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履行。编写合同前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需求和意图。请各位仔细阅读以下合同样本,以便理解合同的主要要素。
信托基金合同篇一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_______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人。
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人。
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亿元。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认缴情况。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_____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信托基金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元。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著作的所有权归乙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著者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如果著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师范学院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著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若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信托基金合同篇三
贷款人(质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出质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开户行:银行支行;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支票号码:;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___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____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
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
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信托基金合同篇四
编号:
出版著作名称:
基金资助单位(甲方):
作者(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资助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出版______著作。?经双方协商,共同签定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______元。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______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著作的所有权归乙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______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著者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______科技处。如果著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______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著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若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托基金合同篇五
(2)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
(3)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行为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承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承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每 个月支付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信托基金合同篇六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操作在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初始资金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从到为委托期间进行股票投资,投资方向全部为股票,权证,风险控制范围为,账户为有偿服务。
2、甲方需为有稳定职业,信誉好的个人,机构,认可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确定的风险范围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能够提供交易和行情系统。
3、初始投资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甲方需保证资金正当合法,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己的资金密码保密,股票账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所开立账户的证券公司负责。
5、乙方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甲方不能随便更改账户里面的所有操作项目,不得随意调拨委托投资资金(委托资金外部分不包括在内),否则视甲方违约,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甲方且必须支付乙方资产管理费用1%做为时间补偿。
6、对于账户中的资金,只有甲方有权支取,但在合同期间需要与乙方协商,除非出现合同条款中的自动解约事项。
7、甲方必须将账户和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不含资金密码,以便乙方下单操作交易。乙方在合同期间,可以更改交易密码,但甲方每月有权查看账户一次。
8、甲方不得将账户中的操作信息提供给他人。
9、乙方在操作期间不得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投资需保持代理账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
10、收益分配模式甲方可选择如下:
2、浮动类:当风险控制在______%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当风险控制在______%---______%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当风险控制在______%--______%以内时,按照收益______%以上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当风险控制在______%以上时,按照收益______%以上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注:收益都是账户原始投入资金的总收益,发生约定风险以外部分,甲方可自行解除和约,且乙方补其风险约定差价部分,合同期间总收益低于10%将不分配利润,每半年收益超过10%以上结算一次,甲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分配利润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1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亏损,乙方将不负责,参考证监会的说明。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并本着本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民法典》,证券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执行。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信托基金合同篇七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
(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
(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1.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
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信托基金合同篇八
甲方:______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中国大陆共同合作发起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乙方房地产项目,获得合理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定本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负责基金的设立、筹资、募集和管理运作。
1、甲方以其多年从事金融服务行业所拥有的投资基金管理、国内国际投融资运作、金融产品策划销售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依托,为甲乙双方合作发起的私募基金组建基金策划、管理运作专业团队,负责基金的策划、设立、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金融产品策划及法律事务服务。
2、乙方依靠其从事项目投资的丰富经验及拥有的雄厚资金实力,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及种子基金,与甲方合作成功设立、运作本基金。
3、由乙方推介项目、提供种子基金和基金销售募集工作,甲方负责基金的策划、协助乙方进行基金的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向社会召集不超过48名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本合伙企业,每年按约定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固定投资回报,即达到种子资金放大的效果。
4、在基金存续期间,甲方依协议约定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绩效费等费用。
第二条基金设立与运作。
1、基金名称:基金,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20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到的金额为准)。
3、基金存续期限:2+2年。前2年为投资期,之后为延续期,经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2年,延续期内可申请转让。
4、甲乙双方成立“投资合伙企业”针对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项目,设立发起基金,并对基金共同管理,共享盈利。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与职责1、甲乙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并承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乙方为保证本基金的成功发起设立,共提供相当于发起基金规模10-30%(待定),即不低于人民币10000-20000万元的资金作为种子基金,乙方出资种子基金20000万元,即占基金规模的10%,注入双方成立的合伙企业,作为在日后具体投资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种子基金出资,以便基金的募集、运作等工作,并以此在基金的未来收益中得到比其他合伙人更高的分成收益。3、甲方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证券法》、《基金法》及《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基金设立所需基金内部治理方案、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基金产品说明书、产品推介书。
4、由甲乙双方召开基金推介会,向社会定项招募48名有限合伙人,成立“深圳赛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投资乙方项目(具体召集程序和入伙退伙条件在《合伙协议》中详细约定)。
5、甲乙双方应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职责,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和渠道以开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本基金运作成功。
6、乙方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一次性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在本协议签订的三个工作日内打入双方指定______投资合伙企业共管账户,此笔款项用于注册合伙企业、投资基金的策划、筹备等基金前期运作费用的支付,甲乙双方将对此笔资金进行共管,根据基金募集发起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使用(详见《基金发起策划书》)。
第四条费用说明。
甲乙双方针对该基金的募集、运作、管理等事宜收取基金管理费、种子基金收益、基金绩效费。
1、甲方收取标准为基金总额的2.5%基金管理费及投资绩效费(详见《合伙协议》约定)。
2、种子基金收益由乙方收取,由乙丙方提供的种子基金数额按投资收益比例收取。
3、乙方使用基金资金综合成本为25%/年(具体可协商下浮)。乙方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甲针对乙方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以及针对本基金的策划、设计、募集、运作和管理等事宜收取的基金管理及绩效等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对方的经营信息、客户名单、管理技术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3、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全面遵守本协议。
2、甲方募资成功,乙方不得拒收本资金,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前期运作的策划、筹备费用。
其他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以下双方《基金合作协议》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基金合同篇九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
一、职责范围:前台桌面、会议室、经理室、综合办公区、会计室及陈列的办公设施。
二、工作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时间内的.一切工作任务。
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干净、无尘土。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请假通知甲方,误时时间扣除当日工资或则日补班。
4、在做经理室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用经理的物品、不得翻阅。
5、损坏的物品,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
三、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_个小时,双休。工作时间为:x。
四、薪资:每日25日发薪。国家规定最低每小时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时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提供乙方劳动所用工具和劳动保护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
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需解除本合同,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信托基金合同篇十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证券账户资产,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产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证券经纪商为: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提供证券账户账号及密码以及合同约定金额数量的资产给乙方。
2、于合同签订之日足额缴纳合同约定金额千分之八的手续费给乙方。
3、合同期满之日,若该账户盈利超过6%,则于合同期满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账户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初资产*100%。
4、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撤走资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若收益小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给乙方。若收益大于6%,则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
5、保守乙方商业机密。
6、投资有风险,专业理财虽能创造优良的业绩,但不保证100%盈利,若证券资产出现亏损,甲方仍然承担全额亏损。
1、对该账户资产盈亏享有知情权。
2、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证券账户。
4、享有证券账户除去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账户出现亏损或盈利低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
1、寻找低价、优质、安全的证券投资品种,争取以较低的价格代甲方投资。对投资进行科学的管理。
2、若管理证券账户出现15%的亏损,及时联系甲方,移交账户,终止合同。
3、对证券账户盈亏状况定期向甲方报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证券账户信息,保证证券账户的安全。
5、不承诺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有义务在确保15%的风险范围内提高收益。
1、收取本合同规定费率的.手续费。
2、收取证券账户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
3、不承担证券账户的亏损。
本合同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自愿签订。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投资决策,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询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信托基金合同篇十一
受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_________。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_____》,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信托资产。
第十条?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第六章?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第七章?信托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十三条?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
第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将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信托基金合同篇十二
甲方(出资方+承险方+管理方):
乙方(出资方+承险方):
双方协商一致,合作进行合作帐户的期货投资,约定以下条款:
一、总则:资金甲、乙方共同出资,以甲方名义开立期货交易帐户,以甲方为指令下达人与资金调拨人,但是甲、乙方中任一方要出金,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一致书面同意。风险由甲、乙方根据资金比例承担,投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用、激励费用之后,由甲方和乙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分配。
二、对象:期货投资品种限制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各期货品种上。
三、出资:交易帐户初始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由甲乙方共同出资。
四、管理:由甲方提供投资管理的具体操作,在合作帐户的管理操作上具有完全的独立决策和执行空间,默认情况下,甲方每个月定期向乙方通报管理操作情况,如果乙方认为需要查看周操作情况,可以与甲方协商,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是甲方可以拒绝提供每日结算单据、逐笔交易记录。
五、承险:交易帐户的亏损额度为累计亏损出资金额的30,即帐户资金减少到万元;当账户总权益达到该额度以下,甲方必须尽可能快地停止投资操作,将权益全部转换成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退还给乙方。所有亏损由甲、乙方根据出资比例承担,除此以外,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其他亏损风险。为控制风险,乙方可以尽可能请经纪/证券公司协助监控;甲方以专业准则和职业操守承诺,谨慎履行管理职责。
六、利润分配:
1)投资收益在结清甲方管理费用、激励费用之后,甲、乙方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分配剩下的投资收益。
2)管理费用:甲方只有在投资收益为正值的时侯才允许收取管理费。甲方的管理费用,每年为账户总费用的3,按月收取。投资收益的计算为本次管理费收取日(以下简称为本期)账户总权益减去上一收取日(以下简称为上期)的总权益,如果是第一次收取,则减去初始账户资金。
3)激励费用:当账户总权益在距离收取日五个交易日之内创新高,并且该期投资收益大于上期总权益的10,则甲方可以得到激励费用,激励费用等于该期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之后余额的20。
七、为便于操作和安全启动交易,账户投入交易,建立起第一个仓位之后,半年内禁止出金,一年内如非甲、乙方本人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应尽可能不出金。
八、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自签定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信托基金合同篇十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当事人。
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账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账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信托人(签章):_________经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基金合同篇十四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证券账户资产,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产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证券经纪商为: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提供证券账户账号及密码以及合同约定金额数量的资产给乙方。
2、于合同签订之日足额缴纳合同约定金额千分之八的手续费给乙方。
3、合同期满之日,若该账户盈利超过6%,则于合同期满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账户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初资产*100%。
4、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撤走资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若收益小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给乙方。若收益大于6%,则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
5、保守乙方商业机密。
6、投资有风险,专业理财虽能创造优良的业绩,但不保证100%盈利,若证券资产出现亏损,甲方仍然承担全额亏损。
1、对该账户资产盈亏享有知情权。
2、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证券账户。
4、享有证券账户除去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账户出现亏损或盈利低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
1、寻找低价、优质、安全的证券投资品种,争取以较低的价格代甲方投资。对投资进行科学的管理。
2、若管理证券账户出现15%的亏损,及时联系甲方,移交账户,终止合同。
3、对证券账户盈亏状况定期向甲方报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证券账户信息,保证证券账户的安全。
5、不承诺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有义务在确保15%的风险范围内提高收益。
1、收取本合同规定费率的手续费。
2、收取证券账户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
3、不承担证券账户的亏损。
本合同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自愿签订。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投资决策,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询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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