染。
8、图书室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严禁在书库内吸烟、使用取暖设备。
9、节假日前夕,必须对本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0、普及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专项清理报告篇三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根据省、市有关项规定和市纪委统一安排,按照市发改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的在全委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个人工作生活实际,现将个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自查自纠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我个人认为,红包礼金本是民间人情往来、增进友谊的一种形式,是多年来的人情世故传统文化。但,目前有些人确假人情往来之名,行行贿受贿之实,特别是近年来,“隐形变异”的红包礼金盛行。有人借孩子上学、搬迁新居、工作变动等一些形式变相收送礼金,既不顾党纪国法,又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一些人还利用电子红包、支付宝等新型的网络手段,隐蔽性的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使公权力轻易得以变现,成为某些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收送的红包礼金,就像一颗颗危险的“手雷”,不仅会伤人伤己,更会对公权力产生巨大的腐蚀和破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红包礼金之所以沦为腐蚀官员的“诱饵”,究其原因,一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情社会,人情往来的思想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消除。二是一段时期以来的官场不良风气累积,政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惯性思维,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收送红包不是什么大事,积习难改。三是收送红包礼金本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查处难度较大,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存有侥幸心理。说到底,还是因为纪律意识淡薄,理想信念歪曲,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立场不坚定,将党规党纪置若罔闻,对物质想要的太多,对党的纪律思考太少。
通过这一段时期的学习和集中整改,自己认真反思自查自纠认为,我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不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从来都没有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财物,如“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和名贵特产等财物。我的小孩目前还在上中学,父母又早已去世,不存在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财物;更没有借年节、假期等时机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财物;也不存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影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的现象;我从部队回到地方时间不长,人生地不熟,不认识几个人,更不存在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的现象;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的工作期间,从来不吃包扶村上的一口饭,不拿任何村民的一针一线,从来没有收受过包扶镇村、项目单位、帮扶企业和村干部个人及村民的任何礼品礼金。
同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不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的问题。
在部队工作期间,每年“八一”军地联欢、传统节日军民联欢和首长视察部队时,曾有收受过驻地书画界艺人和部队首长赠送的字画和书籍,也有每年离队爱好书画的战友赠送的字画。这些字画书籍,有的已经捐赠留存部队荣誉室和军人俱乐部,有的已经赠送每年离队的老战友,现在只存十几本书和十几副各级首长提名赠送的字画,仅作为军旅生活的纪念。
从部队回到地方工作后,这几年节日期间也曾经收到过当年部队爱好字棋书画的战友邮赠的字画,但大多数都是春联和提名字画,没有收藏和市场流通价值,仅当做节日装饰和军旅纪念。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不断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地重要论述,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精读细研《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落实意见》,时刻把党纪党规国法国规铭记于心,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不违规不违纪。
时刻强化廉政纪律学习和自我约束,提高政治素养,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政治规矩,牢记党纪国法,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公廉。
坚持做到年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和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事前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和报告相关事项,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不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大家一道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按照区政府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办公室通知要求和局作风纪律整治一览表有关内容,我认真对照重点问题清单,认真查找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具体查找情况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有的工作人员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有时有迟到早退的问题,工作着装有时不规范,有时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父亲患病治疗期间,因为照顾父亲部分影响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不能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国家/jiuyezhidao/laodongfa/劳动法建设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
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三、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案件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
根据《中共夏县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重点方面入手,深入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自查自纠工作。为了确保问题查找准确全面,原因分析透彻,从个人自查、以股室为单位自查、外部征求意见等三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征求意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的开展明确了目标。
9月23日,我局召开了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局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和股级以上干部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夏县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明确了我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目标及重点,对如何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干部职工进行思想再发动,再学习,继续深入学习省市县有关端正纪律、作风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自查自纠主体为个人,具体由各股室负责人组织,分管领导指导协调,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们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优化环境方面。要严格执行“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整治缺乏大局意识,本位主义严重,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二)公务车辆使用方面。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制度,重点解决公车私用、乱用等情况,务必做到公务车辆日常有人管、使用有登记,并建立使用台账,留查备案。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三)违规宴请、大操大办方面。要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察局和局纪检组制定的有关规定,从严整治违规宴请、大吃大喝、大操大办、互相吃请、迎来送往等不正之风。
(四)上班在岗方面。要严格执行“上班期间十不准”和局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解决上班和开会迟到早退,无故缺岗、脱岗、串岗以及在岗期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特别是要着力解决长期不上班、外出不请假、自由散漫、纪律松驰等违规行为。
一是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等形式从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查摆问题,切实从自身出发,正确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是以股室为单位自查自纠。在个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股室内部面对面和相互查找等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集体讨论,梳理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发放纪律作风整顿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对我局干部职工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勤政廉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分析,积极通过加大内部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等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态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通过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开展,我局深入全面的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查找问题、正视问题的积极性,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并将发现和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梳理:
1、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同志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就没事,对待工作不够主动深入。
2、缺乏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为大局工作考虑的较少,未能很好地为本部门出谋划策,没有针对实际情况,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大多数同志工作上起色不大。
3、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走一步说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自己积极力求寻找对策,而是单一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拼搏向上的精神。
4、个别同志对待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查摆的问题归纳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从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机关制度建设、积极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机制、严格奖惩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好整改措施,使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真正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使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交通新队伍。
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一)加强统筹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及处室负责人逐项自查履职尽责情况,对照市委、市政府梳理的权力清单,逐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批评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认真梳理,充实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明确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对重点问题及时调度,难点问题集中进行了会诊。
(二)逐步推进整治项目。对照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特别是推进工作滞后、落实不力和“庸懒散托”问题,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整治项目,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推进措施,做到了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建立整治项目责任制,将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联系起来,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使整治项目具体落地。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照六个方面的整治内容,认真查找统计干部在“转作风、抓落实、做表率,提升执行落实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查清楚了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了详细的整改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
1.整治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落实不力的情况。从活动开展以来整治会议偏多、规模偏大、时间偏长,陪会人员多、会议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较上年同期精简会议5次,减少比例为31%;整治文件和各种信息简报偏多问题,较上年同期精简文件12期、简报21期,同比减少17%和20%;整治清理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5项,清理率为100%。对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够有力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及市委相关措施不严格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在公务活动中无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现象,无公款送节礼、贺卡,索取、接受或侵占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若发现此类现象,坚决予以制止。通过自查和整治,现在本局无公车私用现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规定。没有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和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范围、标准符合规定,无私客公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较上年同期压缩“三公”经费8.7%。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要求,强化廉政自律意识,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了会员卡清查清退工作,每名干部职工做了个人承诺,保证不出入私人会所及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通过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均由省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统一安排;今年初我局举办了一期全市统计业务培训班,培训地点在青海大学,每人每天培训、住宿、用餐标准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整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管和管理的情况。自查整治干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办私事,聊天,上网娱乐、购物、炒股,工作中擅自离岗外出溜达消遣、干私活,喝酒打牌甚至参与赌博、酗酒闹事的问题。加大了考勤力度,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行能力”专项整治活动。现在干部职工中无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工作纪律明显好转。今后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责任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注重选拔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注重选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部,注重选拔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
4.整治部门间推诿扯皮,“庸懒散托”情况。通过自查,我局领导班子工作结合统计实际,无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谎报工作业绩的现象。为使统计与社会公众搭建沟通桥梁,答疑解惑,我局完善了《西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在统计微信平台打造“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统计指标”等精品栏目,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时翔实的统计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统计数据,解决统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从抓好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入手,继续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与大学和科研单位联合举办全市统计干部培训班,对全市及区县统计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业务及经济知识轮训,着力提高干部的“五种能力”,即解读数据、把握趋势的能力;发挥优势、快速反应的能力;整合资源、服务决策的能力;拓宽渠道、扩大宣传的能力;调查研究深层问题的能力。
5.落实简政放权,手续繁杂、时限较长问题。取消了统计资料发布审批事项1项,取消比例为50%。统计数据生产出来后,第一时间报送到市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同时在统计网上公布,并发布到统计微信平台,转变统计服务方式,较活动开展以前有了很大改观,规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对来我局咨询数据我们都是热情接待,实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事项,没有被迫群众多次往返办理的现象,没有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6.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一是关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整改。来我局办事的群众大都是咨询数据,我们都热情接待,由综合处统一按程序提供,没有对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现象。二是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自身,综合整治,加大源头数据审核,制定并严格执行“三分工作法”(即将一个月时间分为三份,一份搞统计报表、一份搞基层调研、一份搞统计分析资料撰写)。制定出台《西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和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动手写作能力,加强对统计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立足把握“大数据”、构建“大统计”、提供“大服务”,区分不同需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深化改革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三是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的问题。积极回应基层诉求,从精简统计制度报表、改进调查研究、加强服务指导等多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把减轻基层负担落到实处。
根据。
《**机关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纪委有关部署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严格对照整治问题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提高认识。
自己积极参加部机关召开的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认真学习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
《实施细则》。
等党内法规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到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改进党风政风、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和法纪敬畏意识、以身作则、严守底线的必要措施,也是强化组工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敬畏的有效手段,从思想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对待。
对照专项整治有关问题和要求,严格自查如下:。
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2、没有借年节,。
假期,。
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
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
3、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4、没有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5、没有违规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已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参与经营的高挡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
通过自查,。
虽然没有违规收受礼金等方面的问题,。
但以往工作特别是八项规定之前,下县区检查过程中有时也碍于情面,。
收受过苹果、蜂蜜等土特产的现象。对此类问题,。
在这次整治期间自己也主动折价上缴到全省统一的整治专户。
本人郑重承诺,今后工作中,自己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
**纪委有关规定,始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绝不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特此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促进党员学习教育正常化、组织生活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实。11月25日,市水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爱民同志带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组到各党支部检查督导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中,督导组一方面听取了各党支部负责人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另一方面,重点检查各党支部《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和“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同时,通过集体座谈和单独谈话的方式,详细了解各党支部落实“3会1课”制度、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等情况。
银行保险机构的股权问题将迎来严厉整治。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银行保险机构发文,将开展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
银保监会表示,整治目标为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有的放矢防范突出风险,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此次整顿分为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及现场检查。各银保监局应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辖内机构的业务和风险特点,全面评估机构自查及整改情况,确定监管检查对象。同时,应重点关注以往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中已发现的股权和关联交易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对于以往检查中未涉及但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的机构,应做到精准选择,重点检查,以查促改。在对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公司治理有关的现场检查中,应积极落实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检查范围为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各银保监局根据被查机构类型和自查发现问题,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确定检查内容,对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关联方档案的完备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并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集团成员间内部风险隔离情况、关联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文件要求重点关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出台后的股权和关联交易情况。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应按照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形成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
自从踏入律师门槛的第一天起,即自己拿到实习律师证的那一刻,就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时时刻刻默念于心,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溶会于自已的血脉之中,上升为工作执业之自觉行为。
一.在任何时刻都确保与法官、检察官等的正常工作接触,没有违反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各种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伟大光荣与正确。
(1)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任何的不正当交往,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等,从未以支付介绍费,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要求法官、检察官等介绍案件。
(2)自执业以来,从来没有为法官、检察官等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及出资邀请进行娱乐活动。
(3)执业至今,没有向法官、检察官等请客送礼、行贿,也从未指使、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对执业中遇到或了解的相关送礼、行贿事件,总是以一个律师应有的尊严而对其深恶痛绝。
(4)本人没有自己或让当事人为法官、检察官等报销费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它物品。
(5)从未假借法官、检察官等名义,或者以联络、酬谢法官与检察官等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其它利益,也没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
二.守法遵纪,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守宪法和法律至上,对当事人诚实信用,认真维护其合法权益。
(1)认真学习三个至上,充分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的统一。虽然目前离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一直在认真不断的努力,争取在有生之年可以达到入党的最基本的标准。因此在各方面都严格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原则,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正确领导。
(2)信守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定不移地信仰社会主义,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水平,同时为营造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努力尽自己一个公民及律师的应尽义务。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信用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不向承诺包打官司,也不调词架讼。在具体执业中,按规定向当事人书面告知诉讼风险,尽量促成当事人与对方达成相关和解协议,按规定或对困难当事人适当减免律师服务收费。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没有受到一位的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投诉,也没有与当事人发生过争吵或争执,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的任何处罚或批评。
三.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
(1)对于在执业过程中了解到的一些司法阴暗面,曾经让自己原本内心对法律的崇尚开始有所动摇。表现在工作上有时不再全身心的投入,对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持一定的消极态度,对案件深入思考不够充分。现在认识到此状况必须彻底杜绝,才能有利于今后业务的正常发展。
(2)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过一些困难,曾一度促使自己产生与法官、检察官等拉关系、套近乎的心理倾向。虽然最终没有去做,但该念头现在看来也极其危险,必须要坚决刹住不正当的想法,寻求与法官、检察官等正常的良性发展轨道。
(3)对当事人有时不能够持续保持足够的热情或耐心,虽然能理解其急切心情,但由于心理压力过大,有时遇到难缠的当事人难免会有态度。对日常继续学习、增强自身素质的努力认识也不足。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应该内强素质而外塑形象,要时刻准备为迎接新的挑战而努力。
律师的自查自纠是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环节,对这一次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性,如今有了更充分、更彻底的认识和体会,认为开展的律师教育整顿活动非常及时、也非常有必要。保持警钟常响,努力消除所有的不良倾向于萌芽状态,对自己将来的执业道路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意识到必须是认认真真,而不是应付检查走过场的面对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
通过以上的自查自纠,本人感到自已又接受了一次进一步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今后要年年、月月、日日、时时的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日三省乎已",并将其做为本人在律师执业期间的必修之课业,努力使自已成为一个让党和政府及人民放心的称职的好律师。
专项清理报告篇四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 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四、意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专项清理报告篇五
x党委、政府:
村按照上级的要求,村支两委组织相关人员于20xx年月日,采用就地自查的方法,对村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村党支部共有支部委员人,党员人,辖组,户,总人口人。220xx年人均纯收入元。
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x村坚持每季度集体办公,对每一笔收支进行审核,确认后,由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村主任、村支部书记共同签字后报账,每季度准时在次月日前上墙公示财务收支情况。20xx年月通过乡党委政府派人审计验收,严格按照大水田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对各项收入支出严格审查,坚持公开制度,在财务收支上做到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财务收支情况:
(一)、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总收入元,主要包括以下各项收入:
(二)、20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总支出元。主要包括以下各项支出:
(三)、截止20xx年4月30日,村级结存现金余额元。
(四)、截止20xx年4月30日,村级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应收往来元;其中:(明细)。
2、应付往来元;其中:(明细)。
3、短期借款元;其中:(明细)。
四、主要的工作成就:
1、抓好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加快本村经济发展;。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居务、事务、财务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在社区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按要求及时报结账,搞好财务公布照片资料档案。
专项清理报告篇六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专项清理报告篇七
xxx:
我局自接到上级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及会计基础工作。
复核的文件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任。
组长、相关岗位人员任组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件。
要求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
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财务工作由xx科负责,单位按照财务工作要求,
设置有财务主管1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1名,四。
专项清理报告篇八
第一段:引出话题,阐述目的和意义(200字左右)。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深入,许多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中难免积累了大量的垃圾、杂物和无用的文件等,这些东西既占据了我们的空间,又浪费了我们的时间。为了让工作和生活更加高效、健康、有序,各地都在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笔者作为一名工作人员,也参加了调查、分类、清理等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专项清理的重要性,体会到专项清理的好处和收获。
第二段:讲述具体收获和惊喜(250字左右)。
在做清理工作时,从杂物的分类整理到文件的清理整理,从存货的盘点到垃圾的清理,不管是从个人还是集体的角度来看,这都是一次让自己真正了解自己、找到自己的机会。同时,也让人感到惊喜的是,在清理过程中可以找到很多值得保存的东西,它们可能是有用的文件、有趣的小东西、珍藏的一张照片、健康的名片等。这些宝贝不仅让我们心情愉悦,还让我们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人生和事业。
第三段:有关清理的重要性和益处(250字左右)。
专项清理是一次彻底的清理,而清理能帮助人们发现并处理过去积累的问题或困扰。通过“扫黄除恶、治理黑恶”等重点整治行动,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自我修养意识,让人们更加注重心理健康,增进人际关系,让城市变得更加整洁和亲善,让公众享有更加健康的生活环境。
第四段:专项清理的影响和推广(250字左右)。
通过专项清理活动,大量的垃圾和积存杂物被清理干净,使办公、生活、生产的环境得到了改善,这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也有明显的作用。另外,专项清理活动的开展也推进了人们的环保意识,让更多人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通过专项清理,大家共同维护了城市环境的整洁和人们净化的心灵,促进了人们心灵的健康和和谐。
第五段:感悟和建议(200字左右)。
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活动,让我们认识到守护和改造我们的工作、生活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且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首先,需要加强心理健康、建设环保城市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增强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投入;其次,需要更加强调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并常年不断地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让人们始终保持清清爽爽的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际关系。希望未来活动有更好的效果。
专项清理报告篇九
(一)各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往来账目进行一次拉网式的统计、能即时清理的清理,做到每笔往来账目有出处、有事由、有着落,不重不漏。
对于个人长期借款,不予清理的,采取与工资发放挂钩。按月进行扣除冲抵借款,每月保底工资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直至冲抵全部借款。
(二)对照问题,彻底整改。各单位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改到位。要在制度建设、外部监管、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对应清理回收的往来资金要及时足额清收到位。
(三)清理信息,如实报送。各单位要根据清理的要求,在9月25日前及时报送此次往来款项清理结果,并如实反映存在问题,不得瞒报或迟报。
专项清理报告篇十
专项清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它不仅能够促进办公场所的整洁有序,更能使员工的工作效率得到提升。最近,我参与了一次关于专项清理的活动,对这项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二段:前期准备。
在开始专项清理工作之前,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我们要确定清理的范围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其次,在清理前需要对清理用品和设备进行充分的准备。最后,要组织好专项清理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项清理的过程如同一场战役的展开,需要各项工作有序、紧密的合作才能完成。在清理时,我们需要对工作区域进行分类,分别清除不同类别的物品。在清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工作区域的安全,如避免在操作电器或倒垃圾时发生危险。此外,我们也应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避免出现混淆和重复。
第四段:清理后的反馈和总结。
专项清理结束后,我们需要对清理的效果进行反馈和总结。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整体评估,查看清理工作完成度和效果。同时,也应该听取员工的反馈意见,然后针对性的完善总结清理工作的方案,并争取在下次清理工作中取得更优秀的成绩。
第五段:结论。
总之,专项清理可以帮助我们迅速消除杂乱的物品和噪音,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本次清理,我学会了如何在合理有效的时间内清理工作区域,并意识到了安全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相信,只有意识到这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完成每次专项清理任务,让办公场所一直维持良好的状态。
专项清理报告篇十一
按照《市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20xx年严肃财经纪律、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把严肃财经纪律制度执行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局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紧抓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作机制。
我局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通过对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局财经纪律执行、滥发工资、奖金、补贴及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认真自查,我局无发现有此类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决防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反弹回潮;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清正廉洁的纪律和规矩,确保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专项清理报告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繁荣、愈加开放的局面。但同时,也涌现出了一些不法之徒,滋生了各种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扰乱司法公正,严重损害社会安全和稳定。为了加强对违法犯罪的防范和打击,最近,我参加了单位的“专项清理行动”,在其中汲取了许多经验和感悟。
一、加强社会态势的感知。
我们要了解当下的社会情况和态势,从而及时发现、预防和打击各种不法行为,为社会保障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在专项清理行动中,我与同事共同走访社区,接触群众,了解各类问题。通过聆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我不仅从中了解到了社会问题的源头所在,同时也锻炼了自我感知、加强了自我修养。
二、加强执法力度。
查缉行动的一大亮点是加强执法力度,因此,完善执法手段和方法至关重要。在这次行动中,我们充分运用了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有效地提高了抓捕行动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们也加强了警务合作,形成联合打击的整体合力,最大化地提高了行动的效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健全法治机制。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完善的法律机制,以便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次行动,我认识到了对公共安全的治理需要健全法治机制的保障,严厉打击犯罪,建立起受法律约束、自觉遵纪守法、诚信守约的社会秩序。同时,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保护公民,减轻他们的负担,甚至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治理。
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一些关键领域和时间,我们要有创新思维,以应对和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治理现实。在专项清理行动中,我们围绕市场特色、人情特点和地域文化,加强了工作流程和人员分配,推进了科技适应能力与政务素质的提高,为清理行动开展了有力的支撑。
五、注意思想与方法创新。
良好的思想与方法创新,是减少违法犯罪的根本。我们要经常更新自我观念和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细节,加强对科技技能和政务素质的提升和发展,创新思维方式,维护公共安全,让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在参加专项清理行动的过程中,我深刻理解到了加强执法力度、健全法治机制、推进管理创新、注意思想与方法创新以及加强社会态势的感知的重要性。这些方面的知识将对我日后的工作,特别是在法律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我相信,在不断学习和有意意识培养的过程中,我会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的各种变革,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
专项清理报告篇十三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福利费。
(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xx】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
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2、冬季取暖费520元。
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安全保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按照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免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执行。
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没有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改变。
新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一)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
(三)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xx]80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四)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xx]55号)规定,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补助,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五)失业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六)工伤保险费: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企业按照我市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城市公交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七)生育保险: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xx〕116号)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企业(独立法人)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必须按照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开据劳务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其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除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外,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其它所得是否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
3、在中国境外兼职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外工资薪金不能根据其任职情况明确划分的是否按要求合并申报。
4、在中国境内兼职的个人,其兼职收入应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实物发放的福利是否折算价值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7、同一月份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合并申报纳税。
8、保险问题:
外籍人员按本国法律应由雇主代为扣缴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企业已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已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能提供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国社会保险规定(必须是雇主代为扣缴的社会保险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否合并计税等。
中方人员:企业和中方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费及超出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对履约的外籍人员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0、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不含税收入额是否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对职工奖励的股票期权行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4、对企业发放的超出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15、退职费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税。
16、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是否已进行12万申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自建房产:自建成验收或投入使用次月起开始征税;购入房产: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征税—合同中未约定产权转移日期的,自合同终止日次月起征税。
2、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津财税政【xx】3号)。
3、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租金偏低的,依据房屋租金指导价格(津国土房管〔xx〕353号)调整计税价格-xx年经济下滑,计税价格可适当下浮,原则上:从租计征的税款不得低于从价计征的税款。
5、纳税人无偿借用或无租使用个人住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施工许可证》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计税截止时间:取得建委颁发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次月。纳税地点:在其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开发单位用房的房产税。
五、车船税。
1、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船不再享受免税。
2、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车船税征期由每年1-3月份改为全年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期为行车证的发放日期,由保险公司和通达公司联合代征。
3、目前部分小规模保险公司已自愿放弃代征资格(允许),最终由通达公司在验车环节把关。
六、印花税。
1、自xx年4月1日起,纳税人均采取汇总申报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印花税,单笔合同印花税金额500元以上的不得购买印花税票。
2、为避免对我局税收任务造成影响,暂对管理。
二、三所负责的重点税源企业不实行核定征收。
3、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纳税人印花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4、自xx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三提高到万分之五,同时对电子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征印花税。
七、契税。
(一)土地权属转移的概念。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竞价和协议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4、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八、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注册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严格确定普通商品住宅标准:xx年10月1日-xx年6月30日依据津地税地【xx】11号文件执行;xx年7月1日-xx年9月30日依据津津地税发【xx】3号文件执行;xx年10月1日-今依据津地税地【xx】46号文件执行。
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1、注意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的比对。
2、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不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纳税义务。
专项清理报告篇十四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地施工实际情况,局安委会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船舶、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我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于2015年7月15日至20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工作安排
1、各管理人员针对具体所负责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管理资料,特别是安全防汛应急演练。
2、各班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卫生,主要是河道周边及污水泵房周边区域现场卫生的规格化。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安全排查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与生活区用电安全及防火防盗设施、防洪措施、安全警示、警戒等。
4、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不足,健全、完善基础资料。
5、设备管理负责设备的运行、保养情况。
6、落实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
二、自查情况
1、对照管理目录,各管理资料还需完善。
2、各班组负责的施工现场规格化卫生比较彻底,生活区卫生有死角。
3、河道右岸应下雨及地下污水管道排污导致局部有塌方现象。
4、各班组负责的设备基本运行正常,保养良好,基础资料还需完善。
三、整改情况
河道右岸塌方段采用加设污水管道并回填,周边架设安全警戒线,其余在自查整改中所发现的问题,都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指导下,关于南部县政府印发《南部县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治理工作的第一、二和三阶段已结束。为了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作风,切实推动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把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动员,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现将我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过民主评议形式,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代表的评议,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我校自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八项工作表示赞赏,(详细自查情况见附件)充分肯定了我校收费规范,师德师风良好,认为学校的办学思想是端正的,领导作风,教风、学风、班风、校风是健康的;尤其是区教育督导组对学校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对校长想方设法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确保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稳定所作的大量工作表示赞同。
二、整改措施
1、落实整改责任制,并召开专门的领导班子会,将问题分解到具体的人,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找出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免整改问题的遗漏和部门间的互相推诿,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评议工作让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满意,保证整改取得成效。
2、继续扎实有效的开展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一是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二是加强少先队建设,在培养学生干部方面下功夫,注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努力促使学生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能力。
3、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一是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师德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是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促使教师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辩、探究教学规律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建立教师听课制度,深化教研活动,探索有效教学的策略和技术,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校高效课堂的发展。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校严格按照《南部县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和专项检查,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改的原则,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学校全面工作。
南部县光中乡第一小学
2015年11月3日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根据《红安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卫生计生[2015]24号)的通知要求,本院积极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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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清理报告篇十五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国办发[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发布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发布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国办发[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发布公告,以引导消费。
11.市场评比制度。进一步完善每两年一次全市文明市场、每年一次的区(县)文明市场、放心消费市场评比制度和一年一度的“双文明个体工商户”、“信得过摊户”评选活动,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信用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8月1日市长包叙定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xxx领导:
按照《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确保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我单位迅速组织职工召开了专题会议,指定了专人负责,制定了活动措施,提出了活动要求,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指挥部领导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班子成员和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学习宣传会议,要求各车间积极配合好此次活动,切实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宗旨出发,抓好各项运输管理工作,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交班会、点名学习会、飞信等平台在职工群众中认真传达“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精神,争取让每位职工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此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
二、成立组织,制定措施。
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的观念,并于x月xx日在指挥部会议室组织两车间召开了人身安全专项整治的反思会,深挖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弊病,确保自身安全。而且运管干部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每周下现场检查劳动安全关键环节不得少于2次,加大对员工作业中存在简化作业、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等现象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与此同时指挥部要求运转车间要重点抓好乘务人员的侯班检查力度,对乘务人员进行大局意识的思想教育以及在行车过程中遇非正常情况后的信息反馈的教育,保证行车安全。三是检修车间以机车质量、人身作业安全及机车关键部位的检查作为重点,加大机车出入库检查力度,防止机车重点部位的故障发生;同时认真执行好“月度故障分析”制度,根据临修票进行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三、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活动期间,经过指挥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个别乘务员仍然存在站场内穿越线路时不执行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今后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职工的日常业务教育力度,强化运管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按照活动要求,我指挥部评选了安全班组一名(x、x),并要求他们在今后的行车工作中严于律己,完成好每次运输生产任务。
四、确定重点,积极整改。
为确保四季度的安全运输工作,我单位将继续保持好的方面,积极整改存在的不足,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坚持走出去深入现场,树立危机意识,强化执行力,大力倡导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前瞻性、预防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二、继续加强职工日常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战斗、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以适应现代化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
三、抓好机车质量与日常保养工作。
做好中修修竣后机车整备检查环节的卡控,全面细致检查机车,特别是加强对走行部、大部件如齿轮箱的检测检查,发现异状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行车安全的质量隐患。四、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把“人身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促进单位的全面建设。
此汇报。
xxxx年x月xx日。
为规范我县土地资源管理和城镇建设,严格落实土地违法违规整治工作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规范我县土地资源管理和城镇建设,按照甘办函【20xx】73号《关于印发州集中开展土地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县城规划区、镇规划区、镇规划区、公路沿线用地进行了土地乱象专项整治,现将具体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土地乱象整治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早着手、早整改、早处理、早到位的工作原则。我局按照州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我县土地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对此次工作逐一摸排核查,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把此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宣传动员阶段。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对涉及乡镇开展了土地乱象整治宣传动员大会,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氛围,坚定整治土地乱象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造势助威。
三、摸底调查阶段。
(一)县城规划区域调查情况。针对20xx至20xx新增建设用地、从至加油站进行了摸底调查,共调查出新增建设用地27宗。临时用地70宗,目前已对新增的27宗用地审批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影响公路路基临时搭建、影响国道建设临时搭建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40宗。
(二)镇规划区调查的情况。镇因历史遗留问题、灾后重建等诸多因素,调查情况复杂多样,存在的问题:土地私下买卖、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一户多宅、未批先建等,经过调查了解:
2、镇农户共252户,按照政策修建的民居接待房共181户,另71户都存在住改商情况(均为公路沿线)。
3、一户多宅情况较为严重,因历史遗留问题,老百姓法律意识薄弱。
4、因8.28,8.31地震,整个镇都是灾后重建的新房,都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5、镇涉及户数多、范围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镇规划区调查情况。镇规划区调查出未批先建临时用地6宗,均未办理过任何用地手续,土地来源为租用,均为临时搭建的超市、小卖部。
四、执法难度。
1、历史遗留问题严重,执法难度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2、镇土地买卖界定,定性难度大,如:土地买卖中既涉及宅基地和房屋,又涉及耕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的买卖。
3、未批先建违法性质难以确认。均为灾后重建。
4、对违法用地进行规范后,再具体办证,明确产权时有难度,被规范的违规用地因缺少相应要件,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无法被系统录入,建议在全州层面进行统一安排。
一、我局已向县委政府上报了初步土地乱象专项整治方案,目前该方案处于待定。
二、继续加强教育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创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环境。三、依法处罚,依法补办手续,依法规范。
四、是坚持人性化执法。
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以法慑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典故启发人,立足方法手段创新、立足事前事中防范、立足群策群力群治、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信访,降低土地违法案件发案率,力争将违法现象消灭为零。
专项清理报告篇十六
市人社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xx〕265号)要求,我办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办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
我办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毛万里同志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单位核实后按照人事工资制度发放病休工资;张宗峦同志脱产学习;曹志新同志编制在兰州仲裁委秘书处,但工资关系未转仍在市政府法制办名下。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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