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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承包合同篇一
前不久,有朋友来盐场钓鱼,作陪的路上,偶遇一只野鸡从路边的草丛里冷不丁飞起来,受惊的野鸡,同时也给了我们一次不小的惊吓。惊吓之余,我们不免就讲些往日盐场滩涂上几番热闹几多原生的事物。
从随季节而来又而去性情各自不同的飞鸟,说到沟沟洼洼里成群结队的鱼虾;从冬季随处可拣的盐碱草,说到被盐人一度采摘揉成钱币的海英草;也从祖辈手里曾经辉煌一时的八卦滩和那时滩头的戽水斗、风车,说到几经革命而来现如今也在行将消亡的对口滩,以及滩前的运盐河、河面上诸多细长的木板艞和滩头推拉塑布的木制绞关;还从自己儿时滩里赤脚逮鱼钩蟹、下扣捕鸟以及常常容易一爬就爬到顶的芦苇席苫的盐廪,说到自己子女怎么也提不起结伴戏耍盐廪上下、用盐竹签推玩铁丝环的兴趣。说到底,我们再也很难从这一片广袤几千年,现在却渐行渐远的滩涂,拾缀一些可以肆意结伴讲起的记忆。成群的高腿鸟在哪?滩涂扣鸟的扣呢,盐田埂上隐藏鸟蛋的窝呢?还有那些四纵八横河沟边上密麻可见的黄眼蟹爬过的爪印、跳虎鱼拱起的巢穴呢?而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已经被耳畔渐行渐近的一片抢占发展先机与时代繁华的喧嚣,淹没去最初鲜亮的色彩。
这是一片咸涩的土地,曾经依山傍海生息几千年的滩涂,养育过一辈又一辈与天抗争,延续生命的制盐人,历经沧桑。而今天,它却不得不因为一个时代的发展,隐退去一个千年的沉寂,在漫天沸扬的尘土中慢慢收拢脚步,转向终以归宿的海洋。而那些滩涂上曾经驱动人类文明一度辉煌的人和事,由于盐的故事,也不得不被今人言说成一种带有浓厚地方色彩的盐文化,收进历史的记录,供后人查阅。也正因为如此,才促使我们诸多文化名流、社会政客竭力通过合法程序建议,为淮盐文化构建天然博物馆,为淮盐工艺进行申遗保护。甚至有朋友写诗感慨:“当季风掠过这片一咸土/如海浪连天/如风卷大野/盐池涌起一道道不舍的情波/喧嚣中隐退去最后一抹卤红……”
历经沧桑终其身,辗转千年抹记忆。当海面一个潮涌的季风自然到来,行将变换时空,我们先行忘却的不是一段曾经的历史,一片滩涂隐退的光影,而是曾经一度留在光影里一段逆来顺受的难堪。有位同仁志士曾经在给一个贫穷近60年之久县域的评论中说:“一个县域经济板块的忽然异军突起,毕竟会有它令人无比震撼的理由,今日经济的兴起,也不是从瞬间的灵思妙想渐渐形成的一种现实,其中由历史自然沉淀形成的趋势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而对于一片滩涂,丢失些自然的鱼虾、古老的物件,不在其重,而是沿着这片滩涂彻底的“变脸”,我们能否因为对一段文明的记忆,振作起支撑生命的精神,乃至支撑起一个新文明时代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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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承包合同篇二
今天是中秋节。早上,爸爸想带我们去哪里玩一下,远的地方又去不了,近的又不知哪里好玩。想了一会儿,爸爸故作神秘地说:“走,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接着,爸爸好像油费不要钱一样,七拐八拐地拐进了一条公路。公路旁只有树,没有房子,也没有人。
过了一会儿,我渐渐看见了人,还看见了滩涂。滩涂上有很多人,有的在拾贝壳,有的在抓螃蟹,还有的再捉鱼。
我们迫不及待地跑上滩涂。踩在这里的沙子上,感觉特不一样,就像踩在棉花上。在滩涂上,看不见海水,一望无际都是滩涂,爸爸说这是潮水退了。有些地方都是海泥,人踩上去都会陷下去。我们在滩涂上捉跳鱼、抓螃蟹、建水库,任凭泥贱到我们的脸上、身上,开心的不得了。我们向深海走去,看见了一片泥地,像一块巨大的巧克力蛋糕。我们踩了一下,脚马上陷了下去,我们把这块大“蛋糕”踩得印出一个个大脚丫。然后,我们抬头看看天空,感叹这没有受过污染的天空是多么蔚蓝。
滩涂承包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河口滩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纳潮,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河口滩涂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入海河口滩涂(以下简称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整治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口滩涂开发利用,是指从事河口滩涂的促淤、圈围、围垦等活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口滩涂,属国家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口滩涂的管理,严格控制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
开发利用河口滩涂资源,必须保障行洪安全和纳潮需要,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统筹兼顾交通、水产养殖、国土资源开发、改善生态环境等,保障河口的合理延伸,发挥滩涂资源的综合效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口滩涂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实施本条例。
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规划、建设、环保、民政、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珠江、韩江、榕江、漠阳江、鉴江、九洲江的河口以及跨地级以上市的河口是本省的主要河口。主要河口滩涂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他河口滩涂按分级管理原则,由有管辖权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七条珠江河口的具体范围按水利部《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划定。
其他主要河口的具体范围由省水利、海洋与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划分,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确定。
其他河口的具体范围由有管辖权的市、县水利、海洋与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划分,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发利用。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权限制定河口滩涂开发利用规划。
河口滩涂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综合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当地自然、经济、技术等条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河口滩涂开发利用规划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本省主要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规划、建设、环保、民政、林业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珠江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规划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其他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规划,由有管辖权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河口滩涂开发利用规划,是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和整治的基本依据。规划的调整、补充和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开发利用河口滩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河口滩涂开发利用规划;。
(二)河口滩涂高程已较稳定,处于淤涨扩宽状态;。
(三)符合河道行洪纳潮,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保护,航道、河势稳定,防汛工程设施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开发利用河口滩涂,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同意的河口滩涂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河口滩涂开发利用项目所涉及的防洪措施;。
(四)开发利用河口滩涂的用途、范围和开发期限。
第十二条开发利用河口滩涂,实行防洪规划同意书制度。
开发利用主要河口滩涂的,由河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防洪规划同意书。开发利用珠江河口滩涂按规定需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出具防洪规划同意书的,应当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开发利用其他河口滩涂的,由有管辖权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出具防洪规划同意书,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在主要河口促淤、圈围、围垦滩涂,符合防洪规划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河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后,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在其他河口促淤、圈围、围垦滩涂,符合防洪规划的,由有管辖权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在河口从事其他开发利用滩涂的活动和建设,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工程竣工后,开发利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原审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工程不符合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开发利用单位或个人必须返工重建并承担费用。
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整治和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分级管理权限,根据河口整治规划的要求,结合河道行洪纳潮需要,提出河口的年度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河口年度整治计划,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用于河口的整治。
第十七条河口滩涂实行有偿使用。开发利用河口滩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专项用于河口的整治、防洪防浪设施建设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八条经批准开发利用河口滩涂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能开工建设,又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延期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
第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河口滩涂开发利用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未按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施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经批准开发利用河口滩涂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河口滩涂用途、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实施前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正在施工的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三个月内按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补办申报审批手续。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完工的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工程,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妨碍行洪纳潮但可以治理的,原开发利用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防洪标准和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影响行洪纳潮又无法达到治理要求的,必须有计划地平围行洪,退地还河,具体方案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河口滩涂经开发形成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开发利用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工程验收后持防洪规划同意书、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证件,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确权登记发证手续。
河口滩涂经开发后未形成土地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河口的渔业资源保护区和渔港围垦。确需围垦的,应当先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港口、码头港区范围和航道进行围垦及从事其他妨碍港口、码头港区和航道的开发利用活动。因河道冲淤或防汛等确实需要围垦的,应当先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生态公益林规划区、红树林和鸟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河口滩涂,禁止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在河口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的,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范围、数量和作业方式开采,按规定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七条河口滩涂开发利用的检查、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河口滩涂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或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而进行开发利用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不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
缴费单位拒不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河道采砂管理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未按批准的位置和界限施工又不改正,或擅自改变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影响行洪纳潮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严重影响行洪纳潮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开发利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阻碍、威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滩涂承包合同篇四
村集体在村东南河荒滩栽植杨树一批,为加强管理,借鉴以往的管理经验,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对我村东南河荒滩的树场对外发包,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林权及荒滩使用权归甲方,乙方只是对树木进行管理。
二、承包四至:东至:西至:东西宽米,南北长米,杨树行,共计棵。行距4×4(米)。
三、交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元现金大写。
四、承包期限:自5月5日至12月30日止。
五、分成方式,甲乙方按成材树木实际做价7:3分成,合同到期采伐完成后,荒滩收归集体,另行处理。
六、管理办法,村两委任用护林员对整片树木进行监督重,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汇报,乙方不得破坏、损害树木,并加强管理,正常修剪,中耕施肥,补齐自然死亡的树苗,不得在树行中乱栽或间伐。如遇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损坏的树木,采伐处置权归集体,不与乙方分成,但合同到期后按成活率计算分成。
甲方每年春秋两季定期进行检查并做记录,三年内补齐自然死亡的树苗,以后每少一棵罚乙方100—500元,乙方自行伐树一棵,罚款500—1000元,如有故意破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树木做价的3—5倍的罚款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奖惩措施:
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执行至期满,本片林地现存树8龄以上成材树占原栽棵树的90%以上者奖乙方1成,即甲、乙双方按6:4分成。
2现存8龄以上成材树占原栽棵树的71%至89%者按本合同第五款执行。
3严格每年检查制度,检查发现现存棵树低于原栽数目的70%,终止承包合同,原交承包费按罚款处理。
八、承包期间如因蓄水等政府征地行为,补偿款归民有。如出现上述情况1—3年内承包费无息全额返还,4—内退还未到期承包费,分成按上述款项执行。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鉴证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滩涂承包合同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滩涂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滩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口、东海和杭州湾沿岸以及岛屿四周的滩涂。现有港区以及国家和本市确定的规划港区除外。
本条例所称开发利用滩涂,是指滩涂的促淤、圈围、利用和保护。
第三条本市滩涂属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滩涂。
第四条开发利用滩涂应当根据本市城乡建设需要,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
本市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开发利用滩涂,谁投资谁受益。
本市依法保护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和滨江沿海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滩涂的开发利用。
第六条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开发利用滩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上海市滩涂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滩涂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市开发利用滩涂的管理工作。
滨江沿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滩涂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
本市城市规划、房屋土地、港务、航道、海监、海洋、环境保护、财政、物价、农业、渔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七条本市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开发利用滩涂规划应当与航道、港口、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海洋开发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滩涂的圈围规划线不得超过驳岸规划线。
第八条促淤工程应当根据本市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结合长江口、杭州湾的整治规划组织实施。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方式,筹集开发利用滩涂资金。
开发利用滩涂资金来源主要有:。
(一)土地垦复基金;。
(二)滩涂使用费;。
(三)国家和本市的财政拨款;。
(四)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
前款资金应当用于开发利用滩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条开发利用滩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
(二)滩势稳定或者滩涂处于淤涨状态;。
(三)对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水产资源、航道、河势、防汛工程设施等无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本市开发利用滩涂,实行许可证制度。
开发利用滩涂的项目在八十公顷以下(含八十公顷)的,向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发利用滩涂在八十公顷以上的,向市滩涂管理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说明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及其开发利用期限等。
第十二条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之前,应当征询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由市滩涂管理处初审的项目,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之前,还应当征求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批准开发利用滩涂的,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确认其滩涂使用权;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者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后,需要改变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及其开发利用期限的,应当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后,需要转让滩涂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促淤和圈围滩涂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十五条滩涂圈围工程竣工后,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市城市规划、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和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返工重建。返工重建的经费,由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圈围滩涂形成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圈围滩涂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向市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本市圈围滩涂形成土地的使用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享有下列权利:。
(三)圈围滩涂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经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予以减免滩涂使用费。
第十八条在滩涂上从事养殖、捕捞作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冲滩拆船以及搭建房屋、棚舍的,不得影响防汛安全。
第十九条单位或者个人开发利用滩涂时,未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除已失去功能的护滩、保岸、促淤工程设施;。
(二)在滩涂上割青、放牧;。
(三)在滩涂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
第二十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开发利用滩涂;。
(二)拆除或者损坏护滩、保岸、促淤工程设施;。
(三)倾倒废液、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污染滩涂;。
(四)危害滩涂完整和堤防安全;。
(五)损毁护滩防浪作物或者砍伐堤防防护林。
第二十一条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具有护滩保岸的义务,汛期应当服从所在地的区、县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二条国家因国防、防汛或者重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法收回滩涂使用权的,原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三条单位或者个人开发利用滩涂,应当缴纳滩涂使用费。滩涂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对在滩涂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其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责任者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损毁护滩防浪作物或者砍伐堤防防护林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职权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一)自获准圈围滩涂之日起满两年,无正当理由未圈围的;。
(二)擅自改变滩涂使用范围、用途,情节严重的;。
(三)拒不缴纳滩涂使用费的。
第二十八条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拒绝、阻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1986年6月20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滩涂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滩涂承包合同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市城阳区水产滩涂养殖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养殖海区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标的名称、数量、用途及期限。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所属的养殖区约142.9564公顷(详见坐标)。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三年,自5月17日至5月17日止。
第二章、租赁及交纳方式。
第四条、租赁费为60元/亩*年,即2144.346亩×60元/亩=12.8660万元/年。
第五条、租赁费的交纳方法:合同签定即付清一年的租赁费,每年同一时间续交。
第三章、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把滩涂承包给乙方,须确保该滩涂的合法性,不得以任何理。
由干预乙方的合法生产与经营,按合同规定。
收取租赁费。
2、负责交纳海域使用费。
滩涂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受托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联系电话:
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状况、流转方式与用途。
甲方将等户农户在等地承包经营、面积合计(大写)亩的土地,以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具体见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在年月日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权权限行使相关权利。
2、按时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流转价款,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的土地。
3、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乙方违反土地用途等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检举,有权获得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协助乙方获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5、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委托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6、有权获取合同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投入补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农业生产管理、指导、服务,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2、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约定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款和相关费用,按规定交纳水电等有关生产费用。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将土地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土地流转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流转。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1、土地流转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3、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已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4、土地流转到期及复耕与恢复原状的责任约定: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滩涂承包合同篇八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
滩涂承包合同篇九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伙食承包合同范本-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完善饭堂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素质,确保办好饭堂伙食,为广大员工服务,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以下合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饭堂伙食菜式及价格:
1、普通员工每天(早、午、晚三餐)的食费为_________元。(乙方每天提供_________个品种菜式供甲方选择)。早餐:价格 _________元/人,午、晚餐:各_________素菜+_________份素菜+例汤+米饭:价格各_________元/人。
2、管理人员每天(早、午、晚三餐)的食费为_________元。(乙方每天提供_________个品种菜式供甲方选择)。早餐:价格 _________元/人,午、晚餐:各_________素菜+_________份素菜+例汤+米饭:价格各_________元/人。
二、甲方责任:
1、提供厨房、住宿、水电、燃油、饭厅、台凳及费用支出;
2、提供冰柜、消毒柜、蒸饭用具、炉灶、水池、风扇等厨房大件设施;
3、第二天实际就餐人数须在当天下午6时前提供给乙方;
4、提供准确的开、用餐时间;
5、负责维持饭堂就餐人数的秩序(排队秩序);
6、负责办理有关的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和费用;
7、协助乙方对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8、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用具及电器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签名后各持一份;
9、甲方要按时结算伙食费。
三、乙方责任:
5、负责饭堂人员的相关费用(如厨房全部人员工资);
6、提供每周更新的菜谱给甲方;
10、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12、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甲方厂区内,车辆出入或所带物品应接受保安检查;
13、经常督促厨房员工注意卫生须知及做好饭堂膳食管理。
四、伙食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员工伙食费用由乙方先付,甲方以_________天结算给乙方,最迟不超过_________天支付当月伙食费用给乙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另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约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的,须经双方协商后通知双方,并提前15天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滩涂承包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乙方(承租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用仪器名称、租赁单价:
租用仪器名称:
租赁单价:租金元/天(押金元)。
费用产生: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仪器的租赁期限为20__年1月10日至20__年1月14日(从出货次日算至收货前一天止;算租用日期),租赁结束后乙方将仪器归还给甲方。以上租赁时间为预估租赁时间,实际费用的计取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含路途时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租用天数结算租赁费用(租金从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原则)。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由于路途远甲方负责在本厂教导乙方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七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滩涂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授建方):
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建方):惠州市幸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
1、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的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由甲方解决,饮食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楼、楼梯、屋面、平台、三楼平台,游泳池等与主楼相关联的所有钢筋混凝土工程,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主楼外的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工程。
承建项目的报价详见(附表1);在工程开工后按合同造价先期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30%,粉刷完工后预付20%,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10%部分一次性付清。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楼板,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主体工程工期为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20__年__月__日。
滩涂承包合同篇十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子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车 主):
乙方(租赁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孙武出租公司营运车鲁mhm963租给乙方,由乙方进行营运,营运时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一年)
一、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辆外形、轮胎、易损件),若在乙方租用期间内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
二、租用期间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交给甲方当月租赁费(大写)________仟_______佰元整。应提前交租金后用车。
三、乙方租用期间,发生一切交通违章行为、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可运用甲方投入的车辆保险进行处理,保险不足时,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四、在车辆出险二次以上或保险理赔贰仟元以上的`扣除理赔金额的15%作为保险赔偿。在处理意外事故期间,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出租公司规定进行运营。
六、乙方营运期间,驾驶员必须符合该车的条件,如果乙方聘请司机,必须手续齐全并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上车。
七、如出租公司有各种福利(如燃油补助等各种福利归甲方所有)。
八、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出现违约,在押金内扣除一定的违约金。
九、乙方自签字合同之日起,交纳给甲方合同保证金____________元。合同到期后80%退还剩余部分如无违章一个月付清。乙方在营运期间如发生重大车损事故,甲方可根据车辆损坏情况收取一定数额的车辆折旧费,合同到期后,同样的价格下乙方优先租赁。
十、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车辆违章由甲方自行承担,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后车辆违章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二、合同租赁到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滩涂承包合同篇十三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滩涂承包合同篇十四
为了提高办学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办学的原则、目的。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探素新的幼儿园教育模式和方法。
二、承包内容。
2.承包金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_______元,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费起按月以_______%的幅度递增。
3.付款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始交纳,前_________年每月承包费在当月_________日汇出,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承包费按季度划款,划款时间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汇出。
5.风险抵押:乙方在正式承包幼儿园后需向甲方提供幼儿园全部资产的乙方校产证明及_________元现金作抵押,待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抵押证明及抵押金退还给乙方。
6.押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在_________年内分期将押金交清给甲方。第一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___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设备设施清点给乙方使用之日时支付给甲方;第二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元,乙方在_____时交付给甲方,第三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_时交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时收取承包费,并有权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
(2)幼儿园现有资产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增加的设备设施及所收取的建园费归甲方所有;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及时将幼儿园所有资产清点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幼儿园的党政领导归甲方,幼儿园依法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幼儿园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及办学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承包期间财务独立,甲方无权干涉;
(4)按时上交承包费;
(6)乙方必须依法办学;
四、在承包期内,如因情势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内,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元,并且返还押金______元及所产生利息(贷款利息)。
3.在承包期内,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履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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