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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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1-09 14:39:05     小编:雁落霞

总结是我们进步的引擎,它能激励我们更上一层楼。如何管理时间成为了现代社会中的一项重要技能,我们需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在范文中,可以看到总结时对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客观评价,有助于自我提高。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一

一、各实验室必须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药品的领取和储存管理。

二、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种药品的性能、特点、危害范围、程度、以及防护、补救等知识。

三、领取危险化药品前,须作详细用量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某些剧毒药品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后,才能领取。

四、危险化学药品须安全储存于保险柜内,并有严格的收发记录,储存时必须严格区分药品的性质,严禁混放。必须具备处理剩余毒物和残毒物品的设备与措施。

五、管理人员对实验中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把握精确用量,并作出记录,由使用人签名。绝对不允许使用人将危险化学药品携带出实验场以外。

六、节假前后,储存在实验室中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剧毒药品必须交回设备科危险品仓库暂存。节假日完后,再领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二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药品价格管理员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作价原则,计算出药品的零售价(或按文件规定执行),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定期根据药品采购网复查核对药品的价格。

3、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4、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库存数量,药品调价涉及金额应在当月财务报表中体现。

5、药品调价后,应及时告之门诊药房和病区药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6、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7、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质量保证部。

5.1.1计量理化室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4.1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的购买。

6.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6.1.1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6.2.1化学品购回经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他别管理各自的化学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6.2.2化学药品存放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

6.3化学品的出、入库。

6.3.1保管人员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6.4.1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4.2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6.4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四

规范中药饮片配送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运输及时,确保配送条件符合中药饮片储藏条件,最大程度减少配送过程对中药饮片质量的影响,保证配送到我公司门店的中药饮片质量。

适用于受委托为我公司配送中药饮片的运输、配送环节的所有岗位人员。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有关药品运输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受委托企业、公司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员对此制度实施负责。

1、公司委托其他单位配送中药饮片,应当对受委托方配送中药饮片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索取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符合20xx版gsp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委托。

2、委托配送中药饮片应与受委托方签订委托配送协议,明确药品质量责任、遵守运输操作规程和在途时限等内容。

2.1《中药饮片运输服务协议》的关键内容包括:运输工具、运输时限、提货送达地点、操作人员、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措施和责任等运输质量要求,并明确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2.2公司质量管理部应要求并监督受委托方严格履行委托配送协议,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

3.1受托方运输质量保障能力除符合gsp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外,还要符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3.2运输工具必须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和验证合格文件。

3.3对受托方审计的内容应包括:

3.3.1相关资质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运输特殊管理药品的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运输资质证明)。

3.3.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

3.3.3运输设施设备(车辆数量、类型、车况、保险)。

3.3.4运输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培训档案)等。

3.3.5必要时,企业应实地考察受托方质量保障能力。

4、配送人员管理。

4.1所有受委托配送人员必须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且有培训档案。

4.2所有受委托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有健康档案。

4.3所有受委托运输人员都应有驾驶证。

5.1受委托方配送中药饮片应有记录,实现配送过程的质量追溯。中药饮片运输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送达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随货同行单(票)单号、中药饮片名称、规格、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受委托单位等。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5.2以上记录由受委托方填写,填写后交公司质管部存档。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五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六

1、药房、药库应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储存药品的仓库应阴凉、干燥、通风,配备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设施设备,保证药品质量。

3、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2年。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4、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员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调剂。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账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5、仓库应建立药品保管卡,记录药品进、存、出状况。

6、养护人员应对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零货称取、发货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报损药品(区)——红色。

7、养护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时—10时,下午15时—16时各记录1次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8、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七

一.药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才后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多要入库药品的数量,并检查好药品的规格、通用名称、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库房管理员需按所购药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做好入库登记。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药剂科应当定期盘库。

四.药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药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账、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药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八.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一.药品出库,请用人应当填写请用申请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二.药品出库实行“现进现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药品,做到物尽其用。

四.对于相关科室专用物品的领用也须由科室制定出库计划,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五.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差错。

六.药剂科对物品出库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出库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八

目的: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召回药品的管理。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令后及时追回已售出的药品。

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实施追回的原因。

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九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极具危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实验室的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

1、组长职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行管理、监督、控制,做到宏观把握;制定安全预案、节假日防护,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校长、局安办、区教仪站汇报日常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完成校长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3、各成员职责:参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全过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参谋;负责日常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完成校长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1、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柜,专柜为铁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符合排风、防盗、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险化学品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

2、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严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严格取用审批、用量登记。领取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教材实验要求,由两位保管人员共同核实实验的实际用量,领取时间只能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须及时交还保管室,不得随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应交还保管室,或按规定进行销毁。

4、加强对学生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燃烧、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危险化学品严禁外借,防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5、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6、出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按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7、坚持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定期逐项检查,特别是药品品种和数量等,及时纠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并做好登记。

总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一

5.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设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6.1、不合格药品包括:。

6.1.3、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6.1.4、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6.1.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

6.2、各环节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6.2.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为不合格药品,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由公司质管科电话通知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下发至各连锁门店。门店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门店首先发现,立即电话通知公司质管科,并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6、质管科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进行归档、汇总;。

6.2.7、如违反上述现象,不按规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药品的销售和质量事故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相应的责任人。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二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周围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化学药品进入实验室后由专人登记入库保存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5、危险药品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6、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七.管理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用量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三

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

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

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五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七

规范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适用于小区内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

3.1保洁领班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及质量监控。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的防疫消杀药品使用。

4.1在使用防疫消杀药品进行防疫消杀防治工作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喷药工具,操作人员应详阅药品标鉴说明,并做到清楚药品的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及稀释倍数。

4.2::喷洒药品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工作时佩戴卫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喷药作业完毕后换衣裤,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喷药工具,将剩余药品和药品空瓶/袋如数交回仓库集中保管。

4.3药物不慎溅至皮肤或脸部时,及时用水冲洗,以免中毒或灼伤皮肤,凡接触过药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净前,不能触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区内使用药品应杜绝使用剧毒,有效期长及具有强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杀药品。

4.5使用各种药品的浓度应准确,严格按比例配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品配合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4.6喷洒药品时要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切勿迎面喷药。

4.7喷洒药品时要求均匀,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害虫未除。

4.8大风大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及周末禁止喷药;楼层消杀活动一般在上班时间住户少的情况下进行,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客户的门面上,如特殊情况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的,须先征得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

4.9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办公室、会所及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有领班现场指导进行药品配制。

4.12各种防疫消杀药物应贴上标记,使用药物后,应放回原处,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1关注环保,各类农药保管、领用、配制按规定执行,及时回收空瓶,集中退还或处理。

5.2注意节约。

5.3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施药、排污作业应事先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驱冲措施。

6.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

药品的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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