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承诺书(优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8 12:15:15
中国入世承诺书(优质16篇)
时间:2023-11-08 12:15:15     小编:JQ文豪

公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其中。总结应该具备客观真实性,同时也可以融入一些个人观点和感悟。%20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一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中国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1986年7月中国向gatt代表理事会正式提出恢复缔约国地位申请,的历程可谓雄关漫道,艰难曲折。

11月15日,中国与美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终于在北京签署,标志着中国入世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5月,中国与欧盟的双边协议也在北京签署,目前仅剩下寥寥4、5个国家的双边协议没有签订。根据有关专家的预测,中国今年入是已成定局。

不久前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穆尔在出席非洲统一组织第36届首脑会议上说,在解决一些技术性问题后,中国能够在今年底以前加入世贸组织。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副部长、中国对外贸易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最近在述及中国入世历程中谈到,14年入世,1年作准备,6年解决市场经济问题,6年解决市场开放问题,剩下的这一年就仅是需要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和法律文件的准备。因此,中国入世问题再度成为新千年全球关注的焦点。

中国旅游业是与入世有密切相关的行业,它在进入wto以后会面临怎样的冲击、又会有什么样的发展,也即所谓机遇与挑战的问题,业界及学术界多有奇文阐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者。但就目前所发表的文章来看,大多数是从经济学的视角和行业经营的层面来论述的,而鲜有以法律的观点对中国旅游业与入世关系进行探讨,这不能不说是某种缺憾。

(一)。

根据旅游学发展的理论,一个国家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自身条件的具备和外部环境的完备两个方面。自身条件的具备不许赘述,而就外部环境言,主要有政治环境,即应具备发展旅游业的的良好的和平条件、保证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政策和治安环境。而旅游业是脆弱的行业,其主要是基于这一点而言的。其二为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即旅游资源,在旅游发达国家已达成共识,如旅游目的地风俗民情、旅行社、宾馆等其他旅游企业的规范与否均为此类。其三为法制环境,这在国内旅游企业的经营中并非十分注重,在长期人治传统土壤的中国旅游企业经营者,更关心的是人的网络,而非法的保障。但在国外旅游投资者看来,法制环境是旅游经营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可以对其他方面,如社会环境等进行强制性的规范,,使旅游经营环境的其他方面达到和国家旅游导向和态度的一致性。

所谓旅游业的法制环境,主要指的是与旅游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法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对旅游业的影响。这些规定旅游法律关系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各类规范和制度,是旅游业得以良性发展的保障,为旅游业的快速增长营造了良好的完备的法律秩序。

旅游法制环境的构成,由旅游立法、旅游执法和旅游法律意识等诸方面构成。就立法角度而言,既包括了旅游法律的国内渊源,也包括了国际渊源。旅游法律的国内渊源,指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行政主管机关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立法机关、人民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就法律效力来看,应由旅游基本法、旅游专门法规、旅游相关法规、地方法规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构成。并以此指导旅游业的发展,保证国家旅游发展计划的实施。

与旅游业的高速增长大相径庭的是旅游法制建设的严重滞后,尽管自1985年《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主管及相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立法及政府陆陆续续颁布了一些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对旅游业的初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中国迈向旅游强国的今天,在加入wto之后旅游业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形下,仍以现行旅游法规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好比是驾驶一辆顶级法拉利跑车正在极速飞驰,但糟糕的是它的刹车制动系统先天不足,跑的越快车毁人亡的概率越高。因此,入世后,应充分利用过渡期的时机,在旅游立法方面加快步伐。

就旅游立法的角度而言,从旅游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旅游法律的建设是与旅游业的发展紧密结合的。尤其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旅游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快速发展,旅游业日益成为一个国民经济的主要和独立的产业,无论其形式、规模和内容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不少需要规范的新矛盾和亟需解决的新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本世纪50—60年代期间,一些旅游发达国家正式提出“旅游法”这一概念,旅游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在旅游发达国家应运而生了,成为源于民法、商法等法律体系而又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反观我国,由于旅游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直到如今,旅游法在中国法学界仍然没有一席之地,同时旅游界中人有很少懂法旅游者,因此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我认为这是极不正常的,而这也是既学过法律、又在从事旅游教学和科研的我选择旅游法律作为主攻方向的原因所在。

依据加入wto后,旅游业实行高度开放的政策,通过竞争提高旅游资源的配置的实际,我国在旅游立法方面工作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快制定旅游业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我们知道,所谓旅游法,有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之分。从广义而言,指的是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即包含整个旅游法律规范的体系,它既有国内法体系也包括国际旅游公约、条约等国际法规范,也有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就狭义理解,主要指的是旅游法,即规范旅游行业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的旅游基本法,早在1982年国家旅游局就组织专家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于1985年年底提交了第一稿送审稿。此后至今,已经进行了十余次的修改、送审,其体例、构架、原则精神等基本已经成熟,但总因旅游业行业跨度大、涉及多方的利益等原因而迟迟难以颁布。在203月召开的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旅游议案数量首次进入前10名。

用、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涉外关系、社会各方面对旅游业的发展的职权利以及旅游涉外关系等问题作出规定。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只有一个较为成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才能为旅游业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提供政策保障,确定基本的市场竞争规则,并借此解决长期困挠旅游界的问题。

目前,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各项条件已经基本具备,首先,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已经获得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依法治旅成为管理层、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共同要求。其次,外国旅行社、中外合资(作)旅行社进入旅行社行业、外商独资饭店进入限制取消,3年内可设立外商全资饭店、外资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国民待遇等均需要在旅游基本法当中明确。第三,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条块分割、行业壁垒等因素的制约,协调好旅游企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关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同时各方面的正当权益也亟需保护,而这只有通过旅游基本法才能予以保证。第四,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旅游法律、法规,尽管法律效力并不高,但涵盖面较广,凡旅游业的主要部门如旅行社、饭店、旅游景点景区管理、旅游投诉等方面均已涉及,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2、修改“老化”、与wto原则相违背的法律和法规。

中国的旅游业是在1978—1988年间得到迅速发展的,至1986年正式列入国家计划,标志着其产业地位的确立。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同样也是在这一时期奠定基础的,1985年5月由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关于旅游业管理的第一个法规,标志着我国旅游立法工作的建设性发展。目前,我国大部分旅游法规是在1980年后期、1990年代中期以前颁布制定的,而据以制定这些法规的旅游业实际情况、旅游经营体制等基础条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此他们在很多方面均显得落后于现实,自然也失去了对市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事实上已经成为失去无效的法律,甚至于对旅游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旅游饭店闭路电视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饭店、餐饮业进口自用洋酒问题的批复》、《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公安部《关于当前旅馆业治安情况和加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铁道部《旅游企业购买火车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民航局《旅游企业购买飞机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涉外价格和收费标价、计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颁发旅游旅馆设计暂行标准的通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旅游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旅游旅馆设计暂行标准》;国家旅游局《旅游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等。

现在,中国加入wto已不再遥远,作为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体现,强调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均享有平等的待遇,届时,非市场因素将逐渐淡出,中外旅游经营企业的竞争遵从的将是同样的游戏规则。因此,应有计划、系统地对现有已公布的旅游法律、法规按照入世后的旅游市场和中国的实际,对与wto原则不相符合的部分作出修改。

根据发表的中美世贸双边协议文本,中国已承诺在所有重要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的过渡期后,将不再限制包括旅游业在内的所有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旅游业传统的两大支柱—旅行社和饭店业首当其冲,允许外国旅行社进入中国,允许外商全资经营饭店。目前,我国有关旅行社和饭店的法规显然带有服务贸易壁垒的倾向,如在旅游业中对外资市场准入程度最低的的旅行社行业表现尤为明显。10月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依然将旅行社行业作为特许经营行业,规定了复杂的申报审批程序及其高额注册资金的限定,实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只有领取《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该法规对“人”的活动和资格限制较多,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只能在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后才能在华设立从事咨询、联络、宣传活动的办事机构。12月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外国旅行社只能在部分地区试办合资旅行社,并强调中方的绝对控股权。

至于宾馆饭店的管理,与旅行社一样在法律上存在着市场准入限制条款,此外,在饭店的.登记开业管理,尤其是饭店的治安管理方面,我们看到相当多的规定仍然与国际惯例有一定的距离,如异性同开一间房要出示身份证和结婚证、警察可以无需搜查令即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客房等等,所以当前年四川省发布旅馆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借鉴了国际饭店业经营的规则,明确规定警察不得随意进入客房、异性开房不需结婚证时,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应该讲饭店业是旅游行业中国际惯例化程度最高的,但在国际旅游者非常注重的个人隐私权的尊重方面国家相关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再如十余年来一直在旅游界争论不休的小费问题,根据国际旅游服务业的惯例,服务人员收取小费是合法允许的,并且也是衡量其服务水平的主要尺度,而在我国,因为有1985年国家旅游局的《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因此收取小费在我国严格来说是违法行为。一个前与国家旅游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文件几乎同时下达的行政法规,明显带有应急性和草率性,由于他对所谓收受小费的性质论定带有当时社会存在的痕迹,对私自收受小费金额的标准更与当前社会生活水平的实际相去甚远。这样的法规在我国旅游立法中不在少数。事实上,早就有旅游企业置之不理,制定了本企业有关小费的政策,《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实际上已是名存实亡。最近北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公开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宣布在导游服务中,导游员可以光明正大地收取小费,旅游者可以根据该旅行社的指导性小费比例数向导游员、司机及其他优质服务的人员支付小费。选择在中国行将入关时挑战小费这一旅游界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是否就是修改一部本无生命力的法规的导火索?!该是对一批老化过时的旅游法律、法规文件实行“安乐死”的时候了。

3、抓紧旅游专门法的立法活动,建立体系完备的涵盖旅游业主要领域的部门法。

我国目前在旅游业各个主要方面,如旅行社、饭店、景点、旅游安全、旅游投诉、旅游市场管理、旅游运输管理等领域虽然均有相应的法规,但大多是“条例”、“暂行条例”、“通知”之类,显而易见的是这些法规的法律效力较低,有的还只是政策性的文件。到目前为止,我国既没有《旅行社法》、《饭店法》,也没有《导游法》、《景点景区管理法》,更枉论《旅游保险法》、《旅游者权益保护法》、《旅游合同法》了。其他如采用符合wto原则和国际惯例的法律手段、加强对国内旅游企业的保护,防止外国实力雄厚的旅游企业的垄断行为,均是旅游立法中应该考虑的。这些法规对旅游业有关领域的行业经营活动、行为准则、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均作出可行的、针对性强的规定,这是维护旅游业自由和公平的市场结构、加快市场经济机制完善的必需,也是依据wto透明度原则,为入世后的旅游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

成—旅游执法。

旅游执法也就是旅游法律的适用,它是旅游法律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主要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把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的人或组织,并对违法者实行制裁的专门活动。换言之,只有具有法定权利的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才有权适用法律。

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旅游业的体制改革工作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逐步在各方面确立了市场经济机制。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旅游业同样也被纳入了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国家除了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旅游专业法规、文件外,在对旅游业进行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上,更多采用了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

在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中,“有法可依”实际上指的是旅游立法活动,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指的是法律的贯彻和执行。没有执法,再好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在一定程度上讲,中国旅游业法制环境的完善最艰巨的任务不在立法,而在执法。有法必依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贯彻在执法实践中。

国家旅游局作为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旅游法规的执行和贯彻,除了在各地建立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以外,国家旅游局设立了政策法规司,在各地旅游局下设立了政策法规处或者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旅游法制工作。在强化旅游执法工作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法制度,既有常规的年度检查、日常检查,也有专项检查、个案检查,从旅游市场秩序、财经制度、遵守行业法规等方面进行检查,强化执法工作。1995年,为了加强对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海内外旅游者的权益,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分级设置了旅游质量监督所。为了提高旅游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挑选优秀高校毕业生、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强日常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等方式,培养既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又有高度政策水平的旅游执法队伍。

但是,作为行业管理机构的国家各级旅游局,依据其工作职责范围来看,其权威性并未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是在政府各管理部门中最少法律权威性的部门,这与旅游业的跨行业、涉及面广的现实发生了不协调。而且,由于条块分割,旅游局只能主管旅行社和饭店两个部门,作为旅游业重要构成之一的旅游景点景区,则分属于建设部、文物局、宗教、园林等部门,这对开展大旅游,改善旅游法制环境极为不利。为了改变这种窘境,上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成立了由与旅游业有密切关系的相关行业共同组成的机构。但事实上,他仍是各利益部门的松散协调机构。从世界上其他旅游发达国家的情况分析,无论是老牌的旅游强国、还是新兴的旅游国家,均非常重视国家旅游管理机构权威的确定,有的甚至是内阁级的独立机构。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为了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提高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应该提高旅游主管部门的职权,甚至可以赋予其重大权力,使其对涉及旅游业的方方面面有完全的处理权,并以法律的形式对这种地位予以确认。

结语。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二

中国梦是一个伟大而美丽的梦,是十三亿中国人共同的梦,那么我们落实“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主题教育的全过程我坚决做到如下六条:

一、深刻学习习: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朝着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专题教育。以及深入学习党的报告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

二、积极参加有关中国梦方面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集中统一,时刻维护党的权威。

三、我将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精神和彭州市委要求,坚持不懈推进彭州“4211”发展战略,以现代农业为载体做优“绿色生态名片”,以精品旅游为载体做优“文化名片”,以家纺服装产业为载体做优“时尚名片”。以抓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载体做优“开放名片”为工作思路,为全力打造绿色生态之都、千亿产业之城、田园休闲之谷,建设“绿色、文化、时尚、开放”的美丽彭州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把“国家梦”“彭州梦”“个人梦”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好各阶段活动,做到全程参与,全程覆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特色,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

五、践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而努力奋斗。

六、深化认识,形成谱写“中国梦”彭州篇章的精神动力,把彭州建设成为祖国大好河山最美的一份子。

以上是我的个人承诺。我坚决履行,决不违背承诺事项。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三

1、根据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动员大会及《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直各单位自2012年12月1日起强制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结算,现将有关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3、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

(1)、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2)、出租车、签证费、邮递费、停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的支出。

5、取得商品及单据。单据包括商品发票和pos机小票,pos机小票和发票名称需保持一致。

6、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日前7个工作日之前,持已办妥审批手续报销封面(将发票和pos机小票贴在单据报销封面上)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手续和以前相同)。

7、财务科通过公务卡业务系统查询发卡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核实公务消费情况后打印受理证明给办理报销的教职工,完成报销过程。再由财务科通过国库支付中心将教职工报销款转入发卡银行,由发卡银行划入个人公务卡偿还透支款。

8、9、合肥六中账单日定为每月8日。

普通教职工信用额度为3万元,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信用额度为5万元。特殊情况下公务卡额度不能满足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财务科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10、持卡人执行公务中不允许透支提取现金,未经批准透支提取现金的手续费由个人承担。个人原因不按时报销引起的透支利息由个人承担。

11、中国银行公务卡既具有普通信用卡授权信用消费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属性。

12、本公务卡实行发卡银行、学校、财政对个人公务消费数据共享。

14、公务卡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支付,并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15、公务卡遗失、挂失和补办事项,由个人携带身份证自行到发卡行办理,并通过学校财务科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16、教职工原来持有的交通银行公务卡仍然作为学校发放绩效工资和其他费用的卡。

财务科2012年12月18日。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四

随着我x“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花x”主题教育的开展,作为一名村i干部,我认识到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中国梦”即“我的梦”,为深入贯彻落实“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x池”,加快本村经济发展,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赏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x委x政俯,真赏委政俯的决定,落实各项政策到基层。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中国梦”为契机加强村班子建设,搞好团结,发展新党员,提升队伍素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法纪意识。

三、做好党务和村务公开工作,严格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

四、认真完成各项民生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惠农政策和措施,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

五、加快村域经济发展,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或带领群众发展新项目,优化生产结构,做好农产品的推广。

六、严格遵守八条/禁令,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旅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七、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重要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听从安排。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五

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党外、无论是在文化精英中还是在普通群众中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共鸣。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公开。

承诺书。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随着“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国家要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是民族之梦也是我们每个中国人应有的梦想。结合实际情况,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现对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做出以下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学习关于“中国梦”方面理论知识。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情对待工作,树立以客户为主的服务意识。

三、认真钻研检测规范,勇于创新,提升自我。

四、树立集体意识,珍惜集体荣誉,爱院如爱家。争做最美建科人。

五、努力做好工作哪怕是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建科院,无愧于心。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通过对“中国梦”主题活动的交流学习,作为一名城管工作者我充分认识到“中国梦”就是我们的追求、人民的夙愿、中国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我们这些城管执法人员来说,就是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努力解决群众忧急。一个城市管理的好坏,一半取决于决策者的领导,一半取决于执行者的行动。

城管人的“中国梦”就是用实际行动在平常的岗位上严格要求、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是要展示城管的“三礼(理)执法”、“三次告诫”和“温馨执法(提示)”,让违规人员在和谐中自愿接受并参与城市管理;就是要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所关心的事、解决群众的忧急,在办实事中让城市更美丽。

总之无论“中国梦”在哪里,具体都要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之中,这一点也是城管人心中已久的、正在努力实现的梦想。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随着“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岳池”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我认识到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

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作为我的“中国梦”即“我的梦”,为深入贯彻落实“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岳池”,加快经济发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实际,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医院。

规章制度。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三、严格遵守禁令,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

五、积极参与各项组织活动,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六

考虑到关于中国wto成员资格的谈判结果,

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第1条总体情况。

1.自加入时起,中国根据《wto协定》第12条加入该协定,并由此成为wto成员。

2.中国所加入的《wto协定》应为经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协定》。本议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段所指的承诺,应成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

3.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中国应履行《wto协定》所附各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应在自该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义务,如同中国在该协定生效之日已接受该协定。

4.中国可维持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2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的措施,只要此措施已记录在本议定书所附《第2条豁免清单》中,并符合gats《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中的条件。

第2条贸易制度的实施。

(a)统一实施。

1.《wto协定》和本议定书的规定应适用于中国的全部关税领土,包括边境贸易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在关税、国内税和法规方面已建立特殊制度的地区(统称为“特殊经济区”)。

2.中国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适用和实施中央政府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或外汇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发布或适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统称为“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

3.中国地方各级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应符合在《wto协定》和本议定书中所承担的义务。

4.中国应建立一种机制,使个人和企业可据以提请国家主管机关注意贸易制度未统一适用的情况。

(b)特殊经济区。

1.中国应将所有与其特殊经济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通知wto,列明这些地区的名称,并指明界定这些地区的地理界线。中国应迅速,且无论如何应在60天内,将特殊经济区的任何增加或改变通知wto,包括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

2.对于自特殊经济区输入中国关税领土其他部分的产品,包括物理结合的部件,中国应适用通常适用于输入中国关税领土其他部分的进口产品的所有影响进口产品的税费和措施,包括进口限制及海关税费。

3.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在对此类特殊经济区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安排时,wto关于非歧视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应得到全面遵守。

(c)透明度。

1.中国承诺只执行已公布的、且其他wto成员、个人和企业可容易获得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此外,在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实施或执行前,应请求,中国应使wto成员可获得此类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应使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最迟在实施或执行之时可获得。

2.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于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后,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确定外汇汇率或货币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则会妨碍法律实施的其他措施除外。中国应定期出版该刊物,并使个人和企业可容易获得该刊物各期。

3.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咨询点,应任何个人、企业或wto成员的请求,在咨询点可获得根据本议定书第2条(c)节第1款要求予以公布的措施有关的所有信息。对此类提供信息请求的答复一般应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作出。在例外情况下,可在收到请求后45天内作出答复。延迟的通知及其原因应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当事人提供。向wto成员作出的答复应全面,并应代表中国政府的`权威观点。应向个人和企业提供准确和可靠的信息。

(d)司法审查。

1.中国应设立或指定并维持审查庭、联络点和程序,以便迅速审查所有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10条第1款、gats第6条和《trips协定》相关规定所指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的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的实施有关的所有行政行为。此类审查庭应是公正的,并独立于被授权进行行政执行的机关,且不应对审查事项的结果有任何实质利害关系。

2.审查程序应包括给予受须经审查的任何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上诉的机会,且不因上诉而受到处罚。如初始上诉权需向行政机关提出,则在所有情况下应有选择向司法机关对决定提出上诉的机会。关于上诉的决定应通知上诉人,作出该决定的理由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上诉人还应被告知可进一步上诉的任何权利。

第3条非歧视。

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方面给予外国个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个人和企业的待遇:

(b)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机关以及公有或国有企业在包括运输、能源、基础电信、其他生产设施和要素等领域所供应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和可用性。

第4条特殊贸易安排。

自加入时起,中国应取消与第三国和单独关税区之间的、与《wto协定》不符的所有特殊贸易安排,包括易货贸易安排,或使其符合《wto协定》。

第5条贸易权。

1.在不损害中国以与符合《wto协定》的方式管理贸易的权利的情况下,中国应逐步放宽贸易权的获得及其范围,以便在加入后3年内,使所有在中国的企业均有权在中国的全部关税领土内从事所有货物的贸易,但附件2a所列依照本议定书继续实行国营贸易的货物除外。此种贸易权应为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权利。对于所有此类货物,均应根据gatt1994第3条,特别是其中第4款的规定,在国内销售、许诺销售、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方面,包括直接接触最终用户方面,给予国民待遇。对于附件2b所列货物,中国应根据该附件中所列时间表逐步取消在给予贸易权方面的限制。中国应在过渡期内完成执行这些规定所必需的立法程序。

2.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对于所有外国个人和企业,包括未在中国投资或注册的外国个人和企业,在贸易权方面应给予其不低于给予在中国的企业的待遇。

第6条国营贸易。

1.中国应保证国营贸易企业的进口购买程序完全透明,并符合《wto协定》,且应避免采取任何措施对国营贸易企业购买或销售货物的数量、价值或原产国施加影响或指导,但依照《wto协定》进行的除外。

2.作为根据gatt1994和《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7条的谅解》所作通知的一部分,中国还应提供有关其国营贸易企业出口货物定价机制的全部信息。

第7条非关税措施。

1.中国应执行附件3包含的非关税措施取消时间表。在附件3中所列期限内,对该附件中所列措施所提供的保护在规模、范围或期限方面不得增加或扩大,且不得实施任何新的措施,除非符合《wto协定》的规定。

2.在实施gatt1994第3条、第11条和《农业协定》的规定时,中国应取消且不得采取、重新采取或实施不能根据《wto协定》的规定证明为合理的非关税措施。对于在加入之日以后实施的、与本议定书或《wto协定》相一致的非关税措施,无论附件3是否提及,中国均应严格遵守《wto协定》的规定,包括gatt1994及其第13条以及《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的规定,包括通知要求,对此类措施进行分配或管理。

3.自加入时起,中国应遵守《trims协定》,但不援用《trims协定》第5条的规定。中国应取消并停止执行通过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实施的贸易平衡要求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和出口实绩要求。此外,中国将不执行设置此类要求的合同条款。在不损害本议定书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中国应保证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对进口许可证、配额、关税配额的分配或对进口、进口权或投资权的任何其他批准方式,不以下列内容为条件:此类产品是否存在与之竞争的国内供应者;任何类型的实绩要求,例如当地含量、补偿、技术转让、出口实绩或在中国进行研究与开发等。

4.进出口禁止和限制以及影响进出口的许可程序要求只能由国家主管机关或由国家主管机关授权的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实行和执行。不得实施或执行不属国家主管机关或由国家主管机关授权的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实行的措施。

第8条进出口许可程序。

1.在实施《wto协定》和《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的规定时,中国应采取以下措施,以便遵守这些协定:

(a)中国应定期在本议定书第2条(c)节第2款所指的官方刊物中公布下列内容: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七

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由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推荐办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公务卡申办人,共同承诺人(即共同还款人)(配偶),已知晓《刑法》第196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的处理条款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的追诉规定。

一、本人承诺如下:

4、如本人没有按约定清偿上述账务,本人的共同还款人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债务形成之日起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若发生拖欠或恶意透支行为,除国家法定的刑责和追诉规定以外,本人同时承担以下责任:

3、如本人因信用卡违规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即同意自愿放弃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品牌经营权。本承诺书自承诺人(本人)与共同承诺人(即共同还款人)签名后生效。

承诺人签字(加手印):共同承诺人签字(加手印):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共同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名称: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六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八

投资基金是一种投资的通道,以方便投资者的投资,因此投资基金的收益是不纳税的。开放式基金也是一种更便捷的投资通道,货币市场资金可以经由此流向资本市场(我国已经设立和将要设立的投资基金都是资本市场投资基金,货币市场投资基金近期内还不会出台)。因此,开放式基金有利于股市的繁荣,对大盘有积极影响。

开放式基金具有追加认购和解约赎回机制,当大盘上涨时,会刺激投资者认购的积极性,使认购数量大大高于赎回数量,基金规模随之膨胀,股市资金供给量增加,对大盘产生助涨作用,同样当大盘下跌时,基金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赎回量,不得不为增加头寸而减仓,对大盘也会产生一定的助跌作用。不过,总的来说,对大盘的助涨作用会大于助跌作用。因为从境外开放式基金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个较长时间段里,大盘上涨时基金认购数量与赎回数量间的差始终会大于下跌时赎回数量与认购数量的差,认购的区间量永远大于赎回的区间量,资金的流人量始终大于流出量。当然开放式基金对大盘的助涨助跌作用也是在一个理性的区间内,因为基金管理人不会简单地根据基金规模的变动方向而决定买卖策略。

开放式基金对股指的助涨作用会影响到我国股市惯有的“牛短熊长”的格局,从而使股指运行格局发生变化。这是因为我国股市仍属发展中市场,股指上升阶段时往往伴随着大规模的扩容,因此常常导致一轮上升行情在其中后期就已开始出现后续资金严重不足的局面,从而制约着一轮上升行情的完整展开,这也是我国形成“牛短熊长”格局的原因之一,也是多年来股市上升第五浪屡次失败的重要原因。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则能使这一局面有所改变。随着股指的上升,开放式基金规模也随之迅速扩大,将有效缓解此时加速扩容所导致的后续资金严重不足的窘状,从而有助于延长牛市的持续时间,使一轮上升行情的上升五浪形态能完整地形成并展开。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九

我是报名参加20**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已认真阅读了《考生守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新修订的《刑法》,知晓和接受上述规定,并对本次考试作如下保证承诺:

1.严禁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如有违反,按照《刑法》修正案第九条新增加规定“在国家规定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愿接受拘役或管制处理。

2.严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自愿接受2年内不得参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3.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自觉在考场外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不携带饮用水、书包、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处理。

4、考试中,考生不准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承诺签名:

时间:年月日。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

一、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制(即两法合并)。

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内外资企业法定的税率不统一,实际税负相差很大,税收优惠政策指向性太多、太乱,税前扣除范围与标准内外资企业不一致等。这些问题在加入世贸后明显成为制约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障碍。因此改革企业所得税制是税收调整的重点。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核心的问题是要体现税负公平和国民待遇原则。

1.名义税率确定在什么水平。根据我国内外资企业近两年的实际税负水平与法定税率比较,继续采用比例税率为好,经测算,统一以后的法定税率确定在约24%左右的水平比较恰当,它低于现行所得税制的法定税率,但接近目前测算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而比涉外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高。这一确定还考虑到改革后的所得税前规范扣除,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及调整具体内容。因为统一税收优惠政策与规范税前会使原税基缩小,但能体现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原则。

2.纳税人如何界定。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制的名称,使用企业所得税法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法人是企业纳税的主体。今后企业或公司的组建都要按照《公司法》组建,从逻辑关系看这样的企业组织一定是法人,法人便是企业所得税的当然纳税人。

3.统一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及标准。这是有关所得税税基宽窄和税负水平高低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统一所有内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处理好所得税会计与财务制度的衔接,并明确一些原则规定十分重要,这是今后方便企业进行纳税核算和进行税务调整的依据。

4.简化、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缺陷是既多又乱。优惠政策调整的目标是进一步简化和统一。但是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于未到期的优惠政策执行到期;对于已经到期的将不再执行;对于新颁布的政策不论内外资企业一律执行。

二、改革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现阶段迫切需要改革的又一重要税种。增值税是一个科学的税种,目前世界120多个国家在实行增值税制。像我国这样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国家可以说很难找到。生产型增值税最大的缺点是投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加重了纳税者的负担。随着科技进步的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十分迫切。

1.从我国财政平衡的角度看,宜选择不同方案,分步进行。(1)逐步转型。先选择高科技产业或国家鼓励的其他产业转型,或选择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转型;或者先实行对机器设备抵扣,后逐步扩大到建筑厂房等固定资产;(2)提高增值税率,实行彻底抵扣办法。因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税负差别很大,后者税负明显高于前者,但这样的改革原则应不增加企业纳税人的负担,需要认真测算再确定;(3)财政和企业共同负担。关键是企业抵扣的比重能达到多少。如果企业进项抵扣少,等于未从根本实现转型,意义并不大。因此,选择第一种办法要好于后两种办法。

2.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在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同时,能否把现在实行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讯等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需要考虑的。因为现在增值税的范围窄,带来的许多矛盾无法解决。比如,营业税纳税人不能给增值税纳税人开其增值税发票,影响正常交易和抵扣。另外,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界限的存在,在客观上阻碍正常的经济交易,从长远看也有取消的必要。

三、调整消费税税目,进一步体现特殊调节功能。

消费税是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出台的税种。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收入生活水平的提高,调整消费税税目也是十分必要的。

1.调整消费税税目,原则是消费税税目的调进与调出相结合。今后属于生活必需品和日用消费品应当调出消费税税目,如部分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有些如进口洋酒等应当调整进消费税税目中来;对影响和破坏环境的采掘及超标排放等经济税行为应当征收消费税或开征环境保护税。

2.体现消费税特殊调节功能,应当改价内税为价外税,以真正体现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这样做既可以做到简便征收,又可降低税收成本。

四、完善个人所得税,调剂收入差距。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是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最集中的议论是提高起征点和如何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税管理。但就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看,重点需要解决以下4个问题:

1.实行混合税制。即工薪收入、承租承包经营和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实行合并申报纳税,其他收入仍实行分项分别申报纳税。主要征收办法是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结合,并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监控力度。

2.提高起征点。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渐高。事实上在我国工薪者缴税额所占比重上升快,已大约达到40%左右,而其他高收入者只占10%左右。另据调查,很多地区早已突破了法定800元人民币的起征点标准,许多省市执行1000以上的扣除标准,个别省市达到1600元以上或更高。因此,与其让法定的'制度在客观上被破坏,还不如名正言顺地通过改革确定符合实际的标准。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于工薪收入等勤劳所得在免税额中至少应当考虑4项扣除:生计扣除、赡养扣除、抚养教育扣除和通货膨胀扣除。此处还有临时困难扣除等等。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3.相机出台遗产税与赠予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补充调节。这一税种是对个人财富积累转移的专门调节。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收入差距的拉大,应当考虑重新设计、提高其征点的问题。显然30万人民币作为遗产税的起征点是偏低的。此外,赠予税的征税标准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相应综合运用各种配套的征管措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近年是有效的,但不是高效的。一方面征管在加强;另一方面偷税也在增加。因此,构建一个相配套的机制是很重要的。这就是推行个人终生号码制、财产申报制(包括一切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收入申报制及存款实名制相配合。另外再加之信用制度的完善,可以大大减少税收的流失。

五、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各界无不关心的重要问题。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根本意义在于保证资金的筹集。现在全国已有19个省市的地方政府委托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障费,效果较好,这也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基础。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税是按项目分类设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统一税种。社会保障包括3个基本税目:据测算,养老保障(考虑保值增值问题)税率约为10%;医疗保障税率约为6%;失业保障税率约6%。综合税率22%,负担比较适中。

2.统一账户。基本的办法是企业与个人共同交纳,各负担其中的50%,归集为个人账户。3.统一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其保值增值。

4.扩大覆盖面。为保证社会稳定,目前在。

我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基本实现了社保广覆盖。浙江已宣布近年在农村也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今后将先城市后农村逐步推进社保制度,构建全面的社保体系。

5.建立完善的社保体系。如果将个人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再加上“两保一低”,即政府支持的最低保障线(相当于国外贫困救济,联合国规定不能少于8美元/人/天)。这就是一个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加快税费改革步伐,完善地方税制,理顺中央地方分配关系。

1.农村税费改革目前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进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农村费改税。从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看,在费改税的同时,改革和调整农村税制也是重要的。目前在我国农村只保留农业税和耕地占用税是可行的。根据税收统计,每年来自农村的4税大约为500亿元左右,如果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契税,每年少征税约100多亿元,只占一年税收入增量的1/20,但对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农业发展的作用是很大的。

2.费改税是城市企业需要继续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对企业负担重的基本分析是:收费负担依然较重,税收负担存在不合理,不平衡的问题较突出。因此,在进行税制改革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清理收费,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调节为主。

3.完善地方税制,合并、简化、避免重复征税。1994年税制改革对大部分地方税种未做改革,故应当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解决。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的分配关系,按照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税权及责权十分重要。应当考虑适当扩大地方税权,确定支出和收入规模及责任,更好地限制地方政府部门乱收费。

4.明确中央与地方合理的分享关系。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进,在所得税与地方税制的改革中要进一步明确所得税的征管范围划分和科学的分成。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出发,特别需要在公共财政框架内考虑在事权确定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财权、税权与责权,从根本上规范地方政府收入分配行为,避免追加税收计划和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

七、调整税收政策,创造公平、有效、合理的竞争环境。

现行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涉外企业的优惠政策;这是20世纪80年代起逐步建立形成的;另一类是对内资企业的多种政策规定。对涉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以所得税优惠为主的鼓励政策和以地区为主的鼓励政策。

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体现政策的统一与透明性。税收政策调整的方向是:由现行的以所得税优惠为主其他优惠为辅,向以产业税收优惠为主其他优惠为辅转变。

从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对于过渡期的税收政策处理问题应当在原则上坚持,未到期的允许继续执行到期;已到期的原则上不再延长执行期;所有企业一律执行新公布的政策。

八、建立健全关税机制。

应用关税特别条款和保护措施,保护我国企业在过渡期的利益。企业还应当做好信息准备、法律准备、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准备,应用世贸组织规定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等措施,保护我国产业及企业经济利益和国家合法权利。

20开始实行的“免、抵、退”出口税收管理办法,对于鼓励出口是一个进步。但是覆盖面毕竟有限,而且对于纯外贸出口企业而言,也还有出口退税指标的限制。因此逐步取消退税指标分配办法,逐步实行所有商品出口零税率,并保证彻底退税(不仅要退增值税,而且还要退消费税和其他流转税),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九、推进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

财政与税收体制实行配套改革主要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

1.解决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与财务财会制度规定协调衔接;明确、细化有关的收入实现、费用、成本等方面的含义;明确坏帐准备金提取,风险金提取和商誉摊销等等相关问题。

2.应采用国际通行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以及不同行业、特殊产业采取差别折旧率等。

3.在分税制的前提下,从产业政策导向、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经济贫困地区,加速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十、完善和建立新的税法体系。

1.完善与构建新的税法体系,需要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改革税制,调整现行税制的法律级次。

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级次太低,是客观存在,是今后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内容有3大部分组成:税务部门管理与组织征收的22个税种;农业税4个税种;关税(7300个税目)和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从宏观层次把握、完善与建立新的税法体系尤为必要。这就要择机进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同时适时调整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税制,尽快完成一些税种的立法,提高税收法律级次。

因此,为适应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应从以下几个层次人手解决:对具有法律级次的、第一层次的税法,应当进一步补充、修订和提升;对具有条例级次的、第二层次的法规,应当进一步规范、明确、衔接和完善,以提高法律级次,上升为立法;对具有文件性质的、第三层次的国务院、部门政策规定,应当清理、简化、减少、并部分废止,并要进一步增强统一性、透明性、针对性;对具有地方政府部门性质的、与中央政策规定不符的第四层次的规章、措施及办法,应当坚决清理、审查、废止。

2.完善与构建新的税法体系,目标是为建立全面统一的中国税制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的税制构成是三大部分,即涵盖第一、二、三产业的工商税制、专门的农业税制和关税制度。这样的税制显然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是不协调的。因此需要确定改革目标,逐步推进。首先,要搞好农村税费改革,为建立全面统一的税制奠定基础。其次,保留农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再次,对农民暂不征收收益环节和财产环节的税收,待条件成熟时再加以考虑。最后,经过几年的过渡,对三次产业统一实行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及行为税等,从而建立起中国统一的、全面调控的、具有法律规范的税收制度,从而形成新的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法体系。

总之,我国近期需要进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这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一

加入世贸对新闻业的直接影响,看上去不像其他许多行业那样大。因为新闻业从总体上来说,属于非物品贸易,系服务贸易范围之内。《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成员方要就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及其他相关问题,与别的成员方进行谈判,将达成的承诺逐项列入该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其中的内容为:a.有关市场准入的条件、限制等;b.享受国民待遇的条件和资格;c.其他承诺,包括有关标准和资格等方面的承诺,实施承诺的时间框架等。而且,根据“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待遇”的原则,在发展中国家少开放一些部门、少放宽一些交易种类、逐步扩大市场准入等问题上,可根据它们的发展情况,予以适当的通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服务业之一的新闻业是否开放,以及开放的程度如何,暂时可由成员国本身决定。(5)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显然暂时不会完全开放新闻业。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少数成员在以前,可以存在与最惠国待遇不符的暂时性措施。(6)换句话说,在“入世”的头几年,国外传媒打入中国并享受国内传媒相同的待遇(即所谓“国民待遇原则”),还不可能成为事实。但是,关乎200以后新闻业开放的承诺表,终归要制定出来,不过,这将是一个变数很多的问题,留待后文分析。

尽管如此,中国已确定开放发行业、广告业。发行业“入世”后,传媒销售渠道会增多,竞争性会增强,垄断保护程度会降低。上海一家发行公司已有德国资本进入。世界著名的大出版公司德国贝塔斯曼集团公司(bertlesmman)已在上海创办了合资企业的读者俱乐部,到在中国已有150万会员,2千多万元的年销售额,并向上海周边的江苏、浙江扩张。某些境外刊物,如时尚、休闲的刊物已开始在中国发行,渐渐还有其他非新闻类报刊也会准许在中国发行。入世后国外发行公司会凭借其实力和经验进行运作,会使受人们欢迎的报刊占领比现在更大的读者市场份额。

另外,“入世”后,广告的数量和种类、广告质量、广告载体、广告业务运作都将有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外资广告机构会增多和加强。中美双边协议规定,中国在三至四年内将逐步取消包括对广告领域的限制,在此期间,美国的服务供应商将可建立百分之百的全资拥有的分支机构,外资广告业大举进入中国,无疑将对现有的广告市场产生强烈的冲击。外商的广告也会明显增多,据有人估计,在到中国来投资的国外大企业中,有81%的企业每年要拿出一亿美元左右的费用进行广告宣传。而且,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透明度原则,或许有一天会要求中国各报纸也加入像abc这样的专门定时统计和公布报纸发行量的组织。因为这种与国际接轨的做法,符合广告商和广告客户的利益。可想而知,在定期公布发行量的条件下,发行量小的报纸所得广告将会越来越少。

不难想到,发行、广告两项都会使那些受读者欢迎的报纸走向良性循环,那些发行量小的报纸,如果没有新招就会走向恶性循环。如果说报纸发行还可以在“公费市场”那一部分借助于权力部门的“红头文件”,那么对广告来说,“红头文件”则是无济于事的。

“入世”以后,电视业与报业差不多,都不会向国外实行“国民待遇原则”所要求的那种开放。但是,与新闻传播机关密切相关的电影服务,则是中国承诺开放的领域。在这方面中国作了两项承诺。第一项,“入世”以后,中国进口的外国影片从现在的被年10部增加到20部。第二项,外资可以参与改造中国影院,但是它的股份不超过49%。(7)。

中国还承诺,将在3年内分阶段取消在流通服务上的一切限制,开放运输、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等所有环节的货物流通分销权。这无疑将包括音像制品、娱乐软件在内。图文电视、视频点播等增值服务在中国“入世”后两年内、传呼服务在三年内可达到50%,4年内可达到51%。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二

本人报名参加20**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三

教育部当日召开发布会,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5年实施情况总体评估。评估显示,,中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0.5%,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小学净入学率为99.8%、初中毛入学率为103.5%,义务教育普及率高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86.5%,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7.5%,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20,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达2.64万亿元人民币,比翻一番还多。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90%用于支持中西部,重点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表示,从起,中国进入人口红利下降期,劳动年龄人口(16岁至64岁)占总人口比例从74.5%下降至年的73.4%。与此同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8.75%提高至11.01%。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13.72%提高至16.35%,已经明显超过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幅度,显示教育红利、人力资源红利大大抵消了人口红利下降的影响。

评估发现,5年来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一些老少边穷地区教育相对滞后,社会上仍存在轻视职业教育的现象,教育目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张力表示,实践表明,有些改革特别是涉及存量的改革,仅凭发文件、立专项是不够的,必须多措并举,使改革最终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完)。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四

1.由于开放式基金的规模不受限制(或限制较宽),因此经营有方的开放式基金将脱颖而出,这些基金规模较大(美国6026家开放式基金的平均资产为5.87亿美元,大的开发式基金资产达300亿美元),市场上的大盘股、中盘股、小盘股的区分对它们来说都不再重要。因此,随着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价值被低估的大盘绩优股将同中小盘股一样活跃。

2.对封闭式基金的影响。开放式基金是比封闭式基金更便捷的投资通道,开放式基金的出台势必对封闭式基金产生冲击。尤其是我国目前的封闭式基金在投资者中形象不佳,它们并没有显示专家理财的特长,但不管盈亏,收取的管理费却分厘不少,以至于基金管理公司是目前国内令人向往的就业方向。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推出将会使封闭式投资基金受到冷落,从国外来看,随着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开放式投资基金逐渐成为投资基金的主流是必然的趋势。1940年美国开放式投资基金与封闭式投资基金资产之比为o.73:1,到19二者之比达到27.54:1。

3.对国债的影响。开放式投资基金的设立对国债市场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一方面,为了应付可能出现的大量投资者的解约赎回,设立的开放式投资基金应购入较大比重的.国债,开放式投资基金是国债市场稳定的投资大户。另一方面,开放式投资基金可赎回、柜台交易等特点必将比封闭式基金对储蓄存款产生更大的冲击,而储蓄存款增长的放缓会导致银行坏账凸现,银行资本金亏蚀,这时国家财政将会大规模地发行国债以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已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这为国债市场的阔步发展提供了契机。

4.对同业拆借市场的影响。根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放式基金为了保持充分、适当的资产流动性,必然会经常进出同业拆借市场,将多余的资金拆出去,将资金缺口拆进来。因此,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将有利于活跃同业拆借市场。

5.对储蓄存款的影响。开放式基金开辟了一条银行储蓄资金进入股市的捷径。开放式基金可以进行收益滚存,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入市资金数量。另外,开放式基金不用公开上市交易,不会像封闭式基金那样会分流大笔已入市资金,其所筹资金投向证券市场部分形成纯粹的有效需求。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五

1.将更加注重流动性。为了应付赎回的要求,开放式基金的部分资产要保持高度的流动性,整个基金资产按流动性高低(从现金、国债、绩优大盘股、一般股票到公司债券)有一定的配置比例,这种资产的流动性标准将会是相当科学、客观的,同时又是相当量化和具可操作性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主要是组合投资,而不是做庄投资。组合投资要求精确的计算、要求高超的风险管理技术。因此,随着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在nyse市场上,开放式基金大约与上市公司数目相当),价值投资理念、金融工程技术将会流行起来。

2.将更加注重投资者的利益。开放式基金的规模将主要由市场决定,为了基金的顺利设立、顺利运作和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开放式基金将更加注重投资者的利益,更加注重销售和客户服务。而此前的封闭式基金按基金规模提取固定的管理费,旱涝保收,对基金管理人没有很强的激励约束机制,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利益也不放在心上,甚至出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配合庄家出货或吸筹,高吸低抛,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将更加注重操作的透明度。开放式基金管理人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缺乏透明度的基金管理公司,既有违开放式基金的有关规定,也不能吸引足够的投资者。透明是开放式基金的显著特点,在西方发达国家,开放式基金每天都要公布其投资组合、资产净值、购买价格、赎回价格等(目前我国封闭式投资基金是一个季度公布一次其投资组合)。

中国入世承诺书篇十六

摘要:此论文首先论述中国网络媒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然后分析加入世贸对中国网络媒体及传统媒体的影响。面对网络传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以全面的立法来管理网络。并开始致力于传媒的联合,以利于参与国际竞争。论文认为,“入世”后中国会为维护意识形态和本民族的文化,而坚持传媒业不像其他服务行业那样开放。论文最后分析中国应走向传媒更大程度的开放,而不是去封堵外部世界的信息。

经过的努力,中国将于底以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入世”)已成定局。“入世”对中国各行各业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对于中国的互联网乃至全部数字传媒的发展更会带来影响和挑战。本文将研究这些影响如何产生,以及中国新闻界为此正在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变化。

本文所讲的数字传媒首先是指网络媒体,其次它包括那些已经使用或正准备使用数字技术的传统媒体。由于中国的网络媒体最先都是依附传统媒体发展起来的,即使现在仍然基本如此。所以很难将二者分开讨论。

中国网络媒体的现状发展及趋势。

中国新闻传播媒体网络化的进程,最早可以追潮到1993年12月6日创办的《杭州日报》电子版。但真正拉开序幕的是1995年中国公用计算机因特网开通。《神州学人》杂志和《中国贸易报》分别于这年1月12日和12月20日首先开通网络版,成为新闻上网的先行者。到底,有30多家报纸在互联网上发行了电子版。1912月中央电视台建立了自己的网站。191月1日和11月7日《人民日报》和新华社也分别开设了自己的网站。这几个网站资金雄厚、权威性强,它们拥有自己的记者,用多种文字发布原创性新闻信息,是世界了解中国的主要窗口。

5月,北京地区9家新闻媒体以股份制形式共同建立了中国首家独立的网络新闻媒体――千龙新闻网,九大媒体的新闻资源经过整合后,开始在同一个网络平台上发布新闻。其后不久,以上海市10余家主要新闻机构为背景、以新闻传播为主营业务的“东方网”也正式建成,它每天滚动更新新闻信息千余条,实力较强。具有类似运作形式的网络新闻媒体还有广东的“南方网”,四川的“报刊新闻网”,浙江的“浙江在线”,山东的“舜网”等多家媒体,它们都是不同形态的、相互独立的传统媒体在网上融合的产物。”(1)。

到底,全国上网报纸近1000家,上网的广播电视机构近200家。到20底,在全国总共一万多家传播媒体中,共有多家媒体上了网。

中国的众多网站中,有几家商业性综合网站,知名度和点击率很高。他们是新浪(sina)、搜狐(sohu)、网易(netease)等等,它们也登载新闻,但依照国家规定,都仅限于国内媒体的新闻。

网络媒体在中国问世后,网民增长很快,1995年不到1万,96年达到20万,97年67万,210万,网民四年增加800多倍。到2000年6月30日,为1690万。到2000年底,已达到2250万。“业内人士预测,未来3-5年内,国内上网人数将增5000万人乃至更多。”(2)。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从年起,对互联网发展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以下是根据20年6月30日进行的第8次调查所得到的一些主要数据:中国网民为2650万。(cnnic将中国网民定义为: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1小时(含)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国的网民中,61.3%为男性,38.7%为女性。40岁以下的占88.1%。其中18d24岁的占36.8%,高中(包括中专)到大学本科的占89.1%。完全自费上网的占70.4,完全公费的占12.6%,余下为二者均有。网民平均每周上网3.3天,每周上网时间为8.7小时。63.5%的人在网上获得最主要的信息是新闻。31.9%的用户在过去的一年中曾通过网络商店购买过商品或服务。中国有上网计算机1002万台,其中专线上网计算机数为163万台,拨号上网计算机数为839万台。共有域名1278362个,在倒闭潮洗礼之后,我国www网站数量现为242739个,北京居首位,占21.8%。国际线路的总容量为3257m,连接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等。(3)。

与过去的调查结果相比,目前的网民分布在结构上更为广泛、合理,普及率有了提高,互联网络正在从科技发烧友向大众发展。同时,低收入、低年龄的人占据我国网民的大多数。尽管我国网民人数继续增加,但目前这种结构决定了网民有限的支付能力和消费需求,使其难以拥有与其规模相匹配的商业价值。并且相对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互联网络用户所占的比例显得微不足道,即便是在京、沪、穗这几个网民数量最多的城市,网民的比例仍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距甚远。

中国对互联网是持积极推进的态度,同时重视发挥它在宣传方面的作用。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说,中国年轻人“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其他一切交流手段”。另一方面,他强调要使互联网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丁关根提出,“要增强紧迫感,加快发展网络新闻事业,尽快建成有规模、有影响的网络新闻宣传体系。”虽然他们是从宣传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终归是要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930113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