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试验申请书(模板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8 00:04:07
重新试验申请书(模板13篇)
时间:2023-11-08 00:04:07     小编:文轩

关注身边的小细节,体会生活中的点滴滋味。如何设计和打造一座具有创意和实用性的建筑?最后,祝大家写出一篇精彩的总结,展示出自己的成长和进步。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2015年5月28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这个团队中,在这个团队中我被分配在了xx-x这个课题组中,在这个小团队中我从事的是实验员的工作。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研究院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让我较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非常注意的向周围的老同事学习,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公司的情况,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与同事配合默契,平时刻苦钻研,不断创新,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任务,保证公司项目进度,做到让领导、自己都满意。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申请人:xx-x

2015年9月2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xx,于2011年7月1日成为四川路桥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到今天6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褪下学生的稚嫩,转变为具有成熟性的职员。

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试验室试验员一职。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进入公司后第一周在成都培训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之后于2011年7月11号被分派到宜泸高速tj合同段e1分部试验室。主要负责做混凝土抗压试验报告、粗细集料试验报告、水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以及监管挡防工程和预制场的混凝土现场质量,并配合试验室主任彭贵军开展试验室的其他工作。

另外,我于10月23号开始学习并操作拌和机浇筑了转儿山大桥的防护工程以及白鹤林互通区部分桩基和箱梁。于12月11号参加了首届四川路桥青年职工专业技能培训,收获颇丰。

我在公司的工作中,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我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我只有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己,认真及时做好每一项任务,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非常热爱这份工作,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到了很多,特别是在首届四川路桥青年职工专业技能培训中学习到了很多大型桥梁的施工技术;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今基于以下几条原因,申请转正,望领导批准:

1、经过六个多月的自身努力和各位同事领导的帮助,现对工作有较强的处理能力。希望能早日得到大家的认同。

2、目前本人各方面能力尚需提升之处还很多,为发展自身能力,也为了更好提高工作能力,需制定个人发展的近期及长远目标,而在工作位置不安定的前提下,此事无从着手。

3、因来自外地,生活各方面开支较他人更高,而目前刚入公司,薪酬转正前有折扣,支撑困难,希望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xx

2011年2月7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 xx-x 年 x月 x 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检验员 一职。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当进入公司后,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耐心指导下,我很快的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通过网上查询和阅读公司相关资料学习lng的各种知识,对其有了初步的认识。在部门同事的指导下我分别到车间和库房学习,了解了公司产品和产品的生产工艺以及公司外来物料,为以后开展质检工作打好基础。

刚进公司,我在同事的指导下熟悉库房的物料,学习它的规格型号,了解它在生产中的用途,同时学习它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在熟悉了这些以后再对其进行入厂检验,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应相应的标准做出准确的判断。公司的物料入厂检验是在技术员的配合下进行的,在检验的过程当中我学到了很多相关的技术知识,同时也体会到做一名质检员应有的责任心和原则性。

在学习了物料入场检验后,我在同事的指导下又对公司过程检验进行了学习。在同事的带领下对lng撬体装置进行了调试,了解产品的工作原理。在生产中,我学习了泵池和真空箱的装配焊接以及低温绝热材料的包扎和低温高真空的抽取。对气化器进行了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并辅助同事进行了通液保压试验,在这一过程中我学习了涉及到的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

敬礼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二

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青岛xx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xx路xxx号xxx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0xxxx。

法定代表人:xxxx,执行董事。

请求事项:

对《协议书》中第一页是否换页变造形成重新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青岛xxx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xxx、案外人xxx、目标公司枣庄市xxx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青岛xxx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xxx申请对该《协议书》中第一页是否换页变造形成进行鉴定,贵委依据青岛xxx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xxx的申请,委托天津市xx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对《协议书》进行鉴定,并由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

根据鉴定机构依据的《篡改(无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37238-2018)4.5.5条的相关规定,换页文件检验包括装订痕迹检验、印刷字迹检验、字迹色料检验、其他痕迹检验等,其中印刷字迹检验的技术要点,应包括但不限于:各页印刷字迹反映出的印刷特征是否吻合、其他反映印刷文字制作工具特点的痕迹特征是否吻合等。字迹色料检验的技术要点,应包括但不限于:各页字迹色料的表观颜色、微观形态有无差别、各页字迹色料的理化特性及在纸张上的渗透、扩散、附着能力是否吻合等。

鉴定机构违反上述技术规范,没有按照全部应当采取的技术要点进行检验。鉴定机构结合所谓“正常情况”作出判断,属于一般性的常识判断,不能体现出其专业意见,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超出了其鉴定范围。

鉴定能力,无法完成鉴定工作的;(四)……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鉴定机构不进行事实判断而进行常识判断,超出了其鉴定能力;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印刷字迹、色料等进行检验,仅凭页边距等武断作出意见,鉴定方法存在严重缺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鉴定意见书》仅依据页边距等直接得出“换页”的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综上,天津市xx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不足采信,申请人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依法批准。

此致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人:青岛xx投资有限公司年月日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三

为了更好地促进组内交流和提高学习效率,按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科研实验项目,我们特意向学院申请使用实验室一间,希望学院予以支持。

此外,希望实验室能提供以下设备:

国家级项目《无线通信中同步传输隐藏数据的研究与应用开发》:

1.可上网电脑五台。

2.数示波器一台,信号发生器一台。

3.仿真器(51单片机)。

4.万用表,导线,焊锡。

国家级项目《大型岩土建筑应力感应远程监测系统》:

1.可上网电脑四台。

2.示波器一台。

3.信号源一台。

4.直流电源一台。

导师签名: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四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是贵局下发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依据。申请人认为,拆迁人单方委托的评估机构所作出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完全违背了市场价格,显失公平、公正,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实体利益。

为此,申请人依据有关评估操作规范及《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特书面申请贵局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申请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或者邀请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望贵局慎重考虑,予以批准!

申请人: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五

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灵山县地方税务局:

本人于年月日把位于灵山县灵城镇三海双鹤开发区七星区文峰路(土地使用证号:灵国用(2004)第01-1309b号,灵房权证灵山字第201129111号,土地面积:40.17平方米,建筑面积178.33平方米)的房屋卖给邓铃川,成交价人民币30万元整,分2次付款,待办过户手续,现因当事人对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房屋做出的评估结果(鉴定标的价格:人民币461860元整)有异议,要求重新评估。现将理由陈述如下:

1、此房产作为本人住宅,无出租收益,这份报告不应按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

2、本房产属于不规则建筑,俗称三角屋,漏斗屋,按本地风俗风水不吉利,不能以附近方正楼房的均价来评估,加之建设时考虑不周,布局不合理,升值空间不大,影响本房屋价值。

3、目前此房产是附近最先建起的,位于两条道路夹角,屋背无通道,两边暂时无房屋,若以后两边空地建房后,本建筑会被遮光、挡风,不利采光、通风。

本人希望贵单位能本着实事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为此,本人特申请对本人的房屋进行重新评估,特此书面告知,请贵单位及时予以重鉴。

申请人:

日期: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11年10月10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非常注意的向朱博士、杨组长和周围的同事

学习

,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实验室的情况和实验室的各项操作,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与同事配合默契,平时刻苦钻研,不断创新,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出色的完成实验任务,保证实验项目的进度,做到让领导、自己都满意。

三、协助领导带新员工,虽然我自己还是一个来公司不久的尚在试用期的新员工,但在12月份,还是积极主动的协助领导带新人,将自己知道的和在工作中应该着重注意的问题都教给**。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认真细致,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实验操作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

2012年1月31日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15年7月1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实验室的情况和实验室的各项操作,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与同事配合默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任务,保证实验项目的进度,做到让领导、自己都满意。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认真细致,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实验操作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吕程辉

2015年9月19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2015年5月28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这个团队中,在这个团队中我被分配在了xx-x这个课题组中,在这个小团队中我从事的是实验员的工作。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研究院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让我较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非常注意的向周围的老同事学习,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公司的情况,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与同事配合默契,平时刻苦钻研,不断创新,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任务,保证公司项目进度,做到让领导、自己都满意。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申请人:xx-x

2015年9月2日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12年10月12号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现在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第一个月主要是多向同事和领导们学习,学习使用仪器,熟悉水处理站的环境和各个水池的运行情况,了解每个水池的一些具体情况,仪器熟悉操作后,开始学习一些基本的实验操作,例如碱沉、芬顿、重捕剂、cod的测量和计算等等。对这些仪器的使用和实验都要熟练地掌握,期间我会遇到很多不懂得问题,我会去主动请教同事和领导,,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实验室的情况和实验室的各项操作,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

二、第二个月主要是在平常的工作中做到细致,主动,和规范让工作有效率的进行,避免盲目的去做一些事情,每天上班先把各个仪器打开预热,在和同事去把今天所要测的水样取来,接下来开始一天的工作……快下班时要把一天用过的烧杯、仪器、桌面……清理干净,保持实验室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尽量更加有效率的把每一项工作完成,尽快在公司的培养下成长起来。

三、协助领导和实验室同事工作做好,同事多多学习

其他

的实验操作,和整个水处理的运行设备以及各个设备的运行情况,是自己对工作的事情和内容的意义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工作时多和同事交流、学习和配合,使工作做的更加顺畅,同事相处也特别融洽。每天都能快快乐乐的工作。

总之,谢谢公司的培养,我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负公司的期望,我会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认真细致,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实验操作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水处理方面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七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今收到贵院化检刑委代(20xx)211号告知书,得知周x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正在贵处审查起诉,现我作为本案被害人,依法申请对我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进行重新鉴定,刑事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事由如下:

一、我已经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化州市**局东山***将(20xx)化公刑鉴字第153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论告知我的当日向其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侦查机关并在我的申请书加注了“同意申请”的意见(见附件)。但是,侦查机关并没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安排重新鉴定。现在我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审查起诉中的侦查监督的规定和第二百五十四条关于审查起诉中对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二、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的,为重伤;或者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的,为重伤。我的伤情同时具有气胸、血胸、肋骨骨折诸要素,属于胸部损伤严重,经胸部插管引流十多天才能排清破烂。经我今日咨询我在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杨水贵主任医师(其过程附音像资料dvd一张),其最后结论是:根据呼吸指数(r)28-20次/分钟及肺组织受压55%两个指标,医学专业人士(包括法医)足以认定“呼吸困难”;呼吸指数低至28次/分即为气促、呼吸困难,肺组织受压达到30%以上即表现呼吸困难。而这两个指数在原鉴定书中都已经录入(见原鉴定书),原法医师却认为没有呼吸困难的记录,原鉴定错误非常之明显。申请人复印的病历也有“气促”“胸闷及呼吸困难”的记录(见证据第3页住院情况、第4页住院病历现病史),“病情记录”也有相关记录(医院保存),鉴定材料《刑事重新鉴定申请书》。人身伤害鉴定应当根据受伤害时的情况(或者入院时的病情),并非治疗后的情况。并且,伤情鉴定最主要应当依据生化指标,而不应当仅限于文字表述。

综上,请贵单位依法安排重新鉴定。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徐文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xxx,男20xx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蚌埠市xxx。

法定代理人:xxx(系xxx父亲),男,20xx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xxx(系xxx母亲),女,20xx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理由: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已分析说明认为:“新生儿期的各种因素中,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各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是引起脑性脑瘫的重要原因”。而申请人却并不存在早产(见病历)、低出生体重(系巨大儿)、无各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相关病历及检查证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人胎儿期间存在脑瘫的隐患,即应认定导致申请人脑瘫的原因系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申请人母亲产前、产中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对申请人娩出后的治疗抢救措施严重不当造成。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分析说明认为:“被鉴定人存在出生时重度窒息,后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是脑瘫的危险因素之一。由于脑瘫的危险因素很多,尚有不明原因的脑瘫,其他危险因素无法一一排除。因此,医疗过失的参与度难以明确界定,建议为20%-30%。”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导致申请人出生时重度窒息、后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进而直接导致脑瘫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申请人母亲产前胎儿体重估计偏差较大,在申请人母亲分娩过程中处理不当。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于对申请人母亲产前宫高腹围测量不准确,致使对胎儿体重估计偏差较大。产前估计胎儿体重3000g,申请人出生时体重却重达4000g,属于巨大儿。巨大儿可造成分娩困难的并发症,对其分娩期处理,可行剖宫产。但在申请人母亲分娩极度痛苦时,强烈要求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其实施剖宫产,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助产士却对产妇的要求舲若茫然,态度十分恶劣,对产妇极度不负责任。

对于巨大儿的分娩,即便选择阴道试产,也应仔细观察产程,认真汇至产程图,防止宫缩乏力、头盆不称等产程异常。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理应估计胎儿娩出后可能出现窒息,分娩时应安排儿科医师在场以便及时抢救,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2、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申请人之母无明确催产指证等情况下,擅自使用静滴催产素,并且程序不当。

使用催产素时,必需要有明确的引产或催产指征。使用前需做阴道检查,确认无禁忌证,并作好宫颈评分,选择给药方法。应用时必须认真观察密切监护,滴注过程中应有专宫产。但在申请人母亲分娩极度痛苦时,强烈要求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其实施剖宫产,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助产士却对产妇的要求舲若茫然,态度十分恶劣,对产妇极度不负责任。对于巨大儿的分娩,即便选择阴道试产,也应仔细观察产程,认真汇至产程图,防止宫缩乏力、头盆不称等产程异常。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理应估计胎儿娩出后可能出现窒息,分娩时应安排儿科医师在场以便及时抢救,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2、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申请人之母无明确催产指证等情况下,擅自使用静滴催产素,并且程序不当。

使用催产素时,必需要有明确的引产或催产指征。使用前需做阴道检查,确认无禁忌证,并作好宫颈评分,选择给药方法。应用时必须认真观察密切监护,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记录。然而,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助产士在无催产素指征、未能预测系巨大儿、忽视申请人之母系高龄产妇(43岁)等相关禁忌症且无医嘱的情形下擅自静滴催产素。并且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使用催产素时未依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在催产素使用过程中也未按常规进行胎心电子监护。

3、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依据申请人母亲于20xx年9月17日在外院做的医学影像报告单分析说明认为:申请人存在脐带绕颈。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未对申请人母亲进行医学影像、电子监护、录影资料等产前、产中检查保护措施,进而导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申请人母亲分娩时实施方案不当。

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申请人出生后的抢救措施不当。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申请事项:对司法鉴定所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重新鉴定,重新认定案发时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事实与理由: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综合上述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特此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时间: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十

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依法对xxxx销售假冒xxxx注册商标的商品xxxx的价格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理由:

一、鉴定结论的内容有明显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xx〕3号)第八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依据上述规定,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格应以其货值金额进行计算。xxxx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书xxxx价格鉴定并非以货值金额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的内容有明显错误。

二、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的因素,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xx号价格鉴定结论书的鉴定结论没有衡量xxx已实际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没有把部分查清的实际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没有应当结合当事人的销售场所、消费对象以及社会认知等几个方面综合判断当时市场上该同种类的侵权产品的价格;没有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调查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是在高档购物场所还是普通商铺;

(2)该销售场所吸引的消费人群以及他们的消费层次,

(3)普通消费者能不能基于一些基本认知区分商品的真假等。

法律的规定和生活的常理是相辅相成的,依据常理,非正规购物场所的销售者不可能以真品的价格出售假冒奢侈品牌商品,购买者也不会认为自己购买的就是真品,更不可能按照真品的价格去购买。

xx号价格鉴定结论书的鉴定结论没有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的程序去做鉴定,而是直接跳跃式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9号)中的某片段规定,断章取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三、鉴定结论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等法律最基本的精神和原理。

xx号价格鉴定书的鉴定结果是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格远远高于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该鉴定结果导致的结论是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已销售侵权产品的社会危害性。这个鉴定结果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违背了制定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理,违背了社会最基本的诚信和公平;该鉴定结果影响到案件罪与非罪的认定,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及执法机关的公正形象,也损害公民对法律保障这道底线的信任,这样的鉴定不能进行情节的考量,不具可执行性,也不具有司法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及在十八大刚刚闭幕之际,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利于达成惩罚和教育的双重目的;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利于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xx号价格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也与最高院发布的众多相关案例背道而驰,如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田龙泉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xx号价格鉴定书的鉴定结论背离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在开庭时当事人及申请人均提出异议。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对xxxx的价格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0xx年十一月十六日。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十一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20xx年5月7日,被申请人因故受伤,后原告于20xx年6月8日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所认定被申请人构成x级伤残。该鉴定意见,程序存在严重违法。

首先,该鉴定意见系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未与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

其次,被申请人用以鉴定的证据未经质证,不符合鉴定规定,即,司法鉴定所依据未经质证的证据所得出的鉴定意见应不予采纳。

最后,被申请人受伤时间为20xx年5月7日,从某市二医院出院时间为20xx年5月27日,而被申请人出示给贵院的证据中包括几组出自别的医院的诊疗发票。由此可见,被申请人在从某市二医院出院后回到某地仍然在继续进行治疗,其诊疗活动并未终结。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鉴定所受理被申请人的鉴定申请时间是20xx年6月8日,但被申请人的诊疗活动于20xx年6月9日还尚未终结,这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2规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本案中,被申请人自事故发生之日(20xx年5月7日)到鉴定意见作出之日(20xx年6月8日),恰好一个月时间,且治疗活动未终结,根本不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关于“鉴定时机”必须“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的规定。

综上,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某司鉴(20xx)临鉴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程序严重违法,其鉴定意见不应作为证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十二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这三种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重新试验申请书篇十三

因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申请人因不服济南市某鉴定所的济市某鉴字(20xx)民事36号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的鉴定结论,现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申请理由。

一、该鉴定书计算的墙面面积有误。

首先,该鉴定书计算墙面面积的计算方式没有科学依据,计算出的面积数额极不准确。该鉴定书用套内建筑面积乘以3得出墙面面积,该计算方式没有科学依据,且没有扣除天花板、墙体厚度、门、窗面积,计算极不准确。

其次,该鉴定书计算墙面面积时把所有墙面的面积都计算在内,但本案中,并不是所有的墙面都有污损,也不是整面墙都受到污损,该鉴定书没有把未受到污损的墙面面积扣除。而且,该污损是正常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是故意损害造成的,该鉴定书没有区分正常使用与故意损害,把所有污损都视为申请人故意造成的,造成鉴定结论不准确。

最后,天花板没有污损,后阳台墙面没有污损,前阳台的左右两面的墙面也没有污损,但该鉴定书没有扣除该部分面积。

因此,该鉴定书计算的墙面面积与实际受到污损的墙面面积有很大差距,不能以此计算污损墙面的损失价值。

二、该鉴定书计算的前阳台的损失价值有误。

该鉴定书第4页载明,“……,推拉门滑轨损坏,……,里外把手丢失。”根据该损失情况,修理滑轨,安装把手,就完全可以使推拉门正常使用,有必要更换整个推拉门吗?该鉴定书却要更换整个推拉门,并按门的面积计算滑轨和把手的损失,这既有夸大损失的嫌疑,也显得荒唐可笑。

再者,该鉴定书计算的推拉门面积也与事实严重不符。该推拉门为进出前阳台的门,一共安有两个门,只有一个门不能关严。前阳台的总宽度为4。56米,那么一个门的宽度(不扣墙体宽度)也仅为2。28米,而不是鉴定书上的4。06米。

因此,该鉴定书计算的推拉门的损失价值存在明显错误。

三、该鉴定书计算的踢脚线的损失价值也存在明显错误。

该鉴定书第4页载明,“经过咨询及市场调查,该房屋需要重新更换踢脚线的长度约为60m”,这实在荒唐可笑!损坏的踢脚线的长度应该是实地测量出来的,该鉴定机构不实地测量,而经过咨询和市场调查得出长度,真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四、该鉴定书计算的卫生间、厨房、房间门及门压条的修复价值,没有表明损坏物品的数量,也没有分别计算各个物品的损失,得出的损失价值不能令人信服。

五、该鉴定书鉴定的所有物品的单价,都是通过市场调查得到的,但其没有出具被调查者的单位名称、被调查单位出具的价格清单及材质、型号等详细信息。申请人对该鉴定书所调查的市场价格有异议。

六、本鉴定书的鉴定标的是房屋损失修复价值,结合本案是房屋租赁纠纷的案情,该鉴定书应该鉴定的是,房屋现在的实际损失与房屋经过3年租赁使用后可能造成的合理损害之间的修复价值的多少,而不是使房屋修缮一新的修复价值的多少。该鉴定书做鉴定时的参照标准应该是房屋租赁使用3年后的合理状态,而不是新房的状态,该鉴定书把鉴定的参照标准弄错了,以至于鉴定书的鉴定结论畸高。

七、该鉴定程序上存在瑕疵,鉴定人有过错。该鉴定书上签章的鉴定人员孙某,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测量,鉴定人存在过错,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该鉴定书不具有合法性。

八、该鉴定书形式上存在瑕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该鉴定书没有附鉴定人员资格证明,无法证明该鉴定人员的鉴定资质,该鉴定书不具有合法性。

综上所述,该鉴定书的鉴定方式不科学,鉴定人有过错,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33条之规定特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济南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905653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