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计划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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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计划书(通用19篇)
时间:2023-11-09 00:59:11     小编:紫衣梦

制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条理地完成任务,避免遗漏和混乱。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资源和时间的限制。计划的好坏对于个人和团队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一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二

南海东软信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设“产、学、研”互动环境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本着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使学院培养出既有良好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和使学院成为企业定向人才提供及低成本项目研发场所的双赢目标,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并分别挂牌为“南海东软信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和“公司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通过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双方互惠互利。

甲方所属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习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实习的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乙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及规模发展的需要,在甲方建立“定制班”或将需要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在学生培养方面有所侧重;同时乙方可利用甲方的技术知识资源及学生资源,将一部分项目的前期调查及研发或工作量较大的非核心技术任务交学院完成,以降低成本。双方建立合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及管理。

(一)甲方:

1、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协作。

2、确定实习基地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企业知名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二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经乙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实习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实习指导。

5、负责实习学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6、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乙方订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保密制度等。

7、在特定的实习项目中,为学生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等保险。

8、对实习学生故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9、在职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乙方企业的行业优势,根据自身需要对甲方现行的理论教学体系与当前企业实际需求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可在甲方校内成立“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情况酌情为实习师生提供工作午餐,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少量劳动补贴。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

7、学生在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时,指导监督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可将预研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以降低成本费用。

合作时间为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南海东软信息学院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培养造就科学研究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增强科研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企业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博士后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站期限

甲、乙双方愿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工作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江苏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入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由甲方负责经费的管理。需要在乙方进行的科研工作,经双方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签订双方科研合作协议。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和在站工作期间的必要福利开支。同时,每年度支付给乙方3万元,作为对博士后的管理、培养和指导费用。

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指派合作指导导师与乙方合作指导导师共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与乙方共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为博士后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住宿条件。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指定专家参与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开放实验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乙方精密、关键仪器时,按优惠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条件。

四、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如为甲方项目,原则上该科研成果归甲方。如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具体合作方式及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面定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回等法律效力。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四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________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________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六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xx]149号)精神,甲乙双方自愿建立合作关系,联合招收和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招收和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由甲方确定招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采取甲、乙双方联合招收的方式,共同对进行培养。

二、对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1.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止,工作地点在甲方。如在站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博士后管理机构备案;如提前完成科研项目,由提出申请,经甲方博士后项目小组审核,报甲、乙双方主管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出站手续,最多可提前三个月。

2.根据需要甲方成立企业博士后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负责对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若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其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4.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按计划进站、开展研究工作,将由乙方承担责任,并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支付延期出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须按流动站在站人员同等对待,纳入乙方博士后招收培养计划,办理博士后报批、制订博士后在站工作计划、申报博士后基金、阶段性工作检查、博士后证书颁发、出站手续等。

三、甲方责任。

1.为从事科研项目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其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负责经费的管理。

2.按照x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对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使其在站期间享有…………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3.负责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其从事项目研究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指派专人参加项目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专家检查验收科研项目成果,并给予评定,评定意见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为在站期间提供住房,并负责户口、人事、组织等关系的管理,出站后,甲方收回住房。

6.负责在站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7.每年向乙方提供行政管理费及名誉导师费4000元。

四、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进、出站手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2.指定相关专业一名博士生导师作为名誉导师。

3.开放有关实验室,为使用乙方精密仪器、设备提供便利的科研条件。

五、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在甲方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属甲方,成果的转让开发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涉及甲、乙双方合作科研,具体方式及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在甲方工作站期间发表的论文,如是本人独立完成的,除本人署名外均应注明甲乙双方单位,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如是与工作站其他人合作完成的,应为第一署名人。

3.科研成果及专利未经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漏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请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七

1.1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多次认真讨论,同意开展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合作。为确保合作培养项目的顺利展开,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协议书。

1.2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

法人代表:张民选法人代表:denispelletier。

1.3项目名称。

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生项目。

2.1办学宗旨。

本项合作是非盈利性质的教育项目。在不损害中法两国社会和两国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本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开阔的中西文学文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功底,并能深入进行中西文学和相关学科综合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2.2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的博士生应当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关注学术热点,并能作出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分析批评;除掌握一门外国语(英文、日文或俄文),还应当能用法语(甲方研究生)或汉语(乙方研究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资料,以及熟练掌握现代办公工具与技能,以胜任在全球化时代作“自我”和“他者”的沟通认知。

本教育合作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建立。双方参加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将分阶段于两所大学学习,最终目标为先后获得两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为使学生在该项目的学习中能满足甲乙双方对各自学历与学位的课程要求,在本项目实施之前,甲乙双方须共同制定相互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项目的实施须按照双方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执行。

3.2学生与专业。

进入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已在甲、乙方中的一方、按照有关入学程序注册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乙方博士研究生须通过甲方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1,以获得中国教育部的博士生资格登记。

3.3学制与分段。

甲乙双方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4年,并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其中的前两年分别在甲方和乙方,并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后两年为论文撰写阶段,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可在甲方也可在乙方进行。1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考察申请者对比较文学学科及研究现状的了解,或申请者陈述本人的兴趣方向以及博士阶段打算研究的课题,通常以口试形式进行。

此条款旨在为保证乙方博士研究生能顺利获得甲方由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博士学位。

3.4学位申请。

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在修满双方均认可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分,并且通过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可依法申请中法两校授予的两校博士学位。

3.5教师与教学。

参与该教育合作项目的教师及其执教,应符合各自国家和大学的师资与教学要求。

3.6费用支付。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须在甲方或乙方注册。该生须在其注册学校交纳注册费,但是免除在合作学校的注册费。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还需自行支付在合作学校的医疗与社会保险、食宿、往返双方学校间的交通费等费用。

4.1程序和财政。

为保证合作培养项目的有序展开,依法对教学和学生进行管理,双方各自指定一名“项目协调人”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如果有人员调动、退休离职或其他情况,双方均有权更换“协调人”。在每个学年初,“协调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应联合制定一个实施交换或其他活动的计划和日程表。

在交换和研究的具体形式安排方面,双方经过协商逐条达成一致。这些安排取决于两校的可支配资金的情况。

4.2学生学习与生活条件的保障。

甲乙双方须为参加本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在己方学习期间提供必备而良好的学习与生活条件,与合作方一起维护好双方学生的正当权益。

5.1协议期限。

此合约最初的有效时间为五年,双方签字之日即刻生效。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年,双方共同商讨更新合约。

5.2变更与终止。

每年,双方均有中断合作的可能。如有中断合作意向,最迟于12月5日之前向合作方提出,而合约有效期可顺延至下一年的9月30日。撤消合约并不影响已开展的各项合作项目。

5.3配套文件。

本协议附双方认可签字的中法文《合作培养计划》(详见附件)。凡涉及项目执行的其他配套细则,由双方协商签署文件后具体实施。

5.4协议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法文为正式文本,另附英文翻译文本,三个文本经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以后生效。若对翻译文本的解读有异议,则以中、法文文本为准。

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递交相互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

7.1双方同意遵循所在国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所有法规。

7.2双方同意两个教育机构的学术标准和要求应受到尊重,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责任、政策和法规都应让双方知晓,并谨慎从事。

7.3本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确定。

7.4本协议对于双方学校现任和将来的行政和业务管理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

校长:

日期:

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校长:日期: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八

一、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开展工作。公司在不断改革,订立了新的规定,作为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责,在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时全力开展工程管理工作。

1.明确职员工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调度分派各职员工必须履行工厂员工应尽义务和《工程部管理职责》规定的职责,其工作任务可根据公司部门需要服从上级随时调配支持。

4.工作方法改善:加强部门协作沟通,营建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发生异常时第一时间到现场去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制订符合实情的工程。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九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企业科研项目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_博士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乙方工作。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____。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并进行考核。甲方由_________教授负责,乙方由_________负责,共同组成合作导师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该小组共同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3、乙方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经费,配备相应的合作人员,甲方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手段。乙方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需要的人员、技术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不给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手续。

5、博士进站后,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力量的投入,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_________元/年,进站2个月内支付。甲方合作导师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赴甲方企业检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时,其差旅费用由乙方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补贴、住房、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待遇及其配偶的借调、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解决。

7、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定。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属职务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_________号文件的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内,完成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写出开题报告,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10、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中期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组织考核(现场考核或通讯考核)。

1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双方共同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或通讯考评)并办理出站手续。

12、此协议自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至出站期间有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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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为:_____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聘请专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人选。

2、根据太保集团发展需要,拟订研究课题,并成立项目课题组,指派有关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补贴、家庭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住房由太保集团帮助解决);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和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太保集团承担。

4、每年为博士后提供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5、太保集团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主要应用于与科研相关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等。

6、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8、支付乙方行政管理费,每年_____元。

9、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

1、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与甲方联合招收、培养并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

2、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3、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博士后指导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并缴纳税金,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

6、在资料借阅、设备使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方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与乙方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同等待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户口关系。

9、博士后若定期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适应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会同甲方联名报请批准中止其研究工作,作退站处理,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1、负责核准甲乙双方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的进出站申请,协助办理有关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2、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关博士后培养、考核工作。

3、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予以协调。

1、博士后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甲方所有,若有乙方科研成果转让到博士后研究项目,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离办法,此条款为永久生效。

2、未经成果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参与项目研究、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科研机密。

3、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中介方调解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介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为: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聘请专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人选。

2、根据太保集团发展需要,拟订研究课题,并成立项目课题组,指派有关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补贴、家庭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住房由太保集团帮助解决);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和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太保集团承担。

4、每年为博士后提供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5、太保集团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主要应用于与科研相关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等。

6、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8、支付乙方行政管理费,每年_______元。

9、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

1、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与甲方联合招收、培养并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

2、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3、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博士后指导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并缴纳税金,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

6、在资料借阅、设备使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方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与乙方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同等待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户口关系。

9、博士后若定期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适应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会同甲方联名报请批准中止其研究工作,作退站处理,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1、负责核准甲乙双方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的进出站申请,协助办理有关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2、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关博士后培养、考核工作。

3、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予以协调。

1、博士后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甲方所有,若有乙方科研成果转让到博士后研究项目,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离办法,此条款为永久生效。

2、未经成果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参与项目研究、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科研机密。

3、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中介方调解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三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五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申请人姓名:博士所在年级及博士毕业时间:国内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拟留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国别、单位:

导师推荐信内容(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如:

基金委:

**同志近两年来一直在进行**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工作积累。自****开始,就读本所在职博士,研究课题为****,本申请项目为其研究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研究方面,已公开发表第一作者sci论文一篇,另有一篇已投递。对于本申请项目,也进行了相关的前期探索性研究,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成果。同时,****同志作为研究骨干参加了****项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还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已具备了独立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

鉴于此,特推荐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获资助,可保证其具有充足的工作时间用于本项目的研究,提供一切项目研究中所需的实验和分析测试设备,并就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诚恳地建议。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六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七

第一条总则。

1.1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多次认真讨论,同意开展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合作。为确保合作培养项目的顺利展开,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协议书。

1.2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

法人代表:张民选法人代表:denispelletier。

1.3项目名称。

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生项目。

第二条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

2.1办学宗旨。

本项合作是非盈利性质的教育项目。在不损害中法两国社会和两国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本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开阔的中西文学文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功底,并能深入进行中西文学和相关学科综合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2.2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的博士生应当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关注学术热点,并能作出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分析批评;除掌握一门外国语(英文、日文或俄文),还应当能用法语(甲方研究生)或汉语(乙方研究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资料,以及熟练掌握现代办公工具与技能,以胜任在全球化时代作“自我”和“他者”的沟通认知。

第三条教育合作项目的运作。

本教育合作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建立。双方参加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将分阶段于两所大学学习,最终目标为先后获得两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为使学生在该项目的学习中能满足甲乙双方对各自学历与学位的课程要求,在本项目实施之前,甲乙双方须共同制定相互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项目的实施须按照双方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执行。

3.2学生与专业。

进入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已在甲、乙方中的一方、按照有关入学程序注册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乙方博士研究生须通过甲方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1,以获得中国教育部的博士生资格登记。

3.3学制与分段。

甲乙双方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4年,并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其中的`前两年分别在甲方和乙方,并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后两年为论文撰写阶段,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可在甲方也可在乙方进行。1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考察申请者对比较文学学科及研究现状的了解,或申请者陈述本人的兴趣方向以及博士阶段打算研究的课题,通常以口试形式进行。

此条款旨在为保证乙方博士研究生能顺利获得甲方由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博士学位。

3.4学位申请。

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在修满双方均认可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分,并且通过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可依法申请中法两校授予的两校博士学位。

3.5教师与教学。

参与该教育合作项目的教师及其执教,应符合各自国家和大学的师资与教学要求。

3.6费用支付。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须在甲方或乙方注册。该生须在其注册学校交纳注册费,但是免除在合作学校的注册费。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还需自行支付在合作学校的医疗与社会保险、食宿、往返双方学校间的交通费等费用。

第四条项目管理。

4.1程序和财政。

为保证合作培养项目的有序展开,依法对教学和学生进行管理,双方各自指定一名“项目协调人”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如果有人员调动、退休离职或其他情况,双方均有权更换“协调人”。在每个学年初,“协调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应联合制定一个实施交换或其他活动的计划和日程表。

在交换和研究的具体形式安排方面,双方经过协商逐条达成一致。这些安排取决于两校的可支配资金的情况。

4.2学生学习与生活条件的保障。

甲乙双方须为参加本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在己方学习期间提供必备而良好的学习与生活条件,与合作方一起维护好双方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协议文本、期限、变更和终止。

5.1协议期限。

此合约最初的有效时间为五年,双方签字之日即刻生效。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年,双方共同商讨更新合约。

5.2变更与终止。

每年,双方均有中断合作的可能。如有中断合作意向,最迟于12月5日之前向合作方提出,而合约有效期可顺延至下一年的9月30日。撤消合约并不影响已开展的各项合作项目。

5.3配套文件。

本协议附双方认可签字的中法文《合作培养计划》(详见附件)。凡涉及项目执行的其他配套细则,由双方协商签署文件后具体实施。

5.4协议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法文为正式文本,另附英文翻译文本,三个文本经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以后生效。若对翻译文本的解读有异议,则以中、法文文本为准。

第六条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递交相互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

第七条附加条款。

7.1双方同意遵循所在国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所有法规。

7.2双方同意两个教育机构的学术标准和要求应受到尊重,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责任、政策和法规都应让双方知晓,并谨慎从事。

7.3本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确定。

7.4本协议对于双方学校现任和将来的行政和业务管理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

校长:

日期:

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校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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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八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实训,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学生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凡能准确反映我校学生在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影像、文字、照片、资料等,甲方有权在书报、电视等媒体以及招生简章中用于教学成果、办学社会效益、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宣传。

二、乙方职责。

3.按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主动接受学校处理:

(1)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给予处分,赔偿损失,直至开除学籍;。

(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向楼下高空抛物;。

(5)严禁夜不归宿,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就寝,违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6)严禁无故旷课,教育部规定:中专生累计旷课达60节以上者自动取消学籍;。

(9)因乙方违反《学生手册》或其他管理制度被甲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不予退还学费。

三、其他约定。

3.对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撤销前,学校不予安排就业;。

4.校际联办专业的学生,开学后必须与联办院校签订《学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乙方就业后自行终止。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对新分大、中专学生负责的精神,促使其尽快成长与进步,帮助见习学生在短期内能尽快独力上岗。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见习期内所带学生要服从甲方岗位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能安心本职工作,团结同事。

二、乙方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岗位制定学生见习期内培养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监督各个见习学生按培养计划进行培训,给每个学生下达月学习计划,并要求各个学生将完成情况进行记录。

三、乙方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公司的各种培训,各种培训不得无故缺勤,凡达三次缺勤以上者每个学生给予乙方100元处罚。同时提供各种可能的学习机会、协助学生购买与业务有关的学习教材并监督学生学习,给予学生每周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业务学习时间。

四、乙方应确保见习学生能够达到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岗位的效果,对学生的德、能、勤、绩应做全面考核记录,确保学生转正定级时,有详细的书面报告交综合办,保证学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并能达到半年度考核转正率达所带部门(项目)见习学生的50%,年度考核率转正率达所部门(项目)见习学生的100%。

五、甲方在学生见期内按照见习学生意愿,进行岗位分配,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学生的合理化建议。

六、甲方有权采用各种考核方式不定时对乙方所带见习人员进行企业各种相关培训的考核。考核达60分以下为差,考核达60—69分为中,考核达70—89分为良,考核达90—100者为优。若被考核者成绩三次达到优秀者,将给予乙方1000元奖励。若被考核者成绩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给予乙方1000元的处罚。

七、甲方定时对每个学生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如半年度考核能独立工作,每个学生给予乙方1000元奖励,年度考核能独力工作,每个学生给予乙方500元奖励。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持一份,另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九、本协义终止日至学生见习期完成,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十、如有其它内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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