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并取得预期的效果。为了编写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核心目标和关键要素。方案的制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以下的范文将展示一些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和达成目标的方法和思路。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一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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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环保方案。
工地砂土不用时必须100%覆盖;
工地路面必须100%硬地化;
拆除工程必须100%洒水压尘;
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净车轮车身;
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必须100%覆盖或绿化。
三、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内。
容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勘察单位。
5监理单位。
6质量监督。
7施工单位。
8建筑面积。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2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小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2.洒水降尘;
3.垃圾存放、运输;
4.材料、土方覆盖;
5.车辆清洗;
6.施工围挡;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3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七、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分。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项目经理监督员垃圾清运。
机械设备。
材料保管。
现场卫生。
生活区卫生。
施工队食堂。
施工队库房。
施工班组。
4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5)每个施工段抽出5名工人对场区主要道路进行打扫、洒水工作,每日8:30之前清扫、洒水完毕。小组成员重复做好巡查督导工作,对清理不力、不到位的部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问题。
2、洒水降尘:
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垃圾存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
现场建筑垃圾因故不能外运的,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堆积并全部覆盖。
54、材料、土方覆盖:
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它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车辆清洗:
2)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6、施工围挡:
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
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6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1)按照《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8、其它情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处立即改正到位。
十一、监督检查。
1.安全组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组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
7环境保护工作,达到环境保护考核标准,顺利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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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三
1、倡导绿色出行,享受低碳生活。
2、尘土不要满天飞,城市清洁靠大家。
3、创建文明工地落实扬尘治理美化工地环境。
4、春风凉,秋风起,扬尘防范心中记。抓发展,重实效,财富健康通重要。
5、防火防爆防尘,安心安静安身。
6、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7、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8、工地环境需人人,灭尘治理靠大家。
9、关心扬尘治理,还你清新空气。
10、关心扬尘治理,建设美好环境。
11、环境勤关爱,勿使惹尘埃。
12、环境治理,人人有责。
1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14、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15、减少煤炭使用,推广清洁能源。
16、口罩有价,生命无价!有效防护,拒绝尘肺!
17、美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18、企业要发展,环保须先行。
19、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0、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1、同呼吸,共担当,齐奋斗。
2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23、文明施工,杜绝扬尘。
24、武威是我家,环保靠大家。
25、扬尘治理,人人有责。
26、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27、治理餐饮油烟污染,保护居民身心健康。
28、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29、治理环境污染,共享碧水蓝天。
30、重拳整治污染,实现蓝天梦想。
31、拒绝十面霾伏,还我碧水蓝天。
32、倡导环保,拒绝雾霾。
33、加强环境保护,远离雾霾困扰。
34、雾霾危害大,少放烟花。
35、加强环境治理,赶走雾霾天气。
36、雾霾治理,我们在行动。
37、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38、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39、鞭炮少放一串,烟花更得减半。
40、一起扫走雾霾,只为点滴幸福。
41、安步当车,减少雾烟。
42、雾霾完蛋,星光灿烂。
43、扬尘治理,人人有责。
44、远离雾霾环境,建设绿色家园。
45、丽彩创造蓝天,潮流生产白云。
46、保卫蓝天同呼吸,治理雾霾共行动。
47、车辆少出行,健康你我他。
48、坚定信心、做好绿化、关键你我,共创一片蓝天。
49、关心扬尘治理,还你清新空气。
50、下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地绿”攻坚战。
51、少排放空气清新,多走路步履轻盈。
52、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53、轻轻挥挥手,送别所有霾。
54、雾霾出门戴口罩,身体健康最重要。
55、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56、还原清新空气,扫霾齐心协力。
57、寻回往日蓝天,尊享潮流生活。
58、减少雾霾一分钟,增加健康六十秒。
59、雾霾越少,空气越好。
60、创建文明工地,落实扬尘治理美化工地环境。
61、关注雾霾一分钟,珍惜生命六十秒。
62、植绿草原,净化蓝天。
63、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64、防治雾霾,从我做起。
65、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66、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67、治雾霾全行动,少开车多骑行。
68、每天少开一次车,清新空气再回来。
69、消除雾霾,保护环境。
70、节能减排,防止雾霾;你我同行,共享蓝天。
71、赶走雾霾天气,还我蓝天白云。
72、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效防治工地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本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青神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6组。
xx县公安局。
4、设计单位:青神县吉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四川际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结构类型:砖混、框架结构。
7、建筑面积:4300㎡。
(二)工程概况:
1、建筑功能:公共建筑。
2、建设面积:4300m2。
3、建筑层数:武警综合楼三层,拘留所及办公用房一层,监室一层。
4、建筑高度:。
二、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
(一)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执行经理负责对本方案进行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上级反应。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及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责。
4、根据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指标100%必须达标要求,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进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
5、工长: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冲洗或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二)设置围挡。
1、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2、在施工大门口洗车槽,洗车槽设沉淀池及排水沟,洗车槽旁边安装一台高压水枪用来冲洗进出工地的汽车轮胎,洗车的污水经二级沉淀排至工地外的市政污水管网内。
3、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轮胎及车身泥土,冲洗干净,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道路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道路、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或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地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工地出入口处设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进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m的棕垫并加湿。工地大门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集中排放,使其有组织的汇入市政排水设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畅通排水沟渠系统,保持施工道路干燥坚实,场场内无积水、泥浆,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防止粉尘污染环境,施工现场设明排水沟及暗沟经沉淀后接通市政污水道排出。
4、现场进出入车辆,主要为土方运输车辆、砼搅拌车,货车轮胎出工地进行清扫,防止轮胎污物带出工地,现场设垃圾箱,禁止乱丢乱放。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来回巡查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次数,以保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工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在运输途中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将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的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黏土砖、加气块必须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漏泄、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1、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做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房整洁,地面无积水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棚四周做20cm高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2、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因现场搅拌砼而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污染。
(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实行责任制,指定木工组长为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袋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
(九)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封密容器,袋装清运,由泥工工长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扬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在临时堆放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十一)运输车辆管理。
1、在工地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门批准,方可使用。
2、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项目部做好记录,记录存档由项目部保留,记录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俩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3、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
(十二)烟尘控制。
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大门处车辆进出记录,登记冲洗车辆记录,严禁带泥土上路,若有污染立即进行清扫和冲洗。
(十四)主体及装饰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主体及装饰施工期间,外墙操作架外立面全部用绿色的安全密目网作为安全防护及防尘屏障。
(十五)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四、土方运输路线及堆放地点。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求,除预留回填的土方以外,剩余土方外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内堆放。
主要路线为:施工现场装车覆盖后经外北街右转至青衣大道,经锦绣大道至钟家山村弃土场堆放。
扬尘治理管理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组长:邱瑜(***)副组长:吴志春(***)。
组员:廖厚英喻中慧唐浩杨刚廖冰。
1、检查内容按《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一月为一个考核周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五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六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xx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及《关于印发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八项规定
1. 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 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5. 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xx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xx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八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在扬尘撒漏治理工作中,城管执法大队加大宣传力度,在整治工作中向运输车司机、各工地传达撒漏整治相关精神,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分别向业主和施工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在建工地完善配套设施,做好车辆清洗、工地防尘、降尘等源头治理工作。对辖区50多家建筑工地、砂石搅拌企业等施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逐一查找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对违规的各建筑工地、砂石厂、运输公司负责人严格开展教育宣传,告知其当前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和运输撒漏整治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责令其做好物料场的覆盖防尘和运输车辆设置防护措施等。
(二)加强工地、堆场管理,注重源头管控。重点对施工工地是否建筑方土覆盖、工地出入口是否硬底化处理、冲洗设备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扬尘污染的发生。对于以上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工地,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并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进行摸底排查,对无办理相关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运输并清理干净撒漏的建筑垃圾,并按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三)加强综合执法,抓好常态监管。开展扬尘撒漏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执法局采取机动巡查、定点设卡检查以及夜间执勤等方式,加大对建筑垃圾(含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撒漏、轮胎带泥行驶污染道路、工地及堆放场车辆未覆盖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12月1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235人次,出动车辆840车次,检查运输车辆撒漏1342起,扬尘撒漏立案42起,结案42起,处罚金额共为177790元。其中,车辆运输遗撒污染城市道路3起,处罚金额为12410元;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3起,处罚金额为10880元;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36起,处罚金额为154500元,运输车辆撒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大露天焚烧整治力度,宣传提高全民意识。一是加强露天焚烧宣传工作。通过向市民发放《焚烧垃圾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露天焚烧危害的宣传,告知各种焚烧生活垃圾、废弃物行为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及人体造成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举报露天焚烧行为。二是针对露天焚烧行为,城管执法大队迅速及时、果断高效处置各类露天焚烧现象,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并通过抓现行、当场警告等方式,严肃纠正焚烧陋习,切实加大禁烧工作力度。xx区城管将严格管控辖区露天焚烧乱象,推动建立环境改善长效机制,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提升。
(五)加强保洁长效机制,环卫作业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在“一把扫帚”的保洁基础上,实行“一路一策”保洁方略,以四川路、广东路、银滩四号路、贵州开发区等为示范路(区域),合理有效地调配人员、车辆,确保每条道路在统筹调配机制下高效率的完成保洁和清运工作。二是加强常态化保洁。严格按照城市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各工地出入口前后50米属于工地保洁范围,施工期间要求安排专人进行常态化保洁。区环卫站进一步加强对新世纪大道、广东南路、银滩大道、xx大道西延线、金海岸大道等主干道管理,建立主干道两旁工地环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强化道路扬尘防治,增加道路洒水和清洗频次。推行道路机械化雾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切实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大力推广城乡清洁“吸、扫、冲、收”等清洁新工艺。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九
编制:审核:审批:。
中国交通隧道局有限公司。
福州地铁2号线第七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i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措施。
一、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1、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福州地铁1号线》围护结构施工图、主体结构施工图。
3、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其它规范和规程。
4、当地的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及交通运输条件。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围绕重点项目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6、制定施工方案时,首先考虑环境保护措施,注重文明施工,把确保交通畅通、周边秩序良好、居民生活正常作为施工组织的前提。
二、工程概况。
2.1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福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度为1071m,西洋—南门兜区间长度为852m,南门兜—五一广场区间长度为642m。
为了积极响应和执行天津市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项目部对该项目工程编制以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天津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严格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建筑工地。
2、严格遵守天津市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扬尘治理的有关要求。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生产经理为副组长,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1)、项目经理慕永刚:负责对工程全部监督;
成员:张发金、赵轶伟、陈仙东、吴彬、罗智才、闫海宁、罗俊、乔俊、魏雪松、丰斌斌、陈志辉、姜皓、赵洋、吴飞、杨林、吴辉、刘亚男、张南、魏占飞、田润鹏、谭寅。
5.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1、施工现场进行主体施工时要求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乱抛、乱卸,减少扬尘污染。
2、结构施工中模板清理、结构吹仓时应及时的洒水降尘。
3、水泥、石灰等散体材料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覆盖。存放时采用入罐存放,袋装水泥整齐码放,并搭设防雨防风棚,防止遇大风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配备的洒水车由专人负责,并安排两名工人随车清扫。正常情况下每天上、下午各一遍,遇到大风天气,相应增加洒水遍数。
5、在施工区域出口处自动洗车设备。施工车辆驶出工地现场前,必须经过冲洗台清洗干净后方可放行,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6、施工现场成立现场保洁小分队,由安全员负责监管,每日两次清扫和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垃圾。
7、本工程用混凝土全部为商品混凝土防止因拌制混凝土时产生扬尘,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混凝土遗洒,污染道路。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钢筋厂及木工加工厂的碎料及时清理,集中存放并进行标识。
9、施工场地内设置多条排水沟,并设专人保证排水通畅,确保道路洒水降尘排水通畅。
10、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相对位置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采用袋装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收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11、混凝土破除、平整场地和清运建筑垃圾等施工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在基坑四周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工程的工地路面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用砼硬化,硬化路面与现有沥青道路相交。
12、建设工地外部环境管理。
(1)施工工地实行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2)建筑工地设置2.5米的围墙,防止低空扬尘流入场地外,围墙压顶进行美化装饰,围墙外面采用涂料刷白,色泽一致。围墙上设置夜间灯饰。
(3)围挡的设置。
围墙按照福州市地方要求施工,外墙用涂料饰面。围墙的布置范围依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采用砖砌式。
六、具体控制措施。
6.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6.3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5)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6)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7)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8)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6.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场,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在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
6.7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6.8基础施工阶段。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6.9结构施工阶段管理。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6.10冲洗、清扫、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1)车辆出入口处设置清洗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和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场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车辆到指定有洗车池的地点进行冲洗,严禁随意择地冲洗车辆。
2)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3)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及垃圾,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6)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1)在生活区、办公室每个房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回收利用。
2)安排清洁工及时将垃圾运出至指定的地方。
3)对塑料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不得在现场或其他地段未经正确处理进行填埋,必须送废品回收站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6.13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雾霾天气预警机制响应。
根据福州市气象预报发布的关于雾霾和扬尘等级项目部立即采取对应防治措施。具体包括:
1)达到黄色预警时工地立即启动预警响应预案,采取定时洒水和清扫道路,由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督办。
2)达到橙色预警时立即停止部分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对工地全面裸露地面的覆盖措施压尘。
3)达到红色预警时立即全面停工,立即采取全面洒水降尘措施,确保pm2.5达标,保证本工地不发生扬尘现象。
2、雾霾应对措施。
雾霾的主要成分是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由于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离子使大气混浊与雾霾混合,导致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雾霾空气中的有毒颗粒物,易附着化学物质和病菌,是引发心血管疾病、老慢支、肺气肿、支气管炎、鼻炎、上下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病的罪魁祸首。
项目部针对雾霾天气结合施工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1)雾霾对低洼作业地方影响比较大,如土方开挖阶段等深入基坑内工程,如果遇严重雾霾天气或天气污染预警,将停止基坑内作业施工,将人员撤到地面以上,根据雾霾持续时间再行继续施工。
2)地面人员遇雾霾预警,项目部根据雾霾情况为工人配发合格口罩,并提供清肺润肺茶水可以防治雾天吸入污浊空气引起的咽部瘙痒。
3)遇严重雾霾天气,大型设备使用都要经项目部安全部门根据现场及规定审核后,在专职安全员旁站下使用。
4、针对雾霾集中时段,安排食堂多做一些清肺养肺补充补钙、补维d的食物如豆腐、木耳、南瓜金针菇汤等,增强人们抵御雾霾的身体素质。
5)现场雾霾天气施工时,能少说话的情况下尽量少说话,通过哨子等进行指令操作,减少吸入有害物质。
6)购买呼吸道常见药物,如果雾霾天气施工中,出现过敏等现象及时进行医治,对宿。
舍、食堂等人员集中位置定期进行消毒。
另外随时查看天气预报,及时根据天气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应对措施,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1、建立扬尘整治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扬尘治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扬尘整治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计划。
2、建立扬尘整治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及劳工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执行日检查、旬评估制度,保证扬尘整治工作稳步提高,按时实现各项管理目标。1)日检查:由现场经理负责,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日检查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为夜班或次日施工创造条件。
2)旬评估:由经理部召集现场经理、责任工长、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管理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扬尘治理。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一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住建部。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二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1.1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三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x﹒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x﹒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x﹒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x﹒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x﹒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x﹒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x﹒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四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五
制:
审
批:
审
核: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六年六月。
为做好集团所属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集团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集团所属房屋建设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围挡率100%,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率100%,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率100%,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率100%,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智能化、密闭化率100%,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三、实施内容。
(一)施工围挡。施工现场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表面应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在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等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进行覆盖。
(五)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施工现场要安装至少两个远程监控头。一个对着大门,一个装在施工现场最高处(如塔吊顶部)。
(六)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四、工作职责。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工作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每天至少1次(不下雨情况下),确保路面清洁;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施工现场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可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
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砂石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六、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
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二)、渣土、垃圾运输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2.对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双向登记卡。
3.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达到无垃圾外露、无遗撒、无扬尘、无高尖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倾倒。
4.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场地进出口应当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三)、露天堆放场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露天堆放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现场对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围墙,并予以覆盖。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设施,保持现场湿润,无明显浮尘。
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在落料、卸料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降尘、防尘设施。
4.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其他防尘设施。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有条件的堆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xx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及《关于印发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八项规定。
1.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7.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8.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20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20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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