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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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实用15篇)
时间:2023-11-07 02:07:03     小编:琴心月

心得体会是通过反思和总结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感悟,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知识和智慧的一种方式。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问题、改进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同时也可以与他人分享和交流,促进彼此的成长和进步。我觉得我们应该经常进行心得体会,从中汲取智慧,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撰写心得体会时最好经过多次修改和润色,以保证文章的质量和可读性。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反映了不同人在不同经历中的思考和总结,值得我们借鉴。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社会犯罪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了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预防犯罪行为,我们特地研究了十大典型案例,并从中得出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一、李某伪造身份证案

此案中,李某伪造他人身份证,通过骗取贷款、盗窃等手段非法获利。这告诉我们,保护个人信息非常重要,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敏感信息,不轻易泄露给他人。

二、张某抢劫案

张某以抢劫为生,多次作案后终被抓获。触犯法律只能给自己带来短暂的得益,最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我们要厘清是非观念,明白合法、诚信行为才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正确道路。

三、王某经济诈骗案

王某以经济诈骗为生,通过虚构项目、设立虚假公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这教训我们,遇到过于美好的投资诱惑时应保持警惕,审慎判断,并核实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四、陈某命案

陈某因一时冲动杀害他人,最终被法律追究刑责。此案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冲突或矛盾,我们都不能以暴力解决问题,要善于沟通,理智对待,学会控制情绪。

五、刘某贩毒案

刘某长期从事贩毒活动,最终被警方抓获。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希望大家远离毒品,积极向上,以健康的生活态度追求自己的幸福。

六、赵某家庭暴力案

赵某因嫉妒心理对妻子进行家庭暴力,最终被判刑。此案提醒我们,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是我们作为成年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我们要始终保持情感的平衡和控制,共建和谐社会。

七、杨某酒驾案

杨某酒后驾驶,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酒后驾驶危害性极大,不仅会导致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还会将他人卷入悲剧,因此我们要远离酒驾,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八、秦某网络诈骗案

秦某以网络诈骗为生,通过虚假的优惠活动、中奖信息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此案告诉我们,要保持警惕,提高自己的信息安全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并及时报案揭露。

九、周某恶意侵犯商业秘密案

周某盗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导致对方企业陷入困境。这让我们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仅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还要注重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创新和合作中实现共赢。

十、孙某贩卖人口案

孙某贩卖人口为生,剥夺了他人的自由和尊严。此案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人权和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共同构建一个公正、文明的社会环境。

通过研究这十大典型案例,我们深刻意识到了犯罪行为的危害和严重性。我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犯罪的能力。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和谐和美好。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二

侵犯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在侵权领域中,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始终是一个极具价值和启示性的话题。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可以有效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防范工作的有效推进。在本文中,我们将回顾一下“十大典型侵权案例”的主要经验和教训,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心得体会和启示。

第二段:经典案例解析——苹果公司V.S三星电子。

作为侵权领域中最有名的案例之一,苹果公司V.S三星电子的判决恰恰引起了全球的关注。我们可以从这个案例中学到很多东西——从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践,从商标非专利权角度出发,到如何保护开发者的专利权——这些特定的区域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方面面。

第三段:经典案例解析——家具企业V.S航空公司。

在这个案例中,来自飞机座椅制造商的突然起诉——他们指控若干家家具制造商侵犯了他们的专利——展示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独特因素:对专利权的强力保护产生的影响。虽然这个案例已经得到了结论并被最终解决,但是从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一些重要历程。

第四段:经典案例解析——亚马逊V.S巴纳斯与贝壳书店。

在这个案例中,亚马逊起诉其他两家书店侵犯了公司的授权所有书目售卖的专利。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即使在看似完全不相关的市场中,知识产权也是极为重要的。随着创新精神和原创激情在各个领域中的加速挖掘使用,正确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只会变得更加重要。

第五段:总结和启示。

以上仅是“十大典型侵权案例”的一个小小部分,但这些例子和其他案例一样,都强调了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价值,也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预防的重要性。我们必须熟悉这些案例,了解它们,以期在未来实践中从它们中汲取既有的经验和知识。掌握这些知识会帮助我们在侵权问题上有更加深入的洞察力,到达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三

侵犯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者,而且也对整个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2018年公布了十大典型侵权案例,这些案例中有许多令人震惊,其中不乏一些大公司或知名品牌的侵权行为。本文将从这十大典型侵权案例中寻找经验与体会,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第二段: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要有实际行动。侵害知识产权不仅仅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创新生态。相反,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会带来更多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的繁荣。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并非某些企业或行业的问题,而是大家都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

第三段:探讨案例背后的教训。

在探讨十大典型侵权案例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认真思考这些案例背后的教训。这些案例表明侵权行为不仅仅是因为缺少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更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存在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这就需要我们在提高合法意识的同时,加强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惩罚。

第四段:案例分析与思考。

这十大典型侵权案例中,最为令人震惊的莫过于“追梦人”侵权案。这一案例揭示了电影行业的盗版之殇,也让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盗版的危害性。在这件事情之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都更加关注版权保护,给了产业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还有案例涉及到商标和专利侵权,这就需要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注重注册和保护知识产权,合法运营,避免进入侵权的苦海。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这十大典型侵权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重要而也必要的工作。虽然在侵权行为广泛存在的情况下,保护知识产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只要我们都能加强合法的意识,共同努力,就能够创造更加健康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一个更加重要的议题,我们需要更加努力地去保护它。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四

金融十大典型案例是金融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例,对于学习金融知识、了解金融市场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对于这些案例的研究和分析,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还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应对策略和经验。在这篇文章中,将从不同角度对金融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案例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堪称近年来金融市场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金融业的风险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的,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是如何被暴露的。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应该认识到金融市场中存在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并且要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此外,还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的传导和扩大。

第三段:案例二-马多夫投资丑闻

马多夫投资丑闻是近年来投资界的重大事件之一。这个案例反映了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要高度警惕合法合规的问题,不要被高利润吸引而忽视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在金融市场中,合法合规的经营是根本保障,对于神秘的高回报率投资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我们应该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理财素养,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段:案例三-比特币热潮

比特币热潮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中备受关注的现象之一。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市场的热度并不代表真正的价值,也警示我们要避免陷入盲目跟风的行为。投资者应该具备独立的思考和决策能力,引以为戒。同时,这个案例也反映出比特币等新兴金融产品的监管问题,应该加强对新兴市场的监管,防范市场风险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问题。

第五段:结语

通过对金融十大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汲取重要的教训和经验。金融市场中的任何风险和问题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应该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力度,提高金融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意识。只有这样,金融市场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适时调整金融政策,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和有利的环境。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五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也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和使命。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更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为了更好地提升教师的教育素质,教育界开始对教师心得体会进行研究,并总结出了十大典型案例。通过研究和分析这些典型案例,我们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教师的工作原则和经验,还能够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借鉴这些心得体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首先,典型案例之一是“爱生如子,以德为尊”。教师是孩子在学校里的第二个家,他们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教育和引导。我们要以身作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自主学习能力。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用真心去关心和理解每一个学生,赢得他们的尊敬和信任。

其次,典型案例之二是“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和兴趣爱好,我们不能一刀切地采用相同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我们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再次,典型案例之三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作为教师,我们不能只固守教科书中的知识点,而应该勇于创新,开拓学生的思维方式。我们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通过自主学习和勇于思考,学生才能真正掌握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此外,典型案例之四是“导学引导,启迪智慧”。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传授知识,而应该成为学生思维的导航者和思维的引导者。我们要通过启发性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典型案例之五是“感恩育人,传承师道”。我们应该时刻铭记自己是教师这一职业的使命和责任,始终保持谦卑和感恩之心。我们要用心去育人,用爱去教育,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和典范。我们要传承师道,传递爱与智慧,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的优秀青少年。

通过研究和分析这十大典型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教师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和责任。教师要具备爱心、责任心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这些典型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帮助我们在实际教学中更好地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我们以这些典型案例为指引,坚守教育理想,追求教育事业的更高峰!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六

公安机关是我国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部门。然而,偶尔也有一些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出现了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正视现实,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工作,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本文将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探讨公安机关侵权行为的原因及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第一段:引言。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侵权行为。例如,有媒体报道了一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的案例。这样的侵权行为既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们迫切需要总结这些案例,明确侵权行为的原因,以期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二段:分析原因。

导致公安机关侵权行为的原因有多种。首先,一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对侵权行为的认识模糊。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范围和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但一些公安干部和执法人员并未将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其次,一些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时过于急躁,容易采取过激手段。面对犯罪嫌疑人或嫌疑人家属的抵制,他们常常会丧失理智、过度使用暴力,导致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最后,一些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缺乏日常监督的引导,执法人员在一些场合下会滥用职权,产生侵权行为。

第三段:探讨改进措施。

针对公安机关侵权行为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首先,加强法律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公安机关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其次,建立健全侵权行为的举报和处理机制。公安机关应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对侵权行为的举报进行及时处理,为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救济机制。此外,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限制和规范执法行为。

第四段:解决问题的思路。

针对公安机关侵权行为,我们应该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对于存在侵权行为的公安干部和执法人员,应该依法追究其责任,形成威慑力。其次,加强对受害人的赔偿和救助工作。公安机关应及时赔偿受害人的合法损失,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以减少其伤害和损失。最后,推动立法完善,加强对公安机关侵权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立法,为受害人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和维权机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产生侵权行为。

第五段:总结。

公安机关作为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应该时刻保持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要深入研究侵权案例,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促进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形象的提升。只有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七

侵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上比较普遍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侵权案例各自有不同的情形和背景。在十大典型侵权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件案例中都存在着不同的侵权形式和侵权主体。在分析这些案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并总结出一些经验或者心得。这篇文章将从五个方面总结这些心得,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示。

第二段:案例分析。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涉及到了非常多的侵权行为,包括了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侵犯专利权等等。这些案例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侵权对于原告的不利影响。比如著名的“东北虎”商标案,原告因为没有注册商标,导致被侵权者申请注册,最终原告无法使用自己商标的情况。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注册商标对于品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段:法律规定。

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了解案例的背景和情况,还要了解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上去分析侵权行为,并且比较具体地看到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法律规定是很有用的,并且是约束侵权行为的最有效方式。比如,我们可以从专利法中了解到专利权的范围和保护,从而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第四段:防范措施。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侵权风险评估,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等。比如,我们可以在商标注册前进行风险评估,以此来避免出现商标侵权的现象。同时,在实践中,我们也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加司法透明度。

第五段:未来展望。

通过对十大典型侵权案例的分析与总结,我们可以看到侵权问题的严重性,也可以对避免侵权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的发展,侵权行为也会更加复杂。我们需要不断深化对侵权行为和问题的认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侵权行为的监管与惩治的力度。

结语:

在这个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时代,了解并遵循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范侵权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必须承担的责任。作为一个公民,我们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世界各地发生了许多令人震惊的案例,这些案例或以其荒谬离奇,或以其伦理道德问题令人深思。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不少有益的启示和教训。本文将介绍十大典型案例,并从中总结出的心得体会。

首先,第一个典型案例是2014年发生在美国的弗格森事件。在这起案件中,一名非洲裔青少年被一名白人警官射杀。此事件引发了美国境内大规模的示威和骚乱,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种族歧视和警察暴力问题的激烈讨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种族歧视和警察暴力是当今社会仍然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解决。

第二个典型案例是2016年发生在英国的“脱欧”公投。此次公投决定了英国是否退出欧洲联盟,结果出乎意料地,51.9%的选民选择了“脱欧”。而此次公投背后的诸多问题暴露了民众对移民问题、经济利益和国家主权等方面的担忧。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加关注民众的诉求,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

第三个典型案例是2017年美国电视剧《权力的游戏》中登场女主角制丝·坦格利安的“玛碧蓝热火行动”。在剧中,她用她的三个巨型火焰雀掌控了整个城市,并通过给予不同阶层的人建功为封赏,建立起一个号称“司法独立、人民至上”的新治理体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强大而有效的领导者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重大改革,通过权衡各方利益来建立新的秩序。

第四个典型案例是2018年在中国发生的万达集团债务危机。作为中国的一家大型企业,万达集团的债务问题引发了国内外市场的关注。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企业应该谨慎管理财务,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避免陷入债务危机。

第五个典型案例是2019年澳大利亚山火。这场山火烧毁了大片澳大利亚的森林,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环境破坏和人员伤亡。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大挑战,我们需要采取积极的行动,减少人为活动对环境的破坏。

第六个典型案例是2020年新冠疫情。这场疫情给全球各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令人们陷入了无法预料的困境。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需要加强全球卫生合作和防疫系统建设,并储备防疫物资,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突发疫情。

第七个典型案例是2021年发生的美国国会暴乱。在这起事件中,一群抗议者闯入美国国会大厦,并试图阻止国会对总统选举结果的确认。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民主制度的稳定和法治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同时也需要关注社会的分裂和极端主义问题。

第八个典型案例是2012年发生在印度的悲惨轮奸案。这起轮奸案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抗议活动,广泛关注妇女权益和性别暴力问题。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需要加强社会对性别暴力的关注和法律保护,确保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第九个典型案例是2015年发生在法国的“查理周刊”恐怖袭击事件。在这个事件中,一群激进分子袭击了法国一家知名杂志社,造成了多人死伤。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言论自由和新闻媒体的重要性,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恐怖主义的打击和防范。

最后,第十个典型案例是2016年发生在泰国的国王逝世。这个事件引发了泰国国内的哀悼和动荡,也引发了国王制度的讨论。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稳定和延续需要建立在民众的认同和参与基础上。

通过对这十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发现各个案例都暴露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种族歧视、政策制定、领导力、财务管理、气候变化、卫生合作、民主制度、性别暴力、恐怖主义和政治稳定等都是当今世界需要我们思考和关注的重要议题。只有通过不断的反思和改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现实的挑战,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九

候选案例。

“2013全国汽车品牌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候选案例。

2013年,福建省三明市消费者反映该市华晨宝马、长安福特、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别克、比亚迪、东风标致、雪佛兰等7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在售车过程中,向消费者宣传推介其指定的购车金融贷款业务。许多消费者由于相信售车人员宣称的优惠条件,在购车时选择了该业务,但办理手续后,被汽车销售商索要金额不等的“银行按揭调查费”、“委托代办服务费”等费用,否则不给办理车贷。

三明市工商局经查证,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至案发之日止,7家公司累计收取服务费62.5万元。最终,工商机关对7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一汽-大众某4s店偷梁换柱。

2013年,张女士向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余杭分局投诉,称位于金昌路的一家一汽-大众4s店偷梁换柱,欺骗消费者。

原来,张女士此前花15万元在该4s店购买了一辆一汽-大众的国产高尔夫轿车。当时4s店同意给张女士优惠5000元,要求这5000元只能在店里购买真皮座椅套。销售人员在单据上写明“真皮”两字,但张女士按约定时间提车时发现,座椅套是人造革的。她认为这是欺诈行为,要求4s店更换或给予补偿。

4s店负责人认为,座椅套所用皮革由动物皮和pu(聚氨脂)皮革加工而成,含有真皮成分,且座椅套属于赠送产品,他们不负责退换。

接诉后,工商干部上门向这家4s店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反复沟通协调。最终,4s店同意补偿张女士现金2000元,并赠送价值3000元的汽车保养券。

一汽-大众某4s店设消费连环圈套。

前不久,吴女士受购车优惠广告的影响,来到福建省三明市一家一汽-大众4s店,订购了一辆迈腾中级轿车。

经过砍价,双方达成协议。付了5000元定金后,吴女士回家准备贷款的材料,却不知自己已悄悄落入商家的“连环圈套”。

合同签订后,4s店向吴女士推介大众汽车金融贷款方案。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该店销售人员要求收取200元的“中国人民银行按揭调查费”和400元的“委托代办服务费”。吴女士认为收费没有依据,决定自行去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车贷。4s店要求吴女士交纳2000元的“建行车贷审批表盖章手续费”,否则不予办理。此后,经过一番周折,4s店答应免费盖章,贷款办下来了。当吴女士付首付款时,4s店收银员告知车主每人只能免费刷一次信用卡,此后每次刷卡要收取50元手续费。

三明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该4s店的服务项目本是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透露,该4s店曾因为滥收费用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罚款。

4新雅阁补漆不明示卖家称不影响使用。

去年年底,浙江省长兴县消费者小吴以19.7万元的价格,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全新的广汽本田雅阁轿车。

很快,一名老驾驶员发现小吴的车尾部喷过漆。小吴开车从未出现过剐蹭情况,于是向汽车销售公司提出质疑。

一开始,销售人员不肯承认。后来,在小吴的一再追问下,对方承认在运输途中损伤车漆,对车辆尾部作过喷漆处理。然而,该公司认为这并不影响汽车的整体使用,并声称已经在价格上给予了优惠。

小吴无法接受这种说法,认为对方应该退款或给予赔偿,于是拨打了长兴县工商局12315热线进行投诉。

工商干部到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销售方同意给予小吴6000元的经济补偿并道歉。

新雨燕“一女二嫁”另有主人。

去年,消费者于先生在江苏省宝应县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铃木雨燕1.3l手动挡汽车。前不久,其爱人徐女士到张家港市长安铃木4s店做定期保养时遭到拒绝,原因竟然是此车另有车主。

通过查询,此车车主系孙某某,记录中还有孙某某的详细地址、购车时间和保养日期等信息。于先生怀疑该车是二手车,多次与销售公司交涉要求退车无果,遂以涉嫌消费欺诈为由,将该公司投诉至宝应县消协。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公司销售的这辆汽车是由扬州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提供的。

销售公司随后给出答复:该车为新车出售,非二手车转让;客户对相关信息理解有误。对另有车主信息的原因,该公司一名副总解释,当时为完成销售业绩,工作人员在电脑系统中录入信息,虚拟销售此车。对这一说法,于先生表示不认可。

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该公司同意为于先生办理退车手续,于先生放弃其他诉求,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一汽丰田店“狸猫换太子”标准普拉多当豪华型卖。

2012年3月17日,湖北省利川市消费者冉某和儿子一起在宜昌某丰田4s店,看中了带有原装真皮座椅套和dvd的丰田普拉多豪华型越野车。当冉某父子付完51万元车款后,销售人员却将标准型普拉多越野车作为豪华型卖给父子俩。当时双方没有签订购车合同,该店只给了冉家父子一份加盖公章的车辆订购单复印件,上面注明购车款44.9万元,其他配置6.1万元,出具发票金额是该车的标准型车价44.9万元。

2013年1月2日,冉某去重庆丰田4s店维修该车的导航仪时,维修师傅告诉他此车为丰田普拉多标准型。冉某这才知道自己用豪华型车的价格买回了一款标准型车,于是多次与4s店交涉,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他向利川市12315指挥中心投诉。

经过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该店于2013年1月26日退还多收车款2.2万元。

福克斯一坏再坏只因旧车充新车卖。

去年10月,消费者卢女士到河南省焦作市消协进行投诉。

卢女士去年2月在焦作某汽车公司花9.7万元买了一辆经典福克斯三厢汽车。当时,销售人员保证是新车,卢女士随即上了牌照和保险。车开回家不到一天,卢女士发现方向盘抖动,到4s店做检查修好。

去年7月,车身右前侧局部变色、空调不制冷。4s店检查发现排气管生锈、空调管漏气,于是免费为卢女士更换排气管、喷漆和修理空调。

去年10月,卢女士驾驶该车在新乡市发生事故,在新乡4s店维修时发现,车辆前面的车架被撞过,焊接点严重生锈,这才知道该车是旧车,于是到消协投诉,要求经销商退车并包赔损失。

经消协介入,经销商同意退车并承担上牌费和购置税等合理费用,并补偿消费者3000元。

车行弄错车总价责任却赖消费者。

去年8月,江西省消费者谢女士与鹰潭市某车行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购买了一汽-大众宝来车。合同上注明“该车单价12.73万元,车款总额包括购置税、第一年车辆全险共计13.8万元”字样。此后,该车行却不认可车款总额中包括第一年车辆全险。于是,谢女士向鹰潭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

工商人员经查询了解到,车款总价应为14.5万元而不是13.8万元,当时由于车行工作人员失误,忘记加上车险7000元,此说法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经调解,谢女士与车行达成一致意见:车行向谢女士赠送一台车用导航,并将7000元的车险优惠至5900元,由谢女士付款。

进口大众收新车钱卖出轿车已一岁多。

去年5月,江西省鹰潭市消费者王某在该市某车展上支付1万元定金,订购了一辆进口大众敞篷高尔夫轿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王某与经销商约定:购买车辆必须为新车,不得为车展样品车。在提车时,王某发现,经销商准备交付的车辆已行驶500多公里,且出厂日期为2012年2月,于是要求更换同款式的新车。

经销商表示,该车为新车,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只因参加了几次车展,买家试驾跑了500多公里,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拒绝调换,并声明如果王某不在规定时间内提车便视为单方面违约,将扣留相应定金。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以自由选择权被剥夺、经销商强卖为由向鹰潭市工商局提出申诉。

经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同意在一个月内为王某免费调换一辆最近出厂的新车,否则退还王某订金。此后,王某如约拿到了理想的新车。

雪佛兰多次无故熄火经销商只保证修修修。

去年1月,江西省鹰潭市消费者孔某花15万元买的雪佛兰科鲁兹新车使用不到一星期,就无故出现熄火现象。他到经销商指定的维修部维修,却查不出原因;到南昌4s店排查一天,在更换相关零部件后,熄火现象反而更加严重;等待了近一星期,4s店工作人员再次对车辆发动机进行排查,问题没找到却把其他零件损坏了。孔某与经销商交涉,得到的仅是无限期维修的承诺,于是向鹰潭市工商局12315投诉。

工商人员开展调查时,经销商声称厂家承诺仅是包修,汽车销售的行规也是包修,其无权力对整车予以退换。此后,通过工商部门的调解,经销商才同意无偿为孔某更换一辆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车。

豪华斯巴鲁不省心启动和防盗系统竟非原配。

2012年3月15日,福建省消费者朱女士在福鼎市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斯巴鲁森林人2012款2.5xs自动豪华导航版越野车。2013年5月,车辆无法启动,朱女士要求商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遭拒绝,遂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

经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该车一键启动智能系统及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不是原配置。消费者要求全额退还购车款28.08万元、购置税2.2974万元,共计30.3774万元。但销售公司仅同意在原车退还的前提下,退还朱女士车款20万元。

后来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买卖合同,消费者退还车辆,销售公司退还消费者20.5万元。

90万元买到问题奔驰消费者投诉才换车。

2013年11月9日,四川省富顺县消费者包某某通过按揭形式,以89.6万元的价格向某汽车销售商购买了一辆奔驰ml350动感型家用轿车。购车3天后,包某某发现车辆出现车门掉漆、车窗玻璃破损现象,并在洗车时发现该车保险杠以前曾经换过。11月12日,经奔驰4s店检测,鉴定该车为事故车辆。包某某遂向该县消委会投诉,要求维权。

经过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由汽车销售商为包某某调换一台奔驰ml400豪华型轿车,价值99.6万元,并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包某某负责补差价10万元。

收两桶钱只用半桶丰田4s店保养“减料”

去年1月4日,福建省莆田市消费者蔡先生在该市某丰田4s店做保养时,无意中发现该店开具的施工单上显示使用两桶齿轮油,但实际上只使用了半桶。齿轮油两桶价值322元,加上人工费200元,共计522元。蔡先生要求车行赔偿遭拒,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蔡先生表示,他出于信任在该4s店做保养近两年时间,出现这种情况,令他怀疑该店之前也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该店将车辆送去鉴定看是否存在发动机磨损情况,同时要求退还两年的保养费。4s店承认其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但因鉴定磨损程序困难、检测费用昂贵拒绝将车辆送检。

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s店一次性赔偿蔡先生各项损失2000元,蔡先生不再要求退还已交付的费用。

订购凯迪拉克付预付款提车时间一拖再拖。

去年,消费者蔡先生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价值58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按照公司要求支付了5万元购车预付款,双方约定了提车时间。

此后,蔡先生如约到该公司提车,公司的销售人员称,该车为进口车辆,最近可能提价,因此要再等5天时间才能提车。5天后,蔡先生再次登门,被告知还要等几天。如此反复,提车时间被拖延了一个多月仍无结果。蔡先生第六次到该公司时,被告知一个月后才可能有车。蔡先生觉得被欺骗,向涵江区工商局投诉。

经工商人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销售公司退还蔡先生购车预付款5万元,并付补偿金1万元。

真皮换假皮北京现代经销商赚钱有“道”

去年,福建省仙游县消费者黄先生从该县某汽车城购买了一辆北京现代伊兰特1.6mt轿车,单价8.95万元。双方约定,黄先生另付2000元用于购置汽车装饰坐垫,购买合同注明要真皮。此后,黄先生发现所购坐垫材质为超纤皮,要求汽车城老板更换真皮装饰坐垫并赔偿经济损失,遭到对方拒绝,遂向仙游县工商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接诉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后,汽车城老板同意将原超纤皮汽车装饰坐垫免费赠送给黄先生,退还2000元汽车装饰坐垫购置款。

大众途观强行搭售配件。

去年1月,福建省莆田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该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大众汽车在莆田地区唯一的特许经销商,在销售大众途观汽车的过程中,强制要求客户在购买汽车的同时安装侧护登车踏板、防爆隔热膜、多媒体导航等其他配件,并在该车型原价基础上加价出售,否则不准提取现车,且提车时间须延后四五个月。消费者认为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莆田市工商局检查支队依法立案调查。经过取证查明,截至案发时,该公司共售出加装过侧护登车踏板、防爆隔热膜、多媒体导航的该款汽车4辆,通过加装搭售共获利16748元。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消费者自办车贷东风本田4s店仍索“代办服务费”

去年5月2日,福建省消费者姚女士订购了一辆东风本田crv轿车。5月16日,她到4s店交首付款时,被要求收取1200元的代办手续费。姚女士认为车贷手续是自己办理的,而且4s店事先并未告知需要收费,因此这一手续费收得不合理。4s店则称已为姚女士提供了盖章等服务,收取费用并无不妥之处。双方争执不下,姚女士向福州开发区工商局12315进行申诉。

工商人员接诉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指出,4s店在没有事先告知需要收取服务费且没有提供相关服务的前提下,向消费者索取服务费,于法无据。经过调解,4s店同意免收服务费。

消费者看车不满意雪佛兰4s店抢缴购置税。

2013年9月底,福建省黄先生通过某4s店订购了一款雪佛兰轿车,支付定金1万元,并与车行签订了购车合同。之后,黄先生又支付了10万多元的首付款(包括购置税)。10月29日,黄先生到店看车时,发现车身有划痕,当场提出质疑。可第二天,车行未经黄先生同意就缴纳了车辆购置税。黄先生十分不满,再次与4s店交涉,要求换车。4s店先是表示同意,可3天后又以无法办理购置税变更手续为由拒绝换车。无奈之下,黄先生向福州开发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求助。

经调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指出,在黄先生对车辆外观提出质疑、未履行确认购买手续的前提下,4s店自作主张为其办理购置税,存在过错。经协商,4s店同意为黄先生更换一辆新车。

汽车销售公司非法收取“抵押调查费”

2013年8月22日,福建省晋江市工商局检查大队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对办理汽车按揭贷款的消费者收取一项名为“抵押调查费”的费用,且无法提供收费的合法依据,即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公司自2013年6月开始,在为按揭购车的客户办理车辆抵押手续过程中,以“抵押调查费”的名义,向客户收取每辆车1500元的费用。至案发时,该公司共收取“抵押调查费”1.8万元。

随后,晋江市工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1.8万元,并处罚款1.8万元。

上海通用4s店捆绑销售不买保险不卖车。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龚女士在该市溧水区一家汽车4s店,看中了一辆别克轿车,准备购买时却被告知一定要在该店购买车险,否则不能买车。龚女士向溧水区消协投诉,咨询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有自由购买车险的权利,龚女士遇到的情况属于捆绑销售、强制消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消协调解,4s店改正了违规行为。

导航仪被调包车主怒诉长安福特店。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漂水区消费者章先生在当地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长安福特汽车时,要求该店加装一个指定品牌的车载导航仪。但提车后,章先生发现导航仪被换了品牌,遂向溧水区消协投诉。

后经消协调解,4s店将导航仪换成了章先生原先购买的品牌。

消协提醒消费者,提车时要留个心眼,注意核对车辆零部件是否符合当初约定,且做好相关单据的保存工作。

宝来水箱出问题4s店拒绝“三包”

辽宁省大连市消费者王先生于2012年5月在一汽-大众4s店购买了一台宝来汽车,价格为12.68万元。车辆去年在保修期内出现水箱漏水,4s店检查后确认是水箱质量问题。然而,王先生的车缺少两次保养记录,4s店表示,缺少保养记录就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三包”权利,因此不予保修;王先生如果想享受“三包”服务,就必须补齐保养记录。王先生认为不合理,于2013年10月8日投诉至大连市保税区消协。

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造成损坏不构成因果关系时,经营者依然应承担“三包”责任。

经过几次调解,4s店最终同意对王先生的车给予保修。

4s店售车强搭商业险消费者理直气壮拒绝。

201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向辽宁省营口市工商12315投诉,称其在购买某品牌汽车时全款提车,可4s店强行搭售商业保险,明确表示不在该店购买商业险,就不准提车。王先生认为该4s店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接诉后,营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查明该4s店确实存在强制搭售商业保险的行为。工商局执法人员予以制止,并作出行政处罚。

吉利新车自燃农民工艰难维权。

2013年5月20日,重庆市奉节县农民工彭达合用辛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在县城某汽贸公司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辆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6月11日,老彭开车带全家外出,行驶过程中,车辆底盘起火。大火被扑灭后,新车变成了一堆废铁。

第二天,吉利汽车生产厂家和卖家派员到事发现场,将事故车辆拉走。10天过后,销售公司负责人通知老彭,车辆已由厂方专家鉴定,结论是车辆燃烧与本身的质量无关,发生事故的车辆无任何质量问题。厂家因此拒绝赔偿,只同意给予老彭5000元至1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

几经协商不成,万般无奈的老彭向奉节县消委会投诉,寻求帮助。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吉利厂家单方面作出对消费者排他性的所谓“专家鉴定”,无法律效力;即便是按照厂家的事故原因分析,仍表明该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

经过消委会的积极协调,11月25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与老彭达成协议,免费为老彭更换一台同型号、同品牌轿车。

捷豹路虎经销商制定霸王条款。

去年,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当地一家销售捷豹路虎的公司于6月底自行制作了一份购车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乙方(消费者)如超过通知提车日期3日仍不办理交款手续,其所交订金将不予退还,作为甲方即该公司提车费用补偿,并追加每日该车车价5‟的违约金,直至交清全部车款为止。甲方有权对此车作重新处理。甲方如未能按协议时间交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无息退还所收订金。消费者认为,该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获得违约金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

漳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确认情况属实,遂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300元。

所售新车不全新卖家退款并赔偿。

消费者周某2013年11月花费20.2万元在贵州省安顺市一品牌汽车店内购置一款新车,提车使用后发现该车有疑似重新喷漆迹象,且发动机的螺丝也有更换的痕迹,因此对车辆是否为全新未使用产生疑问。经了解,周某得知该车在调运过程中曾发生过剐蹭,经销商对车辆进行了修复处理后当新车卖。

安顺市西秀区消费者协会接诉后,对经销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提出退车请求,同时汽车上户相关手续费用应由经销商承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销商应对消费者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

最终商家退款并作赔偿。

新天籁一个月患上“皮肤病”

2013年11月21日,江西省高安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熊先生称,他购买了一辆价值18.7万元的天籁轿车,不到一个月,车子表面就出现了漆面起泡、脱落的现象。

4s店回复称,车子表面漆面起泡、脱落的现象是受外力原因造成的,而且汽车已被购买一个月,4s店概不负责,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的规定,执法人员与4s店负责人进行沟通。

湖北省枣阳市七方镇车主肖先生去年遇到了一件蹊跷事,他在枣阳市汽配城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花25.5万元购买的乘龙牌汽车竟然不能通过年审,被车管部门认定为套牌车。

据悉,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免费为肖先生办理了车辆牌照入户等相关手续。2013年10月12日,该车在枣阳市车管所年审时被查出是“套牌车”,当场被车管部门扣押。事发后,肖先生质疑该公司对车辆动了手脚,但对方坚决否认,称是从正规生产厂家进货。

肖先生到枣阳市工商局举报。经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生产厂家把本应随车发给肖先生的l315型车辆合格证,却错发给了另一辆车的车主,致使车架、发动机等审验的信息与该车信息不匹配。

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因车辆扣押费、停运费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1万元。

雪佛兰经销商欺诈消费者。

2013年4月,四川省乐山市消费者的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出巨大声响,引擎部分起火。经4s店维修人员检查,该车发动机缸体已穿,活塞连杆、螺丝打烂脱落。杨某当即要求该公司查明问题原因,并更换车辆。

因该车购于2010年10月,汽车销售公司称已过“三包”期,拒绝赔偿、更换,且不同意协商。无奈之下,杨某投诉至乐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消委会接诉后,经调查了解到该车确实已过“三包”期,但是该车发动机上标注的出厂日期为2006年,而购车证书上标注的出厂日期为2010年,4s店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投诉人杨某承担3万元维修费用,被投诉方负责维修好,承担剩余费用,并保证更换使用新配件。

五菱无法上号牌经销商竟想改装蒙人。

2013年2月21日,消费者杨某在四川省乐山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五菱牌面包车一辆,总价5.96万元。3月10日在办理汽车入户时,杨某被告知汽车车型与车架号不符,不能办理入户,无法上号牌。

杨某到该销售公司与负责人协商,对方提出将汽车驾驶室后的所有玻璃车窗全部更换成铁皮,另外赠送两年免费保养,说这样既可以通过车辆检测,又有些补偿。但杨某不同意改装。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无法协商一致,于是杨某投诉到乐山市消委会,要求维权。

乐山市消委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行进了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公司无条件负责为杨某办理好汽车入户手续。

长安样车当新车卖。

2013年3月,烈先生在四川省泸州市某汽车行订购了一辆长安汽车。提车时,他发现车身保险杠生锈,车漆也有几处被磨花,倒车灯的间隙也不均匀。商家开始坚持说是新车,但经不住反复追问,最终承认是样车。烈先生要求店方退回定金或者重发新车,谁知店方却以各种理由推托,并让他选其他款车型。协商无果后,烈先生投诉到了消委会。

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对车行的做法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车行表示接受批评,并为烈先生调换了同型号新车。

奥迪新车补过漆退车没商量。

消费者刘先生于2013年2月20日花40万元在四川省泸州市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奥迪轿车,4月21日发生剐蹭事故后开到一汽车修理厂维修,维修师告诉他,该车车漆是修补过的,并且是大面积的修补。

刘先生带着疑问去找汽车经销商理论,对方坚持说卖出的是新车,只承诺换原车保险杠,遭到刘先生拒绝。过了几天双方进行第二次商议,经销商又承诺换原车保险杠、免费提供全年汽车美容保养服务,刘先生还是没有答应,并进行了投诉。

泸州市江阳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及消费者进行现场调解,在无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无法确认双方责任的情况下,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销商最终退还了刘先生的购车费用40余万元。

东风标致售车不给合格证。

2013年7月4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消费者赵恒忠在某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408型汽车。当时公司除向消费者出具了一张收费收据、随车的使用手册和导航使用说明书以外,没有提供任何购车相关资料。当消费者向公司索取该车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保养手册时,该公司称,这些资料暂时不能给,要等到车子上户以后才能给。

在双方约定上户的时间7月16日,该公司又称合格证16日上午才从湖北武汉厂家寄来,导致当天未办成上户手续。

消费者认为该公司属欺诈销售,通过工商红盾舆论网投诉。纳溪区工商局接到转办投诉案后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汽车销售商先交部分保证金从厂家订购车辆,等车辆售出并全额付款后,厂家才将车辆合格证用快递方式寄给销售商。经双方协商调解,该公司负责人向消费者赵恒忠当面赔礼道歉,并加强对销售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雪佛兰宣传不严谨价差惹恼消费者。

2013年4月,消费者陈女士在四川省泸州市某4s店订购了一辆雪佛兰汽车,并同4s店导购员协商约定购车款优惠9000元,另加车辆免费贴膜,当时店内工作人员称此优惠条件是他们能够申请到的最高优惠。

隔了一天,陈女士却发现4s店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近期将举办车展,购车最高优惠1万元现金,再送1万元礼包,到店之后还能再享优惠。陈女士随即致电4s店咨询,工作人员称只有手动挡的车才能参加活动,但陈女士的朋友在此家4s店进行购车咨询时,对方又称所有车型都能优惠,为此陈女生要求4s店按照报纸上宣传的价格予以优惠,若做不到就退还其购车定金,双方产生分歧。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4s店答应按照报纸上宣传的活动价格予以优惠。

奔驰购买半月修多次中介经销商亦担责。

消费者阳先生在湖南省湘潭市某奔驰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smart汽车。购买不到半个月,该车便返厂修理了4次。消费者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

经湘潭市工商局高新分局调查了解,奔驰smart属于必须经奔驰总公司许可才能经销的车型,湘潭市该奔驰汽车销售公司未经总公司许可不能经销此车型。阳先生所购车辆系在长沙销售公司购买、提车、签署合同,且在长沙接受售后服务。湘潭市该奔驰汽车销售公司是阳先生购车所在公司的一分支机构,不是投诉人的直接服务对象,但其在介绍消费者购买该车过程中应承担部分责任。

经执法人员调解,该奔驰汽车销售公司与上一级总公司联系,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代步车一辆,并及时为消费者修好了车。阳先生表示满意,不再要求退货。

比亚迪新车“怀”旧胎。

商家无条件换新胎。

2013年4月,湖南省湘潭市消费者史先生购买不到一个月的比亚迪f0新车车胎被扎破。在更换备胎时,史先生发现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备胎竟是旧轮胎,且有破洞,轮胎钢圈也损坏了。史先生立即找售车4s店理论,对方却称,新车是经过史先生亲自验货并签字确认的,出门后发生这种情况,他们无法负责。史先生无奈只好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工商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调解,经销商终于答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个新备用胎和钢圈。消费者十分满意。

执法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应该认真检查车辆各个部件是否完整如新,不要单从外观判断是新的就匆匆签字提车。

“顶配”变“豪配”

长安福特4s店“用心良苦”

2013年5月,消费者熊先生在湖南省湘潭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福特嘉年华家用轿车。购买时,导购员告知熊先生,所购车型是顶级配置。一个月后,熊先生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并不是官网公布的顶级配置,要求商家换车。4s店回应,其销售的“顶级配置”是在同车型裸车上自己加装一系列功能配置,再以“豪华配置”出售。

湘潭市工商局九华分局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销售商在销售商品时,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所售商品真实、详细的信息,而消费者也应当清楚了解商品信息后再签字提车。

经调解,4s店为消费者更换了一辆官网公布的顶级配置轿车,并赠送消费者一台dvd导航仪。

网络订车被骗工商跨省维权2013年4月,江西消费者余先生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湖南湘潭某汽车4s店销售部吴经理。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和qq聊天,余先生决定到吴经理所在4s店购买家用轿车,并从银行转账2000元到吴经理账户上作为购车定金,双方约好8月1日提车。

不料提车时,吴经理却称从未收到2000元定金,车辆的成交价格也比先前商定的价格高出了1.2万元。于是,余先生向12315提出申诉。

湘潭市工商局九华分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确认余先生通过银行转账2000元到吴经理名下账号。经过调解,4s店将余先生转账的2000元计入购车款,并按现价优惠1.2万元将车出售给余先生。

东风悦达起亚新车爆胎。

4s店怪罪消费者。

2013年11月4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消协北郊分会受理了消费者李某的投诉。李某于10月29日在酒泉一家4s店购买东风悦达起亚轿车一辆,同时支付购车款16.08万元。该车在“三包”期内出现爆胎问题,4s店称是消费者不正常行驶导致,不予更换。

接到投诉后,北郊分会工作人员安排专人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该4s店不能证明爆胎由消费者不正当行驶所致,且未能按时更换车辆轮胎,投诉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对双方讲法规、说道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4s店承诺更换车辆轮胎。

车厢厚度缩水。

商家赔偿1万元。

2013年8月5日,消费者梁某在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解放牌ca3250p66型号汽车,并要求该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配装车厢。当梁某接回新车后,发现新车车厢的边壁只有6mm,而不是购车协议所要求的8mm。梁某与该公司进行多次协商,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1.3万元,均遭到拒绝,梁某遂投诉到陇南市工商局武都分局12315投诉申诉中心。

接到投诉后,武都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及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调查了解,耐心细致地向该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讲解《合同法》。最终,该公司同意赔偿梁某1万元。

一汽佳宝难启动。

只维修不换货。

2013年5月3日,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消费者乔万福投诉称,其在南乐县哈飞昌菱服务站购买的一汽佳宝汽车,使用不久便出现启动打火难的问题。他多次到维修站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要求商家给予调换。

南乐县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督促维修服务站派厂方技术人员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厂方最终确认为机器故障,遂为该车置换导油轨总成一套。5月9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新帕萨特气囊自行爆开。

工商认定应赔偿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消费者常先生2012年3月购买的上海大众帕萨特2.0t轿车,在2013年8月行驶过程中副驾驶位置的气囊自行爆开,使家人受到不小的惊吓。

4s店工作人员赶至事故发生地点取车时,驾驶位置气囊也自动爆开,导致开车人员左耳朵受伤。在没有总店来人检查、也没有和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4s店维修人员私自把车辆打开检查,给出原因是空调系统有问题导致漏水,水漏到了气囊控制总开关,导致气囊自己爆开。消费者与店里协商赔偿,4s店表示只能修车。

接到常先生的投诉后,工商12315多次调解,最终由厂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5000元,车辆按消费者要求修复。

无法鉴定维修质量。

消协巧作“无因调解”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消费者涂先生一辆40多万元的轿车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受理报案后,建议将车送至某4s店维修。一个月后4s店通知涂先生取车,涂先生发现变速箱开裂,变速箱油已经漏光。

又过了几天,4s店通知已更换了新的变速箱外壳,可以取车了。但涂先生认为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头部、发动机和变速箱严重损坏,4s店在维修时漏检了变速箱,并且在变速箱没油的情况下试车,因此对维修质量产生怀疑。同时他认为,如果当时4s店没有漏检变速箱,他便可以申请全损理赔。

据此他多次与保险公司和4s店协商,希望保险公司和4s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31万元的价格回购事故车,但协商无果遂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时可以提请鉴定机构鉴定,但内蒙古地区目前尚无法作出相关鉴定。消协建议用“无因调解”的方法解决问题。最终,三方均作出了让步,达成了由保险公司和4s店以29万元的价格回购车辆的和解协议。

消费者还清购车贷款。

经销商迟迟不退保证金。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消费者张先生通过汽贸公司贷款购车,并交付贷款保证金1.93万元,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待张先生全额还清贷款后,汽贸公司将全额退还贷款保证金。

2013年张先生还完贷款,汽贸公司却不予退款。他多次催问,对方均以还有多人未还清贷款、银行没给汽贸公司退钱为由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

包头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本案中张先生还清了贷款,汽贸公司应按照约定为张先生退还贷款保证金。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按批次将贷款保证金退还给汽贸公司,但银行收取贷款保证金的对象是汽贸公司,而非消费者个人。消费者是与汽贸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是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所以汽贸公司不能以银行未退款为由拒绝消费者的主张。经调解,汽贸公司退款,双方和解。

新车两次换刹车盘。

安全存隐患退车难。

2013年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消费者付女士花31.2万元购买了一辆东风本田艾力绅牌多用途乘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该车的刹车盘出现抖动现象,并造成前轮胎跑偏,轮胎内侧被磨平。据此,经营者为付女士的车先后更换了两次刹车盘,但问题仍未解决。

10月16日,生产厂家查验后认定,该车存在质量问题,并作出再次更换刹车盘的处理意见,而付女士认为该车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坚持要求退车或换车,遭到拒绝后投诉。

此时,汽车“三包”新规已实施,虽然付女士是在10月1日前买的车,但经包头市工商局、消协人员调解,经营者愿意按照新规为消费者退车,不过付女士需要支付相应的使用补偿费用。

根据汽车“三包”新规的规定,付女士支付了2.5万元补偿费用,经营者退还购车款28.7万元。

迈腾“狂喝”机油。

厂家卖家推诿扯皮。

2011年12月,江苏省扬州市消费者吴先生在当地一家一汽-大众4s店购买了一辆1.8t型号的新款迈腾。可当汽车跑到3000公里时,吴先生发现,该车消耗机油很厉害,于是上门进行售后维修。

可从3000公里一直到3万多公里,吴先生经历多次维修,历时一年多,这一问题就是没能得到根治。汽车用户手册上说明1万公里保养一次,而吴先生的车5000公里就要更换一次机油。在这种情况下,商家承诺更换新车,但把质量问题推给了厂家,而厂家却说不存在质量问题,是商家没有将小问题处理好。事件陷入了僵持状态。

吴先生久久得不到回复,于2013年3月15日向12315投诉。扬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4s店进行调查,同时请厂家代表到场处理问题。执法人员组织各方协调,并宣传相关法规。当天下午3时,各方终于握手言和,吴先生成功更换了发动机,工商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

海马销售商卖车不给合格证。

2013年11月18日,河南省太康县消费者施先生拨打12315投诉称,2013年11月10日,他在周口市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海南马自达汽车,该店以各种理由推迟发放合格证,消费者购买了汽车却不能入户影响使用。18日当天,消费者再次到该店索要合格证,却被告知合格证在银行用于抵押贷款,让下个月再拿合格证入户。

消费者认为这是欺诈行为,要求12315处理。周口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交通所执法人员很快介入调解,督促该店把合格证归还给施先生,纠纷得以解决。执法人员对该店欺诈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一汽佳宝经销商。

收高配钱给低配车。

河南省郸城县消费者张先生2013年8月2日在周口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汽佳宝面包车,车款5万元。

这一价位为该型号的高配车。看消费者不太懂车,经销商把低配车给了张先生。经与他人的高配车对比,张先生才发现自己被骗。张先生多次联系经销商,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张先生向12315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经销商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更换了一部高配车。执法人员对该店欺诈行为进行批评,并警告经销商:以后再有欺诈行为发生,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罚。

江淮经销商售不合格新车。

2013年5月2日,河南省信阳市消费者梅某在信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8.58万元的江淮瑞风汽车。5月11日,消费者发现该车发动机漏水,经售后确认,发动机属于不合格产品,消费者要求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车一辆,遭到拒绝。

经工商机关介入调解后,双方达成换货和解协议,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车一辆。

信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对该经销商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该分局责令生产厂家召回不合格车辆,对当事人处以所销售产品货值50%共计4.29万元的罚款。

东风雪铁龙abs泵故障引发投诉。

河南省信阳市消费者班某2013年7月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c4l汽车,使用后发现刹车系统abs/esp灯显示异常,且打火不顺利。经销售商售后工作人员多次维修,故障仍然存在,消费者要求更换同款新车。但销售商认为,该车在使用过程中,整车能够安全行驶,只是系统中的某一零件有问题,不予换车。消费者选择了投诉。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因此,经工商、消协人员调解、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不更换车辆,但是更换新的abs泵,同时销售商作出相关的质量承诺。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随着新闻传媒行业的快速发展,新闻故意侵权案件也日益增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一名传媒行业的从业人员,我深受触动,通过近期了解到的相关案例,我对新闻故意侵权问题有了一些深入的思考和体会。

首先,新闻媒体应保持与事实的一致性。新闻媒体的职责就是向公众传递真实、客观的信息。然而,一些媒体机构在追求高点击率和广告收入的同时,往往会不经核实就发布新闻。这种情况下,不仅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声誉,也会严重影响公众的判断力和舆论导向。因此,新闻媒体需要严守职业操守,始终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其次,记者的专业素养至关重要。记者是新闻报道的第一线人员,他们时刻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信息。在处理新闻事件时,记者需要有足够的专业素养和道德观念。然而,一些记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往往随意夸大事实、断章取义,造成了新闻侵权的问题。记者应该更加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承担起守护真相的使命,并时刻警醒自己不以利益为先导。

再次,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法律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虽然我国已有法律法规规范了新闻侵权的行为,但是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一些新闻机构和记者往往以快速报道为借口,随意进行敲诈勒索和造谣传谣。对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新闻侵权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维护公众对媒体行业的信任,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

此外,公众要有正确的新闻消费观念。新闻报道的质量和真实性不仅取决于媒体的行为,也与公众的消费观念和道德水平有着密切关系。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新闻鉴别能力,加强对各类新闻的理性思考和辩证分析,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摆脱新闻故意侵权的困境,维护良好的新闻传媒环境。

综上所述,新闻故意侵权案例带给了我很多思考和体会。对于媒体机构和记者来说,准确真实的报道是最基本的要求;对于政府和法律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对新闻侵权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对于公众来说,要树立正确的新闻消费观念,提高新闻素养。只有全社会联合起来,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正、透明的新闻传媒环境,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在当今社会,民族用品的保护和维权问题日益引人关注。众多民族用品企业和原创设计师付出了大量心血,而面对盗版、山寨等侵权行为,他们无法容忍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产品被他人冒充或复制。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此问题,我参与了一起民族用品侵权案件的调查和研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案例分析。

在我参与的案件中,某民族用品设计师发现有几家制造商生产了与其原创设计极相似的产品,并以更低的价格销售。设计师对这种侵权行为深感愤慨,于是将侵权制造商告上了法庭并赢得了官司。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保护民族用品版权的重要性,只有规范市场秩序,才能保护设计师的创造成果和推动民族用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段:反思侵权行为的成因。

从案例分析中,我进一步思考了民族用品侵权行为存在的原因。首先,部分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能力,只能通过复制他人的设计来快速推出产品。其次,部分消费者对于价值观的混淆也是导致侵权行为频发的原因之一。他们注重的是价格而非原创设计和品质,从而为山寨和盗版市场提供了市场需求。

第四段:从案例中得到的启示。

通过对此案例的反思,我得到了几点启示。首先,民族用品企业和原创设计师应该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以确保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其次,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加大对侵权制造商的打击力度。最后,我们作为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的品质意识,选择正版民族用品,为原创设计和民族文化的传承贡献力量。

第五段:展望未来。

面对侵权问题的严峻形势,我们不能坐视不管。我坚信,只有加强版权保护和创新能力,才能让民族用品产业发展得更好。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民族用品企业和原创设计师将获得更多的创作空间和利益保障。同时,消费者的认识也会逐渐提高,使得对于原创设计和民族文化的尊重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追求。

总结:

通过我对民族用品侵权案例的研究和反思,我深刻认识到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只有重视民族用品的原创设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提高消费者的品质意识,才能够建立健康的市场秩序,推动民族用品产业的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努力,为保护我们民族的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出一份力。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00字)。

骚扰电话是现代社会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给人们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伤害。通过参与一起骚扰电话侵权案例的处理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骚扰电话对人们的侵害和法律的保护力度,在此分享我的感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案件(200字)。

在这起骚扰电话侵权案例中,我作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了案件的起因、经过和处理过程。案件中的被害人是一位年轻的女士,她收到了无数次的骚扰电话,甚至包括侮辱、恐吓和敲诈的内容。这样的电话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和恐惧,使她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第三段:案件处理过程(300字)。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我们先是协助被害人报案,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如录音和短信等,以便能够追踪并找到骚扰电话的来源。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骚扰电话的来源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他们通过多个电话号码轮番进行骚扰。我们随后向警方提供了相关证据,并协助他们进行侦破。最终,几名团伙成员被成功抓获。

第四段:反思与启示(300字)。

从这起案件中,我深刻认识到骚扰电话对被害人的危害之大。骚扰电话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扰,更可能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同时,我也看到了法律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力量和效果。在这起案件中,骚扰电话的团伙成员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了被害人以公平与正义。这也提醒我们每个人,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要及时报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提出建议(300字)。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防范骚扰电话,我建议以下几点:首先,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将骚扰电话侵权行为的成本提高,对违规者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其次,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加强对骚扰电话的防范教育,让人们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报案。最后,改进现有的技术手段,提高电话号码的追踪技术,加强对骚扰电话的打击力度。

总结(100字)。

通过参与这起骚扰电话侵权案例的处理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骚扰电话对人们的侵害以及法律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的作用和效果。同时,我也意识到了加强相关法律的修订、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改进技术手段的重要性。只有通过综合手段,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和防范骚扰电话的侵害,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民族用品侵权案例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类案件,涉及到了我们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通过近期的学习和调研,我加深了对该问题的认识,同时也从中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案例分析。

一个典型的民族用品侵权案例是某品牌在其产品中使用了某民族的传统图案,而未经授权就将其商标注册并用于商品制造和销售。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该民族的知识产权,也造成了该民族文化的商业化大肆传播。在此案例中,我深刻认识到民族文化的保护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支持和保障,侵权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社会各界也应提高对于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

第三段:影响与教训。

民族用品侵权案例的发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侵权行为剥夺了少数民族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与精神体验。其次,这种商业化的传播模式,使得原本独立于商业利益之外的民族文化被商品化,丧失了其内在的纯粹性。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明白了保护民族用品知识产权的迫切性,同时也意识到了我们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应该共同致力于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

第四段:对策与措施。

为了有效地解决民族用品侵权案例,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首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明确侵权行为的定义和判罚标准,并严格打击侵权行为。其次,建立健全侵权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罚违法行为。此外,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民众对于民族文化的重视和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氛围。

第五段:个人体会与总结。

通过对民族用品侵权案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了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我能做的可能有限,但我仍然深感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加强对民族文化的研究和宣传,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传播正能量,为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通过对民族用品侵权案例的分析和思考,我们认识到了保护民族文化的紧迫性,也清晰地看到了问题的解决之道。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对民族文化保护的重视和认识,才能真正做到保护民族用品知识产权,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造福社会。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导言:侵权案件是社会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将针对著名的侵权案例进行细致地分析和探讨,旨在提供更深入的了解和体验。基于此,本文将分为五个段落:第一段将介绍最著名的侵权案件,第二段将从侵权案件中探究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第三段讲述侵权的后果和造成的影响,第四段分析如何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最后一段总结全文,并提出建议和展望。

第一段:介绍侵权案件。

近年来,一个名为“中美贸易战”的侵权案件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在这场侵权案中,美国指控中国侵犯其知识产权,中国也反诉美国侵犯其知识产权,使得两个国家之间的商业关系和政治关系进一步恶化。这场侵权案中,知识产权成为了最火热的话题。这个案件的发生使我们更加意识到,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球发展中普遍的问题。

第二段:探究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家们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日常操作的一部分,因为知识产权在新产品的开发、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知识产权的安全和保护必须确保,否则企业将无法实现自己的长期规划和持续发展。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界限,如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就等同于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

第三段:讲述侵权的后果和影响。

当知识产权遭受侵犯后,侵权者将直接从中受益,而知识产权所有者将失去对原始知识产权的控制权,长期而言更会导致企业破产或者青黄不接。不仅如此,在经过长期的纠纷之后,知识产权所有者也会失去信任和声誉,最终也会失去竞争优势。

第四段:分析如何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企业家们必须明确一个事实,那就是盗窃知识产权这种事情并非没有人能够防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如处理重要机密的方式、加强内部监督的预防措施和让员工参与关键资源的保护等。公司可以与专业知识产权公司合作,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政策,以便在实际运营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第五段:总结全文并提出建议和展望。

总之,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的成功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声誉和商业利润。企业家必须了解这个问题,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希望国际社会可以共同努力,制定更加健全和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这样,我们才能更加确定地踏上创新和发展的道路,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十大典型侵权案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随着社会的进步,侵权事件越来越多见,其中有一类特殊的侵权事件,是父亲侵犯儿女的权益。最近,我了解到一起父亲侵权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思考,让我深感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十分重要。本文将通过分析该案例,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以帮助更多的人意识到父母在子女成长中的责任与作用。

这名父亲侵权案例的主要内容是,该父亲在孩子上小学后,每天强制让孩子学习多个小时的琴艺,甚至因此使用体罚。孩子不能胜任,便被打骂,从小学到初中,时间长达七年之久。该孩子成年后向法院告状,最终父亲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并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件充分说明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引导必须合法、有序,不能以200%的训练压制孩子的身心发展。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所能做的,就是从自身的教育和人生经验中吸取一些经验和教训。首先,父母的责任与权利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只看重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成就,而忽视了孩子的个性、爱好和倾向性。其次,父母热爱子女是天性,但不能一味追求“学霸”排名,而忽视孩子的身心健康。第三,父母应该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和理解,倾听孩子的诉求和意见,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和适应社会。第四,当家长有矛盾和分歧时,应该以公平和平和的方式,协商解决,不能诉诸于暴力。

第四段:影响与启示(250字)。

这起案件对父母的教育责任和权利做出了比较清晰的解释和规定,因此具有明显的社会意义。它提醒了我们,父母应当对孩子负起教育责任和义务,做到合法、文明、有序的教育方式。它给我们启示了要认真总结和提炼自己的家庭教育经验,尤其是要注重孩子的个性、兴趣和发展需求。此外,它还提醒我们挖掘并重视教育活动、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培养孩子的全面素质和生活能力。

第五段:结语(100字)。

本文以近期发生在社会中的一件父亲侵权事件为主线,反思家庭教育的方向和目标,让读者更加重视父亲对子女的教育和引导,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意见和借鉴。希望更多的家长能够以子女幸福为中心,理性合理面对教育问题,用爱和智慧构建和谐的家庭教育氛围,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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