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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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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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优化和调整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改进和修正。制定方案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方案的方向和重点。我们整理了一些环保方案,旨在维护和改善我们的环境。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少先队改革方案》要求,结合于村小学少先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牢记队的使命、服务队员成长、打牢基层基础、积极继承创新、体现首善标准为基本原则,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面做好《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并结合于村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少工委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深入学习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督促少工委做好少先队改革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1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3.全面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班级管理、校园管理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探索开展分批入队,做到全童入队。

(三)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7.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三爱三节”基础,听党的话、跟党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梦”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加强革命文化教育。创新丰富少先队光荣感教育的项目体系,努力打造首都少年先锋岗、少先队鼓号队等少先队活动品牌,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

8.强化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全面落实,保证平均每周1课时,与班队会或综合实践活动相整合,或在地方、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以中队活动为基本形式常态开展,也可以大队集中开展,或以小队、红领市小社团等形式灵活开展。充分发挥少先队教研员作用,加强教研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

9.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小学“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队礼”仪式,增强少年儿童的国家意识。每年“五四”、“六一”和“10·13”少先队建队日,集中开展小学新队员入队仪式。离队建团仪式,激发少先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0.加强红领巾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红领巾通讯社的思想引领作用,加强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队报队刊、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建设。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正确了解社会、认知社会。深入开展红领巾读书活动。加强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桌游、绘本、视频等优秀文化作品研发。办好红通社微信公众号。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11.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深化“美德少年”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加大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

(四)切实推动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发展。

1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范围,推动落实辅导员职称单列政策。加强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入党工作,推荐优秀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13.开展“导师制”骨干辅导员培养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导师制形式推出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培养计划,加大优秀辅导员培养力度。

15.纳入党政制度安排。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各学校党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16.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等“全团带队”的职责,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积极调动团内资源支持和帮助少先队组织开展课外、校外、户外教育。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

17.完善团教协作机制。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实施。

少先队改革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我校少先队决定利用节日,举行少先队系列活动,如何更好的实施这个活动方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少先队设实施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少先队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

1、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学习他们高尚的革命气节、顽强的革命意志,感受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在每个队员心中竖起一座座高大的英雄丰碑。

2、了解为国争光的潮乡体育健儿,学习她们的拼搏精神,激发队员爱家乡、爱国的热情,努力学习,扬起理想的风帆,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活动准备:

1、观看《潮乡魂》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片。

2、再次参观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请几位队员准备好英雄人物的故事。

3、排练舞蹈《红旗飘飘》

4、出一期相关的黑板报。

活动过程:

一、队仪式

二、主要环节

1、中队长导言并宣布活动开始:歌舞升平,鸟语花香,和平安详的生活,日复一日,也许你会觉得太平常,然而,你是否知道,平安来之不易,幸福更非天赐。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就出现了许多民族英雄,没有这些英雄,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家乡也涌现出了可歌可泣的英雄。吴敏霞、赵莹莹两位体育健儿是我们潮乡人民的骄傲,是我们少年儿童学习的榜样。今天,就让我们怀着崇敬和自豪的心情来走近他们,了解他们,赞颂他们。我宣布六乙中队“民族魂爱国心”主题活动现在开始。

2、牢记烈士英名。形式:小组竞赛,在5分中内写出英烈的名字并概括他们们的主要事迹,写出一位得10分,看哪个小组分数最高,评出优胜小组若干个。

3、知家乡英雄故事。请李美萍队员讲家乡革命烈士徐明的故事。请马星辰队员讲家乡革命烈士张偶江的故事。

听后谈感受。

5、了解家乡为国争光的体育健儿。请沈佳宇队员介绍奥运跳水冠军吴敏霞。请孙慧静队员介绍第十一届亚洲青年田径锦标赛撑杆跳冠军赵莹莹。谈启发。

6、欣赏舞蹈《红旗飘飘》

7、畅谈人生理想。

8、辅导员讲话。

三、队活动结束仪式。

少先队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

“队员手拉手,和谐共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3日

三、活动地点

六年级二班教室

四、活动人员

六年级二班中队全体队员、辅导员

五、活动目标

根据少先队的根本任务和我中队队员们的特点,我制订以下活动目标:

1、理解“中国梦”的内涵,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梦想;

2、了解不同城市的文化风俗,增强家乡自豪感与民族凝聚力;

3、培养队员们团结互助的精神,激励少先队员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成长。

六、活动准备

1、中队长带领队员们详细制定活动计划;

2、搜集有关“中国梦”“家乡美”的材料,并准备展示形式;

3、自行设计队会主持词等。

七、活动过程

乙:当然,“从巍峨峻拔的高原走来,我是冰山上的一朵雪莲;从碧波环抱的宝岛走来,我是海风中的一只乳燕……”

乙:哦……我知道了,因为啊,我们班也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华少年,我们都需要聆听党的教诲,实现共同成长。

走近“”,了解“中国梦”

畅谈“中国梦”

队员们结合自己对“中国梦”的了解以及自身实际,谈谈自己的“中国梦”,在这一环节中,队员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身边同学们的梦想与需求。

甲:请我们班的同学说一说你们的“中国梦”吧。我带个头,我的中国梦是能成为一名飞行员,我驾驶的飞机能保证祖国人民的安全。

丙:我梦想天空每天都是蓝的r22;r22;

丁:我的中国梦是我爸爸妈妈打工赚的越来越多,那样我就可以回家乡去看奶奶了……

“家乡美”我中队中,有好多队员离开自己的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临沂务工求学,他们不了解临沂,临沂的队员们也不了解他们的家乡,因此这一环节旨在向其他队员通过歌曲,舞蹈等方式介绍自己的家乡,以增进同学之间的互相理解。

甲:现在,请我们中队里多才多艺的队员们拿出你的实力,为大家展现你心中的“家乡美”吧。

乙:现在有请丁同学为我们……

队员手拉手活动

结合本队实际情况,队员们集思广益,提出不同的手拉手活动设想,如“我来教你普通话”“我想学你们家乡的风俗”“我们一起给家乡的亲人寄贺卡”等,共建和谐的中队精神文明。这一环节旨在提出设想,并延续到课下甚至是放学后,让红领巾的精神传播开来。

辅导员总结,进行退旗仪式

主持人宣布队会结束,辅导员针对本节活动课的环节进行点评,并鼓励队员们互帮互助,确立正确的梦想,为红领巾增添光彩。

甲:梦想提供了创造和想象的动力,梦想提供了信念。有梦就有未来。每一个同学的梦想聚集起来,就汇成了明天的中国梦。

乙:实现梦想需要坚持,需要协作支撑,需要积极探索。对个人来是说,就是相信自己、相信生活、相信未来。

甲、乙: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屹立于世界,则国屹立于世界。让我们把芦笙和唢呐一起吹响,让五十六朵鲜花竞相开放,让我们队员们手拉手,心连心,和谐共成长!

八、活动反思

课后,队员们以手抄报和征文的形式充分表达了自己对“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手拉手,共成长”的感悟和理解。并且,队员之间多了信任、理解和宽容,少了隔阂和胆怯。这些都为少先队员们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少先队活动方案三

一、活动目的:

1、了解红领巾的来历,对队员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激发他们爱红领巾,愿意为红领巾添光彩的思想感情。

2、活动中,队员自主参与、自由讨论、自主表演,在活动中受到少先队礼仪教育,受到民族精神教育。

二、活动时间:少先队建队日——10月13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六年级二班

四、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五、邀请领导机构:

大队辅导员:安郁非

六、活动具体过程:

1、主持人讲话: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星星金闪闪,火炬光灿灿,少先队员手拉手,红领巾在胸前飘舞。今天,我们集合在星星火炬之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浮山中心小学六年级“庆祝建队日”主题队会现在开始。

2、出队旗,唱队歌。

3、中队辅导员讲话:对队员进行队知识教育。

4、介绍红领巾的来历

主持人:《中国少先队队章》规定:“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红领巾,她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

看到飘扬的国旗,我们就会想起—个难忘的历史镜头——江姐和战友们在狱中含泪绣红旗。

主持人:像江姐一样的无数革命英雄经过浴血奋战,才使鲜艳的五星红旗飘扬在**广场。今天,我们的辅导员段老师有一个小小的心愿,愿她手中的红领巾传到我们新一代少年儿童身上,使她更红更鲜艳。

5、传红领巾

请中队辅导员上台,领取四条红领巾,传给中队长,中队长再将红领巾分传给四个小队,一个接一个传下去,一直传到本小队的最后一位队员。

旁白:今天,党把红旗化作千万条红领巾,让每个少先队员佩戴在胸前,就是要求少先队员继承红旗事业,就是要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

主持人:队员们,你们接过红领巾时,心里在想些什么?

6、珍惜爱护红领巾

主持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都应懂得红领巾的意义,热爱红领巾,珍惜红领巾的荣誉。我们怎样为红领巾增添光彩呢?请各班分组讨论。

7、合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主持人:队员们,让我们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新世纪里奋发向前。今天,我们是练翅的雏鹰;明日,我们是搏击长空的雄鹰。

主持人:请中队辅导员为我们的活动做总结:

今天,我们全班少先队员欢聚一堂,举行了少先队建队日的庆祝活动。在活动中,队员们知道了红领巾的来历。我们要更加珍爱胸前的红领巾,天天佩带,让它整洁、干净,并且用实际行动为红领巾添光彩。本次活动比较完整地执行了主题中队活动的程序。

9、辅导员领呼号。

中队长:全体起立,呼号。

10、退旗,敬礼。

中队长宣布:“庆祝建队日”主题队会到此结束。

少先队实施活动方案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共青团、少先队的要求,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制定少先队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坚持少先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预备队的基本定位和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引导亿万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全团带队、团教协作、队教协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少先队改革和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儿童组织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广大少年儿童牢记和践行党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牢记队的使命。以思想引导为灵魂,坚持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立志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准备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服务队员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和特点需求,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组织发展规律,坚持全童入队、育人为本,主动参与素质教育,激发少年儿童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一切从少年儿童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出发,发挥少先队员小主人作用,生动活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打牢基层基础。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搞好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固本,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提炼、推广各级少先队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千方百计推动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不断向基层倾斜,从政策、机制、环境等方面支持基层,努力使少先队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基层。

——积极继承创新。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目标,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要求,紧跟共青团改革和教育改革步伐,坚持问题导向,既继承历史经验,发扬优良传统,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解决脱离少年儿童实际、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虚功实做,难事长做,更好地履行为党做好少年儿童群众工作的职责。

(三)主要目标

与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格局衔接,与基础教育改革衔接,推进少先队工作制度化、专业化、时代化、系统化和与学校教育的特色差异化发展。通过改革,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显著增强,少先队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获得感显著增强,专业化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少先队集体和活动更有活力,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和贡献度、价值创造进一步提高;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发挥少先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少先队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改革措施

当前,少先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不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够。具体表现在: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和组织活力不足;少先队教育内容、形式、载体与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和时代要求不够适应,组织教育不够系统、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不充分、实践活动不足,特色不突出,活动存在成人化、形式化、课堂化现象;少先队教育与国民教育有机融合度不够,与学校工作协调不够,与家庭、社会生活衔接不够紧密,维护队员权益不足,服务队员成长的项目较少;少先队工作队伍专业性不够,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完善、不充分等。为克服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改革措施。

(一)改革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根据队章制定少先队组织工作办法。小学和初中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县(区)级少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国和省级、地市级少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增强少代会的代表性。各级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力主体。县(区)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要占50%以上比例;成人代表在同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60%以上比例。

扩大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渠道。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心愿小建议。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队员、辅导员、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等意见建议。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少工委”)建立答复、办理或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增强各级少工委委员的代表性,积极发展基层和社会各界委员。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中来自基层单位的委员要占50%以上。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设挂职、兼职副主任,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推动中小学成立由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等参加的学校少工委。

健全各级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各级少工委建立主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落实少先队重要工作。全国少工委主任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按照议题内容邀请相关系统和领域少工委委员列席。全国和地方少工委通过向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征求意见,向共青团智库、教育等有关研究机构、专业人士咨询等,加强对重大问题昀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各级少工委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经常性制度机制。

完善全体委员会议议事建言机制。全国和省级少工委设立专门委员会。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推动委员围绕议题开展前期调研,在全体委员会议上建言献策。建立委员提案制度,每个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1份建议案,每位委员在任期内每年至少 提出1份提案。

完善日常工作机制。按照队章和团中央有关规定,全国少工委加强对全国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省级少代会和地方少工委的指导。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并形成制度。健全重点工作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资源支持、督导考核和基层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3.巩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基础。完善中小学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坚持全童入队,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建立中小学贯通的队籍管理制度,推行少先队员登记表,队员转学或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随转队籍。实施活力工程,活跃少先队大、中、小队。建立少先队员成长档案,创新推广雏鹰奖章体系。适应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加强民办学校、特教学校、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国际合作办学等少先队基础建设。

4.加强初中少先队和团队衔接工作。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建直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开展工作。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普遍规范举行初中少先队建队仪式。初中队员日常可佩戴队徽,集会等活动时统一戴红领巾。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做好与志愿服务、学生社团、学生会活动的结合。健全少年团校、团课制度。完善推优入团制度,规范推优入团标准及程序,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少先队员的意见,年满1 3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入团并保留队籍。

5.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积极依托区域化团建,在街道、乡镇、社区和当地各条战线团组织带领下,整合用好城乡团内外各类阵地,组织开展社区、校外少先队活动,大力发展直接服务少年儿童和家庭的公益项目。探索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探索“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热心家长、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在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鼓励和推动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校外实践活动。

6.加强农村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先队工作。与党政有关对口支援帮扶等制度安排相衔接,推动城市与农村、东都与中西部地区、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辅导员交流和结对互助。深化新疆、西藏与内地少年儿童书信手拉手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形成城乡少先队互联互帮互学机制。紧密结合教育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将农村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少先队组织基本条件,开展有农村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和适合农村少年儿童需要的服务。建立公益基金,创设援助项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先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7.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根据时代发展和少年儿童特点,规范发展少先队基本组织文化。研究制定国家标准,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作风、入队誓词、队委标志、鼓号、队服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推进依法保护。在校内外少先队活动中积极使用少先队标志和组织文化各种标识。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规范少先队主题队会、队日基本程序。深化仪式教育,创新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和雏鹰奖章颁章仪式、检阅仪式、升旗仪式、祭奠先烈仪式等,建立少先队分层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

(三)改革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8.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肓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五爱”政治情感的基础、人生观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确立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政治方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坚持形象化、情感化、榜样化、行动化,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帮助少年儿童形成基础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少年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加强革命文化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抓住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时间节点,坚持落小落细落实、儿童化生活化时代化,创新“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争当美德小达人”“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等主题活动。创新少先队教育方式,注重精准引导,加强队章和少先队基本知识教育,系 统开展爱党教育,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和道德教育等,增强少先队思想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

9.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大中小队集体,发动每一位队员主动融入队集体,履行队员义务,发挥自己所长,活跃集体活动,共享快乐生活。以少先队中、小队和雏鹰假日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等形式,组织全体少先队员积极开展群众性少先队集体活动。注重普及,力求每一个少先队中队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借助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力量,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在中队集体里广泛开展“红领巾小健将”等足球和体育游戏活动、“红领巾小百灵”歌咏活动、“红领巾小书虫”读书活动、“红领巾小创客”创新创意创造活动、“红领巾小主人”岗位服务活动等,深化“雏鹰奖章”的系统过程激励,培养锻炼全体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0.锻炼培养少先队员自主能力。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注重自我教育、同伴教育,鼓励队员自主实践,保护好、锻炼好队员们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大力倡导少先队活动由少先队员自主设计、组织、评价,保持少年儿童自己的特点和言行,坚决杜绝成人化。创新少先队大中队委员、小队长岗位设置,实行民主选举、定期轮换,锻炼培养小骨干,发挥带头作用。建设少先队小骨干培训基地。探索建设红领巾理事会,畅通少先队员自主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渠道,充分体现少先队员的心声和意愿。

11.创新丰富实践活动品牌。在中小学普遍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避免课堂化。加强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研发配套资源。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时代感强的主题队日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围绕索质教育,连接学校、家庭与社会,大力发展少先队实践活动品牌。完善扩大少年儿童校外活动服务联盟,推动成立少年儿童夏冬令营活动社团组织,制定推行专业标准,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支持,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等假日活动。大力支持开展少先队红色文化、探知探索、吃苦体验等研学旅行。创新发展平安行动、手拉手、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知心家庭学校等品牌活动项目。大力探索开发队员喜闻乐见的、健康快乐的创新创造活动和时尚项目。

12.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以雏鹰奖章为基本载体,建立人人可行、天天可为的少先队员激励体系。创新榜样教育,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深化“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最美集体”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培养网上的少年儿童正面偶像。完善全国和地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机制,加大对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宣传和培养力度。命名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等先进基层单位。建立对校长、家长、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激励机制,颁授“星星火炬奖章”。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推选竞赛、展示交流活动。

(四)努力提升少先队服务能力

13.建设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平台。深化与团的事业化工作平台和团属单位的合作,在开发产品、开展活动、整合资源、服务基层等方面为少先队工作服务。争取党政支持,借助团内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探索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专项工作和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

建好用好少先队社会化活动阵地。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推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面向所有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服务,开展实践教育,支持少先队活动。依托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少先队活动阵地。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共建共享,拓展活动阵地。动员各类资源,大力推动少年儿童校外活动营地建设。与各类社会文化教育和服务机构合作,联建少年儿童实践体验基地。

建设“网上少先队”。倡导全体少先队辅导员积极用好网络,建好辅导员网等工作平台,直接服务引导少年儿童。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基层少先队组织用网情况调查研究。依托“智慧团建”推进“智慧队建”,探索建立少先队电子队务和基层组织、队员、辅导员、各级少工委信息管理系统。依托“青年之声”建设“少年之声”。构建少先队传媒体系。建立面向全体少年儿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各级少工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建好用好中国少年先锋队网、未来网,建设网上少先队综合活动和服务平台。健全以少先队工作网站、微信、微博、app等为主的新媒体工作榕局,推进各级少先队组织新媒体工作平台互联互通。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加强各级少先队组织对自身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应用的管理。支持各级队报队刊围绕职能定位,复合发展、改革创新、发展壮大。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

多生产推广少年儿童喜欢的优秀文化产品。争取宣传、新闻出版、广电影视、文化艺术、网络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支持,联合专业力量,实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作品产品研发推广工程,大力创作、研发推广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感强的童谣、图书、歌曲、电影、动漫、游戏、音乐舞蹈、电视、微电影、微视频、舞台艺术、数字出版等优秀文化艺术产品。

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组织、工作机构的交流。加强与国外有关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工作的组织、机构的友好交往。

14.服务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关切队员成长,倾听队员心声,围绕少先队员的需要和家长期盼、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找准切入点,设计开展具体服务项目,精准服务少年儿童在平安自护、身心健康、学习成长、人际交往、社会生活、网络安全等各方面需求。积极承接政府少年儿童事务。通过依法公募、众筹等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服务项目,挖掘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手拉手、微心愿圆梦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乡贫困家庭、残疾、孤儿和患重大疾病筹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联合团的权益工作部门和专业力量,建立了解、反映少年儿童意愿、呼声和诉求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有序代表少年儿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积极介入、主动发声并协助处理典型性重大个案维权,参与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五)强化少先队工作专业支持

15.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构建“专业辅导员+志愿辅导员”的基本工作队伍。建立全国、省、地(市)、区(县)、乡(镇)、学区、学校等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体系。落实和完善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加强对总辅导员的管理和培养。制定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标准,规范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和调整。不断完善大、中队辅导员任职资格、工作考核、专业发展相关政策,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建立命名全国和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建立健全辅导员远程培训平台。全面实施辅导员全员培训,规范培训内容、课程、课时、教材、师资,普及学习中央精神、政策理论、少先队业务和专业知识技能。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培养少先队辅导员名师、骨干,建设全国和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纳入各级中小学优秀教师培养序列。尊重和服务辅导员,加强对轴导员的人文关怀,建立和活跃辅导员之家。积极聘请“五老”、热心家长、解放军指战员、有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等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探索建立志愿辅导员注册管理、分级聘任、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辅导员激励机制,纳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志愿者表彰。

加强思想教育和管理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推动各级团委少先队工作干部,落实好“8+4”常态化下沉基层、“4+1”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1+100”直接联系青年等制度安排,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干部调研制度,推动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中小学驻校蹲点,了解基层实际,与少年儿童和辅导员、教职员工、家长等交朋友,调查研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16.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和专业支持。充分调动各级少工委和基层少先队组织积极性,充分借助共青团智库和教育及社会研究机构、专业力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中央精神,研究当代少年儿童发展规律和时代特征,开展少先队史论法研究,加强少先队工作重大课题研究,推进国际比较研究。研发少先队组织和工作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合作,深入推进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专业人才,联办学术刊物,为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发挥老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名师等作用,推动群众性科研活跃,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六)优化完善少先队工作支持保障 17.推动纳入党委和政府相关制度安排。推动将少先队改革纳入地方群团改革总体安排,研究制定少先队改革措施。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青少年工作的专题会议和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推动落实和完善各级党委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推动建立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少先队政策的协调督导机制。

18.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加强各级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主动带思想、带组织、带工作、带队伍、带作风。建立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少工委工作汇报制度,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少先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共青团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各级少工委特别是区县少工委建设,配齐配强少先队工作部门和专职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少先队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选配挂职、兼职干部。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在团干部培训中设立少先队工作内容,加大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共青团各战线和团属单位、媒体在工作力量、资源、项目上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机制。建立少先队组织、工作、活动绩效评价和服务少年儿童满意度评价制度。深入研究完善有关少先队政策制度,不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

19.宪善团教协作机制。以少工委工作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县(区)级以上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每半年(学期)研究1次以上。建立县(区)级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重大工作及时沟通机制,团委主动加强沟通,在涉及中小学生、青少年、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各级教育部门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在中小学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范畴,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一起规划、部署、检查、保障,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导指导和考核评价。实行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干部到同级少工委挂职、兼职制度。

各地小学和初中要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中小学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学校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考核评价,普遍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确保充足的少先队活动时间,大力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支持建设好少先队集体,保证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有条件的地方)、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积极创造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阵地,保证少先队工作必要的经费、物资,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作用。中小学少先队开展相关活动及购置设施设备所需经费,可在学枝公用经费中列支。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一定规模的学校可设总辅导员。选配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职级待遇,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将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以“少先队活动”等科目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双线晋升”制度。

三、组织实施

少先队改革方案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在团中央和教育部领导下,全国少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务求实效。改革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全国少工委指导各省级少工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应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具体的实施原则有: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八

我学习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心得体会是:面对时代的迅速发展,知识的急剧增加,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少先队工作也在不断创新。校园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少先队是教育的基地。在新课标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活动,是不断丰富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通过少先队活动,可以为少先队员提供一个锻炼和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让少先队员在活动中去体验、感悟、总结,达到教育的目的。少先队是小学生集体活动的基地,为小学生充分锻炼和展现自我才能提供了良好平台。在这一方面我是这样做的:

1、在班内实行“分级管理制”坚持“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时做、时时有事做”的原则。我把班内的事情进行分级管理,一级管理:班委成员;二级管理:学习小组长;三级管理:科代表;四级管理:值日生。工作彼此互助,相互促进,大家负责班内各项小范围工作,如班级的电灯,门窗,图书角,黑板,讲桌,卫生区的管理等。把班内琐碎的工作分配到个人,使每个人都是官,都是班内小主人,收到了很好的民主激励效应 此外我每天向班委了解当天班内的情况,总能及时地发现问题,然后做出恰当的反应。

2、组织好常规活动

学校每天有“三项竞赛”活动;每周有“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课”;每月有“学习园地”;每年有“校运动会”、“六一童节”“书法比赛”“手抄报比赛” 等活动。常规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让学生有了普遍参与的机会,凸显了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性。

4、开辟班级特色活动,张扬个性

个性是生命的精华,张扬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注重过程评价。《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成为学生的行动准则。坚持纪律、卫生流动红旗制度。发挥学生参与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晨诵、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学校网站、宣传橱窗都已成为加强学生养成教育的重要形式与载体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利用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开展书法、绘画、泥塑、剪纸、演讲等兴趣活动,内容精彩纷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自主选择,自由参与,人人都有了充分展示自己的舞台,增强了自信,张扬了个性。

我们学校在暑期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树立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抵制不文明交通陋习,向自己身边的长辈进行宣传,改掉不文明的行为习惯,争做文明交通宣传员。

在“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活动中,我们引领学生走进红色纪念地、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和居住社区,通过阅读资料、寻访考察、摄影绘画、撰写日记等形式,切实感受十八大以来家庭、社会、国家呈现的新变化、新气象、新希望,帮助少先队员了解国情、社情,激发少年儿童的爱国心、强国梦和报国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开学后,利用红领巾广播、板报、橱窗、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展示少先队员的活动感悟和摄影、绘画作品等,进行交流分享。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任重道远,特别是在学生良好习惯养成这一方面,我认为我们还需要加大培养力度。按照少先队体验教育的原则,少先队应该通过更多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等,对学生进行一定程度的引导和帮助。但本学期以来,少先队开展的活动甚少,没有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去完成上级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去爱我的每一位少先队员,每一位学生;去创建更具有特色的良好集体。

2017年的春天,对于全国的少先队辅导员来说,是一个崭新的春天,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的《少先队改革方案》,犹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我想,这必将是一次大的改革,让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增强队员的自主性,指导队员学会“当家作主”,成为少先队真正的小主人,将来才能做国家的主人。让有意义的事变的有意思,让队员站在少先队活动的正中央,让队员在活动中快乐成长,时刻准备着,做共产主义接班人。

作为一名少先队辅导员,将铭记先辈的教导,带领队员们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领队员茁壮成长。我将扎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多学习,多研究,多反思,多总结,紧跟新时代少先队队员的需求。“在春天里,与队员一起,快乐前行”。

大家都知道活动是少先队的生命,少先队的各类活动是少先队实现组织目标、培养队员成长的主要方式。这与其他学科的育人方式是有明显区别的。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为儿童成长创造了广阔的天地,促进了儿童的全面发展。在适当脱离具体知识教学的前提下,少先队的活动更有利于发挥其育人优势,体现其独特性。

少先队的各项活动注重儿童的参与,促使主体更多、更深地投入到教育之中,与外在要求达成理解并加强互动,从而使主体与客观事物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教育的实效。如我校为加强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年儿童的关怀和希望,紧密围绕喜迎党的十九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大队部就召开了“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队会,学校少先队员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在激昂的出旗曲中拉开了序幕。首先,我通过贴近生活的形象讲解,加深孩子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理解,激励少先队员们以实际行动展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等价值取向。接着组织少先队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成长提出三大期望和《少先队改革方案》,教育引导少先队员们听党的话、跟党走,牢记队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同时强调班队活动要严格执行队会的基本程序。最后孩子们畅所欲言,纷纷说出了自己内心想要对习爷爷说的话,并通过写一写、画一画、制作手抄报和班级黑板报等不同的的方式来进一步表达自己的感受,温馨的气氛感染着一颗颗稚嫩而热情的心,拉近了孩子们与习爷爷之间心与心的距离。

其次,少先队的活动注重儿童的锻炼,在丰富、多样的综合活动中努力激活人的各种经验与各学科知识,在各种实际锻炼中帮助其形成相应的能力,促使其智能协调发展。辅导员可利用天时、地利之便,活动才能开展得有活力。在设计活动的时候,必须站在儿童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思考少先队员之所需,充分调动每个少先队员的积极性。我们学校大队今年还利用《家乡的记忆》这一少先队主题活动走进文化馆,近距离接触莱阳非物质文化遗产豆面灯碗,通过到文化馆观看展览的看板,采访馆长,请老艺人教做豆面灯碗等方式初步知道了豆面灯碗的历史、特点、制作材料、制作方法、种类、寓意、功能和送灯习俗等,增进少先队员对豆面灯碗习俗文化的了解,激发少先队员对传统文化习俗的兴趣,提高对豆面灯碗这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情。这一活动,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团结合作的能力,并从中感受团队合作的力量。

除此之外,少先队工作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1、大队干部选举进行改革。要改革大队干部兼职的做法。现在的大队干部都是身兼数职,很忙也很累。我想以后的大队干部实行专职,当了大队干部就不要当中队干部,把机会留给别人,让别的同学也有锻炼的机会。

2、应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干。比如红领巾广播站,可以放手让大队干部去组稿、写串词。还学生一个锻炼的平台。

3、开展的活动还不够丰富,下学期应该针对学生的特点以及学校情况,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活动。

一个学期在匆忙中即将过去,在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努力,发挥好大队部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一定还有许多不足,希望领导能及时指出以便及时改进。

实验二小暑假少先队活动

(1)利用假期以雏鹰假日小队活动为载体,走进社区,寻找身边大家习以 为常的陋习,发现文明小举动,弘扬文明行为的新风尚。

(2)开展“阳光健体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游戏,引导他们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3)开展“我是家庭小主人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主动承担家务劳动,为父母、长辈做一件实事,培养生活自理的本领,明白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的道理,养成热爱劳动的良好品质。

(4)通过“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树立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抵制不文明交通陋习,向自己身边的长辈进行宣传,改掉不文明的行为习惯,争做文明交通宣传员。

(5)“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活动。

指导学生走进红色纪念地、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和居住社区,通过阅读资料、寻访考察、摄影绘画、撰写日记等形式,切实感受十八大以来家庭、社会、国家呈现的新变化、新气象、新希望,帮助少先队员了解国情、社情,激发少年儿童的爱国心、强国梦和报国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开学后,利用红领巾广播、板报、橱窗、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展示少先队员的活动感悟和摄影、绘画作品等,进行交流分享。

开展“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活动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

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之年。根据省少工委和团市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促进我区校际间的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打造龙子湖区少先队的特色品牌活动,决定在全区开展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为总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强化品牌,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努力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少年儿童和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活动内容:

从20**年3月开始启动龙子湖区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各校的活动内容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安排,可以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诗歌朗诵会等大型活动,也可以是建队日活动、主题大队会、主题中队会或者是一次规范的升旗仪式观摩活动等,还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组织活动(如:师范附小的“科技节”,凤二小的“百歌颂中华”,凤一小的“诵读经典诗文、弘扬民族文化”,解一小的“读书节”等)。各校将确定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少总部,由区教育局少总部在活动时间以及观摩形式上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布置。

三、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创新少先队工作的思路,积极组织好学校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活动时间安排。

现将20**年上半年活动时间安排如下,其他学校活动具体时间及内容下学期再另行通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一

本学期,我校少先队组织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要求,关注国内外重大时事,通过特有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开展有主题,系列性的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加强少先队思想建设,开展少先队教育活动

结合今年重大时事主题,引导队员开展了解国际形势,关注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建设,中国航天科技发展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学习立志,认识和理解党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自己的志向同祖国和人民联系在一起。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核心价值记心中”等主题活动,帮助队员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远大理想。

结合建军九十周年纪念主题活动,增强少先队员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

三、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组织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

继续开展每月1—2次的少先队活动观摩课,一次集中研讨,通过集中观摩研讨、互观互检、案例评比等形式积极推动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

开展学习习总书记给北京八一学校科普小卫星研制团队的学生回信内容。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学习创造,组织队员开展自主性的科学实践活动,提升科学素养,打造我校“红领巾校社团”。

加大对中队辅导员、和各中队队委的培训,加强日常行为习惯的检查监督,提高值日、值周质量,强化两操质量,促使学生养成规范、有序、守纪的基础素质。

规范升旗仪式。坚持每周一全体师生肃立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展美德微课堂,让学生接受到爱国主义教育。

发挥家长的教育力量,开展“经营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等家校共育主题活动,让少先队员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建设中受益。

积极宣传学校养成教育要求,完善评价制度:通过今日之星天天评、班级之星周周评,学校之星月月评,把评选出来的队员在班级表上展示。同时,进步的同学也在班级黑板报中开辟专栏进行鼓励。每月末班级评选“优秀班级”“优秀学生自愿者”每月始隆重颁发“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自愿者”等荣誉。

四、具体工作措施

活动是少先队的生命。我校少先队安排了适时有效的、目的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活动的少先队主题活动。让队员们在活动实践中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养成、提高道德素质。

九月份

1、组织开学典礼。

2、制定韦岗小学少先队工作计划。

3、各中队正常开展工作。

4、各中队完成第一期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5、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6、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班会)。

8、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十月份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各中队完成第二期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3、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4、举行家校活动,

5、关爱教育第一次论坛。

6、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7、六、五中队队会观摩(核心价值观记心中、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十一月份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各中队完成第三期黑板报并进行评。

3、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活动、科技节活动。

4、家长开放日活动。

5、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6、三四中队队会观摩

十二月份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各中队完成第四期黑板报并进行评。

3、庆元旦活动

4、开展“好习惯伴我成长”主题队会、举办“体育节”活动。

5、家长学校活动,开展“经营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家校共育主题活动

6、关爱教育第二次论坛。

7、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7、一二中队队会观摩

一月份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开展法制、安全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作法制讲座。

3、评选校级“孝心少年”、“爱心伙伴”等。

4、争“星”评比、优秀中队评比。

5、收集资料,总结学期工作。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二

二、活动目的:

10月16是重阳节。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敬老主题活动和良好的社会氛围的渲染,展现汪子头小学少先队员尊老敬老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敬老、亲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激发全体队员孝老爱亲的内在自觉,并由爱家、爱老推及到爱国、爱社会,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中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在各中小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念亲恩、感亲意、抒亲情”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展现汪子头小学少先队员孝老爱亲的良好精神风貌。

1、以中队为单位,班队课上各班开展以“念亲恩、感亲意、抒亲情”为主题的班队课,进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孝敬父母长辈,学会感恩。

3、开展“爷爷、奶奶的重阳节,我做主”的活动,要求少先队员们开动脑筋,为爷爷(奶奶)设计一个有新意的过节方案,向长辈们送上节日深深的祝福。建议少先队员可以为爷爷、奶奶准备一根拐杖,方便他们平时的出行;可以陪爷爷、奶奶锻炼身体,大家一起来运动;也可以陪爷爷、奶奶聊天,陪老人们说说话,谈谈心,还可以帮助爷爷、奶奶做点家务事,减轻爷爷、奶奶的辛劳等。用实际行动感恩爷爷、奶奶,旨在进一步唤起少先队员们尊老、爱老的意识,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风尚,让他们学会感谢,学会关爱。共同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

4、三分钟小故事演讲。利用晨读课的时间进行“三分钟小故事演讲”。请学生讲述自己亲身感受或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父母、长辈真心付出、无私关爱子女,以及作为子女真诚回报、感恩于行的感人故事。

5、自选活动。各中小队围绕主题,自主设计,鼓励创新。

6、孝歌我会唱。组织学生学唱一首以孝敬父母和长辈为主题的歌曲,曲目自选;。

四、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中队要充分认识敬老爱老活动对少先队员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教育传统美德,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利用少先队组织的优势,积极动员,广泛发动,使尽可能多的队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中队要结合实际,围绕各项重点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要充分考虑队员的特点,注重活动实效。

五、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六、活动对象:一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三

活动过程:

一、入队前教育,学习《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后附)。

二、开展“学会、做到、养成”活动。

学会:学会戴红领巾、学会写入队申请书。

做到:自己的事自己做、为同伴做一件好事、为父母做一件家务。

养成:将入队教育与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

三、举行入队仪式。

一、创立者和领导者。

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创立者是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目的。

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三、队旗。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是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少先队员要热爱自己的队旗,在举行集会、队旗出场和退场时,队员应严肃、立正并敬礼。

四、队徽。

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队徽的使用应该庄重、严肃。

五、标志。

红领巾。

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它是红旗的一角,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

每个少先队员不仅要佩带红领巾,而且要用自己的行为保持红领巾的荣誉,并为红领巾不断增光添彩。

六、队礼。

少先队的敬礼是右手五指并紧,高举过头,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因为,人民最伟大,人民创造财富,人民创造文明,人民创造历史。我们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

七、呼号。

“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回答:“时刻准备着!”

八、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九:少先队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四

20x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的喜庆之年。根据省少工委和团市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促进我区校际间的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打造龙子湖区少先队的特色品牌活动,决定在全区开展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其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为总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强化品牌,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努力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少年儿童和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从20xx年3月开始启动龙子湖区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各校的活动内容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安排,可以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诗歌朗诵会等大型活动,也可以是建队日活动、主题大队会、主题中队会或者是一次规范的升旗仪式观摩活动等,还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组织活动(如:师范附小的“科技节”,凤二小的“百歌颂中华”,凤一小的“诵读经典诗文、弘扬民族文化”,解一小的“读书节”等)。各校将确定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少总部,由区教育局少总部在活动时间以及观摩形式上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布置。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创新少先队工作的思路,积极组织好学校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现将20xx年上半年活动时间安排如下,其他学校活动具体时间及内容下学期再另行通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活动目的:

在建队__周年来临之际,为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在一年级新生中开展队前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对少先队组织的热爱,培养新生的爱队意识,积极争取加入少先队组织,为能当上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而感到自豪,同时增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力量,促进我校红领巾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活动时间:20__.10.13下午第一节课。

三、活动地点:内操场。

四、活动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队员佩带红领巾。

五、准备工作:

(一)大队部。

1.大手拉小手互助活动:大队委对新生进行队前教育。

2.培训老队员学会面对面地为新队员系红领巾的方法,正确的队礼姿势,为新队员戴好红领巾后要为新队员纠正队礼姿势。

3.训练主持人、旗手。

4.训练2-6年级的中队长整队报告人数,做到规范。

5.准备好仪式所需的音乐和大(中)队旗、红领巾、绶带、旗杆。

6.准备好新老队员代表讲话稿、辅导员讲话稿。

7.悬挂横幅:“龙兴中心校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暨新队员入队仪式”。

(二)班主任。

1.一年级各班主任上交入队学生名单(电子稿),收取红领巾费2元。

2.各中队利用晨会课、班会课进行队前教育,学习少先队知识。

3.各中队准备好旗杆(各班1根中队旗杆2.5米),练习好队礼、队歌和呼号词。一年级各班还要训练好宣誓词。

4.各班主任要了解入队仪式过程,一年级要训练学生上、下台的秩序、纪律。

5.六年级各班主任选出优秀少先队员50人。五年级二班选出17人。

六、活动流程。

(一)宣布活动开始。

(二)整队、报告人数。

(三)出旗仪式。

(四)唱队歌。

(五)辅导员宣布新队员名单。

(六)授予队员标志。

(七)新队员宣誓。

(八)聘任辅导员,授予中队旗。

(九)新、老队员代表发言。

(十)辅导员讲话。

(十一)呼号。

(十二)退旗仪式。

(十三)宣布活动结束。

七、人员安排(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六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庆祝“六一”系列活动,积极创设更多的机会,让每个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亮点,以点带面,使每个孩子的个性得到飞扬,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让孩子在活动中获得更多的精神,如:团结合作。进一步感悟教育的新观念,从而对如何教育孩子有所启发;通过向家长、社会展示我们的“六一”活动,进一步塑造本校的良好形象;增强教师、家长、孩子们的意识,通过开展庆祝“六一”活动,使学生在积极的参与中体验集体合作的快乐,体现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开展以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的情感,欢度一个有意义、能回味的六一儿童节。为了使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二、活动主题:团结、文明、健康、活泼、向上。

三、活动小组的成立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梁建国(操管全盘、负责支持活动小组工作)

副组长:刘明友(负责活动整体安排)

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配合学校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四、活动项目及要求

1、少先队员入队式:此次少先队入队仪式由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杨世荣老师全权负责。。

2、班级成果展示:此项作为一个大项目,要求全班99%的同学参加,活动过程:

(1广播操比赛,进场、班级精神面貌展示。

(2)合唱(形式不限)!

五、活动相关安排

1、一场活动不是一个人能做好的,需要学校所有老师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希望每一位老师都投入进来,尽上自己的一份力,“快乐事业、莫过教育”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参与进来,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2、本次活动节目主持人由刘明友担任主持。。

3、纪律强调,希望大家有始有终,从每一场活动的开始与结束能够镇定从容、不慌不忙,为学生做好一个为人师表的带头作用,这一点是一种良好师德的表现,也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素质,每一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完成任务一起离开,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不是只为完成自己的任务,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4、活动具体流程分为:整理会场、升旗仪式、新队员入队仪式、活动项目展示、颁奖、有序散会。。

湘水镇红旗小学

2012年5月20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七

按照中央的部署,从xxxx年4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学校党委将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学校、当人民满意教师”为宗旨,以“提升质量、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爱岗敬业争当先锋、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为主线,在全体党员中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校党委要成为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全体党员要自觉地提高党性修养,彰显党员先进性,成为引领学校各项工作进步的排头兵!用创先争优的行动促进学校党组织建设,用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建成果,推动学校高位优质发展。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主题和活动载体。

为推进学校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越秀区委和区教育局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我们确定了“强堡垒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讲党性提升师德水平,争先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发展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实践主题。

以“打造优秀团队、培养高尚师德、争创一流业绩”为活动载体。

1、开展“养浩然正气,赢众人口碑”活动,创建“五好”党组织。

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党政班子建设好、党员作用发挥好、规章制度规范好、教育教学质量好、校园和谐保障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夯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党政领导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素质要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要健全,规章制度要完善,管理措施要到位,工作运行要有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凝人心,聚人力,扩大党组织在人民群众的影响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充实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高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开展“比学习,争创一流素质”活动,评选“学习标兵”。

2、开展“爱岗敬业创佳绩,教书育人当先锋”活动,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

开展党员“五个一”活动。即要求党员上一堂公开示范课、参与一项课题研究、与一名教师群众结对子、写一篇高质量的论文或心得体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要求党员努力做到“五个表率”。一是自觉学习的表率。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读书竞赛活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五是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这就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在工作和学习中争做教书育人的模范,读书学习的模范,推动学校建设发展的模范。创先争优最重要的标志是全体共产党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最终目的是看党员的先进性保持和发扬得怎么样。因此,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牢记自己的责任,自觉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实实在在的创先争优实绩赢得广大师生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信任。开展“三比三争”活动:比技能,争当行家里手;比奉献,争做岗位楷模;比效能,争创一流业绩。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队”、评选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

3、开展“创先争优一起来,培正明天更精彩”活动,打造优秀教师团队。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培正学校文化建设中,开展“加强师德教育,构建培正红蓝特色教师文化”课题研究。教师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方式,具体包括教师观念、教师行为、教学研究、行为风范和文化活动等。通过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学习全国杰出中小学中青年教师的先进事迹,强化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依法从教意识,增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和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工作责任感。邀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第三届羊城十大杰出女性、广州市执信中学数学特级教师金庆莉老师来校作师德报告,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坚定职业理想和信念,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拟请xxxx年第三批越秀区教坛新秀徐敏老师作经验介绍,交流、推广身边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全体教师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要求广大教师从师德、榜样、成长、规范入手,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党风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内在动力,构建长效机制,转变教师的职业价值观和相应的行为方式,提升职业境界;关注教师的反思和体验,重视提高教师自身的人文素养,建设培正红蓝特色教师文化。开展“比师德,争当杏坛模范”活动,评选表彰“师德标兵”。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按照越秀区教育系统的.部署,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从xxxx年7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7月)。

学校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召开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公开承诺创建目标和具体办法。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xxxx年7月至xxxx年6月)。

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学校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后续工作,兑现作出的承诺;进一步引导党员切实履行职责,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事项。xxxx年“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开展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标兵、师德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

第三阶段:深化提升阶段(xxxx年7月至xxxx年6月)。

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xxxx年“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党小组和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xxxx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活动保障机制。

1.落实领导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成立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活动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形成学习型党组织。

以校党委为龙头,坚持“围绕发展抓学习,抓好学习促发展”的原则,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党建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依托培正校园网,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落实教育培训规划,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学习培训,进一步打造“名师工程”。

3.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培养典型。

利用校园网、墙报、广播、宣传橱窗等舆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典型引路、典型带动、典型辐射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在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不断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综合素质,以便在教育教学中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提供服务。

4.总结实践特色,完善规章制度。

紧扣活动主题,围绕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突出办学特色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规划。总结突出实践特色,注重活动实效。对行之有效、成效显著的好措施、好办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5.加强监督检查,增强争创动力。

领导小组要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要通过问卷调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使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

此次活动时间跨度长,历时两年多;活动环节清晰,共分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提升、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活动推进方式明确,即采取“一诺双述三评”的方式,做到公开承诺,实施双向陈述,通过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比表彰等途径,使得活动扎实推进。我们要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要统筹各类教育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相结合。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八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是德有教育的主要课程,少先队活动课程是少先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为加强上述两课

教学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思想品德课课程标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思想品德课

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政治课集中体现国家意志,是学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主阵地。从总体上看,中小學品德课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品德课独特的有人功能。

(一)保障规定课时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足课时,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品德课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课时用于学生实践体验,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随意占用、挪用,或者变相压缩课时,提前结束课程。学校教导处加强对品德课开设情况的督查。

(二)丰富教学内容

品德课教学在依据课程标准、使用好教材的同时,要及时跟进社会发展进程和理论创新成果,将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影响较大的时事引进课堂,密切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时效性和新颗性。教师要挖掘和整合文本、音像、实物景观等多种载体所蕴含的教育资源,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鲜活、有吸引力,学生易学、爱学。

(三)把握授课要求

教师在品德课教学中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传谣,不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到课堂上,确保课堂教学传递正能量。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认真组织教学,不随意删减课标规定的教学要点,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系统完整。要对学生成长中的困感特别是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偏差及时释疑解感,不回避问题,正确引导,确保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创新教学方式

教师和教研人员要研究文化多样和价值多元、网络化和全球化背景下品德课教学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注重知行合一,将认知学习、情感体验和行为养成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增进学生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增强爱国情感。注重案例教学,选择、设计和运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典型实例,鼓励学生探究、讨论,提高学生的价值辨析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注重自我教育,强化对学生品行学习的自我规划、自我观察和

总结

反思的指导,促进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由感知到认同、由认同到信仰的转变。

(五)改进考核评价

加强对品德课教学过程的全面考核。学校根据品德课教学目标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科学可行的课堂教学评估标准,改进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要从学生课堂表现、参观考察和实践体验等方面全面考察学生品德课学习情况,采取实践考察、谈话、学生作品分析、书面考试、成长记录等多种方式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避免单纯依据考试分数评价学生。品德课综合表现应作为学生评优、入队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强化教师队伍

学校研究制订品德课教师任职资格条件标准,教师任教品德课时,加强政治立场、品行情况的考察,把好思想政治关。加强中央有关新政策、新要求、新精神的专题培训,支持鼓励教师针对学生思想品德实际开展专题研修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在绩效考核、评优晋升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事品德课教学工作。

学校在抓好品德课教学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的德育功能,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学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其他学科教学的育人价值。组织开展好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党团活动等,充分发挥学校各项活动的育人功能。

二、少先队活动课程

(一)确保少先队活动课时。学校定期对各班执行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时安排,具体落实到学校各年级课表,并确保少先队活动课时不被挤占、挪用。大力抓好教育部文件的落实,把“少先队活动”列入中小学课表。

(二)在全校范围内推动少先队活动教研,开展活动设计、课

题研究等教研活动。

(三)课程渗透与德有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该课在学校德育教育中的课程功能。

在两者结合上要充分注意把握以下五点:

1. 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上好课:课前做好准备, 有良好的预习、听讲、思考、练习、复习习惯,积极发言,自觉完成作业,各科学习成绩均衡发展。写好字:书写认真、姿势端正,字体美观,书面整洁。爱读书:养成读书看报、写日记、写读书笔记的习惯。会学习:主动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善于借助学习工具、网络及课程资源,有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有符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能反思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能独立思考、积极探究。能自理: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注重生活细节,生活有序,科学饮食,保证睡眠,养成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漱,衣着朴素干净,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爱探究:热爱科学,爱动脑,有好奇心,勤思好问乐学。会合作:学会倾听,会合作学习,乐于交友,善于交流表达。

2.培养学生健康身心。爱锻炼:积极、主动锻炼身体,掌握运动技能,发展体能,上好体育课, 认真参加大课间活动,爱好或擅长两个以上体育运动和艺术项目。健身心: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学会控制和调节情绪,不嫉妒别人,能正确评价自我,做阳光少年。有自信:相信自己,意志坚定,生活乐观、向上,遇到困难努力克服,遇到挫折和失败不自卑、不灰心、不气馁,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正确对待别人的表扬和批评。兴趣广:热爱自然,对新生事物兴趣浓厚,热爱每一天的生活, 爱好健康、广泛。

3.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勤动手:了解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和社区服务的一些常识, 眼中有活,心里有工作步骤,乐于动手, 实践能力强。爱劳动:掌握一定的劳动知识,学会使用一些常用工具,初步形成自我服务劳动和一股家务劳动的基本技能,能安全正确使用家用电器,能进行简单的清洁家务劳动。积极主动参与家务劳动、社区劳动及节假日的服务性劳动。善观察:对事物有初步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在观察中学习、思考,提高想象力,具有创新精神。

4.培养学生接人待物能力。讲文明:用语礼貌,尊敬长辈,团 结同学,与人为善,言行文明规范。 诚待客:对人尊敬有礼貌,微笑待人,用语亲切,态度诚恳,真诚地理解他人,善待他人。有爱心:富于爱心和同情心,热心帮困,关心身边的人,力所能及主动地帮助他人。守纪律:遵章守纪,遵守社会公德、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则,特别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讲公德: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举止文明,礼让谦和,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个人的社会亲和力。

5.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爱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步增强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意识,做- 一个负责任的人,言行~致,人际交往中信守承诺,诚信为人,具有初步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能力。爱家庭:尊重、关心家庭成员,理解体谅父母,孝顺感恩,听从教诲,能为家人分忧,学会调节家庭生活氛围。爱集体:把集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关心老师和同学,热心参加校内、班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认真做好班级、学校清洁值日。爱家乡:关心家乡各项事业,关注家乡建设发展,热爱保护家乡生态环境,努力为家乡做好事。爱祖国:爱护国旗,升国旗时立正站好、敬礼,唱国歌声音洪亮,充满自豪感,观看新闻,了解国家大事。

鄂州市碧石渡镇碧石中学

2022年3月4日

少先队活动实施方案

小学少先队活动实施方案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

少先队活动总结

少先队活动教案模板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九

一、活动目的:

20__年10月13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__周年纪念日,为了吸引少先队员积极参加建队节活动,__区少先队通过设计、组织实施“好玩的建队节”活动,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进一步提高少先队的吸引力与凝聚力,提升辅导员专业研究能力。

二、活动对象:全区少先队员,各小学

三、活动时间:20__年9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1.海报设计征集。面向全区少先队员征集海报,通过学校推荐,每校可推荐5件作品送交区少工委,我们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为区级宣传海报,并在现场活动展示。

内容为: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__周年,尺寸不限、形式手绘、电脑设计均,送交作品均为电子照片,截止日期:20__年10月9日,填写汇总表(附件1)和作品电子稿(大图)以学校+姓名上传__少先队——20__下——建队节海报。

2.大队活动方案评比。大队活动方案要求紧扣主题,突出队的教育,富有创意,讲求实效,具体可行,受少先队员喜爱。活动方案撰写应包含:活动背景(活动理念)、活动目的、活动对象、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重点难点、活动实施过程、活动预设达到的效果、活动评价等。

每校推荐1份校级活动方案,入围的方案将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由专家评委和队员评委共同评选,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3——5分钟以内,可以视频或ppt形式或其他创新形式。

送交截止日期:20__年9月21日;填写表格(附件2)以学校+姓名上传__少先队——20__下——建队节方案。

3.活动体验项目评比。各校围绕主题,广泛发动各学科教师将少先队元素与学科结合,与少先队员共同商讨,提出体验活动点子或活动方案,要求突出队的教育,富有创意,具有实践体验性,受队员喜爱。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二十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少先队工作紧紧围绕县团工委、学校的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育人为根本,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全面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努力开创我校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以深化常规工作为抓手,引导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新学年仍以小学生一日常规教育训练为重点。强化小学生仪容仪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尊老爱幼教育,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向上的教育氛围。

(1)、尝试建立“首遇责任制”,确立管理机制。所谓“首遇”,即强调德育工作中教师的垂范作用,学校教师无论在学校还是在校外,发现学生的不文明行为都要有及时制止和纠正的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作用。

(2)、坚持做到“严”、“细”、“实” 。所谓“严”,即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评比。所谓“细”,即从细微处着手,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所谓“实”,即从学生、班级、年段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的养成,扎扎实实地抓好“规范”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主题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抓住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永恒的主题。

(1)精心组织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升旗仪式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最直接、最生动的教育形式。每周一校领导(学生代表或教师代表)讲话,使学生树立“心中有国旗,心中有祖国”的思想。

(2)拓宽爱国主义教育的途径。拓展“新世纪我能行,养成道德好习惯”的实践体验活动。

2、开展节日活动。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中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各班级要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三月份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四月份开展“缅怀先烈、学习先烈”的清明节扫墓活动;五月份开展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月系列活动;六月份开展开展生命教育主题月系列活动和庆“六?一”活动。

3、深入开展“手拉手”活动。以迎接北京奥运会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在校园里传递文明、传递友谊、传递爱心、传递微笑,使学生们真正做到关注奥运、了解奥运、参与奥运、体验奥运,促进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

4、继续开展“雏鹰行动”,培养学生的“五自”能力。各中队要组织队员学习雏鹰行动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定章、学章、评章、考章,并与少先队活动,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同时要组织好雏鹰假日小队深入社区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让队员在实践体验中锻炼成长。

5、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将继续把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德育工作长期坚持的重点。各班要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学期,常抓不懈,充分利用晨会、班队活动进行教育,规范学生的课间活动,要求学生在校园内不玩危险性的游戏,以杜绝不安全隐患。加强教师值日工作,要求值日教师提高责任感,做好放学时的护导工作,对早到校、晚离校、中午在校吃饭的学生加强管理,规范活动要求,让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安全活动。

6、关爱留守儿童,开展“社会妈妈”、“与留守儿童手拉手”等活动.

(四)搞好少先队阵地建设

1、抓好少先队的队伍建设,选拔新队员,并积极准备,为提升少先队活动层次打下基础。

2、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红领巾黑板报”的宣传教育作用。

3、抓好红领巾督导队、旗手、护旗手等的各项工作,使之成为展示我校少先队员风采的一个窗口,成为进行队员爱队、爱校、爱国教育的一个优秀的阵地。

4、建立健全中队建设,加强中队辅导员的培训、指导,切实开展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使中队活动真正成为少先队员常规教育的基地、展示自我的舞台。

5、规范队部室的布置,使之成为少先队员活动和受教育的场所。

6、规范教室的布置,营造和谐、有个性、有活力的班级育人氛围,突出少先队的特点。

三、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各中队制定好中队计划。

2、开学典礼,进行奥运精神宣传。

3、健全各项检查评比制度。

三月份:

1、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月系列活动,结合开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

2、庆“三八”系列活动。

3、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4、植树活动,美化、绿化校园。

5、开展“安全教育日” “安全教育周”活动(安全疏散演习活动)。

四月份:

1、各中队举行系列主题队会(要有活动方案);

2、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祭扫革命烈士墓。

3、开展社区主题实践活动。

4、“文明礼仪伴我行”教育活动成果展示(或5月初)。

五月份:

1、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活动;

2、开展热爱劳动的教育;

3、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月系列活动。

4、班主任班队活动评比。

六月份:

1、开展生命教育主题月系列活动和庆“六?一”活动。

2、举行闭学式、假期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3、各大队上交少先队工作总结。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中国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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